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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打黑除恶:受贿行贿案占九成 大要案比例较高

戴娟 · 2009-10-25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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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打黑除恶:受贿行贿案占九成 大要案比例较高


时间:2009-10-25   :戴娟  新闻来源:重庆日报

  20多个专案组、5000余本起诉案卷、单案出庭预案最多达50万字……今年6月全面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严阵以待、周密部署,组成强大的公诉团队,正在陆续把全市查处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嫌疑人送上被告席。 

  200余名公诉人投入打黑攻坚战 

  按照“坚决果敢、严谨周密、准确指控”的12字方针,重庆检察机关将准确指控黑恶势力犯罪列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全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采取从下级院抽调、从上级院选派的方式,一共投入资深公诉检察官200余人,约占全市公诉力量的40%。 

  共有9名全国或全市十佳(优秀)公诉人投入到这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其中有全国首届“十佳”公诉人、一分院公诉一处处长戴萍,全国第四届“十佳”公诉人、五分院公诉一处副处长幺宁,重庆市“十佳”公诉人唐国政、陈庆萍等人。 

  审查案卷5000余本 

  用事实说话,用证据说话。在办理此次黑恶团伙案件过程中,公诉机关为了查清事实,准确指控,审查了堪称巨量的证据材料。 

  据介绍,到目前为止,全市检察机关一共审查起诉的案卷有5000余本,平均每个案件有100余本。即将于26日开庭审理的黎强等人涉黑案件,检察机关共有240余本案卷,这也是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起诉案件中案卷数量最多的一个案件。 

  提出1000多条补充侦查意见 

  提前介入,准确打击。在此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检察机关采取了提前介入的方式,与公安干警一道办案。在侦查取证等关键环节,为公安干警开出精准“药方”,积极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完善证据,牢牢锁定了黑恶团伙的犯罪事实。 

  据统计,检察机关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内向公安机关提出了1000多条补充侦查意见。其中,谢才萍等人涉黑案提出300余条补充侦查意见,陈明亮等人涉黑案提出100余条补充侦查意见。 

  完成300余万字出庭预案 

  今年检察机关受理和起诉黑恶犯罪案件数量之大、牵扯范围之广是历年来极为少有的。为此,检察机关的起诉书制作创下历史之最。据统计,一共完成各类法律文书30余万字,仅黎强等人涉黑案起诉书就达3万字。 

  此外,出庭预案也创下历史之最。一共完成出庭预案300余万字,平均每个案件20余万字,几乎可以出一本200多页的书。 

  专案组“8+6”、“5+2”工作  

  全市检察机关所有黑恶案件专案组自成立以来,全部主动放弃休息,以“8+6”(每日8小时工作时间加上6小时加班时间)、“5+2”(每周5天工作日加上2天公休日)的工作模式,全身心投入到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审查起诉和庭前准备工作中。在这期间,涌现出了一个个忠于职守、无私奉献、敢打硬仗的感人事迹。 

  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专案组成员郑华友的祖父病故,他仅用周末时间赶回江西老家,办完事后立即返渝投入工作。身怀六甲的杨新慧本可以休假,却因强烈的责任感,不顾身体不便,坚持每天按时到岗工作,协助办理涉黑案件。 

  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专案组杨旭东同志,小孩病重也无法抽身照顾;书记员徐旭和杨杉因参加专案办理,两次推迟了回老家结婚的婚期;杨毅伟刚刚做了手术就投入到夜以继日的加班中。 

  深挖案件背后的职务犯罪 

  据市检察院昨日(23日)通报: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职侦部门共立案侦查“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涉及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5件50人。 

  据统计,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有42件47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件3人。涉及县处级以上要案18人,其中厅级干部8人;涉及政法干警28人,税务、工商、交通等其他政府部门工作人员8人;涉及国企、律师行业系统的工作人员14人。检察机关通过梳理发现,这些职务犯罪普遍呈现三大特点。 

  特点一:司法人员及行政执法人员犯罪突出 

  在办理的案件中,共查办司法人员涉嫌职务犯罪28人,占立案人数的56%。行政执法人员涉嫌犯罪4人,占立案数的8%。 

  案例:谢才萍团伙就有两名警察在受贿18万元后,多次为其通风报信,包庇隐瞒开设赌场的犯罪事实,使其逃避打击。 

  特点二:受贿行贿案件占九成 

  涉及受贿罪32件,占所查办案件的71.1%;行贿罪9件,占20%;贪污、玩忽职守、徇私枉法、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各1件,分别占2.2%。 

  特点三:大要案比例较高 

  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牵涉出来的职务犯罪案件大要案比例较高。所办案件中,涉及处级以上干部18人,其中厅级干部8人,要案比例占立案总人数的36%;大案33件,占立案总数的73.3%。 

  案例: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一支队支队长李寒彬(副处)因涉嫌在2004年至2009年间,收受陈明亮等多名“黑老大”巨额贿赂和贵重物品,已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此外,原市司法局局长文强(正厅级)、原市公安局副局长彭长健(副厅级)、原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陈洪刚(副厅级)也因涉嫌巨额受贿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打黑催生检察机关新机制 

  “1+3”经验得到全国打黑办和最高检肯定 

  创新举措、创立机制,为确保“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胜利,检察机关出台一系列新举措、新机制,其中“1+3”工作措施得到全国打黑办和最高检肯定。 

  今年7月10日我市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在当天下发了《重庆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意见》。为配合该工作意见的实施,市检察院又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规定(试行)》、《关于确保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质量的规定》、《关于加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保密工作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即“1+3”工作措施(一个工作意见,三个规定),以此推动“打黑除恶”工作开展。 

  打黑除恶+查办“保护伞”+案件质量把关+保密措施=严谨周密的办案效果。全国打黑办和重庆市打黑办对重庆市检察院“1+3”工作措施表示了高度认可和肯定,并分别在内部进行了经验介绍和交流转发。 

  最高人民检察院打黑办则将“1+3”中的《关于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规定(试行)》向全国检察系统进行了转发,并要求各地学习借鉴重庆市检察机关查处“保护伞”职务犯罪案件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等工作经验。 

  严把质量关——不漏放一个不错诉一人 

  检察机关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要求做到依法办案、定性准确,绝不压低也绝不拔高,打击面绝不缩小也绝不扩大,确保指控的每一起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适用准确,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市检察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保证案件质量的规定,严把法律政策界限,对罪与非罪、一般案件和涉黑案件、一般职务犯罪与黑恶势力“保护伞”加以严格区分,对有牵连的公司企业严格区别对待。 

  据统计,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共不批准逮捕72人。对刘钟永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公安机关移送的张某某涉嫌绑架案的事实,由于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未予认定。张波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对公安机关以涉嫌开设赌场罪移送审查起诉的熊某某、易某某认为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对公安机关拟以涉黑罪名移送,但检察机关认为根据在案证据不宜认定为涉黑犯罪的嫌疑人,建议公安机关以行为人涉嫌的具体罪名移送审查起诉,如谢才萍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的赵某,对其以涉嫌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移送审查起诉,而不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 

  长治久安——谋划打黑除恶长效机制 

  各专案组结合办案,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呈现的新特点、新动向、新情况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梳理;对如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如何认定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等问题,市检察院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研究、分析。同时,市检察院还组织力量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形成原因、发展壮大、预防对策、立法完善等相关理论和实务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积极谋划建立“打黑除恶”长效机制。 

  链接 

  追诉漏犯漏罪 

  各级检察机关牢牢把握案件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两个环节,从看似“散案”、“个案”的犯罪案件中把握和发现黑恶势力犯罪,并及时进行追捕追诉。 

  市检察院二分院公诉部门受理由梁平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经梁平县检察院报送分院审查起诉的袁武林、陈中华、高扬等13人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后,经过认真审查,发现该案袁武林、陈中华、高扬等8名被告人还有涉黑犯罪事实存在,市检察院二分院公诉部门立足“打早打小”的“打黑除恶”工作要求,组织精兵强将,加大审查办案力度。为达到既要防止拔高定性,也要防止监督不力放纵涉黑犯罪的要求,在公诉部门领导的精心指导下,承办人制定了详细的追诉涉黑漏罪的补查提纲,督促公安机关进行了两次补充侦查。为了确保监督准确、到位、有力,公诉部门领导及业务骨干多次深入侦查办案第一线,面对面地引导侦查取证,及时补充和完善了该案涉黑犯罪的证据体系,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这起普通刑事案件中,一举成功追诉了袁武林等8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漏罪。最终,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 

  近日,该院依法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数罪并罚,依法判处被告人袁武林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陈中华无期徒刑,其余涉黑犯罪成员分别被判处1年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 

  当前涉黑案件的特点 

  据市检察院分析,当前受理的涉黑案件已呈现出人数众多、体系庞大、背景复杂、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等新特点、新动向,全市检察机关在引导侦查取证中,与公安机关共同研究方案,注意收集、固定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及其团伙聚敛的财物和收益的证据,查清支撑黑恶势力的经济来源,加强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所得的追缴力度。 

  全市检察机关打黑除恶基本情况 

  制图/黄小川 

  ●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受理提请批准逮捕黑恶犯罪嫌疑人804人,批准逮捕700人,不批准逮捕72人,其中以涉黑罪名批准逮捕355人; 

  ●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56件525人,其中涉黑案件13件344人,涉恶案件43件181人; 

  ●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7件198人,其中起诉涉黑案件8件169人(以涉黑罪名起诉136人),起诉涉恶案件9件29人。 

  ●对与黑恶犯罪有关的职务犯罪已立案侦查45件50人,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职务犯罪被告人5人。(截至10月18日) 

  市政协委员呼吁建立打黑除恶长效机制 

  在23日举行的市政协主席接待日上,市政协委员呼吁,应当尽快建立长效机制,将打黑除恶进行到底。 

  国庆前,市政协委员张遇鸣在市公安局汇报会上了解到我市打黑除恶进展情况。“黑恶势力的行径令人发指、触目惊心。最令人痛心的是那些‘保护伞’,他们原本是人民的‘保护伞’,但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张遇鸣认为,之所以有的党员干部走上犯罪道路,沦为黑社会“保护伞”,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在选人、用人机制上还存在问题。“从体制、机制上讲,就是权力缺乏监督、制约。” 

  他建议,在深入开展打黑除恶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权力的监督体制,同时,建立打黑除恶长效机制,真正建立一个平安重庆。 

  市政协副主席彭永辉也表示,打黑除恶铲除了大批危害严重的黑恶势力,社会治安得到了有效整治。通过打黑,缓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同时也纯洁了、锻炼了干部队伍,特别是公检法这支队伍。通过打黑,为重庆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办案中,要把案子办成铁案,要经得起法律、实践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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