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帆:《在学术界确立反对腐败的合法性》
2009。6。13。
按语:
这是我6。13邀请著名思想家,爱国主义学者王小东,黄纪苏等的座谈,我命名为《在学术界确立反对抄袭剽窃的合法性》。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在学术界教育部,连这样的合法性还没有树立起来。表现为:
1. 许多人根本就分不清“抄和抄袭”,分不清
著作权和公共道德评价的区别,他们鼓吹“天下文章一大抄”。因此,抄是正常的。
2. 所以,揭发和反对抄袭就是不正常的,有个
人目的,给大家找了麻烦。大多数被揭发者无不攻击对方目的不纯。
3. 许多单位领导以“维护单位名誉”为名义,
掩盖自己内部的抄袭行为。甚至出现对揭发者和执行公务者的打击报复。没有任何机制保护他们。
4. 教育部,科学院,中国科学院,甚至各个学
术单位各自为政,没有统一的鉴定和处罚标准,没有统一的审查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的权威机构。由各单位各自为政。全国人大应成立学风审查委员会,接受揭发与诉讼。
5.在鉴定程序上有重大缺欠,现在行政干预和拉拢选票,缺乏科学性,更没有效率。有的案件已经拖了一两年,久拖不决,想不了了之。应该由社会第三方负责鉴定,不能由本单位负责,大家都是利益相关者。
教育部3月20日文件要求严肃查处学术不端,已经半年了,揭发出一小批教授院士,三个副校长,一个正校长。但是大家发现,除黄庆没有推脱以外,都有第二(博士)出来为第一(自己的导师)
承认责任。辽宁大学还知道高调检讨,私下掩护。到了武汉理工大学正校长,就更加牛气得不行,自己没有检讨,他的学生自认为是抄袭者,也没有检讨,也不沉痛,就是对记者说,我抄袭了,没我老师的事。其他的你们不懂。
这等人就是一个比一个嚣张。我们就说,他们比“官”们和富人们要嚣张多了。知识分子,院士,受尽迫害,两袖清风,没有权力那有腐败?他们的嚣张和反扑,比贪官厉害,比大款厉害。这是学霸垄断啊!
这种态度终于激怒了大媒体。
人民日报刊登孙嘉木署名文章,(2009年8月7日06 版)题目是《治理论文抄袭如何“零容忍”?》,
“治理论文抄袭,高校管理者和教育管理部门应当拿出魄力,不仅要在态度上,更要体现在行动上,严惩违规者,真正做到“零容忍””。
“教育部负责人3月提出“零容忍”政策——对学术不端行为要像体育界反兴奋剂一样,不护短、不姑息、不手软。人们要问,抄袭现象非但没被遏制,反而变本加厉?”
“惩戒不力是最主要的原因。在西方学术界解雇或辞职是抄袭唯一结局,涉及经济问题,司法部门还会介入。”
“有力惩罚措施需要由专门的机构负责。美国国会成立研究诚信委员会,负责相关诉讼的听证。”
“大学学术道德委员会属于虚体机构,不能满足学术治理的要求”。
中国青年报的大评论家曹林发言了:他直接批评到学术整体的腐败问题,非常尖锐。
(中国青年报 2009-08-05)
“这名博士对抄袭不当回事,不只是他一个人的无耻,也映射出学术圈很多时候在抄袭问题上已丧失耻感。久居鲍鱼之肆,不闻其臭,这个看起来很纯洁的学术圈早就成为一个剽窃和抄袭泛滥成灾的“鲍鱼之肆”:“小抄”在观点上小心翼翼地悄悄抄,“中抄”公然大段大段地毫无技术含量地抄,“大抄”明目张胆地把人家的文章拿来略作删改就署上自己的名字,甚至连删改的工夫都省了。普天之下,还有几个学者在老老实实、规规矩矩、一个字一个字地写论文?导师抄学生就跟着抄,还强调“别人抄我怎么不能抄”,不抄已成为古老传说。”
“生存于这样学术道德集体性溃败的“鲍鱼之肆”中,“抄抄博士”自然不会以“被曝抄袭”为多大耻辱了。这名博士在受访时一直回避记者“怎么看自己抄袭”的问题——他可能有难言之隐,因为这些话是不能拿到台面上和见不得阳光的:这种抄袭可能在学术圈内根本算不上多么恶劣的事,他身边或者他见过的就有不少,何况自己的文章又没有正式发表,只不过自己倒霉,自己导师的名头太大。”
“学术界抄袭丑闻的频频曝出和变本加厉的丑,表明学术道德大面积地溃烂,学界已对此丧失基本耻感——比这更可怕的是,学术界对此已丧失自我净化能力。因为谁也不比谁更高尚,抄袭见惯不怪,不少人是学术失德的既得利益者,与抄袭者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关连(门生、领导、同事、同行、兄弟院校等),学界对抄袭多的是护短、纵容、避讳和遮丑。此次武汉理工大学抄袭丑闻中有一位教授很值得尊敬,就是华中科大的熊有伦院士,涉嫌抄袭的武汉理工大学校长周祖德原是华中科大副校长,而熊院士却力主向通报论文抄袭并让学术委员会处理此事。”
“可在类似事件上,更多的是讳莫如深和遮羞护短,尤其是涉及校领导的学术丑闻时,学校沉默,教授沉默,同行沉默,兄弟院校也不约而同地遵守着互不揭丑的潜规则。正是学界失去了清除自身污垢的能力,学界无力清理自己的门户,抄袭才愈演愈烈。”
“这种情况下,惟有以舆论揭丑和公众鄙视来逼身染丑闻的学者保持仅存的耻感。学界已然无耻,但舆论必须零容忍,舆论必须帮着学界去净化。如果哪一天,连舆论都对抄袭丑闻失去痛感了,学术界的道德底线就退无可退了。如果连本应站在这个社会道德高地的学界都道德沦丧了,社会的道德重建又从何谈起?”
看来,我们哪个内部讨论可以发表了。
曹林说得没有错,学界还没有形成反对抄袭和剽窃的基本共识。大多数学者说起官界腐败是义愤填膺,什么绝对权利绝对腐败。对自己身边的学术腐败就不认为是腐败,他们的信条是:没有权力就没有腐败。这就是学术界的腐败共识。
鉴于这种严重情况,学术界处理抄袭剽窃的安排,还不能到年底为止,全国人大,教育部,科学院,社会科学院,法院,都应该有专门机构和法律法规,受理抄袭剽窃案件。
各个机关的研究所,政策研究室,包括报刊媒体记者,作曲编剧,都存在大量抄袭仿制,都应该鼓励揭发,坚决处理。
不这样做,中国的精神产品将超过物质商品,成为造假的第二个大领域。商品打假多少年了,还有三鹿奶粉;体育界严查兴奋剂,大家就没有意见;为什么一查到学术造假,大家就不配合?
第三个中央电视台白岩松那里发言了。他在《新闻1+1》(2009。8。20。中国电视报)批评周祖德:“不能说不知情就不承担责任。作为博士导师,有责任去审阅学生的论文,那自己多么忙碌来当做借口,无疑是不成立的”。
“导师既然挂名享受利益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以前出现这种论文剽窃事件,往往处理的是第二署名人,其实我们现在看来,应该更改这种处罚的制度,首先要追究第一署名人的责任。这样导师就会格外小心。”
公开发表 2009年6月3日
《在学术界确立反对腐败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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