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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方日报》报道:“农民工不愿落户广东城镇,难舍土地担忧无保障”。在报道中记者问道:“在取消户籍制度的呼声日益高涨的情况下,农民工为什么‘不愿’落户城市?”
“优秀农民工”李玉平的话发人深省:“谁不喜欢城市呀,但舍不得老家的地,没有地,户口有什么用?” 李玉平的话证实我们的一个判断,“取消户籍制度”对农民来说并不具有特别的吸引力。
在当代中国,农民其实才是精于盘算的“经济人”,他们对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事算得一清二楚:“老家还有8亩地,老人在家种地,如果户口迁走,地就要被收回了”,李玉平算了笔账:每亩地至少收350公斤小麦,现在收购价是每公斤1.6元,8亩小麦能卖4480元,庄稼一年两熟,再加上8亩地一年的分红1600元,种地的收益每年超过1万元。“这笔钱足够老人在农村生活了”。
正因为有如此算计,才导致“本省优秀农民工‘打死’都不肯入户”;而外省的农民工,“动员来、动员去只有几个人动了心,都是出于小孩读书的考虑”。这说明什么呢?农民工心里很明白,他们真正在乎的是“国民待遇”,而不是那个其实没有什么用的“户口”。反过来看,“出于小孩读书的考虑”而动了心的农民工,希冀的是享受教育方面的平等待遇。
遗憾的是,很多政府官员和专家学者都把“取消户籍制度”作为改革的方向来推动,这绝对是一个误区。在有些省份,还出台了让农民“以土地换(城镇)户口”的政策。令人怀疑的是,这样的政策其实是用一个“户籍”的空头支票来谋农民的土地。正如报道中所说,当户口背后的福利,比如孩子入学、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以及就业、廉价房等方面的壁垒依然森严时,大多数农民工长期居住在城市也是一种奢望。因此,这样的“农转非”被农民戏称为“空转”,而所谓“经营城市”则被农民看穿“就是经营我们农民”——如果政府官员和专家学者为此而“大跌眼镜”,那么应该说,跌得好,跌碎了更好,因为那本来就是一副“有色眼镜”。
我们的政策制定者必须承认一个现实,土地,只有土地,对于农民才是“最后的保障”。这是因为,农民的土地或者说土地使用权(承包权)不仅是一份财产,更是一个“可持续生计”。有了土地,农民只需春种秋收,就能获得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而且这样的保障可以世世代代永续不断。所以,从理论上说,要征收农民的 “可持续生计”,就得用新的可持续生计来取代。计划经济时代给安排工作,是可持续的,因为一旦有了工作,就“生老病死有依靠”了。但后来,就业变得不稳定了,动不动就要下岗失业了,农民怎会看不明白?再后来,“货币安置”表面上好像很公平(“强征”的且不说),但更加不可持续,“坐吃山空”,谁都明白这个道理。
那么,什么时候才可以将农民的土地“置换”出来呢?用什么来“置换”农民的土地呢?答案是:其一,农民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已经彻底改变,其家庭的生活基础已经或者有可能完全转移到城镇;其二,用于置换农民土地的是完整的“国民待遇”,包括城镇居民已经享受的所有福利。
当然,以上所述,是一个理想化的政策原则。但是,这些问题也是当政者不得不考虑的基本原则。从当代历史看,凡尊重和保护农民的土地权,如土地改革、如包产到户,那么我们的社会就前进,反之……
现在有这样的认识可能很重要,因为我们已经有了一个使星罗密布的“小城镇”遍及全国的“城镇化”计划,但如若不重视以上所提出的原则,那就有可能会让数不胜数的“强征抢占”毁了我们的“全面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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