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帆与某学术打假专家
关于学术抄袭问题的对话
2009.8.
专家(甲):我最近研究许多关于抄袭问题的案例。关于抄袭和剽窃的定义:在公开发表的作品中使用他人文字不加注明,是抄袭,使用他人的观点思想不注明是剽窃。我查了很多的学术规范,明确定义的是复旦大学,比较明确的是上海师范大学学术规范,山东大学。
杨帆:补充两个,一个是清华,再有一个是政法大学对自己研究生的,10---20%一般抄袭,20%以上算严重抄袭,这是对学生的。
甲:难道只针对学生不针对教师吗?这是双重标准。
杨帆:有人放话威胁:只要把某人定了抄袭,就一定要反过来整那个揭发的,或者揭发学校其他问题。这种搞捆绑,是包庇抄袭的一种办法,对校方是威胁,甚至伤及无辜。
甲:关于抄袭和剽窃的概念,基本得到大家认同的,就是说你用他人的东西,首先要注明。如果没有注明,无论如何是解释不了的,这就是明显的抄袭与剽窃。
进一步,也就是说所引用的部分,不能构成自己作品的主要部分,或实质部分。即使你注了,如引用部分当中,构成了自己成果的主要或实质部分,还是抄袭,只不过比较难以核定。
是不是可以这样做定义,把抄袭分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大家肯定都能接受的,就是说,你引用了别人的东西没有注明出处,现在真正处分的案例,都是没有注明的。
第二部分,可叫“广义的抄袭”,就是说你虽然引用了,你虽然注明的出处,但是你引用部分构成自己作品的主要和实质部分。现在这样的案例,基本都没有定为抄袭,就是叫学术不规范,学术不端,也没处理。
杨帆:这已经非常宽大了。
还有第三种,就是把几个人的东西改头换面作为自己的。确认起来非常麻烦,应进行专门鉴定。虽然难以定性,但如果被人查清了,名誉是有问题的,大家认为你学术态度不严肃,至少不能再当什么学术委员。学术界应该有这样的氛围。名义上说,当学术委员的,应该具备高尚的学术道德,如果不具备,那么就不能当学术委员,不能评价他人。
甲:第一种是一般人都能确定的,有正常的思维能力就可以的。
第二和第三种,现在都没有处理,说明我们的学术评价是照顾到了历史,非常的宽大了。即使如此,也是有几个案子轰动了社会。
第三种,从质量上讲没有创新,大家会从这个角度去说,你的学术态度不严肃,写了许多东西没有创新,就不能当学术委员,没有资格去评判他人,但是很难定他抄袭。
他的目的就是把大家的观点介绍给大家,他文章当中所有东西,都是别人的观点,他是在介绍别人的观点。
杨帆:这是可以的,就是水平不高。
甲:这是可以的,是吧,因为他的目的就是介绍的,对吧。
杨帆:大部分论文,即使是最高质量的论文,都是在站在别人肩膀,必须综合所有前人成果,自己创造有20% 就不错了。
男:但这20%是自己的实质部分。
杨帆:实质部分和架构,思路应该就是自己的。
引用许多资料是应该的,但需注明出处。第二,得通过自己的脑子和思维加工,自己用手抄有助于思考,抄多了也许就有自己的思考在内了。这是可以看得出来的。
问题是,现在学生的生产方式和写作方式已完全变了,他们是有了框架以后,就从网上下载,下载之后就在那儿揉,完全没有自己的抄写过程。这种生产方式和我们是决然不同的,几乎没有自己的思考。
所以严格说,还有第四种“抄和下载”。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就是以下载的方式抄他人的文章。
什么叫“抄袭”?加上注释和索引,就可以免责一大半。除非他确实整个是抄的,比如说下载10篇,前后一倒个,就成他的了。
这种什么方式我们能不能就定他抄袭?这是最困难的最核心的。他们抄的方式也和我们不一样,肯定定不了。
甲:我准备了七个案例,前五个大家公认为抄袭,属于复旦大学那个概念,就是你用了别人的东西,没注明出处。比如说黄庆的,辽宁大学陆杰荣、武汉理工大学周长城,北京大学王明明,北京大学庞中英。
本人都承认自己抄袭。就是说,第一种概念,或者第一个层次概念的抄袭,大家公认的,你抄了别人的东西,没有注明出处。
另外两个案例就是,抄了,但做了一定注释,处理起来比较困难。武汉大学周叶中这案子经法院判决,对于原告不予支持。周长城的案例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有结论,只存在注释不规范。实际上他们因为有了一些注释,就没有定为抄袭。都是武汉大学的。就是说第二层面的概念,比较宽大,没有认定为抄袭。我是从学术委员会、法院角度看这个事儿。
周叶中的案件有这么一个特点,被抄袭的人王天成是北大老师,因政治方面出了些问题,出版社把王天城名字删掉了。法院驳回王天城的起诉非常详细。有一条说,其中有9处涉及1013个字,是客观事实介绍,鉴于有限的表达形式,认为没有侵犯原告的权利。
比如说,大家都说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大家都这么说,就不能认定为抄袭。
杨帆:历史事实大家都这么说,写历史引用同一个史料,你说谁抄的谁啊,这不构成论文实质观点,是历史事实,不能定为抄袭。
甲:其中9处1086个字,属于对学术观点的描述,就是说他介绍别人的学术观点。
杨帆:介绍别人的学术观点在正文里边如果说了是谁的观点,后边没有索引也过得去。
甲:他没有标,现有材料中看不出来。
杨帆:我觉得法院是有意辩护。
甲:法院又说有14处,1276个字,雷同于他人没有注释,但有参考文件,这就是说1276个字,它出处的论文当中在参考文件里头有,但是注释里头没有。
杨帆:那也过得去。
甲:这样细抠,只剩最后的1398个字。
杨帆:这个事儿听说,有可能重审,争议问题。
甲:周长城的案子有这个说法,就是说他们法学有七位老师,自己组织起来进行考察,认为学术规范上有两点,一个大量直接引用没有双引号。引用别人的东西,要不要用双引号?
我觉得如果是综述,就有自己的归纳了。不一定百分之百引用原文,不一定非用双引号,但是要注明出处。最后定性说,是严重违反学术规范。就是说像周长城这东西还是有注的,是认为注的不规范。
甲:从周长城、周叶中的案来讲,只要是在引用的东西中有注明出处,认定就有争议,有的认为是抄袭,有的认为不是。学术委员会和法院最终都没有认定为抄袭。作为判例,对别的案件或多或少有影响。
所以我觉得抄袭剽窃的认定,第一个层次就是没有注明出处的,大家认为肯定就是抄袭。但后面几个层次有争议。
清华大学的有一个履历造假,清华大学把他辞退了。
杨帆:清华大学一贯都比较严。
甲:实际上真正能够认定的,就是第一种。没有争议的。
杨帆:有不同的意见,一般的都定不了,说明中国有自己的历史,对知识分子的尊重和宽大。
甲:我觉得您说的那个特别重要,不能以一篇文章定终身,个人有贡献也不能否认的。
杨帆:这个后说。
归纳起来就是:抄袭分四个层面,必须得到处理的是第一个层面,就是没有注明的。第二三个层面我们强调通过第三方鉴定,听真正他那个专业的专家意见,不能由单位学术委员会来做。
甲:用了他人的东西不构成实质内容。
杨帆:这怎么判定,要没有利害关系的,内行专家才能看出来。
甲:单位学术委员来自各个学科,没有资格鉴定其他学科。
杨帆:关于利害关系,我广义的解释回避的问题。回避制度是世界通行的,问题是什么人应该回避。在学术道德评价上,原则上本单位都有利害关系,不能只是说亲友应该回避,还有同事、师生,领导,本单位都应该回避。基本上所有单位的领导都不希望自己的丑事被揭发,这是什么,就是利害关系啊!不回避就肯定包庇。因此把处理的责任交给各学校,就是不想认真处理。说得信誓旦旦要“零容忍”,也没有用,在制度上就明摆着是要包庇大部分。否则,为什么不要求单位回避?
正确的做法是:教育部直接聘请专家负责鉴定,定性不应该由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来定。
甲:你的意思是:鉴定相当于法医。法医鉴定是自杀还是他杀,只能从科学依据鉴定,有科学定义,所以教育部得赶快出细则。匿名专家,真正能够得上内行专家,像公安部的法医,鉴定完了就是最后结论,不需要再投票。
杨帆:我们现在讨论第三个层面,就是糅合。甭管你注没注,即使你索引很多,但就是把别人东西拿来糅合了。有一个案例是北京大学姚立民整理他们学院党委书记李城岩的,我看是下了大工夫了。
甲:这工夫太大了,他说被抄袭的140处,共8万字,他这书是20万字。抄袭分两类,一个是逐字逐句的抄近百处,字数上少则几十,多则成百上千,2千字有3处。
还有一概念叫非逐字抄袭,就是文字叙述也变了,顺序颠倒,改写了。把人家一大段拿来,给分成一、二、三、四,或者把人家的一二三四变成四三二一,就属于非逐字抄袭。
杨帆:这本书是著还是编的?
甲:叫《现代行政领导学》,这个书实际是教材式的,应该是编的,是编不是著。
杨帆:著明是他编的教材,可能就好了。
甲:对,教材的表述很多是一样的。
杨帆:这个姚教授劲儿费得可真大,他核对极其之细,逐字核对了逐字抄袭,他一字一页,列了94条,这工夫太大了,我们都看不懂,必须得有专家去仔细核对。
我说的第三个层面,就是这样的典型,这20万字一本书,假设他都有注解,这叫抄,但是叫不叫抄袭?他肯定是抄了,抄不等于抄袭,这儿摘几个,那儿摘几个,现在就是下载也很容易,之后糅合在一起就成了新书。他的书定了合同,定了大纲,让学生去下栽糅合,年轻人熟悉电脑的。
甲:这是哪一年的事儿。
杨帆:就是今年的事儿,姚的工夫太大了,反抄袭到了这种程度。
第二个层面是没有注解。第三个层面是有注解,就是这么下栽以后糅合。他可能真有自己观点框架,实质内容也有自己的,非实质的部分也有,比如说80%都是这么糅合来的。
甲:现在有很多学生论文都是这么作的,认定不了是抄袭。比如说10万字,我自己有2万字,其他都是相关研究,就下栽别人文件糅合。文章表现出来比较综合。博士生作论文的时候,大多数都是这样的。
杨帆:为什么把第三、第四区别开来,就是说第四个层面,我们的说的这种情况,我们这代人综合的方式跟现在的青年人不一样。
甲:你是有实质架构,现在年轻人可能没有实质架构。
杨帆:实质不实质,是第三层面的问题,比如说你是专家,可以体会究竟是他自己的还是他人的,他自己的有多少,第三个层面得反映这个出来。
我说第四个层面是这样,都是非实质性部分,他这种综合别人东西的时候方式不一样。我们也要看很多书,没有网的时候,有些人也是把别人东西复印,用剪子剪,他觉得省事儿。其实我从来干不了,我觉得那个费事极了,而且根本没有办法自己思考。
我这一辈子写了1500万字文章和书,没有一篇是这么干的,我看过很多东西,都融会贯通了,我肯定是按照我自己的思路和框架。引用别人是必须的,说明你是研究过他们的东西的,但是用他原话应该用双引号,也不能多了。或者是综述,那是我找出来的有自己的思考在内,可以看得出来的。我非常注意的就是,指出这个观点最早是谁说的,注明某某(某某年),所以即使引证大量其他人的观点和材料,也没有抄袭问题。
网上下载,我从来没有干过,就是手写摘引各种文章,这是有的,在摘抄过程中间自己就有思考了。我懒得查网,就是让学生给查一些历史和数字,在脑子里融会贯通了,自己再把它表达出来,在这个过程中,有时候也是要抄人家的几段的。但是和网上下载肯定感觉不一样。我是把书上的字一个一个录入进去,不是从网上直接下载,这两种不同的生产方式肯定有本质不同。
就是生产方式不一样,很重要,生产工具变了,学生的工作方式和思维就完全不一样。就有第四层面的问题,是生产方式不同。如果用微机下载,下载之后再糅,是新的生产方式。以前是我们看很多文章,自己录入,这是要经过自己脑子综合的,看人家原文了,然后是录入,录入与下载,对自己脑子的影响不同。青年人以后肯定是下载的方式,只要多柔和几遍,加上注解,你也没有办法。只是我不知道,这样下载怎么会产生自己的东西?我试过一次,根本不行,比自己写还要费劲。现在学生能揉,我不能揉,揉了以后还不出自己重写呢。
我不可能去下载一个人的文章,把其他人的往里加,加完之后揉来揉去,我干不了这事儿,费劲费劲得更大,写出来真不知道是谁的。好象编辑改的稿子,能把这稿子改成自己的吗?
甲:那是你不熟悉。年轻人从上大学写东西就这么些的,所以他们很习惯。
杨帆:我没法想象这件事。我理解现在的学生,生产方式进入抄的阶段,我们还能不能够要求他们象我们一样?没有办法。就是只能让他去揉,揉得更加详细点,加上注解就是了。这样是不可能有创新的,我们没有办法要求学生有自己的创新。我们还是先把教授和博导的抄袭剽窃问题解决吧。
学生只要以后不搞学问,抄就抄了,但不能搞到抄袭的程度,就是说要把抄来的东西多加工几遍,加上许多注解,就已经不错了。如果有以后当教授的,肯定就不能这样工作了。
甲:为什么,您说不能有创新?实际上这个创新,有的时候就是在揉的过程中产生了。要有自己的框架,换一个角度,就是自己的了。
杨帆:这根本不叫创新,就是改换头面,改换头面不叫创新。
甲:从学生的角度来讲。
杨帆:从谁的角度也没有任何创新。就是说全部是抄的,只不过是谁能够揉得更好点,比如说你发明的打假软件,200字以上算抄袭。
甲:对揉是查不出来的。
杨帆:你查200字,我弄成190个字,你永远查不出来。
甲:软件是死的,在200个字当中变一个字,软件就查不出来。
杨帆:没有用的。所以说第四层面,是一个深层的东西。
甲:应该是教育模式的东西。
杨帆:这就是生产工具改变了,大家全是抄了。所以有必要把抄和抄袭区别。
甲:是教育上一个大的问题。
杨帆:生产工具变了,教育部没有想到,他们就知道搞合并,产业化,纵容腐败。他们根本没有研究网络社会对青年人的影响。所以教育部长是应该下台了。
生产工具变了是好事,比如我在30年前我写硕士论文,手抄八遍,我文章短只有8000字,平均半个月修改一次。我要写的长就抄不了8遍,我抄一遍我就是重新写一遍,老师提了意见之后我回来,又把他重新写一遍。
我的同学有两三万字甚至更长,抄4遍水平上不去。我是手抄自己的文章8遍,写论文才过了关,以后发表文章就不感觉困难了。后来用微机写,比手抄快多了,前后更改,特别是在视觉是给你弄干净了,帮助修改文章速度快多了。这本来是好事,但变成了坏事。在教育方面没有研究这问题,结果学生几乎完全依靠下栽糅合,丧失写作能力。脑子可以不想问题,在揉的时候,只是考虑在形式上怎么变化,实质上的东西没有过自己的脑子。全是揉的,这个问题就大了。
后两个层面跟使用计算机有关,我们没有办法。
甲:偷懒。
杨帆:偷懒也可以说是提高了效率。我怀疑,这样能不能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如果不能,就是说我们的教育就更加不能培养创新能力了。让他们毕业也就是了。怪不得钱学森林临死前最大的担忧就是“我们的大学还能不能培养有创新能力的学生?
甲:以前是无论你有没有错误,都得重抄。现在有了计算机以后,本来正确的部分,或者说不要改的部分,你可以保存,不再用手抄一遍,要改的地方在上面改就完了。
杨帆:以前的人写文章,修改一多就乱七八糟,不能看了,就需要抄一遍再改。我们都是自己抄,在抄的过程中就有改,有了微机用不着抄了。对我来说真是提高了效率。但对于大多数年轻人,有了微机反而成了全面的抄,我们只能够教他们不要变成抄袭。不能让他们不抄。
教育部从来就没有研究过使用微机和网络对学生思想行为的改变。现在网络全部失控,虚拟空间来了,上边尤其不懂。
甲:网络上说话不负责任。
杨帆:匿名,传播特别快,管理成本太高了,你根本管不了。
整个的形式都是抄加糅。
甲:以前有一个说法,剪刀加糨糊,现在就更方便了。
杨帆:你说剪刀加糨糊,我觉得效率特低,还不如自己写呢,现在的效率极其高。
杨帆:这是咱们说的第二个问题,生产工具的变化,造成整个学生基本的工作方式,都变成抄了。
我们现在做的工作,只不过是,告诉学生如何避免被定为抄袭。
就是抄了以后需要改换头面,注明是人家的东西。在揉面团的过程中,不能有自己创新的东西。
甲:他自己揉过面团以后,认识可能更深刻一些,对他个人应该会有点影响。
杨帆:不太可能,我自己试过,不能有任何创新。自己完全是在形式上下功夫,没有新认识,那不叫综合,就是一种把别人的东西,在形式上糅合,里面没有任何新的信息和技术含量,没有任何的创新,好象商品的倒买倒卖,难道多倒卖几次,价格提高了几倍,就有创新吗?
甲:以前的学习,就是说功底扎实,他确实用了心,现在这种学习,现在变成下栽和揉。
杨帆:问题不是懒不懒,我们要提高效率,讲低成本高效率。我就是认为这样的工作方式不可能有自己的原创。好象产品离开了生产领域,进入流通去倒卖了,只不过是把别人的东西,在形式上倒来倒去,在倒的过程中,对实质性的思想观点,没有可能去体会他们。在生理跟脑神经学上,也不会有这样的效果。只有自己下工夫写,即使是抄,也要自己去录入,才有可能刺激自己的创新神经。
生产方式一变,学生从开始就这么揉,教师和教育部门完全麻木没有发现这个问题。我们只能够说学生没有创新,不能说他们就是抄袭。
甲:这就是为什么大学的研究生论文要先经过所谓的“抄袭检查“,这样的检查,迫使学生把下栽的字数,从200个减少到199个。据说学生们也非常苦恼,因为糅合也很费劲。这肯定是要卡的,我还是坚持自己写,如果学生以后要搞学问就自己好好写,如果不搞学问,就是要一个学分和文凭,我们也没有办法。反正这样的学生没有学会写文章。
甲:在抄袭剽窃,像美国非常严格。
杨帆:目前中国没有这个条件。咱们说第三个问题。
甲:很多案例,是揭发以后交到科研处,学术委员会的办公机构。
杨帆:关键是专家组的作用小了,还是行政干预。应该扩大专家组的作用,要第三方专家介入,负责定性。各单位学术委员会不能独立,还是校长说了算,他是学术委员主席。
现在要成立“教授委员会”,代替学术和学位委员会,目的是减少行政干预,希望如此吧。本单位在定性的时候一定要回避,教育部应直接规定,必须请第三方专家。其鉴定结论就是最后结论。这才是真正的专家路线。还要有群众路线。就是要由本单位群众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全面评价,提出处理建议。校学术委员会建议处理意见,由校长办公会决定。
甲:学术委员会组成一个专家组?
杨帆:现在不是外聘的,而且没有鉴定结论,最后是由学术委员会投票决定是不是抄袭,这是一个极大的错误,是以民主(多数票)代替科学鉴定。
甲:比如说你组成一个专家的话,就涉及到请谁。
杨帆:本单位的人包括领导都有利害关系,倾向于包庇。所以教育部应该规定,一律要请第三方专家,双向匿名鉴定。
甲:这一块我觉得很重要,专家组怎么任命?
杨帆:教育部可以成立专业鉴定机构,同时认定有权威的民间机构,帮助组织审查。比如说我们认为清华大学不错,也可以委托他们。
甲:本校的学术委员会,不能指定专家。
杨帆:不行。7个专家,不能由本单位请,要委托一个机构去组织鉴定,他要愿意担保公平。比如说《中国青年报》大量刊载反对抄袭的文章,可以委托他们去组织鉴定。在反抄袭有声誉的才可以。至少七名,回来之后相当于公安部的法医鉴定。
甲:没错,没错,其实在公安部就是有这么一个专门鉴定委员会之类的中心,他解决刑法方面的技术问题。
杨帆:这是科学技术,不是民主。
甲:法院解决的问题就是有行为鉴定以后,怎么认定法律、怎么惩罚。
杨帆:像黄庆这个问题最后是找第三方鉴定,校内肯定有势力坚持要处理,如果没有反对派,一个副校长,怎么就轻易被处理了?
甲:拖了两年。
杨帆:引用第三方专家才解决了问题。校长比较明智。还要两轮投票,道德委员会投一轮,学术委员会投一轮,是两轮。内部意见和外部专家能够一致也不容易,校长态度可能比较坚决。
甲:有偶然性,是一把手和反对派的作用,倾向性清楚。
这在道理上是错的,既然你聘的是权威专家,他们的意见就是最后的结论,不应再由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投票。这样必然出现拉选票,影响内部关系。学术委员会要做的就是,提出处理意见。
杨帆:两级学术委员会,院里和校里有两个学术委员会,其实都有很重要的事儿,只不过他没有干,而是代替了专家组,去干专家组干的事儿。
他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儿,应该由基层院系的学术委员会先做,就是把这个人全部的工作和历史,全面审查,不能一篇文章定终身,美国可以这么做,中国不可以,必须看全部历史全部工作。
美国社会,都是把人当劳动力,是自由流动的,中国社会能这样吗,知识分子能这样吗?根本不是一回事。
对一个人从历史上看,他在你这儿工作很多年,他自己奋斗一生了,就因为一篇文章抄袭了,就把他全否定、身败名裂,这在美国也是不对的。
北大一个年轻老师,10本书全是抄的,没有不抄的东西,就辞退了。但王铭铭继续当教授,只是把他许多学术职务拿掉,他有自己的独立成果,讲课不错,学生挺欢迎他的。他自己态度也好,过几年就缓过来了。
甲:就是说从整体成绩来看,不能以一篇文章就否定所有的东西,但是你这一点存在抄的话,那么你的道德必定有一个污点。各种行政,学术职务都不能有。
杨帆:学科带头人,博导都可以拿掉,教授可以降为副教授,但不能轻易开除。
甲:作为一个职业上来讲,他的错误,不能去评价他人了。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