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琨做客强坛谈“大小非”难题的关键词——制度性因素
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李琨,于 9月8日 14时 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以“大小非”难题与中国股票市场的健康发展为主题,与强坛网友进行在线交流。读了李琨在交流中表达的“个人观点”,发现其中有着比较清晰的一条线索:股市急跌——热钱没了——主张救市——“大小非”不能急于卖——以暴利税先行“退烧”——之后分离交易平台——完全解决“大小非”问题——消除制度性因素。
李琨谈到股市急跌,很重要的一点说是股市丧失了公信力。“整个市场都在跌……现在不是上市公司没有投资价值,而是大家没有信心……由于缺乏公信力,大家宁愿离开,不管什么价值不价值了”。
我想,公信力问题可能是指“大小非”的解禁,所带来的“大小非”持有者从股市套现的暴利问题。这种暴利,表面上是“大小非”解禁流通造成的,但实际则是所有股票,在从股票内部发行到一级市场溢价发行、再到二级市场竞价发行的整个过程中,都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只不过“大小非”的额度实在太大了,在金融形势十分严峻的前提下,必然带来雪上加霜的市场恐慌。
既然如此,“大小非”为什么非卖不可?
李琨谈到“热钱”没了,言外之意是没有必要对付“热钱”。他说“热钱”投到股市里套住了就是“冷钱”了,所以随着股市的下跌,“热钱”应该是越来越少,如果全球股市都下跌,那么全球的“热钱”也会越来越少,就会发生全球性的通货紧缩。
我想,防止通货紧缩固然十分必要,笔者去年初就曾咋呼过。但通货紧缩主要是由市场需求相对不足和国际壁垒越筑越高(实际是无理要价)造成的,即使资本市场套住了部分“热钱”,也并不必然表示“热钱”它就没有了。我们通常所说的那种“热钱”,是指全球市场来去自如的国际资本,规模如此巨大的国际“热钱”,难道它会骤然缩水或者不翼而飞了?
“热钱”客观存在着,只不过除了部分套住以外,其余是在伺机而动,甚至早在瞒天过海了。假如A股市场城门洞开,相信在股市极度低糜的市况中,它会一窝蜂地涌进来,顷刻间就能大量收集国内主要上市公司的廉价筹码!若在当前A股市场悄然建仓,获得未来两倍以上的暴利空间,应当不是无稽之谈。
李琨谈到救市问题,认为需要立刻救市。“即便没有大小非的问题,仅仅因为泡沫破裂造成了股市这么深幅的下跌,也应当救”。“现在救市,不仅是救广大中小投资者,也不仅是救中国经济,还会对世界经济产生积极影响”。
我想,假如主要是救中小股民,救中国经济,我举双手赞成;假如股市套牢的所谓“冷钱”、正在介入的部分“热钱”和与“热钱”相关的利益集团,在救市期间获利更多,我就不免犹豫了。就跟国家所提供的农业补贴怎样补到农民手中一样,到底如何才能真正救了中小股民和中国经济?究竟有没有多项选择的一点政策空间呢?
李琨谈到了“大小非”不能急于卖,即救市的主要问题是“大小非”解禁问题。“从现在的情况看,救市首先是治市……用暴利税制止住“大小非”,接下来才有可能进一步采取其它综合措施。”
我想,“大小非”确实不能急于卖。而关键在于,“大小非”到底是否非卖不可?有没有其它正常处理方式?实际上,学界早在议论了,股票原本就有“普通股”、“优先股”等多种形式,而“大小非”最初也就带有优先股的性质,完全可以不流通;即使作为可以流通的“普通股”,也完全可以对持有“大小非”的主要股东,规定限制出售、内部转让等的多种合理约束方式;可见不卖“大小非”的通行做法其实很多。那么解禁流通的初始目的何在呢?是允许股市套现获取暴利呢?还是允许全流通条件下的国企市场化或私有化?
李琨谈到暴利税,说是要以暴利税先行“退烧”。“现在重要的是要堵,因为不堵已经不行了。就像堰塞湖先堵住再慢慢想办法,“大小非”卖股票不是什么着急的事,为什么一定要急着卖出?”。“暴利税其实是一种应急措施,就象一个生病的人在发高烧,首先要打针退烧消炎,暴利税可以起到这样一种作用。”
我想,这个怪圈很有趣,既然想堵,而且限制流通的可选方案有多种。那么为什么要一边解禁一边堵?一边暴利一边课税呢?既然宁可重税也要解禁,是否能够排除“大小非”解禁流通的初始目的是允许暴利的可能性、于是只能解释为真正目的是全流通条件下的国企市场化或私有化?还有别的解释吗?
李琨谈到分离交易平台,说救市首先是治市,所以先要分离交易平台。“仅一个暴利税并不能完全解决“大小非”问题,也不能完全解决市场趋势和制度建设问题。所以还提出分离交易平台,完善大宗交易市场。”
我想,分离交易平台,当然能够不给二级市场增加压力。也许当前的主要手段,就是推出替代“大小非”直接流通的“可交换债”,由此实现与股市相分离的大宗交易,它能一次性地解决“大小非”的转让问题。有关这个问题,请参考本人前期的写的名叫《证监会新推出的“可交换债”有点猫腻》的一个帖子(附),不再赘述。
李琨谈到了完全解决“大小非”问题。当然,“大小非”不解禁、不流通、不交换,无法通过资本市场的全流通,就不能完全解决问题。也只有通过资本市场完全解决持有“大小非”的国家和公司控股问题,才能达到国企市场化或私有化这一真正目的,才能从逻辑上最终指向一个制度性因素。
果然,李琨与强坛网民的在线交流,多次提到或暗示了,以上所有问题,关键是存在一个“制度性因素”。似乎是,只要这个“制度性因素”不克服,就必然不能完全解决“大小非”问题,而且逻辑上也要追溯到必然不能完全解决公信力问题、乃至必然不能完全解决股市急跌问题。
那么,这个“制度性因素”是什么?!
附:
证监会新推出的“可交换债”有点猫腻
证监会为大股东转让股票,新推出了一种可交换公司债券。这种“可交换债”就跟“可转债”与“分离债”一样,都能在一定期限内,变为投资人手中的流通股。证监会在试图以“可交换债”控制“大小非”压力而公开征求意见时,列举了“可交换债”的种种优点,却只字未提其中可能存在的实质问题,百姓就无法全面了解为什么必须推出这个可交换的公司债券。由于“可交换债”的本质,是大股东通过低利率的债券形式,以场外交易手段,向市场卖出股票期货,不需要任何融资理由,故可能存在以下猫腻。
一是继续变卖国企的意图没变。由于我国主要的优质国企基本上都成上市公司,于是始终存在减持“大小非”的短期获利冲动。证券管理层以增加国有股份的流通性为借口,不断压缩国家(或全民)持股比例,迫于“大小非”在股票二级市场直接派发所带来的巨大压力,只好想方设法地寻找其它替代手段,“可交换债”就是替代的招术之一。这种低价低利率的“可交换债”,容易刺激市场战略投资者的兴趣,完全能够促进国有有股东对所持股票的大量抛售,说白了仍然还是私有化和市场化的间接方式,只不过表现得比较规范比较巧妙比较含蓄罢了,但其包含的收缩国有资本防线、减少公有经济权重、变卖国有企业股份的意图丝毫也没有改变。
二是股东套现抽逃会更加方便。大股东可能通过在一定期限内、向“可交换债”的投资者交割股票的一种承诺,在股市以外更加便捷地进行大宗股票的一次套现,特殊情况下的抽逃资金易如反掌。本来的话,大股东想在股票二级市场上获利了结,需要向社会及时公布持股变动情况,甚至还受其它规定的限制,故大量派发是有一定困难的;由于他们根据手中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在符合发行“可交换债”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可以低于股票市价和低于贷款利率的“可交换债”一次性出让所持股票,则毫无疑问能在任何市况下,即在股市难以派发时,不必编造融资理由,更加便利地通过发行债券套取现金,这对大股东个人由股市抽逃资金大有好处。
三是坐庄操控的心理受到激励。国内股市普遍存在上市公司的坐庄现象,这对稳定公司股价、维护公司声誉、创造再融资条件也有帮助。但大股东对公司重大事务所具有的实际控制力不容小视,在酝酿未来通过“可交换债”的套现计划时,由于远期转让股票的价格要受股票二级市场的价格支配,很可能会不惜一切地促使上市公司强化坐庄操控行为,以种种方式推高和维持未来某个时点的股票价格水平,在股票市场塑造形象,为发债套现创造有利条件,起到“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资本运作效果。这就说明,凡是未来有意通过“可交换债”获利了结的大股东,必然要千方百计地支持一定时期内的坐庄操控行为。
四是国有利益的让渡很有可能。股票市场往往存在这样的情形,当二级市场的行情十分火爆时,“大小非”的解禁不成其为压力,而包括国有上市公司在内的大股东从股市融资的环境也十分有利;既然股票获利变得非常容易,则通过发行“可交换债”让利销售股票期货的意愿实际并不强烈。只有当股市行情低糜、融资环境恶化时,才会通过发行“可交换债”这一容易承受的方式转让股票,这时的“大小非”交换价格通常比较低廉,也才具有股票长期投资的潜在价值。这时候以债券转让“大小非”,实际是以较低较优惠的价格推行国有企业私有化,必然是国有利益的一种让渡。
通过简单的分析,基本可以看出,证券管理层针对“大小非”解禁问题推出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其中可能存在私有化和市场化的一些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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