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巳申春秋》是我八年以前作的口述,是金光耀老师和研究生邓杰帮我一起做的,前后持续了二三年时间,制作完毕以后一直放在案头,想过一段时间再来审视一下,是否符合客观事实,能否实事求是有分析地对待往事。一般当事人写回忆录,为自己辩白的多,难免有片面性。由于我自己是历史专业出身,故我不想为自己辩白什么,只是想恢复历史的本来面目,并客观地实事求是地对自己经历的事件,作一番剖析,分析事件的来龙去脉和各种因果关系,从实际效果上考核它的利弊得失,总结它所以失败的历史教训。邓小平同志说过文化大革命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历史发展中的一个阶段,总要总结。
「文革」十年,实际上是指毛泽东同志晚年执政的最后十年。建国以后毛泽东执政的历史时期,是可以分成二个阶段,前17年与后十年,都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历史阶段,都是在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如何发展的道路。这个探索不能离开国际国内大环境,它与改革开放以后国际国内的大环境不同。对历史的分析不能离开它相应的时空条件,决不能离开那时的时空条件去苛求故人,这一点大家很容易理解,这是对相应历史时期的各个历史事件作分析时所必须遵循的前提。
《巳申春秋》,大风出版社2014年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作为宏大历史事件的当事人,他对事件的认识亦还有一定的局限性,他不可能知晓事件的各个细节,这是他当时所处的地位所决定的。有许多事当局者迷,旁观者清。马克思能在巴黎公社失败以后二天,就能宣读《法兰西内战》的著作,总结它的历史经验和教训,由于他毕竟不是直接参预事件的当事人,而是对巴黎公社抱着同情的旁观者,这对当事者而言,也要求这样做,那就很困难了。大量的历史事件是要等待它过了许多年,事件在各个方面的结果和许多细节都充分被披露以后,才能做出比较冷静的科学的总结。故对重大历史事件的精确判断和分析,总须要有一定的时空距离,才能实现,实时的认识很难避免它的片面性。就拿〈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与「一月革命」这两件事来讲,我是身在其中,在当时很难作出完全正确的判断,一是当时自己正处于精神亢奋的状态,二是它的实际效果也需要一个时间段才能反映出来。
当事件过去40年了,各种与事件相关的资料都陆续被披露了,大多数当事人都已故世,在现实中已很少利害关系的纠结,那就有可能比较冷静的、客观的对事件作出实事求是的分析。作为当事人,我更多地是从专业的视角来审视它,甚至是很冷酷地去剖析自己的往事。述往事的目的是思来者,是为后来者提供历史的经验教训,如何趋利避害。中国历史上修实录是后王为前王修,而历朝历代的修史,也都是后朝修前朝的史。当然有为后朝立论的因素,但更多的因素是以史为鉴。为什么后朝能修前朝之史呢?因为摆脱了当事人的利益纠结。但是后朝修前朝史时,也不能完全离开前朝曾经的当事人。如《明史》的修订,还是离不开黄宗羲、万斯同他们的《明史稿》。李世民修前八史(指《晋史》、《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及《南史》、《北史》等八部史着),也是因为离开隋亡的时间不久。魏征去世时,李世民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故知往事的目的,也只是为了今人行事的需要,正确吸取前人的经验教训,如何在如今的行事过程中趋利避害。故在这个问题上任何的忌讳都是没有必要的。那十年历史,不应成为禁区。历史很难按照判决书来写,因为那样的话,干巴巴的,没血没肉。它不可能是单方面的故意,而是双方和多方博弈的结果。没有博弈和互动的过程,那样的历史著作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即使是审案,也要控辩双方真刀真枪地互动,才能说明事件的真相,才能使人们心服口服呀!
如果仔细分析毛泽东晚年这十年历史,它也应该分为二个不同的历史阶段。从1965年10月到1969年4月,即从〈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到召开中共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为止,这是一个历史阶段,严格意义上的文化大革命已经到此结束了。关于文化大革命的时间,毛泽东在1967年说过好几次,在1月间,他对阿尔巴尼亚代表团说:「大概2、3、4月这三个月是决胜负的时候,至于全部解决问题可能要到明年2、3、4月或者还要长。」在7月13日中央文革的碰头会上说:「一年开张;二年看眉目,定下基础;明年结束,这就是文化大革命。」在8月16日,对阿尔巴尼亚专家谈话时说:「我们这次运动打算搞三年,第一年发动,第二年基本上取得胜利,第三年扫尾,所以不要着急。」在9月16日,他对南萍、陈励耘说:「运动的第一年已经过去了,第二年又过了三个月,7、8、9,我看春节差不多了,可能有眉目了。」在9月19日,他同杨成武、张春桥、汪东兴、余立金谈话时说:「要开一次九大,准备在明年秋季,至少在后年1月份召开。」故在毛心目中,九大的召开是为了结束文化大革命,是为了总结文化大革命的经验,巩固文化大革命的成果。事实上九大是在1969年4月召开的,所以九大以后,中央文革小组也就不存在了。故严格意义上「文革」到1969年4月已结束了,笼统地讲「十年文革」这个词并不正确,九大以后实际上进入了另一个阶段。毛心目中,九大以后主要的任务是在国内召开四届人大,恢复正常的秩序,从而召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各级人民委员会,那时各省市的革命委员会作为过渡的机构告一段落。在国际问题上是如何处理好中、美、苏三者之间的关系,改善中国的国际环境。然而林彪事件打乱了他的步骤,他不得不放下既定的计划,集中精力来处理林彪的问题,而「9.13事件」实际上宣告了「文革」的失败。我们知道〈5.16通知〉中的焦点是关于接班人的问题,九大的党章是把林彪作为接班人写入党章的,结果林彪折戟沉沙,那怎么向全国人民交代呢?这样在「9.13事件」以后,便不得不花大量时间批林,说清林彪事件的来龙去脉,解放老干部,平息老干部心中的怨气,从而重新建班子,召开十大,同时花很大的力气调整国际关系,使国际国内的形势得以缓解,为以后改革开放留出了很大的空间。然而事态的发展并不遂毛的心意。所以科学地讲,应把毛最后执政的十年,应分成二个不同的历史阶段,各个阶段的中心不同、主题不同,尽管后一个阶段在毛的心目中是如何巩固文革的成果,这是其题中应有之义,结果并不如其心愿,「文革」造成的新老干部之间的裂痕实际上很难弥合,毛正是在他留下的这个难题中过世的。对于这个时期相关的历史人物,也应该作具体分析。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不管运动中站在哪一边,事实上各有各的账,功是功,过是过,有的是执行路线上的问题,有的是为人品德上的问题。总之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既不是绝对否定,也不是绝对肯定,脸谱化不是好办法。至于理论上的问题,也得具体分析,往往包含着双重的因素,正确与错误混杂在一起,须要条分缕析。激动的年代已经过去,留下来的总结,应细心又冷静。作为历史的分析,尤其应该如此,不能把污泥和宝贵的东西一起抛掉。
我个人在毛执政的最后十年中,所做的工作,也应该分成二个阶段。前面三年,我是为「文革」这个中心任务服务的,在意识形态领域参与〈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起,不知不觉地卷入政治漩涡的中心,滚了一圈以后,又回到意识形态领域。后面的七年,从1968年9月成立《红旗》组稿小组起,到1970年恢复写作组,直到「文革」结束,这个阶段我是在意识形态领域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服务。林彪事件,我们虽不是在矛盾的中心,然而也牵涉到不少事情。「文革」结束以后,我面临的是清查和审判,及12年的隔离和牢狱生活,为此又提供给我静心读书的机会。我重读马列经典著作、毛泽东的著作和二十四史与《资治通鉴》,在思想观念和治学方法上,反而得到进步。
人的认识总要经历感性与理性二个不同的阶段,历史的研究从书本到书本,毕竟都是间接认识,没有直接知识垫底,有时候很难得到真正的认识。事情亲身经历方知其中的甘苦,那十年的经历对我读史有很大的帮助,特别是为毛泽东组织标点注释古文大字本的过程中,古今之间不仅在历史与未来之间,而且在情感领域竟然可以那样沟通。所以有了那样的经历,古史中的人物就活起来了。有了历史的底蕴,再来审视现实问题,也能更深一层透视它本质的东西。有人问我这辈子的得失如何,我认为还是得大于失,没有人生的跌宕起伏,怎能认识人生的真谛呢?有了这样的经历,我看问题,多少能深入一些。譬如司马迁在《报任少卿书》末讲:「负下未易居,下流多谤议。」过去没有经历时,体味不到这句话的辛酸,有了这番经历我体味到了。在世俗的眼光下,于人于己都是如此,至于什么「文革余孽」、「刑余之人」之类称号,对我就没有什么可以大惊小怪的了,面对那些谤议也能坦然处之,不会与那些小人之颜色去计较什么长短了。历史上的是非,自会有定论,它不是按照什么决议和判决书来写的,那些东西的时效毕竟有限,管它们的议论干嘛,还是挺胸走自己的路,是非自有公论。从为人讲,只要没有偷偷摸摸干那些见不得人的事,没有为个人的私利用骗术去损公肥己就可以了。对于那些毛主席所谓的「政治骗子」们,靠无中生有地说假话,伪造文件,即使得意于一时,我仍是嗤之以鼻的。至于个人在工作和认识上的失误,谁也难免,当然需要改正,但那不是人品上的问题。我离开牢狱生活,回归社会,恢复正常人的生活,也已25年了,回首审视这许多年自己的所作所为,我没有抛弃过自己的信仰,无论此前此后,我深信自己所做的一切,是经得起审视和检验的,没有愧对我当年参加革命的誓言,从参加革命的那一天起,我早就把个人的得失置之度外了,凭这一点,我相信自己这一辈子堂堂正正为人的品格,这也正是我唯一可以告慰自己的地方。
摘自朱永嘉口述:《巳申春秋——我对文革初期两段史实的回忆》大风出版社2014年(原载大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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