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12日下午全国经济规律研究会在北京东风宾馆举行“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研讨会”,老中青三代马克思主义学者与会。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程恩富教授回顾了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论述了马克思主义者是改革的首倡者和支持者。其他与会学者辨析并批驳了企图误导我国改革方向的新自由主义观点和政策,并反思了马克思主义被边缘化的自身原因。最后,大家形成共识,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学者要坚持追求真理的原则,本着为国家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使命感,努力提升发展面向中国当下实践的马克思主义学术水平,与社会公众和媒体建立起良好的互动关系。
下面是北京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学者余斌教授的书面发言稿:
心与产孰恒?
余斌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100871)
在国内推行私有化改革的学者把“有恒产者有恒心”作为他们强调私有化产权的理论依据。但是,这句话本身是值得仔细推敲的。
首先,有恒产者有恒命吗?能够万寿无疆吗?如果没有恒命,又哪来恒心呢?马克思早就指出,“我死后哪怕洪水滔天!这就是每个资本家和每个资本家国家的口号。”
其次,产能恒吗?如果产能恒,那么破产这个词又是指什么呢?有人以为,穷人有一个破房子就可以抵抗国王的千军万马,但是,除非穷人可以靠喝西北风生活,否则没有生活来源的他,又能把破房子的产权保留多久呢?
再次,所谓的“有恒产者有恒心”,在私有化制度下,指的是少量的大资本所有者有恒产,从而有恒心的也只是他们,而绝大多数劳动者由于没有资本,只能出卖劳动力,因而也就没有恒心了。
于是,私有化制度只是一个少数人有恒心而大多数人没有恒心的制度。这样的制度又怎么可能有优越性呢,又怎么能够作为某些人心中的中国改革开放的前进方向呢?
实际上,若“有恒产者有恒心”这句话是成立的,那么要让绝大多数人有恒产而有恒心,也只有实行公有产权制度,才能够保证劳动者真正享有产权,才能够保证劳动者不因一时的贫困而在市场上永久失去产权。
马克思曾指出,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敲响之后,要“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因此,当前的改革方向应当是如何与时俱进地完善公有产权制度,而不是象某些学者所竭力主张地那样退回到落后的私有产权制度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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