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与江西农村的比较
一
我们在农村调查时,时常能听到农民报怨:“现在的时代好,让大家打工有了钱,但人却不自在了,总担心会遇骗、偷、抢。”
在我们所调研的各地农村,无论是在北方还是南方,我们发现各省的民生类、社会类新闻节目特别受农民的喜爱,这种社会新闻受众涵盖了几乎整个村庄的男女老少。在我们的问卷中也显示出,社会新闻在北方其收视率仅次于新闻联播,而在南方其收视率仅次于天气预报。而且,在我们访谈时,总是能遇到一些正接受着访谈的农民,突然大叫一声:《第五社区》(某省电视台的一个频道)开始了,我得回去看电视。这到底是什么节目,能如此地吸引这些农民?于是,我们请农民述说这类电视频道所播放新闻故事,并对他们讲述最多的电视新闻故事以及在讲述时对村庄中相关性故事的叙述进行了主题分类。我们从农民所讲述的所有新闻故事中发现,他们所关注的这类新闻一般都是些关于天灾人祸、行骗受骗、杀人抢劫、吸毒贩毒、冤假错案、交通事故、奇人怪病、不孝不仁以及婚姻、情感或家产纠纷等等各种各样反映社会千奇百怪的、人间万象的新闻。
而有关坑蒙拐骗的新闻更受欢迎,比如农民几乎每次都会说到电视上播的山西黑煤窑,以及电视上讲打击传销的报道。“这些老板真是黑呀!被关在里面的人真可怜,不能出去,天天受打,这些人那都是些从农村出去打工的孩子呀!幸亏上了《都市报道》(某省电视台的一个新闻栏目),要不然这些人都找不到了。”我们在河南与江西所调杳的村庄以及其周边村庄发现,有不少打工的村民被骗入过传销组织,有的一家人都骗进去了!其中一个年轻人不知在传销组织中被打了什么针,送回来时人就变傻了,不理人事。农民说:“这个社会能够有打工、让农民多挣些钱,这点很好,国家也好,种地不要钱,养猪也补钱,可就是这些骗、偷、抢、动不动就用刀砍人不好,特别是传销,都是自己人骗自己人”,所以,现在农民都不放心孩子出去打工,怕受骗!江西龙村周大姐的小女儿出去打工时,她总是担心,天天哭,天天睡不着,每天打电话,中途还去打工的地方看了女儿一回,主要是“害怕被人家骗走了呀!现在要是一个月没有接到电话,心里就开始发慌,生怕她在外面出了什么事。”
二
这种对外面社会的“担心与不自在”感,无论北方还是南方的农民都有。但我们在河南与江西的调查发现,河南的农民除了报怨外面的乱社会,同时也对其生活的村庄也有强烈的“不自在”感;而江西农民在其村庄的生活是自在与安逸的。
在河南五里岗调查时发现,村庄中偷牛,偷羊的现象特别严重,甚至院子里的鸡鸭一出来就会不见了。任庄的一村民把羊关在后院,可清晨起来一看,只剩下羊毛羊头以及几只小羊羔,十几只大羊全被宰杀后偷走了。我的一个受访人在弟家喝了一会酒,回家时两头牛就不见了。一些偷羊的则更猖狂,在光天化日与众目睽睽之下把羊抱走,且在抱走之前还给羊的主人打个招呼:“大爷,你知道羊是怎么被偷的吗?你好好看着啊”,边说边把羊抱上车就走,大爷以及身旁的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 此外,种蔬菜的大棚也总会被人烧个洞。五里岗村的农民不光担心偷、担心的大棚有个洞(因为种大棚蔬菜是该地村民最主要的经济来源),还得担心骗,桂庄的杨大妈去年在自家田里干活时,被一个问路的妇女骗走了五千多块钱以及她自己的所有手饰,等大妈清醒后,这人不知跑到何处去了。对于这些偷、抢、骗,农民说,现在的老百姓也不报案了,报了也查不出来,没人管,只能干担心。
河南农民对于这么乱的社会与如此“不自在”的村庄,也时常报怨,“公安局咋不管,不抓?国家怎么管不到?”但报怨之后又寻找不到答案的农民最后总是无奈地叹息道:“都是现在的社会变坏了!人心变坏人!”有的农民甚至为治理国家的最高领导人操心:“这社会这么坏,胡锦涛怎么办呢?这正如,一个家庭的当家,下面的子女不听话,驾不住他们,不好好劳动,好好打工,非要去偷、去抢、去骗,这叫当家的怎么办?”
然而,江西农民除报怨外部社会的乱之外,从不报怨自己的村庄有何不自在之处。那么为何河南的村民对其村庄如同对外部社会一样,有“不自在”感,而江西农村却觉得“家里很自在,就是外面很乱”?
三
农民出去打工或是离开村庄所经历的社会与农民生于斯和长于斯的村庄不同,我们知道,农民经验里的社会以及农民从电视上所感受到的社会是一个于村庄之外完全陌生的领域、又是一个时刻变化与流动的领域;是一个四处漂泊,四海为家的社会,是一个无安全感、无归宿感的社会。在这个陌生与流动的领域中,个体农民是一个完全原子化的个人,面对偷、抢、骗,个体农民无可奈何,只能报怨社会太乱,人心太坏。村庄不同于社会,村庄是一个共同体,它不仅是一个生产、生活和娱乐的共同体,更是一个有着共同规范并承担众多公共事务的功能性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内部,家庭作为最基本的认同与行动单位只是解决家庭内的合作,而在家庭以及家族之上仍然存在一些强力的组织和规范来满足村庄范围内功能性需求,即在村庄层面上,有着一系列超越家庭或是家族之上的硬性组织和软性规范,比如宗族力量、村庄伦理、村庄舆论,以维系村民对村庄共体的认同,从而使每个村民对村庄都有种“我们感”,有“相守相助,疾病相扶”的义务感,以及一致对外以保护村庄生命与产财安全的责任感。从公私的范畴上讲,相对于外部社会,村庄作为一个共同体,是一个“私”的单位,一个“私”的领域,即村庄是“我们”的村庄。在这个“我们”的共同体内,有着笼罩整个村庄范围的“大私”,比如南方的宗族、北方的会首制度。这一“大私”能形成一致对外的行动能力,解决家庭、家族等一些“小私”所不能完成的合作,以满足村庄内各“小私”之间以及整个村庄范围内的公共品供给。当整个村庄成为了农民认同和一致行动的统一体时,村庄便不可质疑地是“我们的”村庄,是村民身体无意识的一部分。村庄的事就是我们的自己的私事:你家今天的羊被偷,可能明天就是我家的羊被偷,于是我们必须把偷羊者、戳大棚洞者揪出来,必须追击、围攻公然抱羊的坏人与进村的骗子。
然而,我们在河南所看到的并非如此,偷羊者在村庄范围内,大白天偷羊也无人干扰,这种无人干扰的轻松环境竟使偷者在偷时还给主人打个招呼,这种明偷暗抢的猖狂是因为在偷者的经验里,整个村庄不是没人敢追,而是没人追! 因为在一旁观望抢羊的村民认为,抢的又不是“我的”羊,而是“他的”羊!即看偷羊的村民没有“偷的是我们村”的那种“我们感”,也没有“相守相助”的义务感与“困难相持”的责任感。
这说明,河南的村庄已不是一个完整意义上的村庄共同体,村庄对于当地的农民而言只是一个居住与生产的共同体,而不是一个具有互助相守的“我们感”的共同体,村庄已不是一个“大私”的村庄共同体,而是一个只有家庭“小私”的原子化社会,即在农民的公私观里,只有有院子内的事才是“我的”事,院子外的事便不是“我”的事,而是“公家”管的事。此时,一个由村民共同防守与维护的村庄共同体成为了一个的“无我们感”小社会。个体农民所面对的已不是“我们”的村庄,而是一个“公家”的村庄,竟然是公家的,就该由“具体的公”去解决、去防御而不是“村庄这个大私”或是村民去应对。但是,农民担心与不自在根源恰恰在于:村庄被袒露于公家的领域时,却看不到一个“具体的公”进行管事,即村庄无一个能解决治安等公共事务的主体——也就是农民所报怨的“无人管事”。所以才有在村庄里,在光天化日和众目睽睽之下偷了羊还要打招呼,且无人过问的怪事!这不仅表明村庄“大私”已被虚置,即在村庄层面上已不再具有“大私”的力量以维系整个村庄共同体的认同和一致行动能力,特别是一致对外能力,同时,在村庄“大私”消退后,又缺乏一个强有力的外部的力量,即一个“具体的公”进行以解决家庭“小私”以及个体农民所不能达成的村庄防御,所以河南农民才报怨,村庄和社会一样乱,入村偷、抢与骗的人多,令农民生活不自在。
当村庄共同体消退为一个无“大私”的村庄时,即村庄不再是“我们的”村庄,而是一个“公家”村庄里,而这个“公家”村庄又缺乏一个“具体的公”(比如村组干部、派出所)去解决需要共同合作的治安等“公”的事情时,村庄便是一个乱的社会、一个不自在、令人担心的社会。因此,“公安局咋不管,不抓?国家怎么管不到?”以及“报了案也没用”的无奈只能使农民干担心,这也正是河南农民的“不自在与担心”的原因所在。 在这种无“我们感”的村庄中,面对偷、骗或是抢时,整个村庄袖手旁观,国家似乎又“管不过来”,报怨与担心的河南农民只能选择不养牛羊,选择把家安在大棚里,防御可能的破坏以减少一些担心。
江西的村庄是一个完整意义上的村庄共同体,村庄仍然是“我们的村庄”,是一个“大私”的领域,并有着较强的凝聚力。在村民个人之上有家庭,家庭之上有家族,而家族之上是宗族,在宗族之上仍一个无所不在,无所不知的村神,丢了东西的村民也会来到神树下,向村神告状,期待明了村庄一切善恶的村神能惩罚那些小偷小摸的人。因此,无论是在哪个层面上,村民的事情都是一个私的问题,都有不同的私(家族、宗族与社神)进行处理与解决。对于河南偷羊还打招呼的怪事,江西农民听说后,很是气愤:“怎么没人去追打抢羊的,难道村里的人都死光了么?”因为当他们的村庄遭遇内部或是外部的偷、抢、骗时,村庄能动员一系列规范与力量进行防御、打击与严惩。在村庄内部很少发生偷、骗抢事件,更不可能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下抢羊却无人追赶的怪事。当面对一个强有力的村庄共同体时,无人敢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掠夺村庄中任何村民的任何财产!因为你抢了“他的”羊,就是抢“我们村的”,就是抢“我的”!所以,“我们”或是“我”就会追你,打你,严惩你。笔者在江西调查时,巧遇一个刚卖了肥猪的村民在集市上被放迷幻药的骗子所骗,事发后,村庄发动了在村的全部青壮年上集镇四处寻找骗子。
因此,这种共同体村庄中的农民是自在与安乐的。但是,农民一旦离开村庄共体同,面对的便是一个外部的乱社会,一个超载村庄“大私”的社会,此时,村庄的“大私”也只能爱莫能助、无能为力,农民也只能不自在,只得干担心。
村庄共同体瓦解的过程,是一个“私”退缩“公”扩张的过程,“私”从村庄的宗族、家族一步步退至核心家庭,最终使整个村庄、所有村民袒露在“公”的领域,此时,村民所面对的不再是一个村庄共同体,而是个体农民共居的原子化的小社会。即当村庄共同体瓦解后,有“我们感”的村庄共同体将变成一个只有家庭“小私”,没有村庄“大私”的原子化小社会,一个“公家”的村庄,在这个“公家”的村庄中,如果有“具体的公”进行管制,这个原子化的小社会仍是一个有序的、自在的社会,否则,便是农民如今所经历的乱社会,是《都市报告》中的社会,是一个令人不自在、担心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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