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府打黑除恶新闻通气会实录
文章来源:重庆政府网
周 波: 各位媒体的朋友上午好。按照中央政法委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围绕建设平安重庆的新要求,我市和全国一样于今年6月开始启动了新一轮的打黑除恶专项行动。经过四个多月的艰苦努力,打黑除恶专项行动破获了一批积案命案,整个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了人民满意的成绩。
按照部署,市里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刘光磊同志为组长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此次打黑除恶工作也受到了中央领导和上级机关的高度关注和积极评价。
9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专门做出批示,称打击铲除黑恶势力是让老百姓过上安定日子的民心工程,近期在重庆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政法机关加大工作力度,见到了明显效果,为人民办了一件好事实事。黑恶势力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广大市民对打黑除恶专项行动的开展拍手称快。
大量网民高频率,高密度的在网上跟贴坚决拥护我市打黑除恶,一致认为打黑除恶是构建平安祥和社会环境的有利措施,广大群众更是通过手机短信,来电来访等多种形式向警方提供线索4万余条,其中80%为实名举报。可以说这场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中没有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是不可能取得如此巨大的成果的,在此,谨向支持和积极参与打黑除恶的广大人民群众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广大媒体坚守立场,弘扬社会正气对我市打黑除恶专项行动进行了大量客观公正的报道,为开展打黑除恶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给予了打黑除恶工作极大的激励和支持,在此,特别向境内外媒体快捷、公正、客观的新闻报道致以最诚挚的谢意。
由于我市打黑除恶工作关注度高,涉及面广,为了进一步向社会各界介绍我市打黑除恶工作的进展和取得的成效,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专题新闻通报会,特别邀请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刘光磊同志以及相关部门的领导同志向大家通报我市打黑除恶工作的相关情况。
出席今天新闻通报会的有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刘光磊同志,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钱锋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余敏同志,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陈焕奎同志,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云生同志。下面我们进行新闻通报会第一项议程,首先有请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刘光磊同志向大家通报我市打黑除恶工作的整体情况。 [2009-10-29 10:15:10]
刘光磊: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重庆打黑除恶工作得到了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重庆市委、市政府和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向大家通报重庆市打黑除恶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9-10-29 10:15:24]
刘光磊: 第一,这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历次打黑除恶斗争的深化和延伸,是历届市委、市政府打黑除恶的坚决态度和坚强决心的具体体现。直辖以来,张德邻、贺国强、黄镇东、汪洋等历任市领导都高度重视打黑除恶工作,历届市委、市政府将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摆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坚持不懈组织开展打黑除恶,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2009-10-29 10:15:34]
刘光磊: 重庆直辖后首任市委书记张德邻指出,黑社会猖獗的地方,也是政法战线特别要提高警惕的地方,对待黑社会性质的犯罪活动绝不能掉以轻心,要求政法系统内部各个部门要密切配合,贯彻中央领导同志提出的“从速、从重、从严”的方针,把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 [2009-10-29 10:15:43]
刘光磊: 现任五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第二任重庆市委书记贺国强多次就打黑除恶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加强领导,加大力度把这项斗争进行到底,对黑恶势力猖獗的地方,上级政法部门要派出强有力的工作组坐镇督导,以除恶务尽,不留后患。尤其对涉嫌充当“保护伞”的,不管涉及到谁,要一查到底,依法严惩。对犯罪分子绝不能“温良恭俭让”,必须“嫉恶如仇”,坚决予以打击。 [2009-10-29 10:16:00]
刘光磊: 第三任重庆市委书记黄镇东强调,当前我市稳定安全工作处在一个特殊重要的时刻,要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和主动进攻态势,严厉打击各种恶性犯罪。 [2009-10-29 10:16:09]
刘光磊: 现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第四任重庆市委书记汪洋强调,要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和对违法犯罪分子的强大震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2009-10-29 10:16:24]
刘光磊: 在历届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我市打黑除恶不辍不息,持续推进。2001年、2006年、2009年我市先后三次掀起了声势较大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2001年至2005年,全市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17个,尤其是先后打掉了王渝男、封曼、曾令文、杨天明、陈维强等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黑恶犯罪组织,犯罪头目都被依法严惩;逮捕“涉黑”犯罪嫌疑人305名,查处“保护伞”18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33起,缴获各类枪支25支、赃款赃物总价值近1.8亿元。 [2009-10-29 10:16:46]
刘光磊: 2006年-2007年,全市共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28起,打掉恶势力团伙251个,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790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836起,缴获各类枪支34支、非法资产1200万余元。2008年,全市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8件,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103个,取得了打黑除恶重大阶段性成果。 [2009-10-29 10:17:00]
刘光磊: 今年6月以来,我市根据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开展了新一轮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根据中央政法委的部署,在历次打黑除恶工作基础上开展的,得到了中央领导和上级机关的高度关注和积极评价。全国“打黑办”主任、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高度重视重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并给予充分肯定。全国打黑办先后刊发两期简报,肯定了重庆的打黑除恶工作。 [2009-10-29 10:17:13]
刘光磊: 9月25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专门就重庆的打黑除恶作出重要批示:打击、铲除黑恶势力,是让老百姓过上安定日子的“民心工程”。近期在重庆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政法机关加大工作力度,见到了明显效果,为人民群众办了一件好事、实事。 [2009-10-29 10:17:23]
刘光磊: 第二,2009年新一轮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要特点。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刑事犯罪高发的治安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和环境依然存在,黑恶势力犯罪活动仍然处于一个比较活跃的时期,并呈现出一些新动向。 [2009-10-29 10:17:42]
刘光磊: 一是犯罪手段残忍,作恶多端,罪行累累,据公安机关调查,目前黑恶性质团伙涉嫌的犯罪达58种;二是欺压百姓,影响恶劣,民愤极大。三是不断向经济领域渗透,欺行霸市,以黑养商、以黑护商,大肆进行逃税漏税、洗钱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经济秩序。四是漂白身份,寻求政治庇护。五是个别干部胆大妄为,贪财枉法,充当“保护伞”。 [2009-10-29 10:18:45]
刘光磊: 黑恶不除,民愤难平,重庆难安。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人民群众的迫切呼声,是平安重庆建设的现实需要,是中央的规定动作。今年6月以来,按照中央政法委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果断决策,部署开展了新一轮打黑除恶专项斗争。 [2009-10-29 10:19:00]
刘光磊: 一是各级高度重视、认识统一。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薄熙来明确指出:“打黑除恶是确保社会安定的基础性工作,要落实好中央政法委的要求,坚决、有效地开展此项工作”。市长王鸿举批示要求:“要乘势而上,给危害社会的严重刑事犯罪以致命一击”。 [2009-10-29 10:22:55]
刘光磊: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大班子认识统一,意见一致,为打黑除恶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市里成立了以我为组长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打黑除恶工作。各区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从人财物等方面提供了坚强保障。 [2009-10-29 10:22:59]
刘光磊: 二是政法机关全力投入,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公安机关一马当先,冲锋在前,先后共成立了245个专案组,集中7000余名精干警力,夜以继日,连续作战,超常规运转,侦破了一大批涉黑涉恶案件。检察机关抽调精兵强降组成专案组,三级院形成合力,批捕、公诉部门相继提前介入、跟踪指导取证,严格把好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了案件质量。法院系统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组建高素质审判队伍,确保了审判工作的顺利推进,体现了公平公正,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2009-10-29 10:23:15]
刘光磊: 广大政法干警无私奉献、不怕牺牲,作出了巨大贡献,涌现了很多可歌可泣的先进事迹。市公安局研究室民警程明主动请缨担任专项斗争督导督查工作,连续辗转于10个区县,每天工作17小时以上,终因劳累过渡,因公殉职。渝北区公安分局民警杜廷江带病连续工作70余日,终因长期劳累过渡,倒在工作岗位上,经医院抢救无效英勇牺牲。 [2009-10-29 10:23:27]
刘光磊: 市三中法院刑一庭庭长孙忠波去年12月才做完心脏手术,50多岁的他不顾体弱多病,带头加班工作,义无反顾地投入到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之中。市检察院五分院公诉一处副处长么宁,放弃节假日休息,牺牲攻读博士学位的时间,全力投入“打黑除恶”工作。在办理谢才萍涉黑案中引导公安机关专案组侦查取证,提出侦查建议300多条,推动了案件快速侦结。 [2009-10-29 10:24:23]
刘光磊: 三是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在市委政法委和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协调指挥下,政法、纪检监察、经济多条战线联合出击,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到了目标一致、行动统一,形成了整体合力。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鼎力支持,特别是在铲除“保护伞”方面适时介入,充分运用组织和纪律手段强力助推。 [2009-10-29 10:24:45]
刘光磊: 宣传部门慎重稳健地开展打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了正面、法制、文明的社会氛围。信访、金融、税务、工商、国土、审计等部门积极支持、协同作战。武警重庆总队全力配合支持,抽调大量兵力投入一线,为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2009-10-29 10:28:21]
刘光磊: 四是人民群众热情支持,积极参与。市委作出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大力支持,纷纷通过检举、揭发、举报等方式,热情参与打黑除恶斗争。专项斗争以来,重庆市黑恶犯罪举报中心共收到25187份检举、揭发和控告黑恶犯罪的材料,其中80%是实名举报,为打黑除恶工作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线索,真正打了一场打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2009-10-29 10:28:36]
刘光磊: 三、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突出、成效明显。一是严厉打击了各类黑恶势力。据公安机关统计,截至10月28日,共抓获涉嫌黑恶及其其他犯罪人员共2954人,缴获各类枪支79支,子弹1482发,手雷4枚,管制刀具221把,冰毒62.01公斤;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7.43亿余元。长期盘踞我市的重大涉黑团伙受到毁灭性打击,陈明亮、龚钢模、陈坤志、岳村、黎强、王天伦等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无一漏网,160多名骨干成员全部被缉捕归案。 [2009-10-29 10:29:02]
刘光磊: 目前,检察机关已批准逮捕814人,起诉涉黑恶案件36件327人,其中杨天庆、谢才萍、黎强、李义、张波、刘钟永为首的6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已被提起公诉。杨天庆、刘钟永2个涉黑案件已进行一审宣判。谢才萍案、李义案、张波案的庭审工作已经结束,将于近期宣判。黎强案已经于10月26日开庭审理;岳宁、陈坤志、陈明亮、王兴强、邓宇平等5个重大涉黑案件已经移送检查机关,正在抓紧办理,将在近期提起公诉。 [2009-10-29 10:29:24]
刘光磊: 二是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以打黑除恶为龙头的破案攻坚综合整治战役,预先排除了一些问题,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活动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今年1-9月,全市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70577起,打击处理28274人,同比分别上升27.3%和5.4%,已破获积案27198起,同比上升52.9%,破获积案命案超过去五年总和,现行命案破案率达91.35%。主城区110接警量下降40%,群众安全感明显上升。 [2009-10-29 10:31:21]
刘光磊: 三是为重庆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重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掉了一大批盘踞在经济领域垄断经营的黑恶势力,维护了正常的经济秩序,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建设。1-9月,全市经济发展势头良好,GDP增长达13.4%,扩大了对外开放,一大批在全球有影响力的企业如惠普、富士康等落户重庆。 [2009-10-29 10:34:46]
刘光磊: 四是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通过“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大走访”攻坚行动,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截止9月底,全市群众信访总量件次和人次同比分别下降42.2%、49.8%,到市集访件次和人次同比分别下降36%、39.9%。今年9月,全市进京非正常上访在全国排位处于27位,比去年9月的22位下降5个位次,社会和谐度明显提高。 [2009-10-29 10:34:56]
刘光磊: 今年是整个平安重庆的启动之年,一个方面中央做出了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另一个方面市委也做出了不断化解社会矛盾,在抓大走访方面组织了一个专项的活动,收到很好的效应,两项工作其实就是一个互为因果,相得益彰。 [2009-10-29 10:35:18]
刘光磊: 五是有力促进了反腐败斗争。依法查处了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原市公安局副局长彭长健、原北碚区副区长赵文锐等一批涉嫌充当“保护伞”的违法违纪干部,纯洁了干部队伍。 [2009-10-29 10:37:03]
刘光磊: 人民群众对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拍手称快。巴南、璧山、南岸、九龙坡等地群众高举横幅、手捧锦旗先后到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表示感谢。湖北武汉、陕西户县群众专程到重庆,送来锦旗。他们反映,重庆打黑除恶深入人心,为全国树立了一个好的榜样。 [2009-10-29 10:37:17]
刘光磊: 9月16日、17日、市人大、政协分别组团视察全市打黑除恶工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认为,打黑除恶改善了全市的社会治安环境和经济环境,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说明重庆已上升到一个更加安全、更加稳定的城市水平。 [2009-10-29 10:37:27]
刘光磊: 第四,打黑除恶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市委、市政府从一开始就要求打黑除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办案,保证把每起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2009-10-29 10:38:09]
刘光磊: 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薄熙来特别强调“破案要敢于碰硬,办案结案要过硬。”“打黑除恶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办事,打击面既不缩小、也不扩大;定性上既不压低、也不拔高,做到不枉、不纵、不漏”。“要坚持法制、程序和规范,不搞‘从重从快从严’”。 [2009-10-29 10:38:17]
刘光磊: 市委政法委和各级政法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牢牢把握“实事求是、积极稳健、依法办案、准确定型”的工作原则,始终把案件质量放在首位,严格依法办案,体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2009-10-29 10:39:54]
刘光磊: 一是建立案件质量保障机制。公安机关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专案民警进行集中轮训,主动聘请律师参与重点案件的办理,帮助找漏洞、挑毛病。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责任制度、错案责任倒查制度,严把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每个关口,坚决防止发生冤假错案。 [2009-10-29 10:40:15]
刘光磊: 检察机关对所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均由主诉(办)检察官办理,重大案件在作出相关处理决定前,均提交检察委员会研究,由市检察院进行督办,市检察院要求全市各级参与此项工作的检察机关,以扎实的工作,确保全市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达到100%。 [2009-10-29 10:40:19]
刘光磊: 市高法院对案件的定型、证据链条的组建、法律的适用等方面严格依法审查,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每一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都能得到公正、及时审理。纪检监察部门依党纪政纪规定对违法违纪的党政干部采取纪律措施,对其违纪违法犯罪事实基本查实后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2009-10-29 10:41:56]
刘光磊: 对拥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身份的涉案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前,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先报请人大常委会、政协批准。各级监管羁押场所的监督管理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对抓获的涉案人员,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尤其是在审讯过程中同步录音、录相,没有发生刑讯逼供等现象。 [2009-10-29 10:42:01]
刘光磊: 二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公安机关对抓获的涉案人员和犯罪事实轻微,而且不涉及黑恶犯罪的,该取保候审的及时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该监视居住的及时采取了监视居住措施,做到了依法适度。 [2009-10-29 10:42:18]
刘光磊: 检察机关对一般参与者特别是未成年人依法区别对待,从宽处理,对87人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与黑恶势力犯罪有一定关联但不属于团伙成员的,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区分,不勉强认定,不升格凑数。 [2009-10-29 10:42:21]
刘光磊: 法院系统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原则,对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依法予以重判重罚;对参与的初犯、偶犯以及未成年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2009-10-29 10:42:46]
刘光磊: 第五,继续推进打黑除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推动打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政法委和市委的统一部署,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攻坚克难,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力争在春节前将全部重点涉黑涉恶案件审结,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 [2009-10-29 10:46:28]
刘光磊: 打黑除恶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常抓不懈。目前我们正组织相关部门、政法院校、科研院所等力量,总结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践经验,围绕黑恶犯罪产生的原因、背景、性质、特点和相关刑事司法政策等重点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开展专题调研,探索建立预防和打击黑恶犯罪的长效机制。我们将切实加强源头预防、综合治理,始终坚持“露头就打”,及时发现、及时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和黑恶势力“保护伞”,使打黑除恶的工作形成常态。 [2009-10-29 10:46:42]
刘光磊: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目前我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关键阶段。衷心感谢媒体朋友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同时也希望大家报道时以事实为依据,不信谣、不传谣。在你们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参与和监督下,共同努力取得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圆满胜利,让平安的重庆更加平安。谢谢大家! [2009-10-29 10:47:00]
周 波: 感谢光磊书记的整体情况的通报。下面我们进行新闻发布会第二项议程,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钱锋同志介绍有关情况。 [2009-10-29 10:48:06]
钱 锋: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早上好。今年9月中下旬开始的涉黑案件陆续起诉到重庆五个中院的四个中院,从10月12日-20日各中院相继对杨天庆、刘钟永、谢才萍、张波、黎强等五起涉黑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杨天庆、刘钟永涉黑案件已经进行了公开宣判,10月26日黎强的涉黑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目前这个案件仍在审理当中,本来预计庭审时间将会持续五天,从这两天庭审的情况来看可能还会延迟1-2天。也就可能是6天或者7天。 [2009-10-29 10:51:37]
钱 锋: 我介绍两个方面的情况,一个是一审判决的基本情况:10月21日市一中院对杨天庆等9名被告人进行了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罪被判处杨天庆死刑,并处没收人民币罚金50万元。刘成虎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罪亦被判处死刑;骨干成员简少坤、曾川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009-10-29 10:52:15]
钱 锋: 同天,市三中院对刘钟永等22名被告人进行了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妨碍公务罪,非法采矿罪判处刘钟永死刑,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其他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1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9-10-29 10:53:45]
钱 锋: 今天上午我来参加新闻通报会之前我得到的报告是这样的,11月3日谢才萍案将进行一审的公开宣判。李义案将于11月5日公开宣判。 [2009-10-29 10:54:05]
钱 锋: 法院审理涉黑案件的主要做法,涉黑涉恶案件本身他有他的特殊性,这个我们之前也向新闻媒体公众介绍了,比方讲涉案人数多,犯罪事实多,涉案罪名多,庭审时间长,已经创了重庆法院审判历史的很多个“最”。但是对审判工作而言他本身没有特殊性,因为他只是诸多的刑事案件当中的一类。所以我们的审判工作仍然是坚持严格的法定程序,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遵循基本的司法规律来进行。不因为他是涉黑涉恶案件我们要另外设定程序,另外制定标准,不是这样的。 [2009-10-29 10:55:17]
钱 锋: 因此在受理案件之前高院专门强调了“依法、公正、文明、高效”这么四个规定。在审判活动的各个环节,目前各个中院也是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一个,真正把每一个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检验,经得起人民检验,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2009-10-29 10:55:35]
钱 锋: 第一是依法,就是在审判过程当中牢固树立法律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刑法第290条和相关的立法解释的规定来认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四个特征,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非法控制的特征。 [2009-10-29 10:57:33]
钱 锋: 只有同时具备我们法院才予以认定,既要防止将涉黑涉恶案件犯罪作为一般刑事犯罪或者社会治安案件来对待,又不能为了显示成绩而扩大打击面。在证据方面做到铁证如山,没有证据,证据的来源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都不能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2009-10-29 10:57:37]
钱 锋: 判决我们是要用证据来说话,在程序方面我们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严守审判的中立,绝不能因为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和公众的仇视心理而剥夺被告人的应有权力,我们会充分告知被告人享有的各项权利,在已经开庭的案件当中,在已经开庭审理的案件中,不少被告人甚至所有的被告人都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表示不认罪,或者是对公诉机关起诉的其他的罪名和犯罪事实不予认可。 [2009-10-29 10:58:21]
钱 锋: 我想这是任何一个刑事案件审理过程当中都可能出现的问题,都会出现的问题,作为法官而言,这个是不足为怪的。这也正说明了涉黑案件审判当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权利,他的表达权、辩护权是得到了充分的保障的。 [2009-10-29 10:59:13]
钱 锋: 第二是公正。公正是法院一切工作的灵魂,司法的灵魂,在法院审理的任何一个案件都是如此。对涉黑涉恶案件也是如此。
如何确保公正,我想有这么几个方面,第一是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我刚才讲了不能因为他是涉黑涉恶案件我们就另外设定程序。我们现在审理的所有涉黑涉恶案件都会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二是准确查明事实,就是靠依据来评判,判决是要用证据来说话,用事实来说话的,而不是靠主观臆断来说话。 [2009-10-29 10:59:44]
钱 锋: 三是要正确适用法律,我们要求做到三个准确认定,第一就是准确认定涉黑案件的组织罪的罪名,这是涉黑案件当中的一个非常关键,也是新闻媒体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二是准确认定涉黑案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第三是准确认定涉黑案件除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外的主要罪名,包括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有可能判处重刑甚至死刑的罪名,当然其他罪名也必须准确认定。 [2009-10-29 11:00:25]
钱 锋: 说到底就是要严格把好四关,程序关、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任何一关没有把好,我想就谈不上我们判决的公正性,谈不上我们认定的准确性。同时,我想公正也应该是看得见的公正,为此我们专门制定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涉黑案件庭审的一个意见,受邀代表委员一般都是涉黑案件主要活动地所在区县和案件审理地的各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庭审结束后,负责该案的庭长还将和代表委员座谈,听取他们对庭审过程的意见,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定罪量刑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评议的时候予以参考,合理的予以采纳。 [2009-10-29 11:01:38]
钱 锋: 到目前为止重庆法院先后邀请了四位全国人大代表,61位市人大代表,58位市政协委员,60余名区县人大代表参加旁听。仅仅是我们开庭的刚才我介绍的是五起案件,我们公开开庭审理,已经邀请了这么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包括全国人大代表。我们在以后的庭审中同样也会这么做。 [2009-10-29 11:01:59]
钱 锋: 当然我们还不仅限于此,被告人家属,被害人家属都可以申请到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们也尽量满足普通公民,特别是新闻媒体的旁听的要求,在案件宣判后的当天我们还在市委宣传部的组织下由案件的审判长向媒体介绍审理情况,解释裁判理由。我想如果没有变化的话,谢才萍案一审宣判的当天也会同样如此。 [2009-10-29 11:02:27]
钱 锋: 之所以这么做,一方面是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但我想另一方面就是要接受公众的监督。让社会公众,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评判我们涉黑案件的审理是不是公开透明的,是不是依法的,是不是按照法定的标准来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这个也是显示了重庆在打黑除恶过程当中的一种自信,一种勇气,一种开放。 [2009-10-29 11:02:41]
钱 锋: 第三是文明。这段时间坦率的讲我也十分关注媒体对涉黑涉恶案件审理的报道,包括网络,我每天都不停的去看。10月13日媒体对杨天庆案的报道当中谈到了被告人家属与被害人家属分区就座,以此减少双方的敌对情绪。事实上我们所有案件都是这么做的。10月17日谢才萍案审理的时候,也谈到我们法警为谢才萍递上一杯水,以人性化来消除被告人的抵触心理。在候审的时候我们都是充分保障了他们喝水,包括椅子,我们每个候审室都有急救用的药箱。我们每次都是联系医院,都有急救车在等候。 [2009-10-29 11:04:17]
钱 锋: 我认为司法文明是法制文明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体现,他是法院依法审理公正裁判保障被告人各项诉讼的权力,尊重被告人的人格尊严,都属于文明的范畴。同时文明也体现在我们庭审的每一个细节,包括一杯水,一个凳子。看似微不足道,但也反映了我们在司法文明体现重庆法制文明方面的用心和努力。这个也希望新闻媒体不断的来给予监督。 [2009-10-29 11:04:42]
钱 锋: 第四是高效。这是我们八字方针的最后两个字。由于涉黑涉恶案件的被告人多,证据多,审理时间长,审理难度非常大,如果按照常规的审理方式,很有可能在法定的审限内是难以审结,但是有这么多的被告,像黎强案就是有31名被告,这么长的时间,我们要把所有的案情都审理清楚,我们要把1、2百页的判决书写清楚写明白也是非常难的,同时涉黑涉恶案件不止有一两件,如果前案不及时审结就有可能影响到以后案件的审理工作。 [2009-10-29 11:05:05]
钱 锋: 因此我们特别强调非因法定事由必须在法定规定的审限期限内审结。我们讲的高效就是指的在审理期限内审结,而不是说想多快就多快。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各个中院都采取了一些非常的办法,比方讲提前做好其他案件的审案工作,把其他刑事案件的审理尽可能的先把他审结掉,提前开展专项的审判业务知识的培训,统一建立审判进度表,由专人负责督促,建立工作日志制度,同时推行五个当日,当天立案,当天确定承办人,当天送达,尽力的提高工作效率。 [2009-10-29 11:05:34]
钱 锋: 杨天庆案从审理到宣判用了34天,刘钟永案用了25天,都没有超审限,确实是高效率。但是我特别要向新闻媒体强调的是我们讲的效率是在确保审判质量前提下的效率,效率不能牺牲质量来获取,公正与效率相比公正永远是第一位的。这两个案件之所以审理得比较快,是法官们牺牲了自己的休息时间加班加点换来的,我了解审理黎强案,庭审之前法官的庭审准备工作加班累计超过300个小时。坦率的讲的确是不容易的。 [2009-10-29 11:08:13]
钱 锋: 我还要透露杨天庆案刘钟永案的二审将在11月10日左右在重庆高院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也欢迎媒体的朋友们去旁听,去采访。我们会始终秉承我刚才讲的八个字依法、公正、文明、高效,同时公开透明来审理所有这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中的二审的案件。 [2009-10-29 11:08:57]
钱 锋: 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从法院的角度来讲,从我本人的理解和收集到的、听到的民意来讲,我觉得这次斗争的的确确是以顺民意、得民心、为民愿的一项斗争。重庆法院没有理由不审理好这类案件,但是前提,我刚才讲了依法公正文明高效。 [2009-10-29 11:10:15]
钱 锋: 我相信我们在中央的最高法院的统一的指导下,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全社会,特别是新闻媒体的广泛的监督下,同时在我们法官们的努力下,我们会把每一个案件,刚才我开始讲的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法律、人民检验的铁案。换言之,我的想法,我们所有一审、二审的案件经过判决的都应该是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的。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都是严格依法的。这是我向新闻媒体简单的介绍一下重庆法院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中涉黑涉恶案件审理的一些基本情况。谢谢。 [2009-10-29 11:10:22]
周 波: 感谢钱锋院长的有关情况的介绍。下面我们进行第三项议程。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余敏同志介绍有关情况。 [2009-10-29 11:11:03]
余 敏: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好。首先感谢你们对重庆检察机关打黑除恶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你们对重庆检察工作进行监督和报道。现在,我就重庆检察机关在打黑除恶工作方面的一些总体情况、进展情况以及大家关注的一些问题进行一个简要的通报。 [2009-10-29 11:12:52]
余 敏: 第一,我市检察机关今年以来打黑除恶的总体情况。今年1-10月25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935人,批准逮捕814人,不批准逮捕87人。自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872人,批准逮捕755人,不批准逮捕83人,其中以涉黑罪名批准逮捕385人。1-10月25日共起诉涉黑涉恶案件36件327人,其中涉黑案件17件230人,涉恶案件19件97人。自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起诉涉黑案件8件170人,其中以涉黑罪名起诉的有136人。根据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我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7件52人,其中有21人直接收受了涉黑人员的贿赂,到目前已起诉5人。这是总体情况。 [2009-10-29 11:15:22]
余 敏: 二,态度坚决,行动迅速,严厉惩治涉黑涉恶犯罪。黑恶不除,社会难安。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正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们检察机关以稳、准、狠打击黑恶犯罪,深挖保护伞为工作指导方针,坚持坚决果敢严谨周密准确指控等工作要求。 [2009-10-29 11:19:35]
余 敏: 一方面对涉黑涉恶案件严格履行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职责,依法对诉讼过程进行法律监督。另一方面,严查深挖涉黑涉恶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了在检察环节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 [2009-10-29 11:20:13]
余 敏: 一是迅速组织精兵强降投入专项行动,从6月份以来,我们打破地域管辖界限,由分院牵头整合办案力量资源,精心抽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业务骨干,组成20多个专案组,其中投入公诉检察官200余人,约占全市公诉力量的40%,全国首届十佳公诉人戴萍,全国第三届十佳公诉人么宁、张丽等9名全国或者全市十佳公诉人投入到办案一线。同时从全市抽调130余名侦查业务骨干,成立30余个专案组,并实行指定管辖异地交叉办案,确保打击涉黑职务犯罪与摧毁黑恶性质组织共同推进。 [2009-10-29 11:20:22]
余 敏: 二是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打好打黑除恶攻坚战。在这次专项行动中我们的公诉专案组在侦查阶段就直接进驻到公安机关办案组,提前熟悉和审查案件材料,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审查案卷5千余本,提出书面侦查建议1千多条,将可能影响起诉的证据定性问题解决在侦查阶段,有力的推动了案件快侦快结确保了办案质量。 [2009-10-29 11:20:36]
余 敏: 如五分院提前介入谢才萍案和黎强案后就提出了500多条补充侦查建议。在案件进入公诉环节后,我们高效运作,仅已经开庭的六个案件就制作出出庭预案300余万字,以全力确保准确依法指控,如杨天庆等9人涉黑案检察机关在受理三天内提起公诉,谢才萍等22人涉黑案和黎强30人涉黑案,检察机关在受理3天内提出公诉。 [2009-10-29 11:20:47]
余 敏: 检察机关以白 黑、5 2的工作模式提前介入,市检察院一分院的杨新会(音)同志身怀六甲,忍住各种身体上的不适一直坚持办案,五分院的杨意伟(音)同志刚刚做了手术就投入到夜以继日的加班之中,第二分院专案组长汪为良同志父亲生病住院仍全身心投入办案,还有多名检察干警带病坚守在打黑除恶战场上。 [2009-10-29 11:22:40]
余 敏: 三是创建了1 3的工作机制,为了确保涉黑涉恶案件的准确办理,我们还制定了1 3的工作机制,一个工作意见,重庆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工作意见,三个工作制度,关于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规定,关于确保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质量的规定,关于加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案纪律工作的规定,推动打黑除恶斗争的深入顺利开展。 [2009-10-29 11:22:50]
余 敏: 这些工作措施得到全国打黑办的认可,最高人民检察院打黑办将1 3的规定向全国检察系统进行了转发。 [2009-10-29 11:23:00]
余 敏: 三严格依法,不枉不纵,针对这次涉及人员众多的特点,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坚持旗帜鲜明,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绝不压低也绝不拔高,打击面绝不缩小,也绝不扩大,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2009-10-29 11:23:12]
余 敏: 在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时,我们要求所有办案组紧紧围绕黑恶犯罪的构成要件和特征,认真审查每一笔具体犯罪事实和证据,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准确定性,严格做到三个严格区分,既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严格区分一般案件与涉黑涉恶案件,严格区分打黑行动中发现的一般职务犯罪和黑恶势力保护伞。 [2009-10-29 11:23:26]
余 敏: 我们在办案中对发现确属黑恶势力团伙的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追捕追诉,比如我们检察一分院在审查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中发现涉黑线索,在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后,成功追诉了一个在大足县开设地下堵场的黑社会性质团伙,组织者吴相明因犯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五项罪名于8月份被一审判处死刑,其余8名团伙成员被判处有期徒刑1-16年不等。 [2009-10-29 11:23:37]
余 敏: 另一方面我们明确规定对涉黑公司企业没有实施具体违法犯罪的员工不以犯罪论处,以对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没有具体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或者受蒙蔽、胁迫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情节轻微的可以不做犯罪处理。到目前为止我们在提请批捕的涉黑涉恶犯罪人员中不批准逮捕87人,比如在办理张波张涛案件中对公安机关移送审起诉的熊某、李某,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谢才萍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中的赵某移送审查起诉不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 [2009-10-29 11:25:33]
余 敏: 四、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情况和重大案件的进展情况。在打黑恶犯罪的同时,我们全市检察机关全力以赴,主动发现和挖掘黑恶势力相关联的职务犯罪,通过对全市黑恶案件逐案分析未受到依法处理的原因,在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中发现与黑恶势力犯罪相关联的职务犯罪线索。 [2009-10-29 11:25:58]
余 敏: 到目前为止共立案查办在打黑除恶斗争中暴露出来的职务犯罪案件47件52人,其中涉及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4件49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件3人,涉及县处级以上要案20人,厅级干部10人,涉及政法干警29人,行政执法人员4名。目前大家关注的陈坤志、陈明亮、岳宁、岳村涉黑团伙案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将于11月上旬陆续提起公诉,文强、彭长健,侦查部门正在全力以赴查清案情,预计于11月移送审查起诉。 [2009-10-29 11:26:09]
余 敏: 各位新闻界朋友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中央重庆市委的统一部署及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发展,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平安重庆的需求和期待。今后对于最新情况我们会及时向大家通报,最后再次衷心感谢各位朋友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谢谢。 [2009-10-29 11:32:20]
周 波: 感谢余敏检察长的有关情况的介绍。下面请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云生同志介绍有关情况。 [2009-10-29 11:32:34]
王云生: 新闻界朋友们,大家好,打黑除恶是“平安重庆”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打黑除恶的主力军,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及要求,于今年六月起,集约7千余名公安民警和武警官兵,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了新一轮打黑除恶专项斗争。 [2009-10-29 11:32:45]
王云生: 这次专项斗争所侦办的第一批14个涉黑案件,从立案侦办到起诉审判,仅仅三个多月时间,取得了时间短、数量多、质量高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这是各级党委、政府重视、部门相互支持的必然结果,同时,公安机关还全面总结和继承了多年打黑除恶斗争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在战术和战法上还有以下新的突出特点。 [2009-10-29 11:32:54]
王云生: 特点一:公开发动群众、广辟线索来源。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是公安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在今年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们改变了过去主要靠秘密摸排线索,成熟一个打掉一个的方法,采取了公开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做法,广辟线索来源。 [2009-10-29 11:33:04]
王云生: 斗争开展之初,市公安局及时组建了涉黑涉恶犯罪举报中心,从市区两级公安机关抽调20多位民警投入工作。在很短时间内开通了受理群众举报的专门电话和手机短信举报电话,以电话举报、短信举报、网上举报、来信来访、局领导当面约见等多种方式,广辟举报途径。移动、联通等公司在接到市公安局的请求后,连夜派出专人协助工作,当天就提供并由市局选定了手机号码,当天确定,当天开通,当天受理举报。 [2009-10-29 11:33:16]
王云生: 同时,市公安局印制了20万分《致重庆市民的一封信》及印有市公安局邮箱地址的信封,贴足邮票,及时发送给广大市民。各区县公安机关按照市局的要求,再加印了27万分信件,共计达到47万份。通过广泛发动,形成了打黑除恶人民战争的强大声势。截止目前,市公安局涉黑涉恶犯罪举报中心已经接到群众举报线索25187条,而且80%都是实名举报。经过及时处理,梳理出一大批有价值的线索,为打黑除恶提供了大量的线索来源。 [2009-10-29 11:33:25]
王云生: 特点二:聘请专案律师,确保案件质量。为保证案件办理质量,根据市局的统一要求,在全国首开先河,为每个专案组都从本市以外聘请了2-3名经验丰富的律师,专门负责从实体和程序等方面查找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及时纠正,防止带着问题进入下一程序。 [2009-10-29 11:33:33]
王云生: 为案件的顺利起诉和审判做好基础工作。同时,此次斗争中还注意防止只重视对犯罪嫌疑人的打击处理,而对涉黑财产的追缴重视不够的问题,根据案情需要,专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对涉黑资产进行清理审计,从法律和程序上固定涉黑资产的证据,为从经济上彻底摧毁黑恶犯罪组织奠定了法律和事实基础。 [2009-10-29 11:33:43]
王云生: 特点三:敢于打破常规,采取异地调警。按照公安部打黑除恶的有关要求,异地用警是有效推进专案工作的重要方法。此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安机关普遍采取了打破地域管辖、打破警种建制、打破各自为战的常规,采取异地和跨区域、跨警钟调警办案的做法,使专案工作得以快速有效推进。此次办理的14个重点专案,大多集中在主城区。 [2009-10-29 11:33:53]
王云生: 但在力量安排和专案人员的构成上,我们采取了指定由其他区县公安机关管辖侦办的方法,依照法律有关规定,由市局下达指定管辖通知书。接受侦办任务的公安机关从本局或市局直属单位,其他区县公安机关抽调人员组成专案组,集中食宿、集中办案、集约攻坚,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使专案工作快速有效推进。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不少专案工作仅三个多月,就高质量地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 [2009-10-29 11:34:32]
王云生: 特点四:各项措施并举,工作相得益彰。在集中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同时,我市公安机关主动将打黑除恶融入“平安重庆”建设之中,对各类违法犯罪发起全面攻势。今年1-9月,全市公安机关破获刑事案件数、打击处理数,同比分别上升27.3%和5.4%,均创重庆直辖以来同期新高,侦破命案积案数超过前五年总和,命案发案同比下降10.3%,创五年同期新低。 [2009-10-29 11:34:47]
王云生: 据公安部通报,上半年我市百名民警立案侦办刑事案件数居全国第三、西部第一。提请逮捕升幅居全国第一,高于全国平均升幅27.3个百分点,百名民警破案数在全国的排位上升八个位次,现行命案破案率居住全国第七,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34个百分点。 [2009-10-29 11:35:09]
周 波: 各位媒体朋友,今天上午新闻通报会内容就进行完了。在新闻通报会前我们向媒体了解了大家所集中关心关注的问题,今天几位领导在介绍有关情况的同时也对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回应。 [2009-10-29 11:39:54]
周 波: 各位媒体朋友打黑除恶是一项长期的战役,市委市政府的态度和决心是非常坚决的,我们将积极探索,建立打黑除恶长效机制,坚决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实现平安重庆建设总体目标。交给老百姓一个更加满意的答卷,同时我们也将根据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及时向大家通报有关的最新情况。今天的新闻通报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媒体朋友! [2009-10-29 11: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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