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与整党、加强中央集权维护中央权威相结合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建议
从2007年10月党中央号召在全党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至今已近两年了,不少基层走了过场,搞了形式,收效甚微。至今一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是什么也不清楚,有些党支部十来年没有召开过一次党员大会(除了发展新党员的会议)、没开过一次生活会。甚至个别基层组织负责人在大会上公开要求:不要大谈什么与以胡锦涛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与我们保持一致就行啦,与我们保持一致就是与中央保持一致!还有的领导在大会上公然一字一板讲:谁举报我,不管你是署名的还是匿名的,我都会知道是谁举报的,在上级免我之前我有权先免掉你举报人,也会找黑社会收拾你,不能让那些举报人得到便宜!——普通党员干部听到这样的悖论,麻木不仁,明知不对也不反对,也不争论,也不向党的上级组织报告(检举)——因为三十年的经验告诉人们:反对、争论和报告(检举)不但无济于事,自己还会招来被报告(被检举)人和基层官僚集团的打击报复,甚至丧失生命。由于地方官僚主义的阻扰党的阳光照不到基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地方基层得不到有效的贯彻落实,所以一些地方基层就成为“沦陷区”,一些普通党员和人民群众受官僚和黑恶势力迫害,在受苦受难。从近一段时间揭露出来的“女服务员邓玉娇杀死官员案”、“官员赌博案”、 贵州习水“嫖宿幼女案”、浙江丽水“嫖幼案”、“领导干部包二奶包明星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安干警(公安局长、派出所长)成黑老大案”、“法官枉法断案”、“贪污受贿案”、“买官卖官案”中就可以看到到端倪。在开展学习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2009年5月10日,还出现巴东县招商办主任邓贵大一行三人到娱乐场所逼迫女工作人员邓玉娇提供“特殊服务”,比“黄世仁”还坏,不能不令人深思。
2009年6月17日又曝出,河南郑州市须水镇西岗村原本被划拨为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上,被开发商建起了12幢联体别墅和两幢楼中楼——这明显违犯有关土地法规。郑州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军面对中央广播电台记者的采访向记者问了这样一个问题:“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将党和老百姓的利益对立起来。作为一个受党培养多年的干部,他不应不知道“党和政府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党和人民的利益根本上是一致的”这一基本原则吧?何况又是在“全党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已有近两年时间的今天了。如果连这点常识都没有,就不能不怀疑这个副局长是否是靠金钱或者人情关系混进党内的,也不能不对党的基层组织部门选拨干部的公平正义性提出质疑,同时也对这个地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质量做了注释。2009年5月5日,山西省繁峙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穆新成被纪检部门“双规”,此事在当地反响强烈。 繁峙县里众多的矿老板和涉矿的各级政府官员,多被这位反贪局长“办”过。该县有知情人士称,穆新成财产大概有2亿元,凡矿主均需向其“进贡”,或遭到“以办案为名的‘敲诈’”。一个科级干部竟然滥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敛财2亿人民币,这真是令人目瞪口呆,胆战心惊!
2009年7月8日浙江在线报道,浙江嘉兴丽池庄园内有80多位业主因房屋质量问题欲起诉房产公司,但是他们委托的律师在取证过程中遭遇重重困难,政府相关部门始终不配合律师取证,嘉兴市建设局副局长郑成良甚至当着众人的面将反映问题的材料扔出了办公室。
群众有问题向政府部门投诉是对政府的信任,政府本应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接受投诉,依法进行处理。但政府部门却始终不肯配合业主委托律师的取证。稍有法律知识的人就知道,政府相关部门不配合律师取证,是违反律师法的,嘉兴市建设局副局长将反映问题的材料扔出办公室,更是公然行政不作为、官僚主义唯我独尊、“我的地盘我说了算”、藐视党纪国法和群众利益的表现。
如果没有权钱交易,如果官员没有分得利益,如果普通党员群众能有效对他们进行监督,他们就不会置法律和民众利益于不顾 ,想方设法地护着开发商了。如果政府官员在事实都没搞清楚的情况下,就将民众的投诉材料丢在门外,这就有点赤裸裸的官商勾结的味道了。官员如此无耻,实在是国家和人民的悲哀,也是党的悲哀!
种种严酷的事实和实践说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在一些基层不惯彻不落实不执行已是常态,造成了“我的地盘我说了算”,“县官不如现管”, “基层领导干部帝王化一般党员干部奴隶化”,“基层沦陷” 的局面。这不仅丢失了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三大作风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也严重影响国家可持续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损害了党的形象,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威胁到党的执政地位。
由此可见整顿党的作风,清楚党内异己分子和腐败分子,加强中央集权,维护中央权威已刻不容缓。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与整党、加强中央集权维护中央权威相结合。重点在县级以下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反对自由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查处贪污受贿、买官卖官、以权谋私、以权谋色、枉法判案、渎职失职、黑恶势力保护伞(简称四反七查)”,做到有的放矢。
为什么要在县级以下进行呢?一是从稳定考虑。党内既得利益集团为了维护既得利益,内心反对任何涉及对自己特权的改革,更不可能主动地遏制蔓延党内的腐败,是他们对腐败问题从很少遏制,到庇护甚至纵容,结果导致了这一毒瘤在党的肌体上迅速发展蔓延。反腐倡廉是民心所向,腐败是不得人心的,党内既得利益集团在党内只占少数,用邓小平同志的话说“他们翻不了天”。但也不能低估他们的能量,要防止他们的捣乱和破坏。力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四反七查处活动”在稳定有序的环境下进行,避免官僚集团的强烈反弹。二是从历史考虑。在过去的几千年中,县是我国传统政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治理单位。在建国前的封建社会省是不重要的,省只是中央派出机构,为了治理国家,县一级的官员能够和最高统治者直接对话。新中国成立后的干部选拔制度开始是党内任命、下管两级,中组部管到省级和地市级,有时还直接对县级进行管理,上世纪80年代开始进行干部任免制度改革,改成了下管一级。党的基层官员实质上成了只需要对他上一级的领导负责,不需要对中央负责,这样,县这个最重要的地方治理单位在政权系统里就被边缘化了,县级官员的行为和党中央的意图就容易发生冲突,形成了中央对县级基层政权鞭长莫及的局面。有人在形容欧洲封建制度的时候,有一句话叫“我的主人的主人不是我的主人”,现在我国典型地表现出这一现象,县级政权名义上服从中央,事实上与中央政权失去了联系。如果县级政权继续边缘化,今后问题会越来越严重,因为我国的县很大,比很多小国家还要大。它们治理得如何,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的认同和评价。所以对县级以下的政权进行有效治理和监督成为当务之急。
二、活动的开展要有一套组织严密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邓小平同志说的好,制度好的话,坏人不敢做坏事,制度不好的话,好人也会变坏。所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四反七查处’活动”建议做到以下11点:1、中央成立“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四反七查”活动”领导小组或者办公室,具体领导全国各地的活动。各省市县乡(镇)应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其组成人员由上级委派,负责本地区活动的开展,主要对上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四反七查活动”领导小组负责。2、各省市县乡(镇)应抽调一定数量的党员干部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四反七查活动”工作队,经过培训异地工作。人员数量按每个自然村3人计算。例如,某县300个自然村,应抽调900人的工作队。3、异地交叉开展工作。例如,河北省到山东省,山东省到河南省,河南省到山西省等,以此类推,目的是防止人情关系,官官相护,互相包庇。4、要坚定不移的依靠多数党员和多数群众,要入户走访,召开党员会、群众大会广泛宣传,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举报网站,鼓励普通党员干部、党员和人民群众对违法乱纪的党员干部进行检举揭发。5、发现重大黑恶势力团伙或其他重大刑事犯罪团伙的“黑老大”和保护伞是党员干部的要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对混进党和政府内的黑恶势力分子,一律开除党籍依法严惩。6、开展活动要与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相结合,不能为开展活动而活动。7、对严重违法违纪的党员干部,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按照党纪党规处理;8、被开除党籍的党员干部人数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百分之一。9、对犯有错误但不是十分严重的党员干部要给出路保留工作,给予改过自新机会。10、对包庇违法乱纪,给违法乱纪者通风报信或者把检举揭发材料泄露给被检举揭发人的,充当“黑老大”保护伞的党员干部要坚决依法严惩。11、收到或接到署名检举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检举人出具收到证明,以便日后对不作为者追究责任。
这里说一下为什么要坚定不移的依靠多数党员和多数群众的问题。地方权力大了,中央又鞭长莫及,就会产生腐败。怎么办?这就要求中央权力在下放给地方基层的同时,也同时把监督的权利下放给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没有普通党员和群众的被赋权,地方的腐败就会变得不可遏制。这些年有很多学者研究表明,中央在老百姓眼中的合法性程度远比地方基层大。坊间常说:“中央的政策是好的来到地方就执行歪啦”,也有的说“上边的水是清的来到下边就变混了”。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地方政府直面老百姓,而老百姓对地方的腐败有太多的不满。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使民主监督给地方基层造成有效的压力,增加地方基层的透明度,使得地方基层对其下辖的人民负责。很显然,在这个意义上,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实际上是有利于中央权威和集权,有利于中央对地方权力的控制,有利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有利于建立“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
唐朝的柳宗元就明确看到了人民的权力可以是皇帝权力的基础。在今天更是这样。如果中央政府要对地方有权力和权威,就应把自己的权力同人民相结合,使人民群众“代表”中央来“看管”地方权力。也有一些人担心,群众权力的增加会导致社会的失序,出现混乱。但这里强调的是群众的制度化权力,是基于法律制度范围之内的权力。现在人民群众名誉上也有监督权,但实质上是基本无效的。例如,农村黑恶势力霸占村政权欺压百姓的情况。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于建嵘《农村黑恶势力和基层政权退化》的调查中谈到中国农村的“五霸天”案例:山东省微山县留庄乡李修文,被称为"东霸天"。他不仅是村党支部书记还被聘为乡经委副主任。他利用这些合法的外衣和职权,聚集一批地痞流氓,并将乡建筑公司变成了他数十名打手的大本营,进而霸占集体湖地1000余亩,鱼塘数十个,大型造船厂砖厂码头各一座,被他欺骗赖账的企业商家店铺不计其数。他公开声称留庄的天地水都是他的,无恶不作无法无天。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先锋乡赵修果被称为"南霸天",他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当选为村主任,营私结党排斥异己先后连续五任村支部书记,致使该村基层党组织长期处于瘫痪状态。赵为保住自己的宝座在换届选举中私拉私买选票,暗中操纵选举。他还通过欺上瞒下虚报浮夸等手段,混得了区乡两级人大代表的光环,成为有多种合法外衣而作恶多端的一方霸主。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七里店乡的吴国彦被称为"西霸天"。此人1985年因为打架故意伤害他人被劳教3年,劳教出来后和黑帮头子密切联系,先后当上吴庄村村民组组长村治保主任,然后又入党当上村支部书记,成为了七里店乡和魏都区两级人大代表。得势后巧取豪夺勾结黑恶分子雇凶伤人成为杀人犯。抚顺市东部红透山区的刘景山被称为"北霸天"。这个区盛产铜,全区由红透山铜矿和一镇三村组成。刘景山是铜矿区党支部书记兼区长。他网罗20多名地痞流氓两劳释放人员和惯盗亡命之徒,成立了一个十三太保黑帮,为其篡权贪污统治矿山保驾护航,并插手矿山和政府的政务,交通事故打架伤人经济纠纷之类事端都由这个流氓集团裁决处理,工商税务部门也以30%的提成委托这个流氓集团收取税费。河南省虞县利民镇的何长利,被称为"中霸天"。1993年5月镇人大换届选举时何长利的十几个拜把子成员上下活动,将素有劣迹的何推举为利民镇的副镇长。之后何长利又利用手中的权力,将其亲信安插在镇司法所任所长,镇上七个基层支部中有五个支部书记、十个镇企业中有七个负责人是他们的人,成为典型的黑恶势力的“土围子”。
上述受害干部群众信访投诉检举,地方包庇遮盖,有的向中央的投诉信转来转去转到了被投诉人手中。有的地方官员和“黑老大”猖狂明确地对申诉人说:“你告到联合国也没用,最后还得由地方来解决,中央不可能直接来管你这事儿。”所以出现了“举报违法犯罪还得行贿”、“坚持原则受打击,违法乱纪受重用”这样的世界奇观。这说明了我们的信访监督渠道不通畅不科学,没有真正发挥好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
三、要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四反七查处活动”达到加强中央集权、维护党中央权威、反腐倡廉、精简机构、促进社会持续和谐发展稳定党的执政基础的目的。建立党中央直接监督、任命和罢免惩处县级主要领导的政治体制;建立健康通畅的普通党员和人民群众对县乡村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有效监督机制(党中央要真正赋予普通党员和人民群众有效监督县乡村干部依法行政的权力,对党员干部三次以上署名向中央检举的,中央要委派异地人员进行查处),力争使每名普通党员成为党的肌体的灵敏“感应器”;建立和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党员干部管理机制,对不合格的党员坚决清除出党内。建立完善巡视员制度,巡视员每年要抽出半年时间“微服私访”,“解剖麻雀”,党中央定期听取巡视员的巡视报告,对巡视员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和制定相应的政策。建立充分依靠党员群众科学有效的信访举报监督处置机制,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国家的每一个角落达到不扎不扣的贯彻落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可持续和谐发展。
言不尽意,仅供参考。恳请不因言获罪,“跨省追捕”
注:本文参考了郑永年《改革失误与基层社会的治理危机》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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