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重建农村集体化经济问题上的根本分歧
在《二论“新农村运动”的可能前景和对策》拙文中,为何我用了“必然会”、“自然而然”和“我猜”等字眼,就“大大损减了立论的逻辑力量和批判的气势”?这需要做出这一结论的田木网友,加以必要论证与说明。
一、如果本人的建议得到支持和响应,广大党内外左派确实积极投身加入到到推广南街和华西集体主义经济的“新农村运动”中去了,这一历史进程是否“必然会”与现有自由主义市场经济“产生尖锐的矛盾和冲突”?
如果田网友拿不出“不会”的相反结论和论据来,我用“必然会”这三个字的“逻辑力量”,显然就丝毫无损,更不要说“大大损减了”。
二、千百万中国农民一旦通过“新农村运动”重新组织起来,会不会“自然而然地”成为逼迫中国上层建筑发生相应改变的强大推动力量?
如果从逻辑判断和分析推理层面上,有人能令人信服地证明:这类事态发展其实无关近十亿农民的基本生存和前途命运,即使农民们已经组织起来,谁想阻挡就能阻挡之,鄙人上述“自然而然……”之类的说法,当然也就“大大损减了立论的逻辑力量和批判的气势”。然而田网友在商榷中,有无提供这类证明呢?没有。
三、对于新一轮中国“新农村运动”到底会以什么具体方式和途径向前发展推进,因为牵涉因素很广,本人也并不居于运动的中心指导地位,因此就只能按照个人对中国城市农村和当今市场经济情况的一般了解,加上自己曾经有过的农村生活经历和工商实务工作经验,做出我所能够猜想出来的、比较具有可行性的基本框架来。
除非田网友能根据其自身的社会认识和工作与生活经验,有理有据地摆出“新农村运动”不搞则已,一搞则必然导致“东边搞一个‘华东村’,北边出一个‘北街村’”之类“彼此模仿,四面开花,相互竞争和自相残杀”的情景来,田网友又有什么依据,能够一言断定我所猜想的“一开始就可能会超越新中国早期创办‘互助组’的简陋方式,走打破地域限制和行业分割的集约化、规模化联合之路”的情形,必然存在逻辑力量“大大损减”的毛病呢?
通过上述逐条分析,人们很容易看清:“非普适论”者与本人的主要分歧,其实并不存在于逻辑力量的高低强弱方面,而在田网友“庞大的农村人口怎样组织起来?他们还愿意加入公社吗?组织起来以后干什么?”这三个实际操作性话题上。
而在这三个关键问题中,因为判断“中国农民是否愿意加入公社”的问题,属于新中国成立后两条道路斗争起端的焦点分歧之一,在争论双方同属“坚信中国农民具有走社积极性”之毛派路线的一致性前提下,可以先行排除这方面存在意见分歧的可能性和争论的必要性。这样就可以紧密结合实际,集中精力研究分析和预测讨论“庞大的农村人口怎样组织起来”和“组织起来以后干什么”的两大问题。
对此两大问题,我举过何慧丽在京推销“兰考米”和建立城市居民大米消费协会的事例,粗略地分析探讨了“怎样组织起来”和“组织起来以后干什么”的有利条件与具体操作方法。如果田木觉得这类分析探讨有误,欢迎把失误部分具体详尽地指出来。如果另有更为现成和贴切的事例,可以证明本人设想建议和分析探讨的荒谬性,也请摆出来。
非常同意“左派同志仅仅推出‘新农村运动’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拿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案来,必须将诸种不利因素充分考虑进来”的观点。可惜读了田网友几篇否定华西、南街村模式普适性的文章,却并无见到这方面的具体分析、建议和设想,而是完全相反的、似乎根本没有必要考虑制定完善这类方案的意思。
光提观点和口号,没有具体东西怎么行呢?不仅“真理总是具体的”,分析批判谬误也需要具体展开。
离开了对兰考县合作社农民产米卖米这类现实事例进行实实在在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笼里笼统地、不着边际地把走资派当年强行推广“小岗村道路”时编造散布的“人民公社如何办早了、办糟了”种种说法,采用“老田也这么认为……”之类的方式重复一遍,作为当今“新农村运动”推广华西、南街村集体经济道路根本不可行的理由与根据,我看非常地没有说服力。特别是在我这个在集体化农村度过青少年时代绝大部分寒暑假期的、跟无锡县老家农民子弟情同手足、同吃同住同劳动的、几乎可以说熟悉东北塘公社严埭大队尤巷生产队一草一木的李某人来说,尤其显得苍白无力、不堪辩质。
我最担心的,是上述有关操作性话题的表面分歧与讨论,其实都是空的;潜藏的根子上的分歧,是田木先生其实跟当年与毛发生尖锐分歧冲突的刘少奇一样,在对全国农村农民的形势估计和判断上,根本就“并不认为农民真的十分迫切地要求‘组织起来’”,毛的路线和当代继承者的主张,不过是反映了一种“小资产阶级的狂热性”。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你我之间的分歧争论,其实就不在方式方法上,而在“分田单干走资”和“集体合作走社”哪个更符合中国广大农民意愿和利益的对立性估计和判断上了!但愿我们之间的分歧,还没有遥远到这种地步吧。
当然了,田网友可以用时代不同农民经济境况不同,作为他现在“一不小心”实际已经站到刘邓立场上的理由。问题是,如果中国近十亿农民真的已经普遍达到了“大体相当于解放初期(对合作化不感兴趣)的中农或富裕中农”的经济地位,“农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的学界共识,就一定是虚假的。
至于WTO农业条款在中国的全面实施,必将给中国个体经营农民带来的什么样的前景?会大力推动、还是严重阻碍中国农民产生重返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思想愿望?这类李准柳青当年面对不到的重大问题,也值得深入讨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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