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毛泽东的“问题意识”
○ 陈 晋
1919年9月1日,26岁的毛泽东撰写了一个《问题研究会章程》,提出当时中国需要研究的71项大大小小共144个问题。他把这个《章程》寄给各地朋友,其中包括北京大学学生邓中夏。邓中夏此前曾到湖南发动学生响应北京的五四运动,和毛泽东交往甚密。他把这个《章程》拿到10月23日刊印的《北京大学日刊》上公开发表,同时还写了一段说明:“我的朋友毛君泽东,从长沙寄来问题研究会章程十余张,在北京的朋友看了,都说很好,有研究的必要。各向我要了一份去。现在我只剩下一份,要的人还不少,我就借本校日刊登出,以答关心现代问题解决的诸君的雅意。”
五四运动前后,世界是什么样子,中国向何处去,青年人应该做些什么、研究些什么,这些问题,深深地困扰着毛泽东那一代知识分子。毛泽东在《问题研究会章程》一开头就申明,他提议成立“问题研究会”的目的,就是想弄清楚当时社会和人生面临的“所必需”或“未得适当解决”因而影响进步的各种“事”和“理”。这个“问题研究会”虽然没有成立起来,但他在其中彰显的“问题意识”,及其列举的认为应该研究和解决的大量问题,却记录下青年毛泽东一段值得咀嚼的思考轨迹。
《问题研究会章程》列举的71项144个问题,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国防、外交以及科学技术等诸多方面。有的问题比较宏观抽象,如中央地方集权分权、普通选举、国防军建设、社会主义能否实施、经济自由、教育普及、东西方文明会合等等;有的问题则比较微观具体,如不搞惩罚式教育、私生儿待遇、姑媳同居、工人退职年薪、茶产改良、清丈田亩、退回庚子赔款等等。有的问题比较现实和迫切,如大总统权限、新旧国会、废除各省督军、司法独立、劳工住屋、劳工娱乐、勤工俭学、白话文、编纂国语教科书、恋爱自由等等;有的问题则不那么现实,个别的甚至与当时中国社会的改造关系不大或不那么迫切,如裁军、外债偿还、币制本位、海外贸易经营、海洋自由、爱尔兰独立、重建东部法国,以及飞渡大西洋、太平洋和天山,白令、英吉利、直布罗陀三个海峡凿隧通车等等。
从起草《问题研究会章程》的时间及其内容看,毛泽东当时明显受到胡适实验主义主张的影响。1918年秋冬在北京大学当图书管理员时,毛泽东便认识了胡适。他1919年7月在长沙创办的《湘江评论》,也如期寄给胡适,胡适还曾在8月24日出版的《每周评论》上撰文称赞。胡适在7月20日《每周评论》上发表《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一文提出, “我主张一个一个地研究问题,一点一滴地解决问题”,毛泽东也如期看到并表示认可。李大钊8月17日在《每周评论》上发表文章反驳胡适的观点,提出: “偏向纸上的‘主义’,是很危险的。不错,纸上的空谈的‘主义’是危险的,但主义本身并不带来危险!”这个观点,想必毛泽东也看到了。但他并没有介入这场著名的“问题与主义”之争。论争双方都是毛泽东当时敬重的新文化运动的代表人物,对这场论争的实质,他似乎一时还不能完全了解。那时候,他正如海绵一样吸收和消化着各种新思想、新思潮、新文化。无论是对胡适提倡的研究问题,还是对李大钊捍卫的主义,他似乎都愿意一试。胡适的思想来源于其导师、美国哲学家杜威。毛泽东听过胡适关于实验主义的讲演,还曾把杜威提倡的实验主义列为近代思想变革的标志之一。在中国传统思想中,毛泽东颇受明清实学“至诚实用”、 “经世致用”观点的影响,这也是他与胡适宣传的“多研究些问题”产生共鸣的一个原因。他当时领导驱张运动,在船山学社办自修大学,以及主张先把中国的问题研究透了再出国留学等活动和主张,也都征求过胡适的意见或受到胡适观点的影响。其中自修大学这个校名,还是胡适帮助他起的。
青年毛泽东的行事作风,也以重实干闻名。他当时参加了著名的少年中国学会。参与主持这个团体的李璜曾回忆说,有一段时间,他“每周必与毛会晤,会见十余次之后,深深了解到,以毛之性格而论,可能成为一个革命实行家。……(王)光祈主持‘少中’,即提出‘工读互助’的一题,来要大家讨论。我们在愚生家聚餐时曾讨论两三次(细节问题),议论甚多。到了第三次,毛泽东便不耐烦了!他忽然发言,说, ‘不要老是坐而论道,要干就干。你们诸位就把换洗衣服拿出来交与我去洗,一个铜子一件,无论大件小件,一样价钱,三天后交货拿钱。’后来他果真就这样做了”。王光祈也说,毛泽东“颇重实践,自称慕颜习斋之学主实行”。
可见,提出问题和推动实践去解决问题,在青年毛泽东身上是统一的。这就不难理解,青年毛泽东何以用那么大的热情去参加或组织各种各样的学会社团。据粗略统计,他青年时代主持或参加的学会社团有十几个,诸如:湖南一师学友会(原名技能会)、湖南新民学会、湖南留法勤工俭学会、北京大学新闻研究会、少年中国学会、湖南学生联合会、上海工读互助团、自修大学、旅京湖南学会、湖南改造促成会、湘潭教育促成会、平民通讯社、文化书社、读书会、俄罗斯研究会等等。这些社团存在的时间和毛泽东在其中的活动时间虽有长有短,但他都努力借这些平台组织同仁下工夫去研究和解决符合学会社团宗旨的实际问题。
再回到1919年9月1日的《问题研究会章程》。毛泽东在列了一大堆问题后,也没有一掷了事。除了寄给朋友参考外,他自己对其中的一些问题则继续思考和研究。例如,《章程》中列有国语(白话文)、编纂国语教科书等问题,在9月5日给黎锦熙的信中,毛泽东便表示要研究“国语”,认为必须“将国语教科书编成”;还说, “关于‘国语’的材料,先生遇着,千万惠给一点”。《章程》中有一项关于恋爱自由及恋爱神圣的问题。恰巧长沙有一个叫赵五贞的女学生,因不满父母包办婚姻在花轿里割颈自杀。毛泽东立即抓住这个事件,让刚刚加入新民学会的周南女校学生李思安等去调查,然后自己动笔连续写了9篇文章发表在湖南《大公报》上,对封建婚姻制度、妇女解放的问题作了一番扎扎实实的分析研究。《章程》中有民众联合如何进行、模范村建设、社会教育等问题。这年12月1日,毛泽东便起草了一个新村建设计划,以推行“新家庭、新学校、新社会”连成一体的理想,甚至到岳麓山一带做过选址的准备。《章程》中列有地方自治、联邦制应否实行、废除督军及湖南如何改造等问题。1920年初,毛泽东便起草了《湖南建设问题条件》,发动驱逐湖南督军张敬尧的运动,呼吁湘人自治,还提出建立湖南共和国以推动联省自治的设想。《章程》中列有派留学生、东西方文明会合等问题。在1920年初的许多通信中,毛泽东反复同人讨论该不该出国留学、何时出国留学,特别是东西方文明的关系等问题,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自己暂不出国留学,先研究中国这块地盘里的事情,然后出去“才有可资比较的东西”。总之,青年毛泽东的脑子里,似乎装着太多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但凡碰到了,有兴趣,或觉得有必要,他都要去讨论,甚至去实践一番。
是不是就此可以认定,毛泽东当时只埋头思考和解决实际问题,而不大探索宏观上的理论是非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先说一件轶事。前面提到的黎锦熙,是毛泽东在湖南一师读书时交往甚密的老师。据黎的日记记载,1915年4月到8月,毛泽东拜访黎20次。黎当时常请三位青年帮助抄写报刊稿件,付给一定的报酬。一位是不问文稿内容,什么都抄;一位是觉得文稿中有问题,总是提出来,并代为润色;一位是看到文稿内容与自己的观点不合,干脆就不代抄。这三位学生的不同态度,使他们后来各自的成就也不一样:第一位默默无闻;第二位是后来的著名戏剧家田汉;第三位就是毛泽东。
可见,青年毛泽东的行事风格,注重实际,也讲原则;充满问题意识,更重理论信念。他当时之所以响应胡适多研究问题的主张,热心地探讨这样那样甚至是一些枝节的问题,是因为他对各种主义还没有搞清楚,还无定见。在拟出《问题研究会章程》半年后,毛泽东还曾在一封信中表示: “老实说,现在我于种种主义,种种学说,都还没有得到一个比较明了的概念。”
为此, 《问题研究会章程》在列了71项144个需要讨论的问题后,又专列一条,宣称:“问题之研究,须以学理为根据。因此在各种问题研究之先,须为各种主义之研究。”可见,研究问题和研究主义,在青年毛泽东那里不但不是矛盾的,而且他还把研究主义看成研究问题的前提。毛泽东在《章程》中曾列出了若干“特须注重研究之主义”,包括哲学、伦理、教育、宗教、文学、政治、经济、法律等各方面的主义。事实上,在《章程》列出的144个问题中,就有“社会主义能否实施”这样的问题。到1920年初,毛泽东对“主义”的寻找和研究,越来越强烈和迫切,乃至写出“主义譬如一面旗帜,大纛一张,人们便知所趋赴”这样的名句。
80多年过去了,毛泽东那一代人在青年时代寻找社会改造道路时所关注的问题,绝大部分在今天已经不是问题了。但任何时代、任何民族以及追求进步的任何人,毕竟都是通过不断地提出和解决问题往前迈进的。青年毛泽东强烈的、充满忧患的“问题意识”,也留给今人不少思索。比如,多一点“问题意识”,或许就会多一些拥抱时代的热情和冲动,多一些理性思考和讨论的空间,多一些了解社会、贴近现实的可能,多一些投身实践去想办法解决问题的行动,自然也会多一些作出是非判断和理论辨析,进而科学把握前进方向的客观依据。
〔陈晋,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北京 10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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