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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除学术界科技界腐败毒瘤

爱国者 · 2009-12-08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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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除学术界科技界腐败毒瘤

爱国者

摘要:学术界科技界腐败触目惊心,既非常不公正又是科技创新的绊脚石。其根源主要是官学不分和学术评价机制不合理。解决之道主要是坚决实行官学分开;坚决实行社会化评审和异地评审;建设公正而严密的学术预防腐败制度,如评审的公开性尤其是评审材料的公开性,评审的严密性特别是实行匿名评审,公正组建评委会,健全监督机制;建立科学的学术评价标准和学术评价机制。

一般文章讲的“学术腐败”重点是指学术不端和学风不正,而腐败是指以权谋私,因而学术腐败不应是指抄袭作假浮夸浮躁之类的学术不端和学风不正,不是学术本身的问题。“学术腐败”应是指学术界拉关系走后门、行贿受贿、以权谋私等等与权力有关的不轨行为,为清楚起见,本文称为学术界腐败或科技界腐败。学术界腐败不仅造成极大不公,也严重压制了我国的创新水平,急需得到有效治理。有人激愤而又振聋发聩地指出:学术腐败正在把国家的未来带入黑洞! 因为学术腐败扼杀的是民族的创造性,销蚀的是民族发展的动力,压制的是真正的民族精英。不但与一般人息息相关,长远看,是在挖民族灭亡的坟墓。近年来,舆论界对学术界腐败现象多有披露和批评,但分析多较简略、不具体,对策研究不能切中时弊。本文结合他人文章对学术界腐败现象的披露和分析,提出治理学术界腐败的途径和措施。

一、学术界腐败现象分析

分析学术界腐败现象,就能认清学术界腐败的原因,从而找到科学的治理对策。

(一)从教授分级说起——学术界腐败的典型分析

有博客文章指出,在当今全国高校清一色官本位的体制下,进行教授定岗定级,其结果也只能是官本位的体现。因为,如何评定等级?恐怕这是最为关键的问题了,所有高校几乎没有人不关心这“如何评定”的条件,因为有了这个条件,评定就能相对客观公正。只要符合条件,就可评定,不符合条件就不能评定。那么条件是什么呢?说来非常搞笑,主管部门所说的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有四个:(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这四个条件中,(1)(2)(4)三项是毫无意义的。也就是说,学校中目前正常在岗的人都符合这三项条件。那么关键就在第三项条件:“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可是在这一最最关键的条件上,政府部门没有提供任何可操作的标准!因此,实际上就是没有标准!我可以负责任地说,全国所有的大学教师在评定职称或评定岗位时,都希望有一个客观、公正、透明的标准和程序,这个标准和程序能够客观公正地衡量出一位教师的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怕就怕没有标准,怕就怕各个学校自行制定标准。只要标准由“自己”制定,对某些群体或阶层的人来说,事情就好办。要让某人能够定为某高级岗,只要把评定标准稍作调整向某人倾斜一下即可。领导及其友人暂不够条件还可预留指标不用。由于没有提出任何可供操作的具体标准,各所大学只能自行其事。在当今官本位的国情下,要想岗位定级不变成官本位,不演变成一场学官们的狂欢盛宴都难!全国各高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这种向学官们严重“倾斜”的不公平、不合理的现象。这种不公平不合理的现象鼓励了某些不学无术的人投机于行政职务,靠着权力获取学术资源,由于这些人的钻营,许多实实在在从事科学研究学者的积极性受到了打击。因此,现在推行的这套专业岗位设置工作并没有起到推进工作的作用,相反,它向那些科研出色而不会钻营的教授们兜头浇了一盆凉水,让那些在教学科研第一线的教师倍受打击,其结果便是伪币驱逐良币,黄钟毁弃而瓦釜雷鸣!
  荒谬的是,许多单位制定的条件是,如是**负责人、带头人、主持人、培养人选(靠什么得来的?)等就可以当然定为二级或三级教授。就像一般评职称一样,教授评的是水平,有什么水平就应当评什么级别。按负责人定职称级别便宜了谁?

这次出台的专业岗位设置文件,在客观上提供给学官们乘机再捞一把的机会。无论教育部承认还是不承认,客观现实已经如此。岗位设置不是不要搞,关键是怎么搞。只有在充分实行教授治校而不是官治高校的条件下,只有在具备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一位教授的学术水准,用相对客观的学术水准来设定岗位的时候,这项工作才能对我国的科学事业和学术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周口店人:《……教学评估和给教授定岗定级》。http://fkzhu900.bokee.com/viewdiary.28584274.html

林少华的BLOG说道,据已为身居高职,现为一校之尊的老同学讲,若你是校长副校长,想不拿二级都难。因为学校人事部门制定分级标准之前已经把校领导逐个过了一遍筛子,所定标准的某一项正好把你套上。

某地方行政部门规定:教授(研究员)岗位任职满X年,在学科建设中起带头作用,为学科建设做出重大贡献或特别突出业绩的学科带头人,可申报二级岗位。教授(研究员)岗位任职满X年,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和学术影响,教学科研业绩突出,可申请三级岗位。结果是,可能连副教授条件都不具备的人都会被认定做出“突出业绩”因而评为二级教授。

署名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首席研究员蒋高明的文章透彻地分析了“教授分级”中的学术腐败机制。他认为,“教授分级”之初衷在于使不同水平教授的能力和贡献得到肯定,激励青年人才积极上进,高校或科研单位按需设岗,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许多人为因素使“教授分级”公平性难以体现,反而暴露出许多学术腐败现象。试分析之:

   第一,教学或学术官员“近水楼台先得月”,高级别名额多为其瓜分。某科研单位选出的二级研究员中,三分之二为现任所长、副所长或曾任所长;三分之一为研究室主任,其余符合条件或优于上述人员的研究员则“望尘莫及”。岗位条件是领导们制定的,往往依照他们的有利条件“量身定做”,这样评出来的高级别教授就为清一色的学术官员,然其学术水平未必是最高的。

第二,教授走后门、拉关系,将社会上一些不良习气带进了纯净的学术领域。那些既不是院士也无高级领导职位的教授或研究员,如果学术水平不够过硬,就只好将社会上惯用的请客送礼、走后门、拉关系的伎俩用在了“教授分级”聘任上。尽管各单位都严格规定不准被评的教授在下面搞“小动作”,但运动评委几乎是每个高校和科研单位都难以避免的。平时不怎么联系的,突然和评委热乎起来,“教授分级”将知识分子的尊严丧失殆尽。

第三,暗箱造作,评审过程不透明。首次“教授分级”,在很短的时间内迅速将“积压”了几十年的教授分成“三六九等”,未免草率行事。由于名额限制,一些学术水平接近的教授或研究员,不顾历史,不给答辩机会,重新洗牌,闹得无职无权的教授人人自危。更有甚者,在低层次的岗位聘任中,贯彻长官意志。一些单位制定的“公开公正,民主集中”的“教授分级”原则其实是空话。教授分级人为设置一系列“梯子”让老九们爬,正如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鸣指出的:在爬梯子的过程中,助长了官僚腐败,磨灭了知识分子的斗志。

     第四,学术委员会“集体腐败”。教授分级,难就难在学术水平不好界定,其公平性就体现在投票选举这个看似公平的做法上了。但是,有些学术水平较高,但不擅长交际,或因其社会贡献大,反而影响了其得票数。“文人相轻”是中国知识分子的通病;“枪打出头鸟”是那些学术水平高、社会影响力大、但“内功”(走后门、拉关系等)不足的教授要付出的代价。“票决制”如果不从研究人员的实际贡献,而由其评委的好恶出发,其合理性是存在问题的。袁隆平为中国的粮食安全做出了如此巨大的贡献,但仍然得不到中国科学院院士的应有的选票数,这样的例子在今天的 “教授分级”中并不是偶然的。

     第五,“教授分级”的一些硬性指标,客观上鼓励浪费国家资源,制造学术垃圾。重点高校和科研单位分级聘任的重要条件几乎都是SCI文章发表和经费这两项,花国家的钱越巨,如主持重大课题、重点课题等,在分级聘任中就越占优势;在论文方面,发表的SCI越多,点数越高,就越优秀。那些没有得到国家大量仪器设备和经费支持,但获得研究成果更多、水平更高的教授,在两个“硬杠杠”面前反而吃亏。其结果是,国家大量经费花出去了,却制造了大量的学术垃圾(因分级需要,教授可能将大文章分解成小文章发表)。一些教授可能得到了既得利益,但国家的实际需求并没有解决。

具体操作中暴露的学术腐败恰好印证了当今中国高校和科研单位不具备“教授分级”的成熟条件,硬要这么做,于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之提高所起的作用很可能是相反的。“教授分级”要不要继续搞下去?如何搞?需要全社会认真对待。如果事与愿违,只让少数学术官员受益,大部分一线教授精神和物质利益受损,那么,我们就该重新考虑“教授分级”这个关系到全国知识分子命运的重大事情。(蒋高明:《警惕“教授分级”中的学术腐败》,www.sciencenet.cn/blog/user_content.aspx?id=20978

网友吴龙贵指出,今日高校体制性弊端之多,从近年来几起校园内传出的冲突事件就可见一斑。大方面来说,大学行政化之盛最为突出,而从具体问题上分析,教授职称评定又常常是焦点所在以及矛盾最易激化、外显之处。或许说,这两者原本就是彼此关联,互为一体的。显然,改革势所必然。
  正在进行的教授评级定岗工作先是给了我们一个好消息,对这两个问题同时都有涉及,然后又给了我们一个坏消息:它正朝着与我们的预期完全相反的方向在行进。可以清楚地看到,将教授按一定的固化标准分为13级,一方面会使行政力量对高校的控制持续得到强化,另一方面,过于礓硬的评价体系也会进一步抑制乃至堵塞学术自由、学术创新之路。
  事实上,将高校教授分为13级,与现在实行的正副教授,讲师,助教制度并无本质上的区别,唯一改变的,就是行政介入变得更加“无微不至”。勿庸置疑,无论职业尊严还是切身利益,分级都将给教授们带来极为深远的影响。这势必会造成对有限资源的争夺更加白热化。
  从理想状态来看,无疑有利于合理分配,创造一种良性竞争,使能者多得,优者获益。但是别忘了,主导这一切的并不是制度,而是高校中的某一些部门,某一些机构和某一些人。他们制定了标准和游戏规则,他们还是最终的审判官和决裁者,“一切尽在掌握中”。在高校管理体制尚没有理顺,学术造假之风愈演愈烈,凭人际关系拉帮结派,通过腐败走后门等等怪现状成为高校潜规则的现实语境下,实在不能让人乐观能力和学术水平有多大的份量。除了沦为“学术婢女”,教授还有何路能走?抑或,再出几个陈丹青,张鸣?
  教育部门表示,这一做法,旨在避免“过去那种教授评价标准完全由科研成果来决定,教学型的教授即使付出再多也不能得到适当回报的局面。”教学型教授付出多却回报少的确是事实,但并不是因为评价标准或者分级制度不够细化,而是因为不够科学和规范。恰恰相反,这么做不仅改变不了教学型教授的处境,还可能极大挫伤科研型教授的创新激情。因为在规则得不到尊重,教授没有尊严的前提下,规则制定得越多越细,负面效应就越大,伤害面就越广。(吴龙贵:《教授分级或将堵塞学术创新之路》红网hlj.rednet.cn/c/2008/03/07/1455592.htm 2008年3月7日)

 (二)职称评审中的腐败剖析

网友正言指出,多年来,职称评定工作既缺乏激励性,又缺乏公平性。职称工作不但不能调动广大科技业务人员积极性,而且造成相当多的内耗、不平和腐败。
    1.腐败造成职称过滥、质量低下。在很多单位,甚至讲不了课的教师或讲课稀里糊涂的人评讲师一点也不费事,因为评“讲”师根本不考察“讲”课能力。不怎么讲课的人,答辩时一问三不知的人竟然一样当副教授。教授应当有点学术建树,可是从期刊网上查不到他一篇文章的教授并不稀奇,至于在期刊网只能查到很少几篇低层次文章的教授、主任医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就太多了。岗位分级也是如此。结果是,从来不做学问的人和终生兢兢业业做学问的人没有区别;一大堆的“正高”里找不到几个真正的学者。职称评定过滥的结果是广大知识分子的钻研精神大大下降;没有几个想当教授的人先想当学者;大夫们只想捞钱,误诊、误手术、误治疗习以为常;高校教师写论文只是为了评职称凑文章,只要文章外型看着好看、有刊物发表就行,或者托关系能发表就行,至于有多大创新、有什么社会效益,根本不在考虑之内,因为评职称时根本没有评委认真去看成果的质量;职称论文鉴定经常是让申报者自己找人做鉴定,一些小行业即使不是自己找人,想评教授的人也往往和“专家”很熟悉。
    2.官员便利、官员专制。从道理上讲,当官和做学问是非常矛盾的。但在实践上,当官和评职称却非常相辅相成。在相当多的单位,上进心强的人都在追求当官,除了当官特有的好处之外,当了官也容易评职称。因为当了官以后,不仅通过单位出资收买关系拿课题项目、评奖容易了,单位出资建立外交关系发表文章、让部下帮助写文章和帮助申请课题、搭便车发表文章也更容易了,而且与职称评审委员沟通的机会也大大增加了,当评委的机会增加了,领导帮助其评职称的可能性也增加了。在一些企业,规则就是:不当官就不能被评为高层次职称。有些当官的怕别人比自己先评上职称,千方百计地压制真正的学者,甚至无所不用其极,例如该评的时候不评、根据评审对象的特点决定评聘数额、评审程序和评聘标准。此外,有就是评委会往往为主要领导所左右,不听话的下次就不用你了,或者不喜欢你。
    3.关系泛滥、关系竞争。在一些较小的系统,县里的人和市里的人,市里的人和省里的人,大多相识,和评委沟通十分容易,混职称十分便当,当然也有少数沟通不上而吃亏的。至于很多单位自己评,就更滑稽可笑了。有时候评高级职称在本单位答辩和初评,同样走过场。有的学校多少年没教过书,进学校两三年就可以当教授。较大一点的行业,如医疗部门,上下级同行也经常在一起开会。如果单位有权自行评职称而又名额不足的情况下,关系的竞争有时会白热化,不懂得、不屑于、不善于拉关系的人免不了被甩到后边。有时让大家投票,因为大家不是互为竞争者,就是被人做了工作,结果经常是,表现最突出的,被排名最后,多让人寒心哪!前些年报道北大的老师也要为评职称耗神费力拉关系。有的教师自杀,有的归国博士跳楼。由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评职称,“关系”必然起很大作用,或者说起很大副作用。人大、北大还因评职称闹矛盾而爆发轰动一时的风波,其实,人大、北大的职称评定与很多基层单位比较起来,不知道公平多少。而且基层单位都是敢怒不敢言。
    4.标准不一、不讲原则。不同省市、不同系统,职称评定标准相差很大。有些标准不合理,如把“课题立项”当成最重要成果。其实,一个基本常识是,论文专著才是成果,课题是成本,不是成果,是投入,不是产出,严格地说,应扣分,不应加分,更不应做必要条件,最多做参考条件。没立项出成果水平才更高。还有一个莫名其妙的规定就是设岗,像老师,都是各教各的课,有什么关键岗和一般岗之分?每个岗位都应干好。一个专业水平高的人多,就应多评高级职称,水平高的少,就要少评不评少聘不聘高级职称。对于社会而言,单位的每个专业都应做好,搞重点学科建设只有在尖端科研单位通过人员引进、科研经费倾斜来建设,和一般单位评职称绝对不应挂钩。教师间教学科研内容都不一样,“学科带头人”有什么可带头的?只有少数工科农科大项目需要带头人而已。有些系统、地区硬标准相当低,其结果,一方面为拉关系大开方便之门,另一方面显得非常不合理。有些地区硬条件虽然比较高,但在不同时期,不同的人,不同条款上执行起来大不一样。大学数量比较多,绝大多数教师不认识省里的评委,但一些高校为了提高本学校的地位,在有空余名额的时候,要大力增加本校高级职称的数量,便通过各种途径,如人事机构和本校参加评审的委员,千方百计做上级评委工作,并要求本单位评委会无原则地通过申报人选,力图使本校不够条件的教师评上高级职称。(bbs.gmw.cn/dispbbs.asp?boardid=5&Id=6590)名额不够时则会发生不正当竞争和以权谋指标。

(三)项目申请中的腐败才是大腐败

徐松林指出,项目申报与经费使用腐败才是“大腐败”。几起学术论文剿窃、论文数据造假案, 比起科研项目申报、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中的腐败, 真乃“小巫见大巫” 。上海交大某海归学者, 汉芯一号” 造假案就是一例。截至披露时, 该学者凭借’‘汉芯一号” 系列成果已获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拨款一亿几千万。但三年过去, 一亿元拨款用完了, 被鉴定为“ 国内首创” 的芯片仍然停留在申报书和鉴定结论中。当然, 这只是一个比较极端的例子。比较普遍的情况是每年科研人员的中心工作之一便是申报各类科研项目。为了拿到项目, 科研人员便要各显神通了。为此, 一些规模较大的高校和科研院所还在京成立力事处, 此谓“跑部钱进” 。各高校在统计科研成果时, 从来只统计本单位拿到了多少项目、获得了多少经费, 至于经费的使用效益、‘ 成果” 能否产业化, 一般不会过问。要进行鉴定那就找几个圈中相熟的专家, 坐下来听听课题组汇报、看看演示,两三个小时鉴定结论便出来了。无一例外,鉴定结果是项目成果已达到“ 国内一流” 、“ 国际领先” 水平, “填补了国内某领域的空白”。具有讽刺意味的是, 每年我们耗费了数以百亿计的开经费, 各高校和科研院所也产生了数万项“填补国内空白” 的成果, 按理, 我们早就是一个极具创新能力的“创新型” 国家了, 何以还要抱怨原创性成果不多。(人民网wlcguide.blogbus.com/logs/32884288.html 2008-12-21)

一些高校每年把跑课题当作一行重大任务,不仅要花费巨大精力,还要花费巨额资金,有些急于提高地位的学校更是如此,甚至要划定几十万专款(争大项目另说:未经证实的莫须有传言),作为对省部级以上课题的攻关经费,跑评委,跑主管官员。一些大学则往往校方直接攻关到个人。但不管怎样,跑课题,有时包括跑评奖、跑论文都是学校领导和科研主管部门的必修课,当然首先去为当官的人去跑,有些人就是假公以济私。大家都以能跑为荣,会跑还会升官。有的政府部门或企业把研究课题交给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但附加以这些学校或研究机构照顾录取其领导干部的子女、更有些评委在评审过程中不回避本人及其弟子的成果。

《中国科学基金》的文章指出,有一些科研项目申请者, 本来研究背景和创新性不强, 为了获得资助, 到处找熟人拉关系,有的甚至采取送礼等不正当手段, 以达到项目获批准的目的。把在目前商海大潮中常用的公关和攻关手段用到科学和学术研究项目的申请中, 已经成为人们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内部秘密武器。靠这种办法获得的项目, 其结果只有两种, 一种是不会达到高水平, 另一种是采用分包的办法, 把项目主要内容让有能力的人去做, 即找人“ 打工” 。项目挂别人的名, 那些“ 打工者” 往往很少会全身心地投入项目研究, 可以想象, 项目研究的结果将会如何。这是不言而喻的学术腐败, 称之为学术侵略或掠夺一点也不过分。在这种风气影响下, 一些还有些能力和条件的学者为了生存和保住自己的位置, 也搞起公关和攻关, 进行学术贿赂, 本来自己可以申请的,非要让有名气的权威带头, 而那些有影响的学者有的也缺乏自律, 心安理得地接受项目挂名。

项目申请中的公关和攻关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是不堪设想的。这种不规范行为涉及的已经不只限于基金的申请, 也影响到了成果评奖和论文审查等领域。而且已经博士点申请以及开放实验室的评估等领域。这种不正之风对学术环境的腐蚀和恶劣影响是相当严重的。它不但浪费了国家资源, 更主要的是腐蚀了学术界, 甚至对国家科研计划的制定和水平的判断都会造成不良影响。(公平:《项目申请需要公关和攻关吗》《中国科学基金》2005,第6期。)

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任常务副主任李主其认为"学术腐败"包含有“违法。如行贿受贿,为了获得项目的资助去向专家或者管理人员行贿或者专家和管理人员受贿;”“违纪,如有的评审科学家私下透露评审结果,还有人串联起来多投票或者是少投票”。

一位当过评委的研究人员让记者看了他手机上的一条短信:“请关照B单位”,发短信的是他的顶头上司。本想把票投给A的他,最终表态A、B两家合作完成项目。

“谁拿的项目多,谁的成绩就大,接下来他是不是参与研究都没多大关系。”中国工程院院士樊明武代表,从华中科技大学校长位子上退下来没多久,可对如今科研院所里“攻关”不如“公关”的现象已经有些看不懂了。

(四)学术界腐败渗透在学术科技活动中无孔不入

《中国科学基金》文章指出,目前, 在科研和教育界与公关和攻关有联系的事情还有很多, 如有的单位本来就没有达到应有的水平, 为了申请博士点(还有硕士点), 就派人到处拉关系, 找熟人, 弄得被找的人很无奈, 不得已勉强签字同意。还有些人, 本来项目是够条件申请的, 但在不正之风的影响下, 也去跑关系, 浪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公平:《项目申请需要公关和攻关吗》,《中国科学基金》2005年第6期。)

有些申请单位利用自己的地位、权力亲自确定项目鉴定委员会评审专家人选。某些评委在评委会开评之前,利用集中在一起开评委会的机会,私下授意甚或用电话方式明确要求其他评委给某被评审人投赞成票或反对票。被评价者也有机会通过各种途径找到评审专家,不惜重金“收买”专家,甚至达成某种鲜为人知的幕后交易等等。在终审组成员能够掌握着被评审人“生杀大权”的评价制度中,对论文的“攻关”逐渐转变为对评审组的“公关”,人与人之间不再是纯洁的学术关系,同行评议变成了一种形式。还有高校评估等,未经证实的莫须有传言:高校迎接评估在一个评委身上的全部费用可能要上10万元。

全国政协委员孙颔在发言中痛斥了十类“学术腐败”。如某些主持和参与职称评定、课题立项、成果鉴定、奖励的审定等工作的评审者,由于门户之见、亲疏之分、个人利害等因素显失公平;另一方面,一些不老实的申请者小则托人情、开后门,大则送红包、行贿赂。如占有下属和学生成果,有些领导干部或“学术权威”,没有付出一点劳动,就为他人的论文挂名领衔、为学术著作挂名当主编。有些领导,不从事学术工作,也挂上教授学衔,引起“教授”泛滥。某些博导招研专门瞄准有实力的在职干部,可以平时不上课、考试走过场、论文找“枪手”,干部拿到博士学位,师生双方都有好处。有些刊物发表文章明码标价。出现“学霸”式人物,极少数名家,主持了某个重大项目或“工程”,计划、经费等大权独揽,协作单位和参与人员只能仰其鼻息。集体所得的成果,主要也记在他的功劳簿上。还有少数名家,忙于到处开讲座、作报告,特别对一些时髦的话题,自己本不甚了了,却信口雌黄。除接受优厚的接待礼遇外,还收取高额的讲课费、甚至只要出场露脸也要收“出场费”。他建议应及早、有力地整治学术腐败。(《政协委员痛斥十类"学术腐败"》:《东方网》2002-03-05) 

   被社会忽视的是,在资源分配的过程中,学术机构和个人通过请客送礼乃至“考察”、“视察”、“讲学”以及授予学位、聘任兼职、成果署名等各种名目的回馈方式(数额据传很大),不正当地获取资源,已是学界人所共知的事实。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蒋寅研究员指出,由于行政权力掌握着学术资源的分配,大学和学术机构的各级行政领导首先成为近水楼台的受益者,在科研经费分配、成果享有、成果评估、职称评定、荣誉称号获得等所有环节占有先天的优势。这使得学人孜孜追求的不是学术创造而是升官掌权。正如上海大学邓伟志教授指出的:“我们有些学人在追求官位,想当系主任、院长、校长的教授现在越来越多,一旦在学术上取得一点成就,就希望在仕途上得到发展,似乎仕途发展成为对成就的肯定。另外,追求当官,还因为现在只要一当官就有了学术成果,他可以利用职权,承接课题,当图书的主编,在论文上署自己的姓名。他认为一当官就有人帮他做一切事情了,而他周围确实也会有一帮人主动帮他做这一切。” (“代表委员热议‘学官现象’:学官不分,丑闻不已”,《中国青年报》2006年3月9日)。 各单位的重大科研项目,必由行政领导领衔主持,即使其学术能力和工作量绝不相称,成果也由其署名,评奖则在行政领导的主持下进行,其成果必名列前茅。这一点已为中国人民大学顾海兵、余翔两位学者的研究所证实,他们以《中国教育报》公布的“某届中国优秀社会科学研究”的获奖名单为例进行了分析 (顾海兵、余翔:“淡化科研成果奖的‘官味’”,《社会科学报》2006年12月14日) ,发现在424个奖项中,担任副院长至校长七个等级行政职务的获奖者共有177人,占总人数的41.5%;而不担任以上七级行政职务的250人,并不排除担任研究中心主任、研究所长及其他社会、学术兼职。统计表明, “官味度”最高的是教育学、法学和经济学(国家教学名师90%有头衔也可见一斑)。过去曾有“系(研究室)副主任先上副教授,系主任先上教授”的说法。评博导,招博士生、博士后,也都是行政领导享有优先权,在招生数量(这直接关系到指导费的收入)上有时还享有特权。在同等乃至不同等学术水平的职称或荣誉称号竞争中,行政权力占有绝对优势,已是不争的事实。以致学界出现了官大学问就好的奇怪现象,国家重要的学术评审、谘议机构成员一律是大学校长或其他文化部门的行政领导,姑不论这些日常忙碌于行政事务的官员是否还能保持原有的学术水平,是否还跟得上学术的发展,仅其代表的单位利益就给资源分配增添了新的不公正因素。凡是有评委参预评审的单位经费、项目和奖项就多,否则就少而至于无,这也是为学界所熟知的现象。在成果推销的环节,以不正当手段谋求出版、宣传机会,换取个人名利。由于行政领导可以支配本单位的交际费用,就有了调动本单位的资源谋求个人名利的便利。通过联合著名学术期刊举办会议,或以“讲学”的名义招待著名学术期刊和出版社、文摘刊物编辑及握有一定学术权力(比如某重要学术评议组织的成员)的学者游玩,结成学界的关系网,为自己成果的出版、宣传、评奖铺下一条条直通道。这是学术活动中典型的以权谋私行为,不仅造成国有资产的浪费和流失,也导致学术运作中的不正之风。尤其是一些不学无术、钻营有道的学术混混,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混迹于学术界,慷国家之慨以换取个人名利,不仅严重侵犯了学术公正和学术的纯洁性,更污染了年轻学者的学术良知,最终使我们的学术活动背离学术正道越来越远。(蒋寅:《治理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行为的思路与对策》,《社会科学论坛 》2009 年第17期。)

中共江苏省教育纪工委郝峰分析了学术“官僚化”现象。他指出,学术界出现权力与学术挂钩、当官和学者不分的现象。学者大多数都在行政管理层有一官半职,而且这个官还不能太小了,要有一定的权威性,越是官职高的在学术界就越能坐稳自己的位子,有官职的教授说话才有分量,没有官职的教授想办事都没有人愿意给你做;同时职称是学术水平的代表,职称越高的人,就代表学术水平越高,就有更多的学生想投其门下。有了职权可以利用公款出书、报项目、评奖,据此,可以得到很多的名利,如评职称、选拔博导以及各种科研经费、政府补贴,都可以通过明的和暗的操作达到自己的目的。因此,众多的学者为了能在学术界立于不败之地,为了能有生存的机会,不得不想尽办法混个一官半职。但是,人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越是官职高的学者,做学问的精力就越少,降低了学术水平。(郝峰:《学术腐败成因分析及遏制策略》,南通廉政网。)

全国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王志珍指出,学术风气现状令人担忧。科研人员不能潜心做学问,心浮气躁、急功近利等不良作风仍然普遍存在;严格的学术评价常常掺杂了庸俗的人际关系,有形无形地形成一些能操纵基金评审和奖项评审的“人物”、“大户”或“哥们”,等等。九三学社问卷调查证实,在回答“获得科技经费项目的关键”的问题时,大多数被调查者选择“申请方对评审关键人物的公关”;在回答“如何评价科技项目的评审过程”的问题时,大多数选择“表面和形式上规范认真,评审结果实际上取决于幕后活动和官员的操控”; 这种不健康的情况引起了有识之士的深切忧虑。不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将变成一句空话。最近还听说有一位归国人员在询问“我该用多少时间去做公关工作”?我想他大概是为“适应环境”的一种无奈,而我心里忧虑又生。(王志珍:《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关键在体制》,《民主与科学》双月刊2009年4期。)

《人民日报·海外版》2001 年9 月25 日发表《端正的学风是学术的生命》( 莫砺锋) 一文, 该文写道:“目前学术腐败的毒菌不仅仅出现在个别学者的身上, 它也相当严重地侵入了出版机构、学术机构、学术评估体系的集体行为之中, 试看现在学术论著的发表、学术成果的评奖和学术课题的评审等活动中, 请托、贿赂、以权谋私等不正之风已经甚嚣尘上, 有些地方或部门甚至达到了颠倒黑白、劣胜优败的程度。长此以往, 这必将导致整个学术界风气的大溃坏。”

这些严重腐败现象不仅严重破坏了公平,败坏了学界教育界风气,也给科研基金的使用带来了严重的低效率,对科研工作可以说是严重的破坏。很多研究人员要花费大量时间申请课题和拉关系,有了课题就不太认真;很多资金流入低水平者手中;很多基金落入有方便条件拉关系和单位帮助拉关系的有领导职位的人手中,而他们没有多少时间搞科研;有较多时间和较高水平的人获得不了相应的支持和激励,于是干劲锐减。

  网友知青对“找评委”已经成了大学里的“递红包”现象也忧心忡忡。他指出,由于大学的越来越行政化和机关化,大学的很多价值观也越来越背离了大学本来应该拥有的价值观念。现在,在科教领域、在许多大学的许多评聘、评比工作中,上到院士的选举,下到助教的转正,“找评委”已经不是被评者的“自选动作”,而几乎成了他们的“规定动作”了,就像目前医院的“递红包”一样,给手术的大夫“递红包”,今天已经不是钱不钱的问题了,而是成了解决“递红包”者“心里安慰”的问题了,当大家都在“找评委”的时候,谁不找谁就成了另类,而在一个背离了大学应该拥有价值观、错了位的学术环境氛围中,另类无疑就是找死。我时常在想,过去的一些“老学究”甚至是一些大师们,假如他们活在今天、假如他们正当学有所长的青壮年,他们到底有没有勇气敢于去成为这少数为了获得充分的自由和维护有尊严生活的另类?肯不肯去低头哈腰下做地去找评委给自己划圈圈?然而后来一想,自己这纯属是关公战秦琼了,因为今天,时代已经不是那个时代,环境也已不是那个环境了,君不见当今的中国高等教育,已经不是一个能够保证教授们能获得充分自由,过着有尊严生活的学术环境了;中国的社会也不是一个需要和能够造就大师的社会了,在中国教育的天空下,过去也许我们还有过群星灿烂,然而今天的中国教育天空,则早已被错位的办学理念以及教育产业化、教育管理行政化之类的乌烟瘴气给污染的很难见到天日了,当然也就很难看到星星闪耀了。倒不是独独我们这个时代,突然就没有了成为大师、英才的材料,而实在是一个想真正成为英才和大师的学者,当你难以弯下自己那用来克难攻险的脊梁;不屑腾出自己宝贵而有限的精力去周旋和逢迎那些学术上的利益团体时,那么在这个科研经费的划拨、职称的评定、教育科研资源等皆由行政主导,皆仰望行政权威的大环境下,你注定就会星光暗淡甚至会被完全掩盖的。今天,那些依旧残存的大师们正在一个个离我们远去,而那些可塑的大师坯子们则还要在极为狭窄且十分浑浊的社会、教育空间里苟延残喘着,过去如果说是被“改造”,那么今天,无疑是要被磨练了,要么被磨练成同样的学阀,要么被打造成花瓶。迟早会有一天,一个和谐但举国平庸、冠冕却充满糟糠、繁荣又无所作为的没有大师的时代就会到来,是的,没有大师我们也不怕,因为我们不还有“山寨”吗?(知青:《谈一下高等教育中的潜规则》乌有之乡,http://www.wyzxsx.com 2009-11-5 ) 

二、学术界腐败的根源

  关于造成我国科技界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全国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王志珍的观点具有代表性,他指出,近年来学术界、理论界对学风问题给出了各种不同的解释。有的将其归之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如缺乏批判和质疑精神,学术界的论资排辈,缺乏平等精神;有的归之为社会环境的变化,认为科学共同体行为道德规范的失缺,与追求金钱的市场经济环境密不可分;有的归之为科技人员物质待遇低,使其无法安心于科研事业;大多数人则认为根本原因在于现行体制,集中表现为行政主导的教育体制和科研管理体制。如果说是文化方面的原因,同样是东方文化和传统的日本和韩国、与我们文化根源完全相同的台湾地区,同样的问题也许不那么严重;我们更难解释为什么诞生于抗日战争时期地处昆明的西南联大,在学习和生活条件极度简陋的情况下却培养出了一大批世界级的科学家和学术大师。留美学者、哈佛大学物理系的尹希认为:“印度不论什么地方都比中国‘破’得多,然而它却能吸引到在美国最顶尖的印度学者回去。他们在印度的薪水要比美国少,生活环境更是天壤之别。印度学者愿意回国的最主要原因是因为他们的工作受到重视,研究机构是真正做学问的地方,大家在一起的时间只讨论学问,科学家不需要拍马屁或者搞政治,也不用整天请人吃饭。” 我与大多数学者的观点一样:现行的行政主导是造成我国科研风气不好、学术质量不高的主要原因。行政主导渗透到我国人才培养、使用、管理等各个方面。作为人才培养基地的大学,行政化倾向越来越严重,官本位严重腐蚀了高等院校本应具有的学术精神和学术道德。在一些单位,当了官自然就有了学术成果,就成了学术领头人;不当官,再有水平也没用。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其在成果署名的排名次序、学术地位和影响往往取决于行政职务。(我个人认为中国科学院在这方面似乎没有这样严重的问题。)从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批,到经费的确定,再到成果的评审,似乎都有政府有关部门操办,受政府行政机构的控制。这种行政主导的教育和科研体制将学术界变成了官场,它引导科研和教学人员争地位、争当官、争级别,当了教授还要争当处长,导致一些优秀人才将精力用在仕途上;质疑、平等和自由探讨、学术争论、追求真理等这些科学家共同体的行为和道德规范受到严重的侵蚀,甚至不起作用;拉关系、不讲原则、相互利用等这些带有官场习气的潜规则盛行于学术界;特别不好的是,领导往往用不正派的、至少是不合适的办法介入学术界本身的事情。对我国科技领域存在的这些问题以及对产生问题根源的看法,可以说成为科技界的共识,我们九三学社这次问卷调查也证实了这一点。如在评价“高等教育发展不足的方面”,大多数人选择了“高等教育质量整体上下降”和“行政化和官本位现象严重”两项选择。调查显示,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最根本是要改变现行教育和科研的行政化倾向。(王志珍:《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关键在体制》,《民主与科学》双月刊2009年4期。)

 中国社会科学院蒋寅阐述了“学术运作中的政府行为过多,且权力过于集中,造成权力寻租的机会”是学术腐败的首要原因。我国大学运营的一个特色,就是从经费、行政体制、课程安排到学位设置一切由政府包办。在各行各业政府行为日益淡出的今天,教育部门的政府行为却令人惊异地在强化。许多在国外都是由社会、行业或大学自主决定的事如评学位点、设研究基地、重点学科、确定期刊级别、学术评奖等等,现在全都由主管部门包办。众所周知,大学为竞争学位点、设研究基地和重点学科(无一不与学校名位、拨款额相联系),无不动用各种手段奔走活动。据说大学申报一个博士点的预算从500万—800万元不等。这些钱怎么用呢?包括邀请讲学、开会(变相招待评委和可能成为通讯评委的学者)、送礼、出书等等,其中相当一部分成为学术腐败的润滑剂。此外还有所谓“核心期刊”(或“来源期刊”)。现已有六七个遴选体系,它们大多获得国家各级科研基金的资助。像《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1996年版、2000年版、2004年版就分别得到了北京大学科学基金、国家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的资助,《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2004年版是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学科建设工程项目”之一。如此等等,耗费的财力自然不是一个小数目。(蒋 寅:《治理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行为的思路与对策》,《社会科学论坛 》2009 年第17期。)

中国政法大学郑永流认为,学术自由是实现其知识创新、光大精神之使命的途径。今天,在中国,学术自由的敌人是与官僚政治结合在一起的审批学术、等级学术。 如一个国内著名大学的简介:“目前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6个,省级重点学科22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4个,卫生部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4个;国家工程技术推广中心1个,省级工程技术推广中心8个;国家基础学科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3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国家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专业74个,博士后流动站9个,硕士点155个,并拥有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和博士、口腔医学硕士等5个专业学位授权点。” 这基本上是各大学一拼高低的本钱,而原创性成果,反倒不得而知。这些重点学科、基地、硕士博士点,还有名目繁多的国家级、省部级、校级、院系级研究项目的产生过程就值得认真反思。审批学术、等级学术愈演愈烈,究其根本,在于大学缺乏自治、行政机关垄断资源、审批方式分配资源的体制。规则很简单,谁掌握资源谁就有权审批学术。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科技部,人事部,各省、区、市都有许多名目繁多的项目、工程、计划、奖励,直至各级各类协会、学会、大学、院系,层层设立,级级评审,形成审批网络。仅教育部就有:211工程;985工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青年人文社会科学基金;人文社会科学“十五” 规划项目;人文社会科学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跨世纪人才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高校青年教师奖;优秀青年教师奖励计划;高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高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教育部名师等。还有教育部受托管理的霍英东教育基金、曾宪梓教育基金、邵逸夫项目、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包括重大课题攻关计划;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人才培养和奖励计划;学术精品奖励计划;文科教育改革计划;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计划。连同上述各项目,政府基本上垄断了学术研究的国内公共资源。而一些传世之作并非“资助”出来的。(少数调研课题需要一些经费,埋头科研的人应得到一些劳动报酬)。只要略为翻检一下那些经典的、为人广泛引征的学术著作,回首一下那些思想家、理论家的成长史,有几多是计划、工程的产物? “集中财力一定能出重大成果”的假定事实上已被证伪。但既然国家和社会有能力投入,那就要使学术成果的生产者通过其职务自动拥有必要的生产资料,无需再行申请。由于这些部门对学术研究资源的垄断,跑“部”前进一直是大学校长的必修课(企业争科技资金就更是如此了)。 与审批经济相比,在审批学术中学者的参与度要深一些,甚至有时起着决定性作用,但问题的要害在于审批的广度,尤其是资源支配者通过行政的程序与非程序的掌控。如国家对高校的经费配置模式是综合定额+专项补贴,后者基本属于非程序性配置,配置与否和多少是高校与政府相关部门博奕的结果。审批学术的孪生兄弟是等级学术。等级学术的形成一是由于项目、工程、计划、奖励的审批权最终握在行政机关手中,而行政机关实行的是科层制,项目的等级取决于审批机关的级别。等级学术演变至今也尉为大观:大学等级,项目等级,学科等级,学位授权等级,人才等级,职称等级,(还有“带头人”等,不知带谁的头?)刊物等级,论文等级,课程等级,教材等级,奖励等级,几乎与学术活动相关的东西都被划定等级,这在一个把社会主义作为立国的基本原则写进宪法数十年的国家的确难以想像,从学术活动的内在性质上看,也是前所未闻。审批学术和等级学术的弊端之一是与主流倾向相反,在学术领域,重点建设思路仍居统治地位,还有强化的趋势,形成科教领域的收入、研究经费、工作条件严重的分配不公。弊端之二是审批项目、为学术定级的成本巨大。弊端之三是腐蚀学术风气,降低学者人格。申请单位深谙“功夫在诗外”之硬道理,互联网外的攻关和争夺早就展开:某些地方大学领导班子集体赴京,行走于京城各评委要人之间;有的大学以学校名义慷慨为重要评委的基金会捐款。(郑永流:《学术自由及其敌人:审批学术、等级学术》,《学术界2004年1期。)   

笔者认为,不能笼统地认为学术行政化是学术界腐败的原因。有些工作交给政府行政部门去做到时方便一些。不少工作不在于谁来做,而在于怎么做。如果交给社会中介机构去做,在制度不严谨的情况下,腐败一点也减少不了。很多人提出,中国大学由政府操控,而外国大学具有自治权。但中国国情完全不同。中国是人情社会,关系社会,是官重民轻的社会,非官员被视为草芥,打击报复严重,大学和科研机构是公办事业单位,如果政府缺乏细则,单位自主就是单位官员自主,结果将是腐败变本加厉。而外国,人情世故较差,官员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与在中国完全不同,有些是私营学校,公办学校董事会是社会选举,校长由董事会聘用,基层民主观念和法制观念也比较强。一些人认为问题在于大学内部的学术行政化严重。如果坚决解决大学和研究院所乃至企业学术行政化、科技行政化的问题,功莫大焉,但教授领导以权谋私的关键原因不仅在于行政官员权力过大,还在于官员把持学术科技研究本身。

过多的学术审批,过多的学术等级确实浪费很大,不公很大,催生腐败很多,而作用不大,诸如“重点建设”“带头人”之类实属多余。但就现实而言,科技公共完全取消审批和分级似乎也不大可能。在有的级别难以取消,审批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关键是分等级不够科学公正,审批不够科学公正。关键是谁来审?如何审?如何批?如基金评审的不严密为行贿带来了方便,一些基金项目有机动项目和领导项目(主任项目、应急项目、自费项目等等),评委会没通过的人一样给课题。一些科技资金评委没有最后决定权,最终由官员说了算。许多学术类评比是由评委会决定的,但申请人可以打探到谁是评委。有些评委会由固定的少数人担任,很容易被公关,即使是一定的抽签,现在信息沟通也很方便。评委一般都是一看谁是熟人,二看什么单位。一些评委会每个评委只看少数材料然后讨论、听别人介绍,或粗略看材料听领导意图,基本按统一口径投票。以上问题都给腐败操纵以方便。

       三、治理学术界腐败的对策

(一)坚决实行官学分开

对克服学术界弊端提出最好办法的政府部门是人事部。由于认识到“双肩挑”容易使事业单位尤其是教育、科研、卫生单位形成“官本位”风气,2006年人事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如果管理岗位人员不再兼任专业技术岗位,官员为了高职称而利用权力和单位资源即国家资源从事各种形式的行贿来获取个人成果的动力就会大大减轻,他们也就不能以自己很低的学术业绩去挤占那些少数高层次职称岗位,获取带头人、主持人地位和经费而不从事多少实质研究的问题就会减少许多许多。无权的普通专业人员搞腐败能量是很低的,事实上也很轻微。但遗憾的是,人事部的规定没有刚性也缺乏细则,在严控“双肩挑”的口号下,在最方便接近领导的利益集团的压力下,实施细则一变再变,最终地方主管部门允许各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基本都可以“双肩挑”。

官员教授的理由和主管部门的说法就是“该管理岗位确实需要专业技术背景”。这一解释根本不能成立。需要有专业背景不一定必须有职称,需要有专业背景的人也不一定必须需要本单位最高层次职称人员,许多政府机关的专业性局长、厅长、甚至司长、部长都是从教授、工程师、主任医师、研究员中提拔的,他们的工作也都需要专业背景,难道他们还需要保留技术职称吗?总经理、部门经理难道不需要专业背景?难道都需要给个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工程师的岗位?领导可以管政治方向、管思想路线、管行政干部任免、管日常工作及其办公经费,但不应该即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不能把社会主义基层民主遏制掉。也许有人乍一听觉得不能双肩挑会有很多人就不愿意再当领导了。其实,目前正厅级干部正式工资加津贴补贴往往本来就超多2级教授,处级单位的头头公仆们正规报酬也都超过副教授甚至超过正教授,如果偏低加就是一点岗位津贴也未尝不可,问题是他们还有许多车补、通讯补贴、劳务费和不少额外收入,更不要说大吃大喝和公费旅游以及一些人的高额灰黑收入,在货币之外,他们感觉自我实现、工作生活充实,能拉很多社会关系,方便子女就业,有几个会因为没聘职称而辞职?在事业单位官员泛滥的我国,如果有一半行政干部辞职,那将是推动机构精简的一大功劳。如果那些学术创新潜力较大的官员因此而脱离天天开会、外出、思考繁杂事务以及迎来送往的行政岗位,那对我国的科技创新来说,更是一大幸事。

(二)坚决实行社会化评审和异地评审

抑制学术界腐败的另一关键性有效途径是中组部、人事部关于职称社会化评审的意见和要求,即在职称评审中采取个人自主申报、社会统一评价、单位择优聘任、政府宏观调控。职称社会化评审机构打破部门、行业和地域界限,由评价中心聘请专家组建任职资格评委库。

不管是粗制滥造、官员弄权、关系泛滥,还是不讲原则,贯穿着一个基本原因,就是评委工作受干扰,评委会难以坚持原则或不想讲原则。腐败依赖的是权力和关系,打破单位、部门、行业和地域界限,就会给权力和关系以及嫉妒、利害关系发挥作用的余地以最大程度的限制,保证评审的公正与效率,让该评的评上,不该评的评不上,使职称工作的混乱局面得以改观。

遗憾的是,这一规定虽然提出多年,正在实施,但仍未全面彻底推开,特别是大学迟迟未予推广,因而职称评审弊端和矛盾最大。一些人只看到外国往往单位自己评聘职称,而没有看到许多国家是教授治校或教授治学,而我们是领导治校领导治学,外国大部分是私有单位,我们大部分是公有单位,外国学术道德观念乃至宗教观念比较强,我国则现在学术道德水平大滑坡。只有规避单位和系统,不搞单位限额申报,才有可能回避关系、回避权力、照章办事、坚持原则。

社会化评审不仅适用于职称,也应包括同一层次职称分级。此外课题审批、种种奖励评比鉴定也应社会化评审。

有些本地社会化评审仍然会受干扰。应在社会化评审的基础上实行地区间异地评审,包括异地终审。异地评审、交叉轮换评审在技术上一点也不难,关键是要冲破既得利益的阻挠。

一些说法是应单位根据需要如何如何。实际上,单位需要都异化为政绩需要和以权谋私需要。教育部一位人事干部关于高校人事建设的论文,指出高校人事建设第一个存在的问题就是重单位目标,轻个人发展。个人不符合社会需要就难以发展,而单位为了创这个,创那个,就会压一些发展,畸形拔苗助长促一些发展,甚至浪费资源搞花架子,从而对整个社会不力。

(三)建设公正而严密的学术预防腐败制度

不管是社会化评审还是单位系统评审,不管是异地评审还是本地评审,中央评审还是地方评审,都必须建立严密的制度规则。

1. 评审的公开性,尤其是评审材料的公开性。在职称评定、科研立项、成果鉴定与各种评奖等诸多学术评审过程中,应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对申报材料、评审标准、评审过程和结果,尤其是申报材料不涉及知识产权需保密的细节内容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公示,增加评审透明度。重要的不涉密的学术评价,应该公开进行,即有利益相关者、公众和媒体有权旁听和提问,可以设立监督小组现场监督。自贡市规定,职称评定时要有业绩贡献公示,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和贡献、成果在本单位进行展示。西南交大将全校副高以上职称教师的学术业绩面向全校乃至社会详细公开,让大家监督。

2.评审的严密性,特别是实行匿名评审。如(1)职称评审时论文的鉴定要向本人保密,评委会开会和阅读材料时间不能太短,讨论只讨论疑难问题而投票不应统一口径、评定要有淘汰率等。(2)在评审过程中,可借鉴俄罗斯国家鉴定科研咨询中心“独立、秘密进行”鉴定工作和中国古代糊名誊录的做法,评审对象和评审专家双向匿名,实行匿名评审。(3)每次参加评审的专家临时网上抽签决定,单独通知到本人,并且迅速集中,上交手机,打电话通过主管工作人员,以减少泄密和串通机会。(4)职称分级和职称评审一样,要制定统一明确标准,不能有笼统模糊标准或自行其事。三级教授要组织集中评审,二级教授应自由申报然后由上级组织社会化异地评审。大项目要实行公开招标制。(5)国外的学术期刊审稿一般由同行专家或学会的学术理事机构成员承担,一般采用双向匿名方式。国内的学术期刊审稿过程中程序缺陷带来很多腐败现象。如果学术期刊审稿工作由匿名学者承担,对纠正学术风气一定会大有好处。

3.公正组建评委会。如(1)把官官相评的评委会转变为群众专家为主体的评委会。单位如需建评委会不能由领导指定而应由群众或教授推举。(2)由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人员组成的评委会转变为外单位外地区外系统人员组成的评委会。镇江市规定职称评委会从本市及外地聘请专家组建任职资格评委库。 (3)把多学科人员组成的评委会转变为专业性评委会。(4)参评委员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如回避本人、本单位、师生、同事等。(5)组建6-10倍于参会人数的评委库,临时决定参会人员,防止形成熟人关系和便于沟通。有条件的话,对评委的每一次评审结果进行记录,作为评判评委是否合格的依据。

4.健全监督机制。如成立专门的学术评审监督机构。建立有效的申诉制度,申诉后应有另外的评委会裁决。建立学术腐败举报制度,对举报人的保护和奖励作出具体规定,举报属实的给予奖励。主管人员透漏参评评委名单要开除公职。建立重要评审听证制度,由非官员民意机构监督把关。纪委监察机关要把学术界反腐败、预防腐败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学术界科技界反腐败宣传和学术道德教育,防止以学术腐败为荣,纪委检察审计部门要主动检查学术界腐败行为,人大要进行最后的监督。

要明确规定学术主管部门人员不得接受基层单位的“考察”、“会议”、“讲座”邀请,否则即要接受处分。各种评审委员和主编接受外单位的兼职、“讲学”等等必须向审评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并记录在案,包括报告其相应收入,并不得参与对邀请单位的相关申请的评审。

(四)建立科学的学术评价标准和学术评价机制

1.在职称评审中,根据不同系列的专业和岗位特点,加强考试、答辨、量化打分等客观评审方法,有的应加强实际考核。如中小学教师评职称和高校评副高以下职称应由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异地专家听课。医务人员等评职称可由有关部门组织异地专家搞模拟考试。特别要扩大笔试的范围。职称笔试应像注册会计师、律师考试那样严格,考试应尽可能全国统一。这不仅可使关系的作用大打折扣,而且可以大大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放弃毫无必要的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投入较大的精力抓好业务考试。    

2.注意评审标准的科学性。(1)在人才评价标准、单位评价标准和职称评审标准的选取上,有的部门不必要地强调本身并非“成果”的“课题”,有的部门只承认纯学术论文或引来引去“核心期刊”或检索文章,而否定具有社会效益、读者欢迎的社科报刊文章,而有的部门只要有文章就行,或一定级别的文章就行,不管有无学术性,这些做法都不够全面,需要人事部门协调。(2)除较大调查报告、较大实验外,学术论文及获奖一般应只承认一个(《中国经济问题》就是这样),坚决防止搭便车;(3)要综合评价学术圈内的核心期刊或检索论文和面向社会的报刊论文、国家级报刊论文和省市级报刊论文、成果的质量与数量,防止核心期刊和检索期刊以权谋私。评审指标分指标使用指标要按公式,不要使指标成为少数人谋私的工具。(4)另外,“课题”不是成果,课题表示你在干什么,“立项”表明你受到了资助。不受资助出成果才说明水平高,才更应当受到奖励。至于那些80%是挂名的“课题组成员”,挂名的导师署名更是滑稽。各种评职、评奖或评岗位不必要求必须有“课题”。除较大调查性课题、较大实验外,课题组成员更不能算成果,课题有什么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等)就算什么成果。(5)要完善项目绩效评估制,制定严格的成果鉴定和验收标准,技术项目不能只看论文和研究报告,要看样机,看应用实效,并将项目的成功率、成功程度和今后申报审批挂钩。这样可以遏制为获得课题而不择手段。(6)不以“负责人、带头人、主持人、培养人选”对职称分级,而以成果为条件。

3.压缩课题经费,加大政府奖励力度。以社科基金为例,可以现行经费的10%资助调研,10%资助专著出版,20%给社会效益好读者满意的刊物发稿酬,稿酬标准提高10倍以上,60%用于成果奖励。奖励以论文为主,专著为辅,包括少量教材和科普宣传读物,例如国家社科基金,可以奖励5000名三等奖,每篇一万元——相对于劳动量而言不太多,一二等奖二三万元,教育部应给全国本科院校学校平均发科研经费,不用去争。诸多基金都应如此。这可防止靠关系和名气获取大量“经费”变成个人财产,激励出好成果。

4.禁止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学术期刊是公共产品,应有国家出资,办不起的就停刊。论文为科技产品,应由产品的使用者社会出资,生产者即应获得劳动报酬而不是付费用。收版面费的结果也是劣胜优汰。

5.大量的“计划”、“工程”、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基地、“人选”项目,文科应百分之百取消,理工农科应取消80%。这些项目不仅是滋生腐败的土壤,而且劳民伤财,管理、申报、审批成本过高,经费分配不公,收效甚微。有些基金应平均发放,不以谈判和博弈为财力发放程序。有些科技基金应把各部门财力集中起来国家统一使用,既简化又容易加强统一计划,防止重复,便于监督。

6.根本改革高校评估。在大学排名和评估方面,更多地依靠社会化机制。不当评估使大学和学者疲于应付,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更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弄虚作假和腐败行为。在国外,大学排名和学术机构、出版社的声誉都是靠社会化的方式获得的,往往是大众传媒或一些专业机构通过民意测验和分析大学的各项指标来做出,因此有较高的公信度。我们的评估也应逐渐走向社会,让社会舆论说话,大学排名可以根据发表论文数量尤其是引用率等客观指标来确定,避免政府行政行为和人为因素起作用。 (蒋寅:《治理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行为的思路与对策》,《社会科学论坛 》2009 年第17期。)就算是行政评估,也要按学校的成果——毕业生质量和科研成果来评价,而不是看材料、评委主管打分和主管部门掌握评定成绩的最后决定权。

科技创新,关键在人才,关键在机制。总的来说,我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与创新型国家建设的要求不适应,与发达国家甚至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创新性高的成果和拥有自主产权的产品比期望的少得多。阻碍我国人才建设和科技创新的主要阻力就是学术界科技界腐败。许多人指出,我国现行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根本问题在于教育和科研体制的行政化。有人指出,曾经担任南京大学校长的民盟中央主席蒋树声曾说过,高校现在行政权利太大,需要建立现代大学管理制度,让行政权利为学术权利服务,让教授安心来治学。虽然这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共识,但决策者似乎对此置若罔闻。这就涉及到学术界反腐败行动由谁来实施?我们不可能指望主管部门推动这样的改革。因为他们是不规范规则的受益者,原有规则也正是他们制定出来的,主管部门正副职、上下级以及和基层单位官员、评委之间都是利益相关者。解决上述问题,有赖于网络和报刊下情上达,有赖于全国人大人民代表和科教委、法工委关心,有赖于国家预防腐败制度局和综合性部门国家人事部采取有力行动,直至由纪检人事科技教育主管领导直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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