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
从张启发的所谓安全申报书看来,仅仅依靠动物试验根本不可能证明转基因主粮对人类是安全的。这是因为由动物到人的安全系数有个放大100倍的强制性规定,主粮用这个标准就一定会把试验动物撑死。张启发要想完成一个科学上不可能完成任务,那就只能借助“假科学”和“反科学”的欺诈手段了,所以,这才百孔千疮。呵呵,瞎了眼的农业部还就批了。
习大大说了,转基因食品产业化要确保不出闪失,这些人就是这样确保不出闪失的?就这样拿我们民族的主粮安全当儿戏的?还是那句话,谁相信那反科学的安全申报书谁就是傻蛋!
本文几经修改,感谢赵华老师,顾秀林老师,周则卫老师的修改和指导。
拍砖
2014年 8月17日,华中农业大学“转基因院士”张启发的两种转基因水稻“安全证书”过期失效。在此之际,农业部一反过去拒不公布转基因作物安全评价文件的霸道态度,急不可耐地公布了“华恢1号”和“ bt汕优63”这两种转基因水稻的《安全评价申报书》。我是西药专业毕业的,毕业后的第一份科研工作就是某种食品的毒理学试验。虽然后来改行搞了生药学,毒理学仍在我的专业范围之内。[2]我一直在等着看被张启发和农业部吹嘘为全世界“最严格”的转基因杀虫水稻“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
曾记否?当2012年9月法国卡昂大学塞拉利尼教授团队做出转基因玉米致癌试验结果、并在权威科刊《食品与化学毒理学》发表论文时,国内一些转基因专家和“科普人”立刻跳了出来,唾沫横飞地指责法国科学家的试验“不专业”,方法“不科学”,结果“不客观”,等等等等。之后,美国转基因巨头孟山都公司悄悄往《食品与化学毒理学》杂志编辑部塞人,经过一番见不得人的暗中操控,塞拉利尼教授团队的论文于2013年11月被无理撤稿。《人民日报》等国家级主媒,还将法国科学家转基因玉米致癌试验结果当作“谣言”,进行了所谓的“辟谣”。这些“转基因促销员”们更是兴高采烈,弹冠相庆。然而,经过更严格的审查,塞拉利尼教授团队的论文于2014年6月再次被国际权威科刊《欧洲环境科学》发表[3],让这帮人白高兴了一场。
如今,“盼望已久”的张启发转基因杀虫水稻《安全评价报告(摘要)》终于公布了。我倒很想看看国内这些转基因专家的专业性、科学性和客观性究竟如何。我在毕业后曾经从事过毒理学专业的工作,只看这两篇报告的“转基因稻米”毒理学评价部分。可笑的是,仅粗粗浏览一遍,就发现这两份报告的“毒理学评价”简直就是千疮百孔,惨不忍睹,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错误之处,多得不胜枚举!现仅就其要害所在,“拍砖”如下:
一,儿子等于老子?
首先我惊奇地发现,从90页开始,“bt汕优63”安全评价报告[4]与“华恢1号”安全评价报告[5]的内容和结果,居然一模一样。“bt汕优63”安全评价报告中赫然写着:“17. 华恢1号大鼠90天喂养试验(报告编号No.200704042)”。
当然,“华恢1号”是“ bt汕优63”的父本。但“儿子”等于“老子”?张启发难道可以用“父亲”的“清白”,来证明“儿子”不是罪犯?若真如此,为何要申请“父”、“子”两个转基因杀虫水稻品种的安全证书?只申请最终产品“bt汕优63”这个“儿子”的安全证书,只做“bt汕优63”这一个品种的老鼠喂养试验不就够了吗?而要想申请父、子“两个品种”的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对不起,请拿出父、子“两个品种”的“两个”老鼠喂养试验报告来!
我要质疑张启发及其转基因杀虫稻米的“安全性评价”有以下三点:
1、你有什么理由直接用“华恢1号”的实验结果来证明“bt汕优63”的食用安全性?
2、你一直声称你们的安全性评价试验是“最严谨”的。从毒理学角度看,直接用 “bt汕优63”做试验无疑更严谨。从报告中看到,你种植了不少bt汕优63,为何不直接用bt汕优63来做老鼠喂养试验?人命关天的主粮安全试验,你也敢偷工减料,弄虚作假?
3、“华恢1号”只是一个育种时使用的父本“制种材料”,真正要给百姓吃的是“bt汕优63”,最重要的试验理应是后者。张启发,你们是不是在做完“华恢1号”之后就没有经费再做“bt汕优63”动物试验了?国家200个亿的“转基因育种重大专项”经费用到哪里去了?前些时曝出另一个转基因院士李宁把这200亿中的一部分转到自己腰包里去了。你这张大院士,没这样干过?
毒理学是一门最讲究“严谨”的学科。难道到了我们中华民族的主粮安全就可以不严谨,就可以用“老子”的毒理学评价去代替“儿子”的毒理学评价了?在毒理学上,一种物品的安全性评价结果,只能由这种物品的试验获得,决不可以用其它物品来替代。既然“bt汕优63”压根就没做过食品毒理学评价实验,就只能认为农业部发给“bt汕优63”的安全证书,完全是没有进行认真审核的渎职和非法行为!
二,毒理学试验倒着做?
依据国家标准《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6],食品毒理学试验通常分为四个阶段:
5.1 第一阶段:急性毒性试验。
5.2 第二阶段:遗传毒性试验,传统致畸试验,短期30天喂养试验。
5.3 第三阶段:亚慢性毒性试验——90d喂养试验、繁殖试验、代谢试验。
5.4 第四阶段:慢性毒性实验(包括致癌试验,均为24个月喂养试验)。
由于前一阶段试验是后一阶段试验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这个顺序绝对不可以倒过来。尤其是第一个阶段“急性毒性试验”。《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指出,急性毒性试验的目的是“测定LD50(半数致死量),了解受试物的毒性强度、性质和可能的靶器官,为进一步进行毒性试验的剂量和毒性判定指标的选择提供依据”。“如 LD50 剂量小于人可能摄入量的10倍,则放弃该受试物用于食品,不再继续其他毒理学试验。如大于10倍者,可进入下一阶段毒理学试验。”
也就是说,急性毒性试验的结果,直接决定后面三个阶段的试验有没有必要做,以什么剂量做,用什么标准做。没有它,后面的三个试验只能是瞎做。而张启发转基因杀虫稻米的试验顺序则是:
第一阶段:急性毒性试验 ——2008年
报告编号 No.080010A
第二阶段:遗传毒性试验 ——1999年
报告编号 鄂疾控(1999)检字第20272号
第三阶段:亚慢性毒性试验 ——2007年
报告编号 No.200704042
第四阶段:慢性毒性实验 ——1999年
报告编号 鄂疾控 (1999)检字第20272号
四个阶段试验顺序是(四)1999年→(二)1999年→(三)2007年→(一)2008年!我这30多年也看过不少毒理学报告,今天真是开眼了:居然有人敢把后三个阶段的试验做完了,再回过头来做急性毒性试验,居然这人还是堂堂的中美两国“双料院士”?
三,低毒还是无毒?
年轻时搞毒理学研究,老师的一句话总在耳旁:“人命关天!”毒理学是自然科学中最最严谨的学科。做多少试验,说多少话。做到哪一步,说到哪一步。一句话——严谨,是毒理学研究者最最起码的职业操守。
我们来看看张启发转基因杀虫水稻安全评价报告的第90页:
16. Cry1Ab蛋白小鼠急性毒性检测报告(报告编号 No.080010A)
检测单位: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
试验剂量:Cry1Ab蛋白5g/kg。
结论:Cry1Ab蛋白的LD50≥5g/kg(即5000mg/kg),根据毒性分级,该蛋白属“实际无毒”。
国家标准《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GB 15193.1-2003)规定,急性毒性试验应“测定LD50(半数致死量)”,并“根据LD50进行毒性分级”。[6]
而据《化合物经口急性毒性分级标准》[7],小鼠一次经口的LD50是:
低 毒:501~5000mg/kg
实际无毒:5001~15000mg/kg
十分明显,张启发的LD50≥5g/kg(5000mg/kg)属“低毒”范围。虽与“实际无毒”只相差了1mg/kg,但其只能证明Cry1Ab细菌蛋白“低毒”,而决不能证明它“实际无毒”。
搞毒理学的人都知道,从“低毒”到“实际无毒”之间,由5000mg/kg跳到5001mg/kg,中间空出1mg/kg,就是严谨的毒理学不允许打擦边球而特地设定的严格标准,少1毫克也不行!
我们把5000说成5001习称为“打擦不上边的擦边球”。在毒理学上打这类“擦不上边的擦边球”的人,我们以前也见过。我的老师给这些人的定评是——缺少最起码职业操守的骗子。
四,狸猫换太子?
大概对毒理学一窍不通的张启发在瞎做了后三个阶段的试验后,才发现第一个阶段的“急性毒性试验”居然还没动手做。补一个凑上得了!反正后三个阶段的试验已经瞎做成了破罐子,破罐子破摔,随便找个东西做做吧。于是,一场“狸猫换太子”、用“细菌蛋白”替换“大米蛋白”的丑剧出台了。
请看张启发的《安全评价报告》:
16. Cry1Ab/Ac蛋白小鼠急性毒性检测报告(报告编号No .080010A)
17. 华恢1号大鼠90天喂养试验(报告编号No.200704042)
18. 华恢1号食用安全检测报告(报告编号鄂疾控(1999)检字第20272号)
华恢1号是杀虫稻米。Cry1Ab/Ac蛋白是什么?是华恢1号水稻被转基因后“可提取到的”细菌毒蛋白。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与营养安全所”,是用“杀虫大米”喂老鼠。到了“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却改用细菌中的“细菌蛋白”喂老鼠了。这两个试验可以承接配套吗?不可以,在毒理学规范上,这是绝对不可以的!打一个不是很恰当的比喻:
不法商人可以证明三聚氰胺奶无毒,因为它提取的蛋白质能通过毒性试验。
不法商人可以证明霉变蛋糕无毒,因为它提取的蔗糖及鸡蛋蛋白,全都能通过毒性试验。
说它不是很恰当,是因为这些东西还是从“食物”中提取的。而张启发用的Cry1Ab/Ac蛋白,则是从“细菌”中提取的。这就如同证明“张三”投毒的毒药证据,是从“李四”身上搜出来的一样,真是可以让人笑掉大牙。
据我了解,用“细菌蛋白”替换“转基因大米”做急性毒性试验,这应该是全世界绝无仅有的“首创”第一例!搞这种“李代桃僵”骗局的,居然还是堂堂的中美两国双料院士。其转基因杀虫水稻,居然还能“顺利”拿到《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五,老鼠不爱吃大米?
一堆不按科学规律瞎做的动物试验,必然是丑态百出,笑话连篇!由于缺少急性毒性试验知识,不了解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张启发根本就不知道正确的试验方案在哪里。试验要给老鼠吃转基因大米,可是应该吃多少,他们却是一头雾水。张启发转基因水稻《安全评价报告》的“小鼠两周喂养试验”表明,白鼠拒绝以转基因杀虫大米为主粮。
该试验是如何做的?没说用了多少只小鼠,没说体重在多少之间,没说如何定量喂食。我只能根据经验推测,他们选择了最便宜的昆明种小白鼠,数量保密,大小没称,出生了多少天也搞不清楚。把压成块(主要是方便回收吃剩的稻米饲料块)的转基因杀虫稻米投喂给小白鼠,由它自由啃食。然后把啃剩下来的饲料块收起来一称,减总量,就算是小鼠的“食用量”了。至于耗子天生一个漏嘴,喜欢边吃边撒,那就不管了。这就是张启发大吹的“最严谨”试验?
再来看看食用量。14天184g/kg,一天13g/kg(每公斤体重的小鼠吃13g)。1公斤体重的昆明种小白鼠,大的有20多只,小的可以有40多只。那么,13g/20-40,平均一只小鼠一天只吃了0.3-0.6克转基因杀虫稻米。这就是它的饲料主粮?文献上说,老鼠每天吃掉的食物相当于自身体重的10%到20%。根据我们的经验,成年小鼠每天要吃约 6克饲料(饮水除外)。张启发的老鼠只吃0.3-0.6克杀虫稻米,是其“饭量”的1/20-1/10,还不饿死了?所以,我们有理由怀疑,这个数据是编造的!
还有一种解释,由于小鼠不能只吃米,为了保证它营养全面,还要喂给它胡萝卜等其他食物。小鼠以这些东西为主食,它才没有饿死。
这就是给我们的主粮做的毒理学试验?如果是专业的毒理学专家,马上就能发现,0.3-0.6克这样的日食用量,对于象稻米这样主食的安全性试验明显不足,必须重新设计、重新试验。我可以肯定地说,这个试验的设计者和执行者,如果不是毒理学外行,就一定是毒理学家中的败类。
这是个给老鼠自由选择食物的试验。试验结果表明,老鼠拒绝转基因杀虫稻米为主食饲料,90%以上吃的都是其他食物。都说“老鼠爱大米”。可老鼠不爱转基因大米!试问张启发:你的转基因杀虫稻米两周喂养试验,连耗子都不肯拿它当主食,你凭什么要给全中国13亿老百姓当主粮?
六,“国标” ?“部标”? 还是“无标”?
每一个行业都有自己的规矩,即行业标准。如果没有标准,不要规矩,那些所谓的科学研究就是儿戏和胡闹。一份正式的食品毒理学报告,必须首先清楚地写明自己所执行的标准。一套试验,应使用同一系列的标准。现行的“食品毒理学评价”国家标准是“GB 15193.X-2003”系列。如:
急性毒性试验是:国家标准《GB 15193.3-2003》
90天和30天喂养试验是:国家标准《GB 15193.13-2003》
小鼠精子畸形试验是:国家标准《GB 15193.7-2003》
那么,张启发的转基因稻米食用安全试验执行的标准是什么?
16.Cry1Ab/Ac蛋白小鼠急性毒性检测报告(报告编号No.080010A)
检测单位: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
——有标准,是国家标准《GB 15193.3-2003》
17.华恢1号大鼠90天喂养试验(报告编号No.200704042)
检测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与营养安全所
——有标准,但不是国家标准《GB 15193.13-2003》,而是农业部2006年自己搞的一套标准:《NY/T 1102-2006》,像是专门为张启发等人赶制的。
18.华恢1号食用安全检测报告(报告编号鄂疾控(1999)检字第20272号)
检测单位: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小鼠两周喂养试验
——没有标准,不要规矩!
2)遗传毒性试验
——没有标准,不要规矩!
3)大鼠三代繁殖试验与90天喂养试验
A.大鼠三代繁殖试验
B.大鼠90天喂养试验
——没有标准,不要规矩!
4)大鼠慢性毒性和致癌试验
A.大鼠慢性毒性试验
B.致癌试验
——统统没有标准,不要规矩,纯属胡闹!
由于这些试验是“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999年前后做的,那时只有1985年的“试用标准”或1994年的“国家标准”。而现行“国家标准”是2003年发布的。由于2003年标准变了,张启发2008年申报安全评价材料时,1999年前后做的试验只能作废。比如“试用标准”的“两周喂养试验”,不可能代替“现行标准”的“30天亚急性毒性喂养试验”。但张启发还是将理应作废的试验报告拿来滥竽充数。只是为了掩人耳目,不敢写上其应用标准,想鱼目混珠。
因此,我要质问农业部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为什么农业部要在食品毒理学国家标准《GB 15193.13-2003 》之外,另立一个2006年发布的《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食用安全检测:大鼠90天喂养试验》(NY/T 1102-2006)“部标”?国家标准是“法定标准”,任何新定的“部颁标准”,一不能与国标有任何冲突,二只能严于国标,决不能宽于国标。农业部2006年颁布的“部标”,果真严于“国标”吗?
2,为什么中国疾控中心不采用你们自己制定的“国标”做“大鼠90 天喂养试验”,而去采用低于国家标准的农业部“部标”?是不是由于张启发的转基因杀虫稻米按国家标准执行时出了问题,通不过“国标”?
七,合法还是违法?
张启发岂止是胡闹,实际上是违法!食品毒理学评价的现行国家标准是《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GB 15193.1-2003)。请大家看一看这“国标”开头的七个大字:“ 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全文强制”的意思是:这个标准是“国家强制性标准”。国家强制性标准,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形式明确要求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必须执行,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加以违反、变更。也就是说,全中国的食品毒理学评价只有这一个标准,即《GB 15193.1-2003 》,绝对不允许有第二个标准。
由上一节可知,张启发的全部八项转基因杀虫稻米安全评价试验,只有2008年最后做的一个小鼠灌胃“急性毒性试验”用了国家标准,受试物还是“细菌蛋白”替换“杀虫大米”,纯属“狸猫换太子”式的骗局。2007年做的90天大鼠喂养试验,用的则是低于“国标”的农业部“部标”。其余六个试验,根本就没有标准!因此,我可以负责任地说,张启发的转基因杀虫水稻安全评价报告所含八项“毒理学评价试验”,无一合法,全部违法!
八,每天只能喝一钱半大米煮的“米汤”?
最后,来看看张启发转基因杀虫稻米毒理试验的“死穴”何在。
食品毒理试验有个安全系数(safety factor,SF)的强制规定,即根据试验所得的最大无害作用剂量(NOAEL)提出安全限值时,为解决由动物实验资料外推至人的不确定因素及人群毒性资料本身所包含的不确定因素而设置的转换系数。安全系数一般采用100倍(慢性毒性试验用50倍)。这个安全系数“100倍”可不是随便编造出来的。它是物种间差异(10倍)和个体间差异(10倍)两个安全系数的乘积。这是一个国际公认的、科学的食品毒理学安全系数[6]。
100倍是个什么概念?比如人类一天最多大约能吃1g味精,平均体重60kg。而小鼠体重是人类的二千分之一,约30g。那么,如果要用小鼠做味精的毒理学评价,每只小鼠的喂食量必须超过相当于人类一天吃味精100g的量,即超过0.2g。这对于小鼠并不难。由于体型小,小鼠每天要吃掉相当于自己体重10~20%的食物(不包括饮水)。而人只能吃掉相当于自己体重2~3%的食物。
但到了转基因主粮,问题就来了。饭量大的人,一天吃大米的最大可能会达到600-700克。算到30克体重的成年小鼠,100倍的量就要每天吃30克以上。叫小鼠每天吃与自己体重相当的食物是不可能的,非撑死不可。哪怕是执行50倍安全系数的“慢性毒性试验”,小鼠每天也得吃15克以上转基因大米,结果还是会撑死。
然而,食品毒理试验的安全系数是世界公认的“铁律”。国家标准《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GB 15193.1-2003 )又是国家强制标准,只能照章执行。也就是说,转基因杀虫大米要通过动物试验证明其“无毒”是绝无可能的,是个无法完成的任务。换言之,转基因杀虫大米根本无法用小鼠试验来证明其食用安全性。这就是转基因杀虫大米动物毒理学试验的死穴!
说得再清楚一点:
按照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国标”,若想“科学地”进行受试物喂养试验,保证小鼠的营养均衡,每天最多只能给小鼠喂食6克转基因杀虫大米。就算老鼠全部吃下了,根据100倍安全系数的强制标准:
6g食量/30g老鼠体重=0.2食量/体重“比例”
0.2*60kg人类体重=12kg/天的人类食量
12kg/100安全系数=0.12kg=2.4市两
毒理学试验必须在老鼠的正常生理状态下进行。就是说,不能天天都把老鼠吃撑着,更不能把老鼠撑死。所以,无论张启发如何喂老鼠,这种转基因杀虫大米,每人每天也最多只能吃2.4市两以下。这是主粮,还是“食品添加剂”?
实际上,根据张启发报告中的情况看,老鼠拒绝以转基因大米为主食,一天只吃一点点。咱们就按张启发报告书给的食用量——14天184g/kg,一天13g/kg算,乘上人的标准体重60kg,除上100安全系数。结果是,人类每天只能吃7.8g转基因大米。看看张启发报告,也只有两周试验有明确的老鼠食用量。纵然其它试验可能出现小老鼠吃得比它多,但按照规定,只能以这个最低量作为其安全限量。这就是毒理科学上的“短板效应”。
也就是说,即使所有的老鼠实验结果均“无害”,这种转基因杀虫大米每人每天也最多只能吃一钱半。再多吃,就无法保证安全和不中毒,即没有老鼠试验根据了。张启发说是要给我们13亿中国人提供“一日三餐”的主粮,但只能保证“一碗稀饭”的安全,其余两餐都要严禁“吃米饭”!
张启发的试验报告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们——
每天1.5钱,这就是张启发转基因杀虫大米的“米汤日食量”上限。
结论
综上所述,可对张启发转基因杀虫水稻《安全评价报告(摘要)》毒理学部分得出以下结论:
1,用转基因杀虫稻米“父本”动物试验代替其“子代”转基因杀虫稻米的毒理试验,是欺骗。
2,不严格按照食品毒理学试验四个阶段的顺序,逆顺序、倒着做试验,纯属反科学的瞎做。
3,用“≥”符号篡改毒性分级标准,把“低毒”细菌蛋白说成“实际无毒”,绝无职业操守。
4,受试物样本造假,用细菌蛋白替换转基因杀虫稻米蛋白,纯属“狸猫换太子”式的骗局。
5,粗糙的受试物自由进食试验仅能满足老鼠10%以下的食用量,无法证明杀虫米的食用安全性。
6,八项毒理学评价试验一项采用国标,一项采用部标,其余采用废标,无一合法,全部违法。
7,按照食品毒理试验的安全系数,根本无法通过老鼠喂养试验证明转基因杀虫稻米的安全性。
8,转基因杀虫米的食用安全性毒理学评价,只能按药物试验那样做大型哺乳动物和人体试验。
概括说,这个评价实验存在重大问题:实验取材不科学,评价结果难以令人信服。对于高风险的主粮转基因,这样做是对人民健康极不负责任的做法!
其实,我能发现这些重大问题和错误,张启发委托的毒理学“专家”们也都能看到。但是,为了各自的利益,农业部和张启发等人一定要完成这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那就只能借助“假科学”和“反科学”的欺诈手段了。那么,这些人敢在中华民族的主粮上丧心病狂地进行“转基因品种安全评价”的造假和欺骗,敢把13亿父老乡亲当小白鼠,是不是一伙骗子,是不是应该严加追责?(:安徽中医药大学生药学教授周建理[1])
【注】
[1] 上海影视编剧、“转基因战争”研究者赵华参与了本文的整理和修改。
[2] 方舟子曾对我进行过调查,说“周建理是搞中药材鉴定的”,借以置疑我的水平,但方舟子不知道的是,我周建理曾经搞过食品毒理学研究,在关键的时候、关键的地方,会给方舟子“致命一刀”的。
[3] 《法国科学家塞拉利尼论文再次出版》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2eecm.html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7683ce0102et78.html
[4] 《转基因抗虫水稻bt汕优63安全评价报告》
http://www.moa.gov.cn/ztzl/zjyqwgz/spxx/201307/P020140722376010187956.pdf
[5] 《转基因抗虫水稻华恢1号安全评价报告》
http://www.moa.gov.cn/ztzl/zjyqwgz/spxx/201307/P020140722376010963150.pdf
[6] 《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GB 15193.1-2003)
http://wenku.baidu.com/view/7fa1b5d7195f312b3169a5bb.html
[7] 《化合物经口急性毒性分级标准》http://baike.baidu.com/view/2505529.htm
相关文章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