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3”甬温线特别重大动车交通事故让国人揪心不已,面对惨重的教训,我们应当好好反思科技“大跃进”带来的高风险。在没有自己的核心技术之前,盲目引进他国技术,不加消化地“超英赶美”,拿国人当实验品,这样的世界第一有什么意思?
无独有偶,中国从美国引进了美国的转基因技术,还派遣了大量的生物系或农学系毕业的学生到美国学到了这样的技术,并获得了博士学位。回国后他们掌握了农业的话语权与决策权,获得了240亿的科研经费,
http://china.toocle.com/cbna/item/2008-08-26/3641208.html
在生物技术应用于农业上搞大跃进,并已通过了水稻与玉米的安全证书,有望在两年内上老百姓餐桌。专家自豪地宣布:中国是第一个将转基因主粮上餐桌的国家,中国的生物技术应用很快就是全球第一了。
针对专家们担忧的“如果转基因作物的基因通过授粉等途径向四周‘漂移’,可能会引发生态危机”的问题,生物安全委员会辩称——就目前全球资源少人口多的现状来说,转基因是解决粮食短缺现状“唯一可取”技术;就中国制定的2020年新增粮食产量500亿公斤的具体目标来看,转基因技术商业化也是必由之路。
关于“转基因是提高粮食产量的唯一选择”的观点,笔者认为缺乏科学依据,这在“人多地少唯有转基因吗”部分已经提及,这里不做赘述。但是要强调一点,那就是转基因水稻存在的风险不能忽视。科学家们之所以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存在严重担忧,原因在于某些抗虫转基因作物含有一种Bt毒蛋白物质,虫子食用后会被毒死,因而能够产生防虫效果。但水稻是人类的主粮,昆虫无法下口,人类长期食用难道没有害处吗?即使对实验动物,也不是没有问题的。1998年,匈牙利籍英国科学家阿派特•普斯陶伊教授在电视节目上宣称:用转基因马铃薯喂养大鼠,导致大鼠体重及器官重量严重减轻,免疫系统被损坏。这个实验结果公布后,普斯陶伊教授受到排挤离开了英国罗威特研究所。但他被除名后,很多科学家出面为其辩护,极力维护其科学家的人品,他的文章也在著名医学杂志《柳叶刀》上重新发表。英国皇家学会最后组织专家调研,也没有完全推翻他的实验结论。
转基因作物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即基因污染是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2001年发生的“墨西哥玉米基因污染事件”、2002年的“转基因玉米混进美国大豆事件”、2006年“转基因大马哈鱼逃逸事件”,等等,都成为转基因作物(动物)实验或商业化种植过程中,基因污染对生态环境影响的典型案例。
但是,转基因水稻商业化其利在“商”。对生物公司而言,商业化研发转基因作物,引领了植物转基因技术发展的潮流,为公司收获了巨额经济利润,从而形成了一套动力机制。
转基因水稻目标并不在“种子”本身,其背后的化学产品,农药、化肥和除草剂,也会给生物公司带来滚滚利润。如转基因大豆除了照样使用大量农药、化肥外,在杂草控制方面,还需使用专用除草剂——抗农达。这种除草剂,农民只能向某些跨国公司购买。而让人家赚钱的同时,苦果却留给了当地农民。孟山都专用农药不仅杀死了阿根廷的庄稼,还伤害了牲畜,造成动植物畸形及人的健康反应。
以生物技术公司为背景的转基因科学家群体,形成了特殊的“科学利益共同体”。某些人士鼓吹:转基因食品安全、绿色、营养全面,而且能解决世界粮食危机;在中国销售转基因食品,完全可以不加标注;反对转基因的人都是无知的、反科学的、制造恐慌和玩弄阴谋的分子;对于支持转基因的人,都是无私的、正直的和为科学献身的。
“科学利益共同体”维护其团体利益的过程,就是剔除异己的过程。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的很多专家,持有转基因专利,或正在申报专利,有些还有自己的转基因公司。这样,他们就不愿意听到反对的声音,也不愿意公开讨论。他们对公众显示的实验结果都是,转基因水稻对试验动物大鼠未见不良影响,据此推测出转基因水稻对人体没有负面影响,长期食用无任何危害。
“长期食用无任何危害!” 这样轻描淡写的言论显然是不负责任的。世界上还没有一例长期安全食用转基因稻米的成功例子。对转基因技术的科学研究,作为高技术储备我们当然需要重视,面对转基因水稻将要进行商业化种植,让其进入食物链,则事关每一个人的健康和我们的子孙万代,必须慎之又慎,绝不能为了少数人的利益,而牺牲公众利益和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
“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如果罔顾安全问题,只为眼前商业利益,那么,转基因水稻等主粮的商业化推广,很可能就是利在眼前,祸及千秋的愚昧之举,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附文:跨国公司销售转基因食品的是与非
转基因是高科技,但要进军与人性命相关的食品产业,一定要慎之又慎。在这方面,国际和国家都有严格的标准,为什么执行起来就不彻底呢?实行什么“双重标准”,就更增加了人们对其质量的不信任。那些能让“害虫”代谢系统产生紊乱并致其死亡的转基因成分,有谁敢拍着胸脯说食之对人体无害?对后代没有影响?
奇怪的是,有一段时间某跨国公司在中国销售转基因食品,采取的竟然是双重标准。按照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规定,以及农业部官员的回应,中国尚没有种植转基因水稻,婴儿米粉并不在允许出售的转基因食品名单内。因此,使用转基因米粉是不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笔者知道,该跨国公司已在欧盟、澳大利亚、俄罗斯和巴西等国家和地区承诺不使用转基因原料,但却拒绝对中国消费者做出同样的承诺。
十几年来,关于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争议一直没有停止过。转基因食品销售商为了倾销其产品,往往采取隐瞒不报,或与其他非转基因食品“搭车”销售,或转移标识目标的办法,向不明真相的消费者“兜售”其产品。市场上销售的大豆色拉油80%以上为转基因产品,但商家用该色拉油制作其他食品如豆浆、豆粉、饼干、薯片、方便面等,则不进行标识。
有些转基因食品标识很小,小到一般人不容易注意到。还有的商家美化转基因标识,给人的感觉是什么高科技食品。转基因木瓜、番茄等根本没有标识,让消费者无法知晓是否转基因。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定,自2008年9月1日起,属于转基因食品或含法定转基因原料的食品,都应当标注中文说明。
在中国市场上,虽然转基因食品在日益增多,但大部分老百姓对其还是知之甚少。在出租车上,笔者随机问过几名司机,大部分不清楚这个词,很多人是第一次听说。笔者觉得我们还得加强这方面的知识传播。
尽管许多专家声称转基因食品是安全的,可以放心食用,但他们并不能确定长期食用转基因食品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销售商曾经对汽油里作为抗震剂的四乙基铅的安全性作过承诺,当时信誓旦旦承诺其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但后来证明这些承诺完全是骗人的假话,揭穿这个假话的代价是什么呢?是美孚石油公司拒绝承认,而与科学家打了25年的官司;是在漫长的四分之一世纪里数千条无辜的生命;是美国烧掉的汽油中的700万吨铅,这些铅贡献了上世纪20年代以后大气中铅增量的90%,至今还游离在环境中。而在四乙基铅最畅销的时候,石油公司聘用的科学家却认为汽油排放的铅微不足道,他们对于科学家采集土壤和空气样品,测定铅含量的做法嗤之以鼻,大加嘲讽。
在食品加工领域,苏丹红最早上市时也被誉为人类的新发明,但现在向食品里添加苏丹红是犯罪行为;家喻户晓的三聚氰胺刚上市的时候是作为科技进步奖流向社会的,直到数千名儿童孩子的生命健康受到致命影响时,人们才认识了这个“杀人”的化学名字。
笔者以为,跨国公司如果生产了转基因食品,违反了国家的有关规定,那应该予坚决查处;如果是符合规定的转基因食品,则应当明确地告知消费者,要有明确的标识。消费者有权利选择自己认为安全的食品。而像该公司那样采取和在发达国家不一样的“另样标准”,是对中国消费者的歧视。“双重标准”的出现,从另一个方面说明,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是值得怀疑的,只不过是发达国家对这一高科技食品有充分的认识,消费者有足够的警惕性;而在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大部分人对转基因是怎么回事还不知道,稀里糊涂地成了转基因食品的消费者。现在虽没有吃出问题来,但一旦发现问题,那就完全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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