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法修订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始自去年2月,马上就到截止日了(11-29)。我发现,这部将要完成修订的新粮食法,有很多特点,最明显的两点是:1 活埋大豆,2 干转基因;另一个更大更隐蔽的特点,就是把“市场配置粮食资源”这个虚伪的命题,列为有关粮食的法律制度第一条!地球人谁不知道,粮食是特殊物资,不能当做普通商品处置,连美国前总统克林顿都说,把粮食当成和彩电一样的商品,是一种没有道理的疯狂(见本人:农业“结构调整”全球观 (2010-01-08 16:15:19,http://blog.sina.com.cn/s/blog_6188d2520100gcg9.html)——中国为何要步失败者如非洲国家的后尘?中国的粮食法,为什么要犯这种没有道理的疯病?
中国的粮食法,如果按这“征求意见”文本通过的话,将会活埋已然苟延残喘的中国大豆,为转基因粮食洞开闸门,将中国农业推入沉沦的深渊!从此以后,要经过多少年多少代的挣扎才能摆脱恶梦,是无法想象的!
我这样讲的理由是:在粮食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从头到尾没有“大豆”这两个字,为了避嫌连“油料”这个“类”都被刻意避开了。具体分析如下。
“修订说明”指出,本法修订的依据之一是《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在《规划纲要》中多次明确写道:“促进油料作物生产。在优先保证口粮作物生产的基础上,努力扩大大豆、油菜籽等主要油料作物生产,稳定食用植物油的自给率。继续建设东北地区高油大豆、长江流域“双低”(低芥酸、低硫苷)油菜生产基地”,“继续实施中央对粮食(油料)主产县的奖励政策。加大对东北大豆、长江流域油菜籽和山区木本粮油生产的扶持力度”。
但是这些根本性指导性意见,丝毫没有体现在《粮食法修订本》中。虽然粮食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说明”中还有这样的文字:“食用植物油和油料的生产、流通、消费活动适用本法”——的确,油料也是农作物,它的生产也应该适用本法;而且,油料作物还享受与谷物类似的支持性措施;问题是:谁享受呢?看修订本,只有油菜籽和油葵(向日葵)两项,大豆呢?没了!
是谁,在立法的顶层设计密室里下手,把中国的大豆一笔勾销了?《粮食法》修订本,通篇对大豆连一个字提都不提,《规划纲要》的指导性,表现在哪里了?这不是存心要掐死中国大豆、活埋中国大豆,还能是什么别的呢?中国大豆还没死!2012年的大豆产量,相比最高产量年份(2004)下降的幅度仅仅是1/3——还有2/3! 我们有很多种大豆高产技术,有很多种高产大豆品种!中国政府,为什么不救中国大豆呢?因为转基因吧?因为WTO吧?因为孟山都吧?因为米国吧?
因为,大豆这东西实在是太棒了!是真正的黄金!
我还要特别说明:中国农业有一个传统悠久的稻菽结构,这是上天的眷顾,是天赐的福祉,也是中国农业的命根。在今天工厂化饲养业面临重大危机、可能出现崩溃的形势面前,只要有中国的天然大豆,不仅可以使中国人民免于营养不良,还会对全人类的安全生存做出伟大贡献。放弃大豆,等于慢性自杀,而且无可挽回。几年前我在悲愤中写的文章“打败转基因大豆,光复中国大豆(一)”(2011-06-03 09:47:41)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188d25201017jif.html,今天看来那时候竟是出奇的平静,可是现在面临这个粮食法修订,我真的无法平静了。
这篇悲愤的短文,就先充当光复中国大豆(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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