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宪法看毛泽东的民主思想
毛泽东在1945年回答黄炎培关于周期律的疑问时说: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够跳出这个周期律!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那么,毛泽东所说的民主是什么,又是通过什么方式表现出来的呢?关于这个问题,就必须对中国革命作历史的分析,按照中国革命的进程,来观察中国民主的进程。
关于中国革命的历史进程,毛泽东做过划分,即以1919年的五四运动和1921年的中国共产党成立为时间标志,将中国的资产阶级革命划分为两个阶段,此前为旧民主主义革命,此后为新民主主义革命,其中的主要差别在于掌握革命的领导权的阶级不同,前者为资产阶级,而后者为无产阶级。由此,毛泽东将无产阶级的革命进程分为两个步骤,即首先取得资产阶级性质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标志就是打倒三座大山,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制度。
经过对历史进程作这样的划分之后,那么,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阶段,共产党和毛泽东宣传和实施不同的民主制度就很好理解了。
如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提出的民主制度形式就是,国体是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政体就是民主集中制,表现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且政府由它选举产生。而且在共产党的解放区是按照这种方式实行的,并且呼吁当时的国民党亦按这种方式实施民主,当然,蒋介石是持拒绝态度的。
1949年,国民党反动派溃败台湾,中国人民取得解放战争的胜利,建立了新中国。此时,中国的政治运作就是按照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描述的框架实施的。
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同时,也就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开始。
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的标志,主要就体现在毛泽东主持制定的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诞生。这部宪法明确中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也就是无产阶级专政),是以无产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即政体)行使国家权力。中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而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有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这部宪法就体现了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基本构想。
现在在网上看到一种现象,就是有一些人用共产党和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关于民主制度的观点,来攻击现在中国实施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显然,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就在于一些人始终不愿意过社会主义革命这一关,其思想意识形态依然残留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阶段,还没有与时俱进到社会主义革命阶段。这种人的行为特点就是想要开历史的倒车,试图把中国拉着向回走,只想走资本主义道路,而不愿意走社会主义道路。这种逆历史潮流和趋势的行为,一定将被历史再次证明是徒劳的,也是注定要失败的。
至此,我们再次体会毛泽东关于解决周期律的思路,也就应该能够更深刻地理解毛泽东的民主思想和实践了。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