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2015年4月20日内部会议组织者邀请在会议上发言。在会议上与吴孔明(中国农科院副院长、工程院院士)、万建民(中国农科院作物科学研究所所长)、胡瑞法(北京理工大学教授)、黄大昉(中国农科院生物所研究员)、杨晓光(国家疾控中心研究员)、姜韬(中科院遗传与发育研究所高级工程师)交换了名片,张姚林(农业部副部长、全国政协常委)声称“没带名片”。姜韬指责我只讲了草甘膦,而非转基因问题。
我立即说明:
1)我要求做1小时发言,最后同意15分钟,只能集中讲草甘膦;
2)2011年,在(生物安全国际论坛第四次研讨会,演讲稿视频 Http://T.Cn/ANw0I5 )发言的最后,我非常负责任结论:造成中国持续每年持续进口5000多万吨危害中国人民持续安全,健康,生存与繁衍的美国孟山都劣质,低营养,有毒,垃圾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转基因玉米,是中国共产党1921年成立以来的最大错误!
★ 孟山都草甘膦除草剂农达1988年”农药登记”
与孟山都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玉米在中国获”安全证书”是
农业部与孟山都内外勾结犯罪故意造假欺骗中国政府与中国人民骗局!
-- 2015年4月20日会议上发言的要点
陈一文([email protected])
“转基因技术与人类安全”研究者
中国灾害防御协会灾害史专业委员会前顾问
2015年4月20日
1、向会议提交的资料
鉴于发言时间有限,特此整理打印了过去汇编、编译的一些资料供你们参考:
1) 持续大宗进口转基因大豆密切相关11个问题及其对策建议(6页)
2) 草甘膦产业与孟山都草甘膦除草剂农达污染、转基因大豆与“化学浸出”食用油及其大豆蛋白粉对国民健康已经造成极其严重危害(68页)
3) 【附录】糜振玉:正视进口转基因大豆对13亿中国人健康安全的危害
4) 孟山都委托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抗农达大豆40-3-2 及其产品食用安全性检验的大鼠90 天喂养试验》是为获得“造假结论”用“假样品”做“假试验”!(47页)
5) 不仅必须禁绝转基因Bt 稻米而且必须追究张启发刑事责任的22条理由(147页)
6) 揭秘农业部批准“农药登记”草甘膦除草剂农达“安全性”与颁发“安全证书”国内外转基因作物“食用安全性”毒理学动物试验造假欺骗作伪证手段 -- 毒理学动物试验“假样品做假试验得造假结论”11项最恶劣实例(138页)
7) 全球揭露转基因危害人民运动新形势下向新的领导班子、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建议的42 项对策提案与理由(133页)
8) 从孟山都劣质、低营养、有毒、垃圾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大宗进口剖析中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全面失控(49页)
9) 中华医学会每位科学良知未眠医学工都必须认真考虑:孟山都草甘膦4个专利:螯合剂、除垢剂、抗生素、原生动物寄生虫抑制剂、抗生物剂。转基因大豆油、转基因大豆成分食品草甘膦残留,每日、每月、每年,年复一年送入中国消费者口中,对中华民族更意味着什么?(20页)
10)孟山都草甘膦除草剂农达、转基因大豆越来越大规模进口、“化学浸出”加工食用油、豆粕饲料与蛋白粉草甘膦、正己烷残留,是中国先天性心脏病剧增,2011 年发生率达到2000 年3.56 倍及1996 年先天性心脏病发生率居出生缺陷第五位剧增至2005 年以来连续八年保持出生缺陷首位的主要危害因素与载体罪魁祸首!(219页)
11)【附录】2014 北京食品安全与可持续农业论坛部分专家、学者、与会者致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的公开信(35页)
12)【译文】除草剂配方制剂农达与单一成分草甘膦的健康风险--对农达与草甘膦安全性与功效说法基于科学证据的审查(59页)
13)农业部闪电批准先正达转基因玉米MIR162、杜邦先锋、拜尔转基因大豆,是流氓行政、职务犯罪,出卖中国人民健康权!(139页)
14)北京食品安全志愿者2015“两会”前发布的17条“提案建议”。
2、必须了解的基本事实
◇ 世界最大规模种植转基因作物是抗草甘膦转基因作物,约占70%,造成食用谷粒草甘膦残留,如中国持续大宗进口的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抗草甘膦转基因玉米、抗草甘膦油菜籽!
◇ 另外约22%转基因作物抗草甘膦等除草剂+转基因Bt转基因作物,包括大豆、玉米等,造成既含草甘膦残留,又含转基因Bt杀虫蛋白毒素!
◇ 其他转基因作物仅很少%!
3、必须了解的基本事实:令人震惊最新动态:草甘膦是可能的致癌物!
4、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所最重要的意义:意味着法国科学家2012年发表大鼠两年试验致许多肿瘤的结果,必须认为是事实,不是失误,更不是造假!
5、卫生部、农业部、国家食品药物监督管理局公开了什么重要的政府信息?
☆ 卫生部《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2002年4月8日公布,2002年7月1日实施)
第三条 转基因食品作为一类新资源食品,须经卫生部审查批准后方可生产或者进口。未经卫生部审查批准的转基因食品不得生产或者进口,也不得用作食品或食品原料。
第四条 转基因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卫生法》及其有关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不得对人体造成急性、慢性或其他潜在性健康危害。
第五条 转基因食品的食用安全性和营养质量不得低于对应的原有食品。
6、卫生部确认没有批准过用转基因大豆加工豆油,“化学浸出”豆油或大豆蛋白粉!
7、农业部也确认没有批准过用转基因大豆加工豆油、
“化学浸出”豆油或大豆蛋白粉!
8、大陆消费者拒“国货”到香港抢购“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原因
国家食品药物监督管理局允许“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添加“化学浸出”转基因大豆油与“化学浸出”转基因大豆蛋白粉!
9、农业部拒绝公布哪些信息?
9.2 原农业部部长孙政才访美时与孟山都格兰特总裁会面的“共识”
☆ 农业部办公厅:
你于2013年3月15日提交的关于公开原农业部部长孙政才访美时与孟山都格兰特总裁会面的有关信息的申请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所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9.2 农业部办公厅致教育部厅的公函:
☆ 阻止各地教育局要求当地学校食堂禁用转基因豆油
教育部负责人披露,为阻止各地教育局要求当地学校食堂禁用转基因豆油,农业部办公厅2011年9月28日致函教育部办公厅,北京市民要求公开这封信。农业部答复系“秘密”文件,不予公开!
10、孟山都1988年申请农达“农药登记”时 欺骗中国政府与中国人民的证据
农业部2014年6月4日辩称:“草甘膦除草剂‘农达’毒理学试验报告原件因涉及孟山都公司商业秘密... 孟山都远东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复函认为,草甘膦除草剂毒理学实验报告系该公司重要的商业秘密,含有重要的个人隐私以及商业保密信息,该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从未向公众公开过,不同意公开该报告。…不予公开你们申请的政府信息。”
10.1 孟山都1988年申请农达“农药登记”时向农业部故意不告知美国环保署1985年已经将草甘膦分类可能的致癌物
(1)中国“农药登记规定”要求提供“致畸、致癌、致突变等试验结果”
◇ 农业部、林业部、化工部、卫生部、商业部、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颁布《农药登记规定》的通知(1982年4月10日[82]农业保字第1 0号文发布)“附:农药登记规定”
◇ “第五条 申请农药品种登记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和样品。... 5. 毒性:急性、亚急性、慢性毒性和致畸、致癌、致突变等试验结果”。
(2)农业部依据孟山都草甘膦除草剂农达申请“农药登记”时提供的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结论农达“无致癌、致突变和致畸性”
农业部《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农公开(农)[2014]12号
(2014年7月28日)确认对孟山都农达:
◇ “三致”试验结果表明该产品无致癌、致突变和致畸性;
(3)美国环保署1985年已经将草甘膦分类可能的致癌物:
美国环保署(EPA)“在1985年3月4日取得共识的审视中,基于雄鼠肾小管腺瘤发生率增加将草甘膦分类为组C致癌物”!
证据:美国环保署(EPA)网站公布的官方文件“毒理学分部 -- 健康影响部:1991年对草甘膦第二次同行专家审视,1991年10月30日》。
Http://Www.Epa.Gov/Opp00001/Chem_search/Cleared_reviews/Csr_PC-103601_30-Oct-91_265.Pdf
○ 这证明:
1)孟山都草甘膦除草剂农达1988年在中国申请“农药登记”时,没有告知美国环保署1985年将草甘膦分类可能的致癌物;
2)孟山都提交的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没有描述草甘膦致癌情况。
10.2 孟山都1988年申请农达“农药登记”时,故意没向农业部提供暴露草甘膦致癌性的长期、终生与三代生殖毒性动物试验报告
美国环保部公开档案资料中至少列出以下三项长期研究项目暴露草甘膦有致癌性:
1) "A Three-Generation Reproduction Study In Rats With Glyphosate (Final Report; Bio/Dynamics Project No.77-2063; March 31, 1981)
2) Lankas, G. P. December 23, 1981. A Lifetime Study Of Glyphosate In Rats. Unpublished Report No. 77-2062 Prepared By BioDynamics)
3) Hogan, G. K. (1983). A Chronic Feeding Study Of Glyphosate In Mice. Unpublished Report Prepared By Bio/Dynamics Inc., Dated July 21, 1983. Report No. 77-2061. EPA Acc. Nos. 251007 - 251009, And 251014.
○ 证据:
(1) 1986-03-01“草甘膦登记标准修改”
Http://Www.Epa.Gov/Pesticides/Chemicalsearch/Chemical/Foia/Cleared-Reviews/Reviews/103601/103601-210.Pdf
(2) EPA 1992年7月22日草甘膦除草剂“农药登记”重新审查文件
Http://Www.Epa.Gov/Pesticides/Chem_search/Cleared_reviews/Csr_PC-103601_22-Jul-92_272.Pdf
【注:从美国环保署EPA档案已经揭露出来但是还没有公开发布的更多长期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披露了孟山都竭力掩盖的更为令人震惊信息】
10.3 孟山都1988年申请农达“农药登记”时故意向农业部提供一项严重质疑涉嫌从日期、签字到内容赤裸裸造假的动物试验报告
农业部《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农公开(农)[2014]4号(2014年2月25日)确认:
◇ 孟山都草甘膦除草剂“农达”于1988年在我国取得正式登记,登记证号为PD73-88。按照当时的登记规定,公司提供了由美国Younger Laboratories(地址:…)于1985年12月23日出具的毒理学试验报告。
◇ 试验报告结果表明,“农达”对大鼠的急性经口LD50>5000m/Kg,对家兔的急性经皮肤LD50>5000mg/Kg,对家兔眼睛和皮肤无刺澈性、无致敏性。”
○ 要点:
1)“由美国Younger Laboratories于1985年12月23日出具的毒理学试验报告”
2)“试验报告结果表明,‘农达’对大鼠... 对家兔的...”;
3)“对大鼠的急性经口LD50>5000m/Kg,对家兔的急性经皮肤LD50>5000mg/Kg”
但是:1) 美国环保署(EPA)与草甘膦/农达有关的档案库中Younger Laboratory实验室的毒理学动物实验报告只有1970年、1973年、1975年的报告,没有1985年12月23日出具的报告;
2) 美国环保署(EPA)1986年、1991年与1992年三次草甘膦/农达安全评价,与联合国卫生组织1994年安全评价文件都没有“Younger Laboratory实验室1985年12月23日出具的报告”:
○ 证据:
(1) 1986-03-01“草甘膦登记标准修改”
Http://Www.Epa.Gov/Pesticides/Chemicalsearch/Chemical/Foia/Cleared-Reviews/Reviews/103601/103601-210.Pdf
(2) EPA 1992年7月22日草甘膦除草剂“农药登记”重新审查文件
Http://Www.Epa.Gov/Pesticides/Chem_search/Cleared_reviews/Csr_PC-103601_22-Jul-92_272.Pdf
(3) EPA“预防、农药与有毒物质办公室”1994年2月6日对草甘膦的《注册资格的决定(RED)文件》
Http://Www.Epa.Gov/Opp00001/Chem_search/Reg_actions/Reregistration/Red_PC-417300_1-Sep-93.Pdf
(4)联合国环境计划、国际劳工组织、世界卫生组织一批专家1994年对草甘膦除草剂对实验动物、人类等方面的环境性影响进行的独立研究
Http://Www.Inchem.Org/Documents/Ehc/Ehc/Ehc159.Htm#SectionNumber:7.3
孟山都声称“由美国Younger Laboratories于1985年12月23日出具的农达毒理学试验报告”的内容与农业部公布草甘膦安全性指标高度一致
农业部官方网站《转基因权威关注》“关于大豆中草甘膦残留限量标准情况”对草甘膦描述 [1]
孟山都声称“Younger Laboratories实验室1985年12月23日出具的草甘膦除草剂‘农达’毒理学试验报告”
草甘膦其大鼠急性经口LD50> 5000(Mg/Kg),兔急性经皮LD50>5000 Mg/Kg,对兔皮肤无刺激、眼睛有刺激。在试验剂量范围内,未见对试验动物有蓄积毒性、致突变、致畸、致癌作用。 试验报告结果表明,‘农达’对大鼠的急性经口LD50>5000mg/Kg,对家兔的急性经皮LD50>5000mg/Kg,对象兔眼睛和皮肤无刺激性、无致敏性。
11、农业部为什么必须公布动物试验报告原件扫描件,而不能仅公布试验结论?
孟山都农达1988年申请“农药登记”时向农业部提交的“Younger Laboratories实验室1985年12月23日出具的草甘膦除草剂农达毒理学试验报告”实例为例:
如果不公布“动物试验报告原件扫描件”,公众无法知道:
◇ 这确实是用“草甘膦除草剂配方制剂农达”做的试验,还是仅用“单一成分草甘膦”做的试验?
◇ 这是用多少只大鼠、多少只兔子做试验的结果?对于判断农达大规模使用后对中国十三亿民众健康安全性而言,是否可靠?
◇ 这是“对大鼠经口服”、“对家兔经皮”做了多长时间的试验,对于判断农达大规模使用后对中国十三亿民众健康安全性而言,是否可靠?
12、中国疾控中心接受孟山都“不菲费用”做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40-3-2与玉米NK603 “食用安全性”毒理学动物试验暴露了什么?
相关法规:
☆ 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境外公司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农业转基因生物用作加工原料,应当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符合下列条件,并经安全评价合格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一)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已经允许作为相应用途并投放市场;
(二)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经过科学试验证明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无害;
(三)经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检测机构检测,确认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不存在危险;
(四)有相应的安全管理、防范措施。
◇ 转基因作物颁“安全证书”的关键依据是“经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检测机构检测,确认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不存在危险”!
1)孟山都提供的转基因大豆、玉米样品与国际贸易出口到中国的转基因大豆、玉米“实质不同”!
◇ 孟山都提供的大豆样品“为豆粕,土黄色、圆片状”,不是原态豆粒、经过处理,但是孟山都故意不说明经过何种处理;
◇ 孟山都提供的转基因玉米NK603样品:“粉状”
◇ 中国疾控中心对孟山都提供的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40-3-2与玉米NK603样品,不检测草甘膦残留,掩盖用孟山都提供“假样品”(无草甘膦残留)的事实;
◇ 中国疾控中心对孟山都提供的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40-3-2与玉米NK603样品,也不做转基因PCR(聚合酶链反应)检测,无法证实孟山都提供的样品是否真的是转基因大豆40-3-2与玉米NK603样品
2)中国疾控中心90天喂养试验中暴露出试验大鼠出现了一系列健康危害问题,皆以“历史性对照数据、无生物学意义”为借口无理忽略。
☆ 结论
◇ 农业部不仅必须公布1988年孟山都农达“农药登记”时向农业部提交的“Younger Laboratories实验室1985年12月23日出具的草甘膦除草剂农达毒理学试验报告”原件扫描件,而且必须上网向公众公布获得“农药登记”国内外所有农药的急性、亚急性、慢性毒性和致畸、致癌、致突变等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与环境毒性试验报告!
◇ 农业部不仅必须上网向公众公布2004年颁发“安全证书”国内外所有转基因作物“食用安全性”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而且必须公布证实它们符合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1/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已经允许作为相应用途并投放市场;2/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经过科学试验证明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无害;3/经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检测机构检测,确认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不存在危险”要求的技术秘密内容以外的所有文件的扫描件!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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