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自《反腐风暴——毛泽东开国肃贪第一战》,王少军、张福兴著,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
1951年12月14日,河北省委根据调查和侦讯结果,向华北局提出了对刘青山、张子善的处理意见:刘青山、张子善凭藉职权,盗窃国家资财,贪污自肥,为数甚巨,实为国法党纪所不容,以如此高级干部知法犯法,欺骗党,剥削民工血汗,侵吞灾民粮款,勾结奸商,非法营利,腐化堕落达于极点。若不严加惩处,我党将无词以对人民群众,国法将不能绳他人,对党损害异常严重。因此,我们一致意见,处以死刑。
新中国成立之初,还没有形成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对刘、张二犯的处理,既无明确的法律条文可以依据,又无现成的案例可以参照;而且,刘、张曾是党的高级干部,有功于革命事业,因此对其处理必须慎之又慎。
中共中央华北局在接到河北省委关于对刘、张二犯“处以死刑”的意见后,对报告和其他材料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综合各方面意见,于12月20日向党中央提出了处理刘、张的意见:
中央:
(一)刘青山、张子善盗窃国家资财,克扣、剥削河工、民工费用,勾结私商贪污自肥,已完全丧失了共产党员条件,河北省委通过,经我们同意开除其党籍。
(二)为了维护国家法纪,教育党和人民,我们原则上同意,将刘青山、张子善二贪污犯处以死刑(或缓期二年执行),由省人民政府请示政务院批准后执行。
(三)河北省委事先对此明目张胆的贪污罪行未能发觉,发觉后,又未及早坚决地予以处理,犯了严重的官僚主义错误,应受到党的指责。
以上意见,妥否?望中央指示。
华北局
十二月二十日二十三时
在华北局的报告中,原则上同意了河北省委“处以死刑”的意见,但是增加了一句:“或缓期二年执行”。华北局第一书记薄一波回忆说:“当时之所以加了或缓期二年执行,是考虑到中央决策时可以有回旋的余地。”
河北省委、华北局的意见,都汇集到了党中央,汇集到了毛泽东的手里。
是杀?还是不杀?人们在等待着中央的最后决定
从历史上看,毛泽东在把握这类问题时,一向是以教育为主,避免打击面过宽,能不杀尽量不杀;该杀的则决不手软,铁面无私、严惩不贷。瑞金时期,毛泽东严惩了于都县一个集团贪污案,将贪污数额最大的县委军事部长等四人公审之后,执行枪决,余者一律依法严办。延安时期,边区贸易局副局长肖玉壁,是个劳苦功高、体无完肤、身上有80多处伤疤的老红军。为给其治病,毛泽东在供给上给他特别关照。但他出院之后,功高自傲,无视法纪,公然贪污大洋3000多元。案发后,毛泽东执法如山,严令枪决。
由于刘青山、张子善的地位和影响,以及广大干部在认识上的不尽一致,毛泽东在考虑对刘、张的量刑时,是十分慎重和民主的。当时,他曾与朱德、周恩来、刘少奇、薄一波、彭真等人在颐年堂开会,议论这个问题。大家一致的看法是:对那些“手上不干净”的人,应当区别轻重大小,经过深入调查核实,实事求是地分别对待,以免整错、杀错;但是对于像刘、张这样的大贪污犯,不论他们有多大的功劳,都是不可饶恕的。毛泽东说:“对于这样的叛徒和蛀虫,有多少就必须清除多少。清除了他们,不是党的损失,而是党的胜利;不是降低了党的威信而是提高了党的威信。”
不杀,就不能平民愤!不杀,就不能正党纪国法!不杀,就要当李自成第二。
据有关资料记载,当周恩来将华北局的报告送交毛泽东时,毛泽东看后许久不语。周恩来就问:“主席的意见呢?”
毛泽东张口说出两个字:“死刑。”
周恩来又问:“万一有人出面讲情呢?”
毛泽东还是两个字:“不准。”
虽然中央的意见已经统一,但是在正式作出决定前,毛泽东还是不放心,又委托华北局到天津地区调查研究、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薄一波回忆说:“1951年12月下旬,华北局通过河北省委征求了天津地委及所属部门对刘、张两犯量刑的意见。结果是,地委在家的8个委员的一致意见是处以死刑。地区参加讨论的552名党员干部的意见是,对刘青山同意判处死刑的535人,判处死缓的8人,判处无期徒刑的3人,判处有期徒刑的6人;对张于善同意判处死刑的536人,判处死缓的7人,判处无期徒刑的3人,判处有期徒刑的6人。”
党中央和毛泽东在看到上述材料后,又请党外民主人士传阅,听取他们对量刑的意见。最后,毛泽东决定:同意河北省委的建议,由河北省人民法院宣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处以死刑,立即执行。
当时,刘、张的罪行已经通过报纸、广播公布于众,广大群众尤其是天津地区的群众,无不咬牙切齿,痛恨万分。改组后的天津地委曾组织八个县镇的党员积极分子,讨论对刘、张的处理意见,无一人不主张枪毙的。杨柳青镇的农民说:刘青山、张子善的罪行,真比反革命分子还大,应该把他们弄回来公审枪决。
党中央和毛泽东作出执行死刑的决定,是慎重和民主的。下这样的决心不容易,而一旦下定决心,则一切不可动摇。
当刘青山、张子善将被处决的消息在内部传开之后,在河北省各级干部中引起极大的震动。一些干部特别是当年曾和刘青山、张子善一起出生入死闹革命的干部,感到惋惜,有不少的议论。有的说:“他们是有功之臣,不能杀呀!”有的认为:“可以判个重刑,让他们劳动改造,重新做人。”有的呼吁:“希望中央能刀下留情!”有的感叹:“三十多岁正是好年华,说杀就杀了,实在可惜,应该给他们一个立功赎罪的机会。”……
这些意见和呼声,集中地反映到了当时担任天津市委书记那里。他觉得有必要向毛泽东和党中央反映一下,于是他找到了华北局第一书记薄一波。他对薄一波说:刘青山、张子善错误严重,罪有应得,当判重刑。但考虑到他们在战争年代出生入死,有过功劳,在干部中影响较大,是否可以向毛主席说说,不要枪毙了,给他们一个改过的机会。
在这种情况下,薄一波如实地向毛泽东转达了“枪下留人”的意见。
毛泽东在听了薄一波转述的意见后,抽着烟,沉思了一会儿,对薄一波说了几句话:“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二十个,两百个,两千个,两万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
对此,薄一波在《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一书中写道:“由此可见毛泽东在处理这个问题时所下的决心和所做的深思熟虑,他当时的心思完全倾注在如何维护党的事业上面,如何更好地挽救犯错误干部的多数上面,如何更有效地防止干部队伍的腐化上面。严惩刘青山、张子善的决定的果断作出,实际上是再一次用行动向全社会表明,我们党决不会做李自成!决不会放任腐败现象滋长下去!决不会让千千万万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江山改变颜色!”
当时,还有一些人找毛泽东,替刘青山、张子善“说情”。毛泽东对工作人员下了命令:“凡是为刘青山、张子善讲情的人,一律不见!”以后,他还在别的场合讲过“非杀不可”的道理:我们杀了几个有功之臣,也是万般无奈。我建议重读一下《资治通鉴》。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之不国。”如果臣下一个个都寡廉鲜耻,贪污无度,胡作非为,而我们国家还没有办法治理他们,那么天下一定大乱,老百姓一定要当李自成!国民党是这样,共产党也是这样。杀张子善、刘青山时我讲过,杀他们两个,就是救了两百个、两千个、两万个啊!我说过的,杀人不是割韭菜,要慎之又慎。但是事出无奈,不得已啊!问题若是成了堆,就要积重难返了啊!崇祯皇帝是个好皇帝,可他面对那样一个烂摊子,只好哭天抹泪地去了哟。我们共产党不是明朝的崇祯,我们绝不会腐败到那种程度。
1952年2月3日,中共中央华北局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河北省的“三反”工作。会议根据党中央和毛泽东的批示,布置了有关公审刘、张大会的事宜,决定在河北省会保定对刘、张执行枪决,并要求组织好公审大会。
2月8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召开扩大政务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对刘青山、张子善“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没收其全部财产”的批示。会议根据华北局的指示要求,决定由河北省人民法院组成临时法庭,公开审判刘、张案件。
当时,周恩来总理还以中央名义给河北省委发来一份电报,要求从人道主义出发,妥善安排好二犯的后事。河北省委、省政府根据中央和华北局的有关指示,详细研究了处决刘青山、张子善的具体事宜,定出了四项具体措施,让行刑人员和善后单位执行。这四项措施是:
(一)子弹不打脑袋,打后心;
(二)敛尸安葬,棺木由公费购置;
(三)二犯亲属不按反革命家属对待;
(四)二犯之子女由国家抚养成人。
判决之前,2月9日,河北省人民检察署检察长孙光瑞和河北省委秘书长李子光来到看守所,与刘青山、张子善做了最后一次谈话,向他们传达了“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决定,询问他们还有什么话讲,还有什么要求。
张子善本来就体态文弱,被逮捕以来,吃不下,睡不着,更加瘦弱了。当他听到“省委决定,华北局批准,开除你的党籍”时,长长地吁了口气,说:“我没意见。”这个决定早在他的预料之中。
“还有……”
“还有什么?”张子善顿时紧张起来,手紧抓着桌沿。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听到这八个字后,张子善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张大嘴巴,喘着粗气,一句话也说不上来了。
沉默了一会儿后,张子善问了一句:“能上诉吗?”
在得知已经毛泽东批准后,他放弃了幻想,断断续续进行完了最后一次谈话。其中说道:
“我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无意见。这对党有好处,只有这样做,才能教育全党。因为我罪恶深重。”
“我无什么挂念。我××在村里任支部副书记,和区委宣传委员关系不好,这点请党注意。”
“我毫无意见。请转告省委、华北局、中央,这样处理我很感激。第一不骂党,第二不喊共产党万岁。”
“和省委说一下,处决我自己,留下青山。”
刘青山是个工农干部,平时说话办事大大咧咧,骂人训人时常有之,但他又是豪爽直率的性情中人。在审讯他的时候,他就说过:“反正我错了,省委赶快把材料整理整理处理算了。在反贪污浪费的今天,拿我当典型,可以教育更多干部。南方北方干部认识我的不少,把干部教育一番,在历史上说也有用。”他一旦知错认罪,认帐也就不再含糊。
刘青山在听到“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决定后,痛快地表示接受,只提出了一条:“我还有一句话,我的孩子上学问题。”
他得到的答复是什么?是这个大贪污犯所期待的:“你不用管,孩子是国家的。你想的还不如组织上想的周到。你放心,你犯了法,孩子未犯法。”
刘青山感动了,抹了一把泪,又说:“我不求饶,死了比活着有价值。”并说:“告诉我弟弟,把尸体起走。津市局(指刘的住所)有大小皮包,亦是党的财产,交给党。”
刘青山的弟弟刘恒山,1936年参加革命,默默无闻地在农村基层工作了一辈子。晚年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依然感慨万端:刘青山是我的一奶同胞。我们哥儿俩从小就没了娘,相依为命给人家当长工,后来就先后参加了革命。那时候参加革命,就如同把命拴在了裤腰带上,脑袋说掉就掉啊。他是先出去的,参加过共产党领导的高蠡暴动,那场暴动可是死了不少人啊。我哥他15岁那年就入了党,后来去了延安。我是16岁入的党。天下得来不易啊。可是革命胜利之后,他却没有经受住考验,变了心,忘了穷哥们,贪图起个人的享受来。后来就犯了事儿,结果就给“咔嚓”了。
当时,孙光瑞和李子光还告诉刘、张二犯:“明天省里开公审大会,对你们进行宣判。组织上希望你们能表现好一点,不要再给共产党丢脸。”
明天,明天就要离开这个世界了,刘、张二犯虽然有心理准备,但没有想到这么快,不由得腿发软、心发慌。他们有多年从政的经验,知道处理他们这样的大案,中央是会有人来的,于是要求见一见中央来的领导,或者省委的领导。但这一点令他们失望了:“这是中央的决定,是毛主席亲自批示的,你们应该向人民低头认罪。”
而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他们听到了省委、省政府关于行刑和善后的四条具体措施:不打脑袋打后心、公费购置棺木、亲属不按反革命家属对待、子女由国家抚养成人。当他们听清这几条措施后,两个人号啕大哭。
张子善被押72天,刘青山入监69天。临刑前的这天晚上,也是他们自被逮捕以来第一次见面,一起共进最后的晚餐。他们在狱中的生活比普通的犯人要受优待,特别是春节期间伙食比较好。当然,这最后的晚餐菜肴更加丰盛,而且破例地摆放了一瓶白酒。
屋里的气氛死一般地寂静。看着面前的酒菜,刘青山闭合双目,长出一口气;张子善默默无语,潸然泪下。他们明白,这是他们的“辞阳饭”、“归阴酒”。
刘青山叹口气,对张子善说:“毁了,看来咱俩得走了。”
他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接着又斟满一杯,叫一声:“老张,喝!”
张子善却没动酒杯,擦了把鼻涕,手指颤抖着,拿起桌上的一盒前门烟,好不容易才从中抽出一支。
刘青山两眼发红,又一仰脖子,喝下了自酿的苦酒……
“拿我做个典型吧,处理算了,在历史上说也有用。”这是刘青山最后的遗言。
“伤痛!万分伤痛!现在已经来不及说别的了,只有接受这血的教训!”这是张子善最后的遗言。
1952年2月10日,农历正月十五,是个星期天,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公审大会在保定市体育场举行。
会场之内,宽大的主席台上方,悬挂着“河北省人民公审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大会”的蓝灰色会标。会标下悬挂有毛泽东主席的巨幅画像,两侧各斜展着一面国旗。从上午10时开始,参加公审大会的人员排着整齐的队伍,从四面八方向体育场走来,依次入场。在他们当中,主要是河北省、保定市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驻保定的解放军指战员,也有来自全省所属各市、各专区、各县的机关团体及群众代表,还有遭受刘、张贪污案直接危害的天津专区的灾民代表、民工代表,他们是应人民政府的特别邀请出席大会的。总计参加大会的有2.18万多人。
会场之外,河北省人民广播电台向全省广播大会实况。保定市启动了1000多台收音机,60多个广播喇叭,组织了近万人收听大会实况转播;唐山市组织了6.7万多人,石家庄市组织了5.5万多人,全省九个专区及各县镇组织了近20万人,在收音机和大喇叭旁收听广播。
12时正,河北省人民法院院长宋志毅登上主席台,庄重宣布:奉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令,组织临时法庭,公审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并宣布,由河北省节约检查委员会委员张庆春担任公审大会主席。
接着,公审大会主席张庆春用洪亮的声音宣布:河北省人民公审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大会开始。他在致词中说:“刘青山、张子善这两个大贪污犯,已不是两个普通的大贪污犯,而是背叛党、背叛国家、祸国殃民的罪大恶极的大罪犯。今天参加大会的人,都是怀着愤怒的心情,代表着全省人民的意见来参加的。在大会上,我们要彻底地控诉与公正地审判刘青山、张子善的滔天罪行,使刘青山、张子善两大贪污犯得到应得的判处,同时要显示我们打退资产阶级猖狂进攻的雄伟力量,和彻底剿灭一切贪污分子的决心与毅力。”
随即,刘青山、张子善被民警押进了会场,站在主席台上,接受人民的审判。
刘青山头戴一顶名贵的水獭皮帽,身穿一件样式考究的藏青色大衣,脚蹬一双油黑发亮的皮鞋。这和他当地委书记时没有什么不同,所不同的是,胸前挂着一块长2尺宽1尺、上写“大贪污犯刘青山”字样的布牌,显得特别引人注目。刚上台时,他似乎没有失态,依旧是一副“江湖好汉”的样子,还习惯性地看了一眼摆在主席台上的那一排桌椅。过去在天津地委,只要他参加类似的会议,通常是会在那里就坐的,而且常常是正中的位子;今天在这里,他却只能作为罪犯、戴着手铐站在一旁。当人们用愤怒和新奇的目光扫向他时,羞愧、耻辱压倒了他的傲慢、骄横,一双不重的手铐像有千斤重一般使他不得不弯下腰,埋下自己曾经高昂的头。他从始至终紧绷着嘴角,一言不发。
张子善穿一身熨烫得笔挺的深蓝色呢子制服,足蹬一双新皮鞋,胸前同样挂着写有“大贪污犯张子善”字样的布牌,同样戴着手铐。他没有刘青山那么“镇静”,双腿似乎很软,如果没有民警在旁边押扶着,可能根本就迈不开脚步。他一上台,就老老实实地垂头站在那里,目光呆滞,神情沮丧。当记者走近照相时,张子善喃喃自语:“照吧!照个相吧,最后一张了,让后人受受教育……”
在查处刘、张案件中领导有力的河北省委组织部长、省纪委副书记薛迅,此时已任河北省委副书记。她首先代表刘青山、张子善案件调查处理委员会,控诉了刘、张犯罪事实。她指出:刘青山、张子善辜负了党、国家和人民的重托,在天津地区任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干部期间,为了大量贪污,挥霍浪费,竟胆敢不顾国法党纪,不管人民疾苦,凭借职权,狼狈为奸,大量盗窃国家资财,剥削治河民工,勾结奸商投机倒把,扰乱金融,破坏国家经济结构,并在共产党内公然行贿,散布资产阶级毒素,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向共产党进行破坏,使党、国家和人民受到严重的难以计算的损害。刘青山、张子善已不是普通的贪污犯,而是罪大恶极、祸国殃民的大罪犯。他们虽然曾是共产党员,在党的培养教育下,对党和人民有过贡献,但他们已被资产阶级的损人利己思想、作风侵袭引诱,腐化堕落到完全变为党、国家和人民的叛徒。他们实际上已经成为反动分子在党内的代理人。
薛迅最后说:“同志们,我们绝不允许这样的大罪犯继续存在,允许了他们的存在,就是鼓励了祸国殃民的犯罪行为。因此,我代表刘青山、张子善案件调查处理委员会,要求河北人民法院临时法庭判处他们死刑并立即执行。我要求参加这个大会的所有同志完全赞成我们的控告!”
“坚决要求处决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
“坚决打退资产阶级猖狂进攻!”
会场上顿时掌声雷动,口号震天。
接着,天津专区宝坻县黄庄镇农民孙树林,代表遭受刘、张贪污案直接危害的灾民和民工,在大会上控诉了二犯的罪恶:“……刘青山、张子善二犯,为了赚钱,搞了个民工供应站,卖的都是坏东西,价钱愣贵,东折西扣,直到现在还欠俺村104个民工4000多斤米……修河时他们捣鬼,把好粮食高价卖掉来赚钱,把坏粮食给俺们吃,发的棒子面和小米都是坏的。民工活又累,吃的又不好,病了许多人,光俺们村就病了十多个。还有……”一桩桩,一件件,孙树林泣不成声的控诉,刘青山、张子善的罪恶行径,激起了与会人员极大的义愤。
最后,孙树林极为愤恨地大声说:“他们这样祸国殃民,绝不能再让他们存在下去。因此,我代表群众意见,要求把这两个大贪污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根据刘、张二犯的严重犯罪事实,河北省人民法院院长、临时法庭审判长宋志毅,当场宣读了判决书。判决书在简述了刘、张二人的犯罪事实后,宣布:
刘、张二犯在资产阶级思想严重侵蚀下,为达到个人挥霍,假借经营机关生产之名,利用职权,狼狈为奸,于1950年春至被捕前,先后贪污、盗窃国家救济粮、治河专款、干部家属救济粮、地方粮、克扣民工粮、机场建筑款及骗取国家银行贷款等,总计达171亿6272万元。综上所举,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盗窃国有资财,克扣民工灾民,勾结奸商非法经营谋利,瓦解国家企业机关,贪污行贿等严重罪行,证据确凿,该二犯亦已供认不讳。如此背叛国家背叛人民,实属罪大恶极,国法难容。奉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令准,判处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死刑,立即执行,并没收其本人全部财产。同案其他各犯另行审判。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宣读判决书的临时法庭审判长宋志毅,曾任原十专署专员,而张子善时任十地委书记——原专员审原地委书记。
在公审大会前夕,宋志毅曾以双重身分——过去的战友、同志和今天的审判官,见了张子善一面。此时的张子善已有所悟,也看到了自己的末日,其言也善:过去大家的批评、抵制,甚至揭发,都是为了挽救我和维护党纪国法,这样做是对的,像李克才等人。我一生坐过两次监狱,过去是坐敌人的,搞学潮,在监狱作过绝食斗争,是为革命,是光荣的。现在坐自己的监狱,是犯了罪,给党和国家造成了极恶劣影响,是可耻的。现在吃不下饭,可不是绝食,是负罪感。唯一的希望是大家“以我为戒”,把我当成一个敲钟的棒,用我来敲敲吧。
当判决书宣读完毕时,公审大会会场立刻响起了一片口号声。
“拥护廉洁奉公的人民政府!”
“拥护光荣、伟大的中国共产党!”
“毛主席万岁!”
“共产党万岁!”
听到这样的宣判,这样的口号,刘青山浑身一颤,下意识地挺一下脖子,抬头看了一眼,又无力地垂下了头。而张子善则明显地被“死刑”二字吓瘫了,双膝一软,直往下出溜,若不是两个民警扶持着,肯定会瘫倒在地。
宣判之后,刘、张二犯被捆绑起来,押赴刑场。押下主席台时,刘青山双腿迈动得机械而僵硬,五官如同石刻,但还能自己行动。随后的张子善却瘫了,双腿无法站立,在两位民警的架拖下,才离开了会场。
在刘、张二犯被押离会场后,河北省人民政府主席杨秀峰在大会上作了讲话。他说:“大贪污犯对国家和人民所造成的损失,除了他们直接贪污盗窃的数目以外,其他政治上、经济上的损失,则更难以计量。其次,我们也清楚地看到了资产阶级向革命队伍的进攻是多么凶恶猖狂,刘青山、张子善被资产阶级所引诱,不但已经被糖衣炮弹所完全打败,而且已经驯服到向资产阶级投降,并很快成为资产阶级在我们内部的代理人了。”他号召全省工人、农民和各界人士紧张动员起来,把“三反”、“五反”运动坚决进行到底,在毛主席、党中央的领导下,为争取这一伟大斗争的彻底胜利而奋斗。
杨秀峰讲完话后,全场起立,口号声再次响起:
“拥护人民政府枪决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
“严办拒不坦白交代的大贪污分子!”
“坚决打退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
大约下午1点半,公审大会结束。
押解刘青山、张子善的刑车驶出体育场后,拐上了大街,奔向保定东关大校场。车队的最前面是一辆开道吉普车,随后是分别载着刘青山和张子善的两辆敞篷吉普车,刘、张二犯的身边各有两名民警押解。最后是一辆大卡车,满载着全副武装的人民警察。
车队缓缓前行。沿途街道两旁站满了前来观看的群众,还有许多人,或骑自行车,或跑步,跟在刑车的后面,他们要到刑场亲眼看一看这两个大贪污犯是怎样被处决的。
保定东关大校场,曾是中国近代第一所军事教育高等学府——保定军官学校的所在地,从这里曾走出过蒋介石、叶挺、白崇禧、陈诚等许许多多的风云人物。但是,随着历史的变迁,到20世纪50年代初期,这里已经变成了一片荒野,并成为了保定市的刑场。
刑车驶进大校场中央,民警将刘青山、张子善从车上押了下来。刘青山一下地,僵硬的双腿似乎失去了知觉,虽然他想努力站稳,但还是踉踉跄跄差点跌倒。在民警的押解下,他自己走向土坑,跪了下来。而张子善几乎是被民警抬下车的,两名民警架拖着将他带到土坑前跪下,人们看见他脸上湿乎乎的,满是泪水。
刑场上肃静无声。人们静静地等待着。
“砰!”“砰!”——两声枪响过后,两颗正义的子弹从背后穿过刘青山、张子善的身体,结束了他们的一生,在冬日枯黄的草地上留下了两滩鲜血。时年,刘青山36岁,张子善38岁,正是年富力强、本可大有作为的年纪。
在刑场,早已准备好了两口通体紫红的松木棺材,收殓了这两个曾经的革命功臣,今日的人民罪人。
共产党说话历来是算数的,履行了对刘青山、张子善的四条承诺。
张子善无后,刘青山则有三个孩子,孩子的抚养和上学问题是他最关心的。在刘青山被处决后,中共中央、华北局、河北省委三级领导研究后作出决定:刘青山长子和次子由国家供给,每人每月15元生活费,老三由刘青山的妻子范勇抚养。当时的15元,折合150斤小米,是基本能满足一个月生活所需要的。1954年范勇改嫁后,两个孩子的生活费一度被取消,后在省委的干预下又恢复了供给。1961年刘青山之弟向石家庄地委反映刘青山的孩子生活困难,又领到了补助款几十元。1962年老大刘铁骑上高中后开支加大,省委决定将其生活费提高为20元,老二刘铁甲的生活费仍为15元,并给老三刘铁兵补为每月15元。兄弟三人每月共50元,维持到1970年刘铁骑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之时。“文化大革命”期间曾欠发998元,1981年省纪委查明后也予以补发。
在三个孩子中,刘铁骑学习刻苦,成绩优秀,1965年考入北京石油学院,1970年被分配到抚顺石油一厂,1975年调到廊坊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供应处。刘铁甲吃苦最大,“文革”开始时已上到了高中二年级,“文革”后期便回农村务农,曾到东北编箩筐卖钱。1976年在哥哥刘铁骑的帮助下,成了一名石油管道工人,后在内蒙古二连输油公司工作。刘铁兵高中毕业后回家务农,因父亲的问题未能参军。他曾在曲阳煤矿下矿井,解决了农转非问题,后又调回安国县工作。
在刘青山被处决时,老大刘铁骑七岁,老二刘铁甲四岁,老三刘铁兵刚几个月大。后来,三弟兄先后跟叔叔刘恒山在老家安国县南章村生活、长大。刘恒山后来告诉记者:“我哥死后,那一家是爹死娘嫁人啊!我无儿无女,就把我哥的那几个孩子接了过来,是我给带大的。当然政府也没忘了刘家的后代,刘青山被枪毙之后,这几个孩子一直拿政府的抚养金,‘文革’期间由于受左的路线的干扰,孩子的抚养金一度被中断,后来我找有关方面申诉此事,引起了有关方面重视,后来也都补发了。现在他们都在忙自己的那份工作,干得都挺好的。”
刘青山给他的儿子们带来过荣耀,但他留给儿子们更多的是心灵上永远无法抹去的阴影!
作为共和国第一反腐大案,毛泽东亲批斩杀有功之臣,又要求当地政府抚慰其后代,如此决策,在新中国历史上也是独一无二的。
在公审大会的第二天,1952年2月11日,《人民日报》、《河北日报》、《天津日报》等均以醒目的大字标题,在头版详细报道了公审大会的消息,《河北日报》还用整版篇幅,在二版位置刊登了12幅公审大会的纪实照片。
当时,《人民日报》在刊发报道时还出现了一个小插曲:报社一位负责同志向中央反映说,刘青山前不久刚出席了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举行的世界和平友好理事大会,并当选为常务理事,《人民日报》已经发表了消息。现在,再发表刘青山被处决的消息,恐怕在国际上会带来不好的影响。这位同志建议,在发表刘青山被处决的报道时,是否把刘青山的“青”字加上一个三点水,写成“刘清山”。这样,在国际上人们可以理解为,这个被处决的“刘清山”,不是被选为常务理事的“刘青山”。毛泽东当时明确表态:不行!你这个三点水不能加。我们就是要向国内外广泛宣布,我们枪毙的这个刘青山就是参加国际会议,并且被选为常务理事的那个刘青山,是不加三点水的刘青山,是不要水分的刘青山。
与此同时,全国各大城市的报纸、电台以及人民画报社、中央广播电台和港澳的一些新闻媒体,也都对此案迅速作了报道。
香港的一家右派报纸禁不住惊呼:“共产党杀了共产党!”
的确,官官相护自古如此。从旧中国过来的人,早已习惯了官场的腐败黑暗,他们担心:共产党执政后,会不会也像国民党一样很快走向腐败?
然而,从保定东关大校场传出的这两声枪响,打消了人们心头的疑虑——共产党不是国民党,毛泽东不是李自成。
处决刘青山、张子善后,社会各界和亿万人民赞叹不已:“共产党真伟大!能够公开揭露自己的错误,惩治贪污犯,甚至对刘、张这样的老干部也作这样大义凛然的处置”。
当时一家报纸发表文章称:“没有想到,中国共产党进城不久,会这样快进行全党、全民总动员,掀起声势浩大的‘三反’运动,对于危及该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腐败现象,施以‘巨型爆破’。这在中国历史乃至世界历史上均属无此前例。更没想到,枪毙刘青山、张子善,竟是毛主席亲自批准的。过去担心共产党胜利了也和国民党一样贪污腐化,现在放心了。共产党、毛主席伟大,了不起!”
在处决刘青山、张子善的第二天,《河北日报》刊登了一封署名“彦文”的读者来信。其中写道:刘青山、张子善二人,过去都是中国共产党的比较高级的负责干部。从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看,从来没有像他们这样身居显要地位的人,因为损害了人民的利益,而受到国法制裁的。共产党就绝对不是那样,而是有高度的原则,决不宽恕任何损害人民利益的行为。不管是什么人,犯了国法,就要依国法治罪。
一个叫陈步湘的人,当时也写信给《人民日报》编辑部。他说:刘青山、张子善被判处死刑的事实,使人更进一步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和公正。共产党大公无私,处处以国家人民利益为重,谁要是危害国家人民的利益,谁就要受到应得的处分。任何罪犯都不会因其地位高、资格老而被宽恕。
当时,记者曾采访了一位河北沧州专署的干部。这位普通的干部说:“刘青山、张子善都是比较高级的干部,都对革命事业有过贡献,但是当他们犯了严重的罪行之后,中国共产党毫不姑息地开除了他们的党籍,人民法院毫不手软地将他们判了死刑,这充分证明了中国共产党无比伟大,人民政府空前廉洁。全国人民对这样的党,这样的政府,完全信赖,衷心拥护。”
当时一位在北京工作的日侨小川维熙,对中国共产党果断处理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十分赞赏。他说:“看到报纸发表天津的贪污案后,感到共产党与其他政党不同,共产党伟大之处,是对不法分子不管他地位多高也要依法惩办。”
民心所向,众望所归。正是中国共产党这种不徇私情、严惩腐败的决心和行动,赢得了国人的衷心拥戴和世人的无限钦佩,打消了人们对中国共产党的疑虑,极大地提高了中国共产党的威望,增强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政治合法性。
同时,查处这一腐败大案,严惩刘青山、张子善,在中国共产党内也起到了警戒作用,极大地震慑了那些已经或正在走向腐化堕落的人,教育和挽救了一大批党的干部,促进了党风和社会风气的全面好转。
当时有的老干部说:“八年抗日战争,三年解放战争,我都经历过,从死人堆里爬出来几次,从不知道害怕。可不知为什么,当我看到黑乎乎的枪口对准了刘青山、张子善,我的腿有些发软,脑袋嗡地一下胀得老大。过去认为自己的居功自傲思想没什么,享受点没什么,今天看到刘、张所犯错误的严重性,才让我大吃一惊!我们应该时时警惕自己,自觉抵制资产阶级的侵袭,千万麻痹不得呀!”
从刑罚的角度说,对刘、张二人判处极刑,无疑充分发挥了刑罚的惩罚功能、威慑功能和教育功能,在当时和以后很长一个时期内,都对保持干部队伍的廉洁产生了重要影响。
邓小平后来曾说过:“1952年杀了两个人,一个刘青山,一个张子善,起了很大的作用。”
江泽民2000年1月14日在一次中纪委会议上也指出:“当年,我们党果断处理了刘青山、张子善案件,对党员、干部进城后注意反腐倡廉、拒腐防变起了很大的警戒作用。”
当年曾揭发刘青山、张子善罪行的李克才,后来颇有感慨地说:“杀了两个人,管了几十年。”他还说:“刘青山、张子善最后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完全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至今我认为,我们党在‘三反’、‘五反’期间,根据广大干部群众揭发出来的大量事实,对刘、张这样的高级干部采取果断措施,处以极刑,是完全必要的,处理得及时,处理得对!”
许多老百姓都有这样的共识:这两个人头,换来了中国官场上至少20年的安定。
是啊!半个多世纪以来,那两声枪响,确实起到了振聋发聩、扶正祛邪的良好效果,就像两声浑洪的警钟,震荡大地,穿越时空,摇撼着数代中国人的心。它实际上是用行动向全社会表明:中国共产党人决不会做李自成!中国共产党人决不允许腐败!中国共产党人决不容许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对自己肌体的侵蚀!同时,也是再次告诫每一个领导干部,无论手中权力有多大,资格有多老,功劳有多高,都必须加强学习,加强世界观的改造,防微杜渐,克己奉公,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否则,就会走向人民的反面,成为人民和历史的罪人。
对于查处刘青山、张子善贪污大案所产生的巨大影响,还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刘、张案件的发生和处理,也使全党进一步认识到了资产阶级腐朽思想侵蚀的危险性和加强执政党建设的重要性,直接推动了全国性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斗争的兴起和深入发展,形成了共和国历史上的一场反腐肃贪大风暴——“三反”运动。(来源:人民网)
反腐风暴 开国肃贪第一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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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五千年沧桑岁月,从此,古老的中华民族揭开了崭新的历史篇章。
作为新中国的主要缔造者,毛泽东一生酷爱读书,尤爱史书。“因胜利而骄傲,因骄傲而腐败,因腐败而亡国”,这是他从读史中得出的一条深刻教训。
建国前夕在西柏坡召开的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告诫全党:“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
他的话,不幸而言中。
刘青山、张子善就是这样的典型。建国初期,一个是天津地委书记,一个是天津专署专员。他们都是参加革命20年左右的老党员,在国民党的监狱里,他们坚贞不屈,表现了共产党人的英雄气概;在长期的革命战争中,他们出生入死,为新中国的诞生立下赫赫战功。但是,进城后,仅仅两年时间,他们就倒在了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下,贪污腐败,蜕化变质,由革命的功臣成为人民的罪人。
刘青山、张子善这样的贪污腐化分子远不是一个、两个。新中国刚刚建立,腐败现象就开始在党内滋生起来,其蔓延之迅速,程度之严重,令人震惊,毛泽东曾称之为“贪污浪费的狂澜”。
“我们决不当李自成。我们都希望考个好成绩。”毛泽东把胜利与执政称之为进京“赶考”,从成立中纪委到倡导民主监督,从整风到整党,都是为了保证共产党“考个好成绩”。
“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二十个,两百个,两千个,两万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面对刘青山、张子善这样的大贪污犯,毛泽东决不手软,用实际行动向全社会表明:共产党决不会放任腐败现象滋长下去!
“搜寻大老虎,穷追务获,不要停留,不要松劲,不要满足于已得成绩。”毛泽东亲自发动领导了全国性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大张旗鼓,轰轰烈烈,形成了共和国历史上的第一场肃贪反腐大风暴。
我们可以自豪地说:进城三年,面对反腐倡廉这张大考卷,刚刚执政的中国共产党,考出了好成绩,交出了人民满意的答卷。
前事不忘,后世之师。重温那段历史,认真总结和思考它的成功经验,对于新世纪新阶段的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这是一座古老的四合院,东南西北四面各五间房。院内铺十字甬道,卵石圆润;矗七棵巨柏,四季常青。这里是新中国的缔造者、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办公和生活的地方。
1951年11月,初冬的北京已有几分寒意。在一个万籁俱寂的夜晚,菊香书屋里依旧灯火通明。灯光下,毛泽东正在批阅一份报告——一份令他震惊的报告。
这是11月1日中共中央东北局书记高岗呈送的报告,题目是《关于开展增产节约运动,进一步深入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斗争的报告》。
报告中说,东北地区从9月份以来,反贪污蜕化、反官僚主义的运动已先后在东北局一级机关和各省市开展起来,并发展成为了有领导的民主运动。由于在斗争中揭发、批判和打击了各种贪污蜕化行为,大大提高了干部、群众的觉悟水平,从而使贪污现象得到遏制,机关开支大为紧缩。
报告列举了在运动中揭发出来的一些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行为。其中提到:沈阳市仅在部分单位中就揭发出3629人存在贪污行为;东北区贸易部检举和坦白的赃款高达5亿元人民币(注:本书所指均为人民币旧币。1955年3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新的人民币,代替旧的人民币,新币1元等于旧币1万元);浪费现象和官僚主义也十分严重,仅东北铁路系统就积压了价值上千亿元的材料,无人处理,无人过问。
报告着重概述了东北地区开展反贪污蜕化、反官僚主义运动的经验,主要是:第一,必须开展一个群众性的民主运动,才能收到最大的效果;第二,首长负责、亲自领导,对本单位所存在的主要缺点进行诚恳的深刻的自我批评,一次做不好,再做一次,直到真正把群众发动起来;第三,反贪污蜕化斗争是一个复杂尖锐的斗争,领导必须为群众撑腰,加强思想领导,提高群众的积极性;第四,及时处理已经弄清的问题,这样可以安定坦白者,推动有顾虑而不敢坦白的人坦白,也便于争取群众,使坏分子孤立;第五,随着运动的深入与发展,群众觉悟的逐渐提高,不断研究新的问题与经验,以推动整个运动的前进;第六,以一批能力强的干部组成检查小组作为领导的助手,深入检查,及时反映情况,并协助领导机关总结经验,指导运动。
同时,东北局的报告还谈到了不法资本家对党员干部的腐蚀问题。报告说“从两个月来所揭发的许多贪污材料中还可看出:一切重大贪污案件的共同特点是私商和蜕化分子相勾结,共同盗窃国家财产。”“资产阶级、私商对我们干部的引诱、侵袭几乎无孔不入,而我们的各种制度还很不严密。因此,除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群众的正确政治教育外,还必须严格一切干部和私商往来的纪律,坚持贯彻在这次运动中所修订出的各种制度。”
这份报告中所提到的增产节约运动,是根据毛泽东的建议开展起来的。之所以要大力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主要是由新中国所处的国际环境和国内形势所决定的。
新中国成立伊始即面临严峻的经济考验,生产萎缩,交通梗阻,失业众多,民生困苦。据统计,1949年同历史最高水平相比,工业总产值减少大约50%,钢产量减少80%,粮食减少25%,棉花减少48%。当时人均国民收入只有27美元,不到亚洲人均44美元的三分之二,不足印度人均57美元的二分之一。这种经济状况,就使得全力恢复国民经济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恢复国民经济,开展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必然需要付出大量的资金,而资金的来源只有增产节约一条康庄大道可走。
国内经济千疮百孔,亟待复兴;国际形势同样恶化,战火烧到了鸭绿江边。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在战争爆发的第三天,美国悍然宣布武装援助南朝鲜,同时命令其海军第7舰队侵入台湾海峡,插足中国领土台湾,干涉中国内政。在这种情况下,党中央和毛泽东应朝鲜党和政府的请求,毅然决定组建中国人民志愿军,并于当年10月19日开赴朝鲜作战,开始了一场历时3年的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正义战争。抗美援朝战争使新中国的经济再次进入战时状态,国家不得不付出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来支持战争和进行国防建设。据统计,1950年国防费用开支达28亿元,占当年财政总收入的比重高达42.9%。1951年秋,财政部对全国财政状况进行了一次匡算:当年财政支出要比概算增加75%,其中军事费用为55%,当年财政收支平衡的计划将无法实现,而且还会影响到下一年度财政预算。毫无疑问,抗美援朝战争对举步维艰的新中国无疑于雪上加霜,大大加重了财政困难的局面。正如1949年12月5日毛泽东在《军委关于一九五○年军队参加生产建设工作的指示》中指出的:“我们今天要将革命战争进行到底,要医治长期战争遗留下来的创伤,要从事经济的文化的国防的各种建设工作,国家的收入不足,开支浩大,这就是我们今天所遇到的一项巨大困难。”
恢复国民经济,需要资金;支援抗美援朝战争,需要资金,那资金从哪里来?出路何在?答案只有一个:走开源节流的路子。
1951年10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扩大会议,专门分析研究朝鲜战争发展的趋势及其对策。会议根据毛泽东提出的“战争必须胜利,物价不许波动,生产仍须发展”的战略方针,确定了解决财政困难的5点办法:(1)节约兵力,整训部队,将总兵员从610万人减少到465万人。(2)精简机关,缩编人员。(3)紧缩开支,清理资财。(4)提倡节约,严禁浪费。(5)组训民兵,准备推行义务兵役制。其核心内容就是要增产节约。
10月23日,在全国政协一届三次会议上,毛泽东在开幕词中向全国发出了“增加生产、厉行节约”的号召。他指出:“大家都明白,如果不是美国军队占领我国的台湾、侵略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和打到了我国的东北边疆,中国人民是不会和美国军队作战的。但是既然美国侵略者已经向我们进攻了,我们就不能不举起反侵略的旗帜,这是完全必要的和完全正义的,全国人民都已明白这种必要性和正义性。为了继续坚持这个必要的正义的斗争,我们就需要继续加强抗美援朝的工作,需要增加生产,厉行节约,以支持中国人民志愿军。这是中国人民今天的中心任务,因此也就是我们这次会议的中心任务。”
毛泽东、陈云代表中央人民政府提出的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意见,受到与会政协委员的一致赞同。会议号召,全国人民立即行动起来,开展一个爱国增产节约运动,用实际行动支持抗美援朝战争和国内经济建设。
会后,一场轰轰烈烈的、群众性的爱国增产节约运动在全国展开。在这场全国性的增产节约运动中,东北地区是走在前列的,实际上在中央发出正式号召之前就已经开始了。
东北是全国解放较早的地区,作为一个大行政区比其他地方早一年进入和平建设状态,机关干部和职员也较早地拥有了控制资源的机会,因而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现象也就较早地由可能性转变为现实性。如沈阳市在一些国家机关和国营企业中发生严重的贪污现象,仅中国煤业建筑公司沈阳分公司、东北纺织管理局沈阳八厂等4家单位发生的贪污案,即造成国家损失达40余亿元。同时,东北又是支援抗美援朝战争的前沿阵地,在财政经济上压力更大。因此,在东北地区,增产节约运动起步较早,反贪污蜕化、反官僚主义的号召也提出得比较早。
1951年7月,沈阳市人民监察委员会针对当时严重的贪污现象,配合各部门开展了一场反贪污斗争,除惩治犯罪分子外,同时在领导作风、管理制度、干部教育、干部政策等方面加以改进,以防止贪污现象的发生。
8月31日,中共中央东北局第一书记高岗主持召开东北局直属机关干部大会,发表了《反对贪污蜕化,反对官僚主义》的讲话,号召东北局的全体党员及工作人员开展反对贪污蜕化、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据《人民日报》报道,在2000多名干部参加的###上,高岗作了3个小时的报告,“深刻而尖锐地批判了贪污腐化现象和官僚主义作风”。几天后,东北局正式通过了《关于开展反对贪污蜕化倾向,反对官僚主义作风的决定》。由此,东北各地的反贪污蜕化、反官僚主义运动全面开始,并很快收到了明显成效。
10月22日,东北局又发出一个关于全面展开增产节约运动的通报,要求扩大实行增产节约运动的部门。通报指出:“这一运动不仅在工业与生产部门应该开展,而且在东北所有一切部门,包括财政、贸易、合作、文教、学校与政府其他各部门都要开展起来。”通报要求这些非生产部门,一方面要学习国营厂矿企业开展运动的经验,另一方面要结合本部门的具体情况,目前主要是结合各机关开展的反贪污蜕化、反铺张浪费与反官僚主义斗争,制订增产节约与提高工作效率的计划,有领导有组织地开展这一运动。从这份文件可以看出,“增产节约”运动正逐步地超越经济领域,开始和反贪污腐化的“整党”结合起来。
11月1日,高岗就东北地区开展增产节约运动,进一步深入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斗争的情况,向中央作了书面报告,对运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
后来,毛泽东曾经讲过:“发现贪污问题的严重性和大规模地惩治贪污分子,从东北开始,是由高岗同志亲自动手的。”
在增产节约运动中会暴露出一些问题,如贪污浪费问题,这本来是意料之中的事。但在率先开展这一运动的东北地区,会暴露出如此严重的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问题,不能不使毛泽东感到震惊,因为这事关共产党的生死存亡,事关新中国的兴衰成败。共产党刚刚执政,共和国刚刚建立,能不能跳出“其兴也浡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毛泽东陷入了沉思……
刘青山、张子善贪污腐化,违法犯罪,落入法网,可谓咎由自取。但是,人们不禁要问:在短短两年的时间内,刘青山、张子善贪污犯罪为何能够发展到如此地步?为何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呢?显然,上级党委和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据说,李克才向河北省委一位领导反映刘青山等人的问题时,这位领导不以为然,说:“刘青山吸毒,我知道,累出来的毛病嘛!何况他现在已经改掉了。”并意味深长地批评李克才:“小李呀,你要注意与老刘和老张搞好团结!”更有甚者,这位领导私下里还说出这样的话:“卖主求荣,不好!”
1951年12月14日,河北省委在给华北局的报告中,自请处分。报告写道:“他们违法犯纪胡作非为,为时已久,而省委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未能及早觉察处理,给以严格的教育,致使国家资财和党的影响受到巨大损失,刘、张二犯走上了不可挽救的道路,实甚痛心。请求给我们以严格处分,以教育全党。”
12月1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也就刘青山、张子善大贪污案的情况,向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写出了报告,并检查了省政府领导上的严重官僚主义,请求给以处分。
更令人赞赏的是,河北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同志不仅勇于承担责任,而且把“检讨”在报纸上公开发表。
在12月30日刘青山、张子善大贪污案正式向全国公开后,党内外群众震惊、高兴、感动,还有反思;他们拍手称快,衷心拥护,同时许多人都认为河北省委必须认真地深刻进行检查,给人民群众一个答复。
当时一些人投书《人民日报》质问道:刘、张小集团进行贪污行为已有一年之久,而天津地委同志和李克才等亦不断有过检举、报告,河北省委为什么长期没有发现这件事情?像他们这样大规模地贪污、盗窃国家财物,在天津专区闹得风声很大,为什么河北省政府竟长期没有发觉?
为了深刻总结刘、张案件的教训,给人民群众一个答复,河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在报纸上作出了检讨。
1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了河北省委副书记马国瑞的文章:《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刘青山、张子善巨大贪污案给予我们的教训》。这是马国瑞代表省委作的检讨(这一检讨本应由省委书记林铁作,因林休养,由马代作),报纸还加了一段旗帜鲜明、言辞尖锐的按语。在文章中,马国瑞检讨了省委自身的官僚主义问题,写道:刘青山、张子善贪污、蜕化、叛党的罪行,所以发展到如此严重的地步,固然主要是由于他们个人严重的自私自利思想,经不起资产阶级的迷惑和腐蚀,但与我们省委领导上所犯的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也是分不开的。刘、张盗窃国家财产投入“机关生产”远在1950年即已开始,1951年入春以来即勾结私商进行非法经营,狼狈为奸,剥削治河民工,而我们省委领导竟长期无所闻,说来难以令人相信,自己也无以解脱,然而却又是事实。官僚主义的严重性及其对党的危害就在这里。
1月8日,在《人民日报》的第三版,又发表了河北省人民政府主席杨秀峰的长篇文章:《沉重的责任,惨痛的教育》。文章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求实的精神,深刻分析了省政府对刘、张贪污案没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的原因,检讨了省政府和自身存在的官僚主义问题。
杨秀峰在文章中,首先一针见血地提出了问题:许多人警觉到,像刘青山、张子善这样的人,虽然经过战争的考验,建立过功绩,但是因为他们经不起和平环境的考验,在资产阶级自私自利思想的猛力侵蚀下,竟腐化堕落到完全成为党和人民的无可饶恕的叛徒。同时,许多人也责问着,像刘青山、张子善这样参加革命二十年左右的老干部,为什么竟在不长的时间内堕落到这样的地步?像他们这样大规模地贪污、盗窃国家财富,在天津专区闹得风声很大,为什么河北省人民政府竟长期没有发觉未能及早处置呢?
文章接着写道:这主要是河北省人民政府特别是我在领导上有着严重的官僚主义。文章随后从四个方面详细分析了官僚主义的表现和危害:
首先,表现在我们对干部的思想政治领导极为薄弱,对毛主席一再告诫我们的必须防止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体会极差。由战争到和平,由乡村到城市,是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随着这个变化而来的是有些干部在思想上也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享受思想在发展,譬如大家比房子好坏、比“大方”、比“阔气”、比设备,本省与外省比,农村与城市比,中小城市与大城市比,总觉得自己的场面不如别人,这是相当普遍的现象。又譬如多报预算,节余不交公,损大公利小公,强调上级照顾下级、全局照顾局部等追求个人享受风气上升,要求日渐提高,造成了严重的浪费现象。同时,严重的贪污现象也在滋长,甚至有的单位由少数人贪污发展到集体贪污,由隐蔽贪污发展到伙造假账,而在察觉这些情况时还觉得很平凡。这充分反映了资产阶级腐化影响侵蚀毒害的严重。像这些情况以及刘青山、张子善平常铺张浪费、请客送礼,“招待如饭店,客人如流水”,领导上不是毫无所闻的,但由于我们领导思想上也受了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影响,对于这种贪污浪费现象,不是警惕而是麻痹。两年来,我们虽然也处理了一些贪污案件,但未能提高到原则高度上来加以注意,更没有想到大张旗鼓地发动群众来坚决反对。事实证明,入城以来政府工作人员中受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影响是普遍、迅速而且很严重的。特别是供给制思想与腐化思想影响相结合,就发展为“抓一把”的恶劣作风,抓人、抓钱、抓东西,无限制地向公家要求,挪用公款,任意挥霍,习以为常。我们对于这些情况昏然不觉,或有觉而重视不足,当然更谈不到掌握和研究干部思想情况了。我们对刘、张事件所以长期不能发觉,第一个原因就是我们对毛主席的指示领会极差,放松了从这方面对干部加强思想领导。
其三,我们的官僚主义作风,还表现在形式主义、文牍主义严重。文牍主义者满足于订计划、看报告、下指示,却疏于检查。遇到报告写得好就觉得工作好,数了收支相符的就准予报销,而不再作深入调查。天津专区张子善恰是一个善于迎合又善于蒙混,专门伪造证件写假报告的人,譬如上面问干部强迫命令情况,他提笔就写出该专区犯错误者若干人;明明国家粮款已被他挪用了,但他的报销册子中还仍保存有这笔数字,对此我们居然相信了。1951年春,刘、张自设河工供应站,高抬物价,本府曾经查出,并曾指示纠正,但究竟纠正了没有,未再检查,还仅仅认为是“本位主义”,而未警惕与深察非法剥削企图的本质。我们虽然也有过不少次的检查工作,但接触上层多,接触广大干部和群众很不够,了解情况受到很大局限。特别像刘青山、张子善之徒亲自布置一套天罗地网、单线领导秘密掌握,藉以蒙弊掩饰罪行,天津地委、专署许多同志对于他的财产赃物都摸不着底,粗枝大叶的检查工就更难发现了。他们极端恶劣的家长统治,干部敢怒不敢言,某些干部虽然不同意刘青山、张子善盗窃动用公粮,但未敢提出反对意见。直到1951年夏,刘、张为调动工作问题,他们卑鄙无耻地谁也舍不得这块“肥肉”,都希望自己留下,对方调走,因而内部发生矛盾,上下左右拉拢、互相排挤,机关生产罪行的秘密才逐渐暴露出来。同时也由于坚持原则斗争的李克才最后向上级揭发,罪案才得以揭破。由此可见,天津专区干部中的自由主义也是严重的。官僚主义与自由主义相给合,上面不了解下面情况,下情不能上达,这就大大助长了刘、张罪行的严重发展。
在分析了官僚主义的问题后,杨秀峰怀着沉痛的心情写道:“以上是我从领导责任上对刘、张罪行所作的极不全面的初步检查。我深刻感到我的官僚主义毒害的严重责任,它使国家资财受到了巨大损失,并使人民政府的信誉蒙受了无可挽回的损害!想到这些,万分痛心!事实充分证明了官僚主义是培养贪污浪费的温床。”
那么,怎样克服官僚主义呢?杨秀峰认为:“最根本的一条是放手发动群众,发扬民主。只有真正发动起群众来,才可以大量披露贪污浪费的事实。在中央提出大张旗鼓地开展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斗争以来,许多肮脏事情都被揭露出来了。所以只要真正发动群众、发扬民主、建立经常的民主监督,那些集体舞弊、封锁上级、欺压干部的行为就不行了,领导上的耳目也就聪明了。刘青山、张于善的案件使我大吃一惊,刺痛我很厉害,使我深刻感觉到了自己官僚主义作风之严重。更深刻感觉到了大张旗鼓地开展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不仅对贪污浪费分子是沉重的打击,也是对官僚主义者一个严重的制裁。没有广大群众揭发出来的许多大吃一惊的事实,是不足以刺痛严重的官僚主义者的。这是我个人的深刻教训。因此,开好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放手发扬民主、批评领导、批评干部,同时,切实有效地开展机关内部的民主运动,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向官僚主义作斗争的基本环节。为了克服官僚主义作风,必须加强对干部的政治思想领导,有计划地进行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教育,进行民主与法治的教育。必须纠正单纯业务观点,把思想政治教育贯彻到每个工作环节中去。同时,要加强人民监政工作,进一步贯彻干部审查的制度。过去我们的检查办法是各部门互相检查,对各级领导机关总的领导情况(如对专员、县长或政府委员会的工作)却没有人管,或管得很少,这是一个很大的漏洞,必须解决。”
除杨秀峰等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检讨外,这一阶段,《河北日报》还先后刊登了省财政厅厅长、省生产救灾委员会秘书长、省水利厅厅长、中国人民银行河北分行行长、省劳动人事厅等单位和个人的文章,检查本单位及个人在刘、张问题上的责任。针对性、尖锐性的文章报道日日不断,对一些单位、一些省级市级党政领导进行指名道姓的批评揭发,被批评揭发的单位及领导也作出检查检讨。《人民日报》还发表了河北省委书记的妻子弓彤轩的文章:《检讨我接受刘青山、张子善礼物的错误》。随后,中共保定市委办公室李春、谷雨投稿给《人民日报》,文章的标题是《弓彤轩应重新检讨》……可见,建国之初,广大干部是勇于负责、勇于承担责任的。
揭发刘青山、张子善罪行的李克才,后来也对刘、张案件的教训有过一段总结。他说:主要责任当然应由他们本人负担,但外界原因也是一个方面,应当永远引为鉴戒。一是某些领导严重的官僚主义和麻木不仁的态度,这是刘、张二人贪污案没有被早日揭露的第一个原因。二是党内生活不健全,干部管理上规章制度不严,特别是对一些党的高级干部监督不力,也是个教训。三是财务管理上漏洞大,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助长了贪污和浪费,这一点对刘青山、张子善这样意志薄弱的干部教训尤为沉痛。
在检讨自身官僚主义问题的同时,河北省委、省政府以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作为典型教材,大力推动河北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
1951年12月17日,河北省委发出《关于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的指示》,要求“今冬明春”在全体干部及工作人员中进行“三反”运动,先从省、市、专区级机关单位开始,坚决肃清资产阶级对党的影响。
12月18日,河北省委召开省直干部“三反”动员大会,省委副书记马国瑞作了题为《立即行动起来,大张旗鼓地展开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斗争》的报告,并宣布了省委决定,将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开除党籍,交给政府依法惩办。报告指出:刘、张事件向我们敲响了警钟,必须高度警惕资产阶级的侵袭、腐蚀,必须向资产阶级的影响进行无情的斗争。
12月20日,中共天津地委发出了《关于肃清刘青山、张子善带给党内的资产阶级思想影响的决定》。该《决定》指出,刘青山、张子善这种背叛党、背叛人民的罪恶行为,和他们带给党的资产阶级腐化思想影响,已经严重地损害天津地区党组织的健康,也严重地损害了天津地区的群众利益和党与群众的关系。为了胜利地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全区必须首先开展以肃清刘青山、张子善罪行在党内的严重影响为主要内容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使每个同志从刘、张贪污事件中得到教育,把资产阶级腐化影响从党内彻底清除出去。
该《决定》强调,肃清刘青山、张子善思想影响的斗争,是一个高度原则性的斗争,是保护党的健康,保持党的优良作风和光荣传统的斗争。这一事件向我们提出了警告,现在是全党动员向一切侵入党内来的资产阶级思想影响进行坚决斗争的紧要时候了,如不立即坚决地有系统地开展这一斗争,我们就会犯严重的错误。
该《决定》并要求,在这次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中,要求每个同志都自觉地、积极地、坚决地参加。为了使每个同志真正得到教育提高,必须采取由党内到党外、由上到下逐级贯彻的方法,首先进行专区级的干部整风,然后展开各县镇的干部整风,各县党的代表会议结束后,再在区级进行。在进行方法上,要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发扬民主,领导干部亲自动手,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地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该《决定》同时也指出:刘、张的罪行之所以没有及早揭发和纠正,与过去地委委员中严重的自由主义是分不开的。因此,地委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查与检讨,全区党员干部亦应充分提供意见,帮助地委改进领导,纠正错误。
揭发处理大贪污犯天津地委前任书记刘青山和现任书记张子善的报道,人民日报即日公布。请你们重视此事件的公布,各地均应毫无例外地立即利用一切会议,并密切联系实际,在党内外组织广泛的深入的讨论,尤其是河北各地特别是天津地委及其所属各县,应把此项讨论当作一件大事去办,倾听并及时反映党内外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其他各地亦应同时注意利用此事件,切实推动正在逐步开展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斗争以及在党内肃清资产阶级影响的斗争。讨论情况和各种意见望及时报告华北局。
华北局
十二月二十九日
12月30日,河北省委发出《给全省各级党组织的通知》。该《通知》指出,刘青山、张子善不但贪污挥霍了大量的国家财产,而且公然在上下左右施行贿赂,送钱送礼,肆无忌惮地从内部来腐蚀党的组织,有不少同志受其拉拢或迷惑,不同数量地接受礼物。这种恶风所及,严重地损害了党的健康。因此,“根据省党代表会议的提议,兹特决定:所有接受刘青山、张子善贿赂礼物的干部,均应无例外无保留地进行深刻检讨,向党写出申请书,听候党的审查处理。”
1952年1月3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就刘青山、张子善贪污一案进行自我批评,同时提出了处理非法动用粮、款归还办法。天津地区成立了机关生产清理接管委员会,负责处理和退还刘青山、张子善盗用贪污的粮、款,并办理其他善后事宜。
1月4日,华北局发出关于改组和加强中共天津地委领导的指示:一、天津地委必须改组,地委委员应分别加以检查、鉴定,好的加以奖励,坏的特别是和刘、张同流合污、狼狈为奸的,必须给予应有之处分;二、天津专区各县应一律于今冬明春召开县的党代表大会,严格检查工作,选举县委会;三、天津专区机关生产财产应一律冻结,不许乱动,听候处理,违者论处。
同日,河北省委又专门作出了关于接受刘、张贿赂和礼物的处理决定:一、接受现款者全部退还;二、接受礼物者,原物一律退还;三、凡受贿受礼者,不论其多寡,均必须进行深刻检讨;四、凡党员干部对接受贿赂礼物隐匿不报或报而不实者,定予严惩,绝不宽恕。
1月1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召开反贪污和坦白检举大会,6000多人参加。省政府副主席金城作了动员报告,并当场依法逮捕几名拒不坦白的贪污分子。
1月31日,河北省直机关团体举行近万人的反贪污斗争大会,省领导马国瑞、杨秀峰等出席,会议当场逮捕了一些拒不坦白的贪污分子。据后来统计,仅因刘、张案所涉及的大小官员,竟达数百人之多。
一场轰轰烈烈的“三反”运动在河北大地全面展开,刘青山、张子善也在这场反腐风暴中走上不归路。
新中国成立之初,还没有形成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对刘、张二犯的处理,既无明确的法律条文可以依据,又无现成的案例可以参照;而且,刘、张曾是党的高级干部,有功于革命事业,因此对其处理必须慎之又慎。
中共中央华北局在接到河北省委关于对刘、张二犯“处以死刑”的意见后,对报告和其他材料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综合各方面意见,于12月20日向党中央提出了处理刘、张的意见:
中央:
(一)刘青山、张子善盗窃国家资财,克扣、剥削河工、民工费用,勾结私商贪污自肥,已完全丧失了共产党员条件,河北省委通过,经我们同意开除其党籍。
(二)为了维护国家法纪,教育党和人民,我们原则上同意,将刘青山、张子善二贪污犯处以死刑(或缓期二年执行),由省人民政府请示政务院批准后执行。
(三)河北省委事先对此明目张胆的贪污罪行未能发觉,发觉后,又未及早坚决地予以处理,犯了严重的官僚主义错误,应受到党的指责。
以上意见,妥否?望中央指示。
华北局
十二月二十日二十三时
在华北局的报告中,原则上同意了河北省委“处以死刑”的意见,但是增加了一句:“或缓期二年执行”。华北局第一书记薄一波回忆说:“当时之所以加了‘或缓期二年执行’,是考虑到中央决策时可以有回旋的余地。”
河北省委、华北局的意见,都汇集到了党中央,汇集到了毛泽东的手里。
是杀?还是不杀?人们在等待着中央的最后决定
从历史上看,毛泽东在把握这类问题时,一向是以教育为主,避免打击面过宽,能不杀尽量不杀;该杀的则决不手软,铁面无私、严惩不贷。瑞金时期,毛泽东严惩了于都县一个集团贪污案,将贪污数额最大的县委军事部长等四人公审之后,执行枪决,余者一律依法严办。延安时期,边区贸易局副局长肖玉壁,是个劳苦功高、体无完肤、身上有80多处伤疤的老红军。为给其治病,毛泽东在供给上给他特别关照。但他出院之后,功高自傲,无视法纪,公然贪污大洋3000多元。案发后,毛泽东执法如山,严令枪决。
由于刘青山、张子善的地位和影响,以及广大干部在认识上的不尽一致,毛泽东在考虑对刘、张的量刑时,是十分慎重和民主的。当时,他曾与朱德、周恩来、刘少奇、薄一波、彭真等人在颐年堂开会,议论这个问题。大家一致的看法是:对那些“手上不干净”的人,应当区别轻重大小,经过深入调查核实,实事求是地分别对待,以免整错、杀错;但是对于像刘、张这样的大贪污犯,不论他们有多大的功劳,都是不可饶恕的。毛泽东说:“对于这样的叛徒和蛀虫,有多少就必须清除多少。清除了他们,不是党的损失,而是党的胜利;不是降低了党的威信而是提高了党的威信。”
据有关资料记载,当周恩来将华北局的报告送交毛泽东时,毛泽东看后许久不语。周恩来就问:“主席的意见呢?”
毛泽东张口说出两个字:“死刑。”
周恩来又问:“万一有人出面讲情呢?”
毛泽东还是两个字:“不准。”
虽然中央的意见已经统一,但是在正式作出决定前,毛泽东还是不放心,又委托华北局到天津地区调查研究、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薄一波回忆说:“1951年12月下旬,华北局通过河北省委征求了天津地委及所属部门对刘、张两犯量刑的意见。结果是,地委在家的8个委员的一致意见是处以死刑。地区参加讨论的552名党员干部的意见是,对刘青山同意判处死刑的535人,判处死缓的8人,判处无期徒刑的3人,判处有期徒刑的6人;对张于善同意判处死刑的536人,判处死缓的7人,判处无期徒刑的3人,判处有期徒刑的6人。”
党中央和毛泽东在看到上述材料后,又请党外民主人士传阅,听取他们对量刑的意见。最后,毛泽东决定:同意河北省委的建议,由河北省人民法院宣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处以死刑,立即执行。
当时,刘、张的罪行已经通过报纸、广播公布于众,广大群众尤其是天津地区的群众,无不咬牙切齿,痛恨万分。改组后的天津地委曾组织八个县镇的党员积极分子,讨论对刘、张的处理意见,无一人不主张枪毙的。杨柳青镇的农民说:刘青山、张子善的罪行,真比反革命分子还大,应该把他们弄回来公审枪决。
党中央和毛泽东作出执行死刑的决定,是慎重和民主的。下这样的决心不容易,而一旦下定决心,则一切不可动摇。
当刘青山、张子善将被处决的消息在内部传开之后,在河北省各级干部中引起极大的震动。一些干部特别是当年曾和刘青山、张子善一起出生入死闹革命的干部,感到惋惜,有不少的议论。有的说:“他们是有功之臣,不能杀呀!”有的认为:“可以判个重刑,让他们劳动改造,重新做人。”有的呼吁:“希望中央能刀下留情!”有的感叹:“三十多岁正是好年华,说杀就杀了,实在可惜,应该给他们一个立功赎罪的机会。”……
这些意见和呼声,集中地反映到了当时担任天津市委书记那里。他觉得有必要向毛泽东和党中央反映一下,于是他找到了华北局第一书记薄一波。他对薄一波说:刘青山、张子善错误严重,罪有应得,当判重刑。但考虑到他们在战争年代出生入死,有过功劳,在干部中影响较大,是否可以向毛主席说说,不要枪毙了,给他们一个改过的机会。
在这种情况下,薄一波如实地向毛泽东转达了“枪下留人”的意见。
毛泽东在听了薄一波转述的意见后,抽着烟,沉思了一会儿,对薄一波说了几句话:“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二十个,两百个,两千个,两万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
对此,薄一波在《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一书中写道:“由此可见毛泽东在处理这个问题时所下的决心和所做的深思熟虑,他当时的心思完全倾注在如何维护党的事业上面,如何更好地挽救犯错误干部的多数上面,如何更有效地防止干部队伍的腐化上面。严惩刘青山、张子善的决定的果断作出,实际上是再一次用行动向全社会表明,我们党决不会做李自成!决不会放任腐败现象滋长下去!决不会让千千万万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江山改变颜色!”
1952年2月3日,中共中央华北局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河北省的“三反”工作。会议根据党中央和毛泽东的批示,布置了有关公审刘、张大会的事宜,决定在河北省会保定对刘、张执行枪决,并要求组织好公审大会。
2月8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召开扩大政务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对刘青山、张子善“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没收其全部财产”的批示。会议根据华北局的指示要求,决定由河北省人民法院组成临时法庭,公开审判刘、张案件。
当时,周恩来总理还以中央名义给河北省委发来一份电报,要求从人道主义出发,妥善安排好二犯的后事。河北省委、省政府根据中央和华北局的有关指示,详细研究了处决刘青山、张子善的具体事宜,定出了四项具体措施,让行刑人员和善后单位执行。这四项措施是:
(一)子弹不打脑袋,打后心;
(二)敛尸安葬,棺木由公费购置;
(三)二犯亲属不按反革命家属对待;
(四)二犯之子女由国家抚养成人。
判决之前,2月9日,河北省人民检察署检察长孙光瑞和河北省委秘书长李子光来到看守所,与刘青山、张子善做了最后一次谈话,向他们传达了“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决定,询问他们还有什么话讲,还有什么要求。
张子善本来就体态文弱,被逮捕以来,吃不下,睡不着,更加瘦弱了。当他听到“省委决定,华北局批准,开除你的党籍”时,长长地吁了口气,说:“我没意见。”这个决定早在他的预料之中。
“还有……”
“还有什么?”张子善顿时紧张起来,手紧抓着桌沿。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听到这八个字后,张子善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张大嘴巴,喘着粗气,一句话也说不上来了。
沉默了一会儿后,张子善问了一句:“能上诉吗?”
在得知已经毛泽东批准后,他放弃了幻想,断断续续进行完了最后一次谈话。其中说道:
“我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无意见。这对党有好处,只有这样做,才能教育全党。因为我罪恶深重。”
“我无什么挂念。我××在村里任支部副书记,和区委宣传委员关系不好,这点请党注意。”
“我毫无意见。请转告省委、华北局、中央,这样处理我很感激。第一不骂党,第二不喊‘共产党万岁’。”
“和省委说一下,处决我自己,留下青山。”
刘青山在听到“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决定后,痛快地表示接受,只提出了一条:“我还有一句话,我的孩子上学问题。”
他得到的答复是什么?是这个大贪污犯所期待的:“你不用管,孩子是国家的。你想的还不如组织上想的周到。你放心,你犯了法,孩子未犯法。”
刘青山感动了,抹了一把泪,又说:“我不求饶,死了比活着有价值。”并说:“告诉我弟弟,把尸体起走。津市局(指刘的住所)有大小皮包,亦是党的财产,交给党。”
刘青山的弟弟刘恒山,1936年参加革命,默默无闻地在农村基层工作了一辈子。晚年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依然感慨万端:刘青山是我的一奶同胞。我们哥儿俩从小就没了娘,相依为命给人家当长工,后来就先后参加了革命。那时候参加革命,就如同把命拴在了裤腰带上,脑袋说掉就掉啊。他是先出去的,参加过共产党领导的高蠡暴动,那场暴动可是死了不少人啊。我哥他15岁那年就入了党,后来去了延安。我是16岁入的党。天下得来不易啊。可是革命胜利之后,他却没有经受住考验,变了心,忘了穷哥们,贪图起个人的享受来。后来就犯了事儿,结果就给“咔嚓”了。
当时,孙光瑞和李子光还告诉刘、张二犯:“明天省里开公审大会,对你们进行宣判。组织上希望你们能表现好一点,不要再给共产党丢脸。”
明天,明天就要离开这个世界了,刘、张二犯虽然有心理准备,但没有想到这么快,不由得腿发软、心发慌。他们有多年从政的经验,知道处理他们这样的大案,中央是会有人来的,于是要求见一见中央来的领导,或者省委的领导。但这一点令他们失望了:“这是中央的决定,是毛主席亲自批示的,你们应该向人民低头认罪。”
而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他们听到了省委、省政府关于行刑和善后的四条具体措施:不打脑袋打后心、公费购置棺木、亲属不按反革命家属对待、子女由国家抚养成人。当他们听清这几条措施后,两个人号啕大哭。
张子善被押72天,刘青山入监69天。临刑前的这天晚上,也是他们自被逮捕以来第一次见面,一起共进最后的晚餐。他们在狱中的生活比普通的犯人要受优待,特别是春节期间伙食比较好。当然,这最后的晚餐菜肴更加丰盛,而且破例地摆放了一瓶白酒。
屋里的气氛死一般地寂静。看着面前的酒菜,刘青山闭合双目,长出一口气;张子善默默无语,潸然泪下。他们明白,这是他们的“辞阳饭”、“归阴酒”。
刘青山叹口气,对张子善说:“毁了,看来咱俩得走了。”
他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接着又斟满一杯,叫一声:“老张,喝!”
张子善却没动酒杯,擦了把鼻涕,手指颤抖着,拿起桌上的一盒前门烟,好不容易才从中抽出一支。
刘青山两眼发红,又一仰脖子,喝下了自酿的苦酒……
“拿我做个典型吧,处理算了,在历史上说也有用。”这是刘青山最后的遗言。
1952年2月10日,农历正月十五,是个星期天,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公审大会在保定市体育场举行。
会场之内,宽大的主席台上方,悬挂着“河北省人民公审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大会”的蓝灰色会标。会标下悬挂有毛泽东主席的巨幅画像,两侧各斜展着一面国旗。从上午10时开始,参加公审大会的人员排着整齐的队伍,从四面八方向体育场走来,依次入场。在他们当中,主要是河北省、保定市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驻保定的解放军指战员,也有来自全省所属各市、各专区、各县的机关团体及群众代表,还有遭受刘、张贪污案直接危害的天津专区的灾民代表、民工代表,他们是应人民政府的特别邀请出席大会的。总计参加大会的有2.18万多人。
会场之外,河北省人民广播电台向全省广播大会实况。保定市启动了1000多台收音机,60多个广播喇叭,组织了近万人收听大会实况转播;唐山市组织了6.7万多人,石家庄市组织了5.5万多人,全省九个专区及各县镇组织了近20万人,在收音机和大喇叭旁收听广播。
12时正,河北省人民法院院长宋志毅登上主席台,庄重宣布:奉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令,组织临时法庭,公审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并宣布,由河北省节约检查委员会委员张庆春担任公审大会主席。
接着,公审大会主席张庆春用洪亮的声音宣布:河北省人民公审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大会开始。他在致词中说:“刘青山、张子善这两个大贪污犯,已不是两个普通的大贪污犯,而是背叛党、背叛国家、祸国殃民的罪大恶极的大罪犯。今天参加大会的人,都是怀着愤怒的心情,代表着全省人民的意见来参加的。在大会上,我们要彻底地控诉与公正地审判刘青山、张子善的滔天罪行,使刘青山、张子善两大贪污犯得到应得的判处,同时要显示我们打退资产阶级猖狂进攻的雄伟力量,和彻底剿灭一切贪污分子的决心与毅力。”
随即,刘青山、张子善被民警押进了会场,站在主席台上,接受人民的审判。
刘青山头戴一顶名贵的水獭皮帽,身穿一件样式考究的藏青色大衣,脚蹬一双油黑发亮的皮鞋。这和他当地委书记时没有什么不同,所不同的是,胸前挂着一块长2尺宽1尺、上写“大贪污犯刘青山”字样的布牌,显得特别引人注目。刚上台时,他似乎没有失态,依旧是一副“江湖好汉”的样子,还习惯性地看了一眼摆在主席台上的那一排桌椅。过去在天津地委,只要他参加类似的会议,通常是会在那里就坐的,而且常常是正中的位子;今天在这里,他却只能作为罪犯、戴着手铐站在一旁。当人们用愤怒和新奇的目光扫向他时,羞愧、耻辱压倒了他的傲慢、骄横,一双不重的手铐像有千斤重一般使他不得不弯下腰,埋下自己曾经高昂的头。他从始至终紧绷着嘴角,一言不发。
张子善穿一身熨烫得笔挺的深蓝色呢子制服,足蹬一双新皮鞋,胸前同样挂着写有“大贪污犯张子善”字样的布牌,同样戴着手铐。他没有刘青山那么“镇静”,双腿似乎很软,如果没有民警在旁边押扶着,可能根本就迈不开脚步。他一上台,就老老实实地垂头站在那里,目光呆滞,神情沮丧。当记者走近照相时,张子善喃喃自语:“照吧!照个相吧,最后一张了,让后人受受教育……”
薛迅最后说:“同志们,我们绝不允许这样的大罪犯继续存在,允许了他们的存在,就是鼓励了祸国殃民的犯罪行为。因此,我代表‘刘青山、张子善案件’调查处理委员会,要求河北人民法院临时法庭判处他们死刑并立即执行。我要求参加这个大会的所有同志完全赞成我们的控告!”
“坚决要求处决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
“坚决打退资产阶级猖狂进攻!”
会场上顿时掌声雷动,口号震天。
接着,天津专区宝坻县黄庄镇农民孙树林,代表遭受刘、张贪污案直接危害的灾民和民工,在大会上控诉了二犯的罪恶:“……刘青山、张子善二犯,为了赚钱,搞了个民工供应站,卖的都是坏东西,价钱愣贵,东折西扣,直到现在还欠俺村104个民工4000多斤米……修河时他们捣鬼,把好粮食高价卖掉来赚钱,把坏粮食给俺们吃,发的棒子面和小米都是坏的。民工活又累,吃的又不好,病了许多人,光俺们村就病了十多个。还有……”一桩桩,一件件,孙树林泣不成声的控诉,刘青山、张子善的罪恶行径,激起了与会人员极大的义愤。
最后,孙树林极为愤恨地大声说:“他们这样祸国殃民,绝不能再让他们存在下去。因此,我代表群众意见,要求把这两个大贪污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根据刘、张二犯的严重犯罪事实,河北省人民法院院长、临时法庭审判长宋志毅,当场宣读了判决书。判决书在简述了刘、张二人的犯罪事实后,宣布:
刘、张二犯在资产阶级思想严重侵蚀下,为达到个人挥霍,假借经营机关生产之名,利用职权,狼狈为奸,于1950年春至被捕前,先后贪污、盗窃国家救济粮、治河专款、干部家属救济粮、地方粮、克扣民工粮、机场建筑款及骗取国家银行贷款等,总计达171亿6272万元。综上所举,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盗窃国有资财,克扣民工灾民,勾结奸商非法经营谋利,瓦解国家企业机关,贪污行贿等严重罪行,证据确凿,该二犯亦已供认不讳。如此背叛国家背叛人民,实属罪大恶极,国法难容。奉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令准,判处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死刑,立即执行,并没收其本人全部财产。同案其他各犯另行审判。
在公审大会前夕,宋志毅曾以双重身分——过去的战友、同志和今天的审判官,见了张子善一面。此时的张子善已有所悟,也看到了自己的末日,其言也善:过去大家的批评、抵制,甚至揭发,都是为了挽救我和维护党纪国法,这样做是对的,像李克才等人。我一生坐过两次监狱,过去是坐敌人的,搞###,在监狱作过绝食斗争,是为革命,是光荣的。现在坐自己的监狱,是犯了罪,给党和国家造成了极恶劣影响,是可耻的。现在吃不下饭,可不是绝食,是负罪感。唯一的希望是大家“以我为戒”,把我当成一个敲钟的棒,用我来敲敲吧。
当判决书宣读完毕时,公审大会会场立刻响起了一片口号声。
“拥护廉洁奉公的人民政府!”
“拥护光荣、伟大的中国共产党!”
“毛主席万岁!”
“共产党万岁!”
……
听到这样的宣判,这样的口号,刘青山浑身一颤,下意识地挺一下脖子,抬头看了一眼,又无力地垂下了头。而张子善则明显地被“死刑”二字吓瘫了,双膝一软,直往下出溜,若不是两个民警扶持着,肯定会瘫倒在地。
宣判之后,刘、张二犯被捆绑起来,押赴刑场。押下主席台时,刘青山双腿迈动得机械而僵硬,五官如同石刻,但还能自己行动。随后的张子善却瘫了,双腿无法站立,在两位民警的架拖下,才离开了会场。
在刘、张二犯被押离会场后,河北省人民政府主席杨秀峰在大会上作了讲话。他说:“大贪污犯对国家和人民所造成的损失,除了他们直接贪污盗窃的数目以外,其他政治上、经济上的损失,则更难以计量。其次,我们也清楚地看到了资产阶级向革命队伍的进攻是多么凶恶猖狂,刘青山、张子善被资产阶级所引诱,不但已经被糖衣炮弹所完全打败,而且已经驯服到向资产阶级投降,并很快成为资产阶级在我们内部的代理人了。”他号召全省工人、农民和各界人士紧张动员起来,把“三反”、“五反”运动坚决进行到底,在毛主席、党中央的领导下,为争取这一伟大斗争的彻底胜利而奋斗。
杨秀峰讲完话后,全场起立,口号声再次响起:
“拥护人民政府枪决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
“严办拒不坦白交代的大贪污分子!”
“坚决打退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
大约下午1点半,公审大会结束。
押解刘青山、张子善的刑车驶出体育场后,拐上了大街,奔向保定东关大校场。车队的最前面是一辆开道吉普车,随后是分别载着刘青山和张子善的两辆敞篷吉普车,刘、张二犯的身边各有两名民警押解。最后是一辆大卡车,满载着全副武装的人民警察。
车队缓缓前行。沿途街道两旁站满了前来观看的群众,还有许多人,或骑自行车,或跑步,跟在刑车的后面,他们要到刑场亲眼看一看这两个大贪污犯是怎样被处决的。
保定东关大校场,曾是中国近代第一所军事教育高等学府——保定军官学校的所在地,从这里曾走出过蒋介石、叶挺、白崇禧、陈诚等许许多多的风云人物。但是,随着历史的变迁,到20世纪50年代初期,这里已经变成了一片荒野,并成为了保定市的刑场。
刑场上肃静无声。人们静静地等待着。
“砰!”“砰!”——两声枪响过后,两颗正义的子弹从背后穿过刘青山、张子善的身体,结束了他们的一生,在冬日枯黄的草地上留下了两滩鲜血。时年,刘青山36岁,张子善38岁,正是年富力强、本可大有作为的年纪。
在刑场,早已准备好了两口通体紫红的松木棺材,收殓了这两个曾经的革命功臣,今日的人民罪人。
共产党说话历来是算数的,履行了对刘青山、张子善的四条承诺。
张子善无后,刘青山则有三个孩子,孩子的抚养和上学问题是他最关心的。在刘青山被处决后,中共中央、华北局、河北省委三级领导研究后作出决定:刘青山长子和次子由国家供给,每人每月15元生活费,老三由刘青山的妻子范勇抚养。当时的15元,折合150斤小米,是基本能满足一个月生活所需要的。1954年范勇改嫁后,两个孩子的生活费一度被取消,后在省委的干预下又恢复了供给。1961年刘青山之弟向石家庄地委反映刘青山的孩子生活困难,又领到了补助款几十元。1962年老大刘铁骑上高中后开支加大,省委决定将其生活费提高为20元,老二刘铁甲的生活费仍为15元,并给老三刘铁兵补为每月15元。兄弟三人每月共50元,维持到1970年刘铁骑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之时。“文化大革命”期间曾欠发998元,1981年省纪委查明后也予以补发。
在三个孩子中,刘铁骑学习刻苦,成绩优秀,1965年考入北京石油学院,1970年被分配到抚顺石油一厂,1975年调到廊坊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供应处。刘铁甲吃苦最大,“文革”开始时已上到了高中二年级,“文革”后期便回农村务农,曾到东北编箩筐卖钱。1976年在哥哥刘铁骑的帮助下,成了一名石油管道工人,后在内蒙古二连输油公司工作。刘铁兵高中毕业后回家务农,因父亲的问题未能参军。他曾在曲阳煤矿下矿井,解决了农转非问题,后又调回安国县工作。
在刘青山被处决时,老大刘铁骑七岁,老二刘铁甲四岁,老三刘铁兵刚几个月大。后来,三弟兄先后跟叔叔刘恒山在老家安国县南章村生活、长大。刘恒山后来告诉记者:“我哥死后,那一家是爹死娘嫁人啊!我无儿无女,就把我哥的那几个孩子接了过来,是我给带大的。当然政府也没忘了刘家的后代,刘青山被枪毙之后,这几个孩子一直拿政府的抚养金,‘文革’期间由于受左的路线的干扰,孩子的抚养金一度被中断,后来我找有关方面申诉此事,引起了有关方面重视,后来也都补发了。现在他们都在忙自己的那份工作,干得都挺好的。”
刘青山给他的儿子们带来过荣耀,但他留给儿子们更多的是心灵上永远无法抹去的阴影!
作为共和国第一反腐大案,毛泽东亲批斩杀有功之臣,又要求当地政府抚慰其后代,如此决策,在新中国历史上也是独一无二的。
在公审大会的第二天,1952年2月11日,《人民日报》、《河北日报》、《天津日报》等均以醒目的大字标题,在头版详细报道了公审大会的消息,《河北日报》还用整版篇幅,在二版位置刊登了12幅公审大会的纪实照片。
与此同时,全国各大城市的报纸、电台以及人民画报社、中央广播电台和港澳的一些新闻媒体,也都对此案迅速作了报道。
香港的一家右派报纸禁不住惊呼:“共产党杀了共产党!”
的确,官官相护自古如此。从旧中国过来的人,早已习惯了官场的腐败黑暗,他们担心:共产党执政后,会不会也像国民党一样很快走向腐败?
然而,从保定东关大校场传出的这两声枪响,打消了人们心头的疑虑——共产党不是国民党,毛泽东不是李自成。
处决刘青山、张子善后,社会各界和亿万人民赞叹不已:“共产党真伟大!能够公开揭露自己的错误,惩治贪污犯,甚至对刘、张这样的老干部也作这样大义凛然的处置”。
当时一家报纸发表文章称:“没有想到,中国共产党进城不久,会这样快进行全党、全民总动员,掀起声势浩大的‘三反’运动,对于危及该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腐败现象,施以‘巨型爆破’。这在中国历史乃至世界历史上均属无此前例。更没想到,枪毙刘青山、张子善,竟是毛主席亲自批准的。过去担心共产党胜利了也和国民党一样贪污腐化,现在放心了。共产党、毛主席伟大,了不起!”
在处决刘青山、张子善的第二天,《河北日报》刊登了一封署名“彦文”的读者来信。其中写道:刘青山、张子善二人,过去都是中国共产党的比较高级的负责干部。从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看,从来没有像他们这样身居显要地位的人,因为损害了人民的利益,而受到国法制裁的。共产党就绝对不是那样,而是有高度的原则,决不宽恕任何损害人民利益的行为。不管是什么人,犯了国法,就要依国法治罪。
一个叫陈步湘的人,当时也写信给《人民日报》编辑部。他说:刘青山、张子善被判处死刑的事实,使人更进一步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和公正。共产党大公无私,处处以国家人民利益为重,谁要是危害国家人民的利益,谁就要受到应得的处分。任何罪犯都不会因其地位高、资格老而被宽恕。
当时,记者曾采访了一位河北沧州专署的干部。这位普通的干部说:“刘青山、张子善都是比较高级的干部,都对革命事业有过贡献,但是当他们犯了严重的罪行之后,中国共产党毫不姑息地开除了他们的党籍,人民法院毫不手软地将他们判了死刑,这充分证明了中国共产党无比伟大,人民政府空前廉洁。全国人民对这样的党,这样的政府,完全信赖,衷心拥护。”
民心所向,众望所归。正是中国共产党这种不徇私情、严惩腐败的决心和行动,赢得了国人的衷心拥戴和世人的无限钦佩,打消了人们对中国共产党的疑虑,极大地提高了中国共产党的威望,增强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政治合法性。
同时,查处这一腐败大案,严惩刘青山、张子善,在中国共产党内也起到了警戒作用,极大地震慑了那些已经或正在走向腐化堕落的人,教育和挽救了一大批党的干部,促进了党风和社会风气的全面好转。
当时有的老干部说:“八年抗日战争,三年解放战争,我都经历过,从死人堆里爬出来几次,从不知道害怕。可不知为什么,当我看到黑乎乎的枪口对准了刘青山、张子善,我的腿有些发软,脑袋嗡地一下胀得老大。过去认为自己的居功自傲思想没什么,享受点没什么,今天看到刘、张所犯错误的严重性,才让我大吃一惊!我们应该时时警惕自己,自觉抵制资产阶级的侵袭,千万麻痹不得呀!”
从刑罚的角度说,对刘、张二人判处极刑,无疑充分发挥了刑罚的惩罚功能、威慑功能和教育功能,在当时和以后很长一个时期内,都对保持干部队伍的廉洁产生了重要影响。
邓小平后来曾说过:“1952年杀了两个人,一个刘青山,一个张子善,起了很大的作用。”
###2000年1月14日在一次中纪委会议上也指出:“当年,我们党果断处理了刘青山、张子善案件,对党员、干部进城后注意反腐倡廉、拒腐防变起了很大的警戒作用。”
当年曾揭发刘青山、张子善罪行的李克才,后来颇有感慨地说:“杀了两个人,管了几十年。”他还说:“刘青山、张子善最后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完全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至今我认为,我们党在‘三反’、‘五反’期间,根据广大干部群众揭发出来的大量事实,对刘、张这样的高级干部采取果断措施,处以极刑,是完全必要的,处理得及时,处理得对!”
许多老百姓都有这样的共识:这两个人头,换来了中国官场上至少20年的安定。
是啊!半个多世纪以来,那两声枪响,确实起到了振聋发聩、扶正祛邪的良好效果,就像两声浑洪的警钟,震荡大地,穿越时空,摇撼着数代中国人的心。它实际上是用行动向全社会表明:中国共产党人决不会做李自成!中国共产党人决不允许腐败!中国共产党人决不容许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对自己肌体的侵蚀!同时,也是再次告诫每一个领导干部,无论手中权力有多大,资格有多老,功劳有多高,都必须加强学习,加强世界观的改造,防微杜渐,克己奉公,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否则,就会走向人民的反面,成为人民和历史的罪人。
对于查处刘青山、张子善贪污大案所产生的巨大影响,还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刘、张案件的发生和处理,也使全党进一步认识到了资产阶级腐朽思想侵蚀的危险性和加强执政党建设的重要性,直接推动了全国性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斗争的兴起和深入发展,形成了共和国历史上的一场反腐肃贪大风暴——“三反”运动。
北京市是率先动员群众广泛参加“三反”运动的地方之一。1951年12月1日,北京市第三届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和市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讨论北京市如何开展“三反”运动。会上,市委书记、市长彭真要求各单位领导同志必须采取有效的办法进行系统深入地检查,并发动群众自上而下地进行广泛检举,使“三反”运动能够迅速在全市展开。
12月20日,北京市委、市协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市各人民团体联合举行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动员大会,彭真在会上作了动员报告。他指出,贪污浪费现象仍很严重,不仅一部分旧工作人员贪污恶习仍然存在,有些老干部和新参加工作的干部也受到资产阶级自私自利思想的侵蚀。我们反贪污、反浪费的具体方法是首长负责,亲自动手。同时,彭真还提出了开展运动的具体办法:第一,市和各单位都成立节约检查委员会,首先检查本单位,然后在上下级和同级间进行互相检查;第二,动员有贪污行为的人自动坦白、自动检讨,从领导干部到一般工作人员,从党员干部到非党员干部,不得例外;第三,普遍动员全市人民,首先是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检举。
12月21日,北京市节约检查委员会宣告成立,由华北局书记处书记、北京市委第二书记刘仁任主任,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张友渔和蒋光照、张鸿舜、傅华亭等市领导任副主任,统一领导全市的“三反”运动。
为了充分发动群众,12月28日,北京市又召开了第三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彭真再次到会动员,号召全市人民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贪污分子。会议还通过了关于在全市进一步开展增产节约和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决议。
为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北京市成立了代表彭真市长与广大市民群众见面的“市长代表工作组”。这个工作组由923人组成,分为253个小组,分赴全市各区派出所管辖的警界,登门入户进行宣传发动工作,务使“三反”运动家喻户晓。仅仅四天时间,“市长代表工作组”就召开群众大会300余次,各种座谈会2000多次,访问了7000多户家庭,直接受到宣传的市民在30万人次以上。工作组还收到检举和坦白材料10986件,经甄别,属于“三害”范围的有9800多件。对工作组取得的成绩,彭真十分满意,他还专门写信向全体市民表示感谢。随后,北京市成立了由副市长吴晗和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基平负责的处理委员会,根据有问必答的原则,处理群众检举的问题。北京市的“三反”运动就这样紧锣密鼓、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
党群机关干部多、党员多,也是最容易出现贪污、浪费、滋生官僚主义现象的地方。北京市委按照中共中央的要求,把党群机关作为开展“三反”运动的重点部门,首先确定在市委机关、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北京日报社、人民艺术剧院、市文联、文艺处、美术工作室、市中苏友好协会等11个单位开展运动。这11个单位有工作人员2771人,其中干部1952人,工人281人,勤杂人员440人,战士41人,学生37人,保育员16人;党员887人,占32.01%,共青团员473人,占17.07%,民主党派七人,占0.26%,群众1404人,占50.66%。
经过发动群众,首长带头检讨,普遍开展坦白检举,进而检查、调查、查帐、算帐,开斗争会以及反复交代政策,北京市在党群机关的11个单位中共查出贪污分子和犯有贪污错误者527人,这些人共贪污12亿多元。在这527人中,从政治面貌上看,共产党员74人,占14%;共青团员50人,占9.4%;民主党派4人,占0.7%,群众399人,占75.7%。从职务上看,局、处长以上干部四人,占0.7%;科长38人,占7.2%;一般干部360人,占68.3%;普通工作人员125人,占23.7%。群众检举揭发出来的最为典型的贪污腐化分子是秦其芳和张春久。秦其芳原是北京市妇联生产部代理副部长兼挑花厂厂长,此人早在1948年任石家庄大兴纱厂合作社主任时,即假造和私立帐目,违反政策骗购棉纱卖给奸商投机倒把。1950年去四川购买生产原料时,又用重报和多报帐等方式,贪污货款8200余万元。张春久是原北京市总工会店员工会筹备委员会主席,他不但贪污受贿400余万元,还帮助奸商盗窃国家资财。
北京市党群机关在揭发出一些贪污、浪费现象,并清出一批贪污腐化分子之后,机关中存在的严重官僚主义现象也充分暴露出来,主要表现为机关内部长期缺乏正常的民主生活,群众的意见和诉求没有通畅的渠道反馈,造成领导与群众之间存在一些隔阂。贪污浪费问题的存在又与官僚主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更加引起群众的愤恨。北京市委因势利导,在深入清查贪污腐化分子的同时,在党群机关展开了反官僚主义斗争。
按照市委的要求,党群机关各单位的领导必须当众检讨,检讨内容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铺张浪费、不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缺乏全面观点给国家造成财产损失的行为;二是缺乏民主及群众观点的工作作风问题;三是对干部的政治教育和理论业务学习领导不力的问题。
北京市党群机关反官僚主义的斗争进行得比较严厉,领导干部几乎是要“人人过关”。开始时,有少数单位的领导,缺乏自我批评的勇气,躲躲闪闪不敢与群众见面。但是,群众反官僚主义斗争的情绪已经被调动起来,且越来越高涨,迫于压力,他们不得不放下架子、抛开面子,向本单位的群众进行检讨。少数领导干部因群众对其检讨不满意,甚至检讨了三四次。领导主动检讨,群众敢于批评,由此大大推动了“三反”运动向纵深发展。
北京市委还发现“斗争的内容和规模,比运动开始时我们所想象的要复杂和大得多”。“在公务人员方面,有各种侵吞、盗窃、骗取公家财物、吃‘回扣’、吃‘底子钱’和贪占公家小便宜的行为;有私设工厂、商店、假公济私,利用公家各种条件图暴利的变相盗窃行为;有利用职权地位敲诈勒索,占老百姓便宜的行为;有各种接受贿赂、勾结包庇商人盗窃骗取公家财物的行为;有在生活和工作中的各种浪费和违犯制度、化大公为小公等行为。……贪污现象最严重的是税务人员(已坦白者约占总人数40%)、合作社人员(已坦白的约占总人数之17%)、贸易机关和各种采购人员。敲诈勒索的,主要是公安部门的下级员警,敲诈对象主要是被管制分子和反动会道门道徒等。”
鉴于以上情况,北京市委在报告中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计划:第一,继续号召坦白和检举,最近几天主要是号召坦白。针对工商界最怕坦白后无限制地追缴漏税和罚款,宣布凡坦白者,除补缴1951年漏税外,不再罚款;否则,查出后将追缴解放以来全部漏税,并照章罚款。第二,号召全体市民和一切工作人员大量检举。为方便群众检举,在全市设接待站和检举箱。第三,从严法办一批贪污行贿分子,并公布一批各种类型的贪污案件,以推动坦白运动的开展。第四,继续逮捕抗拒、破坏“三反”运动的贪污、行贿分子。第五,各区召开代表会议,并召集街道和村民大会,进行动员宣传,使“三反”斗争家喻户晓,群起而检举。
对于北京市的这一经验,毛泽东当即批转各地,要各大中小城市一律仿照办理。“一定要使一切与公家发生关系而有贪污、行贿、偷税、盗窃等犯法行为的私人工商业者,坦白或检举其一切犯法行为,特别注意在天津、青岛、上海、南京、广州、武汉、重庆、沈阳及各省省城,用大力发动这一斗争,藉此给资产阶级三年以来在此问题上对于我党的猖狂进攻(这种进攻比战争还要危险和严重)以一个坚决的反攻,给以重大的打击,争取在两个月至三个月内基本上完成此项任务。请各级党委对此事进行严密的部署,将此项斗争当作一场大规模的阶级斗争来看待。此种部署应当是内部(各机关、学校、部队和公营企业)和外部(私人工商界)同时进行,领导机关和法庭密切配合,报纸和广播则大力宣传,并注意组织机密消息的内部通报。”
明确把“三反”斗争与打击资产阶级的问题联系起来,并且宣称资产阶级三年以来一直对中国共产党“猖狂进攻”,而且强调这种进攻“比战争还要危险和严重”,这就使得这场原本旨在清理内部贪污分子的运动,变成了一场带有你死我活性质的阶级斗争。在这种情况下,毛泽东对形势的估计自然会愈加严重,任何没有把自己所在地区或单位的贪污问题提高到如此高度,或估计不够严重的报告,都不免会受到他的严厉批评。用毛泽东的话来说:任何在报告中说贪污情况不甚严重,贪污人数少,款数不多,都是不真实的。毛泽东一再告诫各级领导干部:“不要被下面的不真实的报告欺骗了”。凡是下级机关的反贪污斗争比不上中央机关的,“就是那里的领导人不行,方针和办法不对,必须立即加以检讨和改正。”
以此为标准,毛泽东再度断言:“各单位的报告,凡属不痛不痒敷衍塞责者,其领导人不是官僚主义分子,就是贪污分子,这类报告应立即予以批判。”
毛泽东接二连三作出的重要批示,促使“三反”运动在全国不断升温。
上海市人民政府委员会于1951年12月6日举行第八次全体会议,专题研究如何开展增产节约和反贪污斗争。12月15日,上海市召开二届三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市长陈毅在开幕词中严正指出:“在我们上海市进行严惩贪污与反对浪费特别重要,因为上海市增产节约任务重大,旧社会遗留下来的贪污腐化风气包围着我们,如果不彻底严禁贪污,打破包围,我们在思想上、行动上便站不起来,便不能完成建设新上海的任务。”陈毅坚定地表示:“我们下定决心要动员群众以民主检举的方法彻底进行反贪污运动,务必使贪污分子受到法律的惩戒,不让他逍遥法外,要保证使贪污现象不能在人民政府系统中存在。至于浪费在性质上虽然与贪污不同,但它耗费国家人民的财物,障碍国家的建设,造成铺张奢侈的风气,直接间接地助长了贪污腐化,故反对浪费必须与严惩贪污同时进行。”会议通过了《关于严惩贪污、反对浪费的决议》。
12月27日,上海市政府委员会和市协商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决定成立包括人民政府、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市节约检查委员会,作为指导和检查此次运动的专门机构。12月29日,上海市军管会和市政府专门设立4302号信箱,接受广大市民的检举揭发。12月30日,市政府又发布《关于开展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运动的指示》,要求所属机关、企业单位立即开展“三反”运动,并明确规定“检查、坦白或检举的贪污浪费事实,均自上海市人民政府成立后参加工作算起。”
在近代,上海是全国的经济中心和金融中心。解放后,上海依然是全国的重要工业基地。由于上海大小国营、公营企业较多,“三害”现象普遍存在且表现非常严重,上海市委把国有企业作为运动重点开展的领域,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和安排。1952年2月4日,上海市委发出《关于在国营、公营及公私合营工厂开展三反运动的指示》。指示说:从半个月来上海市部分国营、公营及公私合营工厂的民主改革和“三反”试点工作来看,工厂中的贪污浪费情况十分严重,是贪污分子集中的地方,开展“三反”已成为广大职工的迫切要求,也是当前工厂中进行一切工作的关键。因此决定所有国营、公营及公私合营的工厂,只要领导条件具备的,都要无例外地开展一次深入彻底的“三反”运动。在工厂中开展“三反”运动,不仅不与民主改革和生产改革相冲突,而且可以完全结合成为推动改革的一个基本动力。
鉴于工厂既是一个紧张的生产机构而又是贪污分子相对集中的地方,在工厂中进行“三反”,不仅要彻底肃清贪污浪费,而且要不妨碍生产并有利于生产。为此,上海市委要求各国有企业在运动中要特别注意掌握以下几条原则:一是正确处理工人的偷窃与“揩油”行为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基本办法应当是正确教育,建立制度,不咎既往,杜绝今后。二是慎重而严肃地处理工会经费、福利事业与合作社中的贪污浪费问题。处理这些问题的基本原则是既要彻底弄清是非,认真向群众交代,又不要打击干部的积极性,伤害许多可以改造与挽救的干部。三是对有贪污行为的职员与技术人员,要采取团结争取多数、孤立打击少数的原则,并根据其技术高低和作用大小加以区别对待。四是工厂中的贪污现象比较普遍,必须有重点、有意识地检查贪污和搜捕大贪污分子,防止盲目地泛泛地进行。五是在工厂进行“三反”,其内容较机关更为复杂,而干部条件又相对较差,因此要特别注意有准备有步骤地展开,不能机械地照搬机关的那一套做法,不能简单从事、限期完成。
在中共上海市委工业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安排和领导下,到1952年3月3日,上海市已有157个国营、公营和公私合营的工厂进行了“三反”斗争。这些工厂共有职工135187人,包括13720名职员。贪污行为主要发生于职员和工厂管理者中,共查出贪污1000万元以下的4596人,占职员人数的30%;贪污1000万元以上的主要是工厂的高级技术人员、专家及留用的厂长。
尤为触目惊心的是,上级组织派到工厂去工作的党员干部,包括军代表、军管专员、厂长、科长,甚至党委书记、支部书记,也有相当一部分沦为贪污受贿分子和严重的官僚主义分子,有的甚至沦为恶霸。例如上海市国营第二印染厂军代表陈琦,把家乡的地主、商人、反革命分子介绍到厂内充任职员,营造私人势力,成为工厂一霸,贪污、浪费、腐化、挥霍,为所欲为,已经完全蜕变为资产阶级的代理人。公私合营的实生橡胶厂,从副厂长到厂党支部书记等9名共产党员,全被代表私营股东的副厂长顾方千拉下水,变成了资本家的传声筒。
上海市在国有企业中开展的“三反”运动取得了巨大成功,毛泽东批示将上海市委的报告转发各中央局及所属各大城市党委,要求他们“参照办理”。
华南分局隶属于中共中央华中局领导。1949年7月,中共中央为了加强对广东、广西地区党政军工作的统一领导,决定组建新的中共中央华南分局。8月1日,中央任命叶剑英为华南分局第一书记,张云逸为第二书记,方方为第三书记,陶铸为第四书记。
中央决定开展“三反”运动后,叶剑英坚决贯彻,立即领导开展了华南分局、特别是广东省的“三反”运动。1951年12月21日,叶剑英在广东省和广州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联合举行的会议上,作了题为《在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基础上厉行节约,增加生产》的动员报告。他说,“毛主席在中国人民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向全国人民提出增加生产、厉行节约的中心任务。这一任务在目前来说,是支持中国人民志愿军取得抗美援朝胜利的中心环节;从长远来说,是积累资金,进行经济建设大业,按计划、大规模、快速度来实现国家工业化的根本方法;从思想改造来说,是肃清旧社会余毒,避免剥削阶级思想对我们干部进行腐蚀的有效办法。应当指出:增产节约,最大的敌人是贪污浪费与官僚主义。要进行增产节约的工作,只有放在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基础上,才能成功。”
戎马一生的叶剑英,把组织政治运动当作指挥作战一样进行,有条不紊,部署周密。“第一步,先从党内着手,先从自查开始,这是进行政治运动的一贯做法。”“第二步,指挥作战,这是一个关键。现发现贪污的很多,其中大部分是旧人员,于是有些同志安慰自己,以为共产党员贪污的少。但我们是共产主义者,标准应比他们高。”叶剑英严厉警告说:“所以要注意的是我们的一些指挥员,浑水摸鱼。只要自我批评,坦白出来,给以适当处分,解除精神上威胁,然后集中一切力量,一致对敌。”
当时广东省社会各界对“三反”运动存在着一些模糊甚至是错误的认识,有的民主人士认为,搞“一反”(反贪污)还可以,其他“二反”大可不必;有的机关干部则说:“想贪污没机会,想浪费没权力,想官僚主义没资格”,觉得“三反”与自己毫无关系,因而对运动漠不关心;也有的机关干部认为,革命几十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享受一点,阔气一下,也没什么”;还有的认为,“贪污受贿自古有之,不是政治问题”。即使是在华南分局的常委会议上,有的领导干部只承认在华南分局浪费现象有一点,官僚主义也有一点,但贪污现象是没有的。对于这些错误认识,如果不加以批判和清理,势必影响运动的深入开展。针对这一情况,华南分局第四书记陶铸坚决支持叶剑英的意见,他在发言时说:“分局决心大,是因为毛主席决心大。黄河之水天上来,每个人都要洗一洗澡。运动开展还不平衡,不深入,但在逐步开展。每个部门已下决心搞起来。今天是小的核心,打通思想。我想,这里不会有贪污问题,都是分局委员,而且何必贪污,开条子要就行了嘛。参座(指叶剑英)的意思是叫大家勇敢一点,讲清楚了,一不杀头,二不打官司。哪个地方没有起来,就是哪个地方民主不够。”
华南分局常委易秀湘向与会者列举了已经查出的贪污人员数目比例:省外管局15%,省进出口公司15%,海关10%,省盐务局14%,省有色金属管理局10%,省物资管理局10%,省商检局15%,省海运局30%,省财委11%。易秀湘认为,实际贪污受贿人数要远远大于目前所掌握的数目。
为了加强对运动的组织指导,叶剑英要求广东省“党、政、军、财四大系统,可抽调一批得力干部,组织三反检查组,上下左右,互相检查。”把群众动员起来,鼓励大家检举揭发,“检举的方式无论口头的、文字的、公开的、秘密的、直接的、间接的、完整的、片断的,都一律欢迎。”
在华南分局的部署组织下,广东省各地层层动员,层层指挥,稳步推进,运动很快在全省上下开展起来。
运动开展后不久,叶剑英收到华南分局送来的一份报告,内称:“广州长期在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统治之下,早已成为不法商人、贪污分子的‘温床’,过去广州的贪污风气和奸商活动是全国出名的。运动初期,我们就发现了有个别合作社和银行的兑换金银部门工作人员100%是贪污分子,市府秘书厅经管财物的人90%以上犯贪污,一个税务分局亦占90%犯贪污,整个财经系统62个单位中,初步发现贪污分子达46%。就够说明贪污情况的严重了吧!”当时叶剑英还兼任着广州市委第一书记,接到这份报告后,他也认为广州的“三害”问题确实十分严重,便亲自指导督促广州开展“三反”斗争。
12月29日,经叶剑英批准,广州市委发出《关于大张旗鼓发动群众,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指示》,要求全市党员干部必须在思想上充分重视,各单位应在短时间内集中力量,迅速造成热潮,形成群众性的运动。为此,市委规定,所有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1952年的头一个月里,每天只工作半天,半天用来学习、反省、坦白和检查。
1952年1月4日,广州市委召开所属地委级以上干部扩大会议,叶剑英在会上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到“三反”运动是一场严重的思想斗争和###,必须“首长负责,亲自动手”,要求各级主要负责干部要带头反省坦白,发扬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这次会上,朱光、陈志芳、萧贵昌、梁广等市委、市政府领导带头进行反省,“下水洗澡”、“引火烧身”,消除广大干部的思想顾虑,增加大胆暴露问题的勇气。
1月10~12日,中共广州市第二次代表会议召开,叶剑英作了开展“三反”运动的报告,回顾了一个月来广州市“三反”运动的进展情况。叶剑英批评广州市的运动进展缓慢,要求各级领导大胆放手,发扬民主,立即掀起轰轰烈烈的群众性的运动高潮。会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认真贯彻叶剑英提出的“逐级下水洗澡”的方针,各单位由上而下,先是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带头反省,接着是科、股长等各级干部层层“下水”,进行坦白检讨,“检查自己,真诚悔过,检举他人”,全市很快就掀起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热潮。据统计,广州市“在参加三反的46420人中,查出有大小贪污行为的有14335人”,贪污人数占参加运动总人数的30%。
在贪污、浪费、官僚主义“三害”中,尤以贪污现象最为突出,即使在经济落后、人口稀少、交通不便的地区,铺张浪费、贪污蜕化的现象也很严重。
甘肃省处于内陆边远地区,长期以来,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下,生产力发展非常缓慢,经济十分落后。人民政权从国民党手中接收过来的是一个经济结构单一、基础薄弱、生产落后的烂摊子,工农业总产值仅为6.83亿元(按1952年不变价格计算),其中农业总产值5.52亿元,占80.8%;工业总产值仅1.31亿元,占19.1%。由于入不敷出,财政赤字高达58%。当时,甘肃省的基础工业非常薄弱,现代工业几乎是一片空白。轻工业和手工业作坊,零星分散,设备简陋,技术落后。长期以来,甘肃农业自然生态遭到很大破坏,水土流失严重,自然灾害频繁,农业生产条件很差。解放前,全省灌溉面积仅占耕地面积的9%。尤其是农业生产手段极为落后,主要靠人力和畜力,“二牛抬扛”,人背肩挑,耕作粗放,经营落后,靠天吃饭。在一些边远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甚至还是“刀耕火种”。农业只能维持简单的生产。1949年,全省平均粮食亩产52公斤,总产20.6亿公斤,人均213公斤,粮食赤字高达60%。棉花、油料、肉、蛋等产量严重不足。1952年1月3日,甘肃省委在给西北局的报告中,列举了大量事实说明,在这样一个偏远贫困的省份,依然存在着极为严重的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现象:
甘肃省委认为,“三害”不仅使党、政、军的一些干部逐渐变质,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而且“三害”大量侵占和浪费了国家最急需的经济建设资金,对国家的经济恢复工作和经济、文化建设事业都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因此,中央提出开展“三反”斗争是非常适时、万分必要的。
甘肃省委在报告中还指出:一些领导干部对中央的精神领会不足,对资产阶级思想侵袭警惕不够,对“三反”运动采取冷漠的态度;中下级干部中则有一些人有很多顾虑,怕这怕那,消极观望。为此,省委召开扩大会议,专门讨论“三反”运动的领导问题。会上批评了把贪污浪费看作“生活小节”、“不是原则问题”的错误思想,明确指出“三反”斗争是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必须领导亲自动手,充分发扬民主,发动群众大张旗鼓地去进行。
毛泽东对甘肃省委的报告给予充分肯定,1月9日亲笔批示:“甘肃省委对三反斗争抓得很紧,很认真,反映了真实情况。”“甘肃省委这个报告可在党刊发表。”
毛泽东的肯定和表扬,对刚刚开始的甘肃“三反”运动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全省的“三反”运动在学习文件、打通思想基础上,普遍开展起来。各部门负责人带头揭发、检查本单位存在的贪污、浪费现象,并以身作则,检查自身存在的官僚主义作风,进行自我批评。同时,省委和省节约检查委员会还向广大干部群众宣布,保障大家的民主权利,做到“言者无罪,告者不究,压制民主者必办,阻碍运动者不论职位高低,一律撤职”。广大群众参加运动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纷纷以口头、书面、公开或匿名等方式,检举贪污分子,揭发官僚主义和浪费行为。这时,各级党组织适时讲明党的方针政策,指出能坦白交待的,重者轻处,轻者免处;拒绝坦白交待,顽固抵抗者,从重惩处。在这种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强大压力攻击下,不少贪污分子主动坦白交待。据统计,甘肃省、地、县党政机关有50010人参加了“三反”运动,其中被查出有“三害”问题并受到各种处分的有9558人,占参加运动总人数的19.1%。
宁陕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地处秦岭中段南麓,距西安最近距离仅72公里,是关中通往川渝的交通要塞。由于地处贫瘠的西北地区,再加上自然资源缺乏,宁陕县建国后直到70年代末,受交通、技术、资金、人才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始终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工业,只有一些生产小型铁器具、木制农具、火纸及编制竹制品等作坊式的小企业。“三反”运动开始后,宁陕县的一些干部认为,在宁陕这样一个基本靠天吃饭的贫困农业县,哪里来的钱财去贪污、浪费?对开展“三反”运动不以为然,甚至存在着一定的抵触情绪。为了使广大干部充分认识到开展“三反”斗争的重大政治意义,积极投身到运动中来,宁陕县在运动初期采取了“重点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学习文件与坦白反省互相批评相结合,号召自觉自动坦白与大力发动群众检举相结合”的办法,层层动员,充分发扬民主,以此来推动运动在全县逐渐展开。
在河北省西北部、太行山与燕山环抱的盆地北沿,有一座山城,这就是塞外重镇张家口市。张家口相传是明朝筑城堡后,因守门人姓张,抵御外敌有功而得名。据文献记载,商、周时张家口为幽州之地,战国时为燕国北境,秦属上谷郡,汉归广宁县。至明朝筑城堡(下堡及来远堡),张家口就在此二城堡的基础上逐渐形成发展起来。1928年,国民政府设察哈尔省,张家口为省府所在地。1945年以后,为晋察冀边区政府所在地。建国初期,张家口成为察哈尔省会所在地(1952年“三反”运动后撤销察哈尔省,张家口市划归河北省)。张家口历来是关里与口外通商必经之地,商业比较发达,经张家口市源源不断运往内蒙的产品有烟、茶、酒、纺织品与工业产品。而内蒙等地的农副土特产,如蘑菇、皮毛、牲畜、药材又通过张家口集散,输往全国各地。商业的繁荣发达,使得张家口市的“三反”运动表现出与其他地区不同的一些特点。
“三反”运动开始后,张家口市委经初步调查发现,一些不法资本家和大商人采用向国家干部行贿等非法手段来获得高额利润,而且他们向干部进攻的手段,几乎无所不用。据一些奸商自供腐蚀国家干部的手法:“一般是先招待烟茶,后准备酒席,接着打牌,最后领来女人,他就什么都说了”;“收买干部的老婆,老婆一上钩,阻力就少了”。在他们的腐蚀下,一些共产党员和干部经不住考验,腐化堕落。他们与不法资本家和大商人互相勾结,大肆侵吞国家资财,成了国家建设中的蛀虫。初步调查发现的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的问题可谓触目惊心:
沽源县财政局、税务局的29名干部中,有24人将贪污的公款投入商业股份获利,其余有放高利贷的,有倒卖牲畜的。
张北县百货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先后盗卖国家经济情报43次,获利1.6亿元;张家口物价局一名干部,两年中盗窃经济情报卖给资本家和不法商人,从中获取手续费1亿多元;康保县百货公司主任向奸商提供经济情报18次,从中得利100多万元。
张北县四区区长、区委书记、公安员和武装部长等几名主要区干部接受贿赂,私放罪犯潜逃。
张家口市所辖的察南专区粮食系统208人有贪污行为,占工作人员总数的68.7%;合作社系统有513人,贪污者占总人数的55.2%。
张家口市合成公司经理郝玉廷向市纱布公司派遣16名经济特务,控制了企业的计划、物价、财务、供销等要害部门。电业局、百货公司等六个单位也有资产阶级分子派进的经济特务67人,被拉下水的干部有165人。
华北军区驻张家口采购站站长穆缉雍控制了一批奸商、伪军官,形成庞大的贪污团伙。他们在大同市(当时属张家口辖)用公款私设瑞记皮毛栈,在北京市私设油灰厂,共投资5亿多元,用上级拨款180亿元搞非法经营,除购一部分皮子外,余款归为己有。仅1950年春,穆缉雍通过奸商购布820尺、粮食16万斤,偷税就达1.6亿多元。市自来水公司的几名工作人员与穆缉雍合伙盗窃国家财产总值达7亿多元。
严重的事实表明开展大规模的“三反”运动有着现实紧迫性和长远的重要意义。根据华北局、察哈尔省委的指示,1951年12月27日,张家口察南、察北地委、张家口市委、宣化市委分别发出《关于反贪污、反浪费和反官僚主义运动的指示》,分别做出《大张旗鼓地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计划》,召开了地直、市直机关以及各县委负责干部参加的“三反”斗争动员大会。会后,层层贯彻,深入发动,从上到下先后成立了增产节约检查委员会,具体领导“三反”运动。自此“三反”运动在张家口全面展开。
为便于检举揭发,张家口市政府在主要街道设立了20个检举箱。1952年1月19日,市政府又发出布告,号召全市有违法行为的工商业者应据实向增产节约检查委员会主动坦白。截止到1952年1月9日,张家口市共召开群众大会156次,到会人员达8870多人次。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发动,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显著提高。在揭发检举高潮中,出现了儿子检举父亲,妻子揭发丈夫,一个人检举揭发40余人的贪污问题。到1月15日,张家口市检举揭发和坦白交待有贪污行为者1070人,贪污款额高达75283万多元。
为了推动“三反”斗争深入进行,2月8日,张家口市增产节约委员会又召开了有各界群众万余人参加的“挽救贪污分子大会”。大会宣布被政府逮捕的12名贪污分子的罪状,同时,为最后挽救那些还在犹豫的贪污分子,将坦白限期延长到2月15日。张家口市委为保证运动健康发展,非常注意掌握政策,及时解决运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针对贪污分子有“一怕丢脸面,二怕退赃,三怕不信任,四怕丧失威信,五怕送法院”而拒不坦白的问题,市委反复宣传党中央的政策,使贪污分子认清了形势,明白了早交待与晚交待的不同后果,使大多数贪污分子主动交待了问题,争取宽大处理。
张家口市的“三反”运动进入1952年3月以后,除有少数单位收尾外,大多数单位转入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斗争。从部分单位揭发出来的浪费和官僚主义现象看,其造成的损失远远超过贪污的数目。揭发出来的浪费案件就折款1581885万元。另有个人铺张浪费款8756万元。据九个工厂不完全统计,浪费折款4亿多元。察北专区在反浪费中揭发出浪费款6亿多元,因官僚主义造成损失折款40多亿元。
为了促进“三反”运动向纵深发展,1952年3月16日,张家口市举办了“三反”展览会。展览实物2000余件,图表15幅,照片200余张,历时两个月,参观群众达七万多人。群众看了展览后说:“三反运动救了国家,也救了干部。”
“三反”运动不仅在党政群机关和工商企业界开展得如火如荼,在军队、公安机关和高等院校中同样进行的有声有色。
全国公安机关的“三反”运动是在公安部党组的统一部署组织下开展的,公安部长罗瑞卿则亲临一线指挥。
罗瑞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任公安部长。1949年4月,时任华北军区政治部主任兼第19兵团政委、太原前线总前委第一副书记的罗瑞卿,与周士第一起,代替病中的徐向前指挥部队解放了太原。5月中旬,部队正准备挥师远征时,毛泽东致电罗瑞卿“请来中央一叙”。6月初,罗瑞卿向继任政委李志民交代了工作,即乘火车前往北平。到北平后,周恩来找罗瑞卿谈话,要他出任即将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长。罗瑞卿感觉有些意外,没有足够的思想准备,他向周恩来表示,自己更适合在军队工作,希望能继续随军作战,而中央社会部部长李克农出任公安部长更为合适。
周恩来拒绝了罗瑞卿的意见,对他说:“各人有各人的事,李克农有李克农的事。”并告诉他,此事中央已经决定,“今晚毛主席还要接见你,你就不要再提上前线的事了。”
当晚,毛泽东在香山双清别墅一见罗瑞卿就说:“听说你不愿意干公安部长,还要去打仗?现在要建立新的国家政权了,我们都不干,都还去打仗,那行吗?”
毛泽东、周恩来亲自点将,罗瑞卿走马上任。党中央决定让罗瑞卿担任新中国首任公安部长,不仅因为他既能征善战,又懂政治工作,而且早在红军时期就担任红一军团和红一方面军保卫局局长,长征中一路保卫党中央,任八路军野战政治部主任时曾领导开展锄奸侦察工作,显示了卓越的保卫工作才干。
1949年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宣告正式开始办公,启用印信。11月5日,罗瑞卿亲自主持召开了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成立大会。到会科员以上干部300余人(全部共有干部486人)。周恩来在接见公安部主要负责干部时嘱托说:“军队与保卫部门是政权的主要的两个支柱。你们是国家安危,系于一半。国家安危你们担负了一半的责任,军队是备而不用的,你们是天天要用的。”
在廉洁自律方面,罗瑞卿堪称是公安系统的楷模,他的秘书罗家祯回忆:
罗瑞卿同志1949年6月从军队到中央军委公安部任职,1950年住宅迁至南池子缎库后巷甲1。这是一个独门小院,罗家住楼房七间,另三间为办公、会客、餐厅。院内的附属房为秘书和公勤人员居住,他家人口多,一个孩子已工作,独立生活,七个孩子上学,一个烈士子女(邓发之女)也在上学,五个亲属,加上他们两口子,最多时有16口人。1953年实行工薪制,他是行政四级,月薪400元。他又是公安军司令员,大军区级,本可拿军队较高薪金,但他以主要工作在公安部为由,坚持拿地方工资。他的夫人郝治平行政十二级,月薪200元,全家每月生活开支及学费、服装和日杂开支,所剩无几。他常穿有补丁的内衣,孩子们的衣服多是大的穿过小的穿。他从未接受过组织上的特殊照顾,也从未接收过部属的馈赠。他喜欢戏剧,常自费到剧场观剧。他为人热情,常自费请熟识的同事到饭店吃饭。他有一个妹妹在四川老家,偶尔亦给些经济支援,但对她提出安排子女工作的要求,坚决拒绝。他到外地考察工作时,关照秘书要付饭费、按标准吃,莫要特殊化。可以说,他家的生活是一般常人的生活水平。文革中,他家两次遭红卫兵抄家,所抄实物开有三联单,现款和存款总计不过2000元,没有抄到违禁和贵重物品。当时中央专案领导人问我他家有什么金银财宝?我说他家确确实实没有金银财宝和古玩字画,亦没有豪华家具和衣物,这位领导人表示十分惊奇。
罗瑞卿对党中央、毛主席的指示一向坚决贯彻,不打折扣。中共中央作出开展“三反”运动的决定后,罗瑞卿立即布置在公安系统传达贯彻。就在此时,罗瑞卿得悉当时的中南局公安部部长有严重腐败行为,便亲自到武汉了解情况。这位部长是公安保卫战线的老将,是罗瑞卿的老部下,平时工作是有成绩的。但是进入武汉大城市以后,喜欢跳舞玩乐,搞小金库,公费吃喝,乱搞男女关系。罗瑞卿听了中南局负责人的介绍,深感问题严重,同中南局领导研究后一致决定,对他严肃处理,撤职并给予党纪处分。
罗瑞卿的秘书罗家祯曾在这位部长领导下工作多年,对他所犯错误深为惋惜。在处理过程中,这位部长不好意思去见罗瑞卿,便找到罗家祯,沉痛表示悔过。罗家祯认为,他虽然错误严重,但已有认识,还作了深刻检讨,处理似可以从宽,便找到罗瑞卿,委婉地表示了自己的意见。罗瑞卿立刻严肃地对罗家祯说:“早在进城之前,毛泽东就一再告诫全党要戒骄戒躁,艰苦朴素,尤其是警惕敌人的糖衣炮弹袭击。他身为党和政府的高级干部,不仅没有带个好头,反而带了腐败的头,必须从严处理,不能姑息。”
在罗瑞卿的主持下,公安部机关和全国公安系统的“三反”运动迅速开展起来。1952年1月8日,公安部就开展“三反”斗争情况给中直机关总党委、中央总检查委员会和毛泽东写出报告。报告中说,一周来,公安部的“三反”斗争已经进入贪污分子坦白和群众性检举的高潮,形成了一支声势浩大的“三反”斗争队伍。运动发展的步骤,是由上而下,先内后外,即先把领导人检查好,“脱裤子”,洗干净,群众满意了,领导人进入阵地并取得运动的实际领导权,斗争火力就立即烧到贪污分子特别是大贪污分子身上。这样做的单位,沉重地打击了贪污分子,揭发了他们的罪行,发动了群众,教育了群众,也教育了领导。
毛泽东看了公安部的报告后非常满意,在批示向全国转发的同时,还写下了这样一段评语:
罗瑞卿同志的这个报告很好,发给你们参考。请你们密切指导公安部门都照中央公安部的方针和办法在全国三十万公安人员中开展一个彻底猛烈的三反斗争,将一切污毒洗干净。哪一处公安机关(包括警察)的斗争比不上中央公安部,就是那里的领导人不行,方针和办法不对,必须立即加以检讨和改正。中央公安部的作法也是一切机关部队所应仿效的。
广大干警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了,公安部机关的运动愈加广泛深入,很快就检举揭发出一个大贪污分子——宋德贵。
宋德贵,游民出身,原是国民党军队中的一员,1935年被红军俘虏,经过教育改造,留在了革命队伍里。他1936年入党,战争年代出生入死,身上留下七八处伤疤。1950年调任公安部行政处处长(当时为副厅级)。可以说,宋德贵是一名老干部、老党员了,然而进城后他却耽于腐化享受,犯下了贪污、盗窃国家资财达9亿元的重大罪行。
宋德贵的腐化堕落是从结识天津东华货栈经理赵溪桥开始的,也可以说他是被不法商人拉下水的。赵溪桥是通过行政处生产科的萧顺和与宋德贵认识的,相识不久,赵溪桥就发现宋德贵“花钱大方,喜好奉承”,于是就抓住他的这一弱点,展开进攻。赵溪桥曾私下对身边的人说:“只要我把宋处长服侍好了,这一辈子享乐就不成问题了。”宋德贵喜好喝酒,赵溪桥就每天请他下馆子。为了博得宋德贵的欢心,除了请吃请喝,赵溪桥还经常给他送钱送礼。单请宋德贵吃饭一项,赵溪桥就花了1.6亿元,行贿达1.3亿元以上。宋德贵在北京吃遍了最好的饭馆和最好的酒席。据查,宋德贵几乎每天都要喝一两瓶上等的白兰地,北京许多有名的饭馆都知道公安部的宋处长。宋德贵从此昏头转向,花钱做事与赵溪桥不分你我。
宋德贵认为赵溪桥、杨生祥很能干,视之为“心腹”和“好军师”,对他们言听计从。而赵溪桥、杨生祥则认为找到了“靠山”和“摇钱树”,对他极尽阿谀奉承之能事。事实上,宋德贵已成为东华货栈、祥利木厂的大老板之一,东华货栈的伙计称他为“老掌柜”。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宋德贵又以奸商拖他下水的办法,拖别人下水。他以盗取来的国家财产,大批地购买了手表、钢笔、收音机、自行车、人参、鹿茸、海龙、海狗肾等到处送人,有时甚至直接送现金,把一些意志薄弱的人拖下水。在他的拉拢下,公安部行政处80%的人都有贪污受贿的问题。
宋德贵的罪行暴露后,领导反复教育,但他仍不悔悟,反而有计划地进行对抗。他曾两次和奸商赵溪桥及同案主犯刘玉泽、王珍秘密会面,商讨怎样混过这一关。在要他交清帐目时,他一面以有帐无错相搪塞,另一面制造假帐。
这样一个贪污腐化、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又拒不坦白的堕落分子,理应受到严惩,被判处死刑。罗瑞卿在1952年1月16日公安部的斗争大会上说:“我们对宋德贵、刘玉泽、赵溪桥的犯罪行为决不能容忍。”“我们内部如果有很多像宋德贵等这样的共产党员,还得了吗?如果这样,我们就有亡党的危险。”
罗瑞卿刚正不阿,疾恶如仇,处理罪行昭著的贪污腐化分子一点不讲情面。时任罗瑞卿秘书的王仲方在一篇回忆文章中写道:
公安部打出一条“大老虎”叫宋德贵。此人原是公安部办公厅的行政处长,转业的红军干部,因为倒卖基建木材贪污受贿,情节严重被判处死刑,经国务院批准,准备开公审大会执行。大会前一天是星期天,大家经过紧张工作好多天之后,都在休息。正在这个时候,我接到公安部一位同志的电话,说他翻阅宋德贵档案,此人在红军东征时负过伤有战功,意思是判他死刑时是否考虑到了这一点。这个电话使我非常为难,已经决定即将执行的事,是不该随便反映的,可是人命关天,不反映也是不应该的。于是,我冒着很大风险去见罗部长,这时,他正从楼上下来,我就把刚才接的电话报告给他,罗部长立刻明白是什么意思,脸色一下子变得冷若冰霜,返身上楼,并告诉我立刻通知公安部党组的同志来开会。我没有想到会有这种场面,赶快去打电话,因为是星期天早晨,有的同志还在睡觉就被我叫了起来。罗部长正严肃地等待着,气氛颇有些紧张,大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坐定之后,罗部长说明天要开公审大会,枪毙宋德贵,党组同志还有什么意见?大家莫明其妙,说这个问题党组讨论过多次,一致同意并作了决定,且已经批准,怎么又提了出来?罗部长说,现在有人动摇,所以请大家来讨论。大家很奇怪,谁有动摇?这时打电话来的同志也在座,他没有出来说明,我只好硬着头皮说有人反映说从档案上看到宋德贵有战功,但没有说是谁反映的。这时,罗部长冲着我说,立过功怎么样?刘青山、张子善的功劳比宋德贵小吗?而且我们研究过宋德贵的历史,其罪处死,不能宽恕。党组同志都表示不应该有动摇,于是罗部长宣布散会。大家在下楼时都责怪我,你怎么这个时候反映这种意见呀!此时此刻我真是无地自容。这场风波是我引起的,干扰了党组的决定,干扰了罗部长的决心,又影响了大家的休息。我心想,我这个乱子捅得不小,看来我这个政治秘书要“砸锅”了。
当时,罗瑞卿还兼任北京市公安局长,也亲自指导了北京市公安局“三反”斗争的开展。
北京市公安局“三反”运动开展的最大特点是群众动员广泛、深入,有的单位开会时,临时选举会议主席,会议记录也要当众宣读通过;有的单位会议发言时,一举手就是二十多人,非常踊跃。有的群众说:“憋了两年多的话,今天可以说出来了。”大家撕破情面,短兵相接,运动发展到高潮时,甚至出现了儿子检举父亲、妻子揭发丈夫、弟弟检举姐姐的情况。据当时不完全统计,市公安局内部检举揭发出来的案件有1067件。
从北京市公安局查办出来的“三害”问题来看,主要集中在以下六类人员身上:一是侦缉外勤人员,主要问题是假报开支,以少报多,私拿公家财物,假公济私。二是刑警,主要问题是勒索事主,领赃受贿,勾结小偷,坐地分赃。三是司法看守人员,主要问题是勒索和侵吞犯人财物,敲诈犯人家属,受贿。四是派出所民警,主要问题是敲诈勒索,赊欠不还,数量虽然不多,但性质恶劣,影响广泛。五是行政后勤人员,在汽车司机中几乎百分之百的偷汽油、盗卖零件,采买人员“吃回扣”现象也比较普遍。六是浪费现象多发生在领导干部身上,据不完全统计,北京市公安局自1949年组建至“三反”运动开始,仅招待费一项就达5000多万元,机关生产方面因经验不足、管理不善,损失8亿多元。
截至1952年4月3日,北京市公安局共清查出贪污腐化分子2552人,占参加运动人数的24%。其中,贪污百万元以下的1884人,占交代问题总人数的74%;贪污百万元以上千万元以下的482人,占19%;贪污千万元以上的186人,占7%。
和党政机关一样,全军各大军区和志愿军各兵团也普遍开展了“三反”运动,其重点是团以上机关和后勤机关。运动进行的方式一般是先机关后连队,先干部后战士。连队以反浪费、反偷窃为主。
“三反”运动是在抗美援朝战争基本结束之后开始的。抗美援朝战争,使刚刚结束内战的新中国再次进入战时状态。面对强悍的美军和联合国军,新中国必须付出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战争,这不能不给国家的财政经济带来沉重影响。据统计,1950年国防费用达到28亿元人民币,占当年财政总收入的42.9%。要赢得这样一场正义战争的胜利,不仅需要强劲的人力资源,更需要充足的物力资源给予保障。本来就处于百废待兴、经济困顿的新中国,怎样才能为战争前线提供赢得胜利的物资保障呢?1951年10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扩大会议,分析研究了抗美援朝战争的发展趋势及对策。会议根据毛泽东提出的“战争必须胜利,物价不许波动,生产仍须发展”的方针,确定在全国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作为增产节约运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决定对全军部队进行统一整编,全国兵员从610万人减少至465万。“三反”运动开始时,全军各部队正在进行整编。如何处理军队整编与“三反”运动的关系?最初,毛泽东指示“必须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斗争和整编工作结合进行”。很快,毛泽东就发现,有些部队“被整编一事所吸引,生怕发动这个斗争妨碍整编”。为了不致使被整编的人员带着“三害”问题转业到地方,毛泽东果断决定“如因三反斗争妨碍了整编工作,则宁可稍为推迟若干天(例如半个月)去完成整编”,随后又进一步指示:“必须以全力进行三反,三反完了再整编,全军不许有一人例外。”
1952年1月3日,华东军区发出指示,要求军区所属各大单位迅速组成检查团,按规定的分工,在1月份互相检查,并以驻南京、上海的机关和部队为重点。检查的主要内容有两项,各单位对“三反”斗争的重视程度以及对中央和军区党委指示执行的情况。检查的方法,除了听取被检查单位领导人的汇报,查阅讨论布置“三反”工作的会议记录与文件外,还要访问所属下级单位负责人、一般干部、战士和勤杂人员,征集意见。军区党委还要求每个检查团都要选择两三件重大的贪污浪费案件进行彻底检查。毛泽东看了华东军区的报告后,于1月5日作出批示:“华东军区组织检查团互相检查的办法很好,望各党政军区系统仿照办理,迅速推动三反斗争的发展和完成。”
空军党委在“三反”运动一开始,从党委常委至各部部长、处长,层层实行首长负责、亲自动手、带头检讨的做法,从而迅速发动了群众,使广大指战员打消了顾虑,敢于揭发批评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运动很快就由首长带头转入到广泛号召犯有“三害”错误的人自动坦白阶段。同时,空军党委还组织调查小组到同部队有关系的商人中去调查取证,广泛设立意见箱,方便群众检举。按照空军党委的要求,各党支部均召开了坦白大会,对已经坦白的,组织专门小组继续清查和收集材料;对尚未坦白的,继续作思想动员,进行个别谈话,打消顾虑。同时组织已经坦白者检举揭发,将功赎罪。根据运动发展的进程,空军党委还适时采取大会与小会相结合,有意识地由普遍检举转入重点坦白与揭发,并且明确划分自己主动坦白和群众检举揭发的界线。为了推动“三反”斗争深入进行,空军党委还调整了“三反”领导机关的成员,撤换了个别阻碍运动发展的干部,吸收了一部分群众积极分子参加领导。对运动开展较差的单位,空军党委还派出负责同志进行帮助。空军党委的做法得到了毛泽东的肯定和表扬:“空军党委的方针和办法是正确的。只要这样做,无论什么贪污分子也能揭露出来,浪费和官僚主义均将一扫而光。”
西康军区针对所属各部队运动开展不平衡,有的单位进展迟缓的情况,发出紧急指示,作出明确规定:“(一)团以上机关必须在五天内发动起群众,用七天时间进行民主检查(即个人坦白、群众检举和组织检查),五天做好结束工作;连队则三天发动起群众,五天进行民主检查,三天做好结束工作。(二)改变平时工作方法,大张旗鼓,雷厉风行,集中力量进行三反斗争,整编工作一律暂缓。(三)各军、分区、军直、教导团等三天一次向军区作报告。(四)三反运动是当前压倒一切的工作,各级组织务必大胆放手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绝不允许拖泥带水,敷衍了事,要在1月份内做出显著成绩,彻底解决问题。”毛泽东对此大加赞赏,在西康军区送来的报告上批示:“此件很好。真是雷厉风行,没有拖泥带水。发给各大军区及志愿军参考。”
南京部队学习了中央转发的北京市的“三反”经验后,采用限期坦白检举、点名批评以及停职审查有问题的领导干部等办法,迅速推进“三反”运动的深入开展。华东军区及时派出工作组,总结南京部队的经验,概括成五条:一是领导与群众相结合。领导者自我检讨,并亲自到群众中宣传鼓动,组织积极分子发言。二是警惕和纠正官僚主义者用会场纪律、发言秩序以及尊重领导等为由压制民主,防止贪污浪费分子趁机漏网。三是对积极发言的人,不问动机如何,要让其发言。四是对贪污、浪费不要忙于区别。五是运动初期重点使用几次撤职查办、停职审查以至逮捕等办法是必要的。毛泽东认为这些经验很好,值得向全军推广:“看了华东军区党委1月13日的报告,甚为高兴,方针正确,劲头很大,望全军仿办。以此为标准去检查所属各单位的报告,凡属不痛不痒敷衍塞责者,其领导人不是官僚主义分子,就是贪污分子,这类报告应立即予以批判。”
1952年1月11日,第10军向华北军区党委报告说,军直各部门坦白检举已由高潮走向深入,群众坦白检举有增无减,重点仍然是军首长、各部长、处长、科长及这些人的妻子和显著的贪污浪费分子。检举批评者,由一般干部至警卫员、小灶炊事员、司机、参谋、干事。许多首长不愿检讨反省的事,被赤裸裸地揭发出来。对严重的贪污浪费分子,已坦白者,继续收集材料,弄清是非;对不坦白或不彻底坦白者,令其离职或撤职反省,同时寻找线索,派人外出调查。对于某些领导干部贪图安逸享乐,生活过分特殊,不深入基层,严重脱离群众等官僚主义作风,基层干部、战士非常不满,意见很多,军党委准备让大家继续讲下去,把话说完。各师、团首长都要到本单位去,发动群众对自己批评揭发。对主要干部及部门的检查,必须多打几个回合,才能彻底,严防一晃而过。毛泽东看了第十军送给军委的报告后,把第10军树为“标杆”单位,称赞说:“这是我们所收各军报告中最好的一个,特发给全军参考。各军师团一律要照十军这样做,彻底肃清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各级军区检查各军三反情况时,即以十军这个报告为标准,凡照这样做的,就是好的;凡不照这样做的,就是坏的。”
处于抗美援朝前线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各部队,也按照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的指示,在部队中开展了“三反”运动。1951年12月27日,志愿军第20兵团党委向志愿军总部、军委总政治部报告了运动初步开展的情况。报告说,因处在战争环境,领发、采购物资较多,管理不严,致使贪污分子趁机浑水摸鱼,浪费和物资的损失远较贪污为甚和普遍。为此,兵团党委决定自上而下,从党内到党外,从干部到战士,进行普遍的无例外的大检查,并根据机关和部队的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重点。然后,根据检查结果制定出“三反”的具体计划和节约公约,健全制度,并反复深入地进行教育,求得切实贯彻执行。毛泽东对志愿军第20兵团的做法极表赞同,批示:“很好,望即转发各军师,并在党刊上发表。”
在毛泽东的亲自把握和指导下,全军“三反”运动顺利进行。全军各部队经过“三反”运动洗礼,彻底粉碎了资产阶级对军队的腐蚀,贪污浪费、官僚主义、军阀主义、自由主义现象受到严重打击,全军指战员都受到一次极其深刻的政治思想教育,军中由此树立起新的道德风尚。
人民大学的“三反”运动和全国一样,很快就由反官僚主义、反浪费进入反贪污、打“老虎”阶段。为此,人民大学成立了两个“打虎”队,分别由研究部副部长兼中国历史教研室主任尹达和马列教研室主任云光担任队长。云光在解放前担任过县公安局局长,是从华北革命大学调到人民大学的,他有参加政治运动和公安工作的经验,担任“打虎”队长被认为是顺理成章,不足为怪。令人感到惊奇和不解的是,作为著名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的尹达,怎么也会被任命为“打虎”队长。尹达曾数次参加过殷墟的科学发掘,抗战期间来到延安,进入马列学院,与李先念、邓拓等人同班学习,后分配到陕北公学任教。早在延安时期,尹达就出版了专著《中国原始社会》,通过大量可靠的考古材料,具体论述了我国原始社会各阶段的社会结构和生产生活状况,阐述了原始社会发生、发展和逐渐崩溃的过程,开创了研究中国古代史的新途径。夏鼐先生指出:“郭沫若是结合古文学和古铭刻学的资料运用马克思主义来研究中国古代史的第一人,尹达是结合考古实物资料运用马克思主义来研究中国古代史的第一人。”这样一位知名学者,却被委以“打虎”队长的重任,让人感到莫名其妙。后来的事实也证明,这项工作非尹达所擅长。
为了推动人民大学的“打虎”斗争,###党组书记钱俊瑞应范长江之请,专门在校党委扩大会上作了一次报告。他说:人民大学因为修房子和学生都是带薪学习等原因,花了全国高教经费的五分之三(实际上,人民大学只花费了###直属的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清华大学和人民大学这4所大学经费的五分之三,而非全国高教经费的五分之三,钱俊瑞搞混了),这是多么大的一笔钱呀!但大部分在修建中被贪污了!所以说,人民大学是“山深林密,虎情严重”。这里的“老虎”又多又大,同志们要像武松和李逵那样,用劲地打。要把“老虎”通通赶出来,打得干干净净。听了钱俊瑞的动员,人民大学的两个“打虎”队都集中起来,到校修建处去打“老虎”。
人民大学是中共中央创办的一所新型大学,曾聘请了大批苏联专家,目的是要培养专业技术干部。当时人们习惯把中央党校和人民大学相提并论,说人民大学是共产党的高级业务党校,它当时在全国高等学校中的地位很高,可以说是首屈一指。开办人民大学,为了不挤占北京原有各大学的校舍,只得另行修建。建国之初,经费困难,负责人民大学筹建工作的刘少奇指示,先修建西柏坡那样的土房子,等财政情况好了,再重新修建楼房。修平房需要的土地面积大,而且为了避免拆迁,所以决定把校址设在西郊。
修建校舍,必然大兴土木,说修建处“山深林密,虎情严重”,几乎无人不信。要修建,就得购买大批建筑材料。要购买建材,就得和私商打交道。为了从东北买木材和从南方买金属材料,修建处和全国各地私商都有关系。“三反”运动一来,再加上“五反”运动开始,各地私商被发动起来检举。于是,人民大学修建处的贪污材料愈积愈多,贪污数额也愈来愈大,负责这项工作的刘一心和白总工程师就成为“大老虎”的重点怀疑对象,遭到“打虎”队的围攻。
很快,“打虎”队又在校医院打到了一只大“老虎”,这个大老虎是谁?原来就是从小参加革命的院长张敬发。抗战开始,张敬发不过十五六岁就参加了八路军,入了党。他从白求恩医校毕业后,一直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勤勤恳恳,踏踏实实,根本不知道贪污为何事。新中国成立后当上了校医院院长,为了购买医疗器材和医疗用品,不能不与私商打交道。他虽然力求节约,但在买货中因为缺少经验而上当受骗是可能有的,然而要说贪污则是绝不会有的。可是“打虎”队看中了他,把他列为“大老虎”。
“打虎”队对张敬发和刘一心、白总工程师一样,首先从他们下面的人突破。修建处和校医院的一般工作人员,大都是建国后新参加工作的,没有经历过政治运动,哪里经得住“打虎”队的突袭,于是一个个主动“坦白”交待了。白总工程师等私营公司的职员更是顶不住“劝说”者的轮番轰炸,在压力和诱骗之下,纷纷交待了“贪污罪行”,而且越交待越多,越交代数额越大。尽管张敬发、刘一心坚决不承认,但最后还是被打成了“大老虎”。
“打虎”队对刘一心和张敬发,都召开了几千人的群众大会来斗争。斗争张敬发的大会是在劳动人民文化宫开的,会后立刻将他上了手铐,送进了北京监狱。监狱把张敬发收下后,不得不调查他的“罪行”。长期调查的结果,证明张敬发根本没有贪污。张敬发获得无罪释放后,担任了北京中医院的院长。刘一心挨了无数次的斗争,他究竟是不是“大老虎”,始终查无实据,无法落实,只是把他当成“老虎”,摆在那里,成为悬案。在“三反”运动后期,经过甄别,证明刘一心是清白的,白总工程师也是无辜的。
人民日报社是党中央直属事业单位,中央系统“三反”运动重点部门之一。中央所属部委一般不经管钱物,号称“清水衙门”,没有多大“油水”。但人民日报社不同,购买印刷器材,收入报费广告费,进出数额不小。不知从哪里来了一股空气,说是“深山密林,必有大虎”。有人还算了账:每年出入的款项,如果被贪污1%,就得出几个“大老虎”和多少“小老虎”。实际上,报社往来的钱款,大部分是经银行转账的,报社的同志根本看不到钱。
按照中央的规定,“三反”运动开始后,人民日报社也成立了节约检查委员会,领导“三反”运动,由副社长兼总编辑邓拓任主任。“三反”开始时,人民日报社有工作人员710多人,不少同志是初次参加政治运动,所以全社气氛相当紧张。开始各部门都以反贪污为重点,编辑部人员不接触钱物,当时又没有“以稿谋私”一类的事情,只能勉强检查,不外乎是张三用公家信封写了家信,李四用公家稿纸写了外稿一类不仅不算贪污甚至难说是浪费的蝇头小事。但是经理部门的反贪污搞得比较热闹,印刷厂第二厂长蔡善卿勾结私商,受贿4000多万元,很快就查实了,按照当时的标准,属于“中老虎”。另有几十人交代了贪污行为。
由于一直没有发现“大老虎”,难以向上交帐,报社就反复动员,寻找线索,很快就发现了“大老虎”的线索。被怀疑为“大老虎”的是报社分管行政、经理工作的副秘书长王友唐。揭发王友唐的是他手下的一个科长,他先是承认自己贪污了几亿元,还说有一部分赃款送给了王友唐。于是,王友唐就被当成了“大老虎”。王友唐对此十分坦然,始终态度明朗:欢迎组织审查,并向组织保证,“贪污,说一个也没有,说一千也没有,说一万也没有。”王友唐被指责为态度恶劣,报社宣布对他进行隔离审查。
王友唐被隔离审查,令全社人员都感到震惊。王友唐抗日战争开始参加革命,长期担任行政、经理负责工作,耿直公正,廉洁奉公。报社编委会成员李庄与王友唐交谊多年,相知甚深,根本就不相信王友唐会是大贪污犯,他以党籍作担保,多次向邓拓进言:群众有怀疑,可以审查,但是隔离太伤感情。邓拓有些为难地说,这只是群众性的防范措施,没有接受李庄的意见。
2月1日,北京举行公审大贪污犯大会,王友唐作为“大老虎”嫌疑被“伴同”去参加了这个大会。会场内外,王友唐安详从容,谈笑自若,引起“伴同”同志的注意。有的认为此人大概没有什么大事,因为这个样子是不容易装出来的;有的说不一定,可能真没有事,也可能有吓人的大事,看看再说。
经过几十个人几个月的内查外调,王友唐的宿舍,他在河南的老家,他的妻子在河北的老家都查过了,证明王友唐确实耿介清白,一尘不染。报社那位承认贪污几亿元、把一部分钱送给王友唐的科长,最后也被证明毫无贪污行为,他本人只是迫于压力,随口搪塞,犯了经不起考验、违心假坦白的错误。真相大白,王友唐的怀疑被解除,邓拓在报社全体工作人员大会上当场向王友唐赔礼道歉。
胡兰畦是四川成都人,早年毕业于黄埔军校第六期女生队,参加过北伐战争,后秘密加入中国共产党。1930年,胡兰畦在德国国立政治大学留学期间,因从事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反法西斯斗争被捕入狱,后经鲁迅、宋庆龄等人在上海向德国领事馆抗议方才获释。全面抗战爆发后,胡兰畦被任命为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战地党政委员会少将指导员,成为国民党军中第一位女将军。她组织劳动妇女战地服务团上前线慰问,为党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建国后,胡兰畦调到北京工学院,任图书馆副馆长、总务处处长。由于胡兰畦主要办理学生伙食,“三反”运动一开始,她便成为主要怀疑对象。胡兰畦在回忆录中曾谈到自己在“三反”运动中被冤屈的经历——
一九五一年底,全国开展“三反”、“五反”运动。一天,学校通知处以上的干部到怀仁堂去听周总理的报告。中途休息时,我趁机到主席台上去见了周总理。他很高兴,问我在学院工作得怎样?我说很好,我很想见邓大姐,他说要我打电话与邓大姐约定。本想多谈谈,但因马上要继续作报告,他说:另约时间再谈。
回校后,学校又进行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动员。动员会后,院党委和学生会来人找我谈话,要我谈经济问题,我不惊不诧,有啥说啥。我想,我参加革命既不是为了当官,也不是为了发财。从来经手财务,都是廉洁奉公,两袖清风,没有占过公家便宜,心中坦荡,光明磊落。至于有没有浪费和官僚主义,欢迎大家揭发,但我自己心中有杆秤,认为不是特别严重的。因此,显得神态自然。谁知有的领导不以为然,说我“大而化之,态度不端正”。甚至说我是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我“坦白交待问题”,而且有人说“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贪污分子睁开眼,两条道路由你选”,我这才明白,他们把我划入了“重点怀疑对象”。我说:“怪了,我革命几十年,还会贪污学生的伙食费吗?”但有些人认为“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脚”的。按照这个逻辑,认为我既管钱管物,没有不贪污的,从而对我说的话很不满意,认为我是抗拒检查,想蒙混过关。于是,天天对我批斗。
元宵节那天,两个学生突然跑来喊我,说:“走,带铺盖卷。”他们把我带到中华大学旧址的一个教室里禁闭起来,每天派几个人轮流看着我,把我的一举一动都记录下来。我想“身正不怕影子斜”,党历来讲实事求是,迟早会弄清楚的,因此,我不在乎暂时委屈。接着,又开小组会,要我写交代材料。我有什么问题需要交代?没有贪污,怎能乱写?于是我便写自己的认识和经历。他们看后,说我态度不好,要我写“贪污罪行和反革命行为”。这莫须有的事,我确实无法写出来。他们就一会儿大会轰,一会儿小会逼,势头越来越厉害,今天弄到这儿批,明天又弄到那儿斗。走路时,他们还用帽子把我的眼睛遮起来,不准我看路、看人。有时深更半夜抓我起来斗,几十人参加,拍桌子,打板凳,凶神恶煞的。有时我疲倦极了,实在支撑不住,打起瞌睡来,就被他们骂得狗血淋头。由于他们拿不出我的任何“罪行材料”,运用大喊大叫,气势汹汹对我也逼不出什么东西来。有人竟把我的牙刷、牙膏、肥皂都没收了,只给我留下一条毛巾和一个杯子,想从生活上折磨我,进一步逼我“认罪投降”。在这次运动中,杨梦游、史尔工也被列为重点审查对象。三月十八日,我们被弄到北京劳动人民文化宫开大会。我见会场坐得满满的,各个高等院校的“重点对象”大概都到了。严重的则被拉到台上交待问题,我没被拉上去,算是宽待了。会上,宣布了某某交待了贪污问题,某某交待了受贿罪行。其中也提到我们学院的孔科长交待了贪污问题,杨梦游因拒不交待,问题严重,当场被捕了。这次大会,号召有问题的人要赶快交待。
随着运动的发展,我被逼得无可奈何。我曾产生一个怪念头,后悔我没去贪污,要是果真贪污了什么,就好交待过关了。不过,又一转念,既然管这么多钱和物,又与工商业人士打交道,别人怎么不怀疑?古今中外受委屈的人有的是,我受点委屈算得什么!
有天夜里,星月无光,黑沉沉的,远处传来批斗别人的吼声。我被带到院党委书记的客厅里,领导黑着脸要我写交待材料,否则不让我睡觉。看这架势,非要把我斗倒不可了。我想,再顶下去,身体会拖垮的。于是,我只得瞎编材料,说我去租房子的那家房东没有现金给我,给了一些盘尼西林之类的贵重药品。管菜园的弟弟,给了我300万元,等等。领导看了这材料,问我:“能不能对质?”我想,这本是瞎编的,对质怎么对得上?便说:“不能。”领导听了很生气,一推桌子说:“算了,算了,我们陪你熬更守夜,你竟跟我们开玩笑,写假交待,这样顽抗下去没有好下场。”
此后对我管制更严,把我关押起来。我一打瞌睡,他们便吼叫;我要洗脸,也不给水;要刷牙,没有牙刷;要上厕所,有人守着,还不让洗手。我手上积的污垢,好久才洗掉。那时我才知道叫化子为什么身上那么黑!当然,这些折磨人的手段,是某些作风不纯的人干的,并不代表党的政策。这一点,我心中有数。
六月份,我被押到原辅仁大学旧址的一间屋子里。大概见我囚首垢面,有碍观瞻。去的前一天,他们叫人给我理了发,我穿了件干部服。进小屋后,见里面地下冒水,进出得在水里趟。有两张床,早有个妇女住在那里。她不知我与她同样是“重点对象”,误认为我是什么干部,见我进屋赶快站起来,对我说:“我有三个孩子在家里呀!我还要关好久?”我虽同情她,但既不了解她的案情,也无力解答她的问题,“同是天涯沦落人”,我也自身难保呢。后来才知道,她是师范学院的出纳员,因为有次去吃早餐,碰到为学校修理家具的老板,硬要请她吃了油饼,这件小事恰巧被别人看见,这人便怀疑她与老板有经济问题,在运动中要她交待。她被逼急了,便说贪污了一亿多元,其实师范学院修理家具总共才用了300多万元,凭常识,也可判断这是假交待。
住在这儿的共有十几个人,还有邮电学院、辅仁大学、北京大学等单位受审查的,编成一个小组。在接触中,我才知道同屋住的妇女叫马曼庆,我逐渐发现她是个老实人,因为出纳是管钱的,她也就成为“重点审查对象”。
又过一段时间,估计是上级发现运动有些扩大化,有不实事求是的作法,进行了干预和纠正,这样,对我们的管制便松了些,待遇也有所改善。我们在一起时,也可以互相聊上几句。一个多月后,又在这里开办了个“忠诚老实交待问题”的学习班。审查结果,证明我没有什么“罪行”,才获得自由,可以上街。
著名漫画家沈同衡先生在“三反”中的经历,也颇具代表性。
沈同衡三四十年代即活跃在上海、重庆、香港等地,是我国著名的漫画家。解放后,沈同衡被分配到上海市文联工作,任中国美术家协会上海分会副主席兼秘书长。
“三反”运动开始后,刚刚成立不久的上海市文联,虽属于所谓的“清水衙门”,但也不能例外,同样按照上级的部署,成立了运动领导小组。上海市文联开展运动的步骤同其他单位一样,照例是领导带头、逐步深入。上海市文联首届党组书记和主席由夏衍兼任,实际负责日常工作的是秘书长陈白尘和副秘书长刘北汜、张白山。运动一开始,文联机关内部就有人提出:文联工作整天忙于红白喜事、迎来送往和观摩演出,不干正经工作,存在着严重的铺张浪费和官僚主义问题。有人为此还私下编了一句顺口溜:文联的工作是不三(张白山)不四(刘北汜)不成(陈白尘)”。此时,陈白尘已奉命上调北京担任中国文联秘书长。但是,上海市文联群众反映强烈,在当时的形势下,政治运动高于一切。所以陈白尘马上被召回上海,参加上海市文联的“三反”运动,并在机关全体人员大会上作检查。
陈白尘在检查时,诚恳地回顾了自己在旧社会、尤其是在抗日战争艰难岁月所经历的苦难。他特意提到一件事,抗战胜利时身在重庆,急于想回上海,但是苦于没有钱买飞机票,不能成行,只好改乘轮船,可当时穷困到身上只剩下够买到武汉的船票钱,到了武汉只好暂时住在朋友家中。幸好这时上海正在演出他的话剧《升官图》,他写信到上海要求剧团把《升官图》的演出费寄到武汉,才得以回来。陈白尘由此联系到解放后自己主持文联工作时,在日常办公经费的使用和迎来送往的招待中所犯的官僚主义和铺张浪费错误,深感自己忘了本。
陈白尘态度真挚,检讨深刻,一下子就把大家的情绪调动起来,上海市文联的“三反”斗争顺利展开,很快就进入“打虎”阶段。群众热情高涨,被人们视为“清水衙门”的文联机关,也打出不少大小“老虎”。实际上,这些大小“老虎”都是通过日以继夜的小会批、大会斗,被“挤牙膏”般挤出来的。有些人为了“过关”,就信口开河地为自己加码,把自己的所谓“贪污”数字“坦白”到令人难以置信的地步。沈同衡就是这样被“揪”出来的,而且他是“态度最好的一个”。虽然他出任美协秘书长还不到一年,但他所“坦白交待”的贪污数额,足以使自己成为上海市文联最大的一只“老虎”。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沈同衡所交代的“贪污”金额,竟远远超过当年上海市美协年度经费的总额。这当然不可信,于是,“打虎”队反复核查,寻找材料和线索,终究没有查到沈同衡有贪污问题。但是,这只“大老虎”已作为战果上报,现在“打虎”队可谓“骑虎难下”,怎么办?这时,不知是别人检举还是通过其他途径,文联“打虎”队意外地掌握了沈同衡抗战时期发表在重庆某报纸上的一幅漫画,画的是一座七层宝塔,塔中有个人一层层往上爬。标题是《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有人认为这是一张反动漫画,是歌颂国民党的。事实上情况却与此相反。1945年4月到6月,中国共产党在延安举行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毛泽东在会上作了《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沈同衡当时画这幅画,正是歌颂党的“七大”的。但是,沈同衡作为怀疑对象,此时已是百口莫辩。他也就从“经济老虎”变成了“政治老虎”,先是停职反省,继而隔离审查,最后终于受到莫须有的处理,被调离上海市文联。
由于上级组织一再施压,各地的“打虎”活动高潮迭起。急于求成,只重数字,不重证据,使得对一些“老虎”的定案,近乎儿戏。在广东省,人们白天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明查暗访,寻找“虎踪”;晚上挑灯夜战,分析“虎情”,确定“虎案”。一时四方云扰,殆无虚日。华南分局在一份报告中指出,由于证据不足,定案匆忙,使得运动出现偏差。“如东江区的运输公司,二天内定了老虎47只,其方法是一人提意见,全体举手通过。这些情况,各地委多已纠正。其次,计算贪污的时间、方法、界线亦有偏差,如兴梅地委三反办公室认为,有一个机关原有40多人,解散时领了如数的聚餐费,当时分配到各机关去的有30多人,留下的仅10人。他们把这笔款大吃大喝三天,是属浮报名额,主管人应作贪污论处。西江地委把解放前银行的旧人员,利用国民党规例名义,领取‘遣散费’、‘年终奖金’、‘借薪’,作为集团贪污案处理(已去电纠正)。”
但这只是九牛一毛。据广东省3月初统计,全省有90%的“老虎”没有定案,翻供的很多。财经、政法、文教系统和各区的1505只“老虎”中,有306人翻案。自杀人数也在直线激增,至3月7日,全省已发生69起,死了39人。另据统计,仅广州市委系统,就有33人自杀,省府直属机关7人,华南财委直属机关2人,华南军区各部队14人,华南分局直属机关3人,“自杀原因,畏罪35人,牵涉政治问题12人,伪装自杀4人,被众人恐吓或被逼供2人”。
江苏省进入“打虎”高潮后,为了完成任务,各地已不是一只一只地打,而是一窝一窝地打。一些地方还结合实际,总结研究出许多“打虎”战术和策略,如“敲山震虎”、“寻找虎踪”、“联合作战”、“内外兜剿”、“调虎离山”、“以虎制虎”、“专案专人”、“包捉包打”等等。有的地方组织轮流斗争,不让审查对象休息,打出了一批假“老虎”。如皋县一合作社,用“以虎制虎”的办法,在全单位113人中打出了53只“老虎”。太仓县税务局一下子打出了30多只“老虎”,逼死了3人。一些“打虎”队员认为:“追赃没有打虎痛快”,“越追赃,翻供越厉害,还是交给我们继续打,看他翻供不翻供?”
截止到1952年3月31日,整个苏南区共打出“老虎”5181人,但后来定案的“大老虎”只有90人,尚未定案的“大老虎”却达939人之多;中小“老虎”中,定案的486人,未定案则更多,达3668人。苏北区也出现了把小量贪污打成“小老虎”,把“小老虎”打成“大老虎”的情况,据估计“大致占老虎总数的20%至30%”。镇江市揭发出贪污亿元以上的“大老虎”39人,后来仅1人定案。自杀、逃跑事件各县都有发生。据苏北区委1952年6月统计,“打虎”追赃中自杀死亡39人,逃跑33人。
在南京市,“一时戴高帽子、挂牌、乱打乱绑乱罚跪、生追硬逼成为普遍现象。如下关银行办事处‘轮番轰炸’八昼夜,迫使审查对象‘承认’贪污60亿巨款。”截止到1952年2月19日,南京市自杀者26人,其中12人自杀未遂,还有八人的家属自杀。
由于“老虎”的数字来自上级的估算,甚至是相互攀比层层加码的结果,因此也就不可避免地会严重脱离实际。同中国历次群众性政治运动都会出现的情况一样,此举更是给那些奸佞小人打击报复、诬陷栽赃自己的仇家开了方便之门。甚至有些人因响应上级号召,检举有贪污嫌疑者,自己反倒被打成贪污分子,蒙受冤屈。而把诸多不是“老虎”打成“老虎”,把“小老虎”打成“大老虎”,更是不能不诉诸于“逼、供、信”。
以华北军区某军“打虎”战役为例。该军因为要在“打虎”斗争中争荣誉,下达“打虎”指标时特别强调各团之间要相互比赛,看谁打出“老虎”最多。于是,有的团号召党员互相怀疑,带头坦白,结果一些没有贪污的党员,为了响应团党委的号召,主动“坦白”说自己贪污了几百万元,以示党员“示范作用”。有的团对被怀疑对象打、骂、捆、冻进行逼供,只要贪污数字,不管有无证据。有的团更是使用车轮战,甚至非法使用肉刑,两天就搞出贪污1000万元以上的贪污分子20多人。
察哈尔省天镇县以区为单位,为找“大老虎”嫌疑,把干部们集中在一个院子里吃饭睡觉,紧闭大门,一律不许出入,严禁信件往来、打电话和会客。街上还布置了警卫队巡查,一碰上区干部便端枪逼问,搞得区干部们人人紧张,噤若寒蝉。
山西富农滩煤矿为“打虎”,创造出“软硬兼施”战术,其中“硬”的办法就有17种之多,包括“(1)一律不准出门;(2)戴布条(蓝布条可自由行动,红布条在院内活动,白布条不准出门。据80人统计,戴蓝条的仅25人,戴红条和白条的有55人);(3)大会斗争;(4)不准睡觉(反省);(5)用棍顶下颚(迫其不能低头);(6)罚蹲(一直到腿酸也不准动);(7)通宵罚站;(8)坐反椅;(9)跪板凳;(10)头抵墙;(11)头顶碗;(12)两手举木棍;(13)不坦白不叫上厕所;(14)变相的打(扳指头、扭耳朵);(15)上‘临时法庭’(设一二审判员,由总支或保卫科长担任;三四个武装队员,曾审讯过6个人,这6个人都在‘法庭’上被捆过);(16)捆;(17)手铐加木塞。”
一般情况下,出现“逼、供、信”问题的主要在县以下的基层,但中直机关、大区、省、地市等各级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相同的问题。如华南分局财经委员会就有使用肉刑或变相肉刑的现象,据报“由于老虎顽固不化,拒不坦白或再三反供,群众激愤,对贪污分子施以打骂。如物管局斗争走私老虎方兆辉时,竟至打伤其面部,领导阻止不了。有色局平时常罚老虎跪地,在斗争顽固到底之黄敬文时,个别群众把他绑起。商检局斗争破坏商检政策之简建贤时,要他跪凳跪木条,手上还要举木凳。”
上海及华东在沪一些单位因“逼、供、信”,仅3月13日至23日的10天时间里,就造成60人自杀。
四川江津地区“打虎”期间使用吊打和肉刑逼供,造成58人自杀。
最为引人注目的是青岛市的“打虎”战役,由于大搞“逼、供、信”,“据全市不完全统计,打死与自杀已死者达172人。”仅青岛纺管分局、四方铁路机车厂、港务局、对外贸易局、卫生局等五单位就有54人被打死或自杀,另有50人自杀未遂,还有26人被打致残。“在这104起案件中,大多数既无贪污又无政治问题,而工人及其家属和警卫人员则达66名。”后来,中央与山东省委联合派出调查组赴青岛调查,虽然仅调查了几个部门,但结果却是触目惊心。据查,仅纺管分局一个部门被打错者即有470人,港务局打错的54人,四方铁路机车厂打错的34人,青岛国棉六、七、八厂三个厂还有184人被打错,两项加起来被打错者就已经达到800人之多了。仅由上述六个单位的数字简单推算一下,青岛市在“三反”中被冤打成贪污分子的,恐怕不下数千人。
乌鲁木齐公安局“打虎”中由于使用“逼、供、信”的办法,把一些没有贪污的打成了贪污分子,把小贪污分子打成了“大老虎”。事后对其中43起案件加以甄别,结果全部不能成立,12人被打错,31人被打冒。
陕西省军区“三反”复审定案时发现,“全军区原共打虎1231只,其中1亿元以上的14只。第一次甄别定案,(只能)定虎276只,其中1亿元以上的三只。经过复审以后,现肯定贪污在1000万元以上的227人,1亿元以上二人。原打为虎,现下降千万元以下500万元以上者205人;降至5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者535人;降至100万元以下者213人;确定查明无贪污者24人。”另外像“安康军区原打虎112只,第一次定虎33只。经复查后,真正贪污千万元以上的只有11人,占原虎数的11%。”
苏南地委因为“打虎”战役中普遍发生逼供现象,不少“老虎”打冒,甚至打假了,最后发现“原反出来的贪污千万元以上的老虎有5471人,经定案后,结案的占16.4%;销案的占76.2%”。
造成“三反”运动、特别是“打虎”阶段出现偏差和过激行为的原因,一是“反右倾”思想所致。当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决定发动“三反”斗争时,有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对“三害”问题的严重性估计不足,思想上麻痹右倾,动作迟缓,致使“三反”运动迟迟开展不起来。在中央的一再严辞督责下,领导带头,逐级“下水洗澡”,右倾麻痹思想遭到严厉批判,“三反”运动遂得以迅速展开。反右倾成为“三反”运动中一种主导性倾向,在反右倾的惯力作用下,一些领导干部产生了“宁左勿右”的心理,急于完成“打虎”任务,甚至以超额完成“打虎”指标来表明自己“左”的立场,使得群众性的“打虎”战役失去了应有的控制。
三是信息失实所致。“由于运动开展得迅速、猛烈,各地在反右倾之后的一个短时间内未能掌握实事求是的精神”,致使“打虎”的预算数字不断攀升,甚至被查出的“老虎”就是过火行为的结果。各地把这样的“打虎”预算或查出的“老虎”数字信息汇报给中央,不能不引起中央对全国“三害”问题严重性的判断。而中央根据这些失实的信息作为决策的基础,采取大胆怀疑、分配任务、追加指标、施加压力等做法,迫使各地各单位不得不紧跟中央步骤,紧跟“打虎”形势,甚至演变成为完成任务而“打虎”,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斗争过火和“左”的偏向。
实际上,早在2月下旬,中共中央就已经注意到了“打虎”运动中出现的一些过激行为。毛泽东一发现这个问题,就立即提出:必须严禁“逼、供、信”,纠正错误。运动到了高潮时期,必须唤起同志们注意这一点。
2月9日,毛泽东在致东北局第一书记高岗等人的电报中再次指出:个别单位“已出现用逼供信的方法打虎,结果打出的不是真虎而是假虎,冤枉了好人(已纠正)。各地如出现此种情况请予迅速纠正。”
2月22日,毛泽东在转发华东军区“打虎”报告上批示:全军“打虎”战斗已达高潮,“目前第一要注意打尽老虎,不要松劲;第二要注意调查研究,算大帐,算细帐,清查老虎真假,严禁迫(逼)供信。注意这两条,就可获得全胜。”
2月26日,毛泽东在转发中直总党委“打虎”报告的批语中,再一次强调:要材料,要证据,严禁“逼、供、信”,指出这“是目前打虎作战是否能取得完全胜利的关键的所在。”
2月29日,毛泽东特别批转了东北贸易部关于“打虎”要严格规定纪律,禁止打人和变相打人的经验。
3月4日,毛泽东又进一步批转总政治部副主任肖华关于军委直属部队防止与纠正“左”的偏向的经验,强调对待贪污分子“必须靠党的政策去征服他们。提高打虎战术,着重靠调查、算细帐。领导上不要急躁,不要冲动”,并特别规定了两条纪律:“禁止打、骂、捆等人格侮辱和变相肉刑”,“不得采用‘疲劳战术’和‘车轮战术’”。
由毛泽东接二连三的批示中不难看出,此时各地各单位用打人或变相打人的办法来“打虎”已渐成燎原之势,毛泽东非出面阻止不可了。
在严令禁止“逼、供、信”和打骂、体罚的同时,毛泽东尤其关注对人的处理。早在瑞金中央苏区时期,毛泽东曾是党内“左”倾路线推行的“残酷斗争,无情打击”政治运动的受害者,深知其害。因此,在后来党内的###中,无论是同张国涛、王明的斗争,还是延安整风运动,毛泽东始终强调要注意政策,对犯错误的同志“批评从严,处理从宽”。“三反”运动进入审案、定案阶段后,必然要涉及到对人的处理,从“三反”运动初期急于“捉尽老虎”的急迫心情中平静下来的毛泽东,开始审慎地考虑和研究如何处理贪污分子。
不久,毛泽东在给陈毅的一份电报中又提出:“中央正考虑不单是50万以下而且是100万以下的所谓贪污分子,一般不算作贪污而算作占小便宜或公私不分,以便解脱更多的人,便于教育”。同日,毛泽东告诉周恩来,百万元以下的人大部予以解脱,发一指示。3月1日,李富春送给毛泽东一份报告,是关于起草处理贪污分子和追赃的规定。毛泽东当即批示周恩来酌处,并说“还要宽一点,富春说得还太严了。”
按照毛泽东的指示,中节委起草了《中央关于三反中处理科学家、学者的问题的指示》,其中提出:“三反斗争中对于这类有用的专门科学家和学者的处理,应该以思想改造为主,对于解放以前有贪污行为者,均作为思想问题来解决。对于解放以后有贪污行为者的处理的方法,必须事先经市委批准,以免造成偏向。”此稿送毛泽东审阅时,毛泽东在“必须事先经市委批准”后面又加上了一句:“有些人须经省委或中央局批准。”
处理人一定要审慎,必须克服和避免滥捕乱抓,这是“三反”运动后期毛泽东一再强调和坚持的。3月29日,毛泽东亲笔批示向全国转发上海市委在“三反”中严格执行各项纪律的经验。上海市委的经验主要是:(1)本市各机关团体,如欲逮捕“三反”中有关人犯,必须经市委批准,交市公安局与区委联系后依法执行。中央及华东各地在沪各单位,则须经华东局批准后,与市委接洽办理;华东以外各大行政区所属各单位,除经当地最高机关之批准外,并须来市委接洽办理。(2)无论本市外埠任何机关团体,如因“三反”须传讯本市有关人员,须经市委批准,再与区委联系后,由公安分局以传票传至公安分局讯问,对被传之人,未经补办扣留手续,不得扣留过夜。(3)关于“三反”中退赃、追赃问题,华东局已有指示,其中所示退赃、追赃方式是完全正确的。但上海目前正处在“五反”时期,不宜由各单位径自进行追赃,无论本市外埠任何机关团体,凡须在本市追赃时,必须携带材料来市增产节约委员会联系与接洽,由其斟酌情形,分别先后,予以查明核实,再将结果复告有关单位,至于被追出之赃款、赃物,则该处统一交存人民银行,对收赃、存赃等有关“三反”人员之调查讯问,亦应即日停止。(4)凡因“三反”追赃而须将私人资财加以冻结、扣押,或对私人产业加以查封、没收时,一律必须经市增产节约委员会批准后,由军管会军法处或市人民法院依法执行。
上述这些现象,同样引起了毛泽东的注意,他在批示转发了上海市委在“三反”中严格执行纪律的经验后,很快又批转了武陟县的经验。武陟县在“三反”运动进入追退赃物阶段后,及时发布了《关于追退赃物的几项政策规定》,要求各单位在追赃退赃时,一定要注意掌握以下几条原则:“现存赃款、赃物,立即交出;不便于立即交出者(如投资尚未结账等),可先交证件;原物已消耗者可登记,开清单,确实挥霍掉者,本人申请,群众评议,听候领导处理。追赃中不准损伤他人(如亲属)财产,更不准封门,停业,不准逼供等。”毛泽东在武陟县的报告上写下批语:“此件很好,请各级党委一律照办。”
5月4日,中南局向中央报告,许昌专区向农民干部出身的贪污分子实行追赃时,直接派人到农村强迫家属拆房卖地偿还赃款,影响极坏,有损无益。为防止再发生这类错误事情,中南局对追赃做了三项规定:(1)要先定案后追赃,绝不能盲目要钱而不问案情之真假大小。赃款可以证明贪污,但有钱不一定就是赃证。(2)不准直接派人到贪污分子家庭特别是劳动人民家属那里去逼赃。案情确实者,令本人自取;在远地者,通知当地政府协助调查,并说服自送;家属坚决不承认者,即应重新审查案情,不再追赃,待取得确切证据后,诉之于当地法院,实行法律判处。家属成分系工农,承认得赃但无力偿还者,可以减免,不许拆房子、拉耕牛、拿农具。(3)贪污分子供称赃款存投于商店而又无证件、“五反”中商人又坚不承认者,同样应采取慎重怀疑态度,不应草率肯定,硬追硬逼,引起不良后果。这样做的结果,“老虎”数字要大降一批,对此不必害怕。该降的让它降下来,这就是实事求是。死守原数,一个不准降低,坚持“逼、供、信”错误,对党危害更大。
毛泽东充分肯定中南局的做法,当即批示“各中央局分局并转省市区党委仿照办理”。随后,毛泽东再次严厉强调:“必须将一切真正的贪污犯,贪污嫌疑分子和弄错了的人按照中央历次指示和政府法令认真地如实地加以判处和审查清楚,不得放纵一个坏人,不得冤枉一个好人。对赃款凡能追出者必须一律坚决追出,惟不得累及无辜家属,不得派人到农村追赃款(除个别确有大赃存在农村社会舆论认为应追者外),不得硬追那些本来追不出的部分。”
为了使各地能够准确领会中央的意图,正确把握政策界限,3月6日,毛泽东批准发布《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及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规定》,第一次对贪污问题提出了统一的政策性标准。这一规定明确指出:“凡贪污未满100万元者,只要其情节不严重恶劣,彻底承认错误,保证不再犯,一律不以贪污分子看待”。“凡贪污超过100万元,未满1000万元之贪污分子,只要其情节不严重恶劣,彻底承认错误,保证不再犯,一律不予刑事处分……如系年岁较轻或偶一失足而能自动坦白者,或系发觉后积极参加三反工作并业已立功自赎者,得免以贪污分子论处,不予行政处分”。“凡贪污超过1000万元,未满1亿元之贪污分子,可依其情节轻重、坦白认罪程度、退赃和检举立功等情况,分别给以适当的刑事处分,或免刑而只予行政处分”。“凡贪污超过1亿元之贪污分子,一般均应按其情节轻重给以不同的刑事处分,追缴贪污款物,但自动坦白、真诚悔过,退出赃物,在反贪污斗争中检举立功者,亦可免予刑事处分,改给以适当的行政处分。”而计算贪污违法时间,则“一般应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日,即1949年10月1日算起……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解放的地方,应自解放之日算起。惟起义部队一律自该部队建立革命政治工作制度之日算起。”
一方面,对一般的贪污分子,尽可能地从宽处理,甚至不划为贪污分子,把绝大多数人尽快解脱出来,以利于团结和教育更多的人;另一方面,对于重大贪污分子,强调要依法严惩,绝不姑息,这是毛泽东在“三反”运动后期的一个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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