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010年至今,转基因大讨论已经进行4年。大讨论暴露出我国转基因科研链、产业链的许多漏洞和问题。从基本理论、立法、发展规划、经费审批、科研内容、科研体制、安全评估、实验、审批,再到推广、监管、生物国防、善后赔偿等,均存在大量漏洞和问题。
第一、基本理论
在科学界,转基因的基本理论“一个基因只编码一个特定的蛋白质”,其实早已过时。这是50年前的理论。科学界早已取得共识,基因与蛋白质之间并不是一一对应关系。对于基本理论是错误的转基因技术,我们需要对其进行全面深刻的认识和反思,需要对现有的科研、实验、开发进行深刻反思。在全面反思的基础上再决定哪些实验和科研项目该做。
第二、立法
2002年7月1日施行的《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曾有规定,“ 转基因食品的食用安全性和营养质量不得低于对应的原有食品”。但是在该管理办法废止后,新的法规中都将此条规定删除。
不仅如此,卫生部新颁布的《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还将转基因农作物、食品的的最关键权力——审批权交给农业部。有公众代表曾向卫生部举报转基因违法现象,卫生部以公文形式回复,让公众代表“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列》向相关部门提出诉求。”
《粮食法(草案)》中虽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粮食品种上应用转基因技术。”但是“不得擅自应用”这条规定,并没有强制约束力。在没有完善立法的条件下,转基因技术获得巨额拨款,全面推进,并出现许多违法违规行为。
另外,农业部自己也承认立法漏洞很多。在官方举办的“生物安全国际论坛第五次研讨会”上,公众代表指出转基因立法漏洞很多。农业部的一位处长也承认了这一点。当时指出了三个漏洞:
首先,关于常规种子审批的有关规定,并不要求对其进行转基因检测,所以根本不可能知道其是否是转基因种子。一些知名科学家就是借此蒙混过关,将转基因种子以常规种子的名义申报通过,并市场化。从2000年到2008年,通过国家合法机构审定的玉米品种就达到3150个,这些作物种子中有多少是转基因?谁也不知道。
其次,最近几年每年进口5000多万吨转基因大豆,却不对其草甘膦农药残留进行检测,因为没有检测标准。而进口的转基因大豆草甘膦残留是国内普通作物残留标准的20倍左右。
再次,由转基因作物与非转基因作物杂交后产生的新的作物品种,相关规定中,没有要求对其进行转基因作物的安全试验和审批,而是把它看做常规品种来审批。此漏洞将转基因作物合法化。
类似的法律问题还有很多,所以迫切需要制定一份针对转基因的大法。
第三、发展规划和经费问题
彭光谦少将曾指出,国家对转基因品种的研发支持是300亿元,是同期常规育种经费的166倍。农业部林敏回应,不知道这个数据从何而来。但是林敏并未给出准确的数据,转基因育种、常规育种到底是多少钱。
转基因重大专项的资金是240亿元,这个数据毫无疑问是准确的。另外,光明网还披露,围绕转基因产业化,中国已投入1200亿。一位科学家估算,如果将转基因重大专项、“973计划”、“863计划”、“支撑计划”等涉及转基因的部分,再加上各部门、各省市和生物公司的投入,应该有1200亿。
另一位资深专家推断,虽然找不到准确数据,但是有一点可以断定,转基因育种与常规育种经费的差距极为悬殊,几十倍、上百倍都有可能。
这样畸形的投资比例,导致农业技术人员不得不搞转基因。若是反对转基因,很可能就没有饭吃。
第四、科研内容的漏洞
很多专家学者认为转基因育种开发并不是什么高端技术、新技术。而转基因赖以立足的基本理论基因基础科学,还有生命科学、生物防卫技术,则是我们应该大力支持的。
另外,近年来我国国民的身体素质呈现下降趋势。广西在校大学男生精液过半不合格;中国不孕不育患者超5000万,类似的报道很多。还有,许多养殖户的家中地面上堆满玉米,却不见老鼠。所有这些与非法、合法的转基因有什么关系?不得而知。国家应该多做这样的大型调查和研究。
第五、科研体制容易为跨国公司分化瓦解
在转基因的基础研究领域,和许多人的推测不同,美国实行的恰恰是国家集中体制,而中国则是散兵游勇,一盘散沙。中国的转基因的研发费用,分散于各高校、科研院所及种子公司。很容易就被跨国公司分化瓦解。新闻报道中关于我国种业的危机已经讲的很多,不再赘述。
第六、安全评估和实验问题
国家有规定,转基因专项经费中,20%用于安全评估试验。但是这个规定却被转基因院士的一句话否决了,“很安全,不用做”。
另外,已经颁布了转基因安全证书的几个作物品种的安全实验,也存在问题。
张启发院士获得了两个转基因水稻的安全证书。他说转基因水稻比喝水还安全,依据是8天抗虫BT毒蛋白灌胃实验。实验中,用外界培养的BT蛋白给小白鼠灌胃,小白鼠安全,得出结论转基因水稻安全。这个实验表明他们将外界培养的BT蛋白,等同于转基因水稻中的BT蛋白。他们认为抗虫BT蛋白植入稻米的过程是物理过程。但这个过程不是物理过程,也不是化学过程,而是更为复杂、高级的生命过程。
打一个简单比方。一个人,若是腿上中了一枪,子弹没有取出来。若是这个人还能活下去,并且结婚生孩子,那么孩子体内绝对不会有子弹。子弹进入身体的过程是物理过程,子弹不会遗传给下一代。但是转基因育种过程却不是这样,外源基因会遗传给下一代种子。这是根本性的差别。
还有,进口的转基因大豆评估实验,也存在问题。90天喂养SD鼠抗农达转基因大豆 40-3-2实验,90天喂养SD鼠抗草甘膦转基因玉米NK603实验。两个实验,疾控中心没有检测样本的转基因成份,以验证其是不是转基因品种。也没有检测样本的草甘膦农药,以验证其与进口的大豆是不是同一种类型的产品。
转基因科学家和一些官员总是要求对公众进行科普科普科普,可是他们自己却缺乏起码的科学态度。
鉴于以上情况,建议农业部公布已经颁布了“安全证书”的所有转基因作物的实验报告。同时推动由国家安全、军队、环保部等部门和机构,组织跨学科专家,对实验进行严格审查。
另外,还需要全面评估现有的实验和评估体系。现有的90天动物喂养实验,肯定是不够的。应该做长期、全面、客观、真实的实验和评估。
第七、审批过程黑箱操作
农业部下属的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是颁布转基因安全证书的机构,其中多人是搞转基因的。自己申请、自己审批,自己是运动员,自己是裁判员,黑箱操作,难以保证科学性、客观性。这种审批必须改变。
建议在《粮食法》、《食品安全法》中写明:转基因的育种工作交给农业部门,但是转基因的安全审批、管理工作交给专门的委员会,委员会国家安全、军方、环保部等部门的专家、公众代表组成,委员会也可以吸收农业部、卫生部的代表。
第八,非法种植、流通,缺乏标识
新闻报道中关于转基因产品的非法种植流通已经有太多,还有一些知名科学家将转基因种子以常规种子名义申报通过,并大规模种植。这些行为都没有受到有力惩处。
第九、转基因大豆的审批问题
2011年顾秀林等四人曾向农业部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农业部出具批准进口孟山都转基因大豆的审批文件和实验报告。
根据相关法规,进口转基因产品需要三方面的科学实验文件和审批文件,包括输出国美国的实验报告、中国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检测机构的实验报告,以及农业部委托的第三方实验报告。
但是在农业部提供的文件中,没有看到任何有关“三方”科学实验报告的内容。
2013年6月农业部又批准进口三种转基因大豆,公众代表要求公开实验报告,农业部说是商业机密,不予公开。
第十、没有科学刑事犯罪的规范
今天我们修建个下水道、盖个楼房,还有质量安全的终身负责制度,但是涉及13亿人民的大事却无人负责。我们需要明确科学刑事犯罪新规范和量刑的新原则。强化科学家和科研机构的风险意识、法律意识。
第十一、没有生物国防体系
吕永岩少将曾指出,美国有两部生物国防法,中国没有生物国防法。
美国参与生物国防行动的机构多达15个。不仅有农业部,更有国务院、国防部、参谋长联席会议、国土安全部、环境保护署、卫生部等。而中国只有农业部负责转基因育种。生物国防的机构还没有建立起来。
美国从2003年开始,为生物国防行动拨付600亿美元。而中国对生物国防的投入却是空白。
第十二、没有善后赔偿机制
国家要求对转基因生物及产品进行标识,但尚有许多不标识的情况,当公众购买了未经标识的产品后,却不能与生产者和销售者打官司,不能得到赔偿或补救。若是出现环境损害、健康损害,也难以诉诸法律。
根据以上各点,建议成立“转基因安全国家调查委员会”。以国家安全、军队、环境、医学及有关部委、各方面专家、公众代表为基础,对转基因问题进行全面国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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