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2000亿也行
李昌平
本人11月30号发在《南方都市报》的小文——《假如给我有2万亿》,想不到还引起了很多回应。说我主意妙的人很多,但说我幼稚的人也不少,更多的人则说我异想天开。我也知道自己很傻瓜的,怎么可能给我2万亿呢?
那就给我2000亿吧!
假如我有2000亿,我将注册成立“全国新工人(农民工、大学毕业生等)社区建设联合社”(主动要求挂靠全国总工会)。将在全国大中城市的城乡接合部一次性启动200个新工人社区建设(每个社区10亿元)。每年至少为400万新工人提供廉价住房和生活设施。我的做法很简单:
在大中城市公交车、地铁能够到达的郊区,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利用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新工人社区。每个社区占地100亩左右,其中70亩用于建20层以上的新工人公寓,30亩为绿地和生活设施。单身新工人住房18平方米/套,夫妻新工人住房45平方米/套。每个社区居住3万人左右,总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左右,每平方米成本1000元(含土地成本),每个社区的总建筑成本为10亿元。每平方米售价1150-1200元,销售收入不低于11.5亿。约有1.5亿利润,全部用于社区工人信用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垫本。
社区工人信用合作社按照合作社章程管理,主要职能是:为新工人提供住房贷款和住房抵押贷款,为新工人消费合作社提供运行资金,为新工人创业提供资金支持。社区工人信用合作社的利润,60%用于按股份分配,40%用于改善社区公共服务。关于新工人信用合作社的管理,可以借鉴香港乐施会社区发展基金的管理模式(另有文章介绍),可以由香港乐施会提供培训和培训支持。
社区消费合作社按照合作社章程管理,主要职能是:和农村生产合作社联合,一方面降低社区成员的生活成本服务,另一方面促进农村农民生产经营合作社的发展。
在各个相对独立的新工人社区的基础上,建立全国性新工人信用合作联合社,主要职能是为社区新工人信用合作社服务,为全国各地的新工人就业、创业发展提供服务。
如果新工人在城市工作若干年后,需要在新工人社区外购买更大的住房(大产权房),可以按照原价将18平方米或45平方米的住房退还给“新工人社区建设联合社”或新工人信用合作社,也可以自主转让或出租给新进城的新工人,或委托新工人信用合作社出租、转让,还可以在新工人信用合作社抵押贷款购买更大的住宅。
若干年后,新工人社区的住宅,也可以申请由“小产权房”转变为“大产权房”,按照国家政策补缴一定的税费即可。
如果新工人进城后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又特别想拥有新工人社区的公寓房,可以在新工人社区建筑工地打工,工钱可以用于购房。这样既可以为更多的新工人提供就业,也可以节省新工人社区建设的现金支付,可以启动更多的新工人社区建设。
给我2000亿,同时起动200个、甚至更多的新工人社区的建设,至于增加多少GDP,拉动多少内需,我并不在乎。我在乎的是:改革开放30年了,有户口的农民由7亿上升到了9亿多,已经有2亿多农民工及其子女在城乡之间流动,下一场雪,国家几乎要瘫痪了。这种状况不改变,改革开放、现代化,是难免失败命运的!给我2000亿,每年可为数百万新工人建筑队提供就业机会,可以让400万以上下新工人在城市永久居住下来、并过上体面的生活,可以不断减少农民,可以促进三农现代化步伐,可以让建设和谐社会和现代化变得实实在在、指日可待。
有什么事情比让数以亿计的新工人在城市居住下来更重要的呢?为GDP多增长几个点,可以扎4万亿。为数亿新工人在城市安居,为中国现代化可持续,为中国和谐社会可期待,请给我2000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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