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珠三角出口贸易企业中,国内企业遭遇海外客商恶意拖欠债务的案例越来越多。据港龙皮具公司员工称,他们的业务往来伙伴中,今年春节前后吃过这一苦头的至少有十几家。据了解,许多中小企业难以承受到港货柜再拉回国内的巨大成本(滞留费、海运费及双重关税等),一般都不得不咽下这口气,忍痛与恶意拖欠债务的海外客商重新谈价钱。(2月24日《中国经营报》)
在我国对外贸易不断增长的同时,海外客商恶意拖欠中方债务事件也不断发生。这暴露出国内企业在对外贸易往来中资金安全的严重问题。2007年12月,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发布的《国家风险分析报告》公布指出,中国正面临日益严峻的国际贸易风险,出口坏账率10倍于发达国家。
一个国家的出口坏账率如此之高,恐怕在国际上也是少见的。而其中许多坏账正是由于“洋老赖”恶意拖欠中方账款,最终由欠账变成坏账。“洋老赖”这么堂而皇之地恶意拖欠债务,损害中方利益,甚至拖垮部分企业,是道德伦丧的一种表现。换一个角度看,造成这种状况的形成,是不是也有国内企业自身的责任——正是国内企业放纵那些“洋老赖”,让自己当上了冤大头。
人们不禁会问,为什么“洋老赖”赖账问题如些严重呢?究其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法律漏洞。本来法律是对海外客商最为严厉且有效的制约力量。然而,我国与国外签订相互认可和制约的债务追讨司法行政协议书的情况很少,倘若国内企业在国内起诉外国欠款企业并胜诉,其结果并不被当事国法院认可。一些海外客商利用这一点,拖欠多家国内企业的货款,通过欠账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
二是内需不振。由于内需不足,国内出口企业对海外客商高度依赖,且竞争激烈,许多企业采取先发货、后收钱的赊销方式与海外客商做贸易,这本身就埋下了违约风险。而有的海外客商以先下小订单并及时付款获得国内企业的信任,再下大订单骗取国内企业先发货后付款,甚至设立空壳公司,骗取国内公司的货物。
据商务部统计,2008年上半年,我国对美国出口的信用保险金额仅为30亿美元,但同期的报损理赔金额却已达9939万美元,理赔率同比增加3倍,达3.3%。而同时期我国对美国的出口总额为955亿美元,按3.3%的坏账率计算,损失金额超过了30亿美元。可以说,大量拖欠国际货款和有预谋的破产已经成为不少海外客商在危机中转嫁损失、陷他人于水火的惯用伎俩,而已经步履维艰的国内企业则一次次成了“苦主”、替人顶缸。
虽然经过这么多年的你来我往,我国企业早就明白外国,特别西方国家绝不是只出君子不出小人的地方,但如此普遍而严重的拖欠债务还是让人猝不及防也防不胜防。不久前有媒体就曾报道过如下现象:在美国破产法院近期公布的多起家具、五金机械类破产案中,绝大部分债权人都是我国企业和供货商。
商务部公平贸易局一位官员表示,随着金融海啸愈演愈烈,我国企业不仅出现了接单难问题,被拖欠货款的情况也越来越严重,因为海外客商现在在本国银行很难贷到款,他们往往提出要赊账,也就是采取放账交易的方式,我国企业变成了海外客户的融资工具,这对我们来说危害很大。
法律界相关人士认为,国内企业对外国反倾销指控应诉很积极,但应对此类“洋老赖”恶意拖欠债务行为,往往束手无策,大部分企业还是倾向“保守疗法”,期望通过与客户协商能解决问题。为防范贸易风险,国内企业在实际操作中,除了要求款到发货外,针对目前国外支付能力较弱的状况,国内企业可选择120天期信用证,让对方有更多的现金回笼时间,并投保相关出口信用保险,规避开证行破产、停业或被接管等风险。
“洋老赖”以不同的方式恶意拖欠中方债务,无疑是不道德的行为。但他们的行为再一次提醒我们,无论何时何地,系好“安全带”都是我国企业对外贸易中最重要的一环。我国企业在与海外客商的经济交往中,维护自己的利益,应该成为一种自觉行动。任何时候都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否则,一旦稍有变故,可能就会遭遇血本无归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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