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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农民工,大学生参加者的见证

凌乱(北师) BBS · 2009-04-04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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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称自发组织,希望借此改善农民工生活状态

 

大学生参与者的见证——3.29见闻随笔

                                              By 凌乱(北师大志愿者)

   

   是悼念,还是谈判?冷冽的寒风夹着合时宜的雪花,人冷,心更冷。

   早上十点半的时候,我们一行人,有各高校大学生,有安全帽志愿者,天南地北,一起赶到这郊区,行过工地一片尘土飞扬的大道,终于进到一个稍稍有些避风的住所。

仅因为拿着一式的传单与悼念的白菊花,带着稍泄不满而又略显沉重的眼神,我们便成了不受欢迎的人群。诸如“关你何事”、“这是我的地盘,请你出去”的语词,不仅仅留在我们随行的摄影机,更深深扎进了我们的心里。

第一回合

  冷漠

他们不让随行人员进去谈判,显然,是出于畏惧。

但在我们,更多的是说不出的愤怒,以及无奈。

我们尽量选用最温和的方式,却还是不能获得一个宣泄的闸门。人性的冷漠斑斑在迹。

最后当然没有按照我们所设想的来谈判。进入那个空荡荡冷清清而又寒酸无比的会议室的,只有死者的大哥,小弟,女儿,女婿,侄孙,和我。都是阴错阳差,我见到人类的尊严被放在谈判桌上讨价还价,无休止地被践踏。

谈判第一回合。

他们最初与我们纠结于门外许多的大学生,希望我们能请他们离去。且不提他们之前还叫嚣着的不欢迎的言辞,现在却又苦口婆心想说服我们自动清场,只提这一点:难道这一出谈判的戏一定要演得见不得人才行吗?人在做,天在看呐。

主应付的人,是一个负责安全的工头。他还不是项目经理,做不了主。

他不肯正视我们的赔偿条款,拿过我们请律师计算过的22万赔款明细,他只是放下,尽量用最和蔼的语气,说我们不这么算,我们一次性解决。

这不是工伤,他坚持得很。

工伤认定,这或许是我们的一个硬伤。进来之前,同学跟我讲过这个案子工伤认定有点困难,主要是死亡地点是工地,但死者并不是死在工作岗位上,然而,他死的时候,身上却只有一块五毛钱的现金和一些公司自制的饭票,已经通知工地的班头,工地的班头却没有理睬死者潘志源,任他独自躺在冰冷的工地地下室。他的死,难道与公司无关吗?

他还在扯一些有的没的,而从死者兄弟断断续续的述说中,我渐渐了解了大致整件事情。

  心酸

那时大约是早上六七点,他还迟迟没有起床。

钱班长说他曾关切地问过老潘要不要去看病,而老潘的回答是不去。这一句不去,或许便是他留在人间的最后一句。

随后的几个小时,在工地那狭小的上铺,没有人知道里面发生过什么,呻吟过什么,又挣扎了什么。没有安全警报,没有急救电话,叫天天不能应,叫地地不显灵。

直到十点多,终于,同来打工的弟弟回来了。或许是凑巧,或许是感知。

看到气若游丝的哥哥,当然是要马上送进医院。然而,摆在面前的困难可不止一条。

首先是没有钱。有胆不遵照劳动合同法结工资的建筑工头们没有给工人一点可在市面上流通的货币,就是吃饭和杂耍也只准用私人印制的饭票,还是用赊的。手里没钱,怎么看病?

其次是没有紧急救援。没有人打120,也没有合适的车及时送到医院。没有车,这是要命的,真的要命。随后几个人找来工地上的小推车,但是根本不顶用,何况医院还那么远,推是来不及的。于是便想到小卖店那里唯一的一辆面包车。然而车主却不在,只好等待。等到半小时之后才能送去医院。

苍天,大地,那时可听到人间一个工人最后的呼吸?

大约十一点多的时候,终于赶到上帝医院。虽然明显不如309医院好,却也只能将就。然而,送来又有何用,最佳治疗时机早已错过,太晚了。太晚,只能死在医院,还落得一个工伤无法认定的下场。

曾经活着的人,再也笑不出来;曾经顶天立地,誓把房子盖起;曾经满腔热血,羽翼全家儿女;曾经憨厚老实,说不出什么道理,全凭良心办事。而今就这么没了,一条人命。

我问天,你造下人来又践踏人,这是何故?

第二回合

  软施

最有发言权的女儿是那么楚楚可怜,而又瘦弱堪比黄花,于情于理,他们不敢在死者家属前太嚣张。以软碰软,他们于是施与一些同情,希望事情尽快解决。

尽快解决事情,这当然是个共识。

可问题是怎么解决。我们有我们的悲痛,他们呢,他们自有钱与命的计较。

我不知此前已经谈过赔偿事宜,而起初,厂方轻轻甩出一条命的价钱:两万块。

到今天,经过安全帽志愿者的支援与声讨,眼前这个人开出了五万的价码。

我是初来乍到,亦不大解世故。谈判之前,我虽忐忑不安,拿着我们计算好的22万,毕竟没有想过能够一下子缩到这么一点点。死者的女儿小潘曾经的底线是16万来着。

这些钱,2万,5万,16万,或者22万,在我这样不经世事之人看来,真的只是一笔钱,再无他。

可是在小潘看来,却是一片天的代价,是一个至亲的性命,是她曾经鲜活的父亲留下的最后一笔。而这,还要靠争取,还要靠同厂方讨价还价才能拿到。

我不忍想,又仿佛看到一个人,高于我们的谈判桌之上,默然地看着人世间的一切,而他已化为一阵风,终于不必挣扎在这蜗角虚名蝇头微利。

那一瞬间,我觉得我想要脱离人性。

  硬磨

死者家属自然不愿意拿这么少钱,而急着解决事情好早早回到老家的他们,被迫无奈地将心中的底线降到:八万。

这自然说得太早,也太出乎我的意料。他们虽对于工伤认定稍有怀疑,却也希望能够拿到合理的钱,而现实是,所有的强权势力无一向着他们。

无人帮忙亦无人搭理,在别人的地盘,卑贱的他们,不能不自降要求。

同样致命的是,他们缺乏谈判技巧,只几个孤零零的乡下人面对经验老到的厂方。在那间属于厂方的屋子里,我不仅看到死去的父亲的亡魂,也看到活着的人的卑微与差距。

还好那一个侄孙在北京工作,他遇事较老道,稍能镇人。双方僵持中,他打了几个电话,暗示出一切成竹在胸。他的意思是,你们不处理那就由我们自己来处理。一、在殡仪馆的尸体没有身份证就没法取出,但尽管厂方扣着证件,我们还可以从家里拿到户口簿,总要尽早使人入土为安。二、赔偿的钱谈不拢就算了,我们的底线是八万,这个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又不是菜市场,是一条人命呐。厂方若不愿给,那我们就走法律程序解决。到时候判22万就要22万,判两千块那我们也无话可说。三、入土为安之后,怎么办就是我们的事情了。我们会利用一切的网络资源和人力资源,把事情弄大,至少使建筑工地臭名昭著还是可能的。

可以说,一切的哭诉与诉苦都似乎没有几个行动起来的威胁来得厉害。

很快,竭力摆出笑脸的负责人总算在子午过后叫出了项目经理,由他来做主。

项目经理是个老道的人,看得出饱经世事,语调平静得很,不带一丝感情。

他上来之后同样是强调两点:一,这次事故不是工伤,不能按工伤来算;二,厂方给钱是同情家属,最好见好就收。

然后他带来一个稍微高一点的价码:六万。

这之后,仿佛是为了施给我们商讨的自由,他才过来又走开了,此后再没出现。

我疑惑,怎么可以全凭他做主,给人下一个结论,然后用钱打发。

然而,家属似乎有点心动。小潘跟我讲,真想早点把字签了走啊。

小插曲

女记者事件

在经理开出六万后,大家又陷入沉默。沉默,一如既往的沉默突然被两个人打断。

一个是厂方这边的,西装革履,一个是年轻女人,稍颓废,挎包。

她自我介绍是新京报记者,要来采访我们。突兀,实在是突兀得很。

年轻侄孙只是不信,索要记者证来看,并认真记下她的一切信息。“西装”开始不满了,问道侄孙是何人。见人不愿搭理,便口出损语,果然是“道貌岸然”。我一时厌恶得很,不自觉把女记者划归为厂方类。只是疑惑厂方何以找记者来闹大事情?

而“记者”并不多言,只开始问问题。

她问小潘姓甚名谁,又问她有何不满。小潘没怎么说话,大哥便开始替她讲了,于是大哥成了主要受审人。同样被问及详细信息,而后是有何不满。不太会说话的大哥只是说当时不应该送到上帝医院,应该到309医院啊,条件要好得多。女记者重复时说,哦,只是觉得送到的医院不好吧。

侄孙这时打过电话确认了记者身份为真,而我按捺不住疑惑,问她可知道事情的前因后果,以及来此作甚。记者打几个哈欠之后,说道是北京大学一个学生打电话叫来的。

我们到这时方才松了紧绷的弦。不只我一人,侄孙也是。

我,我一直以为她是厂方请来辅助谈判的,侄孙他以为厂方已经先下手为强,想堵截媒体造势。

私下觉得,虽然记者势必要客观公正,可也不必毫无感情与喜恶。

饶是如此,我们迅速换上欢迎的表情,并拿来打印好的详细经过介绍给她。

我不知她可有所获,总之,她就这样走了。

我内心实在是说不出怎样的滋味,本以为作为记者,代表的是对社会舆论的监督,对公众传递的是真实的事实,而记者的冷漠以及对家属怀疑的态度,就好像家属和我们在无理取闹,坑骗公司的钱财一般!家属原本就是弱势,在记者威逼审问之下,更加慌乱不知所措!

小冲突

我们在里面谈判时,听不到外面的一声一息,后来据说同来的朋友们先是在外面等待,后来又想去到工友宿舍。而厂方,只是派出人来阻止,不让他们进去。

只是不让?听说后来还有一学生被打。

这不算请愿,但算挨打吧。

而给女记者的材料,是由外面的同学递进来的。我们手里的材料被他们撕过,不敢再拿太多。他送来给我的时候,我想拉他一起进来,那道铁门边却有几个人守着,只狠狠地不让。

工友自述

差不多到了吃饭的时间,死者两位至亲兄弟吃过饭之后,又来换我们。

此时对面桌上只余下一个表情无辜的钱班长。我听人讲,他最是受气。夹在工头和工友之间,很难做人。唉,何时人与人之间不是冷冰冰的上下级或奴才与主子的关系?

小潘和侄孙尚在坚持,他们劝我先去。我便由大哥带着去吃饭了。

那时已近下午一点,我们谈判已有两个多小时,而结局还迟迟不见。

食堂早已关门,他领我来到工地内一处小饭馆。四壁透风,饭菜飘香,饥饿感顿时上来。

那里我问及他家乡事宜,又听到工友心酸故事。

他来自湖北荆州,以前在家里做窑工,每年能有七八千块。去年死去的弟弟老潘回家,邀他过来一起打工。尽管年过花甲,他还是出来做工,也许就像梦想着镀金时代的人们,纷涌着去淘金,全不知那里的情形,只单纯希望期望能赚到更多的钱。

来到这里他就后悔得很。做工特别累,生活也不好。每天五点半起,六点集合上班至十一点半,中饭几个馒头或一起打几个菜吃完,十二点又上班到六点。起早摸黑受苦受累,还要忍受难吃的伙食,菜上鲜有油滴,吃不惯北方伙食。住宿条件大大的差,冬天常是没有热水,夜里就在小而冷的地下室几个人一起挤一张床,将就着毫无尊严的人生。

敲敲打打无数次,他们只到年关才能结算工资。平日老板只肯赊账。恁是自己的钱,要用借的才行。而平时若想出去,一来时间不多,二来交通不便。他似乎不信任公车,只讲着打出租车的昂贵。城里的花费高,还受人歧视。

他又讲平常做工大家也不太起劲,毕竟不是自己的楼,权当是应付罢了。

我在吃饭,他就望向那横着的大幅菜单,似在数着自己能认识的字,就像学外语的我。

最后吃完他坚持请我的蛋炒饭,我们一起走回去。水池边有些女工正在洗衣服,她们头发散乱,身材臃肿,早已看不出青春的痕迹。

走到会议室时剩下几人已出去吃饭,我们便边走边聊,出去和大家会合。

走过铺满灰尘的小巷,我看到几个当班的工人扒在墙上望着我们。他们脸庞尚年轻,头发一色的凌乱,眼神少有迷茫。我不知道他们是否认识如我们这般“不安分”的人。那他们,是被教导着远离我们呢,还是在心底羡慕着我们在墙外呢?

又走过那片尘土飞扬的大道时,原来空空的路上,一侧多了几个摆摊点。大叔告诉我这里摆摊极为不易,平时小卖店全由工头相好之人垄断,那里什么东西都要贵上五角,还卖得很多,日进斗金。小贩们么,只能趁机偷偷摆摊。

大伙儿的不满自然是多了去了,诚如无钱可花,诚如没有希望的人生与命运。

我问他可有人写一写建筑工人的故事,问完才觉得不该。他只是叹气,说进来做工的人,哪里会识字,而我们的故事,也是没人来听呐。

那么可会觉得这样的生活太不公平?

他流露出认命的意思。他说相信未来的人们不会再这样受苦,那大概是下个世纪的事情。而他们,这辈子就这样了,这是命。

这是命么?我不信。我真的不想相信。

第三回合

  重组队

在一家较宽敞的小饭店里,我和大叔与大家会合。

我们其实一点也不辛苦,会议室里挡风,全不似外面低到零度以下的寒冷,而我的同学们整个上午等在那冷冽的风里。真诚的同胞们,他们还一意给予我们最热情的鼓励与支撑。

吃过饭,我们商量了对策,决定不管上午提出的八万底线,只说我们现在就要十二万,由此尽量使厂方答应给八万。同时,我们还换安全帽两名志愿者陪小潘去谈判。

她们看过去就有勇有谋,全不似我,只是阴错阳差见证这些,尽管陪同,却收效甚微。

   只是我稍微觉得,八万底线业已提出,又改为十二万,却是有点说不过去。

然大家的热情都在,就像我们小小的心,尽管暴露在寒冷的风中,却尚澄澈纯净。

只一句,我们有信心。

大约下午两点半,我们又一次来到了会议室外,继续上午的谈判。

好不容易,死者的大哥,小弟,女儿和两名志愿者一起去谈判。其他人在门外等。

我们也不愿起冲突,一直保持着秩序,只拿着白菊花在门外等,静静。

起冲突

但不久就听到里面闹起来。

是大拍桌子的声音糅合吵嘴对峙的分贝,越来越响。

从透明的窗户望过去,分明是上午那安全负责人在恨恨地发怒,而我们这边,两名女生毫不示弱,同样地还击。

其后他竟想要走,冲到了门口。

我们大家都涌上去。我们中的一位女生不给他走,堵在门口质问:我们是来协商的,一条人命你们就这样打发,还要拖到什么时候,为什么你竟敢走!为什么你竟敢逃避!这是死人事件,可你们要逃避!

他不是挂不住脸,就是被激怒了,竟然更加过分,开始推她,差点倒地。

难以忍受的局面,越闹越僵。

后来我们大家都进去那间房子,不放他走,在那里唱我们的歌:生命可以无奈和简单,但不能没有尊严。大地从未沉默不语,只是听不到他的声音。千百年来你的呼唤,在我心中从未改变。正义自由之声将永远,永远停留在我心间。

然而谈判的气氛显然是被打断了。

期间因冲突闹大,有同学报案,警察开车过来询问了一些事情,建议我们走法律程序,不要在他们这里闹事。他还说了一句话:这里毕竟是北京呐。玄机毕露。

第四回合

  橄榄枝?

几经折磨,我们已经不再对谈判抱有希望,决定明天去劳动局投诉。

五点左右,我们预备打道回府之际,厂方又有和平鸽放出。

见我们要走,厂方又邀人进去谈判了。

我们心知这是胜利的信号,不禁欢呼,且鼓舞。

而后又是一番长长谈判与漫漫等待。在外面的我们尽管冻得要死,却仿佛是看到了希望,总算还不会全身心发冷。

然而这鸽子带来的,却并不是橄榄枝。

磨了一个多小时,最后双方还是谈不拢,十二万毫无希望,八万也没有谈拢,公司坚持只给六万块钱打发,还威胁家属说他们不怕,爱上哪里告就上哪里告。终于,我们不谈了,决意明天去劳动局。

  未竟之音

天色已晚,在那条尘土飞扬的大道上,行走着的是默默伤悲的我们。

一朵花一朵花地放在墙脚处,企盼着天上地下的神灵们看到这人间的委屈。

无处求助,无处遮避。人如鸿毛,命若野草。

而远处幽灵般现于地面的小贩,贩卖着红通通的烤肠,呵呵地跑着递给铁门缝里那勉强伸出来的手。人间的温情何在?我不敢回忆,亦不愿看向眼前。

只愿明天去往劳动局的他们,一切顺利些吧,我也只能祝愿。

民工猝死之后

我们在建筑工地上进行社会调查的时候,遇到一起工伤死亡事件,和死者家属取得了联系。下面是事情的基本情况。

35天不发一分钱,民工猝死工地宿舍

听说父亲出事了,潘金芳和丈夫连夜从湖北老家赶到北京。没想到她再也见不到父亲的笑容了。她怎么也不会想到,身体一直很健康的父亲会猝死在工地上。

就在3月21日下午一点半,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马连洼的建筑工地上,57岁的潘志源猝死在宿舍里。死的时候,身上只有一块五毛钱。

和潘志源一起打工的弟弟潘志胜介绍当时的情况说,“我们是干杂工的,这么大(大概四个拳头大小)的一个大锤,分给他一块大石头,今天必须砸完,不然今天就没有工钱。砸的热了,他就把衣服脱了,心口有点疼,回来洗洗就吃饭。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听见他在咳。我们是早上5点半点名,6点上班,我们早上跟他说,要不要去看病,他说去,我就说班长我哥病了今天不能来,他就吼了一句‘我知道了’!”

等到中午11点半收工,潘志胜回到宿舍,发现哥哥潘志源在痛苦地抓着墙,喊他名字也没反应,潘志胜见情况不妙,就赶紧找班长要钱,班长不在,他就找了一辆出租车,等了半小时才过来,把潘志源送到附近的医院,抢救了一个小时,最终也没能挽回潘志源的生命。

潘志源过完年就到北京打工了。潘金芳清楚地回忆最后一次和父亲通电话是在母亲过生日那天。母亲身体不好,不能干重活儿,那天家里来了一些客人,父亲打电话问她“为什么来这么多人,你妈妈要休息”。潘金芳很贴心地安慰父亲“你放心,由我和我老公来做”。没想到父女间的这次通话竟然成了永别!

这一切都发生的太突然了,但一切仿佛都是预设好了一样。

生活所迫,57岁老人到工地打工

春节刚刚过完,湖北荆州市江陵县弥市镇里甲口村农民潘志源就和同乡一起坐上了北上的列车。和千千万万的外出打工的农民工一样,已经57岁的潘志源外出打工也是被逼无奈。以前在家里种田,三口人守着7亩田,其中2亩水田是口粮田,5亩种棉花,去年棉花的价钱从两块八九降到两块钱一斤,一年干下来,不算人工,一亩的纯收入也就500元,这远远满足不了一家人的开销。他有两个女儿,大的(潘金芳)已经出嫁,小的19岁在广州打工,老婆高血压,不能干农活,只能洗衣服做做饭。在家里挣不到钱,潘志源只能和老乡一起到北京去打工。

根据大女儿潘金芳的介绍,“去年(08年)奥运会之前,我爸爸一直没有出过门。我出嫁的嫁妆都是我自己打工挣的钱,家里没钱,我爸爸觉得很遗憾没有给我嫁妆,想出来挣嫁妆钱,我还有一个小妹妹,在广州打工。我妹妹今年回来说谈了一个河南的男朋友,要带回家里看,我爸爸想人家要到家里来,我家的房子很破,怕不好给人家看,就想出来多挣点钱。春节过去才去没几天,我爸爸就出门了。”没想到,这一去竟再也回不去了。

没有合同,没有工伤保险

潘志源是去年开始到北京打工的,在建筑工地上干活,干了半年(122个工),挣了5000块钱,虽然很辛苦,但总比在家强。今年开春,他又把哥哥和弟弟带来北京一起打工。但是,因为金融危机的影响,北京的活儿没有去年那么多,很多工地开工不足,老板就趁机压榨工人。这些老实巴交的农民远不知道社会的险恶,面对穷凶极恶的老板他们又没有多少讨价还价的能力,最终只能任人宰割。劳动法已经实施了十多年了,但在建筑行业,农民工连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都没有。香港学生组织SACOM利用半年多时间对国内最大的地产商新世界地产进行了调查,发现绝大部分工人都没有劳动合同,劳动权益得不到一点保障。

建筑行业是高危险行业,工地上工伤事故经常发生,国家法律强制公司购买工伤保险,而老板为了省钱,竟然连工伤保险够不给工人买。虽然按照法律规定,企业没有为工人购买工伤保险,所发生的工伤费用应该由公司负责。但老板的黑心让法律成为废纸,工人们受了工伤只能自己解决。河南的工人告诉我们,前些天有工人鼻子被砸扁了,到医院花了400多,公司一分钱不给。

潘志源所在的工地上,老板甚至连口头协议都不肯给。潘志胜说“我们过来,也不说每天多少钱一天,如果我干到过年,你只给我40块钱一天,我哪里喊冤去,我们就是有这种担心。我们早上六点上班,中午十一点半下班,下午十二点半上班,晚上六点下班,一天要干十一小时。我们去问他(老板),他不跟我们讲,他说,你心里不踏实,不想干可以走。”

35天没发一分钱,看病都不给钱

走?不是不想,但谈何容易!来北京一个多月了,老板没有发一分钱,来的时候带的钱都花的差不多了。身上没有钱,连路费都出不起。虽然《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工人的工资必须按月足额发放,但在当前的建筑行业,大部分农民工只能到年底才能拿到工钱,这已经成为通行的潜规则。潘志胜说,“我已经四天没有吃饭,睡也睡不着……我们多次想回老家,可是没有钱,如果有钱,就不用等在这里,死在这里。我们已经干了35天,一分钱没给,只拿了200块钱饭票,在他们的食堂吃饭,在他们的店里买东西,基本上每样东西都比外面贵5毛钱。身上没有活钱,没法出去买东西。我们一共过来了六七十人,很多人走了,剩下的有二十七八人,都是打电话回家,家里寄点钱过来,做路费。我们就是不想打电话回家,等着拿生活费。” 干活儿不给钱,走又没法走,这些老实巴交的农民工就陷入了这样的陷阱。

更甚者,不但干活儿不给钱,还动不动就罚款,“办那个上岗证、床头证收了20元,一个安全帽收10元,工具丢了也让工人赔,借的锤子丢了15元。都是卑鄙的手段,为什么你们公司丢了还要我们赔?”春节出门到现在这么长时间,工人从家里带来的钱基本上都花光了,又哪里有钱来看病?!在工地上,几个河南的工人告诉我们,他们生病了,找工头要钱看病够不给,只能自己忍着。如此一来,潘志源的死,显得那么“正常”!

超长工作时间,挑战身体极限

建筑行业的特点是,建筑公司把工程层层肢解、分包给各个包工头,由包工头负责招募工人,组织施工。所以一个工程可能有大大小小十几个上百个小老板。老板为了接工程,就以低价承包,为了挣到钱,又拼命压迫工人,强迫工人超负荷工作。在工地上,从早上六点干到晚上六点,中午只留一个小时的吃饭时间。一天11个小时在工地上已经是“正常”的工作时间,更不要说加班时间。在金融危机的情况下,提高法定假期、促进消费成为关注的热点,然而在建筑工地上,根本没有放假的概念,工人们被彻底剥夺了休息的权利。建筑行业整天和钢筋混凝土打交道,极为消耗体力。坐在办公室里的人无法切身体会到顶着烈日抡起大锤砸石头的辛苦,而他们一砸就是十几个小时。

没有星期天,没有节假日,极度疲劳的身体得不到恢复。那些黑心的老板恨不得工人不吃不喝不睡觉,拼命为他干活儿。我们看了潘志源的记工本,来工地35天,他没有休息一天,每天都是全工,也就是工作11个小时。每一次上工,都是挑战身体的极限。在极度疲劳的状态下,生命就像一根绷紧的线,随时随地都可能会断。终于,潘志源在长时间疲劳工作之后,倒下了。他太累了,也该歇歇了。但我们清楚地知道他一定不想死。倒不是因为害怕死亡,或许死亡是对苦难最好的解脱,但他必须忍着不死。他的任务还没完成,他的意志还想继续干活儿,继续挣钱,为了给老伴儿看病,为了给女儿置办嫁妆。他还想尝试着爬起来。但这一次,他的身体彻底拒绝了大脑的指令。

伙食差,健康状况恶化

老板对工人的控制和剥削是无孔不入。不给发工资,将工人困在了工地上,没有钱,工人连回家都回不了,就像被拴上锁链的奴隶,只能任由老板使唤。工地上的伙食是老板承包的,这是老板剥削工人的另一个隐形的手段。不管饭菜做的多差,价格多高,工人都不得不在老板那里吃饭,因为工人没有现金,只有饭票,只能在老板的食堂吃饭。食堂饭菜之差超乎正常人的想象。我们走进潘志源所在工地的生活区,正在吃饭的工人们愤怒地控诉,“我们吃的比猪还差!!”“菜连洗都不洗,用水冲一下就放在锅里,上面撒上一点油”。潘志胜说,“没有热水,我们自己烧水的被没收了不能作声,作声就罚款一两百元。你把锅炉弄大点,我们有开水喝,就不会用这些了。吃的要让工人吃饱,鸡架炖土豆,土豆皮都不剥,4元钱一碗,萝卜里面几块肉就6元钱一碗。”为了一家老小的生活,建筑工人只能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长期透支体力,时间一长,健康状况差是很自然的,据工人介绍,基本上每个工人都有不同程度的胃病和其他慢性疾病。年轻人还好一点,年纪大的就吃不消了。而公司根本不管工人死活,工人只是老板赚钱的工具而已。

农民工的命就这么“贱”?

对于潘志源的猝死,老板表现出极大的冷漠,项目经理将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想用两万块钱把家属打发掉。潘金芳说,“我和我老公来了第一天,见到项目经理,他只给我们两万块钱,还说我爸爸是病死的,是施舍、可怜我们才给的。还说我给你们钱你们千万别告诉别人,我们工地上还没遇到过这种情况,说出去了我们不好办事。我们不答应,好好的一个人出来就没了,他只给两万块钱打发我们,其他什么都不管。”之后,项目经历就消失了踪影,到现在,他们已经等了五天了,项目经理根本就不出来见面。“我们要谈,就只派一些说话不算数的后勤的和负责保卫的跟我们谈,谈什么,他们就说要回去请示领导他们做不了主,做不了主那跟我们谈什么?我爸爸生病了,身上只有一块五毛钱,剩下的是饭票,饭票又不能用,他怎么去看医生?后来,中午我叔叔回来发现的时候,去跟他们的班长说,也不帮我们去找车,也不打电话去抢救,等了四十多分钟才送到医院,如果他们不是这样,我爸爸也不至于死掉!”

出了事情之后,公司一方面拖延时间,不见家属,企图把家属耗走,让他们接受两万块的施舍了事,另一方面,公司辞退了所有55岁以上的工人,不给一分钱。

评论 谁是凶手?!

生命是无价的,这句话用在这里显得太过矫情。谁都知道,在这样一个残酷的现实里,事实上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都是被金钱来衡量的。我们不知道潘志源的命到底值多少钱,因为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公正的天平。但两万的“施舍”实在是一种侮辱。或许只要几十块钱,让他能够及早去看病,就能挽回他的生命!或许他能多休息一小时,就不至于劳累致死!不管潘志源最终是死在医院病房还是死在工地宿舍还是死在施工现场,谁是真正的凶手,相信每个人都看的很清楚!

或许对于这些善良的人的遭遇我们早已经麻木,区区一个民工的猝死在当下的中国实在算不得什么新闻,现实的残酷让我们的心早已不能感受到痛楚。但我们还是要追问,是谁在纵容这种犯罪!!在中国的建筑工地上,四千万的建筑工人,为了城市的建设他们正在流血流汗甚至付出生命。他们中有多少个像潘志源这样的人,勤劳善良憨厚朴实,挑起一家人的重担,顶严寒冒酷暑,忍受猪狗不如的工作条件,辛辛苦苦就是为了挣点血汗钱。他们只是数以亿计的平凡老百姓的代表,是我们的父亲、兄弟,我们至亲至爱的人。然而大大小小的黑心老板丧尽天良、泯灭人性,榨干他们每一滴血汗,最后将他们推向死亡,然后企图用一点点施舍就把沾满血腥的双手洗得一干二净。他们的遭遇不是个人的悲剧,而是社会的创伤。或许面对强大的资本和扭曲的社会,我们每个人都感到很渺小很无力,但这不应该成为我们逃避责任的借口。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人,倘若我们不愤怒,我们的人性何在?!倘若我们仍然漠视、逃避,那么我们和帮凶与同谋又有何区别?!要知道灾难有可能发生在我们每个人身上,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同时也是刽子手。

我们更应该质疑的是政府相关部门。是谁养活了我们这些大老爷?是人民。谁是人民?潘志源和千千万万像潘志源这样的人。2008年,温总理一句“人民养活了你们,你们看着办”曾经感动了无数中国人,但在这感动之中,又夹杂着多少的悲愤?!面对建筑工人猝死在工地宿舍,我们要质问,要控诉,为什么他们纵容建筑公司如此压迫和剥削工人!为什么明明是他们的本职的职责,却把工人当作皮球踢来踢去!为什么身为执法者,他们看着犯罪却不作为!

面对社会的黑暗,我们是苟且的活着,还是投入战斗?陶醉于中产阶级的幻梦,还是直面惨淡的人生!这些都是我们需要深刻反省的。死者女儿潘金芳的善良让我们感动,借用她的话结束本文。

愿劳动有所得,生命有所安。黑暗有所惩。工农和谐,天下康宁。

惟愿死者安息!


 

【附】

死者家属向公司提出的诉求信

诉求信

 

我父亲潘志源是湖北荆州市荆州区弥市镇里甲口村二组的普通村民,因家中困难,在江苏泰州正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钱章余 资质证书:C1024032120202 单位地址: 江苏泰州海陵区公园路21路)所转包下来的北京海淀区上地马连洼竹园小区东区项目部做工。
因泰州正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超强度用工、不发工资仅每月借发200元的内部使用饭票、饮食住宿条件极其恶劣,直接导致我父亲在不间歇工作后过劳猝死,死亡时身上仅找到人民币一元五角。
父亲亡故后,江苏泰州正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一直以拖,瞒,骗等恶劣手段不予解决死者安家事宜,企图以二万元的同情费打发死者家属,至今已过五日,江苏泰州正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仍不委派一位主管领导解决问题,死者家属上死者生前宿舍整理遗物,拍取图片被哄赶推打出来。
死者的弟弟潘志胜也在江苏泰州正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地做工,也因亡兄悲伤、奔波劳累、江苏泰州正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推卸责任气愤而染病去医院。
现在我们所带钱也花销所剩无几,靠好心人捐赠度日。且父亲尚未入土为安。家中母亲、亲友焦急悲咽中。
亡父女潘金芳谨以丧父之名向诸部门及上善人跪诉。祈请诸位为我屈死之父以及四千万建筑工兄弟的身家性命给予相应的保障。愿劳动有所得,生命有所安。黑暗有所惩。工农和谐,天下康宁。
亡父女潘金芳三拜。
此诉求书呈送:

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

2009年3月28日


 

事发之后,公司领导迟迟不肯见家属,想用这个方法把家属拖垮,对此,大学生志愿者联名致信建筑公司,希望事情能够尽快妥善解决。

关注民工潘志源过劳猝死事件

——致江苏泰州正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亿城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商)、北京金通远建筑工程公司(建筑公司)、江苏泰州正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公司)的领导们:

你们好!我们是一群为建筑工地的农民工提供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贵公司位于海淀区马连洼竹园小区东区的施工工地2009年3月21日发生工人猝死事件,死者潘志源家属向在工地进行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请求协助。我们现致函贵公司,希望事件能尽快妥善处理。

我们了解到, 湖北籍工人潘志源是贵公司硂工,于2009年2月17日开始在马连洼竹园小区东区的施工工地工作,每天工作时间为11小时,没有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贵公司不但没有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的规定,与潘志源及工地内的其他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为他们购买社会工伤保险,而且至今没有发放工资。我们也了解到,贵公司甚至没有向潘志源及其他工人发放生活费。《劳动法》第50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贵公司已经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而且工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不符合社会能接受的人道标准。

死者潘志源于3月21日猝死在工地,身上只有公司自制的在公司内部食堂及商店使用的饭票,以及一块五毛钱现金。潘志源在工作劳累过度、劳动强度过大的情况下致病,加上因公司不发放工资和生活费而没钱看病令病情恶化,在死者同在工地工作的兄弟和老乡发现病情寻求管理人员协助后,管理人员不打120求救电话,耽搁了长达40分钟才送医院,令潘志源无法得到及时救治而致死。很明显,贵公司对潘志源的死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和人道责任。

事件发生之后,死者女儿赶到北京,至今超过一周时间,多次要求公司正面积极的协商解决赔偿事宜,让死者早日入土为安,但没有得到合理答复。贵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工时、工资、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多处严重违反国家的相关法律,而且在情理上置工人生命安危于不顾,实在是难辞其咎!

因此,我们郑重地要求贵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立即对死者进行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贵公司必须向死者家属赔偿以下金额: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008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44715元,月平均工资3726元。因此,死者直系亲属应得到丧葬补助金:3726元×6个月=22356元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注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死者生前月工资为1950元,因此死者妻子应得到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发放):1950元×40%=780元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按48月来计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3726元×48个月=178848元;若按60个月来计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3726元×60个月=223560元。

《工伤保险条例》第60条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因此,死者生前所在的用人单位泰州市正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并未参加社会保险,因此所有补贴均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一切赔偿责任,至少应一次性赔偿死者亲属201204元以及 其遗孀的赡养费。

我们认为,贵公司对潘志源的死在法律上和道义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我们再次敦促贵公司,尽快与死者家属达成合理的赔偿协议。我们会持续关注事件进展,假若事件迟迟得不到合理解决,我们将呼吁更多的大学师生和社会舆论关注事件,并向各级劳动和建设部门投诉工地严重的违法行为!

                                                 

安全帽大学生志愿者流动服务队

………………………………………….联署还在继续

电话:13466736404邮箱  [email protected]

2009年3月28日

 

3月30日的行动没能取得成功,公司始终不肯让步,谈判破裂。第二天,我们陪死者家属一起到劳动局

猝死案例劳动局投诉跟进

 

今天(3月31日)上午大概十点多我们带着潘金芳以及她的丈夫、大伯、小叔一起来到海淀区劳动局投诉,劳动局像菜市场一样拥挤。

 

信访办

首先,我们经过前台的咨询,说,“我们想投诉拖欠工资、不签订合同这些情况到哪里”,工作人员建议我们去信访办。几次问路,七拐八拐地,我们才找到信访办,门前没有任何地标志。进入之后,大概讲了工伤、拖欠工资的情况,一个中年的工作人员态度非常恶劣地说,“工伤不归我们管,如果人已经死了就去当地的街道有安全生产办,去找他们来走程序,不归他们管。”我们问:“你们管什么?”他说:“人死了,是工伤,当然是安全生产的管,我们这里是管工资拖欠的”。我们说,那好,等下与死者家属一起来的两个工人至今都被拖欠,他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还没有等我们说完,那个工作人员就说:“我们这里是接待5人以上的群体性拖欠案件的”,那麽,两个人被拖欠就不归你们管了?他一直强调说:“5人以上才是他们的职责范围,如果我们要投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些,就去五楼投诉、举报科,如果是工伤认定就去六楼工伤科,如果是工伤已经死亡了就回工地所在的街道办。”

信访办的工作人员很显然不愿意有什么作为,问我们是否是工人,他表示他接待和受理的范围是“5人以上”的群体拖欠,而我们不是工人,他也没有必要一定理我们,将我们推向投诉科。

投诉科

我们于是来到5楼投诉中心,每个窗口都排着常常的队伍,领了一张申请表,填完表格,我们直接找到主任室,被主任室的一个看起来像秘书的女工作人员推了出来,说:“主任在接电话,让我们外面等,等下喊我们。”我们等了将近十多分钟,再次推门进去,又被推了出来,说:“主任在接电话,不是说让你们在外面等嘛!”已经显得不耐烦。从门口望进去,可以看到,叼着烟的主任在接电话。又等了几分钟,我们又进去,主任问我们什么事情,要我们留两个人,其他人出去等,我们坚持坐下来,说我们是一起的,是陪着家属的学生。姓袁的主任看了我们投诉材料,告诉我们,他们是行政执法部门,而工伤是不属于行政执法,需要认定,要到6楼的工伤科。关于投诉拖欠工资、不买保险他们管,而我们不能是投诉,因为投诉是个人行为,我们的行为只能是举报,他打电话喊来劳动监察的同事接待我们。


他说,“你们举办的这些情况,譬如,公司用饭票代替生活费,卫生条件很差这些,是不归我们劳动部门管的,有其他的部门可以管,我们哪管得了那麽多。”等了将近十分钟,我们决定先去6楼的工伤科,留下两位同学等待受理举办的劳动监察的工作人员。

劳动监察

劳动监察的工作人员强调我们的行为不是投诉,是举报。投诉是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举报是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他认为他们的权力很小,很多情况不是他们能管得了的,要求建筑工地每个人签合同和每个月发工资是不现实的,他也承认按照法律的规定办事是没错的,但是他认为如果完全按照法律条文,“建筑公司都没办法活下去啦!”。他还提到如果签合同,只给工人每个月800块钱的工资工人也不会愿意的。我们就问“签合同就可以约定工资是多少,工作时间是多少,为什么一定要给800块钱呢?”他说:“如果是这样,建筑工地都没办法干活了。”他明确表示他们只管拖欠公司、没签合同,没上保险的,但是,他们也只能督促建筑公司。他说我们可以去找建委,去报110,说这些部门有权力。


我们就问:“你们到底能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

他说,“我们只能反映给领导,去工地去看一趟。”

当我们要求他给投诉回执的时候,他说没有,他说最近一两天会去工地。“这样说好像是自己贬低自己一样,事实上就是这样,我们的执法力度太弱了,给我们的事情很多,但是给我们的权力很小”。

我们就回答:“劳动局的权力再小,也比工人和学生的权力大。你们去工地解决,要求公司给工人签合同,肯定比我们管用。”

他就表示,这一两天就会去。再逼他确定去工地的时间,他就说:“今天我把这个材料反映给我们领导,明天就会去的。”但是,他又说:“你们是举报人,没有利害关系,所以你们可以不用来。” 后来留了联系方式,说有事情会打电话给我们。而我们明确向他表示,我们还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

工伤科

我们又来到工伤科,到咨询台问过,说如果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话,就填写工伤认定的申请表,给了我们厚厚的一打表格,然后建议我们到去找负责工伤认定的同事哪里具体咨询。然后,我们沿着咨询员指向的玻璃门办公室去找关于工伤认定申报的同事。我们看到排在我们之前的一个老者正在咨询,工作人员的态度非常不耐烦。轮到我们的时候,他说你们这么多人干什么,留下两个人,其他人都到外面等。我们说我们是学生,陪着家属来的,我们要在这里听听。他扫了我们一眼,没有再说话,也没有再坚持要我们出去。


 

在家属和我们简单地介绍了情况之后,他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这种突发疾病猝死的视同工伤的情况,而视同工伤规定的很严格就是“工作时间或工作岗位或由工作岗位突发疾病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或经抢救无效48小时之内死亡”,而死者潘志源符合“48小时”的这个条件要求,却不是符合“工作岗位,或由工作岗位送往医院”,即使他在工作期间内已经有发病的征兆,是从工地送往医院,对于工地来说的工作岗位一般来说就是“他干活的地方或时候”,所以,这种情况应该很难认定工伤。接着,他拿出一个与此事件非常相似的一个案例,也是一个建筑工地工人在发病后,包工头将工人直接送往河北老家,在家中死亡,要求工伤伤亡坚定的案例。

我们问,死者没有在工作岗位上,因为已经发病,却无钱去医治,而一直在工作场所,并没有回到家中,工地当然是要负责的。他说,这个没有办法,因为北京市出台的内部的一个解释办法,专门针对“视同工伤”这一条做了说明,“工作岗位,或由工作岗位送往医院”。然后,他直接对家属说,“我建议你们先拿着公司给的钱,不然,等我们给你认定完,如果不是工伤的话,到时候公司更有理由可以不给,你也什么都拿不到。”

我们问,如果材料准备齐全,申请工伤伤亡认定要多长时间?他说,你把材料交到我这里来,要多长时间,这个至少要看我调查多久,认定之后,还有有两个月的行政复议,复议之后,如果是工伤伤亡才能够去申请仲裁。

最后的沉重一击

从工伤科出来,在楼梯口,潘金芳与她的家人就激烈地用湖北话争论了起来。潘金芳说,“劳动局的人说的已经很明白了,像我父亲的这种情况很难认定是工伤死亡,公司不怕我们,他们也肯定有律师早就咨询过了,这样如果再拖下去,最后又不能说一定是工伤死亡。”大伯说,“劳动局说还要去找建委,说建委管……”。

我们试图去跟他们解释劳动局的人也没有肯定说不是工伤死亡,我们还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但,我们的解释和安慰显然很无力,他们更相信劳动局工作人员所传递的潜台词,就是建议他们拿了钱就算了,再折腾的结果也是一样的。

后记

我们很难想象如果不是我们一群学生陪着他们,或是其他的农民工来到劳动局投诉,他们将如何面对如此推脱、不耐烦的态度?这些劳动部门的工作人员给我们留下的印象就是:

·在态度上先打压住来求助的工人,好像无理取闹的是这些需要帮助的工人,来给他们多事;

·将公司的违法行为合理化、普遍化,冗长的行政程序让求助的工人拖不起时间,再说服工人妥协和接受现实;

·当我们提出这些是他们的职责,他们就推脱自己也无能为力,或是为哪些违法行为去开脱,最惯常的做法是“踢皮球”,将求助的工人由这个部门踢到另外一个部门。

通常,在经过这样的过程之后,求助劳动部门的工人,往往给了工人最后的沉重一击的效果,他们最后的希望也随之泯灭,无奈地接受公司的无理条件,自认倒霉。

下一步的行动

中午从劳动局出来之后,我们坐在一起汇总了在劳动局里所有的信息,与家属一起讨论了下一步的行动。潘金芳的大伯、小叔下午先去公司去要求结算工资,如果公司要求再次谈判,潘金芳可以先接受公司给的赔偿并签字,将死亡证明等证据拿回来,然后,写一份委托书给我们,我们可以继续帮忙走申请工伤伤亡认定的程序。一旦认定结果下来,如果是工伤的话,依然可以申请仲裁按照法律追回该赔偿的差额。在我们将要离开的时候,潘金芳又接到项目经理钱文洪的电话,要求谈判,我们嘱咐潘金凤要由对方来先开价,可以先坚持8万的赔偿金额,不要退得太快,多耗一些时间下去,不能太被动,公司还是急于解决这件事情,不然,不会一次次打电话要求谈判。


 

猝死案件最新进展


 

3月31日早上七点多钟,我们接到潘金芳的电话,说劳动局在昨天下午已经派人去了公司,直接找到项目经理钱文洪,并当场结算了大伯和小叔的工资,按照70元每天的工钱来结算,时间一直结算到昨天为止。她在坚持之下,公司做了一小点的让步,又追加了4000元的赔偿费,一共是6万4千元人,她父亲的工资另行结算。

今天她的父亲的遗体将进行火化,从21日到31日,整整十天,她终于可以无奈而又心酸地捧着她父亲的骨灰回家安葬了,入土能否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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