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贪5000万副市长叫屈:还有比我更贪的
广东是中国大陆改革开放后最有“特色”的沿海省份,沿用资本主义经济形态去学,赶、超港澳及西方,而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每况愈下。在广东媒体贬前30年,褒后30年,为任仲夷“右倾”挨中央领导批评和“南方都市报”经理入狱叫屈翻案之际,中共中央严肃处理现职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前省委副书记王华元、深圳市长许宗衡,代表人民把这三人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这是对广东官场腐败的最好注解。
利用改革开放之机饱填私欲之耻辱柱,尚留有位置给广东尚未现形的陈绍基、王华元、许宗衡式人物。中纪委指出,反贪任务仍很艰巨,路还很长。
珠江后浪推前浪,广东新贪超旧贪。
据报道,广东省盐务局局长沈志强11月30日因受贿被广州中院开庭审理,和陈、王、许一样,沈局长也有情妇白某。深圳航空公司高级顾问李泽源也因涉嫌经济犯罪接受警方调查。而正厅级的广东省茂名市常务付市长XXX,则涉嫌受贿超过5,000万而被“双规”,很快将移送检察院。此外,另一批副厅级以上官员的涉贪调查结果会浮出水面。
那位茂名市副市长,承认在其家中搜出的5,000万现金是不法所得,但他愤愤不平地说,(在厅级以上领导中),还有比我更贪的。意指5,000万人民币还不是大数目!这又是广东“走在全国最前面”的例证之一。民众不知他的上司茂名市委书记XXX和茂名市长XXX对此说有何反应。我们可以说,那位付市长只是五十步笑百步之现代版而已。一直有传言说,广东官员家产很少没有超过1,000万元的,是否确实有待查证。但数字类比在那位副市长身上得到印证,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以攻为守,他不是在现身说法吗?
5,000万都不算贪的逻辑,付市长还在打“悲情牌”,只能让他得不到任何同情,既可悲又靠不住。何以贪官不以贪为耻?何以5,000万仍被视为小数目?回答这些问题,要从广东大环境和惩处力度去探究。要知道,茂名的经济在广东还是中下游水平,副市长哪来那么多钱?
当今官场,几乎毫无例外地出现敛财状况,尤其是二级市官员,受到巨大政商利益的操控。“东亚淫都”之称的东莞、一个镇“无烟工业”带动巨大的GDP产值,比内地一个市还高,镇长一年“个人接待费”就可动用500万元!人们普遍不相信那些官员在主席台上的冠冕说教,更习惯了南方报系“照远不照近”的沉默。茂名市副市长在开会吸取陈、王、许案“教训”时,一定会记住陈绍基敛财至少50个亿人民币的数目。副市长吃定了党政内部有“大鳄”的现状以及广东民众安于现状的可欺,认为党纪自律对他个人是不适用的。
茂名副市长不是也在被教育从叶树养案吸取教训吗?原韶关市委常委兼公安局长叶树养,案发之际虽已转移财产,但仍被搜出1,000多万元。他揭发了多位省、韶关市官员,并牵出了当地黑老大。韶关乃广东最北地级市,山高地远。改革开放30年来,副市长以上官员涉贪被抓至少12名,包括在广州63层国际大酒店嫖娼被抓者和调到省工商局任局长的李军(家中保险柜有现金400万)这些已公开者。叶树养案发涉案官员过多,抓不胜抓。原先说10万元以下自首者免罪,后来竟放宽至50万元以下者也可免罪。当然,离茂名副市长这5,000万元还有100倍距离!
广东旧贪可上溯到改革开放之初,把一个贪不多的海丰县委书记王某枪毙了事,但效果并不大。如果以王某当年区区几万元为标准,眼下用机关枪乱扫都不会杀错。谢非这个前政治局委员(政治上失职)违纪,肖扬这个前高院院长(经济上渎职)违纪,上面均作“宜粗不宜细”的低调处分,中央“稳定广东”的用意可见。然而,某些广东籍官员非但不引以为戒,还为谢、肖二人鸣冤叫屈,并对北京自1998年以来先后派三位政治局委员(二位东北籍,一位安徽籍)到广东解决帮派势力老大难问题,耿耿于怀。他们更讥讽重庆打黑是“搞运动”。
我们这个时代的特征之一是,某些党营事业媒体未能如实揭露贪腐,时有“冰山一角”很快被熔化。广东媒体因政治理念和商业利益纠葛竞争,其公信力已成为祭品。民众反感日增。广东百姓就那么宿命吗?当然并非如此。
广东很多官员都以为个人为GDP添砖加瓦,合唱了春天的故事,所以有百万千万元入个人口袋,也是水涨船高的附带效应而已。在他们看来,中央是“管的太多”,内地省份是“眼红”。赵紫阳曾说腐败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可避免的,广州市长黎子流这个农民老粗还会引用成语说“水清无鱼。”你们信吗?我们只是担心,大官贪腐案例一再涌现,可能成为民众宣泄的引爆点,不堪设想。
从王某的5万到副市长的5,000万到陈绍基的50亿,别让本无争议的贪污数目,也闹成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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