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转发的华东局关于镇压反革命暴动及处理群众性骚动事件的指示中加写的话〔1〕
(一九五○年五月五日)
绝对不可向群众开枪。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 这句话加括号写在中共中央华东局指示的第二项中的一段话之后,这段话是:“对因灾荒严重,或因秋征负担过重,群众生活困难,致为反革命坏分子乘机煽惑,因而引起群众性的但非武装的抢粮骚动,我在场武装部队应首先竭力加以劝阻,使他们了解抢粮为违法而停止抢粮。如劝阻无效,则可对空中鸣枪驱散群众”。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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