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中国首批房奴即将还清贷款,房产已增值数倍。从本世纪初我国迎来第一批住房贷款热潮至今,首批房贷将迎来清款大限,首批房贷族正进入无债一身轻的状态。“房奴”翻身当主人了,而当年的房产已增值了几倍。
新闻解读:
“房奴”远未终结,房改任重道远
改革之初,我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只有8平方米左右,1998年缓慢增加到20平方米。1998年全面房改之后,住房建设提速,至2011年已超过32平方米。按照2004年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发布的小康社会居住目标研究报告, 计划2020年全面实现住房小康:一个核心指标是城镇人均住房面积35平方米。现在看来,预计将于2015年提前实现。除了人均住房面积的提高,还有住房功能的完善、小区环境的提升、社区配套的丰富。这是建国以来民众总体居住水平提升最快的十年。
房改之后第一批购房者,集中在2000年至2003年,那时贷款条件比较宽松,还贷压力也小。严格来说,他们还根本算不上真正的“房奴”。因为那几年,我国房价还未进入快涨通道。2000、2001、2002、2003年,全国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涨幅分别是2.9%、2.8%、3.7%、3.9%。而2004和2005年就剧升至15%和16.7%!真正的房奴,是从2004年开始出现,2007年后大量出现,2009年以后尤其凄惨。
十年来,房价到底上涨了多少?2010年全国新建住宅均价为每平方米4725元,比2000年每平方米1948元上涨143%,由于这一统计局口径的住宅包括了经济适用房等可售型保障房,一般民众甚至会感觉明显低估。如果剔除保障房,则市场化的住宅价格,很多城市应上涨3-4倍。比如上海的房价由2000年每平方米3300元,上涨至2010年的约每平方米21000元,上涨了5.4倍。
说完喜气的一面,还得直面悲凉的一面。要说喜,是对三种人而言的:一是拥有多套住房的富人;二是入市早且撤退及时的炒房者;三是本世纪初首批购房者。而对于广大中等收入、中低收入、低收入这三类群体(按统计口径,占全部城镇人口的50%左右,另外还有刚毕业的学生群体)来说,房价持续快速上涨,使他们越来越被边缘化,生活幸福指标越来越低。
十年来,他们中的大部分人,住房面积应该有所增加,但他们的财产性收入很少,与那些有房的、有大房的、有多套房的、炒过多套房的人相比,财富差距以“高铁速度”在拉开。
在这一过程中,有没有制度不到位、政策不妥当之事?昨天下午,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在十八大新闻中心记者招待会上说:“住房问题是民生方面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这些年成就很大,但工作上还有很多不足,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态度颇为诚恳。
概而言之,十年来,主要有两件事没做好。一是住房保障滞后了。1998年房改时,中央要求各地进行住房保障,可地方政府光顾着搞商品化住宅了,直至2006年还有很多城市根本就没建立廉租房制度。房价飙升,又不管穷人住房,拿到全世界,都没道理可讲。2007年在中央严令之下(24号文),各地才重新“补习功课”,2008年后才开始大力建设。二是调控房价不得力,措施多,但欠精准,手忙脚乱,比如2004-2006年失误地抑制了市场供应。最后,临时性管制措施偏多,长效机制、顶层设计,制度推进缓慢。这些不足将会导致民众的居住幸福感出现巨大落差。
杨红旭
微言大义
@大头2000:自住,又不是炒房,增值又有什么用。
@虫虫与豆豆:房产价格是涨了几倍,但是价值涨没涨不知道,况且怎么不算货币贬值了几倍呢?
@红缨老枪:即使还请代换,房产增值几倍,卖了后还是一无所有,左不过一样是房奴!请问,他们是敢卖了重新租房住,还是从零开始再去买房还贷?在悲催的现实面前,他们充其量就是还清了贷款的房奴。
@lisabaggio:房奴基本都是买了自己住的,根本不存在增值不增值的问题。
@青岛土著姐:10年,房产增值几倍?货币通胀多少倍?
首批房奴难言真解脱:房价高企再换房还得当房奴
比如,若你只有一套房,无论房产如何增值,只要没有最终套现,房价的飙涨并不意味着你的财富增长。然而一旦套现,那么势必要再度抉择是否购房,在如今高房价泡沫之下,要进行房产的升级,只能选择再当“房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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