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不修利剑倦怠,“腐败分子”逍遥法外
——谨以此文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13周年
知悉中共中央政治局25日召开会议,听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2006年工作汇报,分析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研究部署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信心倍增。可是,面对纷繁的反腐形势又颇感忧虑,俗话说“手巧不如家什妙”,现在法律之剑生锈,凶煞恶魔般的腐败如“老太太吃柿子--专挑软的捏”一样,公然藐视戏耍《刑法》,得寸进尺。
笔者早些年前曾提出、又得到无数关心国家大事网友鼎立相助的修改《刑法》“行贿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正义呼声,彼伏此起、余音绕梁……然而,我们全国最高的权力机关——由多数富人组成的“人大”却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顾《物权法》,也许草民人轻言微,但是在全国人大代表、反腐专家邵道生用尽浑身解数“鼓与呼”时,“人大”还是无动于衷?反腐败还未形成合力,令人匪夷所思。
全国人大、中纪委、最高检察院:当你们看到或听到国家及纳税人的钱被一批批贪赃枉法之徒占为己有或大肆挥霍时,不作为是不是愧对人民?千万不要忘记:你们手中权力是人民给予的权力!国家大法法条漏洞百出,草民都能看得见,为何你们这些专家熟视无睹?!现行《刑法》对贪官过于宽容量刑畸轻,即可激发“欲加减之罪——何患无词”的司法腐败,又是“贪官”与“法官”穿联连裆裤的温床。
在“坦白从严,抗拒从宽”的现实中:“实话实说,可能枪毙;瞪眼装傻,最多五年”,这不是鼓励教唆避罪是什么?腐败不是根治不了,关键是选择什么方式。五十年代毛泽东杀了张青山、李子善,那时候人就不想腐败、也不敢腐败,说毛泽东思想战无不胜并非溢美夸张,我们用毛泽东思想曾经打败了世界头号帝国主义。上甘岭战役后美国人说:不怕中国的军事现代化,因为那是你们拿自己的短处同我们的长处较量,是“叫花子与龙王爷比宝”,我们就怕你们用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战斗人员。
同样,腐败分子和一切反动派也是不怕现在的法制化,事实已雄辩证明了他们最怕毛泽东思想及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人民。所以我们要活学用毛泽东的《矛盾论》及其方法,抓住腐败产生的社会根源——主要矛盾;这就是“金钱”在人与人之间关系上发生了某种特殊的作用。所以,我们只要把“行贿受贿罪”的条款研究深、研究透,在此保留行贿受贿都有罪的基础上,进行精细加工,利用矛盾、分化瓦解、各个击破,把离间二者的文章做细做大,棘手的问题便都迎刃而解。
分化瓦解行贿受贿者,防止二者形成“一损具损,一荣具荣”的腐败“利益共同体”;而要让其二者反目为仇,揭发检举、相互攻讦,让“行贿与受贿”者感触:前有“麻杆打狼——两头害怕”的疑虑顾忌;后怕“赔了夫人又折兵——过河拆桥”的白费心机。这样就能形成“送不敢送,收不敢收”的相互制约,使国家公务人员在合法收入外“谈钱变色”。倘若人们之间没有了金钱做祟,歪门邪道便立竿见影的减少,而“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清明关系自然水到渠成。
凡事予则立,不予则废。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尤其要学习毛泽东同志建立“统一战线”的原理,学回借力打力,我们无论干什么都要讲究一个度;正如真理过一步就是谬论一样,把相对真理当成绝对真理,已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在今日中国,充分认清腐败分子前腐后继的态势,改变纪检监察机关“单打独斗”查处乏力的局势,树立发腐败打持久战的思想,俗话说:欲速则不达吗。要打击腐败分子中顽固不化的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利用“反面典型”与人民一道反腐败。
“人随王法,草随风”是千古定律。那么,吹不动草就不叫风!管不了人就不叫法!所以,立即修改《刑法》对贪占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按盗窃和抢劫罪论处;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非纠被究”的原则。加大腐败的成本,缩小反腐败的成本;再用“宽以从前。严以毙后”稳、准、狠的打击那些顽固不化不肯金盆洗手的吝啬鬼,让今后工作中敢于再腐败的人身败名裂、倾家荡产,腐败立竿见影少一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最终的胜利指日可待, 毛泽东思想是战无不胜的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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