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剧增,面对计划生育国策,城乡居民所持态度泾渭分明。
对人口快速增长带来的压力,农民主要担心人口递增与人均耕地递减之间的矛盾。比较之后,有老农不时感叹生产队人口倍增,但对每个农村家庭来讲,个人利益显得更为重要,这从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的执行情况便可窥见一斑。在强硬计划生育政策推行前,妇女总和生育率较高,农村妇女尤甚。七十年代讲究提倡计划生育,政府不主张采取强硬措施限制人口增长,有的农村居民在衡量自己经济能力的前提下酌情考虑了政府劝告,多子多福观大打折扣,但是,仍有相当部分农村家庭不听劝告,其生育观仍然是韩信用兵——多多益善。强硬计划生育政策出台后,农村夫妇超生现象屡禁不止,养儿防老观、多子多福观和农业生产对劳动力的特殊需求等因素,都不同程度的诱导着农村夫妇不按政策规定生育。农村现实条件明摆着,传统养老制度短时间内无望改变,传统农业生产方式还占据主导地位,第一产业劳动力男女明显有别,设身处地的站在农民的角度想一想,如果子女没有在身边,老来无依给农村夫妇带来的惊惧犹如驱之不去恶梦,时常在五脏六腑翻腾,构成一大心病,在他们心目中,各种惩罚虽然难以承受,然而,长痛不如短痛,与其经常被恶梦萦绕,不如快刀斩乱麻,直接清除引发恶梦的病根,于是乎,千方百计超生,不生儿子不罢休,计划生育工作号称天下第一难事就不足为奇了。农民不相信国家能解决自己这代人的养老问题,更不相信养老保险制度能使绝大多数农村老人安度晚年,他们还望子女得靠,的确,作为丧失劳动力的农村老人,病魔缠身时没有子女相依未免悲惨。硬性计划生育政策出台时,也并没有配套的养老政策出台,加上农村具体情况和传统观念,计划生育政策执行阻力较大就在所难免。回望上世纪80年代超生一族,喜剧频频上演未免让人暗笑不已,原本期望超生可以使自己老来有“依”有“靠”,然而,随着社会转型,年轻人纷纷外出谋生,超生一族的期望大部落空,年近古稀之时,强撑老骨耕种家人份田还须呼天,隔代抚养多个孩子还得喊地,老来无“依”也罢,“累”多“靠”少就算时运不济,但整个老来正当力的“威名”,实在让人难以接受。作为开解劳累的老农,开玩笑说被造化捉弄无可厚非,但是,应该看到,在向工业化转型的社会中,农民基于本国传统经验的考虑已经显得目光短浅,他们显然不会运用它国发展经验来指导个人行为,然而,频频上演的喜剧节目,对前赴后继的超生一族来讲,似乎起着告诫作用。作为政府,要想娴熟运用它国发展经验,可能也难得要津,如果能把握好人口政策分寸,发展便可稍微省心省力一些,但千万不要忘记谢天谢地。随着时代推进,上世纪80年代初那种异常强硬的计划生育政策逐渐发生微妙变化。对公职人员超生后的惩罚由“双开”变成“处分”,不得对大月孕妇强行堕胎,收取社会抚养费(超生罚款)的强制执行权移交司法机关等;对计划生育政策的指责则也从“人权非议”演变到是否继续执行之争,妇女总和生育率到底是1.22还是1.8,多大的人口基数才是社会健康发展的适度标准,急遽调整计划生育政策后生育率是否会强烈反弹,生育政策该维持现状还是略微松动,还是完全放开,等等,人口学界和有关学者对这些问题争论不休。中央难以定夺,强硬计划生育政策的弊端已经呈现,人口性别比异常、人口迅速老龄化、劳动力人口可能出现远期不足等问题的解决并非易事,而人口与资源、人口与投资、人口与就业、人口素质投资与人口基数巨大之间的矛盾等老生常谈问题仍然时时显现,两难之中,只好采取观望态度,时不时有口无心地例行强调“生育率反弹危险论”,同时补进人口与社会发展适应论,以便调整人口政策之需。农民则认为,只要缴清罚款,现在就可以超过规定生育,的确,超生对象在怀孕之初即使被发现,具体经办人员多置若罔闻,就是非常特殊的被举报者(因为怕得罪人,鲜有怀孕初期被举报者),基层计划生育工大多装聋卖哑,或者是例行公事的随便走一趟,根本没有强制不准生育的实际动作,讲究实际的农民产生这种认识就显得符合逻辑。除了现实生育需要和怕得罪人的原因外,导致计划生育政策变味儿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基于社会抚养费产生的各种利益关系,利益关系使政策执行呈游走态势,强制不准超生得罪人,不强制还有大额的社会抚养费可以收取,于是乎,何不乐得皆大欢喜呢,把它改为超生后的强制收费,还算比较折中。对这种说法,利益相关者可能要设法反驳,然而,持正方观点者没有必要据理力争,事实胜于雄辩,只要乔装打扮后到农民中走一趟,是非曲直便可明辨,普遍的一个事实是不可否认的,超生者怀孕时没有人追,超生后追收罚款时,相关人员却不辞劳苦。变味儿的计划生育政策对超生者来讲,巨额罚款难免加重负担,养儿育女的几多辛酸凭添一笔重彩,于是,有人把社会抚养费(计划生育罚款)戏称为“添丁税”,作为两朝现象比较,也有一定道理。如果说计划生育政策要发生变更,中国的为政习惯和中庸之道极有可能直接决定变革办法,然而,政策正确与否,当前时局下不可能有定论,人口政策效果的滞后性给政策评估带来困难,多年之后,一旦错误的人口政策对社会发展产生阻滞作用,其修复过程将更加漫长,这就要求人口政策调整不能以为政习惯和国人思维为指向,必须要结合世界发展大势和它国经验,否则,农民基于经验那种超生的短见行为就会以另外一种形式复制,放大成国家行为在人口政策上的短见。
城乡居民应对计生政策态度区别明显,深究体制原因,不难发现,生产力差距较大、生产方式不同、分配方式不同和管理途径不同等内在区别,导致家庭生育决策基础条件大相径庭,那种认为主要是因为生育文化不同导致态度各异的说法,显然得不到人们的普遍认同。明晰土地收益权的包产到户虽然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以调动,传统生产力得到解放,但耕地均分后以户为生产单位的传统农业,却丧失了发展现代农业的规模基础,农业生产力被禁锢在小规模家庭生产的尴尬境地。包产到户没有根据地理条件采取不同方式,全国农村一个模式,作为以户为单位进行半传统生产的农村家庭,以土地收益为基础的平均分配还有赖于家庭生产的精耕细作,土地之外的其它收入还需要家庭中的强劳动力奋力拼搏,加上养老制度和生育文化等因素,在现实社会条件下,男劳动力成为直接需求。在提倡计划生育阶段时,国家对城市居民实行低工资制,同时配套住房供给制度、生活用品供给制度、养老制度、福利制度等,形成城市居民对单位的高依赖度,对过渡依赖于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的城市居民家庭来讲,有限工资和多抚养子女之间具有刚性矛盾,生育子女数必须与收入相适应,否则便会因无计划生育带来难以承受的负担,而农村却不同,农村多一个子女要多分一份口粮,后来是多一个子女就多一份地,一直到土地延包30年不变时,这种状况才得以改变;同时,城市居民养老制度使“养儿防老”这种思想观念大大淡化,加上育龄妇女受教育水平和注重素质教育(而非数量取胜)等因素,使城镇居民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在倡导计划生育阶段也大大低于农村。实行强硬计划生育政策后,政策对违规超生者的惩罚是“双开”,“超生”会失去工作,城市居民更没有必要超生。随着社会变迁,城市居民家庭对单位的依赖度虽然降低,部分家庭甚至降低到世界平均水平,但现实条件和生活观念的巨大变化,却促使城市居民家庭的生育意愿大大降低。
一个多世纪以来,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这个分水岭将许多问题划分成截然不同的两个阵营,矛盾逐年堆积,各种矛盾相互交织,到上个世纪末,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显得异常复杂,部分矛盾尖锐化、呈显性状态,社会发展须解决的许多重大问题都绕不过这个坎,解决“三农”问题显得尤为迫切,但是,只有消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三农”问题系列矛盾才可能最终得到缓解。现实摆在面前,生育率的高低、生育观念的差异、生育水平的优次同样因二元经济结构分泾渭,无人可以否认。在解决城乡二元结构问题过程中,对最活跃的生产要素——劳动力,必须非常重视,问题的根源在哪儿,政策杠杆应该怎样撬动,对劳动力数量的保证和劳动力质量的提高,国家行为应怎样定位,都必须三思。在现代化过程中,祖国本已步人后尘,作为决策当局,既要考虑当前影响,还要顾及社会长远发展需要,如果不仔细分析正反各方的意见建议得以形成的理由,导致人口政策失误,就会成为千古罪人,望当政者在践行中掌握好时机和动作幅度,并不是谨小慎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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