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底,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3年社会蓝皮书》中指出:2012年,中国的贫富差距,20%的高收入群体与20%的低收入群体相比,收入差距已达20倍。这个数字令敏感的媒体感到很惊讶,因为此数字被解释为“城乡差距”,于是有记者“梳理发现”:“自2002年以来,城乡收入差距均在3倍以上;其中,2010年的城乡收入差距为3.23倍,2011年该数据下降为3.13倍。”现在一下子变成了20倍,究竟是怎么回事?
此次中国社科院发表的数据,应该是采用了一种新的比较方法。以往的比较,是将全部人口分为城乡两部分,然后各作5等分,再将城市居民与城市居民比,农村居民与农村居民比。至于城乡差别,是将城市居民的收入平均数与农村居民的收入平均数相比。这样的比较方法,在表述上不那么“触目惊心”。新的比较方法,是将中国的全部人口,不分城乡统分为5等分,再以20%的高收入群体与20%的低收入群体相比,因此得出的收入差距是20倍。
常年研究中国社会分配问题的李实教授在撰文谈及基尼系数和贫富差距问题时,曾对此做过解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2年基尼系数是0.474,李实指出,这个数字可能被低估了3—5个百分点。虽然有其他研究得出的统计结果是0.61,但李实认为不太靠谱。他指出:中国的基尼系数可能长期在0.5左右的高位徘徊。
实际上,如果放在国际大背景进行比较,不要说基尼系数0.5,即使是国家统计局的0.474,都已经是非常高的了,其反映的是相当大的收入差距。将世界上所有国家的基尼系数进行排序,中国会在最高的10%之中,90%以上国家的基尼系数都比中国低。将基尼系数0.5的收入差距换一种表述方式,以20%的高收入群体的平均收入与20%的低收入群体相比较,大约就在20倍左右。
如果我们平心静气地想一下,如今中国月收入1000元及以下的大有人在,而月收入20000元及以上的其实也不少见,他们的收入差距不就是20倍吗?当然,必须指出:说“常见”并不等于说“合理”。在中国,贫富差距问题显然是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2012年召开的中共十八大提出:“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在2013年初,还专门发布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
但是,一年过去了,无论城乡,居民们对“收入增长”仍然谈不上有深切的感受。虽然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基尼系数最近几年有下降的趋势,但李实等学者指出,很难认为这样微弱的变动趋势就是收入差距开始缩小的表现。于是,城乡居民又把希望寄托在传说中即将出台的“收入分配实施细则”上。
在经济学理论中,分配有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的两个层次。像中国这样一个13亿人口的泱泱大国,初次分配可能是最重要的。譬如,中国内地就不太可能像澳门特区那样,每年给居民派发红包。然而,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2年内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报告》称,在初次分配中,劳动者报酬在GDP中的比重近年来总体上呈现下降的趋势,从1998年的53%下降为2010年的45%;而从国际经验看,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体中,初次分配后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一般占55—65%。
也许在汉语语境中,对“分配”的理解之背后更有一层隐义,即应由一个权威人物或组织,譬如国家,来对财富进行“分派”;而国家本身其实也非常认可这一点。因此,城乡居民都翘首以盼地等着当今最具权威的国家来改变分配现状,国家也接二连三地拿方案、作细则。
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初次分配主要是由“要素”决定的。一般认为,“要素”即自然资源、资本和劳动(最新的观点,有把知识作为第四要素的说法,即“知本”)。在经济过程中,哪种要素最稀缺,在分配中就更有利。因此,目前在中国乃至全世界,无疑是资本拥有者在分配中拥有更加有利的地位。
2013年的收入分配方案中提出了“限高、扩中、提低”的收入分配思路,无疑是正确的。实际上,“限高”并不难,主要看中央领导的决心。最困难的其实是“提低”,因为需要“提”的低收入群体并非只局限于社会保障对象,而是占中国50—60%乃至比重更高的低收入工薪劳动者,即要解决“工作贫困”的问题。中国的普通劳动者劳动报酬普遍偏低,这在国内国外已经形成共识。
当这些低收入群体70%以上主要是在体制外企业就业时,国家干预的能力就被大大削弱了。事实上,除了逐步提高“最低工资”以外,国家几乎别无他法。最低工资是保底性的,目前全国最高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上海的1620元,从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角度看,仍然是非常之低。
按国际经验,行之有效的“提低”方式是“三方机制”,即在政府参与和协调下,劳动者和企业主直接谈判。但要使在市场条件下处于劣势的劳动者在谈判桌上有牌可出,最后的手段就是罢工。但这在中国,被看成是是有损于“维稳”的“群体事件”。这个问题在2007年以前就被提出,但到现在政府还是纠结不已。所以,“提低”始终只是针对社会保障对象采取了一些措施,譬如连续10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退休金。
“提低”不能奏效,“扩中”也就成了问题。当然,中等收入阶层还有其他的问题。譬如高房价,使得很多工薪劳动者难以真正向上流动,不能稳定地成为中产阶层。于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整个收入分配改革有可能走进死胡同。
另外,物价上涨也抵消了收入增长的社会效果。这对低收入群体来说,格外敏感。从统计数据上看,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同比增长9.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917元,同比增长10.7%。同时,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只有2.7%,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只有2.5%,收入的增加应该非常明显。但是,上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涉及的面较广,而越是收入较低的社会群体,消费越是偏向于“最基本”的日常消费。
以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例,当食品价格在2010年上涨7.1%和2011年上涨11.6%之后,2012年再上涨5.1%;住房租金在2010年上涨5.0%和2011年上涨5.4%之后,2012年再上涨2.7%;水电燃料在2010年上涨5.2%和2011年上涨3.0%之后,2012年再上涨2.5%;这些与日常生活最为密切相关的消费价格的大幅上涨,对城市居民会形成多大的生活压力。因此,收入增长的效果只能是“没有感觉”了。
相关文章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