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龙顾雏军案再次开庭 公诉方出示新证据
新华网
新华网佛山12月12日电(记者吴俊)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长顾雏军等9名被告人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一案,12日上午再次在广东省佛山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出示了新的证据。
此案于今年11月7日首次在佛山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至11月8日晚上告一段落。从11月9日开始,在该案审判人员的主持下,来自佛山市检察院的5名公诉人和该案9名被告所委托的13名辩护人,相互进行了质证。
此案休庭一个多月后再次开庭,在12日的庭审当中,公诉机关出示了在休庭期间补充的新证据。12日下午,顾雏军、姜宝军、刘义忠、张细汉4名被告人依次就相关证据发表了意见。其他被告人将在接下来的庭审中继续质证。
此次庭审将持续数日,在质证结束后,将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新华网佛山11月7日电(记者吴俊)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长顾雏军等9名被告人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一案,7日上午在广东省佛山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佛山市检察院方面派出5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据佛山市检察院指控,顾雏军在收购科龙电器的过程中,虚报注册资本;入主科龙后,又连续3年用假账来夸大科龙电器业绩,并将虚增利润编入当年的财务会计报告中;此外,顾雏军还挪用公司大笔资金,用于注册新公司和归还贷款。检察机关认为,顾雏军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
据市场报报道
检察机关侦办的科龙案7日在广东佛山开庭。据悉,此次检察机关将对顾雏军等9人就虚报注册资本罪、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等4项罪名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公诉书显示,顾雏军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涉案金额高达7.86亿元,除挪用扬州亚星6300万元外,共挪用侵占科龙电器资金7.23亿元。这个数字远远高于此前科龙电器向法院提起追偿诉讼的5.46亿元。公诉书又新暴露出3笔共计4.55亿元的挪用资金。
此次最令人大跌眼镜的地方在于公诉机关认定的7.46亿元挪用资金罪。在目前科龙电器已向法院提起追偿诉讼的5.06亿元挪用资金中,公诉机关并未进行全额认定,仅对其中的3笔共计2.28亿元提起公诉,但与此同时,公诉书又新暴露出3笔共计4.55亿元的挪用资金。此外,检察机关还认定顾雏军挪用扬州亚星客车6300万元,用于归还格林柯尔系列公司的银行借款。
新暴露出的3笔挪用资金分别是:2002年7月18日,顾雏军指使张宏挪用江西科龙9000万元作为注册江西格林柯尔的资本金;2003年8月21日,挪用江西科龙7500万元,用于偿还天津格林柯尔在中国建设银行的贷款;2003年6月17日,挪用科龙电器2.5亿元、江西科龙4000万元,用于注册扬州格林柯尔。而上述款项中除第三笔归还部分外,其余至今尚未归还。
经初步测算,如果将科龙电器提起诉讼追偿的资金加上公诉机关提起诉讼的事项两者合并计算,顾雏军在入主科龙电器的3年间共涉嫌挪用科龙电器资金9.61亿元,再加上职务侵占的4000万元,挪用侵占总金额高达10亿多元。而这还不包括挪用扬州亚星的6300万元。
(石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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