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湖南省高院作出判决,“劳教妈妈”唐慧胜诉,作出劳教决定的永州市劳教委败诉,唐慧得到共2000多元的赔偿,但法院未支持唐慧要求永州市劳教委公开道歉的要求。这个闹得沸沸扬扬的案子就此告终,但关于此案的讨论却并未停下,仍在持续发酵。
从法院判决看,虽然唐慧名义上胜诉,但她得到的赔偿只有区区2000多元。而据媒体报道,当地官员告诉记者,此前仅唐慧一人的维稳费用就高达80多万元。与维稳费用相比,这点赔偿显得微不足道,这个判决也带有明显的息事宁人的意味。
我们稍微还原一下案情。据唐慧说,她年仅十岁的女儿被逼卖淫,案发后法院判决,涉案人员中两人死刑,其余也都处以无期等刑罚,最少的也是有期徒刑15年,而按照现行法律,有期徒刑的上限才只有16年。可以说,法院在这个案子的判决上已经是从重了,但唐慧仍然不满意,要求法院判处全部涉案人员死刑,未得到法院支持,之后便持续上访。
原则上说,与14岁以下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自愿,都构成犯罪。虽然如此,但在量刑时,究竟从重还是从轻,是否自愿显然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如果确实被迫,显然要从重,而如果确系自愿,则会从轻。这也是目前的刑法中单独规定嫖宿幼女罪的潜在逻辑,因为,如果没有嫖宿幼女罪,就只有强奸幼女罪,法定刑罚都是最严厉的处罚,死刑。而嫖宿幼女罪的出台,则是在废除死刑呼声高涨的时期作出的,是为了响应少杀慎杀的呼吁。
据《民主与法制》杂志记者廖隆章披露,此案中,唐慧的孩子卖淫并非被逼。因此,法院的判决并没有背离现行法律。法院与唐慧的分歧就在于,法院是按照近十年来法学界流行的少杀慎杀原则裁判,并充分考虑到了具体的案情,而唐慧则坚持认为,无论孩子是否自愿,嫖宿者和卖淫组织者都必须处以死刑。
这样,唐慧就开始持续上访。先到省里上访,省里不行再去北京。而在过去的十年里,众所周知,“发展是硬道理,维稳是硬任务”,中央认为大量上访者到北京,威胁和影响了北京的治安,也干扰了一些中央机关和部门的日常工作,所以要求地方上将上访者控制在当地。中央压到省里,省里压到市里,市里压到县里,县里压到乡里,层层压任务。
改革开放前,对于这种影响社会稳定的人,可以通过社区如居委会、村干部等进行管理和教育,总的来说效果不错,而且成本极低,不会成为政府的财政负担。改革开放后,法治观念日渐流行,居委会、村干部这种最基层的群众组织已经空心化,无法发挥实际作用,只能改用政府行政手段进行管理。行政管理当然意味着增加财政支出,而现实的问题是,在分税制改革后,政府级别越低,财政收入越少,支付能力越差,所以往往会采用比较“省事”的办法来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唐慧被劳教显然就是这样的逻辑。如当地的乡镇官员所说,光她一个人的维稳支出就要80多万元,这对一个并不富裕的乡镇来说,显然成本太高,低成本的办法当然就是采取其它措施,限制其人身自由,而在现有的制度中,最方便也最快捷的当然就是劳教。劳教不需要经过法院,只需要政府通过劳教委即可执行,程序最简单,所以当然选择劳教。
唐慧被劳教的决定是永州市劳教委发出的,但是决定对唐慧进行劳教的显然并不是劳教委,而是他的上级机关和部门,劳教委只不过负责执行而已。而对永州市来说,控制唐慧,使之不能上访,并不是自己提出的,而是上级压下来的任务,所以错也不在他们身上。如果省城或者北京愿意接收上访者,地方上当然没必要也没兴趣劳神费力、出钱出人去主动控制一个人。
从这个意义上说,唐慧案的关键不在于永州市的做法到底对不对,而在于面对缠访、闹访的上访者,地方政府到底怎么做才对,是放开让他们去上访,还是就控制在当地?最关键的问题也就是上访治理的问题。
而现在的情况是,维稳任务层层下压,一直压到最基层,基层事权大财权小,当然采用简单方便省事的办法,有些做法当然难免与法治的高调会产生冲突,但是事情闹大了,成为公共事件,舆论压力大了,一些中央媒体也跟着市场化媒体一起向地方政府施压,这未免就有些“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了。
很显然,湖南省高院的最终判决结果是为了息事宁人,一方面安抚唐慧,让她不再上访,一方面尽可能减少当事的永州市劳教委的损失,以免挫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也就是说,这本身就是一个维稳判决的结果,并不意味着永州市和永州市劳教委做错了什么。
反过来说,如果当初一审法院和唐慧的想法一样,从重判决,所有的涉案人员都处以死刑,他们的家属如果也到省城到北京上访,找律师和法学界人士开研讨会,制造舆论压力,又怎么样呢?如果这时候网络舆论上一片废除死刑的声音,认为法院草菅人民,又当如何呢?君不见,要求法院支持唐慧要求,判处所有涉案人员死刑的同一拨人,从7月12日开始,又为另一个被执行死刑的非法集资案罪犯曾成杰喊冤。而在曾成杰被判处死刑之前,曾经有大量非法集资案的受害群众多次上访、堵塞交通。同样的媒体,同样一拨公知,如此前后不一,究竟该听谁的?法院判案如果要跟着舆论走,怎么做才对?
更重要的是,上下级政府之间的关系究竟怎么处理。没事的时候,上级对下级百般挑剔,有事情了上面发文件,干活都交给下级,还不信任下级,出了事情,上级看着下级自己去解决,解决得好落个清净,解决不好,责任都是下级的,把当事的干部撤职平民愤。这样下去,基层政府和干部如何工作?唐慧案是维稳逻辑的缩影,而基层政府和干部在维稳工作中的尴尬处境,又是现在的上下级政府部门关系的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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