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微软垄断文档国际标准
2007年08月07日 第一财经日报
姜奇平
微软最近准备将自己的文档标准OOXML提交国际标准组织,申请成为国际标准。这一动向引起了业界的普遍关注。倪光南院士为首的业内人士大力呼吁中国对OOXML投反对票。这里到底涉及什么样的利益关系呢?
我们知道,信息产业的竞争,正日益从产品竞争、技术竞争,发展到标准竞争。有一种说法叫一流企业做标准,二流企业做技术,三流企业做产品。就是形容标准在价值链中的地位。
打个比方,标准好比水库,技术好比水渠,产品好比水管。决定某项标准为国际标准,好比指定某个水库为城市供水,其他的水库,以及连接那些水库的水渠,就都废了。微软的OOXML一旦被确定为国际标准,其他更加开放的文档标准(如ODF和UOF)武功就会被废掉大半。
以往,标准组织所制订的国际标准,都是完全的公共产品。其中不允许夹带知识产权内容。例如2002年微软等申请把网络服务标准BEPL4WS作为国际标准时,W3C代表JanetDaly就曾指出:“BEPL4WS规格已经明白指出可主张知识产权,因此能否成为标准的一部分实在非常有疑问。”
但2003年以后,受到跨国公司的压力,出现了标准专利化的趋向。也就是说,要想实施一项标准,可能绕不过一些专利技术,这些专利技术构成了标准的“专利池”。但底线是“合理非歧视许可”(RAND),不允许对竞争对手封闭技术。
微软OOXML标准的最大问题,就是包含了大量微软的私有标准和技术,而排除既有的相关国际标准,这对其他厂商构成了难以逾越的技术壁垒,并有知识产权风险。此前,微软WORD文档,就故意采用许多私有标准和技术,让其他文档难以兼容。有时,一个厂家花五六年时间,好不容易整兼容了,微软一升级,又会出问题。对此,产业界要求文档开放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
OOXML只有微软Office2007单个产品能实现其全部功能。一个国际标准只能用在某一厂商的某一具体产品上,而排斥竞争厂家的竞争产品,这样的国际标准有多大意义呢?如果OOXML仅仅是作为事实标准存在,别人管不到微软。但微软此举不是要走事实标准的道路,而是要把自己的独门秘技当国际标准。
利用社会公器为一己之私服务。微软这种夹带私有标准的做法,是在考验国际标准的底线。
作为中国来说,反对OOMXL成为国际标准还有一个重要理由,就是它不适合中国应用的需求。其实,仅只这一条,就值得投否决票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标准最终应由市场说了算,应坚持“市场立标准”的原则。中国拥有巨大的市场,理应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技术标准加以支持。
(姜奇平数字化产业研究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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