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檀:央企被国际投行撕下了脸国内银行是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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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被国际投行撕下了脸国内银行是帮凶
2009-12-4 每日经济新闻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李伟先生公布了央企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调查结果。根据调查统计,目前有68家央企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截至2008年10月底,央企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合约市值为1250.0亿元,形成了114.0亿元的浮动净亏损。相信这个数据是个极端保守的亏损数据。
因为不懂交易内幕,也因为过于贪心,央企注定成为国际交易市场上被耍的猴。这种被耍有稀里糊涂上了当的,但笔者揣测有很大一部分属于周瑜打黄盖式的自愿型购买者。原因很简单,既然投资风险由政府承担,自己只要一句“不懂行”就能推卸责任,其中说不定还有抽佣等等好处,那又何必在风险防范上大费周章呢?
上世纪80年代,华尔街创造出一种高等级主权债券,就是通过设立在太平洋等小岛上的特殊项目公司,将高风险国家的国债撒上些许美国国债利率的蜜糖,包装成高等级国债向外推销。是谁买的最多?日本金融机构成为主要的购买者。不仅因为日本当时外汇储备与存款多,银行实在有钱,还因为这些国债产品在短期内能够让金融机构的报表显得十分漂亮,两三年内可以忽悠投资者继续给银行投资。这就叫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华尔街与日本银行都上了几年好年景,日本金融机构没落后,华尔街投行开始忽悠其他高储蓄率国家。反正这些国家有国内存款托底。
金融衍生品的投资铁律是不懂不签。央企签订的合约十分复杂,从披露的情况看,涉及商品期货、汇率掉期、利率掉期,以及期权、结构性存款等各个品种。有26家央企是自行在境外从事场外金融衍生产品业务(OTC),且大都与交易对手私下签订的是“一对一”的非标准化合约,交易风险大、透明度不够。为了省却一些费用、为了绕开监管,不懂金融衍生产品的央企不得不选择场外交易,游离于交易所的监管之外。
央企半吊子的投资公司显然难以与国际上“老奸巨滑”的投行相抗衡。以航空公司的燃料油套保为例,东航集团、中航集团和中远集团在2008年6~8月国际油价达到历史最高点时,与高盛、美林、摩根士丹利等境外投行签订了高额石油期权合约,在买入看涨期权同时卖出看跌期权,这种燃油套保的特性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就是风险不封顶,收益有封顶。这哪里是锁定风险,分明是把自己放在了火上烤。
在央企购买金融衍生品时,国内无知的金融机构充当了“狗腿子”的角色。据披露,有8家企业集团通过工、农、中、建、交行和国开行6家银行购买了其推介的摩根士丹利、美林、花旗等境外投行设计的结构性利率掉期和互换产品。这些产品设计极其复杂,不但与若干年掉期利率指数挂钩,而且都借助数学模型进行市值估算。如某集团在航油期权上,竟使用了含有6种模型工具的结构性产品。恐怕国内的金融机构自己都搞不懂,就敢卖给同城兄弟。
鉴于各种原因,国内金融机构一向没有设计国际产品的能力,他们所能做的最大的国际化的产品,说白了就是给国际金融机构设计的高风险产品充当二传手。以我国的QDII为例,国内金融机构发行的境外理财产品大多是销售国外银行设计的理财产品,最好的不过是加上一点自制的糖浆,收取一些分成费用,大多数产品的终端设计者仍是那几个国际知名投行。到市场震荡期,QDII产品的购买者大叫其苦,到现在官司都未了结。为了区区几个费用,国内金融机构把高风险产品卖给了央企,实在是不智之极。
为了控制金融衍生品风险,我建议央企停止金融衍生品交易,直接变为海外的资产,或者购买最简单的产品,标准应由国人制订。
有人为金融衍生品正名,认为央企不是套保是投机,或者说要加强对央企的监管。这些建议都是没头没脑的不靠谱建议,请问根据2001年生效的《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由证监会批准的31家企业从事境外期货交易的公司就没有亏损吗?别忘了五矿与国储铜事件。如果套期交易都要由国资委批准,在瞬息万变的金融市场,几个月下来黄花菜都凉了。笔者曾经询问资深期货界人士,他们认为国航与东航做套保就是根据保证金数量做正反手,是国内通行的玩法,只能说央企不懂国外市场,而一些央企是想凭借其在国内市场商品的垄断地位,在国内外期货市场博取差价,国储铜事件就有此嫌疑。在此情况下,损国内投资者肥了自己就是共同的选择。
某些央企与金融机构在这一点并无本质不同,内战内行,外战外行,损内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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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e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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