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人地矛盾”的思考
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资料,对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具有基础作用。当前,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尤其是国家惠农政策的颁布实施和农作物价格稳步增长,农民种粮热情和流转土地实行规模经营的愿望逐步提高,原来执行的一些政策法规与农民群众的客观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如何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解决农民的合理诉求,值得商榷。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基本现状
我国自1984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特别是1998年开展二轮家庭承包经营以来,广大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不但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化解了诸多矛盾和痼疾,促进了社会稳定。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实施,又像甘霖滋润大地,让农民群众吃了定心丸,于是在家庭承包经营权益得到保障的基础上,大批青壮劳力纷纷涌向城市,谋求发家致富的第二渠道,成为繁荣城市经济,推动城市建设的生力军,他们用辛勤的汗水在积累家庭财富的同时,也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改变生产、生活方式注入了活力、储备了物质基础。
但是,与之俱来的却是人地矛盾日显突出,由于农业耕作机械化程度越来越高,依靠人力为主的传统种植模式已逐渐淡化,留守在家家庭妇女和老年人,已足以管理好自家耕地。目前又处在80后人口生育高峰期,这一轮新增人口高峰,成为农村社会矛盾的焦点问题,以山东省巨野为例,2010年该县农业局曾对新增人口做过一次详细调查,全县农业人口193568 户,683399人,现有无地人口 59972人,占农业总人口的8.8%,其中嫁入或入赘女婿 17329人,占无地人口29%;新生人口38585人,占无地人口64.3%;返乡学生1186人,占无地人口2%;退役军人156人,占无地人口0.2%;其他2729人,占无地人口4.5%。无地家庭 2882 户,7864人,新添人口无地占有较大比例,占无地人口的93.3%,因为这些人没有承包经营的土地,缺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在困惑和复杂心理驱使下,不断向社会、政府提出自己的诉求,希望自己的生活得到保障,但面对农村多数村庄无地可分和社会保障不完善的现实,多数新增人口农户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于是便踏上上访的道路,日复一日,细流成溪,溪流成河,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和稳定的重要因素。
二、农村新增人口的基本诉求和面临的困惑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和生活保障,没有土地如同生存没有根基,多数农民尽管通过打工、创业增加家庭收入,但新增人口无地却使他们如鲠在喉,欲罢不能,始终寻找农民同等权利,随着农副产品价格的提高,国家补贴力度的加大和土地流转规模的增加,这种愿望愈来愈强烈。
面对这部分人群,乡镇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充满了困惑,一部分村在二轮延包时,已将土地全部分配到户,一部分村依法预留机动地5%。随着人口不断增加,5%的预留机动地已分给新增人口,新增人口无地可分。一方面,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承包期内,不允许调整土地,减人不减地。目前,仍以山东巨野县为例,全县人口826600人,该县人口的自然增长率为6.9 %,农村人口自然增长率占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的70%,每年新出生人口57035人,其中农业出生人口39924人,且不说承包期尚有17年,就以5年计算,加上原有无地人员,将有近26万新增人口无地可分,社会压力可想而知;另一方面,各县、乡镇、村财政困难,对新增人口无力给予一定补助,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又没有建立起来,难以寻求解决问题的最有效途
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资料,对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具有基础作用。当前,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尤其是国家惠农政策的颁布实施和农作物价格稳步增长,农民种粮热情和流转土地实行规模经营的愿望逐步提高,原来执行的一些政策法规与农民群众的客观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如何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解决农民的合理诉求,值得商榷。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基本现状
我国自1984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特别是1998年开展二轮家庭承包经营以来,广大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不但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化解了诸多矛盾和痼疾,促进了社会稳定。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实施,又像甘霖滋润大地,让农民群众吃了定心丸,于是在家庭承包经营权益得到保障的基础上,大批青壮劳力纷纷涌向城市,谋求发家致富的第二渠道,成为繁荣城市经济,推动城市建设的生力军,他们用辛勤的汗水在积累家庭财富的同时,也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改变生产、生活方式注入了活力、储备了物质基础。
但是,与之俱来的却是人地矛盾日显突出,由于农业耕作机械化程度越来越高,依靠人力为主的传统种植模式已逐渐淡化,留守在家家庭妇女和老年人,已足以管理好自家耕地。目前又处在80后人口生育高峰期,这一轮新增人口高峰,成为农村社会矛盾的焦点问题,以山东省巨野为例,2010年该县农业局曾对新增人口做过一次详细调查,全县农业人口193568 户,683399人,现有无地人口 59972人,占农业总人口的8.8%,其中嫁入或入赘女婿 17329人,占无地人口29%;新生人口38585人,占无地人口64.3%;返乡学生1186人,占无地人口2%;退役军人156人,占无地人口0.2%;其他2729人,占无地人口4.5%。无地家庭 2882 户,7864人,新添人口无地占有较大比例,占无地人口的93.3%,因为这些人没有承包经营的土地,缺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在困惑和复杂心理驱使下,不断向社会、政府提出自己的诉求,希望自己的生活得到保障,但面对农村多数村庄无地可分和社会保障不完善的现实,多数新增人口农户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于是便踏上上访的道路,日复一日,细流成溪,溪流成河,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和稳定的重要因素。
二、农村新增人口的基本诉求和面临的困惑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和生活保障,没有土地如同生存没有根基,多数农民尽管通过打工、创业增加家庭收入,但新增人口无地却使他们如鲠在喉,欲罢不能,始终寻找农民同等权利,随着农副产品价格的提高,国家补贴力度的加大和土地流转规模的增加,这种愿望愈来愈强烈。
面对这部分人群,乡镇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充满了困惑,一部分村在二轮延包时,已将土地全部分配到户,一部分村依法预留机动地5%。随着人口不断增加,5%的预留机动地已分给新增人口,新增人口无地可分。一方面,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承包期内,不允许调整土地,减人不减地。目前,仍以山东巨野县为例,全县人口826600人,该县人口的自然增长率为6.9 %,农村人口自然增长率占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的70%,每年新出生人口57035人,其中农业出生人口39924人,且不说承包期尚有17年,就以5年计算,加上原有无地人员,将有近26万新增人口无地可分,社会压力可想而知;另一方面,各县、乡镇、村财政困难,对新增人口无力给予一定补助,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又没有建立起来,难以寻求解决问题的最有效途
三,化解人地矛盾的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家庭承包经营,是按人口数量承包分配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是现行政策,但新增人口在有机动地等情况下可以增地,即在以有机动地等三种为前提,分配给新增人口的承包地。(《土地承包法》第28条)就是在遵循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依据家庭人口增长而增加的土地,既然增加人口可以增地,为什么减人就不能减地呢?增人增地是对家庭承包的补充和完善,同样减人减地也不是对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否定,而是共同遵循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根据人口增加变化进行的合理微调,是对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完善和新形势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维护和细化,人口增减变化,并非否定家庭承包形式,而且形势变人口变仅仅承包方式顺变而已。
因此,建议立法机构,政研部门,切实结合当前农村实际,从稳定家庭承包关系和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在有条件的地区增人增地的政策上,允许农村采取减人减地的办法,即对有固定收入(大学生安置就业等)、出嫁后重新分配土地和去世人员三种情况实行减地。还以山东巨野县为例,2010年巨野县农村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9%,死亡率为6.5%,农村人口各占70%、72%,农村出生人口39924人,死亡人口为38685人,农村实际增加人口1239人,除此之外,加上每年大学生就业、复转军人安置、婚嫁等因素,农村人口增减基本平衡。如果采取减人减地的办法,将有效化解目前日益突出的人地矛盾,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减少社会压力将产生举足轻重的作用。当前温总理求是 的撰文让我们胆战心惊,真心希望温总理说一句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永远 不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家庭承包经营,是按人口数量承包分配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是现行政策,但新增人口在有机动地等情况下可以增地,即在以有机动地等三种为前提,分配给新增人口的承包地。(《土地承包法》第28条)就是在遵循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依据家庭人口增长而增加的土地,既然增加人口可以增地,为什么减人就不能减地呢?增人增地是对家庭承包的补充和完善,同样减人减地也不是对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否定,而是共同遵循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根据人口增加变化进行的合理微调,是对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完善和新形势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维护和细化,人口增减变化,并非否定家庭承包形式,而且形势变人口变仅仅承包方式顺变而已。
因此,建议立法机构,政研部门,切实结合当前农村实际,从稳定家庭承包关系和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在有条件的地区增人增地的政策上,允许农村采取减人减地的办法,即对有固定收入(大学生安置就业等)、出嫁后重新分配土地和去世人员三种情况实行减地。还以山东巨野县为例,2010年巨野县农村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9%,死亡率为6.5%,农村人口各占70%、72%,农村出生人口39924人,死亡人口为38685人,农村实际增加人口1239人,除此之外,加上每年大学生就业、复转军人安置、婚嫁等因素,农村人口增减基本平衡。如果采取减人减地的办法,将有效化解目前日益突出的人地矛盾,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减少社会压力将产生举足轻重的作用。当前温总理求是 的撰文让我们胆战心惊,真心希望温总理说一句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永远 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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