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一微信群看到有人对私有制的争论,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争论的起因,源于大家纷纷唏嘘当前社会昼夜颠倒、摧人身心的工作制,一位群友说"私有制是万恶之源",当前社会之所以会出现过劳猝死、阶层固化、贫富差距等乱象,都是私有化造成的。
当即就有人跳出来说,如果不搞私有化,社会上没有私营企业和私人老板,那农民只能守着一亩三分地永远穷下去,国家经济也永远发展不起来。
此人随后还说,国家经济快速发展和老百姓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这都是有目共睹的,相较于大家永远穷下去,过劳猝死、阶层固化、贫富差距,又孰轻孰重?
笔者算是听明白了,此人的观点:如果不搞私有化,就没有私营企业和私人老板,占人口80%的农民就找不到工作,就只能刨土抠地,农民富不起来,国家的经济也就发展不起来。
此人的观点,实际上也是当前不少人的普遍心理:相较于找不到工作,宁愿被资本剥削。
窃以为,持有这种观点和心理的人,是从未读过毛主席著作的。
1955年,毛主席在编辑《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时指出:“农村多余的三分之一甚至更多的劳动力向哪里找出路呢?主要地还是在农村。”
显然,毛主席对农村人口多和劳动力过剩的问题是早就意识到了的,并且也想到了解决方案。
1958年10月,中共中央在批复轻工业部《关于人民公社大办工业问题的报告》中确定:“人民公社和县联社必须贯彻执行工农商学兵结合和农林牧副渔结合,特别是工农业并举的方针,在切实抓紧农业的同时,还要大力举办工业。”
面对农村发展中存在的资金薄弱、技术落后、规模狭小等问题,毛主席提出:“要使人民公社具有雄厚的生产资料,就必须实现公社工业化,农业工厂化。”
1958年12月,毛主席主持起草并仔细斟酌修改后颁布的《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指明:人民公社大办工业,将逐步把一个适当数量的劳动力从农业方面转移到工业方面。
毛主席强调:“在社会主义工业化过程中,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农业人口会减少。如果让减少下来的农业人口,都拥到城市里来,使城市人口过分膨胀,那就不好。要防止这一点,就要使农村的生活水平和城市的生活水平大致一样,或者还好一些。怎么才能使城乡生活水平一样甚至更好呢?有了公社,这个问题就可能得到解决。每个公社将来都要有经济中心,要按照统一计划,大办工业,使农民就地成为工人。”
《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颁布后,农村工业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到1959年,社办工业企业发展到70多万个,产值超过100亿元,占当年全国工业总产值的10%。
从《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不难看出,毛主席解决农村人口多和劳动力过剩的思路,不是让农民进城,而是让农民造城:在农村人民公社多功能综合发展设计中,开办工业企业,通过公社工业化,就地转移劳动力,缩小城乡差距。
而且,公社工业化的根本目的还在于发展农村经济,缩小工农差别,最终实现城乡共同富裕。
毛主席认为,人民公社与农业社不同。人民公社不是单纯的农业生产组织,也不只是农林牧副渔五业,而是要同时举办工业,逐渐消除城市和乡村的界限、农业与工业的差别。
在毛主席看来,发展乡村工业、实现农村工业化,打破传统的城市工业、农村农业分工格局和工人务工、农民务农的社会角色分工,是从根本上改变农村贫困落后面貌和城乡差距的有效途径。
他一再强调,我们的农村工业化,是要把农村也改造得和城市差不多,使农村生活不低于城市,或者大体相同,或者略高于城市。他说:"作为社会主义的新人,应该能文能武,亦工亦农,进厂是工人,下地是农民”。
显然,毛主席的思路是十分明确的:借助于人民公社举办工业企业,将庞大富余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吸收,通过建造农村城镇以解决农村发展问题,最终实现城乡共同富裕。
毛主席绘下的宏伟蓝图,我们不妨试想一下:公社工业化,农村工厂化,农民亦工亦农,农村亦村亦城,就像河南临颍县的南街村一样,农村还会不富吗?还会有城乡差别吗?还会有背井离乡、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空巢老人、贫富差距、阶层固化、资本剥削、过劳猝死现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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