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些事搞的:警车被烧、警员村民受伤、记者被拘
蔡金安
围绕暴力拆迁、征地,去年11月13日已经引发过成都唐福珍点火自焚等悲剧事件,令人扼腕痛息。最近,广西、广东又发生警车被烧、警员村民受伤、记者被拘的惨痛事件。对待拆迁、征地,难道就没法采取和平的方式完成?官民关系、警民关系为何如此紧张、对立?这些问题亟待有识之士破解。
一、广西荔浦暴力事件
(一)、广西荔浦村民暴力抗法 11名警员受伤警车被焚
中新社桂林2010年1月13日电 记者十三日从广西荔浦县政府证实,荔浦县马岭镇龙牙屯一月十二日发生一起部分村民暴力抗法案件,十一名执法警员被打伤,一辆警车被焚烧,数名村民也在冲突中受伤,其中五名暴力袭警的村民被警员自卫开枪击伤。
据荔浦县政府负责人介绍,当天凌晨五时许,县公安局组织警力到龙牙屯对何某、叶某等十二名暴力阻碍荔浦县法院执行公务的犯罪嫌疑人执行拘传。据悉,这十二名犯罪嫌疑人是二00九年十二月十五日荔浦县法院到该屯送达一起土地纠纷行政诉讼案处理文书时,对法官进行围攻、暴力阻碍法院执行公务的主要纠集者。
当警方将这几名涉嫌妨碍执行公务的犯罪嫌疑人拘传后准备离开时,部分村民手持锄头、刀棍等凶器将执法警员围住,要求释放被拘传的犯罪嫌疑人。一些村民在围攻中向警员投掷石块,并用锄头、刀棍等凶器攻击警员,多名警员受伤,一辆警车也被村民投掷的汽油瓶击中燃烧,事态愈发严重。为控制局面,警方依法果断处置,鸣枪警告,但围攻村民仍然在攻击,警员被迫开枪自卫,击伤了五名袭警村民。
(二)、新华社记者采访广西警民冲突事件被跨界拘传
据2010年1月21日《新京报》:
19日晚,新华社旗下《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周范才采访时,被广西荔浦警方搜身拘传。警方称不清楚周身份。周告诉记者,事实上,他在当地已正面接触过多名官员。
对警察闯入房间的具体时间,周范才表示只能大致记得,“9点半和10点之间”。当时,周范才正在广西阳朔县美瑞宾馆一房间内,采访荔浦“1·12”警民冲突事件的3名当事村民。之前,在荔浦采访时,周范才发现曾被不明身份男子跟踪,所以住在临县阳朔。
周范才回忆,包括荔浦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队长廖建辉在内的数名警察,冲进房间后,控制了接受采访的村民,并对他展开问话。
“我马上表明记者身份,并出示了社里开的采访函。”周范才说,见对方仍不相信,他就给之前采访过的荔浦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唐秀丽打电话,并让警察与唐通话。
唐秀丽证实,她当时告诉警察,证实周范才的身份。“可是光通电话,警察连我身份也不敢确认,就决定先把周记者带回来,让我们认认。”唐秀丽称,廖建辉等警员并不认识她,至于她为何不主动给当地政法委及公安局领导打电话,以证明周范才身份,唐没有正面回答。
周范才认为,警方在故意刁难,报复自己。前几日,周范才除了接触荔浦县委宣传部外,还采访过该县政法委两名副书记,“有人告诉我已被跟踪,我在采访现场也见过尾随来的警车”。
交涉无果后,警察对周范才搜身,包括采访笔记和投诉材料在内的随身物品,都被警察搜走。警察还当场为其出具一张《拘传证》,“他们随身带着这个,就把我名字填上,身份证号码空着”。
10时45分,警员将周范才推上轿车。一个多小时后,周范才被拉到荔浦,当地宣传部一位副部长守候多时,称已为其安排好食宿,被周拒绝。周要求连夜送自己回阳朔。
周范才透露,被带回路上,一名警察告诉他,“我们跟你好几天了”。
荔浦县公安局局长雷贵声证实周范才被拘传一事,“这都是误会”。雷贵声否认当地报复记者。
据周范才介绍,雷所称犯罪嫌疑人,为该县马岭镇广安村部分村民。4年前,县政府在该村征地设立工业区。数个村民小组村民因政府无合法手续、补偿过低抵制征地,引发与同意征地的村民小组间的矛盾。
该村村民称,去年6月2日,荔浦县政府将村里不同意征地的村民小组土地,确权给同意征地的小组,并组织警察强征土地。12月15日,该县法院工作人员征地时,与村民发生肢体接触。
据媒体报道,今年1月12日凌晨5时许,荔浦县公安局民警在对该村12名曾暴力阻碍法院执行公务的犯罪嫌疑人执行拘传,遭到部分村民围殴,多名警员受伤,一辆警车被烧。警方击伤5名袭警村民。“1·12”事件也被当地定性为“打砸烧暴力抗法”。
北京律师周泽认为,拘传一般是对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案接受讯问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强制措施,记者与犯罪嫌疑人在一起,并不构成拘传的理由。特别是在已经作了解释的情况下,警方核实其身份,并不太难,非要拘传,显然毫无理由。
二、广东清远阳山县暴力事件
(一)、清远阳山县发生警民冲突 疑因拆迁纠纷所致
据2010年1月20日《羊城晚报》:
19日上午9时30分左右,清远阳山县阳城镇通儒管理区黄屋村大批村民和前来执法的警察发生冲突。据村民反映,警方动用了防暴枪和催泪弹驱散人群,而村民则投掷自制的燃烧弹烧毁一辆警车,并用石块和竹竿还击。村民称冲突起因是政府强行拆迁,多人在事件中受伤;但当地政府公布的信息称与拆迁无关,是当地警方入村办案遭暴力阻挠,事态已被控制,无人受伤。
目击者说:强拆不成大打出手
据该村村民黄某介绍,昨天上午7时左右,当地警方在村口拉起了警戒线。两小时后,阳城镇镇委书记林光强带领近200名身穿警服、头戴钢盔的防暴队员来到黄屋村,欲强行拆除村民的房屋。当执法人员提出要锯断村民黄伙生家门口的树时,遭到村民的阻拦。村民要求出示拆迁许可证,遭到拒绝,于是双方争执不下。此时,现场村民越聚越多,双方情绪愈发激动,并最终上演了“全武行”。“是警方先动的手,他们用防暴枪和催泪弹驱散村民,村民随即用矿泉水瓶装满汽油点燃后投向警车,并用石块和竹竿进行还击。”村民黄某告诉记者,“冲突持续了近一个小时,有十多名村民被警方打伤,其中,黄某和官某被防暴枪击中,伤势较重,镇委书记林光强和一批警察也在冲突中受伤。”上午11时左右,双方逐渐停手。至下午5时,警方全部撤离,封锁解除。
政府公报:入村办案遭遇突袭
面对村民“暴力拆迁”的说法,阳山县昨日发布《阳山县通儒村“1·19”事件简要情况》称:该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接到举报,阳城镇通儒村委会通儒路88号黄×生的住处藏有违禁物品,包括汽油(用于制作汽油弹)、枪支、刀具等,并称黄的儿子黄红权曾于2008年使用枪支伤害群众。经上级部门开具检查证,城东派出所于昨日组织干警对该处依法进行检查。
上午9时,当民警持证入屋检查时遭到阻挠,突然有四五个人从二楼投汽油弹(用矿泉水瓶装入汽油),并用砖头、石头、铁铲等袭击干警。接着,约有40人参与围攻干警和工作人员并焚烧执法车辆。
阳山县委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事件中执法人员和民警保持了足够的克制,没有进行还击,处置过程中没有人员伤亡。县委、县政府迅速成立了处理“1·19”事件工作领导小组,事态得到有效控制,“事情与拆迁毫无关系”。
拆迁疑团:民心工程僵持五年?
至19日晚10时,仍有大批村民聚集在村口。村民告诉记者,一方面是为了防止警方进村抓人,一方面是为了防止政府暴力拆迁。
村民所说的“拆迁”是阳山县“十大民心工程”之一的“中轴线计划”。据该县县委工作人员介绍,该计划于2004年提出,主要包括阳山大道、文昌路、思贤路、行政小区、韩愈大桥等项目。涉及阳城镇通儒村14个村民小组、500多户村民,涉及征收集体土地2097多亩,计划拆迁房屋9.9万多平方米。经省政府批准,于2005年正式实施,用地手续合法。
该人士表示,建设安置小区遵循“政府指导、村民自愿”的原则,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原计划2009年12月底所有村民按期顺利回迁,由于部分村民不理解,至今依然阻力重重。
村民黄为鹏告诉记者,他一直在外打工,而他家的房子于去年1月24日在他与家人不在场的情况下被强行拆除,政府说已经把他家里的东西妥善安放了,但至今他都没有见到。而且,一年时间已经过去了,他既没有收到一分钱的安置费,也没有得到安置。
村民黄雄平说,为建设“中轴线”,黄屋村有108户人家的房屋要拆迁,但由于大家觉得补偿不合理,都不同意拆迁。108户中只有一户签了拆迁协议。
(二)、广东阳山将警民冲突事件定性为妨碍执行公务
据2010年1月24日 大洋网-广州日报:
据阳山县政府昨天通报,已将“1·19”事件定性为妨碍执行公务,由县公安机关对屋主黄伙生等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立案侦查并实施抓捕。
目前黄伙生等在逃,警方敦促袭警的违法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
据通报称,1月22日中午,行动指挥部发出实施抓捕嫌疑人和清查相关违禁物品的统一行动指令,对“该案件涉案嫌疑人实施统一抓捕,对藏匿违禁物品的场所及地点进行统一清查。
行动中,公安机关依法传唤六男三女共9人,抓捕行动中收缴汽油1桶,用于装汽油空桶3只、制作汽油弹用的空玻璃瓶4麻袋、矿泉水空瓶70只、“鱼炮”爆竹空盒1个、步枪子弹2枚、步枪弹壳2个,雷明登弹壳1枚及铁管、刀具等一批。
据悉,黄伙生等违法犯罪嫌疑人目前仍在逃。
“1·19”冲突回放
当日上午,阳山县城东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到阳城镇通儒管理区黄伙生住处查处违禁物品时,遭到黄伙生及其他村民的阻拦并发生冲突。事件造成2辆汽车被烧毁、7辆汽车受损,1名民警及1名协警员受伤。
三、警民冲突后总有两套解释
2010年1月21日《华商报》:
1月19日9时许,广东清远市阳山县通儒村,村民与警方发生冲突,警方两辆车被村民所投掷的燃烧弹烧毁。村民们称,系抗拒强拆。而阳山县政府在事后通报中称是村民藏有违禁物品,对其检查,遭遇反抗。(据1月20日《京华时报》)不知从哪个时间起,每当警方与民众发生冲突之后,总有一套可以预见的处理流程很程式化地摆在我们面前——对引发冲突的原因,双方的说词,总是如反义词一样,完全指向不同的方向,以至于相同的一件事情,有了完全不同的两套说法。而在两套说词背后,总会形成两大完全冲突的舆论支持,在媒体和网上战斗开来。这样的故事,远的有哈尔滨市6名警察涉打死青年案,近的有前几天刚发生的安顺警察枪击村民案,都是完全不同的两套说词,而且规模和格局都基本一致。警一方的台词永远是说民在袭警或有违法行为,而民一方的台词则永远都是说“对方恃强凌弱”。双方似乎都能找出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说法,再加上一些各自立场不一样的媒体和网络写手的倾情介入,各执一端地将一件可能说得清楚的事情扯向“罗生门”,直至无解。很多事情,就是在这样的混沌之争中,被莫名其妙地拖化了。作为当事人,在事件发生之后选择对自己一方有利的说法,强化对方行为的不合法性,以增加自己行为的合理性,可以说是每个人趋利避害的本能。出现这样的场面本身是不奇怪的,奇怪的是,在这两种极端对立的说词出现之后,本该处于第三方的处理事件的权威部门放弃了本应该保持的中立态度,本能地站在一个让人质疑的角度上。这样,就出现了又一个程式化的套路,即:作为权威处理部门的地方政府或法律机构,其新闻发言人总会第一时间站出来发布一个站在警方立场上的说明,给事情定个调。这种说明很难说没有道理,也很难说不是真相,但发布的过程,往往又会出现一个共同特点,就是缺少细节支持,于是就又形成了另一个套路式的新局面——— 公众和媒体,开始对细节进行推敲和质疑,直至最终引出“躲猫猫”之类的恶搞情节。于是,又如往余烬的火堆里倒入汽油,让那堆某些人热切盼望熄灭的舆论之火,又熊熊地燃了起来。
这样的情节,比三流好莱坞电影的桥段还俗套,让人看到前半部,就能分厘不差地推论出结果。但某些官员却乐此不疲,因为从身份上,他们认同于大家都是吃“公家饭”的人,感情上他们日常工作生活中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因而,采信有利于警察的说法,也算是一种情理之中的反应。在私域,他们的这种选择,甚至可以认为是一种有情有义的表现。但在公域,则涉嫌以情理代替法律,甚至出现徇私的可能。如果这些官员在这冲突背后,有具体的利益诉求的话,则这种私域中的善意选择,就变得邪恶起来。因为,在一个法制社会中,任何纠纷的处置,最终都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只有如此,法律才可能被信仰,而信仰法律的公民越多,暴力冲突和敌意就会更少。
回到清远这次冲突中来。首先声明,我强烈谴责以任何方式毁坏警车或别的公物,这种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必须得到严肃处置!但与此同时,必须查清楚,事件的导火索究竟是擅自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还是查抄违禁物品?违禁物品与强制拆迁是否有因果关系?据众多新闻事实表明,目前,一些拆迁户以在家中存贮汽油等危害物品作为抗击拆迁的方式。如果是这种状况,那么,清远市阳山县的有关部门,就有先逼良为娼,然后再抓嫖的嫌疑。
我们怀着热切的心情,关注着这一事件的真正权威的调查结果出现。有关部门能不落俗套,给出一个令人欣慰的答案吗? (曾颖 媒体人)
四、呼声
笔者对各地屡屡因暴力拆迁、征地引发的人员伤亡、车辆焚毁事件极为痛心,这些事件无论是对官方还是对被拆迁户,都是巨大的损失。除了人员、物资损失外,民众与政府和警方的对立情绪加剧,一些原本相安无事的被拆迁户转而成了暴力抗法者遭通缉,民心沸腾,不利于社会稳定。如此现象,在毛泽东时代是闻所未闻的,说明什么?一定会说明许多问题,切盼各级政府领导能深入反思。笔者认为起码有一条,就是官员们必须转换观念,真正做到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切实解决群众的困难,而不是对群众利益漠不关心,对群众简单粗暴,相信结果肯定与现在不一样。
真心希望各地在拆迁、征地问题上不再听到汽油瓶的爆炸声和警察的枪声。
2010.1.24
(博客:caijinan.blo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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