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需要道德
房宁
摘要:今天的中国,社会道德滑坡,人心散乱,原因在于:执政党一贯提倡和奉行的信仰体系在社会转型中消解,各种伪信仰填补真空,全民求富、信奉实用主义过了头。作为纠偏提出的“以德治国”政治命题、“八荣八耻”道德标准要得以实行,需要树立超功利的信仰。
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学术界就一度出现过有关中国社会道德水平是否下降――“爬坡论”与“滑坡论”――的争论。今天,中国的现在为那场争论做出了结论,无论在何种意义上,我们社会的道德总体水平出现了滑坡。否则,当年的“以德治国”,今天的“八荣八耻”无从谈起。
一个社会为什么需要道德?经济发展、生活水平提高不能自动到来社会的全面进步,不能自动带来人们道德水平的提高,这是实行改革开放以来获得的重要的历史经验。
一、徒法不能以自行——中国传统的经验
治理国家的政治哲学有两个基本的理路――法治与德治――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在当代中国,以法治国是运用法律规范市场经济的运行,制约市场经济下人的经济行为和其他社会行为。以法治国,使国家的制度化水平提高――制度化水平是现代国家发展的基本指标――提高社会的适应性、加强社会的稳定性。以法治国,不仅是现代国家追求的现实政治目标,也体现了源远流长的中国传统治国理念。
中国自汉以来是儒家传世,儒家所倡导的以德治国似乎是中国历史政治理念的正宗,但实际上,主张以法治国的法家在历史上曾占得先机,独领风骚。
春秋战国,是中国历史上急速变化的时代,社会处于大分化、大动荡、大发展之中,社会思想“百家争鸣”,极其活跃。在先秦时期,儒、法两家在众多的社会思潮流派中崭露头角,形成儒法争锋的态势。秦国,从秦孝公采纳商鞅意见实行变法后,彻底批判并否定了儒家的“德治”思想,把“法治”作为治国的惟一指导原则。经一百多年努力,秦统一中国,建立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强大的中央集权国家。秦的崛起,秦统一中国,是法家治国理念占据中国政治实践高峰的时刻。用秦国丞相李斯的话,就是:“秦四世有胜,兵强海内,威行诸侯,非以仁义为之也,以便从事而已。”
秦的统一,使得法家从百家争鸣的格局中脱颖而出,成为一家独大。秦王朝的创立者嬴政自称始皇帝,希望由始而至万世。事实却是,希求万世的秦朝仅仅生存了15年,便遭灭亡。汉代建立后,在长达一百多年的时间内,政治家、思想家们进行了一次又一次总结秦亡教训、探讨治国方略的大讨论。其中,以西汉初年陆贾、贾谊的思想与论述最为集中、最为重要。陆贾二人,总结了秦失败的原因和教训,阐述了以德治国的重要意义,使儒家借助非常注意吸取秦亡教训的汉朝统治者的政治力量,登上中国思想的统治宝座,使得德治理念成为两千年中国王朝社会占据主导地位的统治思想。
1、陆贾:逆取顺守、文武并用
陆贾原是楚人,西汉初期著名的思想家,汉高祖刘邦的重要谋士。刘邦初定天下,陆贾经常对他讲述《诗》、《书》等儒家经典。刘邦很反感,说江山是我骑马打出来的,《诗》、《书》有什么用呢?陆贾说:“君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且汤、武逆取而以顺守之,文武并用,长久之术也。”历史上有名的成语“逆取顺守”、“文武并用”即出于此。刘邦被陆贾说服,命陆贾作文阐述秦朝覆亡的教训和汉兴的经验,陆贾遂就12篇《新语》,并与刘邦讲解。每讲一篇,刘邦都大为称赞。
陆贾在《新语·无为》篇中说:“秦始皇设为车裂之诛,以敛奸邪;筑长城于乍境,以备胡越;征大吞小,威震天下,将帅横行,以服外国。蒙恬讨乱于外,李斯治法于内,事逾烦天下逾乱,法逾滋而奸逾炽,兵马益设而敌人逾多。秦非不欲为治,然失之者,乃举措暴众,而用刑太极故也。”针对秦朝以多欲、极刑而亡,陆贾提出无为尚宽,仁义为本的政治主张。
2、贾谊:三条经验总结
贾谊是西汉初期重要的思想家和哲学家,著有《新书》56篇,其中,《治安策》对秦朝在短期内由盛转衰的经验教训进行了系统而深刻的论述,毛泽东认为《治安策》是西汉一代最出色的政论。《治安策》没有像陆贾那样只是现象的认识,而是从秦骤亡中探寻国家兴衰的规律,总结出主要教训,甚至提出相应的对策。贾谊提出的秦亡三条教训,即使在今天看来也不无启迪。
其一,秦没有适时地实行战略任务的转移。贾谊提出:“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意思是说,秦在取得全国胜利后,形势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但秦统治者没有认识到在新情况下仁义道德的重要作用,以至原有的人人争夺、相互争利的思想不断发展。最终导致了自己的灭亡。
其二,秦蔽塞言路,没有建立合理的政治决策程序与机制。强大的秦国败于“一夫作难”,是因为秦国“不施仁义”。贾谊认为,秦王朝的这个弊端并非“不治之症”,当时也不是没有“深谋远虑”的智谋之士,之所以没能解决问题,是因为秦俗“多忌讳之禁”,这也不让说,那也不许讲,禁区特别多,谁敢讲真话,没等他把话说完,就遭杀身之祸。结果“忠臣不谏,智士不谋”,“天下已乱,奸臣不上闻”,在奸臣报喜不报忧中,庸主拥着歌功颂德而亡。
其三,以德去刑,以德教之。贾谊认为:普通人民的智力也就只能看到眼前的事物,而没有能力看到未来。所以,德治是要事先制止错误的行动;法治则是要等问题发生之后再行禁止。因此,德治、德教可以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燃。
中国历史悠久,社会政治实践、政治哲学、治国经验十分发达。历史上的统治阶级对社会道德规范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对人治与法治、利诱与教化的关系早有深刻的论述,体现了很高的辨证思维的认识水平。对于治国方略中的法治与德治的权重取舍,孔子、孟子、荀子等我国古代最重要的思想家都做了深入的思考和论述。孟子论述过法治与德治互补作用,他说:“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孟子强调:“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瞻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贾谊正是以孟子这种观点来分析强大一时的秦王朝迅速由盛转衰的历史原因的。
以今天的观点看,以法治国并不是维护社会稳定运行和促进社会发展的全部机制,它仅仅是社会稳定与发展的一个方面。徒法不能以自行,法不责众,一个社会法律制定以及法律实行的基础是,广大社会成员在道德伦理上的认同――法律是可以强制执行的道德,道德是不能强制的法律。
二、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西方的经验
在当代中国提出“以德治国”的政治命题以及“八荣八耻”的具体道德标准,是与我们正在实施和建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市场经济是提出和实行与道德呼唤的真正背景。因此,正确认识作为社会存在的基本的经济形式的市场经济与作为社会意识的伦理道德之间的关系,就成为正确认识“八荣八耻”必要的前提。
在迄今为止的人类文明中,有关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基础与思想意识关系的认识与经验,主要来自西方的社会实践。在西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出现的早期,比如,17世纪的英国社会、18世纪的美国社会,都遇到过市场经济的法则对社会关系、对社会道德的强烈渗透和冲击:人欲横流、“礼坏乐崩”。
1、霍布斯:市场经济的趋利性将冲毁社会
著名的英国哲学家霍布斯,生活于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年代,目睹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市场关系)的建立和早期发展的过程,及对传统社会关系、传统社会道德产生的猛烈冲击: “把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了。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它把宗教的虔诚、骑士的热忱、小市民的伤感这些情感的神圣激发,淹没在利己主义打算的冰水之中。”面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人们利己自私心的如此扩张,霍布斯不再相信亚里士多德关于“人是社会的动物”这一在西方文化中被奉为金科玉律的命题,作出人是凶恶的动物、是私欲的结晶这一判断。
霍布斯认为:按照“趋利避害”原则行事,是人类从事一切活动的基本动力,也是自然赋予人类权利――“自然权利”。平等地拥有“自然权利”的人们,彼此之间必然处于竞争状态――“自然状态”。在“自然状态”下,“如果任何两个人想取得同一东西而又不能同时享用时,彼此就会成为仇敌。他们的目的主要是自我保全,有时则只是为了自己的欢乐;在达到这一目的的过程中,彼此都力图摧毁或征服对方”。在“自然状态”中的人际关系是狼与狼的关系,实际上就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连绵不断的战争。
对人类的“自然权利”和在“自然状态”下的人类的未来,霍布斯十分悲观,认为:市场经济关系不可能真正地建立起来,市场经济中的趋利性将冲毁整个社会,一切都会被由市场经济关系中产生的物欲的激流所冲毁,人类将生活在“孤独、贫困、卑污、残忍而短寿”的黑暗之中。
霍布斯提出的问题无疑是深刻的,虽然他并没能找到制衡市场冲击社会、冲击道德的有效方法。然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不仅没有毁灭社会,而且不断发展。霍布斯预言的市场经济的趋利性为何没有冲毁一切?是什么力量制约了物欲的激流?
2、托克维尔:宗教提供了社会道德感
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或者在西方社会现代化进程中,社会意识,包括人民的宗教信仰、道德情操起着怎样的作用?法国著名思想家、历史学家托克维尔较早地注意并论述了这一问题。1835年,托克维尔发表了名著《论美国民主》(上),把宗教信仰确定为美国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发展的重要的社会意识条件,将此视作美国成功的奥秘之一。
美国人是最具宗教信仰的一个民族,而且正是在宗教因素的影响作用下美国才成为最文明、最自由的国家。这是托克维尔的一个非常著名的论断。为什么宗教能够起到积极的社会作用,以及信仰的精神力量是怎样发生着社会功能与作用的?托克维尔的基本观点是:宗教的基本社会功能,是提供一种巨大而普遍的、群众性的保守意识,正是这种社会保守意识提供了社会的道德感,构成对市场经济所自发产生的物欲、社会心理冲击与混乱的制约。
托克维尔是如何论证这个问题的?首先,他认为宗教影响了家庭生活,家庭生活基调又构成了对整个社会生活的制约:“宗教并不抑制人们一心要发财致富的热情,但它对妇女思想的控制却是绝对的,而民情的主要创造者却正是妇女。……在欧洲,社会上的一切混乱现象,几乎都来自家庭生活问题,而非来源于婚姻。欧洲的男人有轻视家庭的天然结合和合法乐趣的表现;他们喜欢混乱,心里不能保持平静,愿望总是在变。一个欧洲人,在这些往往会扰乱其家庭生活的起伏不定的激情影响下,很难服从国家的立法权。而一个美国人,从政界的激烈斗争中退出而回到家里后,立刻会产生秩序安定和生活宁静的感觉。在家里,他的一切享乐简朴而自然,他的兴致纯真而淡泊。他好像因为生活有了秩序而获得幸福,而且容易习惯于调整自己的观点和爱好。”其次,托克维尔指出了宗教社会调节功能的心理机制:“人们的精神在基督教面前从来没有自由活动的余地:尽管它十分果敢,但经常要在一些不可逾越的障碍面前止步。人们的精神不论有什么革新,事先都必须接受一些早已为它规定下来的重要原则,使其最大胆的设想服从于一些只会推迟或阻止其行动的清规戒律。”
托克维尔有一个很有意思的发现:宗教是一种社会的政治设施――“在美国,宗教从来不直接参与社会管理,但却被视为政治设施中的最主要的设施,因为它虽然没有向美国人提倡爱好自由,但它却使美国人能够极其容易地享受自由。”
综上,托克维尔第一次论述了宗教信仰对社会生活的调节作用,宗教产生了道德感,用以克制人们在生活中产生的种种欲望,使人们面对世俗的无数诱惑而保持内心的宁静。
3、韦伯:新教伦理对资本主义精神的制衡
在托克维尔之后,德国思想家马克斯·韦伯进一步揭示了宗教、道德等社会意识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功能,阐述了市场经济产生的世俗理性与宗教道德伦理这两种对立价值观念的辨证关系。
韦伯在名著《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首先区分了在资本主义社会同时存在并在逻辑上对立的两种基本社会价值:一种是市场经济派生出的世俗理性——资本主义精神;另一种是传统的宗教观念——新教伦理。韦伯引述了一句名言:“从牛身上榨油,自人身上赚钱”来形象地概括所谓的资本主义精神,即不择手段地赚钱、无休止地获取利润的世俗理性。韦伯认为,这种贪婪的理性体现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对于增加自己的资本并以此作为生活目的的责任感。不过,在西方社会中,同时存在着与资本主义精神相悖的另一种价值观——新教伦理。韦伯指出:英国、荷兰、美国清教徒的典型特征是与纵情声色背道而驰的禁欲、守纪和虔诚。
从表面上看,“资本主义精神”与“新教伦理”的内在逻辑结构是截然相反、对立的,但是,韦伯却发现它们在实际社会功能中是统一的,这两者“不仅没有冲突,也许反而倒存在着一种亲密的关系。”作为说明,韦伯认为:“资本主义不能雇佣那些奉行漫无纪律的‘自由劳动’教义的劳动者,……那些毫无保留地服从金钱欲、把它当作抑制不住的冲动的人,……绝不能代表那种使独特的现代资本主义精神变成一种群众现象的心理态度,而这一点才是事物的关键所在。”在这里,韦伯终于发现:维护资本主义社会均衡稳定发展的是两方面“结构”对立而“功能”统一的因素――“资本主义精神”疯狂地追逐利润,为资本主义经济活动提供了不竭的动力;与此同时,资本主义社会还需要对经济及追求利润的活动加以制约,“资本主义精神”是不能贯彻到底的,不能在社会一切领域、所有的社会成员都一致地实行“资本主义精神”,还必须有另外一种与资本主义精神制衡的力量,那就是新教伦理。正是因为有了两种力量的制衡,才构成了稳定的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社会。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的最后说:“一种独特的资产阶级经济伦理已经形成。由于意识到处于上帝的全面恩宠之中并受到上帝明显保佑,只要在形式上正确的界限之内,只要道德品行白璧无瑕而且在财富的使用上无可指摘,资产阶级实业家就可以随心所欲地追求金钱利益,同时感到这是必须完成的一项义务。此外,宗教禁欲主义的力量还为他准备了一批有节制的、尽职的、勤奋异常的、把劳动视为上帝之所希望的一种生活目的的而一心扑在工作上的劳动者。”
通过韦伯的论述,我们不难认识到:在现代西方社会中,宗教、伦理道德这类看似“超历史”、“超现实”的文化因素的存在,实际上源于西方社会统治阶级的主体性,源于现代资产阶级的自觉的阶级意识。现代资产阶级已经不再像早期资产阶级那样是一头简单的任直接的物欲所驱使的经济动物;现代资产阶级越来越能够自觉地把握自己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自觉地作为历史主体进行创造性的社会活动,而这又集中地体现于现代资产阶级自觉利用宗教的力量进行社会制衡,维护市场经济的发展与稳定,维护资本主义社会的正常秩序。
三、怎样才会有道德
道德在本质上是人的自律。
而人们为什么要约束自己?因为,在人们的道德行为背后,有着更深刻的意识根源,那就是信仰,信仰是支持道德的内心力量。人们是因为有信仰才有道德行为,才遵从社会共同的道德规范行事。
信仰是什么?信仰是人对生活及生命意义的解读;信仰是超越现实,超越生活本身的,是对现实和生活的意义的认知;信仰是对现实利益、现实世界以外的某种对象的敬畏与追求。没有信仰,即不承认现实利益以外的价值,不相信在自己以外有更强大的、更权威力量的存在和有更值得追求的目标;没有信仰,自然也不会接受自己需求以外的规制,自然也不会承认物质利益以外的任何价值。在没有信仰的社会中,每个人都是他是自己的“上帝”,这样的社会就会有无数的立法者,而不会有遵守共同法律准则的公民。由于信仰的最明显的表现是对现实以外目标的崇拜与追求,因此,宗教是最普遍的信仰的形式。
信仰是道德的前提与基础。人因敬畏而克制,道德因信仰而生。没有信仰的人,不信“上帝”(当然“上帝”有许多种)的人,是不相信任何现实功利以外的价值的。换句话说,这样的人,除了接受“他律”之外不会有任何的“自律”。像这样的人,当然不会有任何道德。
信仰,并非是脱离现实的纯粹精神现象,其功能也并不仅仅在于人类在精神领域中的自我完善。虽然信仰属于主观范畴,但人的主观意识从根本上讲还是对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产物。信仰与人的功利意识,以及由此产生的趋利避害的行为方式不同。功利意识是对现实利益的直接反映,导致的是利己自私行为、短期行为。而信仰则产生道德,是人类对其根本利益、总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认知与觉悟。由于人类的现实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差异和矛盾,反映现实利益、个体利益的以趋利避害为特征的“理性”和反映长远利益、整体利益的信仰与道德之间也必然是有差异和矛盾的,理性与信仰的指向必然大相径庭。理性的空间指向是自我,时间指向是当下;信仰总是将人引向整体和未来。所有信仰,包括各种宗教在内其核心价值是抑制欲求,超越自我,超越现实:正所谓“不修今世修来世”。
道德是信仰的外化,道德是表现为行为的信仰。道德与信仰之间密切的关系,在中文的语意与字面上都表现得清清楚楚。西周初年大盂鼎铭文的“德”字,是指按礼法行事即有所得,这与我们在此所说的信仰与道德是反映人的大利益的意思有相通之处。春秋时期,将“道”与“德”对称的首先是道家。老子提出:“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是“德”之根源,“故先道而后德,先德而后仁,先仁而后义,先义而后礼。” 此外,老子与庄子也都认为,“道”是宇宙之本,“德”是道之用,即把德视为道的发挥、道的行为。而将道与德连用并称最早见于《周易·说卦》:“和顺于道德”。
可以认为,在现代汉语的一般语意上,道德兼有信仰与道德的含义。道,是人所信奉的世间基本规律;德,是以道行事的行为规范和准则。道与德,既有遵从规律的信仰也有行为之原则,二者统为一体,表于一词。相比之下,西方文化有注重形式逻辑及概念的传统,所以,在西方语言中,信仰与道德是分别表述的。
一个社会道德状况好坏与人民的信仰有直接的关联。今天的中国社会,在一定程度上出现的社会失范,道德滑坡,与社会信仰的缺失有关系。当然这不是说,在目前的中国社会已经完全丧失了信仰。应当说,在我们的人民中、干部中还是有着某种信仰的。比如,现在群众对于某些具有“个性”的干部比较认同,这类“个性化”干部也常常突出甚至标榜自己的“仗义”、“守信”,以赢得声誉;在人民群众中,“不做亏心事”、“活个踏实”等带有“不修今世修来世”的准宗教的信仰也颇影响。像这类信仰、观念在一定程度上的流行,一方面说明我们党一贯提倡和奉行的信仰体系在消失;另一方面表明社会实际的信仰在向传统复归,这也说明信仰是社会生活的需要。问题在于今天中国社会中的实际信仰是什么?
值得人们警惕的是,今日中国在信仰上的“大道不兴,小义滥行”。由于我们的信仰体系在转型中的消解,各种伪信仰、小德小义蜂拥而起填补真空。储时建事发之后包庇同伙,王宝森事发之后自灭其口,竟然被部分干部和群众视为是“仗义”的敢做敢当的“男子汉”。除了这样的官场怪现象外,在民间则有邪教招摇过市。在当代中国社会现实中,更为普通的信奉实用主义过了头――只见物,少见人,根本不见“神”――对精神价值没有了感觉。事实已经证明,全民求富的愿望和党政干部中的“发展是硬道理”和“稳定压倒一切”的共识,并不能真正解决干部和群众的思想统一问题。世俗化的、实用主义的价值观念与意识形态是至多只是一种“准信仰”,它不具备对社会生活和人生的全面解释功能,没有对“意义”的满足,因此,也就不足以成为我们社会的道德基础。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副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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