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打铁先得本身硬
二、践行与农民“三同”
昔阳县干部参加劳动的制度不仅只对不脱产的生产大队干部和各级生产队的干部,而且还要针对脱产的各公社和县级领导干部,第一次出台的还是县委常委和县人委的主要领导干部。
1957年中央发出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后,张怀英更是把它看作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在他看来,这件事首先应该从自己做起,从自己的班子抓起,才能带动广大干部投入到集体生产中去。那时,一个声势浩大的动作就是县委常委和县人委的主要干部要轮流下到农村,和农民一样到地里干活,实行同吃、同住、同劳动的三同措施。具体要求是:轮上了谁,谁下去,务必要把自己的工作停下来,安排给另一个人代理,时间为一个月,而且必须和农民一样去干活,还要强调同社员们同吃同住同劳动,不得偷懒。这样的措施就够铁了,然而再铁也不能造假,必须要实打实地进行,回来时在哪一个大队干活,必须要有哪一个大队开给的记工表。
就为这个事,我采访了赵满仓。他说有一次下去劳动,是张怀英带队到洪水大队去干活,我带队去大寨劳动。我本来是劳动人民出身,只觉得干一天活没有什么。可是一到大寨和大寨人摽着干起来,那可是受不了。我带得那几个人就更不用说了。干了没几天,我们的腰就直不起来,手也肿了起来,到食堂吃饭时,碗也端不住,检察院的张启荣就把碗掉在地下打破了。陈永贵一看这情况说这还行,你们不要跟男人干,跟上妇女们干吧。跟着妇女们干,照样吃不消,人家干活并不比男人差,还笑话我们大男子汉比不上俺们老婆婆,我们又败了下来。陈永贵又看到了,说跟妇女干不行,就跟我干。于是,我们只好由陈永贵一人领我们干活,他要求我们不要硬和我一样拼,不行就歇一下,不要搞坏身体。老赵说,我们从劳动的实践中体会到,像大寨的干部这样和社员一样参加劳动,还能有什么问题解决不了呢!
县里的领导停止机关工作下乡参加了劳动,很快在全县造成了声势。张怀英首先起到了表率作用,在人们的街谈巷议中,总是说“张县委”今天在哪里哪里劳动了。1960年春节,县级机关没有放假,各部门都在组织“开门红”活动,县委机关许多干部移居下思乐村,参加新农村建设。大年初一,张怀英就亲自带头上工地担砖劳动。县委宣传部的干部白天劳动,晚上带领宣传队在村里演节目。“张县委”担起了担子参加了劳动,所有的干部也都不甘落后,人人争先没有一个人偷懒。当时一些群众感到很新鲜。有一次,张怀英带着县委办公室的一些干部去劳动,路过北关村口时,村边站着一伙妇女,大队支部书记张义仓的母亲认出了张怀英,惊奇地说:“现在的世道变了,县委书记也给劳动改造了,怪不得村干部不敢不上地了。”这么一带,干部参加劳动就形成了风气。不仅县里的主要领导,就是一般的县级各单位干部也轮流着到各个大队去参加劳动。在他们的办公室里,不仅有办公的文件和报纸,还放着劳动的工具,什么时候要参加劳动,随时拣起工具就走。县长王贵科的儿子王国华介绍他父亲时就说,他一到父亲的办公室,看见墙上挂着的镰刀和草帽不在了,就知道他劳动去了。我曾记得县商业局的十来个干部就在我们村里劳动了两个月,走时还得由村里的干部写出证明,说某某某在我们管理区的劳动表现怎么怎么样。
为了这个问题,我专门采访了当时的县长王贵科的遗孀任贵明,她向我讲述了当时干部们参加劳动的情况,她说干部参加劳动在那时候是硬任务,谁不劳动也不行。从怀英,贵科开始,大家都得干,还有具体的考核。我记得有一次县委机关的干部要到西大街干活,西大街的干部田金锁就安排营生。可是就有人还要考考这伙人,专门拿出几担茅锅,让我们去担茅粪。这还能难得住我们?县委这伙人有多少在旧社会就是扛长工的,动不动就要给人家担茅粪,他们考不住。说到这里,老人家笑了,说我们这些人是干出来的,从小就在地里干,大人们干活,我们拾石头。长大当了生产委员,就带着一伙人干。还编了顺口溜:“今年1944年,政府号召大生产,打柴沤肥铲荒土,争取模范互助组。”早上互助磨面,七八家联合到一起干。后来我们调出来啦,还能忘了劳动?说到张怀英,任大姐评价说:怀英一是正派,二是说一不二,有一股精神,要不是他带头,昔阳干部参加劳动怎么能抓起来?他实实在在地抓,实实在在地干,大家都服他。任大姐已经是快九十岁的人啦,记忆还这么清晰。
经过1958年的试验证明了不论大村小村,生产大队,生产队的干部都能参加生产劳动。1959年他们又进一步试验,不仅生产大队,生产队的主要干部能参加劳动,连会计、保管也能一天参加半天劳动,一百户以下的生产队像大寨就基本上不对会计、保管进行补贴,全靠赚工分参加分配。
到1960年,张怀英在全县系统地总结了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领导生产的经验,并对这一措施作了注解:不参加劳动就不了解生产情况,就安排不好农活,干部不参加生产劳动,就不能及时了解群众的心理状态,就做不好思想政治工作。不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就会增加社员的负担,就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社员的生产积极性。干部不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就会变坏。群众对他们的结论是:一年不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就会变成懒人;两年不参加劳动就会变成劣人;三年不参加劳动就会变成臭人。所谓干部的懒、馋、占、贪、变就是这个意思。昔阳的四级干部参加劳动从那时起就蔚然成风。在1959年10月1日庆祝建国十周年的群众集会上,张怀英在会上代表县委讲话。他说:我们一方面发展了合作化,一方面培养了干部,不只取得了合作化的胜利,而且还出现了一大批公道能干,群众爱戴的好干部,他们同广大群众干在一起,始终如一地参加劳动,处处起带头作用,粮食产量和各项工作都走在了前头。他说到这里着重表彰了大寨的陈永贵,白羊峪的王殿俊,刀把口的张老太,北关王谷都,河东的卜太华和团里庄的郑奎选等。到农业学大寨那一时期,昔阳就规定了四级干部参加劳动的“一,二,三制度”,就是县级干部每年要参加一百天集体生产劳动;公社干部每年要参加二百天;大队干部每年要在队里做三百天劳动日。这一制度在那一时期也变成了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
张怀英不仅在昔阳是如此,当他调到文水任县委书记以后,也把干部参加劳动例入议事日程。听说他刚到文水县任职时,有一天乘车下乡调研,发现一个村子里有一大批人在地里干活,却有一个人在路上转来转去,两眼直瞅着这些干活的人。他就停下车来,问:这个人在这里转来转去干什么?被问的人回答说:他是队里的干部,是监视这伙人干活的,不仅检查劳动态度,农活质量,还要根据这些条件给他们记工。张怀英听后生气了,问:你这样做和过去的地主有什么区别?让他们干活来养活你,世上哪有这样的道理?于是,张怀英抓住这个典型,在全县干部中开展了大讨论,干部不参加劳动能不能搞好生产?如何解决群众提出的“拖不起的累户,养不起的干部”问题?在大讨论的同时,建立建全了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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