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警讯:社会动乱因素在积累,事物正在起变化
想想烧开水的情况:只要把水壶架在火上,火不撤又足够旺,水就迟早要开:先是水响,接着冒泡。响声越来越大、泡越冒越多,预示着快开锅了。只要继续烧火,那沸腾是必然的事。不愿沸腾又不肯撤火,那就只剩下一着:封进高压锅,靠高压强行制止沸腾。但这仅仅是权宜之计,只能暂时有效。的确,高压之下水的沸点是会提高,可以暂时延缓沸腾,但不可能消灭沸腾,因为火还在烧,而可施加的压力不可能无穷大。一旦压力超过容器的承受极限,随之而来的就不止是沸腾,而是爆炸了。只要“主流精英”们让少数人进天堂、多数人下地狱的掠夺式“改革”之火不撤,那民怨沸腾是免不了的。他们凭借“话语权”拼命施加高压,不准人们听见“水响”、看见“冒泡”,以为这就能制止沸腾了。实际呢?这是在“维护安定”,还是制造定时炸弹?
中国社会现在呢?没有沸腾,但不是没有警讯,已然听得见“水响”、看得见“冒泡”了。看看“群体事件”是越来越多还是越来越少。看看公众舆论主流对“群体事件”、对暴富者、对反抗强制征地、强制拆迁者、城管人员的态度。看看如下新闻标题:“社会矛盾新警号:‘无直接利益冲突’苗头出现”。再看看退伍军人崔英杰伤城管致死案发后公众的反应。的确,崔英杰犯了罪。如果这种罪发生在毛泽东时代,公众舆论无疑会一边倒地对罪犯恨之入骨,坚决拥护严办,绝少会有人同情之。但现在呢?尽管从法律上说罪的性质没变,仍属于反抗公务人员执行公务致死案,但今天人们的反应却大不相同,同情者大有人在。为什么?因为处于崔英杰同样地位的人太多了。不是他们“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自来投”,放着其他正当的谋生之道不干偏要违规,而实在是生活所迫,走投无路,舍此找不到其他生存之道。而城管们呢?早在老百姓眼里从国家公务人员变成了如狼似虎的“城管鬼子兵”。人心的向背(以及潜在的军心的向背)由此可见一斑。这种变化从何而来?那得问“精英”:一边是“市容市规”,一边是最弱势者的生存权。人家的取舍是宁要表面光(主要功能是让“精英”外资满意、夸耀“政绩”),不要“弱势群体”的生存权:“我管你吃什么!”──你活得下去活不下去我不管,我就管一条:饿死也不准坏我的规矩:“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代表“先进文明”,代表来代表去“先进”得倒退了八百多年,跑到宋代的朱熹那儿见鬼去了──噢,不,“接轨”去了。多“先进”啊!)
崔英杰犯法是在捍卫自己的生存权情况下犯的法。而与崔英杰处境相似的人又多的是。他们同情崔英杰实际是为自己的生存权而呐喊,在保卫“老百姓生存权高于一切”的最高原则。“存在决定意识”,社会存在相同,意识必然相同。“精英”们说老百姓的不满情绪是因为“仇富”、“嫉妒别人的成功”,客气一点的也只说是因为“仇腐”,好象大家的不满仅仅是出于见义勇为主持正义。错。真正犯众怒的是“精英”们牺牲老百姓的生存权为自己牟取暴利。好比你到医院做阑尾,后来却发现医生竟然乘机偷偷割了自己的肾拿去卖发了大财,那你愤慨不愤慨?如果你的这种愤慨被说成是“仇富”、“嫉妒别人的成功”、“自己没本事却敌视成功的人”,那你会做何感想?所谓“仇富”其实也是同样道理。其实质是老百姓要反抗自己的生存权被剥夺。即使是在为“弱势群体”呼吁,实质也是在同时捍卫自己的生存权,否则下一个牺牲品就将是自己。
公众对崔英杰的同情多于敌视本身就准确地传递了一个信息:量变在引起质变,事物正在起变化。因为无视老百姓的生存权,法律法规在人们心目中的份量在降低。这再一次证明生存权是老百姓判断一切是非曲直的最高标准。当老百姓的生存权长期受到严重损害,社会矛盾就必然遵循“量变引起质变”的规律,向积累、深化、激化的方向发展。当社会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公众认同的是非曲直标准就要变,挑战现行社会秩序者不但不受排斥,反而会被逐步视为可以理解、值得同情、情有可原、英雄正义直至“替天行道”。一旦到了这个程度,问题的性质就全变了,“造反有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那时法制再健全也没用,必全成废纸,历史上屡见不鲜的王朝末日景况便要历历在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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