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差别,分为老版本和新版本两种,老版本是指“工农差别、城乡差别、脑体差别”,新版本则是指“地区差别、脑体差别、劳资差别”。
在讨论之前,我们先看一张表格:
上表列举了1956年国务院颁布执行的各行业执行工资标准,把全国分为11类地区,表中只列举了部分地区、部分行业的执行标准。不要怀疑表中的数据和文字真实性,为了证明其准确性,我再张贴几张来自于国务院当时颁布文件原件的照片:
该文件详细标明了国务院、党政军、各机关团体、教育卫生、市乡镇、企业、工厂、农业等所有职业行业的工资执行标准。并且依据地区发展状况,参照中央机关为一类执行标准,逐类递增向边远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增加的倾斜政策。
该文件于1956年颁布执行后,又同时颁布了几项纪律原则:即同一级别党员要比非党员少拿一级工资,同一职务干部要比非干部少拿一级工资,参加生产劳动党员干部要比同工种工人农民少拿一级工资。通过以上历史文献我们可以得知,当时的中央政府所推行的是,越艰苦的地方越艰难的工作越困难的环境,所得的工资越高,这就形成了北京的市长没有边疆的市长工资高,北京城区的工人没有贵州、四川山区里的工人工资高,北京乡村人员收入没有河南、安徽地区的乡村人员收入高的“怪现象”。
毛泽东作为国家主席和军委主席应执行560元工资标准,但他因反感工资标准差异过大提出自己不能拿那么高的工资,自动降低一级为500元,因此党政军领导人中只有宋庆龄和朱德执行一级工资。梅兰芳、冰心、艾青、张天翼、周立波等文艺文化界人士均执行一级工资;知识分子中陈寅恪、梁思成、陈岱孙、翦伯赞、冯友兰、王力、季羡林、郭绍虞、林徽因、钟敬文等56名著名知识分子均执行一级工资。
季羡林在回忆录中曾经提到,1960年在执行了中央执推行的新降薪制度后,他仍有445元月薪,而当时吃一顿莫斯科餐厅只需要1.5-2元钱,菜汤俱全还有黄有面包,另外还有一杯啤酒,“让别人知道我降薪那在当年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而同一年,毛泽东在自我第二次降薪后的工资是404.8元,这个工资一直维持到他老人家去世。
此外,在党政机关还有一条额外必须执行的原则,就是:国家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的一切生活费用均由个人支出,党政军工作人员住用公家住房使用公家家具、水电,必须一律交租、缴费。关于这项费用的支出,我们可以在吴连登已经公布于世的毛泽东工资支出表中查到,每月交纳的房租家具租金费用是80元。实际上这项费用几乎所有的党政军干部均在执行,一张桌子和一个柜子的租金可能每月只需要1元多钱,可是参照那是购买一张桌子和一个柜子的费用只需要十几元来说,这些租金最终流向的是边远山区林地中采伐工人和农民的工资。
通过历史文献我们知道,在建国最初的几十年中,工农差别、城乡差别是存在的,但是以毛泽东为领导的中央政府为了消除这两大差别,以自身作则在努力消除差别,甚至以统一工资标准的形式采取倒挂补贴,补贴那些在乡镇在农村的劳动人民。并且采用这一方式,向全国人民公开收入标准,即使是一级工资的宋庆龄、朱德、文艺界人士和大知识分子,与基层劳动人民的收入差距也不过5-10倍。
说到知识分子们的收入,在毛泽东时代脑体差别确实是不小的,这一点毛泽东直认不讳的认为,“知识分子中绝大一部分是从旧社会过来的,我们共产党人不给人家好的待遇,怎么能让人家全心全意的建设社会主义嘛,总不能让人家戳着共产党的后背说连国民党都不如”。因此,脑体差别并不是毛泽东所特别注意减小的,而是在维持知识分子的生活水平方面给予了极大的照顾。
但即使是这样,除脑体差别之外,在贯穿整个毛泽东时代中,综合的看,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即使存在,也维持在可控的范围之内,其收入总体比例系数也没有超过1:2。
此处额外需要特别阐明的一个观点就是,毛泽东时代以收入公开的方式间接实现了党政军高级干部的资产公开,每一个地方相同范围的人群内彼此都理解收入水平,也都大致掌握了彼此的生活水平和资产状况,所以从制度(如今的法制)角度杜绝了腐败产生的根源,联系到当时盛行的“批评与自我批评”风气,腐败现象在那种政治和社会环境下能够滋生,反而是不可能的。
今天,我们所处的高度发展的时代,城乡差别已经不能完全具有代表性,转而变为地区差别,乡村中也有发展很好的,城镇中也有发展非常落后的,以东西部差别、沿海内地差别为最明显,因此地区差别才是需要特别研究分析并加以解决的。至今仍然拿着城乡差别做文章,大作乡村政策倾斜文章而忽视地区差别真实存在的人,往往是在用旧眼光看社会,或者原本就是一种懒政(不是无能执政)的表现。
工农差别,在今天也不具有完全的代表意义,农民中尤其是居住在城镇周围的农民,在居民收入水平的调查中式普遍高于城镇劳动工人的,在边远山区的农民的收入则明显低于城镇工人收入水平。因此一个简单的工农差别并不能体现这样的变化,所以我们说现在的工农差别实际还是地区差别的一种表现。
反而现在新出现的一种劳资差别,确是真实存在并且不断扩大着的。这种差别之间的收入比,远远大于中国历史中任何一个时期任何两种不同职业范围之间的收入差别比,以某大型保险公司董事长年收入6000万元和中国人均收入4万元的案例比较,这样的差别是不可忽视的,更遑论还有众多年收入上亿、几亿、几十亿的红色、白色和黑色资本家了。在社会中的表现则体现在豪宅与打工无房户、豪车与下岗贩卖者、7000万的婚礼与无钱生育者之间的巨大差别。
他们的钱是哪来的?我认为不应该在这篇文章中讨论,那是另外的话题。但是我们还是要重视地区差别和劳资差别给社会带来的不安定因素,这样的不安定因素其对社会的反作用要远远大于一些人所重视的毛泽东时代的“负面”影响带来的不安定因素。
今天的脑体差别,通过研究表明,延续了毛泽东时代的差别并且有所扩大,具体扩大了多少倍,我可以负责任的说:我不知道。因为毛泽东时代知识分子的收入水平我是知道的,但是现在的收入水平我不知道,有谁能明确告诉我你知道吗?但是我所知道的是,2003年以前我在北大工作期间,所获得的工资、补贴、津贴、课时、补助、经费、稿费等等的收入总额,要比我当时在企业和机关的同学多一些,这还是不包括课外一些私人活动的收入,当然我不算是高级知识分子,在所有知识分子中只是一个中等偏下收入水平的人。十年过去之后的2012年,这样的变化是怎样的,我不清楚。
由此引发,提请我们要注意的是一个最明显的变化:收入的不透明化,这并不独存于知识分子收入水平的变化中,而是在众多领域中都普遍存在的,也因此产生了腐败现象的基础。试想,如果今天虽然大家收入水平都提高了,但是仍然依照毛泽东时代执行的收入透明化,每一个生活水平与收入水平严重不符的党政军领导干部,是不是都会赤裸裸的站在人民面前?
再有一个要注意的问题就是,现在奉行的发展原则中,资金、人员、政策普遍向城市和发展地区倾斜,而边远山区在工资收入、发展资金、优惠政策上都明显落后甚至长期未动,最明显的莫过于人员的流动,亟需发展的地区往往变成人员输出最大的地区,当地的发展和建设则无人问津,甚至被多年荒废。这样的制度难道不该我们深刻反思吗?
以上,我用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详解了建国后三大差别的变化历程,大家如有疑问或建议,均可直接问我。
(关于历史文献的真实性,我另制作了一张完整的、能够体现毛泽东时代向边远落后地区收入倾斜的表格,因该表过于庞大,有近5千类6万组一百多万字数据,只可分别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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