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30年﹕61%职工可能参加群体事件﹖
— 兼评它释放的积极信号和自由派观点
国家发改委研究所 夏小林
香港传真NO.2008-84(修订稿)
一﹑劳资关系:脆弱的“和谐稳定”
近期发表的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六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总报告〉[1](以下简称〈总报告〉)中的数据显示﹐现在﹐全国企业职工多数已经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作(58.6%)。全国产业工人的主体 — 农民工大部分集中在非公有制企业。[2] 这与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显示的事实基本一致。[3]
在改革30年周年之际﹐以最新的全国大规模职工权益调查报告为镜﹐观察在以私有制经济为主体的产业工人就业所有制格局中﹐职工﹐尤其是其中的工人阶级的权益状况和维权行为的基本取向如何﹐对于总结改革中的正﹑反经验(包括审视自由派的理论和政策主张)﹐扬长避短﹐是有必要的。
〈总报告〉的数据和判断给人的印象是﹐与上一次即2002年调查的状况比较﹐2007年各类所有制单位职工劳动权益状况总体上得到“明显改善”﹐“劳动关系状况基本和谐稳定”。[4] 这些内容在〈总报告〉中比较醒目﹐就不重复了。
感到〈总报告〉中提出的一个重大问题需要再突出一下。它是:
在“劳动关系状况基本和谐稳定”的局面下﹐这次调查仍然发现﹐当企业发生集体劳动争议导致的群体性事件时﹐61%的职工表示有参加的可能。[5]
这就是说﹐在我国“劳动关系状况基本和谐稳定”的权威语意中﹐包含着实证的比较强大的不稳定可能性﹐即绝大部分被调查职工表示有参加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显然﹐建立在这种基础上的“基本和谐稳定”是较脆弱的。
无疑﹐这反映了30年改革中存在的一大缺憾。为什么﹖
〈总报告〉和相关分报告把直接原因在“一些劳动争议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的层面上进行了归纳。[6]但是﹐这一套系列报告的诸多数据和分析显示﹐形成这种威胁“和谐稳定”因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这种当下的新鲜数据﹐值得一读和思考。例如:
第一﹐收入分配﹑就业结构﹑私有制和经营者主导
〈总报告〉的数据显示﹐2007年比2002年﹐虽然一些指针显示职工的劳动权益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但是收入分配和相关的社会问题仍然十分突出。覆盖了多数产业工人的非公有单位的表现尤为突出。
这次调查的普通工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为1155.88元﹐为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的84.6%。[7] 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6年和2007年全国城镇职工的月均工资1750.1元和2077.7元比较﹐这次调查的普通工人月平均工资分别仅为其66.1%和55.6%﹐2007年比2006年还下降了10.5个百分点。
另外﹐72.4%的普通工人月工资收入低于全国平均工资收入。55.5%的普通工人月工资收入低于一千元。26.7%的普通工人过去五年来未增加过工资。[8]
其中﹐作为产业工人主体的农民工(占比为69.7%)﹐月工资低于本次调查的普通工人月平均工资。52.2%的农民工月工资低于一千元﹐并在国家统计局2007年全国城镇职工月均工资水平的48%之下。[9]
不知道为什么﹐〈总报告〉和相关分报告都没有涉及不同所有制单位职工之间的工资差距。但是﹐由于报告数据覆盖的“农民工”和“普通工人”多数都在私营单位工作﹐而在被调查的全部“职工”中﹐这两个群体的工资又分别倒数第一﹑第二﹐所以﹐可以认为﹐私营单位工人收入水平低﹐是普通工人和农民工工资水平低的主要成因之一。
另外﹐总工会课题组一份分报告的内容也在支持这种判断。它特别指出了形成低工资的一些原因﹐如“部分职工超时加班严重”﹐“部分企业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职工工资标准”﹐企业单方面确定劳动定额和工资标准﹐“工资收入保障机制不健全”在私营单位普遍存在﹐“特别是许多私营企业并不执行”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等,[10]——这些现象也都主要存在于私营单位。这再次显示了古典经济学描述的在私营工厂存在的利润与工资的冲突。
2008年上半年﹐媒体曾经发布如下消息:
国家统计局将于二季度公布2007年全国新的城镇职工工资数。该统计数字与过去不同的是﹐将包括私营企业员工的工资数据﹐预计人均城镇职工工资将有大幅下降。例如﹐常州市曾对3039家私营企业﹐34.3万从业人员进行了调查﹐2006年人均劳动报酬只相当城镇单位平均水平的55.3%﹐两者相差11807元﹐其中私营企业在岗职工人均工资只有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4.9%﹐两者相差11963元。[11]
国家统计局是有过这种想法。但是﹐处于众所周知的那种担心﹐到头来所谓的“公布”还是“牛泥入海无消息”了。显然﹐这个信息再次印证了私营单位普通工人收入水平低﹐是普通工人和农民工工资水平低的主要成因的判断。
而在公有制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收入低﹑增长慢﹐与管理者的差距越来越大﹐有的甚至相差上百倍。直接原因是经营者主导工资分配。这种制度原因的分析已经在很多文献中反映出来。〈总报告〉也有描述。[12] 对此﹐2008年全国人大的委员提过意见﹐国务院国资委也再次着手处理该问题。
但是﹐多年来在公有制企业中﹐由于在经营者主导分配的制度中非常容易发生经营者侵占利润﹐并同时侵占普通职工收入的问题﹐容易发生官商勾结等“权贵资本主义”现象﹐所以﹐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应该是公有制企业委托代理关系的制度不完善﹐致使监管不到位﹑企业管理者权力过大。这类似资本主义国家中“经理资本主义”导致的各种腐败现象﹐如高管的收入过高﹐再如美国安然公司等的丑闻。
解决这种问题﹐目前首先还是需要在国家层面解决有关问题﹐如在《国资法》中率先确立完备的委托代理关系制度等等。但是﹐目前这是理想的奢望。[13] 而次优选择﹐是由国资委直接规定经营者工资收入的分配方法(这是目前正在做的﹐如已经否认了经营者自定工资等收入的做法)。
在现代﹐社会保障也构成了工人参与企业分配和社会分配所得的一部分﹐工作安全也是工人的一种福利保障。工资与利润的古典冲突在这些方面的表现也十分抢眼:
调查显示﹐职工的社会权益保障方面也存在不少问题。国有企业好于私营企业。国有企业职工参保率约是私营﹑个体单位的两倍。私营﹑个体单位职工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的比例分别仅为36.9%﹑31.3%﹑22.1%﹑34.8%﹑12.5%﹐均明显低于全部被调查职工平均水平。[14]
另外﹐部分私营﹑个体单位的劳动保护措施不力﹐工作环境恶劣﹐职业危害严重,职业病持续高发。[15]
至此﹐自然又想到了GDP中工资收入的比重低,且连年下降的问题。由于国家统计局的“工资”不包括私营企业和个体单位等职工的工资﹐这样﹐由于越来越多的新增从业人员﹐以及原来公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因为“改革”﹐一批接一批地进入到个体私营经济﹐GDP中工资比重的连年下降﹐以及“城镇职工工资数”的连年大幅上涨﹐就不能正确反映宏观层面劳动者的总体收入状况了﹐甚至都不能反映多数劳动者工资收入水平的变化了。有的反映甚至可能是扭曲的﹐如“城镇职工工资数”的连年大幅上涨﹑好看的工资上升曲线和所谓的“政绩”。
因为﹐一旦将个体私营经济等中的职工工资包括进来﹐一方面﹐毫无悬念的是﹐GDP中职工工资总额的份额(如2005年的11%)会明显提高;另一方面﹐如前所述﹐“预计人均城镇职工工资将有大幅下降”。以至于原先准备公布有关数据的行动也停下来了。
工人收入低﹑社会保障缺乏﹐另外一方面﹐是财富在少数人手中快速聚集。这种“相对贫困”状况的出现﹐是资本主义工业社会和后工业社会的宿命。我们这儿也出现了。但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宿命吗﹖
在中国的自由市场派那里﹐这是个伪问题。因为﹐工资由供求关系决定﹐保持弹性很重要﹐这可以促进充分就业(“就业第一”)。另外﹐按照“渗透理论”﹐增长会通过涓滴效应来帮助穷人。所以﹐他们的政策主张是﹐工人应该爽快地接受低工资和残缺不堪的社会保障﹐最好是无社会保障。同时﹐政府﹑工会不干预劳动力市场﹐这才能创造和保持经济增长。
比如﹐一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曾经按照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和政策主张说﹐“就劳动力要素市场而言﹐政府要做的是停止干预生产要素的形成﹐比如劳动力的价格不要去人为决定﹑保护。要消除所有限制劳动力市场的政策﹑制度﹐才能让劳动力流动起来﹐真正让市场来决定生产要素的价格”。[16]
一位在全国政协负责财经工作的委员曾经按照弗里德曼的政策主张说﹐“中国不应该建成福利社会﹐否则人们便没有危机感﹐不好好工作”﹐“我建议取消所谓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福利﹐目的是保持大家的工作热情和能力”。“中国的贫富差距大吗﹖中国的贫富差距还不够大﹐只有拉大差距﹐社会才能进步﹐和谐社会才能有希望。”[17]
此类宣传产生的社会消极效应不可低估。因为﹐现在“大部分职工对未来自己的社会地位变化缺乏信心。……调查表明﹐在影响职工对社会现象看法的因素中﹐新闻媒体发挥了很大的作用﹐93%的职工表示对社会问题的看法受广播电视的影响﹐75.3%的职工表示受报纸刊物的影响﹐38.3%的职工表示受互联网的影响。”[18]
更何况﹐一些“主流”﹑“智囊”久居庙堂之中﹐与自由主义倾向明显的媒体精诚合作﹐显“瓦釜雷鸣”状﹐哪管社会大多数的工人﹑农民对此很是不爽﹐甚至产生了许多负面的联想。
这种现象的提示是﹐需要重新评估体制内人员和大众传媒的一些消极影响及社会后果﹐研究一下欧﹑美式“政治正确”的“普世价值”如何在中国登陆。另外﹐这也纠正了网络争论中﹐一些自由派人士一再坚决否认互联网具有较广泛民意基础和影响力的错误说法。
言归正传。自由派的劳动力市场理论是很有争议的。因为﹐真实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不是这样运行的。在美国和欧洲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政府不仅“干预”而且“参与”(指政府大量雇佣劳动者﹐如美国政府雇员超过了制造业工人数)劳动力市场﹐并且建立了比我们完善的社会保障体制。即使20世纪90年代新自由主义的影响导致了美国社会福利的削减﹐有道德感的经济学家也表示了深切的担忧和反对。[19]
在为卡尔‧波兰尼《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一书所作的“序言”中﹐以从经济史角度做出的大量分析为背景﹐结合现代的事实﹐斯蒂格利茨针对全球化中“华盛顿共识”这种荒谬的主张写道:
明显不能成立的是﹐通过让自己满足于更低的工资﹐个人就能够立即获得就业。效率工资理论﹑内部人~外部人理论以及一系列其它理论﹐已经提出了许多强有力的解释﹐来说明为什么劳动力市场并不像自发调节市场鼓吹者所认为的那样运作。[20]
另外﹐“绝大多数社会都在自己的历史中演化出一些照顾穷人和社会底层的人(the disadvantaged)的办法。工业时代的来临使得个人越来越难以担负照看自己”。[21] 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在这方面﹐斯蒂格利茨以俄罗斯和拉美失败的“改革开放”说明﹐一个制造越来越多穷人和甚至没有钱给穷人支付年金的政府﹐缺乏合法性:
因为对于一个不能给多数人 — 或者数量可观的少数人 — 带来好处的市场经济﹐人们可以用无数种声名狼藉的方式来加以拒绝。一个所谓的自发调节市场经济可能演化为黑手党资本主义 — 以及黑手党政治体系 — 很不幸﹐在这个世界的一些地方﹐这种担心是真实而迫切的。[22]
另外﹐就是在传统资本主义国家﹐如在撒切尔时期开始实行自由劳动力市场体制的英国﹐也面临了这种指责:国家内部两极分化加剧﹐穷人增加并且更穷了。她在上台前夕﹐热情洋溢地宣传芝加哥学派的“机会平等”理论口若悬河。但是,在《增长的困惑》一书中,英国经济学家理查德‧杜思韦特记录了如下讽刺性的历史场景变迁:
1975年争取选票时﹐撒切尔以“让我们的儿童长得更高”为题目发表演说:
追求平等是不现实的。追求机会平等比追求平等更加有意义而且更加可行。只有当允许不平等存在时﹐机会才有意义。
非常遗憾的是﹐后来﹐在她执政时期﹐自由主义政策使成人之中的贫困增加了﹐而且贫困发生了严重的代际传导。儿童生活条件的不平等加剧。英国儿童的死亡率比欧洲其它国家都高。最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英国儿童一代比一代高的增长趋势停止了。他们长不高了。[23]
最后﹐与流行的所谓“主流”观点不同﹐渗透理论得不到历史事实的支持。相反的是﹐“增长可能会导致贫困的增加”。[24] 欧﹑美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现实已经证实了这个道理。而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中﹐我们同样看到的是﹐在自发调节成分浓厚的劳动力市场中﹐出现了相对贫困日益显著的趋势。而在各种层出不穷的侵害工人人身安全等合法权益﹐以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重大案件中﹐不时可见到官商匪勾结的“黑手党资本主义”现象﹐媒体上正统的说法是“权贵资本主义”现象。
所以﹐总结30年的经验教训﹐在下一步的改革中﹐纠正劳动力市场中的自由主义趋向﹐确实有一个加大工作力度的问题。目前﹐中央和国务院正在努力。总工会﹑企联等NGO也在努力。另外,目前中国面对全球金融危机和实体经济萎缩的影响,出口和工业增长快速放缓,服务业也受到拖累,收入、社保和就业问题日显突出,劳资关系的紧张度也在提高。政府、工会等加强劳资协调工作和促进就业,对劳动力市场进行理性的积极干预和必要的参与,更属必要。所以,自由派的劳动力市场自由调节主张﹐在实际政策层面是不受欢迎的﹐一些极端主张被视为无稽之谈。当然﹐有的人也玩两面三刀﹑暗度陈仓﹐目前还无甚效果。不过﹐有关分析表明﹐在中国全面建立新型的劳资关系协调机制﹐并保证其能够从上到下地有效运作﹐仍然需要时日。[25]
第二﹐劳资协调机制:空转和缺位
实有的效果不大﹐是谓空转。如《劳动法》和劳动争议处理法规是有的。但是﹐其行不远。〈总报告〉的数据和分析在这方面也提供了新鲜的信息。例如:
— 在执行《劳动法》方面(2007年《劳动合同法》尚未实施)﹐私营个体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为47.3%﹐比国企低21.2个百分点。而国企68.4%的签订率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劳动合同短期化情况严重。吸纳劳动力最多的非公有制单位中﹐集体合同未普遍建立。[26]
— 在落实劳动争议处理法规方面﹐劳动争议处理成功率低﹐这有可能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由于在与所在企业发生过劳动争议的职工中﹐高达75.1%的争议或者“没有解决”(32.1%)﹐或者“只得到部分解决”(43%)﹐存在导致劳资矛盾激化的“可能”。以致〈总报告〉也认为﹐这成为了激起多数工人具有参加群体性事件动机的直接原因。[27] 当然﹐在这背后﹐是工人的合法权益屡被侵犯。
第三﹐工人的社会态度和维权行为取向
——对工资水平和收入分配差距的态度。43.9%的职工对自己的工资收入水平“不太满意”或“不满意”。85.5%的职工认为﹐收入分配差距大影响了社会和谐。
——对自身社会地位的态度。25.3%的职工认为﹐工人社会地位下降了。多数工人(69.5%)和农民工(67.3%)对自己的社会地位表示不满意﹐表示满意的分别只有30.5%和32.7%﹐这种现象在改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中表现更为突出。[28]
——对社会问题的认知。“不少职工认为﹐收入差距大﹑就业难﹑腐败现象严重﹑看病就医费用高﹑房价越来越高﹑子女教育费用高等﹐是影响当前社会和谐最突出的问题。”[29]
——职工维权行为取向。正是在一种缺乏公正﹑公平感的分配关系和社会关系中﹐比较多的职工对自身状况不满意﹐对社会问题不满意﹐对个人﹑阶级和社会未来缺乏良好的预期﹐对完全或者主要依靠外部力量(政府﹑法律﹑企业﹑党团组织﹑工会)来解决问题信心不足﹐所以﹐产生了较强烈地依靠自身的联合行动表达利益诉求的本能冲动和行为取向:
本次调查显示﹐当企业发生集体劳动争议导致的群体性事件时17.1%的职工表示参加﹐32.2%的职工表示涉及自身利益就参加﹐11.2%的表示多数人参加自己就参加﹐即表示参加和有参加倾向的职工占61%。[30]
〈总报告〉执笔人提醒:“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31] 并在报告中提出了若干对策。
二﹑广东案例:“把工人当作假想敌”﹖
据《南方都市报》
东区公安分局组织防暴演习﹐保安扮“工人”游行﹐锻炼警察整体协作能力。
由此﹐一位读者在网上发出深深的叹息:“防暴队﹐你为何只把工人当作假想敌﹖”但这确实是政府对劳资冲突压力的自然反应﹐而非作秀。因为﹐之前广东省总工会主席早已直言:“从目前来看﹐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当中﹐最大量的案子﹑最集中的问题是劳动关系问题。”[32]
问题是﹐还应该有其它更多﹑更优的选择。因为﹐缓解劳资关系的基本机制﹐是建立和有效地应用政府﹑工会﹑雇主组织的三方协商机制。但是﹐在2008年初关于全国人大代表﹑玖龙纸业张茵是否“点血成金”的争论中﹐人们看到﹐广东省的雇主组织没有出来维护雇主张茵的“权益”﹐而是阴阳颠倒﹐省工会副主席在大众媒体上奋勇当先﹐力排众议﹐充当了张茵的辩护人。接着﹐就是广东省另外一个全国人大代表胡小燕(全国三个农民工人大代表之一)手机关闭﹐不接受来自劳工求助的新闻铺天盖地﹐数月不歇息。如此乱象﹐令人啼笑皆非﹐除了反映当地三方机制不健全﹐还能说明什么更实质性的问题呢﹖
进一步的问题是﹐改革30年﹐全国工人阶级的大部分进入了私营个体等非公有制单位工作。在这里﹐他们当中的多数人工资低﹐社会保障覆盖面低﹐政府主导的维权机制不健全﹐以致发生大规模维权的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就在眼前。这对改进30年后的改革提出了警示。
主要原因何在﹖一句左右皆宜﹑官学皆说的大白话是:思想不解放﹐改革不彻底。所以﹐解决它的办法是:
—“解放思想”﹐从自由主义市场经济思想束缚﹑资本的挟持中杀开一条血路﹗
—“深化改革”﹐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要通过建立有规制的劳动力市场改革来解决﹗
—“法律不禁止的都可以干”。当然﹐要正视党规﹑政纪﹑行业自律和道德﹑风尚﹑民俗等必要的约束因素﹗但是﹐罢工可以不﹖“群体性事件”式的罢工好﹐还是法律允许并规范下的罢工好﹖
三﹑“61%职工可能参加群体性事件”释放的积极信号
对61%的职工表示愿参加“集体劳动争议导致的群体性事件”的传统解读是:“高度重视”(实则首偏于警惕)。新的解读是:
第一﹐今天中国工人阶级参与意识﹑维权意识﹑团结意识已经在快速增强﹐并且已经达到不可忽视的水平。他们不再是一盘散沙﹐任人宰割﹐无所作为﹐怨天尤人了 — 这原本就不是工人阶级的德行﹐仅仅是转轨国家中的暂时性现象。自私自利的资本促进工人成熟。“丢掉幻想﹐准备斗争”。“合作的基础是巨大冲突”。执政党要高度正视这种变化﹐依靠工人阶级﹐因势利导﹐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借用〈总报告〉的语言表达﹐就是当前“职工的主体意识更趋于鲜明”。“61%职工可能参加群体性事件”﹐就是这种主体意识在特殊情境下的特殊表达方式。它是一种积极的信号。
另外﹐在参与企业管理的层面﹐这种主体意识一样有鲜明的表达:
调查结果显示﹐愿意参加本单位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参与﹑民主选举的职工占71.3%﹐认为职工参与企(事)业管理有利于维护职工权益的占95.9%﹐认为应当让职工都有机会参与企(事)业管理的占91.1%﹐认为职工参与企(事)业管理是职工应当享有的权利的占91.7%。[33]
由此看来﹐第一﹐在正常条件下﹐职工愿意通过现有的制度手段解决自身的合法权益问题。第二﹐在不正常的条件下﹐由于法律没有禁止罢工类活动﹐许多职工也可能选择团结一致﹐采用“群体性”争议方式(往往导致工作停止﹐形成事实上罢工)来解决自身的合法权益问题。第三﹐在企事业单位的日常运作中﹐绝大多数职工具有明确的积极参与意识。这么好的工人阶级﹐应该取得“善待”。对他们来说﹐经过多年的改革历炼和反复比较﹐觉悟已在心中﹐被自由主义市场经济忽悠的岁月已经不再。
可以验证这种判断的另外一个相关的侧面信息来自香港凤凰网:
凤凰网投票结果:
对胡星斗等14位专家学者联名建议全国人大将
选 “反对﹐这种做法有点哗众取宠” 项的票数9307张,比例为73.5%;选“同意﹐改革开放的不朽功绩不能遗忘” 项的票数3348张,比例为26.5%。
请记住﹐这里是73.5%比26.5%﹐质疑的是绝对多数。
以至于力图捍卫改革开放的胡星斗不得不评论说:中国人民进入了“反改革开放”时代。现在﹐大部分工人农民不支持改革开放﹐因为他们被边缘化了;许多知识分子不支持改革开放﹐因为他们反对瘸腿的畸形的改革……。[34]
所以﹐今天党﹑政府和工会要善解善用工人阶级的新觉悟﹐加强思想引导和组织领导﹐与普通工人打成一片﹐团结雇主组织和其它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争取在5~10年内﹐基本建成富有成效的劳资关系协调机制﹐切实改善中国的收入分配状况﹐建立具有自我调节和平衡功能的社会﹐为可持续的﹑公平的改革﹐以及为可持续的﹑公平的增长奠定社会稳定的基石。
第二﹐劳资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由此推论﹐劳资关系协调机制当然是社会层面最具主导性的稳定机制。
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开宗明义的第一体制特征﹐就是适合它那个国情的强大的劳资关系协调机制。
中国体制内一些自由派倡导的所谓“北欧模式”﹐人家放在首位的社会协调机制也是优势的劳资关系协调机制。
而极端自由派提倡的劳动力市场自由调节﹐就是在英﹑美﹐也只是部分洋书生的纸上谈兵﹐其对于发展中国家的全部意义就在于﹕“踢开梯子”﹐要你“不学它做的﹐做它不做的”。要在这方面“解放思想﹐破除迷信”﹐张夏准充满了引人入胜的历史故事的〈富国陷阱 — 发达国家为何踢开梯子﹖〉﹐倒真是值得一读﹐以利脑子“急转弯”。
结束语: 61%职工可能参加群体性事件并不是坏事。需要高度重视和积极利用这种现象背后的积极因素。“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
[1] 2007年总工会委托国家统计局在15个省(区﹑市)进行了包括1.2万农民工在内的4.2万个职工样本的问卷抽样调查﹐并在各调查省(区﹑市)开展了典型调查和个案访谈等。
[2] 中华全国总工会研究室课题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征程中的中国职工队伍 — 第六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总报告〉﹐中华全国总工会主管﹑中国工运研究所主办《工运研究》2008年9月第16﹑17期合刊﹐第5~6页。
[3] 《中国统计年鉴(2008年)》显示,2007年底,城镇就业人员中的国有和集体企业职工分别为2553.2万和614.5万人,共计3167.7万人,而城乡个体私营企业、港澳台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就业人员共计为1.4333亿人。国有、集体企业的职工仅相当于这些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约22%。
而在容纳了1.5090亿就业人员的乡镇企业中,现在集体企业已经很少。早在2005年,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局长就已经指出,全国168万家乡镇企业中95%实行了各种形式的产权制度改革,其中20万家转成了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企业,139万家转成了个体私营企业。目前中国的乡镇企业体制和机制不断创新,混合型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正成为增长的主体,2005年,混合型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创造的增加值占整个乡镇企业的90%以上。乡镇企业中的这一部分的就业人员,也是远远超过国有和集体企业的职工的。
另外,在全部城乡各类企(包括个体户)事业和机关单位的4.9299亿就业人员中,在劳动权益状况较好的全部国有单位工作的人员比重仅仅为13%。
[4]中华全国总工会研究室课题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征程中的中国职工队伍 — 第六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总报告〉﹐《工运研究》2008年9月第16﹑17期合刊﹐第13页。
[5]中华全国总工会研究室课题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征程中的中国职工队伍 — 第六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总报告〉﹐《工运研究》2008年9月第16﹑17期合刊﹐第15页。
[6]中华全国总工会研究室课题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征程中的中国职工队伍 — 第六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总报告〉、〈我国企事业劳动关系及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建设情况〉﹐《工运研究》2008年9月第16﹑17期合刊﹐第15﹑61页。
[7]“全部在职职工”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其它单位的职工。这次调查企业职工72.2%﹑事业单位12.2%﹑党政机关﹑社会团体5.9%﹑其它单位的职工9.7%。在企业职工中﹐非公有制企业职工58.6%﹐公有制企业职工41.4%。
[8]中华全国总工会研究室课题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征程中的中国职工队伍 — 第六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总报告〉﹐《工运研究》2008年9月第16﹑17期合刊﹐第7页。
[9]中华全国总工会研究室课题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征程中的中国职工队伍 — 第六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总报告〉﹐《工运研究》2008年9月第16﹑17期合刊﹐第7页。
[10] 中华全国总工会研究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课题组﹕〈我国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实现状况研究〉﹐《工运研究》2008年9月第16﹑17期合刊﹐第31页。
[11]〈统计局将公布城镇工资新数据 私企首次纳入统计〉﹐《21世纪经济报道》
[12] 中华全国总工会研究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课题组﹕〈我国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实现状况研究〉﹐《工运研究》2008年9月第16﹑17期合刊﹐第31页。
[13] 夏小林﹕《为谁作嫁?——经济学、市场和改革》,香港大风出版社2008年10月版,第160-161页。
[14] 中华全国总工会研究室课题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征程中的中国职工队伍 — 第六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总报告〉﹐《工运研究》2008年第9月16﹑17期合刊﹐第8页。
[15] 中华全国总工会研究室课题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征程中的中国职工队伍 — 第六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总报告〉﹐《工运研究》2008年第9月16﹑17期合刊﹐第9页。
[16] 蔡昉﹕〈如何使劳动力要素价格不再被扭曲〉﹐《光明日报》
[17] 郭松民﹕〈主流经济学家能否像厉以宁一样反思〉﹐新华网2007年11月18参见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ts/2007-11/18/content_7093992.htm。
[18]中华全国总工会研究室“职工队伍思想道德观念”课题组﹕〈我国职工思想道德观念状况研究〉,《工运研究》2008年9月第16﹑17期合刊﹐第39~40页。
[19] 萨缪尔森﹑诺得豪斯合着﹕《经济学》(第17版)﹐人民邮电出版社2004年1月﹐第323-324页。
[20] 卡尔‧波兰尼﹕《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4月﹐第4~5页。
[21] 卡尔‧波兰尼﹕《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第4页。
[22] 卡尔‧波兰尼﹕《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第8页。
[23] 理查德‧杜思韦特﹕《增长的困惑(修订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1月﹐第70-72页。
[24] 卡尔‧波兰尼﹕《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第1~2页。在我国已经翻译出版的约瑟夫‧斯蒂格利茨的《喧嚣的九十年代》一书中,也阐述了这种观点。
[25] 夏小林﹕《为谁作嫁?——经济学、市场和改革》,香港大风出版社2008年10月版,第283-292页。
[26] 2008年9月﹐《劳动合同法》实施半年余﹐全国人大已经部署在全国进行《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
[27]中华全国总工会研究室“劳动关系状况”课题组﹕〈我国企事业劳动关系状况及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建设状况研究〉,《工运研究》2008年9月第16﹑17期合刊﹐第61页。
[28]中华全国总工会研究室课题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征程中的中国职工队伍 — 第六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总报告〉﹐《工运研究》2008年9月第16﹑17期合刊﹐第12页。
[29]中华全国总工会研究室课题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征程中的中国职工队伍 — 第六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总报告〉﹐《工运研究》2008年9月第16﹑17期合刊﹐第13页。
[30]中华全国总工会研究室“劳动关系状况”课题组﹕〈我国企事业劳动关系状况及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建设状况研究〉,《工运研究》2008年9月第16﹑17期合刊﹐第61页。
[31]中华全国总工会研究室课题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征程中的中国职工队伍 — 第六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总报告〉﹐《工运研究》2008年9月第16﹑17期合刊﹐第15页。
[32] 关怀﹕〈建设和谐社会﹐企业应依法履行社会责任〉﹐《工人日报》
[33]中华全国总工会研究室“职工队伍思想道德观念”课题组﹕〈我国职工思想道德观念状况研究〉,《工运研究》2008年9月第16﹑17期合刊﹐第39页。
[34] 见
另外﹐
相关文章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