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农村闪婚问题
江西师范大学乡村治理与发展研究中心 刘聪秀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社会生活日益丰富起来,社会文化也日益活跃起来,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不断有新的词汇出现,特别是现代娱乐的疯狂发展,给社会创造了不少的全新的词汇词语,或给一些词汇进行了重新定义,不管主流社会认不认可,但却已成为社会热门用语,如“超女”、“白骨精”(白领+骨干+精英)之类的。现在生活和娱乐中又出现了如“闪婚”这一新词,到后来又来了个“闪居”这样的新词汇。
其它社会热门的新词汇新用语我们暂且不说,就来说说“闪婚”,其实这“闪婚”是指现代社会中出现了许多青年男女闪电式迅速结婚的社会现象,既然有许多“闪婚”一族那就也会出现不少的“闪离”一族了,到后来就干脆以“闪居”来不断代之,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等。其实不管是“闪婚”还是“闪居”,主要是发生在现代都市中的一大社会现象。
可是在现代化的大浪潮下,我国的乡村社会也不断地为实现现代化而努力,且已经出现了一定程度上的现代化了。在中国的乡村,这所谓的现代化很大程度上就是学习城市里的东西,如文化、生活、娱乐等方面,认为城市的一切就是现代的,都是好的,我们搞现代化就是把乡村变为现代都市。就是比较偏远和贫穷的农村地区也不例外。所以,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农村社会吸收了许多城里所谓较现代化的东西,就是城市所流行“闪婚”的“时尚”也出现在我国的一些农村地区了。
关于农村地区出现的“闪婚”现象,其实这一两年来已有不少人关注并讨论过,且有的媒体对其也有些相关的报道,社会上也有了“农村青年婚姻新乡俗流闪婚”之类的话语。我是从客家农村出来的,一个关注中国乡村社会四年多且下乡调查也有三年多的农家子弟,对农村还是有一定的了解的,所以,在此我就以自己的亲历也来说几句,浅淡下当前农村的闪婚现象。
综合我曾经调查过的某些农村地区及我在家乡的农村生活亲历,现在有些农村地区确实存在着闪婚现象,我所见的闪婚现象主要指的是这样的情况:农村青年,特别是大龄青年(在农村一般指26-30岁左右未婚男女)通过“媒妁之言”来迅速缔结婚姻,就是闪电式结婚故称闪婚。
我们都知道,我国农村一直以来都是保持“媒妁之言,父母之命”传统婚姻,直到新中国成立特别改革开放以后,婚姻自由在农村地区才不断地得到接受,但由于种种因素至今农村地区也不能完全做到婚姻自由,有的地方(偏僻贫穷的农村)仍保留着传统的婚姻模式。而就在大多农村地区摆脱“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的传统婚姻走向婚姻自由的现代婚姻时,可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父母之命”基本上不是很严格了,可“媒妁之言”尚在,包办、买卖婚姻虽少了可成了变相的包办、买卖婚姻及农村大龄青年难找对象使农村光棍增多的问题等。
随着我国大多城市里兴起了以青年人为主的闪婚潮流,形成了一个个闪婚甚至是闪居群体或族的现象,我国不少农村地区也跟着出现了闪婚的现象,但是,城市的闪婚与农村的闪婚是不完全相同的,至少在形式上是有区别的,因为城市闪婚在形式上表现为青年男女通过自由恋爱而形成的闪电式结婚(城市里也有相亲的现象,但不是农村意义上的相亲),而农村闪婚在形式上更多的是表现为青年男女通过“媒约之言”(职业或兼职的媒婆或媒人为中介)而形成迅速缔结婚姻的现象。
从我以前所调查过的农村(主要是山区农村)和我的农村生活经历来看,当前农村所存在的闪婚情况主要表现为以下情况。
在农村家庭中,如果家里有25岁以上的子女还没成家(没有对象),那么就会有“皇帝不急太监急”现象,就是说父母会比子女还急,他们会赶紧想办法给自己的子女物色对象,一般是有儿子的家庭比有女儿的家庭急,因为女儿相对来说更好找到对象。而在农村虽然是有很多人特别是外出打工的青年能通过自由恋爱找到对象,但仍会有一部分人是没能找到对象的,这些人也占有不小的比例,他们就只能在父母的帮助下通过媒人来寻找对象了。
正因为现在农村中还有许多因为种种因素而没能找到对象的青年男女,所以农村还有不少职业的或兼职的媒婆或媒人(40-50岁左右的妇女,因看到有利可图,现也有中年男子也加入此行列发,有的是夫妻合伙做媒),他们就专门走门窜户为别家子女找对象并从中获取不少的介绍费。
媒人一旦找到差不多符合条件的男女就会与男女双方的父母进行商量,如果家庭双方觉得行的话,媒人就会约定好某个时间和地点让双方见面商量。由于平时农活较多没什么空闲,且子女也一般都在外打工,所以这个“约会”的时间一般都会在节假日期间,主要是集中在春节前后,因为家庭双方都有空闲时间并子女们也从外地回家过年了。(如果在平时,如果有相中了的,父母就会打电话让子女请假回来相亲)这样的话,就会在集镇某酒家或饭店订好几桌酒席,媒人就会让男女双方及家里主要亲人亲戚一起坐下来商量婚姻之事,不过按当地习俗这见面酒席得要男方来承办。
在这样的类似订婚的酒席上,男女双方一般都是第一次见面,首先是让男女双方先单独在一起见面谈谈,然后就是男女双方的父母及亲人亲威(关系比较亲的)进行商量。如果男女双方觉得行的话,一般家里人也没什么很大的意见的,这时就是双方家庭就开始讨论钱(彩礼)的问题(有时,其实在订酒席见面之前双方家庭就有了各自的彩礼数目,但也许会存在异议,故需在酒席上再商量)。如果女方给出的彩礼数目让男方能接受的话,则达成了共识,男方当场点清彩礼钱给女方,女方就当场(也可以过几天)把户口簿给男方,以便这几天尽快把结婚手续办了,以防悔婚或骗婚。同时男女双方把介绍费付给媒人(各个地方标准不一,300-1000左右不等)酒席散后,当天男方就可以把女方带回家,且从当天晚上就可以开始同睡一张床一个屋了。
这样通过传统的“媒约之言”,从摆上类似订婚的酒席作为男女双方初次见面的约会,到男女双方家庭就各方面的协商,再到男方家庭把定钱(彩礼)当场点清给女方家庭,女方家庭接受现金并把户口簿给男方近期办理结婚手续,最后女方跟着男方回家,当天晚上与男方同睡一个屋。这样,仅需要一天(有时只需半天)的时间,就把一件婚姻大事给办成了,把两个谋生人凑合在一起,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让他们缔结成了婚姻(夫妻)关系。这就是在不少的农村地区特别较落后地区较普遍存在的闪电式结婚即闪婚的现象。
这样的“媒约之言”式的农村闪婚现象在我国有些农村地区已成为了一个实事,也是目前这些地方青年婚姻问题的现状之一。当然,造成农村这种闪婚现象的原因是有多方面的,如传统的思想文化方面、家庭经济方面、智商方面、生理方面、地理环境方面等因素。这种闪电式结婚的现象可能会给个人、家庭、农村及社会带来许多的问题,如浪费个人的青春、毁坏个人人生幸福、影响个人的身心健康等问题;因双方感情基础差引发的婚后夫妻双方关系不和谐、家庭暴力、婚姻纠纷、婚外情、离婚、婆媳关系紧张等方面的问题,给家庭增加了一些不稳定的因素;也在一定程度影响社会秩序、社会伦理道德等。
伴随着现代化、城市化的过程,目前我国农村地区也出现了不少的问题,值得我们去关注和思考,特别像现在农村地区像城市一样出现了闪婚现象,因为在中国,农村和城市存在很大的区别的,就是有同一问题在城市和农村都出现,那么这问题对于农村的影响要比城市的影响更深更远,这闪婚问题也是一样的,所以更需要也更值得我们去关注和思考,其实,这闪婚问题只是农村婚姻问题中的一部分,因为随着现代化的进程,我国农村的婚姻问题方面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值得我们共同去关注和思考,乃至整个中国乡村社会都值得也需要我们社会上的每一位社会成员承担起一分责任,去关注和思考我们共有的乡村社会。
江西师范大学乡村治理与发展研究中心
刘聪秀
2007年6月10日于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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