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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茨基:基督教之基础-第二篇(中)

考茨基 · 2007-12-25 · 来源:基督教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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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国家与贸易
        
        除了奴隶之外,古代社会还有两种剥削方式。这两种剥削方式也是在基督教出现前后达到极高程度,使各种阶级冲突极端尖锐化,然后渐次促进社会和国家之灭亡。这两种剥削方式就是:高利贷和征服各地的中央权威对于被征服的属土的劫掠行动。这两种制度都和当时所组成的国家的性质有密切的关系,而这个国家大体上又与当时的经济形势有极密切的连带关系,而使我们在上文讨论国家和社会的基础——生产方式——时不能不屡屡提及国家。因此,我们实应首先把古代的国家大略说说。

        古代的民主政治永未尝超出市镇团体或氏族的范围之外。氏族是由一个或多个共同占有和管理某幅疆土的村落组成的东西。管理之责系由人民,该氏族的成年人会议直接担负。这种情形必然要具有下列的条件:该公社或氏族并不太大;它的疆土不能大过每个人员都可以由他的农场去参加公民会议而不至过度费力或有所损失的限度。在古代中,任何超出这些限度之外的民主政治组织都断不能得到发展,当时并没有为这种扩张所必要的技术和经济条件。只有近代的资本主义,有印刷书籍,有邮政局,有报纸,有铁路,有电报的资本主义,才可以把近代各民族不特融化为各种以语言为根据的单位,好像古代的民族那样,并且融化为各种坚强的政治和经济的有机体。这种程序在十九世纪以前,始终还未根本完成。只有英国和法国,因为特别的形势,能够较早变成近代的民族,和建树一种民族的国会制度,一个规模较公社为大的民主政治的基础。可是即就这两国而言,这种情形之所以变成可能,也只是因为伦敦和巴黎那两个大都市占着领袖地位的缘故,并且,一直到一八四八年止,民族的民主运动始终还是以某些显著的社团——巴黎,维也纳,柏林——的运动为主体。

        古代的运输异常不便,故民主政治始终限于公社的范围。地中海的国家的交通,在第一世纪中,固然已颇发达,甚且逐渐把希腊和拉丁那两种语言变成国际的语言。可是这种事件之完成正好在民主生活与政治生活大体上日渐落后之时,这实是一宗不幸的事情——所谓不幸是就我们的观点而言,并不是指它是一种不幸的意外事件的结果。各团体间的交通的进化,在当时是必然与各种渐置民主政治于死地的情形有密切关系的。

        证明东方各国的这种情形不是我们的职责——在东方各国中,限于公社中的民主政治后来变成了特种专制政治的基础。我们在这里只须论及希腊的和罗马的世界的特别情形,并且只考察一个实例,罗马社会的实例。在这里,古代的进化的各种趋势异常显著,因为那种进化在这里进行得比古代世界的任何别的都市团体都较为迅速和规模较大。不过,在其它一切团体中,这些趋势虽然没有这么显著和大规模,却也是存在的。

        每个氏族和公社的范围都有很狭隘的界限,这些界限是它所不能超越的,并且使各氏族和公社的大小在纯粹农民经济时期之内始终约略相等。这时也没有许多使它们互相妒忌或互相冲突的原因,因为每个氏族和公社大抵都生产它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人口增加的流弊充其量也只足以使土地变得缺乏。可是人口的增加却不能使氏族的疆界扩大,因为这幅疆境断不能大到使有人不复可以赴立法的公民会议而不至过度费力或有所损失的地步。氏族的耕地一旦用尽之后,可以掌握武器的过剩少年便会移殖别地而另设新氏族了。他们或把别地的较弱的居民驱逐,或居留于生产方式较低因而人口较少,可用的土地较多的地方。

        所以,各公社和氏族的势力始终约略相等。可是,贸易一旦开始伴随着农民经济而进行,这种情形便发生变化了。

        我们已经知道,商品贸易,在石器时代即早已开始。有许多极有需要的原料是为某处所容易获得而为别处所罕见或绝无的,容易获得这些原料的地方的居民自然会采得多过他们所消费的分量,其采得和运用这些物品的技能又自然较为发达。他们因此便会把他们的剩余产品拿来作交换他们的邻人的别些产品之用,于是这些剩余产品便流入邻人之手,这些邻人又更会把它们传到较远的地方。在这种由一个部落到别一个部落去的交换程序中,许多产品都可以经过远到出乎意料之外的路程。这种贸易是以各游牧部落的游牧生活为前提的,这些游牧部落在他们的游荡中往往相会,这时他们便彼此交换其各种剩余产品。

        当人类定居于某地方的时候,这些交换剩余产品的机会便不复存在,然而交换商品的需要却不终止;那些只易得于某些地方而除了借赖商品贸易之外便为别些地方所很难得到的工具——最低限度也可以说,这些工具所借以制成的原料——的需要尤必然增加。为满足这种需要起见,一个特殊的游荡阶级,商人,便不能不成立。这些商人或者是豢养家畜的游牧部落,他们这时借助于他们的运货牲口,专事把各种货品由丰裕而廉贱的地方运到别些希罕而昂贵的地方去;或者是循着海滨随处航行甚或往来于各岛间的渔人。可是贸易日渐发展之后,便连农民也有以此为业的了。地主阶级通常是鄙视贸易的;罗马的贵族把高利贷认为一种高尚事业,但对于贸易却不是这么看法;不过,虽然如此,大地主却仍然屡屡借赖贸易事宜而获大利。贸易是循着某些途径进行的,这些途径因此便变成来往人口较众的途径。处在这些道路之上的市镇之获得它们的商品远比别处容易,它们又有商人以为它们的制造品的购买者。有许多地点是为这些商业途径所必经,所无法回避的,这些地点又为自然地势所巩卫着。这些地方的居民和主人因此便可以拦阻商人和向他们勒收税捐。又有个别地方则变成各种商人所不能不借以转运的存货地点,例如港口或各种道路的交又点,各地的商人都大批集合于这些地方,各种商品又往往在未转运之前存积于这些地方。

        一切有这种天然优势的公社,从贸易上说,都必然比农民公社较为发达。并且,一个农民公社的人口虽然不久即达到它的疆土的广袤和肥沃性的限度,一个贸易市镇的人口却和它所有的土地的肥沃性没有关系,它实在可以远远地超出这种限制之外。因为它可以利用它所据有的商品来购买它所需要的一切东西,换言之,它也可以借此由氏族界限以外的地方取得它的粮食。有了农业工具、工业原料、工业工具和工业奢侈品的贸易之后,城市居民所需要的粮食的贸易也就随之发展了。

        然而贸易本身的扩张并不会碰到任何确定的限制,贸易本来就是一种不断超越其原有界限,不断寻求新顾客、新生产者、新原料出产处、新工业地点、新购买者的东西。例如,腓尼基人(Phoenicians)很早便已超出地中海的疆界,北达英国,南抵好望角了。

       “在一个早到想象之外的时代中,我们便已在居比路(Cyprus或译居伯罗)、埃及、希腊、西西里、非洲,甚且在大西洋和北海中看见他们了。他们的商业范围西达塞拉勒窝内(Sierra Leone)和康瓦尔(Cornwall),东达马拉巴(Malabar)海岸。他们把东方的黄金和珍珠,推罗(Tyre)的紫布,非洲内地的奴隶、象牙、狮皮,阿拉伯的乳香,埃及的麻布,希腊的陶器和美酒,西班牙的银,英国的锡和厄尔巴(Elba)的铁,贸迁于异地。”①

        手艺匠自然是宁愿定住在贸易市镇中,事实上,贸易市镇原是许多种手艺匠阶级的唯一市场,因此对于这些阶级之形成很有所鼓励:这些贸易市镇一方面有寻求货品的商人,别方面又有依照市期由附近村落来此售卖粮食品及以所得之代价购买工具、武器和装饰品的农民。贸易市镇又可以保证手艺匠能够获得为他们的职业所必要的原料。

        除了商人和手艺匠之外,还有一个富有的地主阶级出现于都市团体中。这个都市的原有公社的人员——在都市中据有土地的人——现在已变成富有,因为都市的地产是随着来者愈众,需求愈大,而变得愈有价值和不断增高其价格的。他们还有一种便宜。我们已经说过,商人所带来的商品中有一种就是奴隶。有些地主家系,因为这种或那种缘故获得较多的地产或财富而超出普通的农民层之上的人,这时可以利用奴隶来扩充他们的农业经营,其实他们甚且可以把他们的土地完全交给奴隶管理,而自己则安居都市中从事于都市营业、都市管理或战争工作。这一类地主,从前只在附近地方有一幅农场的地主,此时也可以建筑一间都市住宅而居于其中。这些地主仍然以他们的地产和农业为他们的经济势力和社会地位的基础,可是除此之外,他们又成为都市的居民,他们的家庭——我们已经看见,这些家庭是可以因为有助于奢侈生活的奴隶的数目增加而渐渐变成很大的——增加了城市的人口。

        于是贸易市镇的财富和人口便不断增加,可是它的好战精神和剥削欲望是随着它的势力一并进展的。因为贸易并不是一种和平的东西,好像资产阶级的经济学所教训我们的那样,我们最少也可以说,初期的贸易并非如此。当时贸易和运输还未分离。当时商人断不能坐在办事所中,收受顾客的定货文件,而借助于铁道、汽船和邮政以按照定单送出货物,好像现在的商人那样。他必要亲自把货品运到市场,这种工作是要有力量和勇气才可以做的。他步行和坐在马上经过种种绝无人迹的地方,或坐在无蓬的小船经过狂风大浪的海洋,他要远离乡井,在途中历数月甚或数年之久。这种工作所包括的重责比之战役的重责并不见得较轻,这些重责是只有强健的人才可以胜任的。

             ①莫悟生《Theodor Mommsen):《罗马史》,纽约,1985年版,第二卷,第132页。

        贸易旅行的各种危险也不见得比战役的危险较轻。商人不特随时都为自然界,它的波涛和绝壁、它的沙漠、饮水或养料的欠缺、严寒或暴热所苦,并且他所带着的货物又往往为强者所抢夺。其始,贸易只是一种举行于一个部落与另一个部落之间的事情,后来却变成一种惟有借助于大队人群、陆地运货车、海洋商船队才可以实现的东西了。进行这种冒险事业的人员统统都要携带武器和具有可以防卫其属品的能力。因此,贸易便成为一个训练好战精神的学较。
   
        虽然商人因为所带的各种商品极有价值的缘故不能不发展其战士能力借以防卫那些商品,可是这种尚斗能力却转而变成一种借以谋进攻的引诱。贸易的利润全在得之廉而卖之贵。不用怀疑,无论所取的是什么东西,其最廉的方法总是无代价的夺取。所以抢劫和贸易其始是有密切关系的。商人一觉得他自己的力量较大,便容易在看见有价值的物品——人也包括在内——的时候变成一个强盔了。

        商人不特需要尚斗的能力借以尽量减低他在购买或夺取货物时所要付出的代价,并且需要这种能力借以把竞争者驱逐于他所常到的市场之外;因为买者愈多,则买者所想买的商品的价格是会愈高的;卖者愈多,则卖者所带来的商品的价格是会愈低的;换言之,竞争者愈少,则买价与卖价之差额——即利润——便愈大。无论在什么地方,互相毗连的几个大商业都市一旦出现,它们不久便会开仗了。结果,胜利者不特可以把竞争者驱逐,并且可以把它由一种争利的因素变成一种生利的因素;其法有二,最激烈而不能常用的方法就是洗劫敌人的都市而把其居民卖作奴隶,没有这么激烈而可以年年获利的方法就是把战败的都市吞并,使它化为一个“同盟者”,而负着纳税、供给军队和不得与胜利者以任何妨碍的责任。

        有些贸易市镇,尤其是那些其位置或环境占有优势的市镇,也许会借此与许多别的都市和它们的疆土合并起来以组成一种国家组织,而不一定对于每个这么样的市镇的民主制度有所妨碍。可是这些都市的总体,整个国家,却不是一种民主的组织,因为掌握统治权者只是一个胜利的都市,其余各都市是必须服从而对于整个国家的立法和行政事情绝无主管之权的。

        希腊有许多这样的都市国家,其中最强有力的就是雅典,然而胜利的都市却没有一个强到足以永久制服别的都市,终于能够统辖它的一切敌人的地步。因此,希腊的历史便只是各都市间及各都市国家间的一种恒久的战争,联合起来以防御一个共同仇敌却是一种很罕见的现象。上面所已说过的蓄奴经济的各种结果一旦出现之后,这些战争便很迅速地把希腊陷于覆亡之境。然而站在道德立场上向这种情形表示愤怒,好像我们的某些教授那样,实是一种滑稽可笑的举动。反抗竞争者的斗争原是贸易的一种必然结果。这种斗争的形式自然是随时变化,可是一到了占优势的各种商业都市互相对抗的时候,这种斗争是必然走入战争的阶段的。所以,希腊的自相残杀的现象实是当贸易一旦使它的各都市变成伟大和强有力的时候所必不可免的事情。可是每一种斗争的最终目的都在乎驱逐或压服竞争者,在乎独占。希腊的都市没有一个具有可以达到这个目的的能力,甚至强有力的雅典也是一样。后来,意大利的一个都市——罗马,却达到这个目的了,因此,它便变成地中海附近的整个文明体系的统治者。
二  平民与贵族

        和敌人竞争并不是商业都市勃兴的唯一原因。一个都市的疆土如果和体魄强健的农民,尤其是在山岭中豢养家畜的农民——这些农民通常比耕作于肥沃的平原的农民较穷,但固着于土地的程度却没有那么深,他们惯于残杀和打猎,一种绝好的战争训练——的疆土互相毗连,则都市的财富很容易便引起农民的抢掠的欲望了。这些农民对于贸易范围细小而其手艺匠又寥寥无几的较小的乡村市镇也许不甚注意,可是大贸易中心的各种宝贵物品必会打动和引诱他们,使他们联成大队以向那富有的团体作一种劫掠进攻的。反过来说,那个大都市又不住地力求扩张它的土地和人口。我们已经看见,都市中的农产品市场是随着都市一并发展起来的,因此,为都市生产商品的土地便变成宝贵的土地,增加土地和增加可以夺得这辐土地的人作为工作的劳动者的欲望便日渐炽烈。结果便引起都市与附近的农民部落间的不断的战争。如果农民得胜,则都市便为农民所洗劫并且必要从新创造过一切。如果都市得胜,则它便把农民的土地之一部分拿去,转入它的地主的手中。这些地主有时把这些土地交给他们那些无土地的子孙耕种,不过,就大部分而言,这些土地却是由强制劳动——强制劳动也是打败仗的团体所供给的东西——所耕种的,这些强制劳动者或者是佃农,或者是农奴,或者是奴隶。然而,都市有时却采取一种较温和的办法;得胜的都市不特不把打败仗的人民化为奴隶,并且还收纳他们为公民。他们的公民资格自然不是充分的公民资格,因为有充分公民资格的人是利用他们所集成的公民会议以统治都市和国家的。他们只是次级的市民,享有充分的自由权及一切受国家法律保障的权利,但绝不能参与国家的行政。这些新公民极为其财富及战争负担日渐增加的城市所需要。当兵的责任和公民的权利其始是有密切关系的。除了由国家收容新公民之外,当时并没有别种迅速增加战士的方法,罗马所以勃兴而变成伟大的一种原因就是:它很大量地把公民资格赐给外来的殖民和它所打败的邻近团体。这些新公民的数目是可以随意增加的。有影响于旧日的公民数目的各种限制对于新公民并不发生效力。这些限制一部分是物质的限制。都市行政既然是旧公民的会议的职责,所以这个会议便不能扩大到无法办理事务的程度,公民也断不能住在与会议地点相距太远因而使他们在赴会议时发生困难或要暂时把农场置之不显的地方。可是这些限制对于新公民并不生效。有些都市是予新公民以某些政治权利,甚至公民会议中的选举权的(把这种权利赐给新收的公民是很罕见的事情),就这些地方而论,新公民之可以参加公民会议——从旧公民的观点着来——也并非必要。旧公民愈能依照自己的意见以行事,他们愈是欢喜。

        因此,足以影响旧公民数目的各种限制是不适用于新公民数目的。

        新公民的数目可以随意增加;其仅有的限制就是国家的大小,和国家对于可靠兵士的需要。因为虽然国家把供给兵士的责任加诸被征服的各属土的身上,国家的军队仍旧需要有一班足以信赖的骨干分子,而这些骨干分子又只能由一支强有力的公民军队供给。因此,日渐发达的都市便为国家产生第二种反民主的组织。伟大的都市团体一方面变成许多公社和属土的专制主人,一方面又在本公社——此时已远超出旧日的都市疆土和都市土地的限制之外的公社——的公民资格中发生旧式公民或纯粹公民(贵族patricians)与新公民(平民plebeinns)的对抗。这两种程序都把民主政治化为一种贵族政治。这不是因为限制具有充分特权的公民的数目,或提高少数特权者使超出一般公民之上的缘故,而是因为国家本身的发展。在国家中,这少数特权公民始终不变,至于一切加入这个古代团体或氏族的新分子则只有少许的权利或简直完全没有。可是这两种由民主政治变成贵族政治的演进方式所发展的途径并不完全相同。这两种剥削制度及由少数特权者把持国家权威的制度中有一种,由一个团体统治整个帝国的制度,是可以不住扩大其范围,好像罗马那样的;并且,当国家还强有力而未为一种更高强的权威所推倒之时,它是必然会扩大的。但就没有政治权利的新公民而论,情形便很不同了。如果这些公民仍然尽属农民,他们是甘愿任由别人把他们的权利加以限制的。因为他们的农场与都市相距很远的缘故,他们大都不能在早晨的时候离家,在中午的时候参加都市的公民会议,而在晚上的时候又复回家。而且国家愈加发展,它的内部和对外情形便愈加变得复杂,政治及战争便都会愈加变成一种需要经过一种为农民所不可得的训练的事务。因此,他实不能够了解都市的政治会议所讨论的一切人事的和技术的问题,结果便觉得没有要求参加这些会议的权利的需要。

        可是新公民的团体并不是始终以农民为限。居住于都市及被认为有用于都市的外国人都变成新的公民。获得公民资格的被征服区域所包括的又不是只限于乡村;这些区域是连具有手艺匠和商人和既有乡间住宅又有市镇住宅的大地主的都市都包括在内的。这些人一旦获得罗马公民的权利之后,便觉得有由小市镇移居于大都市的需要,他们这时已可以自由移居于这些大都市中,并且又为大都市的各种谋生机会和较有兴味的娱乐所打动。同时,由于战争及奴隶制的各种需求而被剥夺土地的农民又日渐众多——这是上文所已经说过的。这些没有遗产的分子的最好的避难所也就是大都市,他们是大都市的公民,他们在大都市中变成手艺匠,或搬运工人,或小贩,以谋生活,或变成某个富人的纯粹寄生者,变成力求可以为他效劳的依赖人,变成他的谄媚者——流氓无产者。

        这些分子比之农民具有较多的时间和机会以留心都市政治,对于他们的影响更为敏感和直接的都市政治。他们力求在政治中获得势力,力求能以一个包括一切公民在内的会议代替那个只以旧公民为限的会议,力求为一切公民取得选举国家官吏和立法的权利。

        这一切分子的数目是随着都市之发展而增加的,但旧公民的数目却不增加。因此,这些旧公民便渐渐变成比较软弱,尤其是因为他们除了由一切公民组成的军事力量之外并没有任何的军事力量,及因为新旧公民同样是手持兵器和受训练的兵士。因此,我们便在一切这么样的都市中,看见新旧公民间的一种激烈的阶级斗争,在这种斗争中,新公民是终于获得胜利的,是以民主政治也终于获得胜利,然而所谓民主政治只不过贵族政治的一种扩张,因为没有公民权利的属土之欠缺特权和被剥削的情形是仍旧存在的。其实,增加领土,,甚至加重对属土的剥削,这种情形往往是和民主政治在处于统治地位的都市中的进展一并实现的。
三  罗马的国家
        
        当罗马城最初出现于历史的时候,这一切为古代的各繁盛商业都市的特色的斗争便已很充分地发展于那个都市中了。

        罗马城的地位很好,它很适合变成一个固定的商品贸易中心。它位在台伯河(Tiber)上,与海滨相距不远,这对于航海贸易并无妨碍,因为当时的船只很小;事实上,这还是一种优势,因为那个都市既不近洋海,便没有海盗和洪水的危险了。古代的大商业都市之所以不出现于海滨,而出现于与河口相距不远的可以航行的河流之上——如巴比伦和巴格达,伦敦和巴黎,安特卫普(Antwerp)和汉堡——并不是一宗偶然之事。

        罗马城所在的地方是台伯河还可以航行的地方,又是两个易于防守的小山与河流相会之处。因此为上货卸货船只所应用的货仓便获得可靠的保障和安全。罗马所在的区域原很荒僻,居民尽属农民,不过在它的南部和北部的土地——伊达拉里亚(Etruria)和干巴尼亚(Campaia)——的经济发展却已达到一个很高的阶段了。它们已有一种较发展的工业,一种范围广阔的贸易,并且已逐渐有一种以强制劳动为基础的农业经济。而迦大基人——他们的文化程度约与伊达拉里亚人和南意大利的希腊殖民地的程度相等——又带着他们的物品来自非洲。
      
        这种地理形势很有利于罗马。这个商业都市,从它的附近的邻人,拉丁人和窝尔斯克人(Volscians)的眼光着来,好像是代表一种较高尚的文化;可是就较远的邻人,伊达拉里亚人和意大利的希腊人的眼光着来,罗马人却仍然只是鄙野的农夫。事实上,贸易虽然已很发展,罗马人的生活主要基础却仍是农业。他们不近洋海,并不谙航行和建船之术,他们只能把航行到罗马及进行贸易的工作交由外国商人和小船长办理。这种情形始终没有改变,并且可以部分地解释犹大人在凯撒及以后数代中——换言之,即在基督教产生的时候——之所以在罗马中变成这么重要的一种殖民的原因。这些犹大人在那个时候操纵了罗马的贸易之一部分。同样的情形至今还可以见于君士坦丁堡中,那里的贸易大部分是为非土耳其人所把持。
      
        罗马因为贸易的缘故愈加发达,便愈与它的邻人发生冲突。贸易所开辟的粮食市场刺激了罗马的地主,使他们力求以对于都市的财富怀着贪婪欲念的邻人为牺牲而扩充自己的地产。从另一方面说,它又和伊达拉里亚的各都市发生各种竞争。这个新兴都市曾应付过许多长久而严酷的战争,但因为上述的两重有利形势的缘故,终于获得胜利。大都市的较高级的技术能干和坚固的组织终于克胜了农民;可是早已因为以强制劳动代替自由农民的缘故而失却一部分的军事势力的伊达拉里亚人却为罗马的农民的顽强性和耐苦性所败。
        
        罗马一旦强到足以制服伊达拉里亚人之后,便在这种进程中认识战役原是一宗绝好的生意。战役比贸易获得远较丰富的财富,因为贸易大部分操于外人的手中;它又比农业远较有利,因为当时的农作很粗劣,农业每年所得的利润极属微薄。假如打胜了仗,而所克服的又是富有的都市和民族,则其结果便是许多的掠夺品和贡礼。贸易和劫掠本来就是很有密切关系的东西,然而最侧重其劫掠方面,不特使之变成都市的伟大性的一种基础,并且使之变成一种民族的制度,而把一切民族的组织都建筑于这种基础之上的,大概要算罗马了。
        
        罗马一征服了并且劫掠过伊达拉里亚的都市而把它们化为入贡地之后,便转而进攻南方的富有邻人——上文已经说过,这些人因为财富日渐增加的缘故而失却一部分的军事势力——结果,它所获取的战利品便较为宝贵又较为易得。可是这种财富同时又引起别一种农业民族——萨谟奈人(Samnites)——的注意,罗马要想取得南意大利的各个希腊都市是必须首先打败这些农民的。罗马人与萨谟奈人的战争原是农民部落与农民部落间的战争,可是萨谟奈人却没有像罗马那样的大都市以为他们的中心,以使农民的各种斗争势力可以获得一种集中的组织。所以他们失败了,而罗马于是可以长驱直进以劫掠和制服南意大利的各个富有都市。
      
        由南意大利到西西里只是进一步的路程。西西里的财富不亚于意大利的希腊属境,因此又打动了以劫掠为事的罗马人的欲望。不过,在这一方面,罗马人却碰到一个劲敌,迦太基人。迦太基是与今日的突尼斯(Tunis)相距不远的一个强有力的商业都市,它具有罗马所具有的劫掠本能,它当时已征服了北非洲海岸之西半部和西班牙,并且正在设法向西西里进攻。迦太基是腓尼基人的一个殖民地,这些腓尼基人因为地理的关系早已被迫着要从事航业,并且早已变成航业界的巨霸了。迦太基也借赖航业而变得伟大和富有;迦太基所出产的是水手,而不是农民。它所发展的不是一种农民经济,而是利用廉价的俘虏奴隶的大地产制度和小规模的采矿事业。所以它没有一支由公民组成的农民军。它一旦被迫要由海滨侵入内地以巩固它的侵略形势和陆地军事势力之后,便不能不雇用受雇的兵士了。

        罗马和迦太基的斗争,那三次所谓普纳战争(Punic Wars)系始于公元前264年,直至迦大基被毁于公元前一四六年才完全终止。自然,这种斗争早已为汉尼拔(Hannibal迦太基的统帅247-183B•C.——译注)的失败,使第二次普纳战争止于公元前二○一年的失败,所决定了。这些斗争变成了受雇军与农民军的战争,职业军与服务军的战争。前者是往往打胜的;及至汉尼拉时代,罗马几至于完全失败,不过服务军因为防卫家庭起见却终于变得较耐苦,而在那次伟大战争之末期终于制服了罗马的敌人。于是迦太基便被洗劫,它的人口便被消灭;它的大地产、矿业、被征服的各都市的伟大富源便变成胜利者的掠夺品。

        罗马的最厉害的敌人由此便坍台了;罗马这时遂毫无障碍地统治了地中海之西半。不久之后,它更进而统治地中海之东半。那里的民族早已走入古代的灭亡途径,那就是说,它们早已利用奴隶或农奴的劳动来代替自由农民,那里的农民早已因为不断的战争而陷于贫乏之境,那里的服务军早已为受雇军所代替。地中海东部的各民族的军事力量这时已很薄弱,它们断不能予罗马军队以任何严重的抵抗。罗马的军队毫无困难地渐次征服了各城,征服了各国,借以洗劫它们和把它们化为永久进贡的属土。自此以后,罗马便变成古代世界的主人,直至条顿族的野蛮部落倾覆了罗马,好像罗马之倾覆希腊人——虽然希腊人的艺术和学问远超于罗马之上——那样为止。不特从经济和政治上说,并且从哲学和艺术上说,罗马都始终是希腊人的掠夺者。罗马的最伟大的思想家和诗人差不多尽是剽窃者。
        
        当时所知道的世界中的各种最富有的土地,存有历数百年甚或数千年——如埃及——的文明的无限财宝的地方,这时都为罗马所劫掠。

       罗马之所以能够指挥伟大的军事力量以获得这种惊人的结果,完全是因为它是一个民主政治的都市,一切阶级都极端关怀于这个都市的存在——虽然关怀的程度并不一致——的缘故。在那种由公元前第六世纪起迄第四世纪止的长期和危险斗争中,新的公民——平民——渐次由旧的公民——贵族——的手中取得各种特权。及至最后,这两种身分的一切法律上的分别终于完全消灭,由一切公民组成的公民会议终于取得立法和选举最高级的官吏、执政官、司法官、营造官——这些官员在任期终止之后是出席于元老院中的——的特权;元老院终于变成整个国家的实际政府。
        
        可是罗马的人民并不因此而取得国家的主管权,他们所取得的只是选举统治者的权利。流氓无产者在罗马城的人口中所占的数目愈加超出别些成分之上,这种民主政治便愈加在实际上变成一种谋利的工其,一种向候选员勒索赠物和娱乐的工具。我们已经认识那些力求可以效劳于富主的依赖者了。就那些具有投票权的依赖者而论,他们的一种最重要的劳役就是依照恩主之意旨而投票。因此,每一个富有的罗马人,每一个富有的家庭,便都在公民会议中操纵着许多的选票,他们运用这些选票来帮忙他们所隶属的派系。有少许富家派系借此便把持了国家的政府,并且屡屡达到使他们的家人得被选为高级官吏,因而最后又得为元老院人物。民主政治并没有改变这种制度,它所改变的只有一点,那就是,它使富有的野蛮部落的家系也可以列入被拥护的派系之内——在贵族统治时代,被拥护的派系是只以贵族为限的。
      
        执政官和执法官获选之后,要先在罗马任职一年。到了第二年,他们便分赴各州任职,并且在那里设法筹回那笔运动选举费及为那笔投资多谋利润;因为这些官吏是没有薪金的;他们的官职只是“荣衔”。反过来说,可以在各州借赖勒索和受贿,甚至公然劫掠的方法以取得的利润的前途实是驱使各候选人极力争取职位的一种原因,结果便使各候选人用更多礼物和娱乐为竞争以期能夺得人民的选票。各种收买选票的方式愈能使流氓无产者因为卖出公民权利而获得较大的利益,则那些有罗马公民权利的农民便愈想脱离乡间的恶劣、辛苦和被压迫的境况而投身于罗马城。这种趋势又增加了那些具有这种参政权的下流社会的人数,及增加了向候选人提出的要求。在凯撒时代,罗马城中向国家领取恩惠的罗马公民不下320,000人;因此可以收买的选票的数目也大概有320,000之多。由此可知,每一次选举所用去的金额是如何之多了。
        在公元前五三年中,因为收买选票的进行大大增加了现金的需求的缘故,资本的利息一时大增,并且引起了一种财政危机①。莫悟生说,“贵族(谋官职的贵族)是要出很高的价钱的。”“一次竞选的费用共720,000普司脱塞(约40,000元)。可是他们必须乐意支出这笔费用,因为每次选举必会使一切没有很多钱的人都停止工作。”

             ①萨教奥里(salvioli):《古代社会的资本主义》,1906年版,第243页。

         其实他们是常常支付这些费用的,因为每年都有各种的新选举。不过,他们之支付这些费用并不是本着任何理想的动机,他们之所以支付这些费用是因为他们知道,他们是借此以买得可以从事于一种远较有利的劫掠行动——劫掠各州的行动——的许可状,因此他们所做着的实是一宗很好的买卖。

        “民主政治”,或由数十万罗马公民管辖整个罗马帝国的人口——共五六百万——的统治,因此便变成了一种因为大大增加参与这种统治行动的人数的缘故而最能极度提高抢掠及洗劫各属州的严厉程度的工具。各属州的总督不特尽量勒索,并且还带领着一班“朋友”,这些朋友从前在选举中曾帮忙过他,所以现在便得在他的庇护之下进行抢夺和劫掠的工作,以为报酬。

         然而惨况还不止此;罗马的高利贷的金钱资本也是毫无限制地予各属州以种种难堪的,它在这些属州中尽量发展它的破坏能力,并且获得一种为它在古代世界的其它地方所享受不到的重要地位。
四  高利贷

        高利贷本身原是一种极古老的东西,差不多好像贸易一样古老。我们虽然不能在石器时代找得它的遗迹,但可以说,它大抵比金钱之应用还较古老。社会一旦有了少许家宅,而每个家庭又有了确定的占有品以后,某一个家庭便可以比别的家庭较为富有,有较多的家畜,有较多的土地,有较多的奴隶了。因此,农民在困难时侯自然会向较富裕的邻人借取他的有余的谷或家畜,这个农民在借取这些东西时自然要答应在相当时间以后偿还,并且加上若干分量,或答应做某种工作以为交换——这就是债务人的奴役的起源。这种高利贷交易大可以发现,并且实际上发现于一种只以自然产品为根据而没有金钱(货币)的经济中。大财产的所有权和高利贷自始便彼此密切地联系着了;高利贷资本——即今日之所谓“高级财务”(highfinance)——和大地产又往往有极亲切的关系。罗马的情形也是一样,罗马自有史之初,其大地主就是高利贷者,而平民与贵族间的斗争又不特是地主与农民因为应用国家公地而起的斗争,并且是高利贷者与债务人的斗争。

        然而农民的劳动生产率是很低微的,因此它所生产的剩余产品也很稀少,所以剥削者要想获得大宗财富便不能不对民众肆行剥削。当罗马的贵族只利用高利贷来剥削罗马附近四周的农民的时候,他们也许徒然对这些农民肆行压迫,而自己却没有大利。可是罗马的高利贷者的事业是必然随着他们之渐次获得整个世界以为实施范围而获得较满意的发展和较大宗的财富的。

        然而这种事情也包括一种分工制在内。由邻人收取高利贷的利息并不费神,贵族大可以一方面收取这种利息,一方面管理他们的地产或管理国家的政务。至于一方面剥削西班牙,叙利亚,高卢,和北非洲,而另一方面又同时驾驭着广大的罗马国家的命运,便很困难了。于是高利贷事业便和政治事业逐渐分化起来。这时除了身为将军或总督,一方面尽力劫掠各州,一方面又不忘谋利的官吏贵族以外,还产生了一个特殊的高利贷资本家阶级,这些资本家也形成一种特别的社会组织,“武士”阶级。专从事于财务交易的货币资本家阶级的人数愈众,这些交易的种类便愈多。

        劫掠各州的一种主要方法就是招人包收税捐。当时还未有可以担负收税责任的官僚,所以最便利的收税方法就是把某州的收税责任交给某一个罗马的财务家担负,这个财务家要向国家缴纳一笔总额,并且可以尽量谋利。这种流弊百出的税制现在还通行于东方的许多地方中。承税人自然是不以他自己所应得的总额为满足的;因此各属州的居民便为他所极力勒索了。

        有些都市或纳贡的帝王是往往不能缴纳罗马所强令它们缴纳的总数的。在这种情形中,罗马的财务家很愿意把金钱借给他们——自然为着利息的缘故。例如,那个有名的共和党徒布鲁特斯(Junius Brutus)曾“因为借款给卡帕多细亚(Cappadocia)国王和萨拉米城(Salamis)的缘故而做过绝好的投机事业。他曾把一宗利息四分八厘的借款借给萨拉米城”(萨微奥里:《古代社会的资本主义》,第42页)。这种利率并不是一种特别高的利率;萨微奥里在他那本书中曾说过有些利息高至七分五厘的都市借款。就冒险特别大的借款而言,其利率且比此更高。例如,拉比鲁斯(Rabirius)的钱庄在凯撒时代曾依据一钱(即百分之百)的利率把它自己和它的朋友的一切资财借给流亡的埃及王托勒密(Ptolmey)。不错,拉比鲁斯这一宗投资事业是一宗很失败的投资事业,因为当托勒密王重复得位的时候,他并没有偿还借款,并且还把这个自命为整个埃及国家的属主的人投入监狱。不过,这个财务家却终于设法逃回罗马,凯撒后来又为非洲战争和他订立各种借款合约而使他获得再度致富的机会。

        这些合约是另一种的借款方式。来自各属州而集中于罗马的宝库中的贡品为数极多。可是各种不断的战争也是要费去许多金钱的,这些战争后来便成了各财务家所借以把得自各属州的战利品——不是已为财务家所直接获得,而是已缴纳给国家的战利品——放入他们的无底腰包中的工具。他们把战争用品供给国家——这是一种即在今日也很常见的借款。除此以外,他们更以高利贷的手段对付自己的国家,特别当国家陷于财政困难的时候——这是很常见的现象,因为国家能够由各属州掠取的战利品愈多,则各种寄生民众向国家提出的要求便愈苛。国家屡屡要借入大笔的款项,比任何个人的所有都较大笔的款项。为达到这个目的起见,股份公司之形成便很有用处。高利贷不特是资本主义的剥削的最早的方式,并且是股份公司的最初的作用。

        罗马的财务家“创设各种有类于我们的股份银行,有指导员,出纳员,经理员等的公司。创立于萨拉(Sulla)时代的亚细安尼公司(Asiani Company)的资本异常雄厚,它可以把二万塔连,即二千五百万元,借给国家。二十年后,它把这笔借款数目增加到十二万塔连。•••••一般资财较少的人都把他们的资财投入于大公司中,结果——据波里比阿(Polybius)所说(第六章第17节)——便使整个都市(罗马)都参加各种为少许特殊机关所领导的财务事业。最小额的贮蓄都是为税吏所经营的各种企业——招人承办税捐及出租国家土地因而获取大利的企业——的股本。”(萨微奥里:《古代社会的资本主义》,第40——41页。)

        这一切我们听来都好像是很亲切的东西。它最少也可以证明,罗马社会在基督教出现之际已进到近代资本主义的门限上了。不过,这种古代资本主义的各种结果是和近代资本主义的各种结果完全不同的。

         我们在这里所述及的各种方法和那些引起近代资本主义之形成的方法实无二致,就是马克思所特称为“原始积累”的方法:剥削农民、劫掠殖民地、奴隶贸易、商业战争和国债等方法。这些方法在近代中也产生同样的破坏和摧残的结果,正好像在古代一样。可是近代和古代却有一种分别,那就是,古代只能够发展资本主义的各种破坏的影响,近代的资本主义则以破坏为手段而以创立新的和较高级的生产方式为目的。近代资本主义所借以发展的方法自然是好像古代资本主义所采取的方法那么野蛮和残暴;可是我们最少也可以说,近代资本主义实创造出一种可借以超过这种残暴的,破坏的行动之上的基础,古代资本主义则永未能越出这个限制。

        我们在上一章中早已说过为什么这样的各种理由了。近代资本主义所获得的各种积累,利用劫掠和勒索和别种暴烈行动而获得的各种积累,用来消费的只是一小部分,其大部分是拿来作生产新的和较高级的生产工具——因而提高人类劳动的生产率——之用的。古代资本主义找不到这种工作的必要的先决条件。它对于生产方式的影响只限于以奴隶劳动代替自由农民,那就是说,它只是使最重要的生产范围在经济上变成落后,只是降低社会劳动生产率,只是使社会日趋穷乏。
        
        为罗马的财务家所获得的利润,和为罗马将军及官吏所获得的战利品,如不再拿来另作高利贷事业之用——换言之,就是不再拿来经营新的劫掠事业——则其用途只有两种。其一是用来浪费于娱乐和生产娱乐工具——我们不特要承认各种宫廷大厦是娱乐的工具,并且必要承认各种庙宇也是娱乐的工具。其次,这些利润——除了来自采矿事业的之外——可以用来购买地产,换言之,就是用来剥夺自由农民的土地而以奴隶代替其位置。

        因此,劫掠及摧残各属州的工作只足以使罗马的财务家容许社会劳动生产率因为奴隶普遍存在的缘故而迅速降低。近代的资本主义在一方面所引起的破坏每或为别一方面的经济兴隆状态所抵消,古代的资本主义却没有这种能力。并且,各属州的破坏又更加促了罗马的衰落。因此,罗马统治世界的结果便使古代社会的一般贫乏化的进程在基督教时代开始以后,发展得非常迅速。

        可是,经济破产的征兆一向都为罗马统治的眩人眼目的光荣所掩没。罗马在数十年内便已差不多把数百年直到数千年的勤苦的艺术工作所做成的一切精美物品,由地中海附近的各处文化中心地点,集中起来。罗马的政治破产之变成明显实远比其经济破产为先。
五  专制政治

        罗马把自己所征服的一切地方的反抗势力完全消灭,使它们完全没有独立性,因而破坏了它们的政治生活。这个伟大帝国的整个政策完全为罗马一个都市所操纵。在那个都市中变成为政治生活的负责者的是什么人呢?就是那些只顾及积聚利息的财务家;那些耽于娱乐,鄙夷一切日常劳动、一切费力事情,甚至连政治和战争也置之不顾的贵族;和那些以善沽政权谋生的流氓无产者。

         例如,斯韦托尼阿斯(Suetonius)在所著“凯撒传”中,曾论及凯撒在内战终止后博施的情形说:

        “他除了把十穆的谷和十磅油赐给各人以外,还遵守他旧日的信约再赐他们每人以三百昔司脱塞,另加一百昔司脱塞,当作欠款的利息(换言之,就是赐他们每人以二十元——他们在当时的每天生活费只须三分。考茨基注)他又替他们(指租房会居住的住客,考茨基注)支付年租,代支的数目,在罗马直至每家二千昔司脱塞(100元)为止,在意大利则直至五百昔司脱塞(25元)为止。此外,他又赐宴(赐宴给二十万人,考茨基注)和布施肉食;打胜了西班牙之后,他又两度把早餐赐给民众,因为他觉得第一次的早餐的肴馔大少,不足以表示他的慷慨之意;因此,他便在五日后再筹备一次佳肴满席的早餐盛会。”(第28章)

        他又供给种种宏伟到从所未闻的娱乐。有一个戏剧演员拉比里阿斯(Decimus labirius),只出台一次,便得到五十万昔司脱塞,即25,000元!斯韦托尼阿斯论及亚古士督说:

        “他住往把赠品赐给人民,赠品之多少随时而异,有时每人四百昔司脱塞(20元),有时三百昔司脱塞(15元),有时只250昔司脱塞(12元)。他是连小孩子们也顾及的,虽然在别些布施中,得受恩惠者只以年在十一岁以上的为限。同样,在荒年中,他往往把谷类分配给全国人民,只取回很低的价格,并且把金钱加倍赐给各人。”(Octavius,第14章)
  
        一个这样把自己出卖,把自己的贪婪性组成一种制度而公开地摆列出来的无产阶级自然是完全失掉了它的政治独立性。它此时只不过是为那个出得价钱最高的人所利用的一种工具。夺取国家权力的斗争由是便变成少许强盗——积有最大宗的胜利品和获得财务家的最大宗的信用借款的强盗——间的一种竞争。

        这种因素又为雇兵制度,使军队渐渐变成共和国的主人的制度,所大大侧重。雇兵制度扩张以后,罗马公民的尚武勇气便日渐衰落——说得较正确一点,就是,这种勇气日渐衰落以后,雇兵制度的实用便增加起来。人民中一切可以担任军事劳役的都尽在军队中;军队以外的人口渐渐失却它的斗争能力和斗争精神。

        有两种因素特别足以使军队渐渐愈加变成任何可以答应给它以充分的薪金和战利品的将军的走狗,使它渐渐愈加不为各种政治原则所控制。第一种因素就是,军队中的非罗马人,属土人民甚至外国人民的数目之日渐增加;这些分子并没有公民的权利,因此对于政治生活便绝对不能参与。第二种因素就是溺爱快乐,女性化的贵族之日渐不愿从事于军事劳役。这个阶级旧日原是供给军官的阶级,这些军官现在却逐渐让位于受雇军官了;受雇军官在经济上并不能独立,好像贵族那样,他们对于罗马的党派的各种冲突——这些冲突其实就是各贵族派系间的斗争——是绝不关心的。
        
        军队中的非罗马人的数目愈加众多,贵族军官愈加为受雇军官所替代,则罗马的军队便愈加有把自己卖给能出最高价钱的买主而立他为罗马的统治者之势。

        这种情形就是专制政治的基础,这种情形使罗马的最大富翁可以把整个共和国全盘收买,把政权买为己有,这种办法又转而变成一种足以鼓舞一个已经操纵着军权的成功的将军的动机,而使他力求变成罗马的最富有的人——想达到这个目的,最好的方法就是剥夺敌人的财产,没收他们的所有品。

        共和国最后那一百年的政治生活,分析到底,不过是一种内战的生活——“内战’,这个名词是很不对的,因为当时的公民和这些战争并没有丝毫的关系。它们不是公民的战争,而是各政治家之间的战争,这些政治家同时是贪婪的财务家又是显赫的将军,他们互相残杀,互相劫掠,直至亚古士督终于能够压服一切竞争而建树其永久的独裁政治为止。

        就某种程度而言,凯撒在亚古士督以前早已达到这个目的了。凯撒是一个负债深重的贵族冒险者,他曾勾结两个最富有的罗马财务家,庞培(Pompey)和革拉苏(Crassus),阴谋夺取国家政权之法。莫悟生在论及革拉苏时说:“他的财产是以他在革命期内所购买的上地为基础的;但他对于致富之道是无所不用的:他在京都中经营各种伟大而又有智慧的建筑工作;他在罗马城内和罗马城外都以银行家的姿态直接经营银行事业或借助于朋友而间接经营银行事业;他把金钱借给元老院中的同僚,也会为他们经营各种公共事业,或贿赂司法官吏,或经营一切其它的必要事业。他并不留心选择谋利的方法。……如果有一张遗嘱里面写着他的名字,则纵使那只是一种滑稽可笑的伪做文件,他也会毫不踌躇地去承受遗产的。”①

        但是凯撒也不见得较好;没有一种谋利的手段是被他认为卑劣的。斯韦托尼阿斯在他所著《凯撒传》中曾这样论及那个后来为莫悟生所颂扬的凯撒:

       “他无论是站在将军的地位或站在国家的统治者的地位,都无时不表示其自私自利的性质。因为,根据几种史料所载,他在西班牙当总督的时候,曾接受过我们的同盟者的金钱;他向他们讨取金钱以为偿债之用,又曾在琉息退尼亚(Lusitania)中劫掠过好几个都市,他的借口是它们表示敌意,但其实它们并没有远抗他的命令并且是大开城门以欢迎他的。他在高卢劫掠过各种积存许多贵重礼物的庙宇和圣殿;他之破坏各种都市,大半是为着想劫掠它们的财产,而不是因为它们有违法的行动。因此,他便获得很多黄金,使他要在意大利和属州中减价求售,把每镑的价格减到三千昔司脱塞(150元)②。他在总执政任期内,曾在卡匹托庙中窃去三千磅黄金,而放下同一重量的镀金的铜以为替代。他曾把盟约和王国出卖以求利;例如,他曾为自己和庞培向托勒密(埃及王)索取一笔几达六千塔连(7,500,000元)的款项。后来,他又利用最残酷的勒索方法和劫掠庙宇的方法以偿还各种内战、各种胜利和各种宴会所用掉的极浩繁的欠款。”(《凯撒传》,第54章)

        凯撒之所以向高卢进攻——高卢一直到此时还未受过罗马的压迫,因此也未为它所劫掠——其主要的目的就是谋利。他在那个国家中获得很丰富的战利品,由是他便能自立,而与他所一向共同管理政事的同事庞培脱离关系。第三个同事,革拉苏,早已因为侵掠帕提亚(Parthia)的缘故而死于亚洲了。据阿比安(Appian)说,他在这一回的战争中“不特希望获得盛名,并且希望获得大宗的金钱”①——正好像凯撒成功地施于高卢的方法那样。


        ①《罗马史》,纽约1895年版,第四卷,第275——276页。

        ②一磅金的价值通常为四千昔司脱塞。凯撒在高卢的劫掠行为把黄金在意大利的价值整整减了四分之一。


        革拉苏死后,凯撒的障碍便只有庞培了;庞培的左右都是仍在政治上活动的残余贵族。凯撒逐个地把他们牺牲于各种也很有利的战役中。

         “据说他在庆祝成功的巡游中(在内战终止以后)曾陈列六万塔连的银,和共重2414磅的2822个金制冠冕。他一获得胜利以后,便马上把这些宝贵物品拿来满足他的军队的要求,把五千德拉马(希腊币名,总数在1,000元以上)给每一个兵士,还没有经过委任的军官取得的数目倍之,较高的军官的数目又倍之,这样便远超过他原来所答应的数目之上。”。我们在上文已转引斯韦托尼阿斯的话说过凯撒所赐给罗马的无产者的赠品了。

        自此以后,便没有人敢公开否认凯撒的至尊权威了,共和党人也只能以暗杀手段表示他们的抗议。凯撒的承继者,安东尼(Antony)和亚古士督,更把他们完全消灭。

        于是罗马帝国便变了一个人——凯撒或国王——的所有品。一切政治生活完全停息。这幅属土的管理变成了它的主人的私事。它自然也好像一切别的所有品一样,是往往引起纷争的;拥有一支强有力的军队的强盗,换言之就是成功的将军,往往向实在的属主进攻,实在的属主往往为卫队所杀死,卫队之所以把他杀死是因为想把王位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的缘故。可是这实是一种财务交易而不是一种政治行动,这种财务交易并不见得比当时的别的交易更坏。政治生活已完全停止了;不久之后,我们便看见人们——其始是较下层的阶级,其后便连较上层的阶级也是一样——不特对于国家漠不关心,并且痛恨国家和它的在位者:法官、税吏、军队和国王本身。这时的国王实际上已不复保障任何国民了,甚至有产阶级也为他们所加害了。各有产阶级为避免这种灾害起见,纷纷投身于野蛮部落之中。自从凯撒获得胜利以后,罗马帝国中仍然保留着玫治生活的遗迹的地方为数很少,而稍后这些遗迹也为凯撒的承继者所清除了。把积极的政治生活保存得最长久的就是耶路撒冷,巴勒斯坦的最大都市。把罗马帝国中的政治自由的这一个最后的根据地推倒是需要很大的努力的。经过一度长期而又顽强的围城战争以后,耶路撒冷终于在公元七○年被洗劫,而使犹太民族陷于无家可归的境地。
       ①《内战史》,第二卷,第三章:“阿比安告诉我们说,帕提亚人并没有丝毫的敌意行动。因此和他们打仗共实只是一种侵略的战争”。
第三章 罗马帝国时代之思潮

一   各种社会束缚之日渐削弱

        我们已经看见,基督教发生的时代是一个生产和国家的传统形式完全解体的时代。思想的各种传统的方式也就随着濒于死地。一般人都极力寻求和探索新的思想方式。各人都觉得他自己就是一个单位,因为个人旧日因他的团体或他的氏族而拥有的整个社会环境,和它们所传下来的各种道德见解,这时都日渐崩解了。因此,新思想方式的一种最显著的特色就是个人主义。自然,个人主义也许永不会含有个人完全脱离他的各种社会关系而独立的意义;个人完全脱离其各种社会关系而独立,是绝对不可能的。个人只能生存于社会中和借赖社会而生存。但个人主义最少也可以使个人所借以生长的——因而似乎是自然的和自明的——社会束缚失却它的能力,因而使个人力求脱离他从前的社会关系。个人要想达到这个目的,惟有和别些具有相同的利害关系和必要条件的个人联合起来,以组织新的社会组织。这些组织的性质自然是会为当时的各种形势,而不会为各个人的反复无常的性情,所决定。可是这些组织并不是现成的传统组织,个人是必要联合别的希望相同的人把它们创造出来的。这些个人在创设新组织的进程中,也许会发生各种错误,和发生最大的意见纠纷,直至最后,新的组织——适应新的情形而可以持久和稳定下去,好像从前的组织那样的新组织——在各种意见的冲突和各种试验中产生出来为止。在这些过渡时期中,我们也许会觉得,社会似乎不足以影响个人,个人倒足以影响社会,社会的各种形式、各种问题和各种希望,似乎都完全依个人的意志为转移。

        这样的个人主义,个人力求找寻和探索新的思想方式和新的社会组织的情形,就是青黄不接的过渡时期的特色。例如,出现于封建组织业已崩解而别种新的社会组织还未成立之际,直至最后,工人和雇主的新组织渐渐变成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主要因素为止的自由主义时代的特色就是这种个人主义。
      
        就旧社会组织完全解体而新组织正在创设中的情形而论,罗马帝国时代最初那数百年和十九世纪很相似。这两个时代还有一个相似之点,就是,各种旧社会关系的瓦解程序在大都市中进行得最迅速并且最显著,整个社会生活逐渐愈加为这些大都市所决定。
  
        在农民有势力和自足的时代中,社会的生活并没有把思想的机会赐给农民,因为他们的生活是为风俗和习惯所确定的。然而他们知要用很大的精神来应付自然。他们不断地和自然斗争,自然天天都把各种新奇的现象摆在他们面前,他们要绝对依靠自然,而为生存起见他们又不能不设法克服自然。因此,各种自然现象之所以然的问题便是一个迫着他们要对付的问题。他们的最初答案原是一种很粗朴的答案,就是,把各种自然势力人格化,假定有各种管辖自然的神灵。然而这个答案已是自然科学——以同一问题、各种东西的所以然问题即原因问题为根据的自然科学——的开端了。人类一旦开始明白自然现象中的因果关系原是一种恒定而必然的关系,而不是一种以各鬼神的反复无常性为根据的关系,便开辟了向着自然科学的真确知识前进的道路了。这种认识自然不能够为绝对依靠自然的农民所获得。农民是无抵抗地屈服于各种自然势力之前的,他们不能借赖知识来驾驭它们,只求借赖祈祷和献祭来缓和它们。自然之科学的研究只能出现于都市。都市中的人并没有农民那么直接地和极端地觉得他们要依赖自然,结果他们便可以站在一个无关系的观察者的地位以从事于研究自然的工作。只有在都市中才可以产生一个有充分的余暇以从事观察,而不为尽用余暇时间于肉体享乐中的冲动所屈服——好像乡间的大地主那样——的阶级。在乡村地方中,身体的劳力和耐苦性实是生产的一种重要的元素,因此,其余暇时间和剩余产品便只能做成最粗合的肉体娱乐,如打猎和宴会等。

        自然哲学发端于都市,可是有许多都市是因为渐次扩大的缘故而使其居民开始与自然完全脱离关系,因而对于这个问题失却一切的兴味。各种事情的发展程序渐渐指定这些都市为各种大区域中的思想和经济生活的领袖。同时,这种发展程序又渐渐削弱向来把个人和各种传统组织及思想方式紧缚着的一切社会束缚的力量。然而同一的程序又渐渐使各种阶级对抗性变成尖锐化,引起日愈激烈的阶级斗争,这种阶级斗争有时且采取推翻一切现存关系的形式。在大都市中天天把新奇事件摆在人类面前,天天迫着他要应付各种新的,向所未闻的问题,天天迫着他要答复“我们第二步要做什么?”的问题的,不是自然,而是社会。

        这不是自然界中的所以然的问题,而是社会中应该怎样的问题,不是各种必然的自然关系之知识,而是各种新社会目标之似乎自由的选择。这就是当时人类的思想的主要特点。我们在这时所有的已不是自然哲学而是伦理学;伦理学所探求的是个人的幸福。希腊的世界在波斯战争后早已有这种情形了。我们早已说过,罗马世界,就艺术和科学而言,只是希腊的剽窃者,它的精神上的宝贵物品(物质上的宝贵物品也是一样)并非由劳力得来,而实是由劫掠得来。罗马人认识希腊哲学的时候,希腊人早已趋重伦理而忽视自然的研究了。因此,罗马思想对于自然哲学是一向不加注意的;罗马的哲学一开始便忙于伦理的研究了。

        有两种哲学趋势特别盛行于帝国时代最初的数百年中,那就是伊壁鸠鲁(Epicurus)哲学和斯多噶主义的趋势。

        伊壁鸠鲁把哲学认作一种借赖概念和论证来实现幸福生活的活动。他以为他可以由追求快乐而获得幸福,然而所谓追求快乐只是指追求理性的、恒久的快乐,而不是指贪求一时的和放纵的肉体的娱乐,后一种娱乐是会损害康健和浪费金钱因而引起不幸福的。

        这种哲学很适合于其本身的财富除了拿来消费以外便没有别种用途的剥削阶级;他们所需要的就是快乐生活之一种理性的节制。不过这种学说对于那些数目日渐众多、早已受着身体的思想的或财政的破产的痛苦的人们,对于那些贫穷和处境恶劣的人们,却不能使他们感觉满意,也不能使那些过度厌足、对于娱乐早已发生反感的人们感觉慰藉。它也不能取悦于那些仍稍关怀于传统的公社生活方式,仍然追求种种超出他们的个人需要之上的目的的人们,那些目击国家和社会之衰亡而不胜悲痛但又不能加以挽救的爱国之士。这几类人统统觉得这个世界的快乐尽是空幻而浅薄的快乐。他们倾向斯多噶的学说,赞扬德性而鄙夷快乐,视德性为最高尚的好处,为唯一的福泽的学说。从斯多噶派看来,纯粹属于外表的好处,康健,财富等,实是无足轻重的东西,好像外表的坏处那样。

         这种情形终于使许多人完全抛弃世界,鄙视人生,甚且渴望死亡。自杀变成了罗马的一种习惯,而盛行于一时。

         可是,在罗马社会中一方面有人渴望死亡,同时却又有人对于死亡发生切实的恐怖。古代的任何团体的公民都觉得他自己是一个大团体的一部分,那个大团体是在他死了以后仍然生存的,和他比较起来,它实是一种永生的东西。他是会继续生存于他的团体中的;那个团体是会保存他的生命的遗迹的;他并不需要别种永生。事实上,我们在那些只有一种短期的文化发展的古代民族中,完全找不到任何以为死后仍有一种生活的见解。要不然,他们也只把死后的生活视作一种幻影生活,他们这种见解是因为要解释梦中看见死人的现象而发生的东西。这种幻影的生活是一种无人愿有的可哀的生存。我扪读过阿溪里(Achilles)的幻影的哀歌:

“我宁愿耕耘我的田土,做一个日常的劳动者,
为一个没有土地或占有品的贫乏的人,
也不愿统治一切已消灭的死人!"
(《奥德赛》),第11篇,第489——491行。)

         我们且再赘述一句,死后的一种幻影的存在这个假设实是因为要解释某些梦中现象而产生出来的一种粗朴的假设,并不是实在需要有鬼神的结果。

        可是,当团体日渐衰落,个人日渐脱离团体的时候,情形便不同了。个人此时已不复觉得,他的活动将继续存在于国家中;因为他对于国家所抱的态度已变成一种漠不关心,甚或敌视的态度;但那种以为死后便完全消灭的思想却不能为他所忍受得起。于是对于死亡的害怕心理,一种古来所末有的害怕心理,便发生起来。怯懦心理盛行一时,从前被人认为“睡觉”的兄弟的“死亡”便变成了一种恐怖的影像。

        人们渐渐愈加觉得要有一种可以保存个人的永生性——以为个人在死后不是一种脱离肉体的幻影而是一种欢乐的神灵——的学说。不久以后,他们便不复把世间的欢乐认为福泽,甚且不把世间的德性认为福泽,而力求获得一个较好的来生——今生只不过是来生的准备。这种见解在柏拉图的学说中找得一种强有力的根据,斯多噶派也有同一的倾向。

        柏拉图早已假定有一种未来的生活,在这个来生中,解脱肉体的灵魂是会继续生存,并且会为它们在世间的行动而获得赏罚的。他在所著《共和国》,第10卷第13章中说及一个旁非利亚人(Pamphylian)复活的故事,那个旁非利亚人死于战役,在死后第十二天将行火葬礼之际,忽然复生,并且说他的灵魂在离了肉体以后曾游过种种上与天府下与地底完全隔绝的地方。审判官们坐在那里审判一切新来的灵魂,把正义的灵魂领到右边,充满着无限的美的天堂;不义的便放在左边,放在地底里的一个深坑中,使它们在那里做十倍的善事才可以赎罪。那些始终不肯改邪归正的便在那里被好像火的影像一般的野人捕获,加以锁链和各种刑罚。至于那些被置于地底坑中和生活于天堂的灵魂则在一千年后再开始一种新的生活。那个亲眼看见过这一切情形的旁非利亚人说,他是奉命报告的,所以他能在一种奇迹中恢复他的生命。
        
       谁不会因此马上忆起基督教的天堂地狱,右边的绵羊和左边的山羊,地狱中的永火(《马太》,第25章,第33、41节)和“直等到那一千年完了”死者将会复生(《默示录》,第20章,第5节)等等呢?然而柏拉图却是一个生于基督前第四世纪的人。下列的一句话所提供的印象实含有充分的基督教色彩:

          “肉体是精神的重担和刑罚;它困迫精神并且把精神当作俘虏囚禁起来。”
         
       写下这句话的人并不是一个基督徒,而实是迫害基督教徒的尼罗的教师,斯多噶派哲学家辛尼加(Seneca)。
还有一段很相类似的话:

         “灵魂为这个躯壳所隐藏着,所遮蔽着,这个躯壳把灵魂和它自己的属品及真理完全隔绝,并且把它变成一种骗人之物;灵魂的整个斗争就是和困迫它的肉体对抗的斗争。灵魂是力求向着它所自来的地方前进的;它在那里为永久的和平所伴着,它在那里保存着那种经过这个世界的各种混杂的现形以后仍然清洁的东西。”

         在辛尼加所讲的别的话中,我们也可以找出许多也见于《新约》中的词句。例如辛尼加有一次说过:“你们要披戴伟人的精神”。鲍尔曾把这句话拿来比较《罗马书》中所载的“你们要披戴主耶稣基督”(第13章,第14节),和“加拉太书”中所载的“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第3章,第27节)。他这种比较是很对的。这些相同的用语曾使有些人断定辛尼加所用的是基督教的材料,甚且断定辛尼加是一个基督徒;后一种断定实是基督教的想象的产品。事实上,辛尼加在《新约》各书还未编作以前便已开始著述;因此,要是有抄袭的话,则我们与其采取上面的断定,还不如假定基督徒的用语是来自当时享盛名的哲学家的各种散播各地的作品中。不过,我们也有同样充分的理由来假定他们并没有抄袭的关系,他们所共同使用的是当时的流行用语。

        普夫来得勒关于“披戴基督”一个用语,特别指出这是由波斯的密司刺(Mithra)教——盛行于罗马帝国的一种教仪——抄袭而来的东西。他论及这种教仪对于基督教的见解的影响说:
        
      “密司刺的各种圣礼中也有一种圣餐,他们在这种圣餐中把圣洁的面包和一杯水甚或酒当作分配神圣生命于各密司刺信徒的神秘象征。在这些典礼中密司刺信徒戴着各种动物的假面具,借以代表他们的密司刺神的各种德性;参加典礼者已‘披戴’着他们的神,那就是说,他们已经共同领受他的生命(和他共同生活)了。这也是和保罗关于圣餐的教训很相类似的,依据保罗的见解,圣餐就是‘同领’基督的血和身体(《哥林多前书》,第10章,第16节)的意义,那个基督是为受洗者所已‘披戴’的(《加拉太书》,第3章,第27节)。”①
辛尼加并不是在他的时代中创造或应用好像基督教的用语的唯一的人。

       ①普夫来得勒:《基督教的起源》,纽约,乌拔希版,1906年,第158页。

        我们在这里所论及的概念,灵魂永生和来生的概念,更能在基督教原始时代中渐渐找得愈加众多的信徒。例如生于基督教时代初期的亚历山大城的犹太人菲罗(Alexandrian Jew Philo)所著的《法律的寓言》的第一卷末一句话说:“赫拉克里特(Heraclitus)又曾说过,‘我们生于它们(神灵)已死以后,并且已结果了它们的生命’;因为,当我们生活的时候,灵魂已经死了,并且已被囚于好像壁垒一般的肉体中了,但在我们死了以后,灵魂却得生活,并且由它所被缚的生命的罪恶和尸体中解放出来。”

        一般人渐渐把来生的准备视为比求今世的各种好处的斗争较有价值。上帝的天国夺取了今世的富人的地位;可是怎么样可以找得这个天国呢?从前的人具有三种显著的和可靠的行为准则,那就是,习俗,公意,和团体的需要。这些东西此时已不存在了。习俗已变成一种幻影了,一般人已不复具有任何统一的意志了;各人对于团体的需要已漠不关心了。个人所顾及的只是他自己,他在好像洪水一般泛滥着社会的新思想和新关系的潮流中实是一种无能为力的东西,他随处转移以寻求一个强有力的锚,以寻求各种可以指示他以真理和一种正确的人生哲学,把到上帝的天国去的正当路途指给他看的学说和教师。

        正好像在新需要发现的各时期中一样,设法满足这种要求的人纷纷出现。这些人开始宣传个人永生——个人能略借以超越社会之上以变成一个较好世界的一个有价值的公民而不必改变社会的永生——的教义。

       除此以外,一般雄辩天才和哲学天才还有什么活动可以进行呢?一切政治活动都已停止;研究事物的因果的兴味已经减少,因此科学的研究的兴味也已减少。雄辩家和哲学家,除了指导争夺财产的诉讼事宜,或宣传蔑视财产的理论以外,即除了变成法律家或宣教师以外,还有什么野心呢?结果,这两种工作便异常发达于帝国时代,当时的罗马人痛斥这个世界的各种好处的空虚性的演说及为保障这些好处而拟定的法律条文都异常丰富。一般人都很喜欢作各种含有训诲性质的演讲,和构制各种含有训诲性质的格言和轶事。《福音书》也不过是搜集这些格言和轶事而成的一本文集罢了。

        自然,我们在判断这个时代时,是不能单以它的训诲式的词藻为标准的。不错,鄙视今世的新道德原能满足某些重要的精神要求——根据很实在的社会情况而产生出来的精神要求。可是事实上,人们断不能逃避世界;世界的力量常常都比人类的力量为大。结果便发生道德理论与道德实践间的矛盾,这种矛盾是任何这样的道德学说所不可避免的。

        我们所已屡次提及的辛尼加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这个著名的斯多噶主义者曾本着各种道德情操以反对参加政治活动,并且极力攻击那个据他说来是因为参加这种活动而违反了斯多噶主义的布鲁特斯(Brutus)。然而这个痛斥共和党徒布鲁特斯之参加政治斗争的辛尼加却是阿格立派那(Agrippina)和尼罗的一切屠杀行为的一个助手,并且曾因为只求保留其大臣地位的缘故而引诱尼罗耽溺于各种邪淫的嗜好。这个辛尼加在他的作品中对于财富、贪婪和快乐的耽好大肆攻击,可是在公元58年中,他都要在元老院中来听秀易里阿斯(Suilius)控告他伪造文据及从事高利贷以致富的发言。据加西阿斯(Dio Caius)说,尼罗时代的条顿人的叛变一部分是因为辛尼加曾根据一种很高的利率把一万丹拿利(2,200,000元)借给他们而后来又忽然利用极残酷的方法以求收回这笔借款的缘故。这个贫乏的颂扬者死后遗下一宗值三万万昔司脱塞(15,000,000元)的遗产,当时的各种最大宗的遗产中之一种。明白了这个真正伪善的显著实例以后,我们便知道,生于百年后的讽刺作家琉细安(Lucian)的讽刺作品还未能充分表现斯多噶派哲学家的伪善性。这个作家在所著“赫摩提密司”——一个为他所杜撰出来的斯多噶派暂学家的名字——中说:那个哲学家向人宣传鄙视金钱和娱乐的教义,并且保证他的教训一定会使人泰然自安于人生的一切变幻,然而他是不惜利用法庭手续来对付那些不能依照定章交足学费的学生的,他是每次赴宴都不醉无归的,他是在争论中愤激到以银杯掷击反对者的头颅的。

        道德的训诲已变成了帝国时代的流行的习尚。一般人不特寻求各种可以有助于那些不能独立,已失却他们的一切支持和他们所共有的各种社会活动及习例的软弱无能的人们的道德教训;并且觉得要寻求一种个人的助力——某个人的助力。伊壁鸠鲁早已说过:“我们必要为自己寻求一个高尚的人,以站在我们的眼前,使我们可以生活于他的监视之下,和行动于他的督察之下。”辛尼加曾引过这句话,并且继续说:“我们要有一个指导人和教师。失足的人如果有一个监视者在他的身旁,许多的罪恶便会消灭了。精神是必要有一个为它所尊敬的人来使它的内脏也变成圣洁的。我们单是想及这么样的一个护卫者便可以得到一种指导和纠正的力量了。他是指导人,是模范,是准则,没有他,我们是不能纠正错误的。”

        因此,一般人便习于选取一个已死的伟人来做他们的护卫的圣者。有些甚且把他们的行为交给仍然生存的人,那些自认有伟大道德而超越别人之上的道德教师,任由他们支配。斯多噶主义早已宣称哲学家是没有错误和瑕疵的人了。于是道德教师的自以为是的妄自尊大性便伴随着伪托神圣性和伪善性发展起来——这些性质是古代所无的东西,是一个社会衰落时代的外生物,并且是必然随着哲学中的科学的地位之为伦理学所夺取,换言之,即考察世界的工作之为总合各种对于个人的要求的工作所代替,而渐渐变成愈加显著的。

        这时各阶级的道德宣教师纷纷出现,这些宣教师自认可以以他们自己的高尚人格的实例来提高人类,使人类的道德臻于完美。无产阶级的这一类的主要教师就是犬儒学派(School of the Cynics)的哲学家,享盛名的提奥奇尼斯(Diogenes)的继承者。他们在街道中宣传教义,以乞食为生,以鄙陋和俭朴为乐,他们无须从事于任何工作,他们痛恨和鄙夷工作,视之为一种可怖的罪恶。基督和他的使徒有时也被人当作行乞的宣传师。《福音书》是反对工作的;它们虽然有种种互相矛盾的地方,但这一点却是它们所完全一致的。贵族们也有他们的私人的道德家,这些道德家大都属于斯多噶学派。

        “正好像西庇阿斯(scipios)以后的大人物一样,亚古士督也有他自己的哲学家,那就是阿鲁斯(Areus),一个来自亚历山大城(Alexandria)的斯多噶主义者。李维亚(livia)自从她的儿子德鲁则兹(Drusus)死了以后,也变了这个哲学家的信徒,借以由他取得慰藉。当亚古士督在亚克兴(Actium)之役以后进入亚历山大城的时候,他带着阿鲁斯做他的随员之一,并且在演说中(他在这一次的演说中答应宽恕亚历山大城人援助安东尼的罪过)把他介绍给他的祖国的公民,说这就是他之所以宽大的一种理由。别的王室和家庭也有同样的精神上的向导以应付大人物的各种精神上的要求。他们从前原是某种新理论的教师,自从内战以后,他们却变成罗马人的实际的精神向导,思想指导员,厄运时期的安慰者,听人忏悔的教师了。他们陪伴着国王的反复无常的性情的牺牲者到执行死刑的地方,在那里替他们作最后的效劳。被加力苟拉(Caligula)王赐以死刑,临刑时还表示感谢国王之意,并且泰然而死的朱理亚(Canus Julius)就是伴着‘他的哲学家’去就刑的。塞拉斯阿(Thracea)把他的女婿赫尔维狄阿斯(Helvidius)和犬儒派暂学家狄麦多里阿斯(Demetrius)——后者其实就是他的家庭教士——引入他自戕所在的房间里,并且在受着缓慢而死的痛苦中把他的眼睛盯在他的身上。”(鲍尔:《基督与凯撒》,第22——23页)

        所以我们在基督教未出现以前便早已看见听人忏悔的神父现身于舞台中;各种新形式的力量,不是任何个人的教义,早已使一种历史中的势力——祭司的统治——出现于欧洲的国家中了。不错,希腊和罗马在很久以前便已有祭司之存在,然而他们在国家中的地位是很不重要的。直至帝国时代起,我们才开始看见欧洲各国的情况适合于祭司统治——早已见诸较古代的许多东方国家中的祭司统治——之发生。我们看见,甚至以西方论,这时也已具备为教士,为祭司阶级(或译祭司身分)的统治所必要的先决条件了。这个阶级因为有许多分子伪作神圣和妄自尊大的缘故,已经开始发生各种为祭司职务所特有的性质,并且,一直到现在,都因此而为社会中没有任何被护卫的需要的一切激烈分子所痛恨。

        柏拉图早已说过,国家在未为哲学家所支配及为其余的公民所不能过问以前,断不会有适当的管理。他的梦想到了此时便实现了,不过实现之方法自然不是他所喜欢的方法。可是这些道德教师和听人忏悔的神父实不足以应付当时的软弱无能的一代人物的要求。国家已无可抵抗地朝着灭亡之道前进。帝国邻近的野蛮部落侵犯疆界的企图日渐猛进;帝国的人民往往为本国的将军的各种流血的争斗所牺牲。民众的贫乏程度日渐升高;人口的数目日渐减少。罗马社会已濒消灭之境;然而这一代人物却异常堕落,体魄和精神上都异常软弱,异常胆怯,异常缺乏勇气,绝对不能与自己及其四周相谐和,因而不能积极企图脱离这些无法忍受的境况的缚束。它已经失却自信,它在绝望中所仅能保存的就是希望某种较高的权力,某个救主的援助。

         他们最先把罗马帝国的国王认为这个救主。在亚古士督的时候,来自《希腊神谕集》中的一种预言,说救主快要出现的预言,很为流行①。当时的人们把亚古士督认为在内战后把帝国引入光荣而兴隆的新时代中,把“和平赐给世间的善人”的和平天子。

        可是帝国的国王的神圣权力虽然为人所深信,这种信心虽然的确很大,但他们都不能赐人民以永久的和平,也不能实现经济的或道德的进步。

        他们的确被人列入神灵阶级之中;在由神变人的学说还未出现以前,由人变神的见解虽然显然较难自完其说,却为人们所接受。国家的君主在一切政治生活完全终结时其地位是远超于一般民众之上的,因此他必然的使一般民众觉得他是至尊无上的东西,因为从一般民众的眼光看来,他似乎就是把社会的全般力量和权威集于自己身上而依照己意以指挥社会的人了。反过来说,古代的神灵的地位是很与人类相近的。因此,由一个超人转变为一个神并不是一种很困难的手续。

         居于亚洲和埃及的落后的希腊人在公元前数世纪之先便早已开始把他们的专制君王认为神或神的后裔了;他们甚且把他们的哲学家也认为神或神的后裔。当柏拉图在世的时候,便有人传说他的母亲佩力孙尼(Periktione)不是由她的丈夫得孕而是由阿波罗(Apollo)得孕而生他的了——这种传说曾为他的侄子斯彪薛芭斯(Speusipus)在葬礼演说中所提及。希腊的疆域一旦变为罗马的属州以后,他们便把他们对于帝王和哲学家的神圣崇拜变为对于罗马的总督的崇拜。

          ①麦立未尔(Merivale):《帝国治下的罗马人》,1862年版,第7卷,第349页。

        凯撒就是胆敢要求罗马人崇拜他,视他为神,好像怯懦的希腊人那样的第一个人。他夸道他自己的神圣的家系;他的母系祖先是好像女神维纳斯(Venus)一类的人物,正如凯撒的侄子亚古士督的宫廷诗人维基尔(Virgil)后来在他的长篇史诗《伊沉易德》(Aeneid)中所详细解说的那样。

        当凯撒结束内战,胜利而回罗马的时候,罗马的人民决议“建立许多用来祀他为神的庙宇,其中有一个就是他和仁慈女神所共处的圣地,被人认为他与这个女神握手的地方”①。当时的人利用这种巧计来企图打动那个胜利者的慈心。他死了以后,罗马的人民和元老院便决议把“神圣的朱理亚(凯撒的名字)”正式列入罗马的诸神之中。而且据斯韦托尼阿斯说,他们这种举动“并不单是一种外表的举动,单是通过了一种决议便算了事,而实是由于人民的内心信仰所致。因为当他的继位者亚古士督在他成为一个神以后第一次为人民举行大游乐的时候,岂不是有一颗彗星出现于十一时(即午后五六时之间)么?当时的人相信,这就是已升天的凯撒的灵魂。所以他的圣像至今还有一颗明星照在头上”(第八十四章)。这段话实使我们想起表示基督的神圣性而为东方的博士所看见的明星。自从亚古士督的时代起,一般人都把国王在死后之应变成神圣认作是一件当然的事情。所以他在帝国的东部属境中便有救星(Soter)之称——Soter是希腊的名词,即救主的意思。

        可是被封为神圣的并不只限于已故的帝王,他们的亲戚和宠臣都有被封的资格。哈德良(Hadrian)曾爱上了一个希腊美少年,赫兹堡(Hertzberg)在所著《罗马帝国史》(Geschichte des romischen Kaiserreichs)第396页中以雅致之笔描写及这个少年说,他“从
              
              ①阿比安(appian):《罗马内战史》,第二卷,第16页。

各方面说都已变成了国王的宠人”①。他的宠人溺死于尼罗河以后,他便马上把他列入诸神之中,以报答他的多才多艺的劳役,在与他的死地相距不远的地方建设一个宏丽的城市,名之为安提奴波里斯(Antinoopolis),并在城中为这个特别的圣者建立一座宏伟的庙宇。转瞬间,帝国内各地的人便都崇拜这个少年;雅典人且备有各种庆祝游乐和牺牲品以纪念他的尊荣。然而斯韦托尼阿斯在述及亚古士督时却说:“他虽然知道当时甚且有各种为祭祀各属州的总督而设的庙宇,他却不肯在任何属州中接受这种尊荣,除非那个庙宇是为祭祀他及罗迈(Roma)两人而设。他在罗马城内也极力拒绝这种尊荣”(第52章)。

          可是这不过是因为亚古士督比较谦逊罢了。朱理亚朝的第三个国王,诨名加力苟拉(小靴)的揆雅斯(Gaius)却不同了。他在生时便命令人民不特把他当作半神,并且当作完全的神来崇奉,而他自己也俨然以完全的神自居。

        他有一次曾说过:“甚至就那些保卫牛羊的人而论,他们也不是牛羊,而具有高出于牛羊之上的本性,因此,那些被立为君王而位在人们之上的统治者也不是人,好像别的人一样,而实是神”。其实产生统治者的神圣性的正就是当时的人的羊性。这种有类于羊的性质在帝国时代中异常发达。因此,他们便把崇拜国王及其宠臣的事情认为一种重大事情,正好像现在还有些人真的以为把鬼神所赐的小带子挂在钮孔上便可以发生各种奇异的功效一样。自然,这种神圣崇拜实含有奴隶根性在内;就这一点说,帝国时代并不见得比现在较为厉害,那是很重要的。可是除了奴隶根性以外,轻信性也有很大的势力。

         ①这书的英译本《帝国的罗马》,菲列得尔菲亚1905年版,很巧妙地略去这一段故事中的不雅驯之处(见译本第149页脚注)——英译者
二   轻信性

        这种轻信性也是新情况之下的一种外生物。

        人类自出现之初便已不能不小心观察自然,清楚认识种种因果关系,免为任何自然现象所欺骗。他们的生存完全以这种能力为依据;偶不成功便往往引起灭亡的结果。

        人类的一切行为都以某些确定的原因必会引起某些确定的结果——以石击鸟可以杀之,以鸟肉为食可以止饥,两木相擦可以生火,火可以生暖又可以烧木,等等——那种经验为根据。

       人类随着便本着他自己那种为这些经验所决定的行为的根据来判断别的自然事情,那些大概没有人的关系的事情。他以为这些事情是某些赋有超人能力的个人——神灵——的动作的结果。这些神灵其始并非专司异迹之责,他们所管理的只是事情的通常的自然程序,吹风翻海,行雷闪电,及驾驭贤愚的思想。当时的一般人都以为神灵是会使它们所想消灭的人变成盲目的。原始的自然宗教的神灵的主要作用始终都以产生这样的结果为限。

        这种宗教的优美之点就是它的自然性,它之精于观察人类和事物,这种优点使荷马的史诗一直到现在都始终是无以复加的艺术作品。

      这种力求找出事物的所以然,力求找出外表的世界中的事物的原因的精锐的观察和不断的考察,随着都市及都市中的自然哲学之日渐发达而愈加变成较为精密,这是我们在上文所已说过的了。都市的观察者这时可以发见自然界中各种没有人的关系的现象。这些现象固然是很简单的现象,不过他们却发见这些现象的确定的常性,因此,他们很容易便认之为必然的关系,而完全超出那个与有人格的神灵的概念有密切关系的无常的境域。星辰的移动尤能引起自然界的定律和必然性的见解。自然科学是以天文学开始的。当时的人并且把这些见解应用到自然界的其余方面;各地的人都开始寻求定律的各种必然关系。某种经验之经常的重复出现就是这种思想活动的基础。

       可是自从自然界之科学的考察的兴味因为上面所已说过的各种缘故而退步,并且为伦理学的兴味所代替以后,情形便不同了。人类的精神已不复为好像星辰轨道那么简单而可以提供一个容易的研究出发点的动作所盘据;它所顾及的完全是它自己,完全是那种最复杂、最易发生变化、最不可触模的现象,那种把科学研究拒绝得最久的现象。其次,伦理学又不复是一种研究事物的真相、经验所有的东西并且经常地重复出现于经验中的东西的学问;伦理学所研究的只是将来的计划和义务,完全超出经验范围以外因而形成一个绝对自由意志的境域。在这个境域中,希望和梦想最有自由活动的余地,想象可以无约束地大肆活动及超出经验和批评的限制之上。勒启(Lecky)在所著《唯理主义精神史》中说得很对:“柏拉图的哲学,因为大大扩充精神界的范围的缘故,大大地推进了这种信仰;我们看见,无论在什么时候,在公元前或公元后,哲学一有进展,一种魔术的趋势是必然随之发生的。”

       同时,大都市的生活又使它们的居民,全国人口中最有思想的分子,不能和自然界直接接触,使他们没有观察和了解自然界的需要和可能。因此,什么是自然,什么是可能的见解便首先发生动摇;一般人已经失却可借以测度不可能的、不自然的、超自然的东西的矛盾性的标准了。
  
           ①勒启:《欧洲唯理主义精神的起源及影响史》,纽约及伦敦1910年版,第一卷,第43页(《真理寻求者》,纽约1910年版,第一卷,第七页》。

         个人愈加觉得他自己欠缺能力,便愈加没有胆量,愈要找寻某种超出常人之上的人格作为一种坚强的助力;形势愈加绝望,他便愈加需要有一种奇迹来拯救他——他便愈加趋于把施行奇迹的能干归诸他所依附而认之为救主的人。事实上,他是会要求这些奇迹来作一种试验,借以证明他的救主是否的确具有可以拯救他的能力的。已往的关于神灵的传说的回忆也许可以发生效力;取自这些传说中的动机往往体现于新的神话中。但是后一种神话和前一种传说是完全不同性质的。从前的人把各种超人的权力加诸已往的神灵的身上,借以解释各种为人们所很准确地和切当地观察出来的实际事情。这时的人却把各种超人的权力加诸人的身上,借以使这些人可以做出种种为人所未尝见过而又绝不可能的奇迹。不错,即以最古代的旧鬼神传说而论,它们也或许含有各种为过度活动的想象力所构成而与这些奇迹相类的奇怪事情;可是旧传说并不是根据于这些神奇事情之上的作品。奇迹实是新神话的出发点。

         新旧传说所大致相同之点就是,传说中的英雄是一个神的后裔。古代的人喜欢颂扬他们的祖先的尊荣,喜欢把他们的种族所从出的祖先(为使他具有尊严性起见)当作一个超人,一个半神。依照当时的流行见解,万物都有一个神在后面的见解,他自然只能够由一个神取得那种必要的权力。而从一般人的眼光着来,这些神虽然具有种种超人的性质,却仍然是有类于人而具有人的情绪的东西。因此,假定那个英雄祖先的母亲由神得孕而生出那个英雄,实是一种很自然的事情。

        同样,后来的传说中所记载的救世主也是由以人为母和以神为父产生出来的东西。例如,斯韦托尼阿斯告诉我们说:

        “我在门第兹的阿克勒派亚第(AsklePiades of Mendes)那本论及诸神的书中看见这样说:亚古士督的母亲阿娣阿(Atia)有一次曾在夜间参与一个崇奉阿波罗的严肃集会,她在等着别些妇人的时候在轿中睡着了。忽然有一条蛇走到她的身上,过了一会便别她而去,她醒了以后,觉得好像她的丈夫和她睡过一样,于是她便洗澡自洁。她的身体马上现出一个蛇形的污点,她无法把这个污点洗去,因此她以后便不复出浴于公共洗操场所。到了第十个月,亚古士督便出世,于是一般人便把他认作阿波罗的儿子。”(Octavius,第94章)

          当时的罗马妇人不但把和神私通的事情认为可能,并且认为很高贵。约瑟福斯有一段述及这种事情的有趣故事。在提庇留时代中,罗马城有一个名保莲娜(Paulina)的妇人,她是一个美丽而又贞洁的妇人。富有的武士曼特斯(Decius Mundus)死心塌地的爱上了她,并且愿以二十万德拉马为酬以求一夜之欢,可是她却拒绝他的要求。但有一个已被解放的奴婢却有方法帮他的忙;她知道那个美丽的保莲娜是一个热心崇拜埃西女神(Isis)的人,她的计划便以此为根据。她贿赂这个女神的祭司,与他们以四万德拉马,使他们告诉保莲娜,说阿纽比斯神(Anubis)要和她交欢。“这个妇人很高兴,并且向她的朋友们夸道阿纽比斯所给她的这种荣耀。她的丈夫很欢喜答应她,他是知道他的妻的德性的。于是她便到庙宇,吃完晚餐,睡觉的时候到了,祭司便把所有的灯都熄了,并且把门关了。早已躲避在庙宇中的曼特斯此时遂不候招请,径自和她交欢。他整夜地为所欲为,因为她以为他就是那位神了。满足了他的欲望以后,他便在早晨时候,在祭司们还未入庙以前,别她而去,于是保莲娜便回到丈夫的家中,告诉他说,阿纽比斯神已和她睡过,并且在她的朋友们面前夸道此事。”

        可是这个高尚的骑士曼特斯却很卤莽无礼,过了数天以后,他在街上碰到这个妇人时,竟然谴责她,说她绝无报酬地把自己送给了他。此时才恍然大悟的虔心的妇人自然异常愤怒,她马上把此事告诉提庇留,因此便把埃西的祭司们钉死,把他们的庙宇毁灭,并把曼特斯逐出国境①。

        这一段小故事因为下列的事实的缘故尤为有趣:它在书中的位置恰好紧接着我们在本书第一篇第一章中所已提到的那一段话,即极力赞扬神奇的基督的那一段话之后。这两段话并到在一处的事实很早便已引起虔心的解释者的注意了,他们看见基督与保莲娜的轶事间的关系,深觉得那个可恶的犹太人约瑟福斯实暗中含有诽谤马利亚的贞操和诋讽她的未婚夫约瑟的素朴性之意。这种毁谤自然是不能和上一段承认基督的各种奇迹的话相容的。可是约瑟福斯既然实际上绝不会知道有这些奇迹,那段述及这些奇迹的话既然只是一段为后来的基督徒所插入去的话——这是读者所已经明白的——则这种暗讽圣贞女和她的自甘屈服的未婚夫的举动实完全是他所想不到的。这适足以证明那个偏偏要正拣这一段话来伴随着他所插入的那一段话以作上帝的儿子的证据的基督教的杜撰者之愚蠢罢了。

         做上帝的儿子实是救主的一种职分,无论这个救主是一个凯撒(国王)或是一个游荡的宣教师。可是他也必要施行各种奇迹,因此人们便依照同一的方法以为这两种救主杜撰出各种的奇迹。

        甚至绝无过事铺张之意的塔西佗也述及惠思葩西安(Vespasian)说(见所著《史集》,第四卷,第81章),他曾在亚历山大城施行许多奇迹,借以证明上天对于国王的好意。例如,他曾以涎沫涂抹一个盲人的眼而使他复明。他又曾踏在另一个人的跛手之上而使他复愈。

        施行这些奇迹的能力后来便由异教的国王转入基督教的君王手中。法国的帝王在加冕之时只一按手即可医治瘪产和颈肿之症。直至1825年,波旁(Bourbon)王朝的最后一个国王查理十世在加冕的时候还施行这种奇迹。


              ①《犹太人的古代事迹》,第18章,第三节。


        据记载所说,耶稣之施行同样的医治方法也自然不止一次。虔诚的麦立未尔①以为惠思葩西安的奇迹是效法基督教的模范而做的——如果我们知道基督教在惠思葩西安时代还是一种无足轻重和不闻于世的东西,我们便会觉得这种见解不可信了。反之,鲍尔在所著《基督与凯撒》中却说:“且让我把我的断论说出,借以博得当代的有学问的神学家之一粲,我的断论就是:后来的第四《福音》的和那个更后的编辑那本最初的《马可福音》的人,都在关于基督的神奇的医病事迹的记载中由塔西佗这本着作抄袭涎沫的用法”(《约翰》,第九章,第六节;《马可》,第七章,第33节,又第八章,第23节)。

        但依照我们的意见,即就这一点而论,我们也不必假定有所抄袭。任何一个相信奇迹的时代都同时具有关于施行奇迹的特殊见解。在中世纪后期中,一般人都假定和魔鬼订立合约,是要以热血签字的;两个不同的作家原可以在他们的故事中同样的应用这种方法而彼此不必有所抄袭;同样,在惠思葩西安在世和死后的时代中,一般人也许会把涎沫认为神奇治病的一种适当材料,因此,那个清醒的记载家在记述世俗的救主——拥着凯撒的王位的救主——的事迹时自然会把这种医治方法认为他所尊崇的人的方法,但那个较迷醉的记载家也是会把这种方法认为拥着天国的王位的救主的方法的;这两个作家并没有互相抄袭的必要。这种医治方法当然不是塔西佗所发明的东西,他只不过取自流行于当代的传说之中罢了。

         ①《帝国治下的罗马人》

          在当时施行奇迹的并不只凯撒(罗马的国王),有许多和他们同时代的人也是有这种能干的。当时的奇迹故事异常普遍,因此并不为人们所特别注意。即就《福音书》的记载家而论,他们也没有说耶稣的各种奇迹和表记引起很深的印象,好像我们本着近代的态度所会预料的那样。甚至在五千人都已得饱之后,基督的门徒还是怀疑。并且,施行奇迹的又不止耶稣一人,他的使徒和门生都曾施行过许多的奇迹。事实上,当时的人是非常轻信奇迹的,因此,当时的基督徒实永不会以为奇迹是他们所认为欺骗者的人所做的东西。他们就在解释别人的奇迹时也只不过说,这些奇迹是由于魔鬼和恶神的能力所致。

         各种奇迹好像朝菌一般的纷纷出现,每一个宗教教派或哲学学派的创设者都施行各种奇迹作为他的介绍书。与尼罗同时的新毕达哥拉斯派的阿波罗尼阿斯(Apollonius of Tyana)就是一个例子。自然,甚至以这个人的诞生的事迹而论,也是很神奇的。当他的母亲怀着孕的时候,普洛提斯神(Proteus),那个无人知道的智慧神,会向她现形;可是她却不慌不忙地问他,她应该生的是什么孩子。于是那个神便回答说:“我”①。少年阿波罗尼阿斯渐渐长大,富有智慧,到处宣传一种纯洁的道德生活,把他的钱财布施于他的朋友和亲戚,并且周游各地而为一个行乞的哲学家。可是他的奇迹远比他的俭约性和道德较能感人。他所施行的各种奇迹和基督所施行的极相类似;他逗留在罗马城中的轶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有一个处女已死于举行婚礼的时候,最少也可以说,一般人都承认她是死了。新郎随着她的棺材恸哭,整个罗马城也为之惋惜,因

        ①菲罗特拉塔(Philostratus):《提雅那的阿波罗尼阿斯》(希腊文),见巴尔式(Ed.Baltzer)注译本,1883年版,第一章,第四节。

为那个新娘原是一个很高贵的家庭的女子。当阿波罗尼阿斯碰见这班送殡的人的时候,他说:‘放下棺材罢,我是会停止你们为这个女子而流的眼泪的。’当他问那个女子叫什么名字时,大家都以为他想循例作葬礼的演讲,可是他却把手按在那个已死的女子的身上,说几句为别人所不懂的话,把她由昏睡状态中叫醒。于是她便高声大叫,并且返到她父亲的家里。”①

        据传说云,阿波罗尼阿斯曾大胆反抗过暴君尼罗和杜密善,曾为他们所囚禁,也曾安然解脱他的羁缚,不过他却没有逃走,还在监狱等候审判;他在法庭中曾发表过一篇很长的演说,以替自己辩护,于是便在未判决之前神秘地离了罗马的法庭,数小时后,忽然现身于与那不勒斯(NaPles)邻近的狄卡尔至亚(Dikaearchia)——原来由神们用飞车把他送到那里的。

        阿波罗尼阿斯具有很高级的预言才干,为救主的职务所不可缺少的才干,又具有可以看见别地的事情的进行状况的能力。当杜密善在罗马宫中被杀的时候,他在以弗所(Ephesus)中好像亲身在场一样清楚地看见这种情形,并且马上把这事告诉以弗所人。这是一种无线电视的技艺,马可尼(Marconi)和他比较起来,未免幼稚失色了。

         他最后遁迹于一座庙宇中,那座庙宇开着门欢迎他,并且在他进去以后把门关起。“他们听见里边有女子的歌声,好像是欢迎他升天的样子,那歌声说:‘摆脱地下的黑暗罢,投入天上的光明之中罢;来罢。”②
阿波罗尼阿斯的身体永未尝为人发见。因此,这个救主显然又已经升天了。

            ①菲罗特拉塔(Phllostratus):《提雅那的阿波罗尼阿斯》,(希腊文),见巴尔式(Ed.Baltzer)注译本,1883年版,第四章,第45节。

           ②同上,第378页。


          不久以后,基督教徒所相信的奇迹便和阿波罗尼阿斯所做的奇迹发生激烈的竞争。在戴克里先时代,有一个名海厄娄克利斯(Hieroclis)的后期的总督曾做过一本反对基督教徒的书籍,他在书中指出,基督的奇迹和阿波罗尼阿斯的比较起来,实在不成什么东西,并且是无可稽考的。凯撒利亚(Caesarea)的犹栖比阿斯(Eusebius)对于此书又做过一篇答复,他在答复中对于阿波罗尼阿斯的各种奇迹的实在性并不表示丝毫的怀疑,他只是设法抹杀它们的价值,说它们不是神圣的举动,而实是魔术的举动,黑暗的神灵的工作。换言之,当时的人即在有反对奇迹的必要的时候,也并不想及怀疑奇迹的问题。

        社会愈加瓦解,科学考察的精神愈加衰落,道德教训愈加广播,则这种轻信性便愈加厉害。爱好奇迹的心理是伴随着轻信性一并增加的。一切惊人事情如果见得太多,便变成没有足以动人的效力了。为使人有一种印象起见,刺激的药剂是要渐渐加强的。我们在第一章中已经以死者复生为例说明这条原则之为各“福音书”所采用的情形——我们在各“福音书”中切实看见这种奇迹是随着该“福音书”的著作时期之较迟而变得较为复杂的。

        最后出的《福音书》、《约翰福音》,把化水为酒的奇迹加在以前各《福音书》所说过的各种奇迹之上;约翰甚且说,耶稣所医治的病人是病了三十八年的人,他所医好的盲人是出世便盲的人;换言之,各种奇迹是随着时代之渐进而变得愈加神奇的。

          我们在摩西的第二本著作(《出挨及记》)第17章第一至第六节中,读过下列的故事:摩西以杖击打沙漠(旷野)中的盘石,借以使口渴的以色列人获得饮水。这种奇迹是不足以打动基督教时代的人的。我们在使徒保罗的,《哥林多前书》中(第10章第四节)得知,犹太人所借以得水的磐石原是他们在沙漠中所带着同行借以使他们永无缺乏饮水之虞的东西——一块能够移动的涌水石。

         出现于那所谓《保罗使徒行传》中的奇迹尤为生硬。那个使徒因为和邪术家西门比赛奇迹的缘故,竟然使一条盐渍的腓鱼复活。

         从另一方面说,当时的人是连各种纯粹属于自然的事情都当作奇迹,当作上帝勉强干涉自然程序的证据。不特病愈与病死,战胜与战败是上帝的干涉的表示,并且日常的各种娱乐如赌赛等也是一样。“当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和一个诚心的异教教徒在迦萨(Gaza)的跑马场中赛跑的时候,‘基督打败了玛那司(Marnas),因此,许多异教徒便都受洗了。”①

         可是作奇迹解的自然事情并不是常常都只限于一种的解释。

         “在奥理略(Marcus Aurelius)统治期内,当罗马军队和魁带人(Quadi)打仗的时候(173——174年),罗马的军队为猛烈的大阳所苦,又为一支较强有力的敌军所包围,大有全军覆没之势。忽然乌云盖天,大雨如注,而可怕的暴风雨又大大地蹂躏了敌人的队伍;于是罗马军队便被救出并且获得胜利。这宗事情的功效实属可惊:当时的人曾依照当时的习例,把这种情景绘在图画中以为永久纪念,一般人都认之为一种奇迹,争相传说直至古代末期为止,并且数百年后,基督教徒和异教教徒都争以此为他们的信仰的真实性的证据。•••••一般人都以为这种反败为胜的奇迹是由于国王向朱匹特(Jupiter)祷告所致;但有些人却断定这实是因为埃及的魔术家安尼菲司(Arnuphis)——国王的一个随员——大演技艺的缘故,那场大雨是由他请求诸神,尤其是黑梅斯神(Hermes)降下来的②。可是依照当代的一个基督教徒的解释,则这宗奇迹之所以实现是因为第十二军团(米利天尼军团)的基督教兵士的祷告。大达利安(Tertullian)也说过(197年)基督教徒的解释是一种通行的解释的话,并且引奥理略的一封信以为佐证。”

        ①夫里德楞得(Friedlander):《初期帝国的罗马生活及习尚》,伦敦-卢特列兹版,第三卷,第197页。

        ②同上,第123页。

         一般人渴望奇迹的心理及轻信性日渐增加,直至最后,到了最堕落的时期,第四五两世纪中,僧侣们且施行种种远比据《福音书》所载曾为耶稣做过的奇迹较能够动人的奇迹了。

        “一个什么都相信的时代很容易便为人所说服而以为一个埃及或叙利亚的僧侣只一转念即足以阻挠宇宙的永久定律。上帝的宠爱者惯于以按手,或说话,或音信的方法医治根深蒂固的疾病;和把最顽固的魔鬼逐出于他们所有的灵魂或身体之外。他们可以很亲热地和沙漠中的狮和蛇说话,或傲慢地命令它们;他们把生活素注入朽木中,他们使铁块浮在水面上;他们坐在鳄鱼背上渡过尼罗河,并且在拱炉中休养。”①

        施罗塞(Schlosser)在所著《世界史》中那几段述及第三世纪中的最著名的新柏拉图派哲学家普罗提诺(Plotinus)的话实是关于基督教出现时代的人们的思想态度的一种绝好的描写。

         “普罗提诺在205年中生于埃及的来科波里斯(lycopolis),在270年中死于干巴尼亚。他做了阿摩尼阿斯(Ammonius)的勤勉学生凡十一年之久,但因为极端专心思索神性和人性问题的缘故,却不满意于他的先进和教师的埃及希腊的神秘学理,他更研究波斯和印度的智慧,投身于小哥狄亚那斯(the younger Gordianus)的军中,随他到波斯去。……普罗提诺后来又到罗马,他在那里觉得一般

           ①吉本:《罗马帝国衰亡史》,第三七章。伦敦-纽约,1898年版,第四卷,第75页。

人之趋尚东方的神秘主义的嗜好很与他的本旨相符,因此便在那里做预言者凡二十五年之久,直至将死为止。国王加力伊那斯(Gallienus)夫妇非常迷信他,据说他们甚且想在意大利的某一个都市中建设一个哲学的国家,其治理方法完全以柏罗提那的原理为根据。罗马公民中的最尊贵的家庭对于柏罗提诺也同样的大加赞许;在那个都市中有好些最有名望的人都变成他的最热心的提倡者,并且接受他的教义好像接受一种来自上天的佳音一样。

        “普罗提诺所赐给人们的印象和他的学说所引起的尊敬心理——人们之所以尊敬他的学理正是因为它的不可理解性——实把罗马世界的精神上和道德上的衰落现象,和一般人倾向病态的狂迷,倾向僧侣道德和倾向超自然的及预言的性质的情形,表现得最为清楚。

        “普罗提诺和他的生徒所用以传播其新哲学的方法正与法国的麦斯麦(Mesmer)和卡略斯特洛(Cagliostro)在十八世纪末叶中所用来迷醉堕落贵族,及德国的蔷薇十字架学派(Rosicrucians)和精神魔术家等所用来迷醉虔诚的普鲁士王的方法相同。普罗提诺实施魔术,召魂唤鬼,甚且自甘卑下而做那种只为本国的下流社会所做的事情,就是,应亲熟者之请而揭露那些犯小窃之罪的人。

       “普罗提诺的著作也好像预言一样被人欢迎;因为据他的最著名的门生说,他把他所得的灵感写下时,是绝不注顾及他所写的是什么,也不顾及修改词句的。古代的希腊人的杰作也不是这么样写成的!这个人的作品和口头讲演,是连最简陋的思想原则,即我们之所谓‘方法’,也没有的,他要一切想获得哲学知识的人都抛去他的本性或超脱思想和感情的自然状态,以为他的先决条件。

      “我们只要稍略述及他的作品的内容,便可以使读者明白他的教训的性质和它所产生的效力了。他常常都把和别人共同生活及生活于别人之中的生活认为有罪和不自然。照他的意见,真正的智慧和幸福在乎完全脱离五官的世界,在乎冥想及在乎使自己的精神陷于沉静而惨淡的孤立状态,及集中于较高尚的事物之上。……这种蔑视一切动作,脱离一切经验和一切人类关系,并且极端藐视一切抱不同见解的人的人生观,是伴随着一种关于自然及其定律的纯粹理论的见解——只以过度空想为根据的见解——一并出现的。亚里士多德以经验,观察及数学为他的自然见解的根据;普罗提诺的见解都完全没有这些根据了。普罗提诺自认为一个为上帝所启示的哲学家;因此他相信他的一切知识都由一种内在的灵感而来,他并不须按部就班的寻求知识,因为他的意见是不为世界和一切空间境域所限的。……

         “普罗提诺有三个把他的神谕式的说话翻成通顺词句,而又好像使徒那样传播他的教义的门生:赫伦尼阿斯(Herennius),阿美里阿斯(Amelius),和波菲利阿斯(Porphyrius)。这三个门生都是赋有天才的人。就大多数的问题而论都很反对任何抛弃人生及健全的理性的哲学的龙基纳(longinus)也说,和他同时而其作品又可以读得通的哲学家只有阿美里阿斯和波菲利阿斯两人。

      “我们想判断他们爱好真理的程度如何低下,最好是以波菲利阿斯所作的‘普罗提诺传’为根据。波菲利阿斯述及他的主和教师的各种最无意义的轶事,这些轶事断非有头脑好像他一样的人所相信的东西,因此,他必然是明知故犯地把它们杜撰出来借以提高普罗提诺的神谕的声价。”①《世界史》(1846年)第四卷,第452页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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