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核心,分清真假,有的放矢
——在毛泽东诞辰116周年纪念会上关于继续开展马克思主义学习活动的发言
李成瑞 旗帜网
今天,大家集会纪念中国各族人民的伟大领袖和导师毛泽东诞辰116周年。毛泽东是伟大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和无产阶级革命家。在去年毛泽东旗帜网站等单位举行的纪念毛泽东诞辰115周年的大会上,提出了“开展马克思主义大学习大讨论”的倡议。一年来,这一倡议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响应。许多地区老、中、青相结合,组成读书会、学习组,努力学习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的经典著作,领会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在学习中,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结合当前重大实际问题,包括如何看待新中国建立以来60年(前30年和后30年)的历史问题,如何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伟大旗帜、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问题,如何看待从美国开始引发的全球性经济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冲击以及如何应对、如何发展等等问题展开了讨论。许多同志发表了重要的意见,批判了修正主义、民主社会主义和普世价值等各种形式的反马克思主义思潮。毛泽东旗帜网站和其他进步网站在这方面做了不少工作,起到了提高觉悟、辨明是非、启发群众的作用。这些成绩都是应当予以肯定的。
大家可能已经注意到:今年纪念的活动,规模比前些年扩大了,人员增加了,甚至有少数反毛、非毛、去毛的人也发表了一些颂扬毛泽东的言词,但却回避和抹煞毛泽东思想的核心内容。从当前社会经济情况看,我国政府刺激经济并采取某些改良措施收到了暂时的效果,但贫富差距仍在扩大,内需增加缓慢,阶级矛盾加深,反腐倡廉依然“形势严峻”。对于所有这样一些纷纭复杂的新情况,应当如何科学地加以分析而不为某些假象所迷惑呢?这就要求我们更加深入地学习马克思主义,特别是集中力量学习和理解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内容,以提高分辨真假马克思主义的能力,并用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有的放矢”,分析和研究当前中国的实际问题。下面谈谈我对今后继续开展马克思主义学习活动的一些意见,欢迎提出批评,以便共同探讨。
一、抓住核心——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和继续革命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内容
关于马克思主义在马克思逝世以后的遭遇,列宁曾在1917年指出:正如历史上各被压迫阶级解放斗争的革命思想家和领袖的学说的遭遇一样,过去曾坚决反对他们的人,“在他们逝世以后,便企图把他们变为无害的神像,可以说是把他们偶像化,赋予他们的名字某种荣誉,以便‘安慰’和愚弄被压迫阶级,同时却阉割革命学说的内容,磨灭它的革命锋芒,把它庸俗化。现在资产阶级和工人运动中的机会主义者在对马克思主义作这种‘修琢’的事情上正一致起来。”(《列宁选集》第3卷,第174页)
那么,在毛泽东逝世以后,马克思、列宁、毛泽东的理论,在中国是否也遭遇到上述的命运呢?是否也有些人“企图把他们变为无害的偶像”,“赋予他们的名字某种荣誉”,“同时却阉割革命学说的内容,磨灭它的革命锋芒”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就需要我们通过学习马克思主义著作,领会它的内容特别是核心内容,了解它的革命锋芒之所在。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不得不多用一些篇幅来引证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毛泽东的重要论述。
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解放运动的理论。它包括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三个组成部分,内容博大精深。这三个组成部分都包含和渗透着关于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和继续革命这一系列最重要的内容。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确切地说,这是指有文字记载的历史。……随着这种原始公社的解体,社会开始分裂为各种独特的、终于彼此对立的阶级。——恩格斯注)”他们在《共产党宣言》中又指出:“现代的资产阶级私有制是建筑在阶级对立上面、建筑在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剥削上面的生产和产品占有的最后而又最完备的表现。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
关于阶级斗争与无产阶级专政问题,马克思曾说,发现阶级斗争不是他的功劳,他指出:“我的新贡献就是证明了以下几点:1、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2、阶级斗争必然要导致无产阶级专政;3、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马克思恩格斯书信选》,1962年版,第63页)马克思认为,不间断革命是社会主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应有之义。他指出:“社会主义就是宣布不间断革命,就是实现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把这种专政作为必经的过渡阶段,以求达到根本消灭阶级差别,消灭一切产生这些差别的生产关系,消灭一切和这些生产关系相适应的社会关系,改变一切由这些社会关系产生出来的观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第104页)
关于阶级斗争与经济发展的关系,马克思还指出:“到目前为止,生产力就是由于这种阶级对抗的规律而发展起来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104页)恩格斯指出:“在现代历史中至少已经证明:任何政治斗争都是阶级斗争,而任何争取解放的阶级斗争,尽管它必然地具有政治的形式(因为任何阶级斗争都是政治斗争),归根到底都是围绕经济解放进行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345页)
列宁在谈到测验真假马克思主义的“试金石”时指出:“只有把承认阶级斗争扩展到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才是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主义同庸俗小资产者(以及大资产者)之间的最大区别就在这里。必须用这块试金石来测验是否真正了解和承认马克思主义。”(《列宁选集》第3卷,第190页)他又指出:“无产阶级专政不是阶级斗争的结束,而是阶级斗争在新形式中的继续。无产阶级专政是取得胜利、夺得政权的无产阶级进行阶级斗争,来反对已被打败但还没有被消灭、没有绝迹、没有停止反抗、反而加紧反抗的资产阶级。”(《列宁全集》第2卷,第343页)
毛泽东在论述社会主义社会中两个阶级、两条道路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时指出:“社会主义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在社会主义这个历史阶段中,还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要认识这种斗争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要提高警惕。要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要正确理解和处理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问题,正确区别和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不然的话,我们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就会走向反面,就会变质,就会出现复辟。”(《在中国共产党八届十中全会上的讲话》,1962年9月)
以上引证的经典性论述可以说明:阶级斗争、无产阶级革命、无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是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内容和革命锋芒之所在。
二、分清真假——阶级斗争熄灭论是假马克思主义的要害,其实质是熄灭工人阶级对资产阶级的斗争,而放纵和支持资产阶级对工人阶级的斗争
人们可以看到:近30年来,在我国,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和继续革命的最重要的内容被某些人阉割了;阶级斗争熄灭论大行其道,并衍生出阶级消失论、阶级和谐论。这些修正主义的言论广为散布,造成思想混乱和严重后果。对此,有必要加以揭露和批判。
阶级斗争熄灭论——公开否定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理论,是从1978年末的一次重要会议上开始的。这次会议利用纠正过去一个时期中出现的某些阶级斗争扩大化失误的机会,把阶级斗争为纲同阶级斗争扩大化等同起来而加以否定,倒洗澡水把婴儿倒掉了。实际上,“纲”就是“本”,纲举目张,本固枝荣。阶级斗争为纲,就是以阶级斗争为本,它是以坚定的工人阶级立场来处理各种问题的一种形象的表述。世界上任何国家的任何政治组织和政治家,不论它(他)是否自觉,是否承认,都是站在本阶级的立场来处理各种问题的,也就是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它同阶级斗争扩大化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否定阶级斗争为纲,就在实质上否定了工人阶级始终都要坚定地站在本阶级的立场上对资产阶级进行斗争的理论,从而为阶级斗争熄灭论定下了基调。虽然后来在1981年的有关文件中补上了一个尾巴,说什么“阶级斗争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可能激化”,不过是虚晃一枪而已。
阶级消失论——要使阶级斗争熄灭论站得住脚,在逻辑上必然要求否定阶级的存在。因为,如果存在阶级,必然存在阶级矛盾;存在阶级矛盾,阶级斗争就不可能熄灭。另一方面,自从1978年否定阶级斗争为纲之后,我国的新生资产阶级已经产生并相当迅速地壮大起来。这个新生的资产阶级首先是从一些共产党内高级官员及其子女中利用权势产生的。他们在“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下变成资本家、剥削者,但却坚决要求继续保留共产党员的身份;同时,一些民间产生的资本家也强烈地要求进入执政的共产党内。这些资本家为了在共产党内取得合法地位,必然要求摘掉“资产阶级”的帽子。为了适应这样的要求,2002年一次重要会议的“决议”一纸令下,客观存在的新资产阶级就立刻“被消失”了。对于新生的资产阶级,人们只能象对待“自由职业者”、“经纪人”那样,称作一种“新社会阶层”。从此,在中国共产党的词汇中,“阶级”一词实际上被打入禁区了。曾经有两个理论刊物,就因为坚持要说“产生了新资产阶级”,并反对让不愿放弃剥削的资产阶级分子入党而被封闭了(直到现在未能复刊)。既然否定了阶级,在逻辑上必然要求否定剥削。因为有剥削必有阶级。列宁说过:“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他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列宁选集》第4卷,第10页)而否定剥削,即否定剥削者占有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在逻辑上必然要求否定劳动价值论。于是,当时的核心领导人在2002年重要会议的前一年,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的讲话中已宣称:马克思所说的劳动价值论只能解释“当时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就是说,劳动价值论已经不能解释现代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当然更不能解释现代社会主义中国存在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了。这样的理论,不仅否定了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而且连亚当·斯密和李嘉图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创立的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也被否定了。
阶级和谐论——阶级斗争熄灭论加上阶级消失论,可谓相当“彻底”了 。但是这种“理论”在实践中导致了阶级矛盾日益尖锐化,甚至威胁着权威者的宝座。于是,客观上要求提出阶级和谐论,在不触动资产阶级根本利益的前提下缓和一下阶级矛盾。阶级和谐论,源自19世纪中叶法国庸俗经济学家巴斯夏。他提出的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利益完全一致、可以和谐相处的说法,早被马克思驳得体无完肤。而且在当代的中国,由于毛泽东思想长期教育的影响和现实生活中残酷剥削的事实,完全照搬巴斯夏的理论是行不通的。同时,既然在2002年已经确立了“阶级消失论”,那就不好再提“阶级”一词了。于是把阶级和谐论称为“社会和谐论”。这种理论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并加上几个“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与社会发展等等)。实际上,在阶级社会中,根本不存在超阶级的人。“以人为本”,究竟是以剥削者为本呢,还是以被剥削的劳动者为本呢?这个实质问题被掩盖起来了。几个“统筹”,据说是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关于“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思想。但毛泽东的论述,是以阶级斗争学说为前提,以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劳动人民当家作主为基础来“统筹”的;而现在流行的论述,则是以阶级斗争熄灭论为前提,以私有制经济为主体、劳动人民弱势化为基础来“统筹”的:这两者怎能相提并论呢?
回顾一下,先是为阶级斗争熄灭论定下了基调;以后提出阶级消失论把它加以深化;最近的阶级和谐论又给它披上一层彩色的外衣。这样,阶级斗争熄灭论的“理论”形式就更加“完备”了,它的阶级投降主义的本质也更加深化了。实际上,这种理论要熄灭的只是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对资产阶级的斗争,要紧紧地捆住他们的手脚;而资产阶级及其代理人对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斗争不但没有被熄灭,反而得到纵容和支持,从而让他们以双倍的阶级斗争为纲,展开了全面的猖狂进攻。这样就在政治、经济、理论和对外关系等方面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请看如下事实。
(一)政治方面的阶级斗争。
第一,是资产阶级分子在中国共产党内取得了合法地位,使中国共产党由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变成了两个先锋队的党,即所谓的“全民党”。2004年资本家中中共党员占到33.9%之多。早在一百多年前,马克思就痛斥过伯恩施坦关于让“有教养的、博爱的”资本家加入工人阶级政党的主张是“自己出卖自己”。在今天,这种主张在中国已成为现实。由于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代表工人阶级领导我国政权的党。党的性质的变化不能不影响到政权性质的变化,从而导致了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由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变为弱势群体。
第二,是资产阶级以铺天盖地的“糖衣炮弹”向政府官员展开全面进攻,把建国后毛泽东时代建立起来的为人民服务的、以清廉著称于世的人民政权,变为贪污腐败流行、严重脱离人民群众的政权,为他们将来公开打倒这个政权创造条件。
(二)经济方面的阶级斗争。
第一,是私有制经济取代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在GDP中私有制经济已是“三分天下有其二”,在城镇劳动力中已是“四分天下有其三”。即使在现有的公有制企业中,“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社会主义原则也被大大削弱或者抛弃了。特别是按照新《劳动法》订立的劳动合同,使企业与工人只是“用人”与“被用”的雇佣关系,割断了工人与公有生产资料的关系,工人阶级丧失了企业主人的地位和权利。
第二,是在分配制度上,以按资分配为主取代了按劳分配为主,这是私有制取代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必然结果。马克思早就指出:“剩余价值规律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绝对规律。”劳动力成为商品,而且在国内和国外资产阶级的双重剥削下,劳动力的价格被压到最低点,中外资本家获得了丰厚的利润。这样就形成了两极分化、贫富悬殊,从而导致了阶级矛盾加深,群体事件层出不穷;也导致了我国居民消费比重过低,内需不振和生产过剩。
(三)理论方面的阶级斗争。
以“创新了的、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取代了“传统马克思主义”,抛弃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核心内容。打着红旗的、打着灰旗的、打着白旗的三种形式的反马克思主义思潮,从内部和外部向马克思主义展开全面进攻。它们在表现形式和斗争策略上有区别、有矛盾,但在本质上则是共同的,是殊途同归的。在我国的理论和教育阵地中,真正的马克思主义已经或者正在被边缘化。
(四)对外关系方面的阶级斗争。
对外政策是国内政策的延伸。上述国内政治、经济和理论方面的变化,必然导致对外关系的附庸化。中国经济的对外依存度达60%以上,已超过美国、日本这样的外贸大国。所谓中美“G2”,不是什么“同舟共济”“合作共赢”的关系,而是中国人劳动、美国人消费的关系,是寄生虫与宿主的关系。跟经济上的对外附庸化相适应,政治上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殖民主义的斗争大大弱化,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已经销声匿迹。
所有这些,就是假马克思主义、修正主义阉割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和继续革命基本原理,而代之以阶级斗争熄灭论、阶级消失论、阶级调和论所造成的实际后果;也是帝国主义势力在我国买办势力的配合下,从各方面、用各种方式推行“和平演变”所造成的实际后果。
三、有的放矢——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伟大旗帜,坚韧不拔地捍卫四项基本原则,承认改良措施,最坚决地揭露和批判改良主义、修正主义(上)
上面所说的资产阶级及其代理人对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的全面进攻及其严重后果,就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下阶级斗争论证的实际表现,特别是毛泽东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下两个阶级、两条道路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资本主义复辟危险性论证的实际表现。下面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结合我国情况,对当前客观存在的两个阶级、两条道路斗争的有关问题谈一些看法。
一条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这条道路就是遵照我国宪法规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反对走资本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无产阶级专政),反对资产阶级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的领导,反对照搬资本主义的多党制;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反对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就是坚持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对资产阶级在四个基本方面——社会制度、政权性质、领导力量、指导思想方面的阶级斗争,并保证在这四个方面斗争中取得胜利。
新中国建立后的前30年,工人阶级在这四个基本方面都取得了人所共知、举世瞩目的重大胜利。然而,近30年来,在阶级斗争熄灭论成为主流思想的条件下,四项基本原则日益被淡化、架空、篡改、背离。当前的任务,就是坚决捍卫、恢复、坚持、落实四项基本原则,夺回被资产阶级及其代理人夺去的成果和阵地。要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必须重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恢复已被破坏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首先要遵照宪法关于“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和“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和集体的财产”的等庄严规定,追讨和收回被非法侵吞的公有财产,消除通过以权谋私、官商勾结等非法手段形成的官僚买办资本(他们是新资产阶级的主要部分)。要按照社会主义原则认真整顿和尽力壮大现有的国有经济。要大力鼓励和扶持城乡集体经济的发展。只有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基础上,才能实现按劳分配为主体,消除两极分化、贫富悬殊现象,提高国内居民消费比重,有效地增加内需,从而实现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为满足本国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的目的;并且立足于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开展平等的国际交流,从根本上改变目前国民经济对外附庸化、劳动人民遭受帝国主义残酷剥削的状态。只有在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基础上,才能坚持计划经济为主,辅以必要的市场调节,改变生产的盲目性和无政府状态,防止出现周期性生产过剩问题。只有在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基础上,才能充分调动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包括劳动知识分子)的积极性,群策群力,发挥大协作的集体主义精神,较快地攻克核心技术的难关,实现技术创新和技术革命,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使经济的发展由粗放型转变为集约型,有效地节约资源和防止环境污染。
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重建,须要遵照宪法的规定,恢复、改善和加强“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离开这样的政权,要改变目前已经形成的私有制经济为主体的状态是不可能的。而要实现工人阶级对政权的领导,就必须有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共产党,而不是那种以马克思主义为招牌而实际上搞修正主义的、资本家也可以加入的“全民”性质的共产党。
我们要认真地学习和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把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实际结合起来,领全国各族人民,创造性地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伟大的胜利,创立了光辉的毛泽东思想。这是伟大的实践、创新和探索。毛泽东时代的各项工作并非完美无缺,更没有穷尽真理。我们要在已有成就的基础上,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伟大旗帜,结合我国实际,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继续革命,最终建立共产主义制度。这是我国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所选择的、并努力为其实现而长期奋斗的唯一正确的道路。
另一条是复辟资本主义的道路,目前表现为改良主义的道路。这是一条背离宪法规定的四项基本原则的道路。随着情况的变化,资产阶级及其代理人需要“站在新的起点上”,根据阶级和谐论,采取改良主义的形式,运用一些新的策略。这新的策略是什么呢?主要有两手。
一手是在言论上,对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作用,有时要比过去多提一些,对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有时要多赞扬一些,还提出了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口号,以安抚群众,博得他们的好感。然而,所有这些,决不能逾越一条底线——否定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的核心内容,坚持阶级斗争熄灭论。所谓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实际上只能学习和实践“与时俱进”的“创新”了的马克思主义,即所谓“唯一”适合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
另一手,是在行动上采取一些改良措施,主要是利用二次分配的收入(财政收入)搞一些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以缓解一下广大群众在就学、就医、住房(被称为“新的三座大山”)和就业等方面的困难;免除农业税,增加对农民的一些补贴,以促进农民的消费。同时加强扫黄打黑、惩办一些贪污犯,以改善政府的形象。然而,所有这些,决不能逾越一条底线——坚持私有制经济为主体,并要进一步加强私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而不能遵照宪法重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坚持使工人阶级继续成为雇佣劳动者和弱势群体,而不能恢复他们在国家和公有制经济中的主人公地位。
面对资产阶级及其代理人实行改良主义的这样“两手”,我们应当采取什么方针呢?
列宁曾经指出:“马克思主义者不同于无政府主义者,承认争取改良的斗争,即承认争取改善劳动者境况的斗争,尽管这种改善仍然不触动统治阶级手中的政权。但与此同时,马克思主义者又最坚决地反对改良主义者,反对他们直接或间接地用改良来限制工人阶级的意向和活动。改良主义是资产阶级对工人的欺骗,只要存在着资本的统治,尽管有某些改善,工人总还是雇佣奴隶。”(《马克思主义和改良主义》,见《列宁全集》第24卷第1页)
承认改良,同时最坚决地反对改良主义——列宁提出的这个理论,对于今天中国的工人阶级来说,并不难理解。这里可以举出两个例子。不久前一位老同志到东北调研,在政府关于“低保户”每月补贴200元的规定实施后,他走进一个领到补贴的家庭听取反应。老太太首先说:“每月白给200元,中央领导真是活菩萨!”儿子接着说:“什么活菩萨!我本来是国企工人,每月有固定工资,治病、孩子上学、住房都没问题。后来不知为啥硬叫下岗,这些都没有了,现在每月给200元顶什么事?”另一个例子是,在媒体上报导东南某大城市“40、50工程”(40岁、50岁以上的下岗和失业人员的就业工程)实行“只要不挑不拣,48小时内保证就业”收到很好的效果之后,一位同志下去调研,听到一些失业工人说:“我们过去在国企工作,收入虽然不高,但生活稳定,有保证,可以安心地努力干活。可国企‘改制’偏要我们下岗。现在的‘40、50工程’介绍的工作,都是资本家办的小厂,劳动条件最差,又苦又累,报酬最低,去不去由你。这好比先打断你的腿,再给你一个拐棍。”这话多么深刻而又形象啊!“给你个拐棍”,就是改良措施,我们要承认;“打断你的腿”,就是改良主义,其本质是维护资本主义剥削和压迫制度,我们必须“最坚决地反对”。
这里要说明,我国的改良主义与西方资本主义条件下的改良主义相比,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相同点在于:他们都是修正主义,都是“资本主义的医生和护士”,都不赞成公有制和无产阶级革命、无产阶级专政。不同点在于:西方的改良主义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人本来就是雇佣奴隶的条件下,争取工人境况的某些改善;而我国的改良主义则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已经建立,工人已经成为国家和企业的主人的条件下,硬是要“打断他们的腿”——复辟资本主义,把公有制私有化,把他们由主人公变成雇佣奴隶,再来“给一根拐棍”,改善一些境况。这样看来,后者可以说是一种“中国特色”吧。
有人说:最近山西实行煤矿重组,宣布矿产资源国有,不能买卖,出现了“国进民退”;重庆市打黑反腐,提倡干部下农村与农民“三同”(同吃、同住、同劳动)。这些情况都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回归的标志”。我认为,这些同志的说法是从善良、美好的主观愿望出发的,但认真地考察一下客观事实,这些措施只是一些改良措施,并没有超出维护资本主义复辟的改良主义的范畴,因而也就谈不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回归”。
据媒体报导,作为我国产煤第一大省的山西省,煤矿存在着多、小、散、乱和事故多、死人多的问题。这次重组,企业主体从2000多家减为100家,但私营企业所占比例仍明显高于国有企业。国有、私有和混合所有制办矿的比例是2∶3∶5。在重组中强调“保护投资者利益”,有些重组企业甚至给予投资者比原投资高达1.5倍至2倍的补偿。重组之后,技术水平提高了,安全设施增加了,这当然是好事,我们赞成和支持;但私人资本的优势地位并没有改变,改变的只是许多原来的小煤窑的老板变成大煤窑的股东或董事,还有些煤窑老板转而投资于城市房地产业或旅游业,成为这些行业的新老板了。这种变化,按照列宁的说法,劳动者的境况“尽管有某些改善,但工人总还是雇佣奴隶。”
关于重庆的打黑、反腐、干部三同,有利于廉政和改善政府与人民的关系,当然也是好事,我们赞成和支持。但在那里,并没有像毛主席在前30年所做的那样,去改变产生黑社会性质组织和贪污现象的土壤——剥削制度及其思想,因而今后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和贪污现象很可能像“割韭菜”似的,割了一茬又长出一茬。干部下乡与农民“三同”也是好事,但看看媒体上刊载的该市主要领导人在“三同”干部会上的长篇讲话,其中只强调干部下基层要“为农民解决困难”,但关于如何解决困难,却一个字也没有提到走合作化、集体化的道路。那么,剩下的是什么道路,就不言而喻了。
有人可能说:山西、重庆能办这些事已经很好了,再要他们在本地区做到公有制为主体,那种要求太高太苛了。我的回答是:这个要求是我国宪法上明确规定了的,服从和执行宪法,对于政府的任何官员特别是对一个共产党员来说,都不能说是过高过苛的要求,而是必须的、基本的要求。诚然,在目前全国的大环境下,一个地区的官员难以执行宪法关于公有制为主体的规定,那他们为什么不提意见、发呼吁呢?我们欢迎这些官员(以及其他任何官员)来个思想上的转变和飞跃,跳出改良主义即修正主义的圈子,落实宪法的庄严规定。对于他们今后的发展变化,我们还要继续观察。今天,我们强调学习和坚持马克思主义,揭露和批判假马克思主义,主要是为了正本清源,提高广大群众(包括劳动知识分子)的思想水平,不受迷惑和欺骗;同时也有利于争取某些官员思想的觉悟和转变。
四、有的放矢——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伟大旗帜,坚韧不拔地捍卫四项基本原则,承认改良措施,最坚决地揭露和批判改良主义、修正主义(下)
关于学习马克思主义如何结合实际、有的放矢,上一节就当前新形势下的两条道路谈了一些意见;本节再结合当前热议的经济问题以及政治问题,对后一条改良主义即修正主义的道路作进一步的讨论,以加深对它的本质的认识。
2009年,美国爆发的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发展为全球性的经济危机,我国经济也受到较大冲击。这是近年来我国经济对西方经济的依附性日益加强,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方针大大削弱的结果。当然,另一方面,诚如有些专家所说,幸亏我国的经济改革,由于遇到种种阻力,在若干方面特别是金融方面还比较“滞后”,没有按照某些精英学者的主张跑得那样快、那样远,因而所受冲击还不是特别严重。面对这次冲击,党中央、国务院及时决定拿出4万亿人民币刺激经济,又依托于虽比过去的比重明显降低但较之西方国家仍较为强大的国有企业,采取了一系列紧急的宏观调控措施,使2009年的GDP一度下降之后又转而上升,全年实现了“保八”的目标,暂时缓解了当前的矛盾。但必须看到,在这一现象背后隐含着深层次的重大问题。有的西方媒体认为:“中国针对世界金融危机采取的政策看似取得了巨大成功,但这是一种假象。中国的解决方法是大量增加投资,这将加剧产能过剩。中国采取高储蓄、高投资的经济模式,使本国人民承受高昂代价,并使世界变得不稳定。”(英国《金融时报》网站文章,载《参考消息》2009年12月1日)
美国的经济危机是由于资本主义制度的基本矛盾——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占有的私人性所决定的。在我国,由于私有制经济已占居主体地位,实际上也受着资本主义制度基本矛盾规律的支配,也存在着生产增长较快与居民购买力不足而导致的产能过剩和产品过剩的问题。所不同的是,我国国内购买力不足被过量的出口(以压低工资、损害环境、浪费资源为沉重代价)所掩盖了。遇到美国和其他国家发生经济危机,减少了从我国的进口,这一内在矛盾就立刻暴露出来。为了应对这一困境,国家在从财政资金中拿出4万亿人民币的同时,又让银行增量发放约10万亿人民币的贷款,暂时地弥补了出口减少和内需不振所造成的缺口。这些资金大部分用于扩大公共工程和基本建设;一部分用于补助民生,包括补贴家用电器和农用机器下乡;还有一部分资金流入了房地产和股票市场。应当看到,扩大基建而增加的产能,如果没有最终消费(国内消费)的相应增长,将会为今后更严重的产能过剩创造条件;对家电下乡补贴之类的措施,虽可收效于一时,但它是难以持久、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的;而流入房地产和股票市场的大量资金,则可能形成经济泡沫,特别是促使房价进一步提高,使大多数人买不起房子,加重了民生的困难。
应当看到,当前用扩大财政赤字和多发票子的手段换来的暂时的经济回升中,蕴藏着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的危险。在这种情况下,改良主义者今后长期采取的路线和政策是怎样的呢?请看看下面一些有关的资料吧。
在权威机构2009年5月25日发布的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文件中,着重指出:“要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渠道。加快研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石油、铁路、电力、电信、市政公用设施等重要领域的相关政策,带动社会投资。”十分明显,这就是要让私营经济进入国有经济垄断的重要的关键经济领域,甚至进入公益性的市政公用设施领域。这个文件提出所谓优化所有制结构,其内容就是“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在最近国家采取刺激经济的临时措施中,有人抓住个别现象,公开指责政府不该搞“国进民退”。而有关方面竟然不敢根据宪法的规定理直气壮地加以驳斥,反而在公开的谈话中引用统计数字,说明从整体看仍然是“国退民进”,而不是“国进民退”(准确地说,这里的“民”字应改为“私”字)。从有关文件和这个事例中,对于改良主义者在我国经济发展道路问题上的根本主张,可以看得清清楚楚了。
在主流媒体的言论中,对私有制经济大发展的事实,过去因怕被指违反宪法而完全回避,最近转为有时公开承认,并作为成绩加以报导:“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非公经济快速发展,到2006年,民营经济创造的增加值已占我国GDP的60%左右;民营经济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已超过50%,在40个工业部门中,有27个部门比重超过50%,部分行业超过70%;民营企业提供了城镇75%以上的就业岗位”。这些数字,无可争辩地说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私有制经济已经取代了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从而背离了我国宪法中关于当前时期基本经济制度的规定,但主流媒体文章不仅完全肯定这种现状,而且要求进一步发展私有制经济。文章明确地指出:“没有非公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我国经济克服经济危机的影响,重回上升通道是不可想象的。在政府积极财政政策初显效果的情况下,促进民间投资增长,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具有更加突出的意义。”“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就成为新阶段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战略举措。”(《人民日报》2009年12月3日:《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巩固企稳回升势头》)在此次全球性经济危机发生后,资本主义制度备受批判的情况下,我国主流媒体宣称发展私有制经济在应对危机、发展经济中“具有突出意义”,是“重要战略措施”,可以让人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质有更深入的了解。
有关方面不仅是这样说的,而且是这样做的。在大力扶持中小企业的名义下,各有关部门一齐动员扶持私营企业。经济管理部门发布文件,要求打破国有企业对某些关键部门的垄断,扩大私营企业的“市场准入”;国有银行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人力资源部门努力为中小企业招收工人;工业和信息部门努力为私营企业优先提供技术援助和信息服务;如此等等。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政府要为私营企业的发展提供种种法律保障和宏观环境,但是,由国家主管部门直接为私营企业筹措资金、招收工人乃至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则是十分罕见的。这也可说是中国的一种“特色”吧。
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在发展劳动密集性产业、扩大就业和解决“三农”问题等方面具有重大作用。但是现在它已经被边缘化了。在城市,私营企业和个体户可以向国家银行贷款,但合作社、集体企业则不能贷款。因为至今没有制定合作社法,城市合作社无法取得法人地位,也就没有贷款的资格。在农村,虽然有的文件提到发展专业合作社,但没有提到发展其他形式的合作社,而更多地是提倡通过“土地流转”和“公司加农户”来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最近,作为全国各级干部特别是农村基层干部学习榜样的小岗村党委书记沈浩同志,在各种媒体广泛而热烈的宣传中,对于他生前参观河南南街村时留下的“学习南街村,壮大集体经济,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亲笔题词,却只字不提,讳莫如深;因在农村中长期坚持集体经济取得良好成绩而闻名遐迩的王宏斌(南街村党委书记)、吴仁宝(华西村党委书记)等同志在主流媒体上联名发出的向沈浩同志学习的公开信中,竟然也只字未提发展集体经济。所有这些现象,难道不是清楚地表明了改良主义者对集体经济的态度吗?
私有制经济成为主体,对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严重的消极影响。本来,国民经济的发展要靠“三架马车”来拉动,即投资、净出口、最终消费。其中,最终消费(主要是居民消费)应当占最大比重。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我国在1978年,最终消费占GDP支出的62.1%,到2008年下降到48.4%,30年下降了13.7个百分点。其中,居民消费(另一部分是政府消费),1978年占GDP支出的48.7%,到2008年下降到35.3%,30年下降了13.4个百分点。这说明,推行私有化的结果,国民收入这块大蛋糕,最终消费特别是居民消费所占的份额大大降低了。与外国情况相比,发展中国家平均最终消费占GDP支出的72.2%,其中居民消费占58.9%(世界银行2005年资料)。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经济的目的应当是满足本国人民日益增长的经济和文化需要,但居民消费比重却显著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而且我国居民贫富悬殊,表示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在2000年已超过0.4的警戒线,2004年上升到0.469,目前再上升到0.48,已经明显超过了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这样一些很不正常的情况,只能用以下两点来解释:一是我国劳动人民受国内资产阶级的剥削比其他国家更残酷;二是我国劳动人民受帝国主义的剥削比其他发展中国家更残酷。
最近,扩大内需、改善民生、公平分配之类的口号喊得很响。但是,如果继续维持甚至扩大私有制经济,不重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所谓公平分配,基本上只能在约占我国GDP的20%的二次分配(财政收入)中作文章。至于约占我国GDP80%的初次分配,在私营企业中只能由资本家来决定,而资本家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就连官方媒体最近也承认:“在我国初次分配领域,劳动者工资增长赶不上企业利润增长是一个普遍现象,企业财富明显向资本倾斜。”“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所占比重偏低,并呈逐年下降趋势,而资本回报比重却节节上升。”(《人民日报》2009年12月3日)尽管国家已规定了私营企业工人的最低工资制度。但事实证明,这种规定往往被资本家用作降低大部分工人工资的借口,即把大部分工人的工资降低到或接近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水平,从而使许多工人不仅不能增收,反而可能减收。这说明,不走社会主义道路,不触动所有制结构,公平分配是无法实现的。
有人说,公有制经济没有效率。这种说法早已被大量事实所驳倒。新中国的前30年,在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十分落后而又遭受长期战争破坏的废墟上,在帝国主义长期封锁禁运的条件下,国民生产总值(GDP)以平均每年增长7.4%的速度发展,超过资本主义国家GDP平均年增长3%左右的一倍多,建立了我国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这个速度较之后30年GDP平均年增长9.7%的速度,虽然少了2.3个百分点,但后者包括了相当部分的外资(外国和港澳台资本),整个国民经济日趋附庸化,而且在环境污染、资源耗减以至损害职工和居民健康等方面,付出了过高的代价,实际是一种畸形的、病态的发展。这样发展的成果,在阶级分化的条件下是不可能由广大人民共享的。最近媒体上报导的福布斯富豪榜显示:2009年中国前40位富豪的总资产,从2008年的520亿美元翻番到了1060亿美元,即每位富豪的总资产从130亿美元增加到260多亿美元。另一方面,则是大批工人特别是农民工失业,一些人在严寒的冬夜流落街头,有的甚至冻饿而死,而他们正是富豪们居住的豪华的高楼大厦的建造者。
我国经济私有化的不断发展,每一个重大步骤都是在权威机构的容许、支持、保护下进行的。近年来提出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新口号。这个口号中的“公”和“民”都是超阶级的,这样就把共产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把人民政权的工人阶级领导和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性质,都模糊了、掩盖了、甚至取代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口号,可以说是阶级斗争熄灭论在党和政权问题上的一种新的表现形式。在这个口号的掩护下,可以对于资本家加入共产党的合法性“毫不动摇”地继续坚持,甚至加以发展。有关方面在关于党的十七大代表选举文件中,明确规定要让“新社会阶层”有“适当数量”的代表,这就是要让一些资本家戴上“工人阶级先锋队”的代表人物的面具出席隆重的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在这个口号的掩护下,为了保证资产阶级队伍的健康和发展,有的城市中共市委规定了一种新的制度,要定期从公共财政资金中拨出专款并组织优秀医师为资本家保健(不知他们对劳动人民的保健是否如此周到关切?);有的省中共省委组织部专门组织力量对资本家的“富二代”进行培训(不知他们对劳动人民特别是农民工的“穷二代”是否组织了培训?),这样一些在资本主义国家都没有或罕见的奇事,却在“特色社会主义”的中国大地上出现了。
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口号掩护下,权威机构可以为扩张资本主义经济颁布一系列政策法令。从为私有化广辟道路的“非公36条”,到国企改制、“大股小卖”的具体法规,再到保护私有化“胜利果实”的《物权法》,以及2009年5月进一步私有化的文件,一路行来,保驾护航。虽然最近为了缓和日益激化的阶级矛盾,也颁布了一些有关改良措施、社会福利的法令,例如,然而,那些有益于广大人民的而有碍于资产阶级切身利益,特别是有碍于官僚买办资本家切身利益的意见,却很难被采纳而形成法令。例如,十几年来,多少人通过建议、献言、提案等多种形式,要求政府对每年出售了多少国有资产,收到多少价款,其中多少缴入国库,这些钱作何用途等等应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报告,但这个意见却始终被置之不理。又如,十几年来,许多人以各种形式要求各级政府的官员,申报并公布本人和子女的财产,以加强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却至今未能得到采纳。官员申报公布财产只是一种改良措施,而且在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早已实行,为什么在号称社会主义的中国反而不能实行呢?
要重建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一刻也离不开政治,离不开无产阶级专政。马克思指出:“一切阶级斗争都是政治斗争。”(《共产党宣言》)列宁指出:“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政治同经济相比不能不占首位。不肯定这一点,就是忘记了马克思主义的最起码的常识。”(《列宁全集》第32卷、第72页)毛泽东在新中国建立前夕指出:“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个专政必须和国际革命力量团结一致。这就是我们的公式,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经验,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纲领。”(《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485页)毛泽东在1957年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著名报告中着重指出:“修正主义,或者右倾机会主义,是一种资产阶级思潮,它比教条主义有更大的危险性。修正主义者,右倾机会主义者,口头上也挂着马克思主义,他们也在那里攻击‘教条主义’。但是他们所攻击的正是马克思主义的最根本的东西。他们反对或者歪曲唯物论和辩证法,反对或者企图削弱人民民主专政和共产党的领导,反对或者企图削弱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在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取得基本胜利以后,社会上还有一部分人梦想恢复资本主义制度,他们要从各个方面向工人阶级进行斗争,包括思想方面的斗争。而在这个斗争中,修正主义者就是他们最好的助手。”(《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92页)我们必须坚持阶级的斗争,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和继续革命,坚决反对修正主义,为捍卫、加强和发展无产阶级专政和社会主义道路进行长期的反复的斗争。
我们学习马克思主义,主要是学习它的立场、观点、方法,用来分析和解决当前的实际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学会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特别要学会掌握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运用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的方法。为此,希望一切有阅读能力的同志,能坐下来读几本马、恩、列、斯、毛的经典著作。为此,建议进步网站能组织专家学者,编写若干本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辅导材料,要力求做到内容准确、通俗易懂、结合实际,便于群众理解和领会。在学习中,要提倡认真阅读,充分讨论,相互切磋,以达到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共同提高、团结奋进的目的。
总的看来,面对当前的情况和问题,我们要坚决捍卫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落实宪法所规定的四项基本原则。在今天,落实四项基本原则就是要求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把资产阶级从自己手中夺去的东西夺回来,并加以巩固和发展。这个任务是十分艰巨、十分复杂的,但历史的发展规律是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人民的力量是不可战胜的,资本主义制度要被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制度所代替是不可避免的。
早在1949年新中国建立的前夕,毛泽东就指出:“夺取全国胜利,这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革命以后的路程更长,工作更伟大,更艰苦。”(《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440页)让我们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伟大旗帜,坚持继续革命,投入更漫长、更伟大、更艰苦的新长征吧!
(2009年12月26日初稿,2010年2月26日补充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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