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上午9时30分,曾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和司法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文强(前排第三)及其妻子周晓亚被送上法庭。
民众在法庭外围观
制图 新快报
【欧洲时报网】2日上午,备受关注的重庆市司法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文强等五名被告人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作为此次重庆“打黑风暴”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文强除被控受贿1546万余元外,在庭上还爆出其有千万巨额财产不明来源。
检方指控文强四宗罪
据中国新闻社报道,根据重庆检方指控,重庆市司法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文强,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重庆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赵利明,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4人因涉嫌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文强的妻子周晓亚因涉嫌受贿罪一并出庭受审。其中,文强共涉嫌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四项罪名受到检察机关指控。
检方指控,1996年至2009年,文强在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其妻子周晓亚多次收受重庆兴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吉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红梅等十九家单位和个人所送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46.4928万元。
其中,文强和其妻周晓亚先后收受同案被告人黄代强、赵利明、陈涛所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400余万元,并为三人的职务晋升和担任重要职务提供帮助。而2001年至2007年,文强先后七次收受重庆一著名地产商人民币、美元、港币等共计折合人民币146.8514万元。
2000年至2008年,文强在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期间,包庇、纵容以谢才萍、岳宁、王小军、龚刚模、马当、王天伦(均另案处理)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并多次收受上述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所送的钱财,共计折合人民币70余万元。
此外,经查明,文强家庭财产、支出共计折合人民币3094余万元人民币。其中,文强犯罪所得折合人民币1625万余元,文强及其家庭成员能够说明来源的非犯罪所得406万余元人民币。文强对1061万元人民币的财产差额不能说明来源。
据法院方面介绍,本次庭审预计将持续五天。
未提众多“桃色传闻”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文强落马后曾招供,“但凡有女明星、女歌星到重庆走穴演出,只要能想到办法搞定她们,包括用钱买、利用女星的隐私恐吓她们等,都要和这些明星睡一觉”。
此前还有媒体报道称:文强对未成年少女很感兴趣,他经常让人帮忙物色人选,然后带到酒店开房,经常给这些女孩子一出手就是10万块,多年来与多名小女孩有染,其中也涉嫌强行买春的行为。
不过,从检方起诉书中可见,文强被控强奸罪的犯罪事实只有一起。之前的桃色传闻并未写入起诉书。
由于起诉中的一项罪名是强奸罪。法官当庭表示,强奸罪涉及个人隐私,依法应该不公开审理,故决定,在审理受贿等其它罪名结束后,再行不公开审理强奸罪。
此外,坊间曾传言,文强妻子周晓亚参股重庆当地娱乐场所“亮点”,涉嫌组织容留卖淫。起诉书中也没有涉及相关信息。
文强对指控提出异议
当检方念完长达50页的起诉书后,文强针对起诉书内容提出四项异议。
文强在法庭上称,检方指控其收受他人财物的情况多数是事实,但他并未利用职务之便牟利。文强称其被指控的70多项受贿款项为其生日或过年拜年时所送,送钱者并无请托;而其收受重庆一著名地产商的数万外币为其出国时该商人作为朋友身份相送,没有任何请托。此外,文强表示,其妻子周晓亚在多次收受红包时并没有告知他。
同时,文强对其涉嫌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提出异议,文强承认收受了岳宁、王小军、龚刚模、王天伦四人的钱财,但认为自己没有利用职权为其违法行为提供庇护,其与马当并无过多接触,仅见过一次。而其弟媳谢才萍的犯罪行为与自己无关。
此外,文强称,其被控的强奸罪完全不是事实。检方公布的其巨额财产统计换算方式有待确认。针对文强提出的异议部分,检方在庭审中表示将在以后予以举证证明。
文强的财产
据了解,文强家庭财产共折合3094万元,其中文强犯罪所得折合人民币1625万元,文强及其家庭成员能说明来源的折合406万元,文强对差额1063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文强案三大悬疑
是否会免于一死?
罪行众多的文强,是否会在本次审判中被处极刑?自从文强被捕以来,这样的讨论在坊间就从未停止过。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文强属于国家公务人员,受贿数额超过千万元,属特别巨大。根据《刑法》,国家公务人员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判处死刑。“单单受贿一项,已经可以判文强死刑,何况他还有其他三项罪名”。
也有人认为,文强虽然罪行严重,但其在被捕后能够主动交代罪行,有可能构成自首情节;他又积极检举他人,有可能构成立功。根据中国法律,自首和立功均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此外,文强还写了悔过书,悔罪态度良好,依法也可酌情减轻处罚。
法律界人士认为:“这么多从轻减轻加起来,估计可以免于一死。”
文强还有一位强有力的辩护律师杨矿生,杨曾在最高检工作了十年。去年他为受贿1700多万元的重庆市规划局原局长蒋勇辩护,蒋勇最后被判死缓,其出色表现被文家看中。
网友多倾向死刑
据腾讯大渝网一项“你认为文强会判多少年?”的网友调查显示:10年至20年占1.30%,20年以上有期徒刑占2.68%,无期徒刑占7.95%,死刑,立即执行占71.66%,死缓占14.13%。截至一日20时,共有2315名网友参与该项调查。
为何不异地审理?
此前有消息称,鉴于文强职务比较高和案情重大,文强案将在贵州异地审理,可最后还是“回归”到重庆。这样会不会影响到案件的公平审理?
中国政法大学洪道德教授说,高官贪腐案异地审判的初衷是为了防止地方权力妨碍审判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不过贪腐大案的异地审判并非强制性规定。洪教授认为,一个很大的原因可能是文强的势力范围主要在公安系统内,随着一批警察陆续被惩处,其势力土壤已基本被铲除,不会影响到审判的公平。
另外,保持重庆打黑的一贯影响力应该是文强在重庆审判的原因之一。这一点,得到了重庆政法界一位不愿具名领导的正面回应。
受贿数额为何缩水?
对于文强案的被控受贿数额大幅缩水,洪道德教授表示,这是贪腐案中常有的现象。根本的原因是现在我们没有实行财产申报制。如果没有证人证据指证,便只好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来量刑,而这个罪名的最高刑期仅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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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昔日“地下秩序”将浮出水面(据羊城晚报)
9年前的2001年4月21日,残杀20多条生命的“中国头号悍匪”张君同样在此法庭受审,并被判死刑。
两者相去9年,计3176天。
文强和张君的关系极不一般———2000年9月19日,在渝、湘、鄂等地大开杀戒的张君在重庆落网,将他抓捕归案的正是文强。
其时,张君仆地,文强飞奔而上,一脚踏在张君脸上,随即拿出手机向上级汇报:“张君就在我脚下!”
是役,让文强名满西南。
9年前,张君如是结束了他在这个法庭的全部发言:“请求法庭给我判死刑,我心服口服。另外,陈世清、李泽军、赵正洪也应该判死刑……我要说的就这么多。最后,祝我们的祖国更加美好!”
不知今日的文强,会做一个怎样的“总结陈词”?
包庇黑社会
在红与黑之间模糊了界限
本次重庆打黑风暴中,文强是各黑社会最大的“保护伞”。今日庭上,公诉机关认为,文强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已经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希望法庭依法严惩。
对于自己和黑社会的关系,文强当庭并没有提出太多的异议。
其实,文强本来是很憎恨黑社会的。
1955年出生于重庆的文强,不到20岁时即投身警界,其时嫉恶如仇。1987年,巴县发生了建国以来少见的一起大案。当时作为巴县县委分管政法的副书记,文强亲自上阵,指挥和调动数百民警,横跨云贵川三省追捕逃犯,案件很快破获。稍后,巴县一个小煤矿突然发生坍塌,当一位市委常委赶到现场时,他看到时任县委副书记的文强已经亲自下到小煤矿里,正在指挥救援。这个场景,不但令这位市领导感到欣慰,也让不少群众感动。
1999年5月27日,民警芦振龙在抓捕犯罪嫌疑人过程中,身中21刀受伤不治,年仅26岁。见到被抓的犯罪嫌疑人后,文强飙了一句脏话,大意是“你也太黑了”,言毕狠狠地扇了嫌疑人两个耳光(并非如此前所有媒体所报的砸手机),拂袖而去。那时,文强的心是热的。
然而,对文强的起诉书显示,赴重庆任公安局副局长后,文强涉嫌包庇、纵容以岳宁、王天伦、龚刚模、马当等人为组织、领导者的多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这些违法犯罪活动包括:杀人、抢劫、绑架、故意伤害、组织容留卖淫、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
熟悉文强的人说,文强的性格比较“粗线条”,不注意细节,说话喜欢带脏字。在重庆的码头文化、袍哥文化或曰“江湖文化”的背景下,文强的“兄弟”很多,成分各异。“他喜欢照江湖规矩走,不喜欢按法律办事”。或许正因如此,文强由最初所谓的“搜集特情”开始,不知不觉逐渐走入“袍哥”的队伍,最终与“大佬”们兄弟相称,红黑莫辨。
作为大贪官
在所谓“迷糊”时大受其贿
今日法庭上,文强被指控的最重要的一条罪名是受贿,另一条罪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也多半与受贿有关。
据检察机关指控,文强受贿多达110余起。起诉书中文强被控受贿1000万元,其妻周晓亚被控与文强共同受贿810万元。虽然1810万元的受贿款距离此前坊间盛传的“近亿元贿款”有不小的出入,但在只求温饱的“棒棒”们还在为了一两块钱满街奔跑的山城,这不能不说是一笔巨款了。
文强在《悔过书》中表示,拿这些钱是因为“糊涂”。他声称是那些老板们下了套子,他糊里糊涂就钻进去了,也有些套子是“朋友”设的。而他对这些套子并不在意,因为他估计这些套子“套”他不住。
据指控,给文强送钱的人,成分极其复杂,所求事项也多种多样:
———保护。1998年至2001年期间,岳宁承包了南岸扬子江酒店内的热浪迪士高、美容厅,纠集张勇、李亚玲、高明等人在上述场所组织多名妇女从事卖淫活动。2001年至2009年,岳宁接手万豪白宫夜总会,组织了200多名“小姐”卖淫。仅2008年12月及2009年1月、5月、6月,白宫夜总会就组织卖淫女卖淫2000余次,涉及金额200余万元。据岳宁交待,2003年底至2008年,他先后4次送给文强2万元人民币、5000元美金、18万元港币及皇家礼炮洋酒一瓶,以求“保护”。
———保官。去年5月,时任重庆市劳动教养管理局副局长的冉从俭想当局政委,找朋友陈某去游说文强。文强说,冉从俭表现不好,民主测评倒数第一,并且已经开会决定准备把他下放到基层去,还说要找他谈话。冉从俭急了,心想这个政委不去争了,只要能把副局长的位置保住就行。于是陈某把文强约到五洲大酒店,将冉送的50万元现金交给文强。文强妻子周晓亚作证称,文强当天提着一个麻袋回来,里面装了50万元。她当时就问钱的来路,文强说他帮了陈某一个忙,是因为劳教局有个人要遭开除。
———升官。2000年12月以后,徐强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分局副局长、沙坪坝分局副局长,垫江县公安局局长、副县长等职。2004年3月至2008年间,徐强为得到时任重庆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文强的提拔和关照,先后5次直接或通过其妻送给文强37万元。2007年5月,在文强参加的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会上,徐强被提名担任垫江县公安局局长,同年10月,任命通过。
———赔礼。马当掌管着重庆市大世界酒店云梦阁夜总会财务,负责出面协调上层关系,而他在2001年前和文强并不认识。他供称,2001年大世界酒店搞装修时,他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文强之妻周晓亚,“周想接我酒店的装修工程,我发现她的装修资质不符就未同意,周很不高兴。文强放风说:‘马当不懂事,要让他的大世界关门。’”为化解此事,马当曾于某年春节在大世界酒店宴请文强等人,席间给了文强1万元的红包。饭后,马当和文强等人到云梦阁唱歌。自此,他们相识,行贿受贿渠道也自此打通。
———保命。2003年12月中旬,重庆“猪霸”王天伦之弟王东明因不满合川区一生猪经营户潘桂生没有将收购的生猪交给王天伦的公司屠宰,派人打死潘桂生。东窗事发后,王天伦交给李劲松50万元,其中20万无由李劲松辗转送给文强,致被抓获的被告人作出有罪供述后仍然被取保候审。
平日里为人
在清醒与糊涂中滋事犯罪
检察机关指控称,文强在认识一名女大学生后,有一天两人在一起喝酒,文强酒醉后提出要与该女生发生性关系,遭拒,但文强仍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后又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检察机关认为,文强违背该女生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行为,构成强奸罪。
文强酒后滋事乃至犯罪,并非一次两次。早在巴县为官时期,他的这个“毛病”就几乎广为人知。巴县干部中至今还流传着文强在任县委副书记时的一件事:文强在酒桌上喝着喝着和一位副县长吵了起来,文强拿起酒瓶就砸向对方,对方也不甘失弱,抓过一个酒瓶就与文强互砸起来。
到了重庆,他“恶习”不改。据知情人士透露,在担任公安局副局长之后,有一次他在渝中区喝得酩酊大醉,当场就和一位区领导打了起来。接到报告的市公安局局长想把他叫去训话,哪知文强刚走到楼下,就在大厅里睡着了。
“他喜欢喝酒,最爱喝的是路易十三,每次喝起来都‘没够’,不喝多了决不罢休。酩酊大醉后,就跟人吵架、打架,乐此不疲。其实他喝多的时候也不是完全糊涂的,应该是在半醉半醒之间,只是那个时候他的脾气特别大。”有熟悉文强者如是说。参加过重庆市公安局打黑成果展的一位人士表示,在该成果展上展出的文强的赃物中,就有数瓶价格不菲的好酒。
也许就是在这种糊涂伴着清醒的状态下,他和黑道的大佬们走到了一起,混淆了红黑之间的界限。
文强在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政界和民间口碑都不佳。重庆市治安状况趋于恶化,黑社会活动猖獗,高利贷屡禁不止,民间怨言颇多。“文强当局长的时候,大街上经常可以看到砍人的,我就亲眼见过,但大家只能骂骂了事。”一位“棒棒”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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