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六年,四清运动在党的“专政”条件下有条不紊的进行着,该当反革命份子坏分子,落后分子的人都老老实实地在党为自己的圈子内生活,日出而作,循规蹈矩大家都不乱说乱动,遵纪守法,对于那些整过自己的人,那些党的好干部,积级分子的,那些风光,那种见了五类分子就铁青着脸(立场坚定)对上级对其它积极分子,就满脸笑容的人(阶级情况)大家都见怪不怪,不去计较、不去议论、不去关心,下班后站队卖米买菜过自己受压迫者应过的生活。
这种平静很快被打破,有消息说中央改变了方法,马上要搞文化大革命,这次运动就是专门搞党的干部,积极分子的,中央要将他们一伙的内幕揭开,说他们中间有一伙人反对毛主席、反对党中央,要使中国走修正主义道路,使党变色,他们搞二月兵变,要夺军权。。
谣言不断扩大,弄得人心惶惶,但被整贯了的人不为所动,反右就是例子,当时也提倡民主“大鸣大放,百花齐放”,结果大鸣大放的人都整了,再不要上当。
但也有人按纳不住,受到诱惑,蠢蠢卻动,特别是各单位中出身好又不被重用的人,或被四清工作队整得死去活来的人。
武汉钢铁公司一个叫庞玉来的人就是按纳不住中的一个。
当时四清运动已经进行了近三年,各单位局势已定,界限分明,若再搞文化大革命就只能将过去的死老虎五类分子再斗一次,那只能抄现饭,要那样岂不让人笑话,那么这次该斗谁呢?,下面人想,肯定斗四清工作队或党委的,上面人想要斗肯定斗下面那些不老实、不服气、不接受“专政”的牛鬼蛇神,下面想,中央说这次运动重点是整党内的走资派,上面想,我们党内有走资派,不就是我们四清工作队查出的几个有贪污行为的干部吗?上下各想各的,党内也开始各想各的,上面干部党委内部都根据各人得失,利益关系,清疏关系清疏开始分裂二派,下面积极分子和落后分子也分成二派,各自议论。
果然,各单位开始传达中央文化大革命的决定的文件,要大家大字报大检举、大揭发。但此时走在前线的不是落后分子,和挨压的人那一些人,那些人只是少数,还不敢唱出来,因此,当时各单位大字报一夜之间铺天盖地的而来,都是由积级份子所写,非常热闹,但其内容都是四清工作队过去外调中所记的一些落后份子、坏份子和五类份子的一些材料,由内部变成公示而已,看得出四清工作队的要党委接过文革口号,换汤不换药,仍是几年四清运动的老调,把一些死老虎抬出来让积级份子大字报轰轰烈烈,搞得非常热热闹闹,以应付上报部门的检查至于党委工作组内部,丝毫不准动,捂住盖子不准揭。
下面人不知道上面内幕,所以当观潮低,看热闹。此次武钢耐火材料四清积极分子为了响应党委的号召,就将自己在四清工作组外调期间收集到车间工人庞玉来,曾被资本家收养过特大阶级斗争内幕写了出来,以让全厂人提高阶级觉悟。
新闻写上大字报,这就引起了庞玉来的不满,他认为自己才是个小小工人,又不是党内的,更不是走资派,因此不谈写他,他就威胁要撕大字报,就为这事和党的积极分子黄连生发生争吵,当时庞玉来一方虽有不少人同情,但都不敢出面,而积极分子一边的人,人多势众,后台硬,就以压倒之势压他,加上当时庞玉来每天听小道小消息很多,觉得四清工作组把矛头指向一个小小工人是转移了大方向,所以他越来越气,在势单力薄之时,他拿起了石头打黄连生,不想将积极分子蔡先梅(女)的头打破了,这本来只是一件小小民事纠纷,但当时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的各单位工作组层层上报每日运动进展情况时,这一事被反映到省委文革小组,文革小组认为这事非常严重非常典型,若不制止,文化大革命运动就无法进行,党委就无威信这件事就是破坏文化大革命,敢撕大字报是对工作组的对抗,要树立工作组威信,防止阶级敌人乘文化大革命之机。为四清运动翻案,只好杀一儆百,将一个打破了头的小事,扩大成“杀害”,好不吓人,这是当权者贯用的宣传手法,以蒙骗群众增强阶级仇恨,以提高群众的阶级觉悟。经报请省委王任重批准,庞玉来成了文化大革第一个祭刀的人,若王任重当时不批准杀庞玉来,说不定庞玉来将来就成了革命闯将,成了湖北的朱洪霞,因他敢为捍卫毛主席大民主革命路线,反抗传统的刘少奇专政路线勇敢斗争的胆量远于朱洪霞、胡厚明之上。,其实他要不死
毛泽东死后他一定还得死。毛死后,所有的文革“冤案”都平了反,唯庞玉来冤案湖北省委不准平反。省委认为这不算冤案,只有被斗过的干部,并将干部说成走资派的才算冤案,更重要的是庞玉来死早了,那时还没有四人帮,更没有造反派,那怪谁呢?要死晚一点就好办,可以推到四人帮和造反派身上。什么案子只要能和四人帮挂上边,都可以平反,庞玉来一案不行,当时是经省委书书记王任重同意,并报最高法院核准的,是代表党和人民对敌人的专政。平反就会否定党和人民。不过,此时李达、陈一新也是省委批的,怎么平了反呢?怎么可以挂人四人帮,造反派身上呢? 省委无言。
(三) 冤 魂:
武汉青山区人民法院
宣判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案件
枪决杀害革命职工的现行反革命罪犯庞玉来
本报论,五日上午,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在武汉钢铁公司第四中学广场举行宣判大会,依法判处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对我革命积极分子进行疯狂反扑,杀害革命职工蔡先梅的现行反革命罪犯庞玉来死刑,并立即执行。
在宣判大会上,武钢综合经营厂职工代表陈长林、刘顺松和武钢烧结厂职工代表谭树春等人万分愤怒地控诉现行反革命分子庞玉来的罪行,反革命杀人犯庞玉来现年三十三岁,河南省博爱县人,他从小就是资本家眷养大的,是资产阶级的孝子贤孙,一九五八年混进武汉(武钢)耐火材料厂,后转入综合经营厂,当上二级钳工,这个反革命分子长期坚持反动立场,一九六一年十月以后,他公然当从多次辱骂我们伟大领袖,污蔑我们的党,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甚至扬言要同我们伟大的党“大干”一场,广大革命群众早已看出了庞玉来的严重罪行,曾对他进行多次批判斗争,但这个反革命分子毫无悔改之意,继续坚持其反动立场,反革命气焰更加嚣张,乃至拍胸捶桌,威胁群众,他曾二次用板登和石头伤害革命积级分子,更为严重的是,这个反革命分子,竟胆敢在无产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公开威胁群众,说“谁写我的大字报,我就和他拼了”当该厂革命积级分子蔡先梅(女)黄连生和广大革命群众纷纷写大字报,愤怒地揭发他一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罪行后,他更加怀恨在心,元月二十日下午一时四十分,他在车间大字报前,威逼着在场的黄连生同志念揭发他大字报给他听,并破口大骂“他妈的,写老子一千张一万张(大字报)老子都不怕,老子要和你们拼了”随即从地上搬起二十多斤重的铁块见拿不动,便又拾起石块,疯狂地向黄连生击去,幸黄连生及时
避开,这时蔡先梅见其行凶,上前制止,庞犯又拾起另一块约四斤石块向蔡先梅的头部猛击,蔡先梅当即被打昏在地,鲜血直流,当即送医院抢救,庞玉来当场被革命群众抓获,职工代表谭树春在宣判大会上说“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革命积极分子蔡先梅英勇顽强地同反革命分子庞玉来做斗争,表现了我们工人阶级坚决捍卫无产阶级专政,捍卫毛泽东思想,坚决和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斗争的彻底革命精神,罪犯庞玉来行凶杀害蔡先梅同志,我们全厂革命群众万分愤怒,大家一致要求人民政府将庞玉来依法判处死刑”,职工代表刘顺松同志愤怒地说“反革命分子凶杀我们革命积极分子蔡先梅,我们更为气愤,我们坚决继续写革命大字报,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横扫一切牛鬼蛇神,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沈征民,青山区副区长宋瑞林,武汉钢铁公司经理沈因洛等同志在大会上讲话,沈征民在讲话时指示“庞玉来的现行反革命活动,绝不是偶然的、孤立的事件,这是当前国内阶级斗争尖锐、激烈的反映”他说“现在全国人民在党中央和毛主席的英明正确领导下,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向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反革命分子猛烈开火,横扫一切牛鬼蛇神,敌人是一定要进行反抗和破坏的,庞玉来这个反革命分子就是其中一个突出的案例”
他还特别指出,地、富、反、坏分子必须规规矩矩,不动乱说乱动,如果他们胆敢搞破坏活动,党和人民政府就绝不会饶恕他们,就要严加惩办。
武汉钢铁公司经理沈因洛代表武钢党委和武钢职工,向同反革命分子庞玉来英勇斗争而光荣负伤的蔡先梅同志致以亲切的慰问。
五日上午七时三十分,宣判大会开始,法警押现行反革命 杀人犯庞玉来进会场。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吴喜庆,宣布并执行对现行反革命杀我犯庞玉来宣判,他说“庞玉来严重地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活动,对革命积极分子蔡先梅进行疯狂的报复杀害,实属罪大恶极,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现行反革命分子,其犯罪事实经本院查证属实,证据确凿,在事实面前,罪犯庞玉来不得不全部供认,为了保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顺利进行,打击一切牛鬼蛇神的阴谋破坏活坮,依法判处现行反革命杀人犯庞玉来死刑,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
最高法院核准,立即执行”
法警随即将现行反革命杀人犯庞玉来押赴刑场就地执行枪决。
下略,(包括青山各单位代表坚决拥护和镇压革命口号等)
原载:《武汉晚报》 66年7月8日 二版
《湖北日报》 66年7月8日 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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