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情
调查时,因为临近春节,聚合村“做事务”的家庭极多,村民常常要一天送4—5个人情。所谓“做事务”,就是整酒办事,婚丧嫁娶是一定要办事的,此外,诸如新房落成,老人做寿,小孩出生,考学参军等等,都要“做事务”。聚合村“做事务” 的规模也很大,刚开始听村支书说,他儿子结婚办了160桌酒席,大吃一惊,以为书记交接广泛,才有如此大的酒席规模。后来知道,聚合村一个普通村民“做事务”的规模也在100桌。村民说,前几年农村做事务的好象没有这么多,这几年经济条件变好了,做事务“整酒”的也多了。尤其是新房落成,有人前一年建成第一层后做事务整了酒,现在修建第二层再整一次酒。过去做寿,一般是高龄人才做寿,现在做寿年龄越来越小。看来,在聚合村,做事务整酒是一件划算的事情。事实也是如此,做个事务整一次酒,一般可以收1万元多一点的人情,花费却不超过5000元,做事务的人情收入可以有2/3的节余。正是因为有了节余,才有动力整酒。
做事务整酒有利可图,整酒的名目就越来越多。试想,一对夫妻生有五个子女,陆续到了婚嫁年龄,这五个子女都会婚嫁生育,又要分别建房,这样一来,这个多子家庭几乎是年年有事务要做,亲友邻里因此要年年送人情。另外的家庭则可能父母年龄已高,子女尚小,虽然每年都送出去大量人情,却已有多年无事可做。由此带来人情的不平衡。
如果人情只是在一个有限的数额之内,且人们有足够长远的预期,则人情就是互惠,是亲友之间因为婚丧大事而提供的经济上的相互支持。虽然短期内不平衡,从长远来看,人情则是平衡的,人情是礼尚往来的一部分。当人们预期不再长远时,有些人家总有事务要做,年年整酒,有些人家多年没有事务可做,因此就产生了严重的失衡。长期不做事务的人家感到送人情送不起了,年年整酒的人家则有了亏欠感。为了找回平衡,一些亲友鼓励那些已经多年未整酒的人家找个整酒的理由,比如本来之前六十大寿少有人做,现在也通过给父母做六十大寿来收回部分人情。本来房子只是改了个门,是个小工程,亲友也可能来送礼。子女高中毕业没有考上大学,也当作考上大学整一回酒,等等。并且,这些过去没有的整酒名目,是亲友鼓动起来的,是为了收回人情(或亲友为了还回人情),这个整酒所收人情往往比较大,甚至远远超出了当地常规的送人情的数额。
一旦新的整酒名目产生,就会逐步成为新的常规,一旦第一笔大数额的人情产生,就会提高整个人情往来中送礼的金额。最近几年,聚合村人情越来越多,送礼的礼金越来越重。特别亲近的亲友,送礼数额已达千元,最高甚至有送礼一万,较为普遍的是送1—2000元,比如兄弟姐妹家做事务整酒,兄弟姐妹送人情低于千元就会不好意思。若一对夫妻,双方兄弟姐妹众多,则每年送人情的钱可能就要上万元,送人情因此成为家庭最大的负担。也因此,聚合村有一个说话是:整酒就是整亲戚。
显然,当村庄社会长远预期松动,人们越来越期待在短期内收回自己的人情时,人情就不再是过去的那种以礼尚往来为基础,以婚丧大事为条件的互惠。这样的人情也注定是不可能维持长久的。
整酒除了整亲戚以外,还会整到近邻团转的村民身上,因为参加酒席最多的并不是亲戚,而是近邻。在聚合村,一家整酒,本村民组的所有人家都会停伙来帮助,一个村民组,大的有5、60户,近200人,小的也有2、30户,100多号人,全组都来帮忙。其实也无多少忙可以帮,但过去是,现在仍然是,一家做事务,则全村民组的人都到这一家吃喝,一般婚丧事要办三天,这三天,大家都过来吃。这样算下来,仅仅本组村民就得安排好几十桌。
过来帮忙的近邻也会上人情,只是近邻上的人情远低于亲戚。在聚合村,目前近邻上的人情,多的是20元,少的是10元。可以想见,全家停伙到做事务人家吃饭,且一吃就是2—3天,即使送了20元人情,这个人情钱也是不够自己吃掉的酒菜钱。做事务整酒的人家也不可能将酒席办得太好,太奢侈,不然就亏得太大。从聚合村目前所办酒席的情况来看,连酒带烟,每桌酒席最好也不超过50元/桌,主要是一个火锅,再加三个热菜和若干凉菜。酒席远谈不上丰盛,但可以吃饱饭。聚合村酒席简直可以称为“简陋”,与我们在北方如山西调查时见到的酒席的简陋程度有得一比。
正是因为酒席的“简陋”,虽然近邻所送人情很少,且吃喝多天,但因为亲戚所送人情数额大,而可以有赚。相比之下,某些农村如湖北、湖南、江西、福建、江浙等地,农村所办酒席大都十分丰盛,一桌酒席,连酒带烟,没有200元是难以办下来的。2007年到湖南衡阳农村调查,婚丧诸事,农户所收人情一般在1万多元,所办酒席花费也在1万元以上,能做到收支相抵就已相当不错。
在聚合村,参加人情循环的,也如全国农村,主要包括三种人,一是亲戚,二是近邻,三是朋友。近邻主要是同一个寨子的村民,在人民公社时期是同一个生产队,在分田到户后是同一个村民组。取消农业税后,湄潭县推行合村并组,新的村民组的规模很大,已经超出近邻的范围。聚合村的近邻,并非一定是同姓同宗,而是所有同一个村民组的人都有密集人情往来。朋友主要是超出近邻又不是亲戚的存在人情往来的熟人,如同学、同行、同趣群体。聚合村的朋友,尤其是本村熟人,一次有了人情往来,就次次有了人情往来。朋友与近邻的最大不同是,近邻不仅要送人情,而且要帮忙。近邻也是全家停伙而到做事务人家吃饭,而亲戚朋友则是最多只吃两顿饭就走。且亲戚朋友勿需帮忙。
除了做事务,我们调查期间,聚合村正杀年猪,当地习惯,杀了年猪就应请近邻吃“泡汤肉”。聚合村杀年猪的习惯可谓久远,且年猪之肥大也颇惊人。现在一般年猪都在300斤,最肥的年猪有达到500斤,快有一头牛那么大了。一般情况下,杀年猪后,农户都会请近邻团转的村民去吃“泡汤肉”,且一吃就是两天。吃“泡汤肉”的近邻范围,可能仍然是原村民组的范围,也可能略小,一般来的人也在几十人,要办10多桌。吃“泡汤肉”也主要是吃肉,就是用火锅将新鲜猪肉、猪血炖好,加上调料、白菜,再喝点烧酒。来吃泡汤肉的人虽然多,开支其实不大。村中有些十分贫困的户,如五保户或有残疾的人,则每家在吃泡汤肉时都会叫上他们,虽然这些贫困户自己杀不起猪,也不可能反过来请近邻吃“泡汤肉”。
聚合村好客。我们调查期间,到了吃饭时间,无论走到哪一户,都会招呼我们吃饭,有时实在留得热情,我们也只好在并不熟悉的农户家里吃饭。
二、熟人社会
聚合村当然不是现在才有人情往来,现在才做事务和整酒,也不是现在才吃“泡汤肉”,而是有传统的。不仅是聚合村,也不只是贵州省,而是全国农村都有着以自然村、生产队或村民组为基础单位的人情往来,有着在生产和生活上的相互合作的传统。这种人情上的往来,生产生活上的互助合作,就形成了结构性的力量,这种结构性的力量,我们可以称为户族、门子、小亲族、宗族、自然村、生产队、村民组或近邻团转等等。
这个结构性力量的出现及其持续存在,是因为它具有重要的功能,这些功能大体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共同事务,二是为特定农户提供应急帮忙,尤其是通过互惠来提供婚丧大事所急需的经济和劳力支持,三是形成了一个基础的感情寄托。
而这个结构性力量又正是通过发挥以上功能来得以维持的。这个过程中,人情往来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在乡村社中,有三种类型的人情往来,一是亲戚之间的人情往来,这是建立在严格的血缘关系基础的人情往来;二是近邻团转的人情往来,这是建立在地缘关系基础上的人情往来。俗话说的远亲不如近邻,就是这个意思;三是朋友间的人情往来,这是建立在业缘或趣缘基础上的人情往来。无论哪种人情往来,只要相互之间往来,就会形成一种持续性的关系,你来我往,但并非瞬间结清关系,而是因事而来,因事再往,相互之间有着长久的预期,有着基于事务及基于信任和感情的互动。
一旦相互信任,有了长远预期,人情来往双方的心理机制上,就有了将对方纳入到自己人中的考虑,就有了站在对方立场考虑问题的角度。从而,人情往来的群体就形成了自己人的认同,或强化了自己人的认同,或维持了自己人的认同,或再生产了自己人的认同——以上用形成、强化、维持、再生产等不同词汇,是希望说明人情往来与自己人认同之间的复杂多面的关系。
而一旦形成了自己人的认同,则在这个自己人的圈子内,就不再应该完全按规则、契约、法律或利益来行事,而应按照人情、面子的逻辑来行动。在这个自己人的认同中,人们既以他人的存在为自己存在的前提,正是他人的评价和认可构成了自己生命中的终极意义(荣归故里,光宗耀祖,体面,有尊严等),又以与熟人社会中的他人的相互竞争来达成自己的目标。
要注意的是,熟人社会与自己人认同圈还是有所不同。自己人认同,是由存在人情往来的人群所构成的认同圈子,这个圈子有两个特点:一是圈子内的人是自己人,圈子外的人非自己人,圈内圈外有个界限;二是这个自己人的圈子在处理内部关系时,所遵循的原则(人情、面子、利他的考虑)并非只是这个圈子所承认和使用,而是一个大大超出这个自己人圈子的地方性共识。
享受同样的地方性共识,并且相互熟悉的人群,构成一个熟人社会,在一个熟人社会下面,可能会有若干个相互竞争的自己人圈子,这些相互竞争的圈子之间也有交集,并非绝然分开。这样,在一个熟人社会内部,就有了双重的影响乃至决定人们行动的依据:一是依据是否自己人,来考虑是否站在对方立场对方角度考虑问题,二是要按熟人社会共同的规则行事,尤其是要按人情、面子规则行事。
熟人社会中,任何一个具有的个体都要面对两种不同的人群划分,一是自己人,一是自己人以外的熟人,这个并非自己人的熟人,可以称为外人,是不同于陌生人的外人,因为这个外人与自己人都是熟人社会的成员,都共享熟人社会的规范。在这样一种熟人社会的语境下面,通过人情往来,可以将熟人社会中的外人纳入到自己人中,并按照自己人的规则来行事。在自己人的群体中,一个人却不按对待自己人的规则行事,这个人就会被村民评价为一个“不认人”的人,“不认人”是极重要的缺点,在农村的语境下,基本上相当于没脑子加没良心,不懂得做人的基本道理,不值得交往,不值得同情,是农村的另类。
显然,一个人的自己人越多,他在熟人社会中的位置就越重要,处理问题的能力就越强。如上所述,自己人的构造有三种方式,一是以血缘为基础的亲戚,二是以地缘为基础的近邻,三是以业缘和趣缘为基础的朋友。无论哪种关系,都要通过人情往来将这种关系再生产出来。更重要的则是,通过人情往来,一个人不仅可以维持住既有的自己人圈子,而且可以扩大自己人的圈子。一个有钱的或有能力的人,可以通过扩大人情圈来扩大自己人的圈子,从而再生产出自己在熟人社会中的地位与权威。通过人情往来生产自己人,并因此生产出权威,对于理解熟人社会中的治理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三、通过自己人的治理
聚合村支书黄书记的儿子结婚办了160桌酒席,规模巨大,不过,黄支书平常时候送人情也很多,不仅是本村民组的村民做事务,黄支书要送人情,而且全村重要的人物做重要的事务,他都要送人情。黄支书说,平常在村里工作,走到哪一家,村民都是热情招呼,有时甚至会在村民家吃饭,若到了村民做事务的时候不送人情,就不好意思,见面也会很尴尬。
聚合村村主任姓刘,是2007年刚当选的新干部,之前长期在村办小学当老师。刘主任说,他当上村干部以后,人情圈立即扩大,村干部、组长和主要群众做事务,就必须去送人情,不然工作就不好做。而村民做事务,村干部送了10元或20元人情,村民也会觉得有面子,今后再找村民办事,村民就会支持配合。
黄支书和刘主任讲的送人情的道理,虽然角度不同,对于村庄治理来却是极其重要,这个重要的核心是将熟人社会中的外人转变为自己人,这种转变包括三个层次:
最基础的层次,是扩大基本的人情圈,参加村庄里的几乎所有人家的重要人情往来,一旦参加人情往来,就将熟人社会中的外人变成了自己人,一旦是自己人,村民及村干部做事情,就必须“认人”,必须按照自己人的逻辑行事。当然,相对来讲,村干部有双重身份,他不仅是村庄自己人的一员,他还担负着自上而下的行政任务的末梢,他必须替上级完成任务。因此,村干部的行事原则,可以略略超出村庄自己人的行事逻辑,而以“公”的身份出现,这种“公”的身份,因为不是村干部为了个人利益来破坏自己人的交往规则,村民就应当可以理解,因为“那是因为政策”(村民语),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所以村民不应该仇恨和不满。一个村干部越是与村民之间有着密集热烈的互动,他就越是可以通过自己人的办法来将自己人的事情处理好,及将自上而下的任务完成好。这是“感情”加“人情”所产生的力量。这是“礼治”而非“横暴”的政治。
第二个层次是与村庄中有影响的村民的人情往来。村庄中有影响的村民,如大社员之类,他们在村民中具有号召力,也往往比较关心村里的事务,他们也是村庄事务中的顶牛者。村干部若可以与这些“大社员”建立自己人的认同,这些大社员至少就不再好意思反对村干部,他们至少可以造出对村干部有利的舆论,在出现治理困境时,他们振臂一呼,事情往往就得到解决。村民小组会上和村民代表会上常常可以看到大社员与村干部之间的这种默契的互动。
村干部与大社员之间的人情往来要远较与一般村民的交往为深,几达朋友层次,可以推心置腹,常在一起喝酒。不仅是大社员个人接纳村干部,而且村干部与大社员的一家都有密切交往。村干部常常主动地站在大社员的角度,为其个人事业,家庭计划,以及各种人生难题提供建议。
因为农村党员较少,党员不仅一般出身精英,而且具有推选村干部的较大权利,村干部因此往往会主动帮党员排忧解难,从而让党员将自己接纳为自己人。有时候,因为党员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来占大社员一样的便宜,使村民感到“党员不象党员”。这个所象的党员,是一心为公,具有标准形象的党员。
第三个层次则是村干部之间及村干部与组长的关系。聚合村前任村支书王书记说,当书记最重要的一条是选好村民组长,且组长要由村民小组开会推选,而不是村干部指派。但一旦组长选出来,村干部就必须充分尊重和支持组长,搞好与组长的关系,调动组长的积极性。而最重要的,则是村支书要参与组长的人情圈,将组长纳入自己人的一员。
一个优秀的村支书,一定要有足够调动其他村干部和组长为共同事业,为搞好工作,而团结一致,齐心协力的能力。若村干部班子内部不团结,分成几派,则村组治理就会较为困难,这个时候,各方不是按能否办成事情及适合当地实际,而是按可以借用的法律制度来相互攻击,或者就是都得过且过,不负责任。
村支书将组长和其他村干部搞好关系(玩活了),则支书就有了较大的人格魅力,因为与村支书的个人关系,即使觉得当组长不划算,不再愿当组长,他们也碍于“书记待我不薄”而不好意思不当。
因此,在乡村社会基层的治理中,就存在着一个通过自己人的治理的机制,这种通过自己人的治理,大体包括两个层次,一是村民组层次,这个层次,就是人民公社时期的生产队一级,是一个熟人社会,是一个人情单位,甚至如聚合村一样,是一个“做事务”的相互帮忙的单位。在这个熟人社会,所有人低头不见抬头见,相互极为熟悉与亲密,年年都有相互走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全部拟亲化,即无论是否同姓同宗都按一个确定的辈份相互称呼。也因此,村民组这个熟人社会的层次,不仅信息透明,而且规则是按自己人来设置,是讲情讲理,而非讲利讲力的单位。这个熟人社会中,村民推选出来的组长按照处理家庭事务的规则来处理村民组的各项事务,以对自己人的方式来完成有时颇为难办的上级安排下来的任务。
而在村委会一级,因此村庄规模一般较大,一个人很难参与这么大规模的人情往来,也因此,虽然村委会也是熟人社会,但这是不同于自己人特征明显的村民组一级的社会,在这样一个层次,利与力的因素就可能起到作用。外部规则比如法律规定、政策安排也有了发挥作用的地方。
虽然在村委会一级,一般村民之间不可能全都有人情往来,但村干部却需要通过人情往来来获得村民的自己人认同,尤其是每个村民组的大社员、精英、有影响和实力的人物,村干部一定要通过各种方式来建立交往,并因此纳入到自己人的认同中,而一旦村庄中的精英(这个潜在的挑战者)有了自己人的认同,村庄的各项事务就容易办理。因此,村级治理中,通过扩大人情往来,通过在一起喝酒畅谈,甚至通过在一起打麻将,而将村庄中的精英分子纳入到自己人,并因此有效治理村庄,是一种常规的技术。
村庄中的人情往来单位不能太小,太小办不起事情,太小的人情单位,只能划较少的人为自己人,自己人少,生产生活中所需要的互助就提供不了。但这个单位又不能太大,太大,不仅时间、精力和经济难以承受,而且内聚力会降低。办事情人多,效率降低,事情也难办好。这就是陕西关中出现户族、华北出现门子,而湖北、贵州等地村民组重要的原因。
熟人社会有相对稳定的结构与规模。首先是一个以自己人为主,拟亲化特点明显,具有密切的人情往来的熟人社会内部的治理,其次是村干部利用熟人社会进行治理。这两层共同构造了中国农村的基层治理秩序。在传统时代,这种治理也有一个双重结构,即以乡绅为主的自治,和以保甲为辅的税赋管理体系。乡绅一方面与国家大传统相联,一方面又是农村熟人社会的一员,是地方性共识的承担者。在传统社会,因为社会相对稳定,国家对社会的塑造和缓,传统社会内生秩序占绝对优势,这种情况下面,乡绅为主的治理就相对有效。
近代以来,国家对农村的提取快速增加,且外生的现代性因素快速向农村渗透,构成传统社会秩序的大部分力量瓦解。这个过程中,农村社会内部的熟人社会,及通过自己人的治理逻辑,仍然保留下来,且正是通过这个熟人社会的自己人治理,现代性快速进入乡村,典型是人民公社时期“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生产队,社队干部既是熟人社会一员,又是外部现代性伸入到村庄的结构性力量。甚至到了当前的中国,村组干部仍然是利用自己人治理的逻辑充分国家与农民的中介,并托起了整个中国治理体系的构架。
四、熟人社会的治理
以上讲通过自己人的治理,是讲熟人社会治理与互动的规则。除了规则以外,从信息方面看,熟人社会因为村民之间相互熟悉,每个人的“精神面貌和思想状况”(聚合村前支书用语),大家都相互子解。内部信息的透明度极高,村庄社会实行内部人管理,比如生产队长和村民组长都是非脱产干部,这样的管理成本就很低,管理效率就十分地高。
熟人社会的治理,除了信息透明度高以外,还有两个重要特点,一是以情动人。村民之间及村组干部解决村里的矛盾,往往会以情动人,所谓“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二是充分采用举例说明的办法。举例说明,是以村民都知道的身边发生过的事例,来说服教育村民,所谓比长比短,这是一种通过形象思维,而非逻辑推理,是通过讲理,调动感情,而不是通过讲法律规则,调动程序正义,甚至不是讲理,即不是讲逻辑和程序的道理,而是讲实质正义来打动人,同时来调动熟人社会的其他人。因为充满感情,举例又很生动,就可以让所有人的“感情起变化”,就可以有效地解决熟人社会的矛盾。
因为村民组这样的熟人社会内部极为熟悉,其内部的信息交换成本极低,生活在这个熟人社会中的组长或村民代表几乎是不花费专门的时间与精力,就可以将这个熟人社会的各方面信息搜集上来,又有能力将自上而下的各种信息低成本地传递下来。而一旦超过村民组这样的熟人社会,信息搜集成本和传递成本都会急剧上升。管理方式也发生质变,由之前的自己人的内部管理,人情、面子基础上的管理,以打比方讲道理(这个道理不是法律而是地方性共识)为基础的管理,变成了带有科层特点,以利益为基础的管理,及正式制度安排为基础的高成本的管理。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管理模式。
村民组这个以密集人情互动为基础的熟人社会,对于农民人生意义的再生产,对于农村基础公共品建设,对于乡村治理和国家低成本高效率的基础行政能力建设,都极为重要。因为中国一向缺少超越性信仰,熟人社会对农民人生意义的塑造极为重要。同时,村民组这个熟人社会也是国家渗透进入农村的基本抓手,是农民人生意义建设的核心是农民人生意义的归属,是建设国家基础性权力的基本条件、基本方面和基本着手处。
而在以密集人情交往为基础的熟人社会的村民组,村民组的治理成本较低,村民组长几乎不用专门花费时间来搜集信息,就对所有事务了如指掌,且在自己人的社会中,当组长是一种荣誉性职务,是村民的信任,因此,组长的报酬多少不重要。但若村民组合并超出自己人的范围,信息成本骤增,当组长颇费事,则村民组长的报酬即使比较高,也无人愿干。聚合村在2005年并组,将以前三到五个村民组合并为一个村民组,之前每个组长一年报酬是80元,还有人愿干,现在组长报酬升到360元,却无人愿干了。
五、结语
人民公社制度之所以可以稳定20多年,且具有相当效率,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1962年制定的《人民公社60条》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原则,可以说,正是“队为基础”,使人民公社制度适合了中国当时农村的实际,并使人民公社发挥了巨大的历史作用。
人民公社时期的队,就是当前的村民组,就是过去的自然村,是一个内部具有密集的生产、生活互助与人情往来的熟人社会,是拟亲化(若同宗的话,就是血宗而非拟亲)的自己人社会。正是生产队,向下可以有效率地将农村社会组织起来,向上可以与现代性的国家权力对接。可以这样说,正是找到了生产队这个基础性的装置,人民公社才成为一个有效率的构造,中国城市才能有效率地从农村提取资源,中国现代化的飞跃才能完成。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生产队具有极为重大的意义。
当前中国社会正在发生前所未有的巨变,这个巨变是从中国农村基础性的社会结构(如家庭结构等)到农民人生意义的巨变。在中国仍有九亿农民的背景下面,我们必须找到一个有力的基础性的装置,以向下可以组织社会,向上可以勾连国家,这个基础性的装置就是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这个熟人社会及其内在的二重构造。按政策语言,就是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基层组织能力建设。如何加强?在哪一层次加强?中国当前农村基层的村组二级构造为我们政策提供了基本的方向。而取消农业税后,一些地方(如贵州)大规模合村并组,一些地方取消村民组长,这些做法的目的是要降低行政成本,但这种做法的后果是将国家行政力量撤出了熟人社会。在传统的较少变化的社会,也许靠社会内生力量就可以解决农村社会内部的问题及处理好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在快速变动,甚至农民价值观都在巨变的时代,国家行政力量撤出的后果将会极其严重。
六、余论
聚合村村干部通过扩大人情圈以建构自己人来进行治理的策略,是我所称中部地区农村普遍存在的情况。中部地区往往是村庄历史不是很长,传统比较薄弱,农民原子化程度比较高的地区(关于中部农村、南方农村、北方农村的区分的讨论,可见贺雪峰:《村治模式:若干案例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这样的地区,因为传统的血缘关系并不是僵硬的边界,农民可以通过实践的努力来重新建构新的(往往也是不很稳定的)自己人关系。这就为村干部通过扩大人情圈来提高治理能力提供了可能。相对说来,南方宗族性村庄,血缘关系作为村庄主导性的关系力量,使得村干部很难通过主动建构自己人的扩大的人情圈,来提高治理村庄的能力。北方小亲族力量占主导地位的村庄,因为小亲族组织在村级治理和村庄生活中起作用,同样也使村干部很难通过扩大人情圈来提高治理能力。北方农村与南方农村的差异是,北方农村的小亲族组织规模往往比较小,一个村庄往往会有若干个相互竞争的小亲族组织,这些相互竞争的小亲族组织边界清晰,村庄治理是通过不同的小亲族组织之间达成妥协而获得共赢,或者村庄陷入复杂的派性斗争。因此,在北方农村,不同小亲族及作为代表的村庄精英之间的合纵连横就十分普遍。南方农村的宗族组织规模往往很大,一个村庄就是一个宗族,村干部治理村庄的逻辑往往要服务于宗族内部的逻辑,村庄内的合纵连横没有空间,村庄精英相对传统。
换句话说,通过扩大人情圈来提高治理能力的策略,更是中部原子化农村地区村干部乐于采用的策略。但即使如此,目前在聚合村以及其他中部农村出现的脱离互惠和长远预期基础的人情的泛滥,可能导致农村人情的本来意义的丧失,并且可能导致农村人情不可持续。如此一来,村干部通过扩大人情圈来建构自己人从而提高治理村庄能力的策略也就再无凭借可依。
2009年1日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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