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逢3.15全国打假日,与央视3.15晚会披露的那些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虚假商品和服务相较而言,余倒以为中纪委带走曾经被媒体盛赞为“铁腕书记”的明星人物仇和,是3.15打假日这一天最大的打假亮点。
这里所说的“打假亮点”并非是指仇和是“假货”官员,恰恰相反,他是以为货真价实的政治官员,一位曾经被众多媒体尤其是南方某地重量级媒体誉为政治新星的地方重要官员。其“假”到底为何?咱们放在最后再叙。
对于仇和的落马,余绝无幸灾乐祸或者落井下石般卑鄙龌龊的心态,而是抱着决然惋惜的心情。余曾多么渴望仇和能够打碎我曾经的预言,跳出那官商结合最终走向贪腐的怪圈,为那些曾经追捧过他的媒体争一些颜面。但事实是无情的,最终仇和的行为并没有将耳光打在余的脸上,而是重重的扇向了捧红他的媒体的脸颊。
余这样一位小小的微不可言的平民百姓,是毫无面子可言的,虽然通过以往经验分析仇和的行为而预言了他必然会最终走向贪渎,但是如果仇和能够让我终生失望,反而会令我极大的开心,而不是让我满怀如今这样一个难言莫名的悲催。
也许有人怀疑余对自己绝非“幸灾乐祸和落井下石”之人的评语,认为余乃自抬身份,无妨,且看余早年关于对仇和的评论,一篇于2008年3月8日发往人民网强国论坛深水区的文章——《铁腕仇和,仇谁?和谁》(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id=84969079)(该文即兴而为,错字较多,见谅)。读者须知道,该文成于仇和正是如日中天平步青云之时,其时几乎所有正式的和重要的媒体均对仇和盛赞有加,恐怕也仅有人民网这样一个公正的网络平台敢于发表余之小文,连新华网发展论坛深水区都在发出后随遭删除。
既然余敢于在其大权在握且指日高升之时,反众媒体其调而评论,毫无溜须拍马攀附之念,今日也必然要一反众多媒体对仇和落马评论内容,而令读者拓开思路寻找被各种媒体言论假象隐藏的真正原因。
余对于仇和早年的评论,绝无“妨人”(民间俚语,害人、诅咒人、不利某人)之意,而是对其人所言所行的分析以及直觉判断所得结论。而余对于官员判断的习惯,最早始于1998年6月黄松有大法官调入最高法之时,因其力主“嫖宿幼女罪”入刑法,而断言黄松有此举乃因其必有玩弄幼女行为故自留后路,必将在十年之内东窗事发,果不其然在2008年黄松有因数罪并罚入狱。今年,“嫖宿幼女罪”已经实际废除,黄松有当年在刑法中加入的“私货”终被剔除,在此说说黄松有也算题中应有之义。
古有云,无利不起早;又有云,世间熙熙皆为利来,世间攘攘皆为利往。当年黄松有如果不为自己的罪行寻找出路,何至于冒天下大不韪背负世间父母的骂名而独力将“嫖宿幼女罪”塞进刑法替换强奸重罪?
而仇和,2008年之前在宿迁推行的激进改革,大力开展“招私商,引私资”。此后,仇和借大拆大改之际肆意扩大范围,拆国有科研单位、拆国有医院、拆国有幼儿园、拆国有学校……,所得土地全部低价卖给私人房地产商。后来更有一段未曾见诸报端而在民间网络流传的“仇和语录”:“宿迁515万人民所居住的8555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只要可以变现的资源和资产,都可以进入市场交易……。国有企业的改革,能卖掉的就不股改,能股改的就不出租,一切以卖为主”。好大的气魄,真乃是“卖出一条血路”的铁腕书记。仇和主政期间,数百家原国有幼儿园和学校全部廉价卖给私人,上百家地方国有各级医院卫生院全部处理给私人,国有企业也几乎全部卖尽……。罔顾地方500多万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将他们生活、生存所依赖的社会必需全部低价卖给私人和私企,这是怎样的勇气?恰逢其时,南方某重量级媒体对仇和大唱颂歌,而余对仇却只是怀疑,怀疑他为何对“私人”和“私企”情有独钟,为何对“私人”和“私企”肯让出如此大的国家利益,于是余眼中看仇和只有两个字:“私”、“利”。
正是因此,余在多年前的文中所写断语:仇和所为是“转化为资本家的获利场”、“实现化公为私的目标”、“仇和,仇和,‘和’的是资本大老板,‘仇’的是……”,当年小文中,对仇和“仇”的一方留有悬念,其实并不怎么悬,明眼人自然看出其内含义,但今天仍然可以揭开谜底,他“仇”的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中国人民群众共同所有的国有企业。
本文开篇曾提仇和之“假”,其实是指其乃“假象”官员,无论其在媒体中表现的是怎样的铁腕,怎样的激进,怎样的霸气,现在看来归根结底都是为了私人大老板获得最大利益,顺便也为其个人获得部分变卖国有利益中的好处所为。
余对于黄松有和仇和之流的断言,以及后来事实的验证,均已是过去。但余今日仍有一断言,需时日检验,那就是:但凡曾在过去十数年中主持国有企业“拆、改、卖”并且在今后仍力主支持对国有企业进行“拆、改、卖”的政府官员和管理层,查吧,都是贪腐分子,中纪委,你们的审理工作不会是无用功,他们中绝不会有一个是清廉好官。
对于国有企业的改革,余是全力支持的,但国企的改革,绝不是让国企往“拆、改、卖”的死路上去改,对此,余倒是有一策,无论国企的改革向哪个方向进行,只要不是走“拆、改、卖”的死路,只要牢牢把握此策,都可以排除一切贪腐现象,无往不胜。
此策仅仅十个字:“加强纪律性,改革无不胜”。国企的改革,也是一次革命,是人民共同资本焕发新春的革命,是国有资产凤凰涅磐的革新,是国有企业服务市场和服务人民的再一次创新,为此所进行的每一次努力和尝试都是值得的。中国革命时期,人民军队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铁一般的纪律下,打败了内外敌人,夺得革命胜利,今天,我们依然可以对政府官员和国企管理层施行比法律更严格的纪律管理,加强纪律性管理,不单单是国企的改革,实际上,无论是我们的人民民主革命还是新时代的社会主义改革,我们的国家都可以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从这一个胜利走向下一个胜利。
本小文结尾,余还是要强调这十个字:“加强纪律性,改革无不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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