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仇富”,还是“仇恶”?
宋波
眼下,关于“仇富” 的争论沸沸扬扬。大意是说国人一向穷惯了,现在眼红别人致富,便心态扭曲生出仇恨或敌视之心。“仇富”论的背后,或多或少地透露出一句潜台词:即目前社会“仇富”心态严重,富人群体有些坐立不安了。
俗话说,“谁与钱有仇?”财富本身是无罪的。当年陶渊明之所以不为五斗米折腰,仇恨的绝不是那五斗米,而是为了米而不得已折腰的屈辱。想富、爱富,人共此心。广州市一项调查也显示,大多数市民没有“仇富”情结,认为“仇富”心理“普遍存在”和“多数存在”的比例,仅为8.3%和8.9%,认为“个别存在”的人则高达32.2%。
古人云,“民不患寡,而患不均”,“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孔子讲:“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其实,真正影响人际关系的,不是财富的多寡,而是因取得和使用财富所引起的善恶美丑。大家熟知的体育明星姚明、刘翔等收入上亿,全球“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的名字都命名到了行星、学院甚至股票上,不曾有人暗生仇恨吧。刚揭晓的“胡润百富榜”,500位上榜富豪中最低财富也高达8亿,普通大众除了惊讶羡慕,更多的是包容和平静。事实上,在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今天,国人并没有从整体上仇视富人。相反,对于已立遗嘱将98%的财产捐赠给慈善业的全球首富比尔·盖茨、一生捐款高达50亿元人民币的港商霍英东等贤绅富豪,人们不仅肃然起敬,更把他们视之为心中偶像或奋斗目标。
无须讳言富人群体中确有部分害群之马。君不见一些官商戴着人民公仆的红顶,大搞贪污腐败,用人民的权力涨满自己的腰包;君不见有的资本权贵在积累财富时,靠的是建造豆腐渣工程、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污染青山绿水、拖欠民工工资。这些富人一边以“成富不公”成就了一夜暴富的神话,一边又“为富不仁”,富而挥金如土、骄奢淫逸、目空一切、吝啬小气。更有甚者,为了钱财不惜铤而走险,雇凶杀人。他们拥有了充裕的财富却缺少精神上的富足,缺失最基本的社会责任和道义感。统计显示,我国的富人约占总人口的20%,但其上缴的个人所得税不足国家个税收入的10%。中华慈善总会的一项统计表明,该会所获捐赠资金70%来自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内地富豪的捐赠不到15%。特别是有的富人动辄斥责民众“仇富”,着实让人厌恶。
其实,我们的社会远没有达到“眼红富人财富、仇视富人群体”的地步。在创建和谐社会的今天,贫困人口和弱势群体更不可能“穷得滴血”。说国人“仇富”的,大都是个别富人和直接受益人。他们妄想勾结成特殊利益集团,通过法律和制度的诉求,洗清财富原罪上的血污。所谓“仇富”论,不过是少数富人带着财富归属的惶恐,用“贫富差距”来遮羞,对公众先入为主的一种反诬。
因此,与其说民众是在“仇富”,不如说是嫉“恶”如仇。仇的是“恶”,仇的是“不公”,仇的是“为富不仁”,仇的是“腐败的权钱交换”和“不公平的游戏准则”。因此,要纠正所谓的“仇富”心理,促进社会和谐,首要的不是要求穷人改变什么,而是富人自己应该改变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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