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合作社促进社会公平发展
2012年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合作社年。作为具有上百年历史的社会经济组织形式,合作社在遏制资本垄断、促进社会公平、和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澳大利亚社区合作社组织普及程度高,成员众多,市场占有率大,极大维护了当地物价和社会稳定,对我国因地制宜发展合作社经济,进而促进社会公平、和谐,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中上服务中下收费”
记者上周末来到位于澳大利亚悉尼市西部的热瓦斯比工人俱乐部门前,看到上百个免费停车位早早爆满。俱乐部内,餐饮区、社区会议室、健身房、咖啡休闲吧、小型赌博娱乐室一应俱全,休闲的人们三五成群,其乐融融。
热瓦斯比工人俱乐部只是众多社区合作社组织中的一家。在澳大利亚主要城市,退伍军人俱乐部、工人俱乐部、救世军俱乐部、慈善宗教组织开办的俱乐部遍布各社区。这些俱乐部多为合作社性质,向会员提供优惠价位的餐饮、娱乐和会议服务,为城市中产阶层消费的重要去处。
著名澳籍华人经济学家郭生祥告诉记者,以俱乐部名目运作的合作社组织多具有如下特点:实行股份合作社企业形式,对资本分享利润有所限制,经营管理一般较完善;采取会员制,服务城市中产阶层,可提供中档社区服务,消费经济实惠;历史悠久,早期购有储备土地,因土地价格上涨,而获得较强资本实力,同时不断通过慈善捐赠等方式进行资本积累,有的还可增资扩股;一般享受政府的税收减免优惠。
另外,作为个体户、小资本者的联合体,澳大利亚社区俱乐部在营业种类、地理位置、市场定位等方面避免与大资本竞争,着力实现“中上服务、中下收费”,通过提供中间层次的商品和服务来稳定市场上下端。正是由于具备上述特点和优势,社区合作社实体在澳大利亚十分普及,有效抵御了大企业、大品牌凭借实力雄厚的资本形成垄断,并牢牢主导社会中档零售消费。
互助共利对抗垄断
合作社组织起源于18世纪末19世纪初,当时英国工业革命蓬勃兴起,生产日益专业化、社会化,生产者出现明显的两极分化,由此而产生了大量弱势群体。在社会化大生产所要求的专业分工格局中,处于弱势的小生产者为求生存而自愿组织起来,通过互助共利以对抗大生产者的垄断或兼并。
合作社组织作为社员的共同体,兼具企业属性和社会公益属性。作为社会弱势者的联合体,合作社有利于制衡资本,维护各社会利益群体平衡稳定,因而受到西方国家政府普遍支持。
加强联合走出困境
与国际合作社事业蓬勃发展形成反差的是中国城乡社会合作社严重缺乏。由于缺乏联合,中国不少外贸行业陷于议价能力薄弱、缺乏融资支持、遭受外资挤压的困境。参照澳大利亚社区俱乐部经验和近年来国际合作社发展的新特点,郭生祥就当前中国发展合作社的优先方向提出如下建议:
首先,在城乡建立工农业产品平价合作社、服务合作社,使社会街道和乡村以及一切专业合作社均可入会。这样,农村产品到城市,城市产品到农村,可实行“订单+直销+平价会员”的合作社企业模式,有效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
其次,针对当前公众对安全、无公害食品的巨大需求,可采取消费会员制的合作社形式,促使城乡生产端和消费端紧密结合,分享诚信与品质。
第三,在农业机械化服务方面的合作社,农村大型机械、大型水利等实行“租赁+专业化”合作社模式,采取股份合作社形式,政府大型水利项目可实行委托经营。
第四,针对中国农村金融面临的资金和管理瓶颈,建议把合作社作为农村各种信用组织的基础,以县城为中心,以乡镇为网络节点,以合作社为龙头,把各种形式的农村金融夯实在合作社基础上,比如农村信用合作社、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乡镇银行、担保公司、股权投资公司等。
第五,鼓励某些改制企业采取内部职工联合出资方式收购,从而形成新的合作社企业,从而避免管理层收购可能产生的负面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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